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縣信訪穩定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 趙捍東
05-29
在全縣信訪穩定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趙捍東2007年4月13日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全縣信訪穩定工作會議。重點是通報目前我縣的信訪形勢,安排下步工作。我主要講兩方面的意見:
一、當前信訪形勢1、完成了敏感時期信訪穩定任務。1—3月份,是"雙節"和國家、省、市"兩會"召開的敏感時期,在這期間,除了元月25日發生80多名移民赴省上訪外,沒有發生其它造成影響的上訪,國家、市"兩會"期間的信訪穩定工作得到市裡表揚。2、市以上交辦信訪案件辦理情況較好。市《信訪案件辦理情況周報》第10期在第一季度總結中對我縣給予表揚。3、實際發生量大。1— 3月份,我縣實際發生赴京上訪25起65人,進入登記1起,排全市縣區第9名;到省上訪41起55人,進入登記7起,排全市縣區第3名(實際第一名);到市上訪30起111人;來縣上訪216起1180人。尤其是近半月,出現了上訪高峰。如:3月29日發生赴省上訪6起(其中集訪1起);4月4日發生赴省上訪7起;4月9日發生赴京集訪1起(城關鎮)、赴省集訪1起,赴市個訪1起、來縣群訪5起;4月10日田湖、庫區、紙房等7個鄉鎮94人到省政府、省移民辦上訪,要求享受移民待遇。4、個別單位重視不夠。表現1:信息不靈。4月10日赴省群訪中沒有1個單位上報信息。表現2:勸返不及時。4月9日九店鄉13人到縣委、縣政府、信訪局、劉書記住室之間反覆上訪整整1天。4月11日上午,德亭鄉十餘人到縣信訪局、縣政府上訪,直到下午4:30勸返人員仍在路上。表現3:勸返力量不足。4月10日赴省群訪中,田湖鎮只派出1名機關幹部赴鄭勸返。表現4:辦案不力。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上級交辦的案件,不同上訪群眾見面、不調查處理、不接受群眾諮詢,致使群眾越級上訪、重複上訪。對這些問題,信訪局必須認真核查,報領導小組同意後,提交縣行政過錯追究調查機構調查、追究。出現上訪高峰的主要原因是:三級"兩會"期間,全縣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尤其是劉書記、吳縣長親自安排,各單位穩控措施過硬,真正把上訪群眾穩定在了當地。敏感時期後,責任單位穩控措施有所放鬆,而問題的調查處理又沒跟上。這也說明,堵是權宜之計,疏才是根本。
二、下步工作安排4 月9日,劉書記、吳縣長等領導聽取了信訪穩定工作的專題彙報、信訪局領導班子成員全體參加,這在我縣歷史上是少有的,也說明縣委、縣政府對信訪穩定工作的高度重視。劉書記、吳縣長對今後的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下步工作的總體目標是:"逐步消化『老戶『,杜絕產生『新戶『"。工作重點是:預防為主、疏堵並重,確保信訪穩定工作不影響全縣績效考核。(一)防止不安定因素轉化為信訪事項1、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做到排查的早、化解的了。鄉鎮、縣直單位每半月排查一次,隨時發現、隨時化解。排查情況必須報縣信訪局。今後,縣信訪穩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形式上靈活多樣,以有關單位彙報排查調處情況為主,可縣分開、可劃片召開。2、信訪評估,借鑒澠池經驗,在重大決策出台前、重大項目開工前必須進行信訪預測,取得群眾支持,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工作預案。3、強化領導接待日。縣周三領導接待日由縣委辦公室負責安排,確保每次都有領導接訪。鄉鎮、縣直單位對來訪群眾必須做到隨時接待、即使調處,對不接待來訪群眾、上交矛盾的人和事發生一起,查處一起。(二)對已發生的信訪事項堵、疏並重堵、就是儘可能將人員穩定在縣內,不發生越級上訪,發生越級上訪後儘可能不進入登記。1、穩控。責任單位實行領導包案子,成立專門工作組負責,做到人動我知。特別加強對陸渾水庫移民、清巡民師、兩會一都、社會融資、工程款拖欠、石油公司協解人員、涉軍人員、焦枝鐵路守護營返鄉人員以及個訪老戶問題等重點事項,重點人員的關注,一有動向必須提前上報信息。2、加強京、省值班。2007年,京、省心房接待都有了新的變化,在北京,一切對外國媒體記者禁入的敏感區域,現在全都對外開放。因此,國家信訪局反覆強調,嚴禁接訪人員在信訪局門外攔截、阻撓上訪人員。在鄭州,省信訪局搬入新辦公大樓後,所有接待場所以及大廳外衚衕口都安裝了攝像頭,一旦攔截行為被拍攝到,將受到嚴厲批評和責任追究,這就給值班人員的門外攔截、勸返造成了極大困難。進入接訪程序後,我們的值班人員同信訪局登記人員的協商時間不到20分鐘,超過了這個時間,就錄入電腦登記,想銷號基本不可能。針對這種情況,要求:信訪局要派出最得力人員到京、省值班,如有上訪,京、省值班人員直接通知責任單位一把手,安排銷號、勸返事宜。3、銷號。責任單位責任上訪發生當時的銷號,要盡最大努力減少進入登記量,信訪局負責每月通報前的溝通,壓縮每月通報量。銷號是最後一招,目前,個別單位對銷帳不理解,發牢騷。有的向縣領導反映說銷號不合理,有的說"信訪體制不科學"。但今天我要強調:合理不合理,科學不科學,不是我們在座各位能決定的,上級這樣考核,我們只能與時俱進,適者生存嘛!今後,發生上訪必須銷號。銷號只是經濟上的付出,不銷號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損失,請同志們將這一要求轉告黨政一把手。一個單位進入登記一起並不可怕,但每個單位登記一起全縣就是近百起,後果是影響縣委、縣政府的形象,是市對縣的追究和否決,這個責任不是哪個人、哪個單位能負起的。
