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斌:論文寫作的提問和選題

凌斌:論文寫作的提問和選題

一、從「彌爾頓的節制」談起

博爾赫斯在一篇評論中提到,彌爾頓的「創作是有節制的,因為他感到無節制的創作會消耗他寫詩的才能。他在三十六歲時寫道,詩人應該是一首詩。……在一張偶得的紙上(現在是劍橋大學收藏的手稿),記錄著一百多個可能寫作的題目。最終,他選擇了天使和人的死亡作為題目。」(《福樓拜和他典範的目標》)只寫最值得寫的題目,也許是一切偉大作家的本能。而對一個初學者來說,審慎選題即便不是出於對自己天賦才華的格外珍惜,也應當是論文寫作的起碼態度。

都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從論文選題來看,壞的開始是失敗的一多半。這些年參加開題、預答辯、答辯和各類評審,最大的感受是,學生論文寫作的一切痛苦,都源自於一開始就選錯了題目。很多論文僅僅從題目就可以判定,是本科論文乃至碩士、博士論文根本處理不了的。大錯一旦鑄成,接下來就純粹是在浪費學生和老師的時間和生命。每年三四月份,我的同事們就在不斷抱怨,指導學生論文實在是一種折磨。還有一位同事精確地給出了折壽年限:少活15年。每當此時,我就禁不住想,這些學生和導師商量開題的時候,為什麼不選擇一個力所能及的題目呢?為什麼要到最後提交論文時才發現根本完成不了?我們的學生,也包括老師,往往缺少米爾頓那樣的節制和自覺。

選題的不當,除了缺少清醒的學術自覺,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不懂得如何提問。提問是選題的前提。提不出問題,也就無題可選。學生所提的問題,多是從課堂和老師那裡得來。不是受到老師講課的啟迪,就是閱讀教科書的感悟,甚或乾脆就是老師給出的題目。這樣雖然也可以交差、畢業,卻是老師的本事,並不是學生真的通過了大學的基本訓練。

從2010年起,我開始在北大法學院教授法學論文寫作課程。此外,我在自己開設的專業課程中也做了一些嘗試,主要是取消期中考試和期末答疑,改為「開題報告」和「預答辯」,藉此給選課同學在選題方面多一些指導。經過這些年的教學觀察,也結合自己的科研經歷,我更加體會到提問和選題的重要性。這裡所寫的是一些最初步也最粗淺的心得與思考。希望對初學者有所裨益,可以幫助學生少走些彎路。

二、提問的根與本

提問就是將自己所思考的問題變成學術問題。

學生之所以提不出問題,並不是真的沒有問題,相反,可能是問題太多,不知道從何說起。其實,從何說起都不要緊。關鍵是,要「敢於」從自己生活和學習中遇到的困惑出發,提出問題。

個人經驗再孤陋粗淺,也是一個人思考和研究的起點。正像葉聖陶先生說的,「不從這兒出發就沒有根」(《怎樣寫作》)。

一位美國學者給我講過一個故事。他說,有一次科斯(RonaldCoase)在伯克利大學做講座,有同學向他提了個問題:「怎麼才能提出一個好問題?」科斯是一名傑出的經濟學家,新制度經濟學和法律經濟學的奠基人,以會提問題而著稱於世。那麼,科斯是怎麼回答的呢?他就是手指向下,指了指地面。意思是說,遍地是黃金,只要你向下去看。不要總是把眼睛盯著黑板和書本,盯著別人已經告訴你的東西。要從經驗出發,用自己的眼睛去發現問題。

這類問題,就是我們日常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因而在提筆之前,不妨先捫心自問,曾經有哪些問題縈繞心間,尤其是那些長久以來揮之不去的困惑。這類問題,有些在學習中會找到答案。但是,如果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學習和研究,還是不能解決自己的困惑,那就很可能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我們讀書、上課,不要記那些書上可以找到的內容。要記的是學習過程中產生的思考,不論是閱讀中想到的問題,還是聽課中悟出的問題,點點滴滴,都值得積累下來。這些問題越積越多,不怕將來提不出有意義的學術問題。

