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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

  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

  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是後人根據漢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造字法則:

  象形  指事  形聲  會意  轉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造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六書的歷史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闡釋。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義為核心。

  六種構造條例解說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艸」(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寫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像的部份。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注

  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里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六書的運用

  實際上,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因為漢字在商朝時,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後來的人把漢字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然而,當有了「六書」這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為依據。好像「軚」、「鎄」是形聲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奀」是會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大多數。這是因為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當文字發展下去,要仔細分工的東西愈來愈多,好像「鯉」、「鯪」、「鯇」、「鰍」等事物,都是魚類,難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細把它們的特徵和區別畫出來。於是,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魚」就可以交代它們的類屬,再用相近發音的聲旁來區分這些字。也由於形聲字在創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時代約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聲,但到了近代,有80%的漢字是形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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