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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經演古 ----(明.寂焰)

 

金剛般若經演古         晉安後學釋 寂焰  述

    序

  原夫般若功德不可思議者,由其照破世出世間諸相,洞見性源故也。眾生隨順無明,長居此岸,流轉生死;菩薩隨順般若,立登彼岸,高證涅槃。蓋般若者,度苦海之慈航,破長夜之明炬,諸佛所師,諸天敬奉,可不信哉!

  世尊二十年中,為諸弟子,搜窮二我,直徹三空,微細淘汰,廣談般若。大般若經,凡四處一十六會,六百卷。金剛般若,當第二處,第九會,第五百七十七卷。傳至此土凡六譯,時所宗尚,皆弘秦本。天竺有無著菩薩,位登初地,因讀此經,罔測涯涘,乃入日光定,上升兜率,親從慈氏,稟受八十行偈,以釋此經。又將此偈,轉授弟天親菩薩,各造論解釋。天親約斷疑執以釋,無著約顯行位以釋。唐圭峰宗密禪師,撮二論之精要,科經唯約天親,釋義即兼無著,亦傍求餘論,採集諸疏,題雲疏論纂要;有宋長水法師子璇,又作刊定記七卷釋之。

  此金剛般若經,真源的派,列聖相傳,溯流及源,長水宗圭峰,圭峰宗二論,二論宗兜率,兜率親稟靈山,言言有據,字字無差,如取家券而治祖業,復何疑哉!後學安於寡聞,此古疏記,有畢生未曾寓目者,甚至恣己臆見,輒形注釋,毫釐之差,天地懸隔,疑誤將來,其害匪細。寒輝闍黎(編者註:寒輝乃禪師名),禪晏之暇,以是經為印心之明鏡。涵泳古疏記有年,但其文簡古,不便初學,乃刪繁取要,又從敷演挑剔之,名之曰演古。俾讀者,開卷瞭然,發四心而興萬行,破群疑而徹三空,其有功於學般若者甚大。故樂為序諸卷首,時歲在丙辰正月燈節後三日。

                富沙釋道霈題

    敘

  金剛經,雖白衣士,有能誦之,即註解亦伙矣。若論般若大旨,無論誦者茫然,即注者亦未必盡得也。夷考無著菩薩,位證初地,讀此經岡測其義。至升兜率,稟彌勒指授,復轉示天親,始各造論解釋。而唐之圭峰,宋之長水,乃循流溯源,互有宣發,然皆辭旨精妙,非宿學難知。則金剛般若,豈易言哉!博地凡夫,以愚痴柔暗,浮沉苦海,非般若不能津度,然非自發菩提心,焉能直契般若,特人之不肯耳。且般若慧光,照破萬有,洞澈性源,不但盡掃凡情,抑且不存聖解。故金剛般若,以無住為宗,以摧壞一切為用。誦者說者,不悟妙旨,徒爾尋言,恐去經愈遠矣。余幼依上士,聞誦金剛而喜之。茲劇病更生,知生滅不常,用深儆策,方期一意法寶,窺測甚深。適寒輝禪師,以金剛演古示余。演古者,即二論以及纂要刊定諸書,演暢宣明,發古人未盡之秘,以成詮釋也。其中緒清意簡,理玄辭達,才一展玩,意念冰融,顧著書者,皆自成一家言。而禪師獨曰演古,正以禪師注經,不更自立意解,以注還古人,是注法不立也。則知從上聖賢論疏,即論疏法亦不立也。繇是而解,如來廣說般若,即般若法亦不立也。就演古而約經義,其有裨於發四心,證三空,破群疑,嚴萬行,功德豈淺鮮哉!是書所在,皆應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會稽如現范鋐和南撰

    後序

  金剛般若經者,乃佛祖傳心之秘要也。以著衣持缽為發起者,欲令知般若不離日用之間也。雖其中破相斷疑,而事行理觀,未嘗偏廢。其度生無度;無住生心;以無我等,修一切善法;非莊嚴,名莊嚴等,類皆正偏回互,不犯鋒芒,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黃梅以是印心,曹溪聞而開悟,豈徒然哉!但此經義趣深遠,古今詮釋,殆且百家。惟西竺天親無著,稟承兜率,以住一十八處,密示階差;斷二十七疑,潛通血脈,允合世尊無相大乘之旨。而此土則有青龍、大雲、資聖、塵外、諸疏,或依或違,學者無所折衷。中唐圭峰宗密禪師,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依天親斷疑問答以科釋,並採集諸疏,題曰疏論纂要。又為紀略以釋,上符聖旨,俯逗群機,實像代之法匠也。五季石壁法師,襲用紀略,別為廣錄,辭或繁長,學者苦之。有宋天聖間,長水子璇法師,重為修治,剪煩削冗,黜偽存真,命名刊定記,真可謂內院之功臣,圭山之後裔也。斯文不墜,厥功懋哉!余以己酉之夏,叨陪清眾於石鼓選佛場。因同諸友,商榷大意,山居晝永,時或披尋。但纂要,文簡古而難通;刊定,語詳悉而莫記。因會合兩部,刪煩取要,而融通之。其間敷演挑剔,不悖古德之意,竊命名曰演古,聊以自備遺忘,朝夕玩繹。其發四心而修六度,破二我而徹三空,端有藉是為指南雲。