不要覺得自己是初學者,就覺得老師教的、自己讀的、或者書上寫的都是真理。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甚至自然科學,都是一樣的,都沒有絕對的真理。所謂真理都是階段性的,都可以進一步探討。如果我們對自己的困惑全都不敢提出來,那就找不到真正有意義的值得研究的問題。就如同一個人從來不敢邁出第一步,也終究學不會走路。這些問題、困惑植根於我們每個人心中,再好的老師也沒法代替,只能自己找到。也因為是自己的困惑,不是別人的問題,才會有持久研究的動力。做研究、寫論文才不會只有痛苦、只為交差,才會津津有味、欲罷不能。

其實,不必非要「長久以來」的困惑,平日里靈光一閃的問題,有時候也值得珍惜。我講一個自己親身經歷的例子。有一次,母親和我一起看電視,是一個關於長城的紀錄片,隨口就提出了一個極好的學術問題。母親問我,「長城為什麼要修得那麼寬?」中國自古以來都把長城叫做「城」,而西方認為是「大牆」(GreatWall)。我母親的問題卻隱含著另一種理解,長城是一條「大道」(GreatWay)。因為從母親的日常經驗看,長城不是閉合的,和一般的古城很不一樣。長城蜿蜒曲折而且城牆寬闊,也和一般人家的院牆大不相同。仔細琢磨,母親的問題不無道理。長城並不僅僅用於防禦外敵,還可以作為重要通道,將中國北方區域貫穿起來,達到重要的戰略目的。為了便利交通,修得越寬就越方便人馬過往。這樣看來,長城就不只是「長城」,也不只是「大牆」,而且是「長道」、「大道」。這意味著重新理解長城的性質和功能。蘇力老師有專門文章。雖然在分析的精細上,我母親肯定無法望其項背。但是就提問的精彩而言,同樣是第一流的。

我母親只是初中學歷,之後只是從事幼兒教育工作,並不是什麼「高知」。比起我母親,大家都是大學生、研究生,天之驕子,又是求知慾最強、創造力鼎盛的年齡。只要我們敢於提出自己的問題,直面自己的困惑,都應該能夠從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平時學習中提出很好的問題。當然,從自己的困惑出發,從自己的經驗出發,只是一個起點。只有困惑還不夠,還要能夠把握自己的困惑在理論脈絡中所處的位置。如果說個人經驗是提問的「根」,那麼理論積累就是提問的「本」。

錢鍾書先生有篇文章,叫《詩可以怨》,其中講了個笑話:「義大利有一句嘲笑人的慣語說『他發明了雨傘』(hainventatol"ombrello)。據說有那麼一個窮鄉僻壤的土包子,一天在路上走,忽然下起小雨來了。他湊巧拿著一根棒和一方布,人急生智,把棒撐了布,遮住頭頂,居然到家沒有淋得像落湯雞。他自我欣賞之餘,也覺得對人類作出了貢獻,應該公諸於世。他風聞城裡有一個『發明品專利局』,就興沖沖地拿棍連布,趕進城去,到局裡報告和表演他的新發明。局裡的職員聽他說明來意,哈哈大笑,拿出一把雨傘來,讓他看個仔細。」這也是我們時常會感到的不安,是不是自己也是這樣的「土包子」——因為不了解這個世界,不了解前人的創造,不了解人類幾千年文明所積累下來的知識成果,常常自鳴得意,妄自尊大,到頭來不過是又一次「發明了雨傘」。

廣義的研究,應當包含學習在內,包括對古往今來一切有助於我們思考和解答問題的前人經驗和現有理論的學習。一個大體的研究過程,是因疑而問,因問而學,學而不得,則有研究。因此要確定研究的主題,當然也要總結前人觀點,在學習前人成果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問題。畢竟我們都不是「生而知之」,只有通過學習、分析和批判才能夠增進我們對於某一問題的認識。甚至可以說,一個研究的成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之前學習的透徹程度。

