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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做L/C還是有風險?

L/C不是對方的銀行先付錢嗎?不是銀行信用擔保的嗎?不是銀行信用高於商業信用嗎?

L/C at sight 是「即期信用證」,指受證方在達到符合開證方開具的條件後(視具體信用證,FOB和CIF條件不同)可以立即向銀行提出結匯要求的信用證。

與L/C at sight相對的,有的信用證開證方會要求出貨或者到貨後30天、45天、60天、90天甚至更長時間後才能結匯。現在最新的UCP600規定,只要信用證開出,不管有沒有聲明不可撤消,均視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

信用證業務的本質是單據買賣。賣給銀行的是合格的商品(嚴格與信用證相符的單據),銀行就會付錢買下。否則,銀行有權拒絕付款,不買有瑕疵的商品(與信用證不相符的單據),這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說,L/C 很安全是有前提條件的。這個前提條件就是受益人的「相符交單」。對方開證過來後,必須逐一審核各條款,看你們能否做到,然後,就是出貨後,必須保證單單一致,單證一致!

開信用證雖然是銀行信用,當你的單據有不符點出現時,銀行可以徵求申請人(買家)意見,視不符點的嚴重程度,可以拒付可以扣款。申請人在此情形下則可以和供應商漫天談判了!,所以,作為供應商,要做好心理準備!

因為,「客戶要是不想付錢,故意挑出個不符點」的事常有,但是,並不是想挑就能挑得出來真正的不符點的。如果挑出的是不合理的不存在的不符點,受益人完全可以通過他們的交單行與對方銀行抗辯,維護自己的收款權利。可惜的是現如今的銀行都在各為其主,不想幫或沒能力幫出口商去處理被無理拒付的事,讓受益人蒙受不白之冤。這實在可嘆。

所以,說到底還是要看客戶的信譽,還有經濟情況如何而決定的。因為沒有幾個人能做到從未出現不符點。

L/C的最安全,是指對買方而言的最安全。對於賣方來說,永遠是100%前TT最安全。當然,對於客戶來說就是最不安全了。L/C只是一個無奈的折中方式而已,事實上熟客的話雙方基本都不會去做L/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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