        時  己酉秋九月既望後學寂焰書於石鼓選佛場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天上之寶也。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具堅利明三義,其體極堅,一切物不能壞;其用極利,能壞一切物;其相極明,能照一切。所以薩遮尼乾子經云:帝釋金剛寶,能滅阿修羅,智碎煩惱山,能壞亦如是。故佛以喻三種般若,梵語「般若」,此雲「智慧」。其體即實相般若,乃吾人本有之性,真常清凈,今古恆然,雖經多劫流轉生死,而曾無所損,是極堅義。其用即觀照般若,亦是本有心光,不發則已,發則能斷惑著,無始以來無明煩惱,無所不壞,是極利義。約其功能,稱波羅蜜,此雲到彼岸,謂乘般若舟航,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翻圓寂,亦云滅度。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來圓寂,名到彼岸。若兼般若迴文,應雲到彼岸慧。上七字是所詮,經字是能詮,具貫攝常法四義。貫者,如線貫華,謂貫串所應知義,攝者,如經持緯,謂攝持所化眾生。常者,不易義,乃三世諸佛不易之常道。法者,軌則義,十方菩薩同遵之正軌,即文字般若,是極明義。學者苟能由文字般若而起觀照,由觀照般若而契實相,是謂金剛智慧到彼岸也。

  釋經正文,准常三分,曰序、曰正、曰流通。蓋世尊將演般若,先彰由致,故曰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全經旨趣,解行斯陳,故曰正宗。宗趣既明,務於開濟,近益當時,遠益未來,使傳芳千古,慧命不絕,故曰流通。

    初,序分

  有證信、發起之殊,今證信,有六種成就。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如是,信成就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故居首也。

  我聞,聞成就也。我者,阿難自稱,然是隨世假立,不同凡夫外道所計之我。聞者,親聽,非是展轉傳聞,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不假音聞,教何由立。

  一時者,時成就也。世事合會,尚待昌期,大法弘宣,豈違嘉運,故曰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然十方世界,天上人間,時分不同,今但取師資道合,說聽究竟之時,故云一時。

  佛者,主成就也。梵語具雲佛陀耶,此雲覺者,具自覺覺他覺滿三義,故稱為佛,即本師釋迦牟尼佛,為說法之主。非大覺,孰能演斯大法。

  舍衛國等者,處成就也。舍衛梵語,此雲聞物,以人物富庶,聞於五天,此說法之處,在中天竺波斯匿王所都之國,城外東南五里許,乃祇陀太子之園。大臣須達多,此雲善施,以常給濟國之窮民,人稱之為給孤獨長者。布金買園,太子舍樹,共造精舍,請佛說法,可見般若大法,非勝地亦不克宣也。

  與大比丘眾等者,眾成就也。座無知音,說將誰聽?今機感盈前,不得不說。比丘含三義:一乞士,謂上乞法以資慧命,下乞食以養色身。亦云破惡,亦云怖魔,大者,數多,名重,德隆也。如憍陳那,三迦葉,舍利弗,目犍連,耶舍長者,並其眷屬等,俱在一時一處,共相和合,濟濟同聞,可謂盛矣。然此皆先事外道,艱辛累年,一無所證,才得見佛,便登聖果,感佛恩深,故常隨侍,所以偏列其數,其餘天龍八部四眾人等,皆結於流通分中,首尾相望,蓋影略耳。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發起序,將說般若,而以著衣持缽為發起者,顯般若不離日用之間也。爾時者,大眾雲集之時也。食時者,辰巳之間也。我釋迦世尊,既現相人中,示同人法。亦於食時,著僧伽黎衣,持紺琉璃缽,嚴整威儀,肅恭齊法,出祇園而入舍衛,躬行三世諸佛乞食之法。以內證平等理,外空貧富相,故於城中,無問凈穢,不揀貴賤,次第而乞。佛心既等,使施者護福亦等。既得食已,仍出大城而還至本處。本處者,事則只桓精舍,理則實相真空也。佛凡所得食,分為四分:(一)與同梵行者,(二)施貧病乞人,(三)施水陸眾生,(四)自食。食訖,乃收拾衣缽,而洗足焉。阿含經說:佛行時離地四指,蓮華承足。今洗足者,先跣足行乞,歸則洗濯塵污,垂範後人也。敷座而坐者,他經侍者敷座,惟說般若,佛自敷座,以尊重般若故。著衣持缽表戒,敷座而坐表定,以戒定發起般若,令人觀象會意也。然此著衣持缽,洗足敷坐,般若真機,已漏泄無餘矣。故空生不待如來開口,便嘆希有。大似靈山拈華,迦葉微笑,二人默識心通,如出一律,覽者詳焉。上來序分竟。