總之,一個好的學術問題,應當「知己知彼」,既源於經驗又入於理論。提出了這樣的問題,進一步的選題也就有了基礎。

三、邊緣切入中心

提出了好問題,還要想想,有什麼非寫不可的理由。正如彌爾頓的故事,從提問到選題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我再講一個自己親身經歷的例子。

那是2007年4月24日,我因為運動會受傷,卧床在家,碰巧看到中央電視台經濟頻道「經濟與法」欄目播出的《「小肥羊」爭奪戰》。那時,我本來在為即將舉辦的「北京大學一康奈爾大學財產法研討會」構思另一篇論文。看到這個節目,我立刻改變了主意。原來的提綱被放到一邊,我也顧不得傷痛,立刻爬起來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始了關於「小肥羊」案的寫作。要寫的內容幾乎看完節目就在頭腦中形成了,寫起來飛快。骨架一兩天就寫好了,剩下的時間更多是在查閱和補充資料,請教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文章後來以《肥羊之爭》為題發表在《中國法學》。

這個案子有兩點深深吸引了我。一是「肥羊」這個有關財產權利的絕好意象。正如我在文中寫道:「『肥羊』一詞在中國尤其是北方有著一個特殊的含義:財富。正如美語中的『bigbucks』,並非是實指體型巨大的雄鹿,而是意指『一大筆錢"意指一筆響噹噹的『財產』。當初眾多企業選擇『小肥羊』作為品牌名稱,而且歷盡艱辛,不改初衷,都是看中了這一名稱語義雙關的吉利和靚麗。本文也藉助這一語義雙關,表明《商標法》修訂引發的這場『肥羊之爭』,絲毫不遜於《物權法》制定引發的激烈爭議,不僅是法律實踐和經濟理論的一面鏡子,也是中國產權制度改革和現代社會發展的一個縮影。」好的學術意象不容易碰到。碰到而錯過了,會是不小的遺憾。「小肥羊」學術象徵與時代象徵的複合,極具闡發意味。「肥羊之爭」不僅構成了爭奪財產權利的絕好意象,而且是建國六十年中國財產制度變遷和經濟法律體制改革的絕好象徵。

一組案子,能夠記錄六十年的制度歷史,不是在所有案件中都能碰到的。

當代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每年都有很多熱點案件爆發出來,引起學界特別是社會的廣泛討論。有些案件只有短暫的即時效應,有些卻可以成為持續的時代和學術象徵。如今案例評析越來越成為法學寫作的重要題材。很多期刊都特別歡迎熱案時評。但是從選題的角度看,驟熱的冷的也快。除了「熱點」本身,還有應該有足夠的學術理由。

這就引出了第二點,也更為重要的是,本案提供了一個從邊緣切入中心的極好途徑。這個案子背後真正的問題,是前三十年的國有化和後三十年的私有化。國有化和私有化都是敏感問題,也是熱點問題。談的人很多,但問題重大,糾纏不清,很難處理。選擇一個看似毫不相干的地帶,從技術角度切入,就輕易避免了意識形態紛爭,也擴展了這個問題的實踐外延。如果一個純技術的知識產權法修改,實際上也在悄然進行著私有化進程,如果一個普普通通的商標權界定,也充滿了剝奪、不平等和無效率,那麼,也就易於讓讀者理解,那些更為重大的問題,比如國企改革、農村土地等問題,何嘗不會如此。

許多重大的、熱點的、敏感的問題都值得研究,但是並非只有一種寫作方式。從選題來看,可以藉助好的學術意向,迂迴的從相對邊緣的問題切入,將其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經濟政治博弈、歷史現實交鋒呈現出來,同樣可以給那些宏大議題以理論啟迪。在這個意義上,這個案子也進一步啟迪我明白,學術上和戰爭上一樣,邊緣即中心。

