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部及其職能
05-29
六部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的總稱,自隋唐開始在中央行政機構中設置這六部。各部之職能在秦漢時為九卿所分管,魏晉以後,尚書分曹治事,由曹漸變為部,至隋唐始確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組成部分;元朝又將六部改屬中書省;明初廢中書省,六部便直接對皇帝負責,權力更大,地位更高;清末廢除六部。
吏部:六部之首,掌管全國文官司的挑選、考察、任免、升降、調動、封勛等事務,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中央組織部門。
戶部:掌管全國的土地、戶籍、貨幣、各種賦稅、財政收支、官員俸祿等事務,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農業部、財政部。
禮部:掌管朝廷的重要禮節、主持科舉考試、負責接待外賓等,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教育部、外交部。
兵部:掌管全國武官司的選用、兵籍及士兵的操練、軍械的製造和保管、軍令的發布等事務,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
刑部:掌管全國的司法事務,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
工部:掌管全國的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務,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水利部、交通部等。
各部門的最高長官司是「尚書」,其次是「侍郎」,相當於現在的部長、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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