    二,正宗分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善現申請也。洪鐘在處,非扣不嗚;法施不吝,待問乃說。即此祇園一會,皆有樂法之心,未敢擅請。時有德長年老,號須菩提者,此雲空生,亦名善現,解空第一。於如來著衣持缽敷座而坐之次,頓然發明般若心體,逐知機知時,即從法空之座,而起悲智之用。袒右肩,屈右膝,皆雲右者,表順也。合掌,表智與理冥也。此上結集家敘其請法之儀。

  下善現贊請,先贊。然如來日用妙處,他人不知,而空生獨知之,乃贊言希有。蓋曠劫難逢,大千唯一,豈多得哉!善護念者,以大慈護念根熟諸菩薩,乃三賢已上者。護念,即加被與力也。與根本智力,令成就佛法;與後得智力,令教化眾生。善付囑者,以大悲付囑根未熟菩薩。已得大乘者,令其不舍;未得大乘者,令其勝進。故慈氏頌云:巧護義應知,加彼身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

  後請者。然圓頓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本性,次發菩提心,後修菩薩行。故華嚴善財先陳已發,方問行門。而此經全重在發菩提心,以是修行根本故。空生既悟此心,遂請真修之行,不但為己,兼為一切眾生申請。若人不發世間人天之心,及出世聲聞緣覺之心,而發於無上正覺之心,極為難得。即入如來護念付囑之中,可不教以修行之法乎?敢問:昔未發心,住六塵境,今既發心,應安住何地?昔未發心,隨逐妄念,今既發心,當妄念起時,應云何降伏?誠得如來開示,使其知住知降,則修行不錯,不至於妄失菩提心矣。此一問,是一經關鍵,按魏譯有三問: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佛答令安住四心,修六度行,不令著相,是降伏義。秦譯略去修行者,意謂住道降心,即是修行,不可離此,別有所修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重言善哉者,贊其所問。以善現贊請,妙契佛心,故印可雲。「須菩提」下二句,牒其所贊;「汝今諦聽」二句,誡聽許說。說個什麼?說發菩提心者如是安住如是降心之法,即指下所答之文也。又「如是」二字,直捷指出,若不如是而住,則是非住;若不如是降伏,轉成妄心,又安能得無上菩提哉!時空生聞教,即應之曰唯,乃領略之辭,如曾參聞一貫之道,應之以唯者,其心固已渙然無滯矣。而復雲願樂聞者。蓋為眾而發起爾。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此如來正答所問,分二:(一),答安住降心問。(二)答修行降心問。

  ﹝如來正答所問﹞(一)答安住降心問。謂應住四心,降伏其有我度生之心也。問雖有二,答乃互顯,故先標降伏其心,後結如所教住。圭峰准魏譯三問:舉降伏為總,住修為別。然詳經文,無別答降伏之處,則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離相,是答降心之問,是以舉降伏,則攝安住矣。

  前問云:善男子、善女人,今答言菩薩者,已發大心,故受菩薩之稱。菩薩,此雲覺有情,謂以智上求覺道,以悲下化有情也。摩訶薩,此雲大道心眾生。應如是降伏其心者,即指下安住四心,修行六度,降伏其住相之心也。發菩提心者,以度生為急務,凡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悉應度脫,此總相說也。

  若卵生等者,以受生差別言之:天獄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諸餘微細水陸空行,不可具分品類。以依止差別言之:有色,四禪也,以色蘊為身。無色,四空也,以受想行識四蘊為身。依止,即身義。以境界差別言之:有想者,無色界中,空無邊,識無邊,二天也。無想者,無所有處天也。非有想非無想者,非想非非想處天也。如是則包括三界無遺。發菩提心者,必應度盡而後已。