四、選題的「小清新」原則

以上只是一個例子。這裡再提供三個原則,供初學者參考。三個原則合在一起,叫做「小清新」。

(一)「小」

首先,選題要足夠小。程子有云:「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小者、近者,而後教以大者、遠者。非先傳以近小,而後不教以遠大也。」教學是這樣,寫作也是這樣。以小見大,循序漸進,可謂學術通義。

現在學生論文寫作的通病,就是選題太大。這反映的其實是學識不足。初學法律的人,都愛談公平、正義、人權、憲政等抽象而宏大的話題,因為就只聽說過這些大詞兒。無知者無畏,多大的問題都敢寫,寫起來才知道駕馭不了,悔不當初。學習一段時間後,腦子裡有了更細的概念,就能談論些具體問題。知道的越多,不懂的越多,選題也就更為謹慎。

那麼多小算小?打個比喻,合適的題目就像一個核桃,一隻手可以牢牢握住。過大過小,當然都不好。太小了,芝麻一樣,抓不住;太大了,西瓜一樣,抱不動。不過學生選題,主要是防止題目過大。選題的大小,一方面要看研究者現在的駕馭能力。駕馭不了就是選題大了。只要覺得問題暫時還駕馭不了,就要馬上縮小,增加限定。事實上,當一個問題限縮得足夠小以後,你怎麼談,怎麼引申都會很輕鬆。如果一開始就是大題目,沒有能力駕馭,怎麼寫都難受。另一方面,也要看學界現有的研究狀況。早些年,易於寫大題目,因為學界還沒有太多研究,相應的研究資料也少。現在再寫那樣的大題目就不好把握了。

其實選題是不怕小的,總能夠「小題大做」。所謂「小」,是指切入點要小,盡量地將問題縮小到你可以把握的範圍。所謂「大」,是指視野要大,從小問題講出大道理。比如我寫「小肥羊」的文章,研究的是一個熱點案例,探討的是《商標法》的第9、11、31條的法律解釋問題,但是通過這些技術化的問題,仍然得出了關於財產權問題的法學和經濟學的一般結論。再比如送達制度,它在法律研究中的地位特別小,也特別偏,然而如果把握得好,可以對整個司法程序,程序正義以及法理學問題都有所貢獻。這都是「以小見大」。你眼界有多寬,你的問題就有多大。同樣是一顆芝麻,在你手裡是芝麻,在他人手裡就是西瓜。所謂「賢者識其大,不賢者識其小。」(錢穆:《學龠》)從再小的問題出發,都可以看到自己從事研究的這個學科領域的發展趨勢,洞察到社會的發展方向,把握住國家、時代乃至整個人類的核心問題。

(二)「清」

其次,對於所寫的題目,自己要確實想清楚了,或者至少知道,自己確實能夠研究清楚。這就是葉聖陶先生講的,「某個題目值得寫是一回事,那個題目我能不能寫又是一回事。」(《談談寫作》)

是的,想寫和能寫是兩碼事,研究和寫作是兩碼事。要寫作一個問題,總要對於這個問題有相對清楚的了解。說白了,就是不要寫自己完全不懂、或者很難弄懂的東西。最好是寫之前一直感興趣或者深有體會的問題。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長期抱有興趣,一直有所追蹤,有所積累和思考,來龍去脈都有了解,那麼做起研究來就可以駕輕就熟,得心應手。反過來說,如果剛接觸,一時興起,就要小心,想想自己到底對這個問題了解多少。很多同學,在選擇研究題目時,根本沒有基本的了解,甚至完全不清楚,一上手才知道問題做不下去,到時候悔之晚矣,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我在參加學生論文的開題、答辯過程中經常感到,很多學生實際上在開題時甚至答辯時還根本不清楚自己研究的問題,滿篇都是大詞空話,不知所云。很多同學一上來就講什麼什麼問題自己很感興趣,很有意義,然而從來沒有機會觸及問題的實質,只是看了幾本書,聽別人說的熱鬧。真要自己上手,就會知道,研究深入不下去,因為自己能知道的還是那麼幾本書。這樣的研究做出來,也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根本沒有增進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