4、訴訟。對訴求過高、漫天要價的纏訪人,要借鑒其它地區做法,責任單位可按照法律規定對上訪人進行起訴,請求法院保護單位的合法權益。這是反客為主的有效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實施之前一定要同法院做好溝通。5、打擊。打擊的重點是集體上訪,非正常上訪和重複上訪,必須做到:發生一起,打擊一起,按照上級規定,屬地單位負責調查取證,公安機關負責依法處理,廣播電視局負責公開曝光,公開曝光很重要,可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三個部門一定要密切配合,信訪局負責溝通協調。去年,我縣在這方面做的很好,治安拘留了27 人,勞教了1人,送精神病院1人,遏制了上訪的高發態勢。但是,個別單位還有"打擊靠領導"的依賴思想。有一個鄉,上訪量很大,問題很多,既沒有解決一起,又沒有處理1人,這就要好好找原因,為什麼其他鄉鎮能打擊,你就打擊不了呢?今後,你不追究上訪人的違法行為,我就追究你在穩控上的失職行為。疏,就是疏通群眾訴求渠道,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對已經發生的上訪案件,分門別類,因果施策進行處理,主要分為穩控、明了、查外和涉法涉訴四類。1、穩控類:主要指三級終結的、政策明確不能解決的。如對越自衛反擊戰復退戰士、焦枝鐵路守護營返鄉人員、陸渾水庫移民等。對這些問題通過幫助其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消除其思想誤區,如在民政救助、農村低保中優先考慮等達到穩定目的的。庫區鄉、民政局在這方面做的非常好,其它單位可以借鑒。2、明了類:主要是指問題明了、訴求合理的。如工程款拖欠、兩會一部、社會容資等。這些上訪人經過多年的上訪,內心也非常清楚,知道責任單位不是賴帳而是經濟困難,一次性結清是不可能的。每年"雙節"前上訪的目的是提醒責任單位不要忘了付款這檔子事。況且,經濟困難的單位有一個不鬧不解決的習慣,換位思考,上訪人員也有自尊,也要面子,也有實際困難。因此,對這類問題,一是雙向承諾,責任單位要做好思想工作,雙方達成諒解、達成共識,簽訂雙向承諾書,二是籌措資金,按承諾兌付。3、查處類:現場調處,鑒於上訪人和責任單位之間直接的利害關係,縣信訪局要發揮"第三人"角色,做好政策解釋、利害分析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共識,也就是當好"和事佬"。把大量信訪矛盾化解在初訪階段,也要爭取化解一部分老戶,立案交辦,按照省、市要求,今後信訪事項的立案率要達到 100%,這個變化各單位務必要注意,從今年開始,接待的上訪必須按要求立案查處,查處之後,立卷歸檔,以備年終考評。信訪局對到縣以上的上訪,必須全部立案交辦,進入市以上登記的,由書記、縣長批示交辦。儘可能做到一次解決到位,避免越級上訪、重複上訪。三級終結,凡未定論的事項,全部進行逐級調查處理,做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處理意見。這一點,城關鎮也以政協提案提出,提的很好。三級終結不僅是對上訪人負責,更是看好我們自己的門,省、市規定,只要不造成重大影響,三級終結的原則不追究,即使追究,也查不到我們解決問題方面的責任。目前,領導小組已將55起老案進行了集中交辦,責任人都是單位一把手,鄉鎮黨委書記在外出招商,鄉鎮長和主抓副職一定要按文件要求及時、認真辦理,在辦理期間決不能發生重複上訪,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凡在信訪事項複核中,有2起以上被退案子或追查、視為縣政府敗訴,做為行政過錯,納入績效考核。因此,需要嚴把第一級查處關,凡問題未查清、證據不充分的,縣政府一律給予追查、退案。過去,有的單位在查處中馬馬虎虎,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總以為有縣政府、市政府把關。這是嚴重不負責的,是對群眾不負責,也是對自己不負責,是上交矛盾,今後必須堅決杜絕。領導小組制定的責任調查、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非常明確,只要2次追查、退案,將做為行政過錯提交進行責任調查、責任追究。4、涉法涉訴類:對這類問題主要通過信訪代理,按法定程序到有權解決的司法部門申訴。