  故彌勒頌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度盡三界一切眾生,則住廣大心也。皆令入如來究竟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此住第一心也。滅度無量者,牒前受生差別也;無數者,牒前依止差別也;無邊者,牒前境界差別也。無眾生得滅度者,謂若見有眾生可度,即存度生之相,必生於疲勞,不能常度。須知眾生性空故,同體故,即寂滅相,不待更滅故,無念故,法界故,故云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論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此住常心也。何以故者,征意云:夫既度生矣,乃曰無度者,何耶?謂若見有眾生可度,則有我為能度;若見有我,則有人眾生壽者四相,與顛倒凡夫何異?反顯實無眾生得滅度,則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是住不顛倒心也。

  大珠和尚曰:九類眾生,一心具足,隨造隨成,是故無明為卵生,煩惱包裹為胎生,愛水浸潤為濕生,焂起煩惱為化生。悟即是佛,迷號眾生。菩薩只以念念心為眾生,若了念念心體空,名為度眾生也。智者於自本際上度於未形,未形既空,即知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如來正答所問﹞(二)答修行降心問。謂不住相修六度,降伏其取相之心也。所言不住相者,非是滅相令無。蓋相本自無,心不住著。華嚴經云:凡夫見諸法,但隨於相轉,不了法無相,以是不見佛。然不著相,即降心之法,須約行以明之。「於法」者,總標諸法。「應無」下,正明修行。然行具六度,而獨雲布施者,以布施該攝六度。所以彌勒頌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於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此頌以三種布施,該攝六度:資生攝施,無畏攝戒忍,法攝進禪慧。所謂一攝一,二攝二,三攝三,是也。所言不住者,謂不住六塵,乃至佛果菩提,八十一科,俱不可住著。今但言六塵,舉一以該之耳,何以故者?征意云:均一布施也。住相何劣,不住相何優?釋曰:有相之福小,無相之福大,若菩薩果能以般若真智照破幻相,而行布施修六度,其所得之福德,殆超於常情之外,不可得而思量者矣。故舉十方虛空,廣大無盡不可思量以喻之。「但應如所教住」者,結其所問,謂但應如我所教無住相,而修行於六度,即是住處,是住於無所住也。

  於上答空生正問:謂發菩提心者,應住四心,修六度行,而降伏其有我之心。則正宗已竟,可入流通矣。恐後來學般若者,於如來答處,不能無疑,故躡前語跡,假善現發起,斷彼疑情,展轉相生,遂有二十七段。故慈氏頌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是也。

    第一伏疑

  云:本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云何無住?又無相為因,求三十二相佛果,因果若是不相類乎?此疑從前文不住相布施而來,以聲聞人取丈六相好為佛,不知無相法身真佛,故對前不住相起疑之因問答:欲令除斷。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此斷求佛行施住相疑也。

  空生既疑以無相為因,求佛三十二相之果。故反詰之曰:於汝意中云何思惟,為可以丈六身相而見法身如來不耶?空生一承慈問:便領佛意,即答曰:不也,世尊!伶利衲僧,一撥便轉,下皆仿此。又自征而釋之曰:所以不可以身相見如來者,以丈六身相,特平等性智赴機所現之影,如水中月,似有非實,豈是如來法身真體乎?蓋法身無為,不墮諸數,故不可執相以求之也。空生既知此旨,佛遂印可而廣之曰:非但佛身無相,但是一切凡聖依正有為之相,儘是虛妄,以從妄念所變現故,妄念本空,所變何實?「若見諸相」二句,遮離色觀空也。恐聞相是虛妄,別求無相佛身,故云相即非相,若見非相,即見法身如來。何者?蓋相本自盡,真本自現故也。洵乎發菩提心者,不應住相而行施矣。

    第二疑者

  空生聞上兩節,無住行施,因深也。無相見佛,果深也。誠恐未來之世,於此甚深道理,難於生信,則空說何益?此節顯有疑辭,與前後伏疑不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此斷因果俱深無信疑也。文三:

  (一)約無信呈疑。空生聞上因果俱深,謂是難信之法,遂疑世無信者。

  (二)呵疑顯信。佛因呵止之曰:汝莫作是無有實信之說,豈但如來在日,即使如來滅後,後五百歲,當斗諍堅固之時,去聖愈遙,人根愈劣,亦有修戒定,而於此因果俱深之章句,能生實信之心者。

  (三)明能信所以,又二:

  初、明歷事多佛以顯信因,謂此非聊爾人,此人豈止於一二佛所而種善根,乃是於無量千萬佛所發菩提心,種植無貪等諸善根者。夫一念生凈信者,其善根廣大深固已如此,況永信不退者乎?