要「想清楚再寫」,就要在選題階段多投入一點時間。選題階段花的時間越多,思考的越充分,後面就越少走彎路,越快做出成果。反過來,如果對一個題目還沒有概念,就先不要下筆。每篇論文都會將研究者在這個主題的所有積累、思考和知識「榨光」。選題的過程中,首先要能夠靜下心來,多查資料,多看些書。選題之前,要先做做文獻檢索,盡量搜集和查閱已有的研究。學好文獻檢索,特別是電子資源檢索,應該是選題之前的必備功課。一個學生,只有對自己研究和以往成果的關係有了初步把握之後,才應該去找指導老師,徵求他們的選題意見。不要在自己什麼都沒有了解的時候,就指望老師給一個題目。實際上,由於老師也不會在所有問題上都有過深入研究,沒有學生自己在選提前的資源檢索和研究準備,也很難給出有針對性的意見。這就是很多學生論文在開題乃至答辯時才發現選錯了題目的重要原因。

甚至,只看書也還不夠。法律是一門實踐學科,研究某類問題,不能只是靠讀論文、讀書本。那都是前人已經積累的成就,可以作為學習的對象,但是不能作為寫作的全部。有的同學對「雲計算」、「大數據」感興趣,想研究新技術提出的法律問題,但是對相應的內容只是看了一本暢銷書,其他完全沒有概念,那就沒法做。還有學生,寫傢具市場的法律管制。我們也許都買過傢具,但是買過的也不知道這個市場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除非你熟悉傢具廠商,有人脈資源,或者自己干過這個行業,有所體會,否則只靠談原理,梳理有關的法律條文,不可能做出有價值的研究。所以,如果你在這方面很不熟悉,就不要貿然去做。應當儘可能選自己相對較熟的、有資源可供研究的題目。

何況,如果能夠藉助的都是前人成果,沒有自己的心得體會,也就不可能超越前人,做出自己的貢獻。即便引入了一些新的視角,經濟學的、社會學的、心理學的、生物學的,如果不了解研究對象,也只能是談些皮毛。別做從書本到書本的學問。這是初學者極易有的毛病,因此要格外警惕。要寫作一個題目,與其死讀書,不如先下些功夫,對自己的研究對象做一些初步的調查研究。有了實踐經驗,再邊思考邊讀書,對問題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題目也就可以定下來了。

總之,研究一個法律問題,要知道「哪塊雲彩有雨」。引經據典,卻說不到點子上,是法學論文的又一個通病。正像葉聖陶先生所說,「不想就寫,那是沒有的事。沒想清楚就寫,卻是常有的事」。(同上)

(三)「新」

最後,選題要多少有一點新意。對於一個新手來說,千萬別碰前人已經研究過好幾十年的題目。記得以前讀書,一位老先生講,《漢書》是塊「熟地」,不易有所發明,讓我很受啟發。不耕熟地,應該是一個初學者論文選題的基本原則。

「不耕熟地」,也就是要找尋「處女地」。學習要學習舊的,研究要研究新的。現代社會「日新月異」,還是有許多新的問題可供研究的,也還是有些問題現在研究不夠,有的問題已經發生變化,在其中我們可以選擇多多少少還能駕馭的問題來研究。比如非法集資罪,「吳英案」後這方面的研究多如牛毛,要想有研究的新意,可以從當下熱議的「眾籌」入手。再比如,針對某個訴由,藉助「北大法寶」這類資料庫,能夠將多年來的案例都檢索出來,如果給予細緻的分析,能夠發現很多有意思的問題。