2005年以來,我縣開展了群眾信訪代理工作,通過工作人員代替群眾、帶領群眾到有權解決的部門反映問題,減少了越級上訪、無序上訪的發生。何村鄉、閭庄鄉、大章鄉通過代理,成功解決了多名涉法老戶,信訪代理是變堵為疏的有效措施,各單位、各鄉鎮一定要在信訪代理上下功夫,應由上級部門解決的問題實現100%代理。在代理中,要與上訪人簽訂責任書,要注意向上訪人反饋代理情況,要選派責任心強、懂政策的同志進行代理,確保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三)建立健全督促督查機制1、建立《信訪事項周報》制度。4月6日縣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建立信訪事項周報制度,並要求有關縣領導對周報必看必批,《周報》內容以越級上訪,案件辦理情況和重要信訪動態為主。縣信訪局要做好領導批示意見的督查落實,《周報》實際是"告御狀 ",希望各單位對《周報》和縣領導的批示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2、月通報,對信訪量(以實際登記量)和案件辦理情況,每月一通報,信訪量大、案件超期未結的責任單位,黨政正職在次月例會上表態發言。
3、季分析。縣信訪局每季度向縣委、縣政府提交信訪穩定工作形勢分析。4、責任調查、責任追究。根據縣行政過錯責任調查、責任追究個績效考核的有關規定,領導小組出台了《關於信訪事項行政過錯責任調查、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明確界定了行政過錯責任調查、責任追究內容。這些內容都是市追究的內容,實際上就是我們的工作重點,看似很嚴格,但只要想辦法都能做到。如在信訪量上,只要銷號了,就沒了量。在案件辦理上,只要認真負責,就不會被追查、退案。過去,責任追究的規定很多,也很嚴格,但沒有真正追究一個單位、一個人。主要是縣領導關心愛護幹部,也由於實施追究的主體不明確。今年,建立了縣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責任調查機制,紀委(監察巨)責任調查、追究。有關成員單位每月一次例會,負責提供線索。信訪局做為成員單位受領導小組委託,依據《暫行規定》提出建議,調查、追究必能落到實處。目前,正在對田湖、九店兩起信訪事項進行責任調查。在座同志們要注意:我們分管副職的主要任務是牽頭抓總、綜合協調,一定要按"一崗雙責"原則對信訪案件實行分解、實行領導包案。5、督查督辦。多所有交辦案件,縣信訪局明確專人緊盯不放,直至合理訴求全部解決到位。承辦人必須到現場了解情況,對結案材料嚴格審查把關,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確保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四、關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集中活動2月13日,省、市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集中活動進行安排部署,連書記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縣聯席會議制定了我縣的活動方案,請各單位各鄉鎮要嚴格按方案要求認真進行。活動時間一年,5月份,市裡要召開經驗交流會。目前,我縣進展較慢,主要停留在承辦上級交辦案件上,下步要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認真辦理上級交辦案件,集中活動交辦的案件都是以省、市聯席會議名義交辦,辦理越快越好。市聯席辦就因案件辦理緩慢被責任追究。省、市交辦我縣 16起案件,目前,只有2起案件沒有報結。大坪鄉務必要在4月底前報結,縣委信訪領導小組集中交辦的55起案件也是在集中活動中交辦的第一批案件,隨後還要繼續交辦。二是認真進行矛盾排查,各鄉鎮、各單位要認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對排查出的問題參照縣裡做法向有關領導、有關機構交辦。同時要注意結案材料的立卷歸檔。三是要注意總結好經驗做法,我們不當無名英雄,成績需要肯定,需要宣傳,好的做法需在全縣乃至全省、全市推廣,各單位一定要注意上報,信訪局要注意發現、挖掘、提煉、升華。同志們,目前,洛陽市牡丹花會正在進行之中,"五一"黃金周又將到來,4月份又是《信訪條例》宣傳月,潛在的不安定因素很多,稍不注意就會引發大的信訪事項,影響全局的穩定。下步的信訪工作形勢不容樂觀,我希望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切實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為構件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和諧禹嵩縣、打造平安嵩縣做出新的貢獻。謝謝大家!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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