  二、明諸佛攝受成就信德,亦二:

  ﹝明諸佛攝受成就信德﹞初、明諸佛攝受顯福德門。呼須菩提告之曰:如來悉以現量而知,佛眼而見,是諸凈信眾生,於行住所作中,得如是無量之福德。如是二字,即指上廣大無盡善根。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明諸佛攝受成就信德﹞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初總征云:夫一念凈信無幾矣。以何義故?得諸佛悉知悉見耶?釋意云:無凈信人,固執五蘊身心內作主宰,名為我相。以計我故,起惑造業,展轉趣於余趣,曰補特迦羅,此雲數取趣,名為人相。計我盛衰苦樂變異,相續而生,名眾生相,計一報命根,識暖息三事,相連不斷而住,名壽者相。此四,總一我相也。今凈信者,不於五蘊身心執著四相,則我空矣。亦不於五蘊身心起法執分別,則法空矣。又不住法空,故云亦無非法相,以真空不斷,非法亦無,如是離二執,成就凈信,蒙諸佛知見攝受,為得福之本也。

  次「何以故」下,重釋上三義,初征云:何以知凈信者斷我法二執耶?釋意謂:夫凈信者,若有我執,而心取諸相,則著我等四相,既不取相,則知無我執矣。若有法執,而心取法相,亦著我等四相。蓋法,根也。我,苗也。有根必有苗,有法執必有我執,既無我等,則知無法執矣。後又征云:法執但是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釋意謂:取非法亦著我等,何況取法,以後釋前也。是知纖毫取著,便落法塵,具我等四相。故凈信者,尤當法與非法俱盡也。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為著我之故,所以誡令不應,即入中道也。謂不應取法而著有,亦不應取非法而著空。以此不著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須知我所說之法,皆是假言顯義。學者須得義而忘言,如渡河舍筏之喻。筏者,過河之具,到岸則舍。如來說非法,乃渡法之筏耳,法尚應舍,何況非法而不舍哉!河已渡而猶戀於筏,與未渡河者何異。法既舍而猶住於非法,與未舍法者無以異也。不住法,不墮於有,不住非法,不墮於空,入中道之玄門,乃能與無住之因,無相之果相應,是謂稱實凈信者矣。

    第三疑

  云:上說不可以相見佛,佛非有為,即不合有所得有所說,何以如來得菩提而說法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此斷無相云何得說疑也。有二段:先、問答斷疑,次、較量顯勝。

  今初斷疑,佛問:於汝意中,將謂如來於菩提樹下得菩提耶?又將謂如來於前後諸會有所說法耶?空生即領其意?答云:世人皆謂如來有所得,有所說,如我解佛所說義則不然。蓋必有法名菩提而後得,今無定實之法,將何所得耶?可見菩提樹下,乃是隨機化現,非法身真佛也。必有定法而後可說,今無定實之法,將何所說耶?可見前後諸會,皆隨機方便,無實法也。此一向約勝義邊答,所以慈氏偈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意謂俗有真無,應化之相,依俗乃有?答中依真,故言無有定法,所以云:「始從得道夜,終至般泥洹,於是二中間,未嘗說一字。」何以故者,征意云:何以無定法可說耶?釋意謂:如來所說之法,無非第一義諦,離心緣相,故不可取;離言說相,故不可說。無法相,故云非法;無非法相,故云非非法。所謂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是也。後「所以者何」,征意謂:夫無得無說,是無為法。無為法者,法身之理,本無名相,不涉言思,何有三乘賢聖差別哉?釋意云:三乘賢聖差別,皆於無為無差別法中而有差別。如三獸渡河之喻,河無淺深,而淺深在獸,無為法無差別,而差別在三乘能證之智,有大小淺深之不同耳。

  次,較量顯勝,上明無為之法,不涉取說,恐人便欲一向毀廢言教。豈知法雖不可取說,亦可藉言而入,而受持者福德不空,故較量顯勝,令人受持演說,以趣菩提。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佛先舉世福問之,謂若有人,盛滿大千世界七寶為施,得福多不?三千大千者,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空生意謂:七寶最珍,三千大千世界又最廣,七錢施佛,獲福無量,況多寶乎,故云甚多。又自征云:所以雲多者,以不約勝義諦而論其福德之性,乃約世俗諦說耳。然既約俗諦說,特世間福不如持經出世之福為勝。故佛言: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如前所說:無我度生也。不住相行施也。佛不可以相見也。法不可以言說也。一念凈信志心領受,拳拳奉持,或全持,或分持乃至四句偈等,且兼為他人演說其義趣,其所得福,更勝於彼。

