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結婚擇日
05-29
結婚擇日作者:魯北周易
結婚是人生的大事,青年男女經過了相識、相知、相戀、熱戀之後要步入婚姻的殿堂,結婚之前大多是人都要進行:訂婚、登記、結婚的程序!結婚婚禮時間的選擇是尤其重要的!當然,很多人並不信迷信,但是結婚的喜事,總要圖個吉利!
結婚擇日民間有很多方法,根據各地風俗的不同多少存在著差異,這裡介紹幾種常用的方法:
行嫁月法擇日:
行嫁月,有大利月(大行嫁月)和小利月(小行嫁月)之分,一年之中有兩個大利月,兩個小利月,其餘都是不利月。娶親一般都選大利月,實在沒辦法才選小利月。選擇大小利月,均以女方屬相為準。
大行嫁月是指按屬相確定的女子出嫁最佳月份,以農曆月份為準。歌謠曰:正、七迎雞兔(指正月和七月是屬雞和屬兔女子的,以下類推),二、八虎和猴,三、九蛇與豬,四、十唯龍狗,五、十一牛羊歡,六、臘鼠馬游。
確定了結婚大小利月,還要選擇吉日良辰,要選擇黃道吉日,忌黑煞日。古代曆法認為,黃道日子是吉日,做事相宜。黑道日子是凶日,做事不利。
一般擇日的喜好
一般新人都喜愛選擇以下的日子結婚:
- 選用雙春之年為上,因為雙春有充滿豐收和希望的象徵
- 選用閏月之年份。因為「潤」有滋潤、豐收之象。象徵婚姻的滋潤甜美!
- 雙春兼閏月更吉利!
- 喜用雙月份:如二、四、八、十、十二月,但六月時候除外,因恐怕是半世夫妻。
- 特別喜用農曆八月、十月、十二月。
- 喜用假期、周末、年底。
一般擇日的禁忌
不少新人都會避免選擇一些禁忌的日子結婚,但其實大多禁忌都未必會有影響的。
- 盲年不用,即是沒有立春之陰曆年。俗稱「寡婦年」。但是盲年中也有好的月份、日子!所以,盲年中實際結婚的人也並不少!
- 犯太歲之年不用。
- 不喜用單月,如正、三、五、七、九、十一月。
- 六月不用,恐半世夫妻。
- 父母及自己生日之月不用,有些包括兄弟姊妹之生日的月份亦不用。
- 祖宗生死忌之月不用。
- 大時大節日不用。
- 每年的「四離日」不用,既: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
- 「四絕日」不用,既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天;
- 「月忌日」不用,既每月得初五,十四,二十三日;
- 「暗九日」不用,既每月的十八、二十七日;
- 「楊公忌」不用,既指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和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據說這十三個日子是楊公留下之日。
- 一年內,家裡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吉人天相,以上日子只做參考!
推薦閱讀:
※[轉載]蘇民峰
※【轉載】我研究的《屬相配》,准不准你說了算
※【轉載】原創攝影_祝秋水君生日快樂
※[轉載]卧房的三十四大禁忌
※(2)[轉載]丑土之象(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