「新」,既可以是新材料、新問題,也可以是新方法、新視角。其中,提出新問題最難,運用新方法和新視角次之,而新材料是我們絕大多數同學都能夠也應該做到的。最好是有新問題。比如一個學生髮現,將民事行為能力制度與學前教育的普及相聯繫的研究並不多見,以此為主題檢索,中國知網也沒有相關的論述。說來這位同學的問題意識也很簡單,就是隨著學齡前兒童的認知能力的提高和教育的普及,我國《民法通則》中關於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已經不大符合實際。她希望通過研究表明調整劃分民事行為能力等級的必要性。有了這個好問題,接下來的論證事實上就只是個技術問題,可以檢索法規,綜述文獻,查找國外立法例,通過運用社會統計資料庫調取學齡前兒童數量及學前教育的相關數據,引入認知心理學的研究成果,等等。

退而求其次,是提出新觀點,也就是給老問題以新的回答。或者是引入新方法,給老問題乃至舊結論以新的論證。有「新材料」也很不錯。比如以往對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既定性原則的研究,都是基於二手文獻。我的一個學生直接從一手文獻出發,通過紐約州政府統計資料庫以及美國聯邦統計局資料庫,做出了很好的研究。為了獲取第二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和紐約州法院的受案審判情況統計數據,這位同學還檢索了美國司法部以及紐約州各級法院的統計資料庫。這些新材料無疑為她的論文增色不少。

總之,現在論文寫作常見的問題就是「過大、過生、過舊」,根源都在於沒有做好前期的選題工作,涵蓋的範圍太大,不了解已有的研究成果,缺乏新穎的材料和視角。依照「小清新」這三個選題原則,可以先是「題中選新」,從眾多題目中最「新」的問題開始。繼而「新中選清」,研究新穎領域中更為熟悉清楚的問題。最後是「清中選小」,選擇足以駕馭的問題,做到以小見大、察微知著。

五、學術本末

最後我想說的是,提問和選題,並非只是一些寫作技巧,歸根結底,是學術的本末問題。

提什麼問題,選什麼題目,最終體現的是一個研究者對學術、對實踐的理解和關切。這就是明代學者唐順之所謂的學者「本色秦漢以前,儒家者有儒家本色,至如老莊家有老莊本色,縱橫家有縱橫本色,名家、墨家、陰陽家皆有本色。雖其為術也駁,而莫不皆有一段千古不可磨滅之見。」(答茅鹿門知縣二)這種「學者本色」、真知灼見,並非自作多情、無病呻吟。用李贄在《雜說》中的話說,應當是觸景生情,不吐不快才好:「其胸中有如許無狀可怪之事,其喉間有如許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頭又時時有許多欲語而莫可所以告語之處,蓄極積久,勢不能遏。」(《李贄文集》)技法只是次要的,真知才是根本。學者的第一要務,不是尋章摘句,而是學識見地。

學者本色,真知灼見,不是一時可得,要靠平日積累。好的作品,不是一時強求能作出來的。俗話說「功夫在詩外」。亦如黃宗羲所講:「讀經史百家,則雖不見一詩,而詩在其中。……若無王、孟、李、杜之學,徒借枕籍咀嚼之力以求其似,蓋未有不偽者也。」(《南雷詩歷?題辭》)像笑話里說的,肚子里沒孩子,怎麼能生的出來呢。這個道理大家平日里都懂,但是一到自己做研究、寫文章,很容易就忘記了。做好一個研究,旁人都幫不上忙,除了自己真有學問,沒有別的辦法。

論文寫作離不開技法,但歸根結底,是怎麼做學問的問題。我們從前述那些選題的正面例子中,能夠看到研究者的獨立思考和辛勤努力。這正是我們希望同學們能夠擁有的學術態度。《大學》有云:「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此之謂也。

【注】本文轉自「法學學術前沿」微信賬號,《法學研究與論文寫作》一文系由《中外法學》雜誌社編輯根據北京大學法學院蘇力、陳興良、白建軍、陳瑞華、凌斌五位教授在凌斌教授主持的《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課程課堂講授錄音整理而成,刊於《中外法學》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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