  夫持經四句,何以輒勝大千寶施之福,意謂寶施雖多,但是世間有為之福,終不能趣無上菩提。若夫此經四句偈等,則一切諸佛之報身化身,及諸佛無上菩提之法身,無不從是而生。何者?法身雖不生滅,而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此經單闡妙慧,於法身不為了因乎?報化二身萬行所致,此經以妙慧導妙行,於報化不為生因乎?其功如是,故獨勝於大千寶施之福也。然所謂佛法從此經出者,約世諦有耳,若於第一義諦求於迷悟聖凡之相,了不可得,即非所謂佛法從此經出也。所以圓覺經云:「一切如來圓覺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始之以不得菩提,終之以即非佛法,前後照應,而經旨愈明矣。

    第四疑

  云:聖人無為之法,既不可取說,何以聲聞人,各取自果,如其所證而說耶?四果分四節。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此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也。

  先、舉初果問之,須陀洹,此雲入流,已斷三界貪嗔痴慢等八十八使見惑,預入聖人之流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須陀洹果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彼須陀洹,已斷三界分別粗惑,名為入聖流,而實別無一法為其所入,秪由不取色香味觸六塵境界,名為須陀洹也。豈別有法為所入耶?是正以不取為得果,何疑其有取耶?苟猶有分別我能得果之心,即為著我之凡夫,何名入聖流之初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次、舉二果問之,斯陀含,此雲一來,已斷欲界九品思惑前六品,更三品殘思未盡,須一往來欲界受生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斯陀含果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彼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蓋已悟我空,是誰往來?使其猶見有往來之者,是我相未除,安得名為二果一往來耶?以此觀之,斯陀含於自果亦不取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又、舉三果問之,阿那含,此雲不來。蓋欲界九品思惑已盡,不復還來欲界受生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阿那含果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阿那含於欲界九品習氣,俱時滅盡,下無卜居,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蓋已悟無我,是誰不來?使其猶見有不來之者,則我相猶在,安得名為不來耶?以此觀之,阿那含於自果亦不取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後、舉四果問之,阿羅漢此雲無生,以三界煩惱已盡,不受後有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阿羅漢道不耶?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阿羅漢者,秪是三界見思凈盡,證我空真如,實無有法可得名阿羅漢。若使意下作是念言: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等四相,與凡夫無異,安得名為阿羅漢耶?又引己況之曰:佛昔曾說須菩提得無諍三昧。無諍三昧者,以無我故,不惱於人,若嫌坐則立,不較人我是非,令人不起煩惱,此行最高,故云人中最為第一。

  羅什云: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不起諍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也。一切羅漢,皆離三界貪慾煩惱,名離欲阿羅漢,我以無諍故,於諸離欲羅漢之中,稱為第一也。雖蒙佛如是印許,而我不作是念曰:我是離欲阿羅漢。若作是念,是有我也。諸諍皆起於有我,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之者。阿蘭那,此雲寂靜,即無諍也。諍則喧鬧,謂非樂修寂靜行之人也。以須菩提實無所行之故,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須菩提既爾,則諸聲聞得果無取,何疑耶?

    第五疑

  云:釋迦因中為善慧仙人,蒙然燈如來授記,然燈為釋迦說法,云何言不可取說耶?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此斷釋迦然燈取說疑也。

  恐疑有所得,故乃審問空生曰: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授記時,於法有所得不?空生直答曰:無所得,何也?授記者,但是語言,非是證智。然則何以得記耶?得記者,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而已,豈有所說所得耶?

    第六疑

  云:若法不可取,諸菩薩修六度行,莊嚴凈土,豈不是取於所莊嚴之佛土耶?此而非取,則孰為取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凈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也。

  佛土有二:(一)法性土,(二)形相土。佛意欲顯法性真土,故問取形相莊嚴土不?空生乃以不取形相莊嚴答之,何也?蓋莊嚴佛土者,唯修習無分別智,通達於唯識真實之性,以智契如,名為莊嚴,非形相莊嚴,故云即非莊嚴,是第一義莊嚴,故云是名莊嚴。形相,即法相土,謂金地寶池等;第一義,即法性土,乃真如不變之性。然諸佛身土,必須性相具足,方為了義。今既唯言於性,豈不闕於相耶?蓋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以經宗無相,此義稍增耳。若人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於色等境中,為遮此故,雲應如是生清凈心,不應住色等也。「而生其心」者,此是真心。若都無心,便同空見。真心而雲生者,所謂顯發,非創然而生。故大般若經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以有住之心,悉是妄識分別,一切無住,真心即顯,契於般若心體也。故嵩岳國師云:應無所住者,乃不住善,不住惡,不住迷,不住悟,不住體,不住用。而生其心者,即一切法,而顯其一心。若住善生心,即善現。住惡生心,則惡現。本心即隱沒。若無所住,則十方世界,唯是一心。若能如是了悟,是真莊嚴,何有佛土而不清凈耶?

    第七疑

  云:無為法中,應化非真,故無有取,報身是實,應有取心,此躡彼第三而來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也。

  佛知後世學般若者有此疑,故設喻為問:文二:

  ﹝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一)問答斷疑,此以須彌明報身也。須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故。報佛亦如是,以得無上法王體,故名為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善現乃就法身而答曰:甚大。復自征釋其大之所以曰:以非有漏有為之身,乃是無漏無為之法身,故名大身也。慈氏偈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問:此說報身,云何言法?答:茲法報合說,二身不殊,以實教理智無二,故得雲耳。至此理極情亡,信此法者,福德難量,是以下文如來舉福較勝。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此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二)較量顯勝,又二:(一)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

  今初、呼空生審定其數,初約多河以辨沙。如來說法,多近恆河,故舉為喻。恆河周四十里,沙細如面,不可以數計,今以一沙為一河,有如是無數沙等之恆河,河各有沙,是諸沙等恆河之沙,寧為多不?空生答言:甚多,何者?但舉沙數之河,尚多無量,何況多河中所有之沙,可盡算數乎!

  次、約多沙以彰福曰:我今實言告汝,設若有人,於外財無所吝惜,以七寶之最珍者,布滿爾所恆河之沙數,一沙為一大千世界,以之布施,其所得之福,寧為多不?空生意謂:前一大千寶施,已為無量,況此沙界寶施,寧有量乎!

  後、約多福以顯經勝,謂寶施之福雖多,若人於此經中,受持四句偈等,自行之餘,為他人說,其所得福,更勝於前沙界寶施之福德。以施福有漏,猶屬生死,經趣菩提,顧可同日而語哉!次釋勝之所以,有五節。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釋勝之所以﹞(一)尊處嘆人勝,謂豈唯是說經之人難得,當知此說經之處亦甚希有,宜為一切世間若天若人恭敬供養。猶如佛之塔廟然。藏佛舍利之處謂之塔,奉佛形像之處謂之廟,人覲塔廟,不期敬而自敬。如天帝釋,常於善法堂中,為諸天說般若。向後諸天到善法堂,帝釋未至,皆向空座作禮。為重法故,乃尊其處也。夫說四句之處尚爾,何況有人,於此全經,盡能受持讀誦,當知是持說之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也。「最上」者,法身也,無漏無為,最上上故;「第一」者,報身也,眾聖中尊,更無過故。「希有」者,化身也,曠世奇逢,難遭遇故。意明受持讀誦,具獲三身功德也。又顯在處有佛,謂經是如來法身,依法則有報化。又一切賢聖,皆以無為得名,經顯無為,必有賢聖尊重弟子而輔化矣。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釋勝之所以﹞(二)約義辨名勝,空生疑念冰釋,又聞經功德之勝,遂希慕奉持,而請經名焉。所以名者,金剛有能壞之義,般若有觀照之功,名實相稱,法喻雙彰,故云金剛般若,世尊又自征釋曰:佛雖說般若,勝義諦中本無名字可得,故云即非般若;為受持故,於無名中而強立之,故云是名般若。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釋勝之所以﹞(三)佛無異說勝,此躡前云:非唯立此經名,名即非名;凡有所說,皆悉如此。故云如來無所說,謂無別異增減之說。但如所證,第一義諦而說,說即無說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釋勝之所以﹞(四)施福劣塵勝,此節乃是躡前施寶得福而來。謂前寶施得福雖多,然不能離相,則是貪等煩惱染因,有為福報爾。故此遂以微塵世界為喻。塵界乃無情之物,由不生貪等煩惱,不為染因,故能勝寶施。況持說此經,是遠離煩惱因,能趣菩提,而不勝耶?非微塵非世界者,非貪等煩惱塵,非煩惱染因界也。是名微塵世界者,是無記地塵世界也。無記猶無情,謂不起善惡也。意雲碎界為塵,塵不起煩惱,寶施得福,苟無般若力,來世必感大福報,起貪嗔痴,五欲自娛,無惡不造,故云布施是第三生怨。所以塵界勝於寶施,且塵界無記,不起煩惱,尚得為勝。況受持此經,定招佛果,其功德殊勝,何可量乎?由是相望,便有三重勝劣,謂寶施不及塵界,塵界不及持經,是以持經尚勝於塵界,豈得不如寶施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釋勝之所以﹞(五)感果離相勝,恐施寶者云:我施求佛,誰言煩惱,然彼所求者,乃是色相佛,為破此執,故審問空生云: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否?空生答以不可。何以故者?征意云:既得三十二相,何以不可?釋意云:三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故云即是非相,以是施福色相佛身,故云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較量顯勝﹞(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也。意恐人聞,寶施不及持經,便謂以是身外之財,所以劣於經福;若將身命布施,必勝受持,為破其見,故有此文。身布施者,或施眼為妙藥,或舍頭為飲器,或為執作,或為床座等。命布施者,割肉代鴿,捨身飼虎等。不唯一身命布施,乃以恆沙身命如是布施,則其福豈不超於持經耶?殊不知無般若力,事屬有為,功歸有漏,只成苦果。四句偈等,為他人說,發明妙慧,為成佛真因。用之較量,霄壤懸殊。以此觀之,捨身勝於寶施,持說又勝捨命,甚矣!經之功德,不可思議,四句猶然,況全經乎!所以空生領旨涕淚悲泣,良有以也。下釋勝之所以,有五節。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釋勝之所以﹞(一)泣嘆未聞法勝。空生理解已廓,述其所悟,感激未聞。謂捨身之苦,已感人心,何況更聞不及持說之勝,得聞此法,感佛恩深,喜極成悲,是故涕泣。「慧眼」者,謂我從昔以來所得者,僅人空慧眼而已,未曾得聞如是法空深理之經,今深解其義趣,故含悲感嘆也。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凈,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釋勝之所以﹞(二)凈心契理具德勝。謂若人聞此經,能生真信之心,此信若生,不信諸法,故云清凈。諸法既泯,實相生焉。「生」字,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生,乃顯發之義也。實相既生,當知是人,必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以超越凡小,無與等者,故云第一曠劫難聞,故云希有也。實相非相者,良以實相無相,言念不及,雖假言念,唯證相應,起念承當,但認影像,即非真信,故拂之也。說名實相者,不壞假名,隨俗而說耳。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釋勝之所以﹞(三)信解三空同佛勝。意云:我登聖果,親稟佛言:得聞是經,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去聖時遙,目不賭玉毫之彩,耳不聞金口之音,其有眾生,得聞是法空深理之經,覽遺教而興思,觸微言而啟悟,信無相法,解實相理,受而不忘,持而不失,依解起行,不亦難乎?是人則為第一希有者矣!

  又征云:何以希有耶?夫難莫難於破二執,證二空,此人當其信解之時,已無我等四相,而我空矣。我等四相即是非相,即法空矣。何以故爾?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以執謝情亡,覺體顯露,而頓了諸佛法身,則此豈不為希有者乎!以上皆空生語也。唯其領悟之深,故言之切,悲淚涕泣,誠出肺腑,豈比世人之浮慕者乎!佛深嘉其言之當,意之切,故重言以印之曰:如是如是。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釋勝之所以﹞(四)聞時不動希有勝。驚,謂愕然而怪;怖,則進退慞惶;畏,則一向恐懼。世尊於人天小乘教中,說空說有,不達意者,隨言而執。及說此非空非有中道之理,先所執者,聞之未免驚畏,卻以為非。今謂聞此深法,不生驚畏,直趣大道者,實為希有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釋勝之所以﹞(五)大因清凈第一勝。征意云:以何義故,聞而不驚為希有耶?謂六度前五,若無般若,不能到彼岸;以有般若,度度皆到,故般若為第一。若約勝義,則無可言,故云即非第一。約世諦,故云是名第一大因清凈,亦以此得名也。

    第八疑

  云:向說捨身,秪感有漏苦果,故福劣。且受持演說,修菩薩行,不憚勤勞,如昔薩陀波侖,賣心肝,求般若;及一句投火,半偈亡軀之類,亦是苦行,云何不感苦果乎?如來曉以持經,達我法二空,誰受苦果?安可與滯相者,同日而語哉!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也。分二:

  ﹝斷持說未脫苦果疑﹞初、明超忍以斷疑,又二:

  初、明忍體。六波羅蜜中,忍是苦相,忍到彼岸,苦相已離,況彼岸非岸,誰苦誰忍,以勝義諦中,能所兩寂,無辱,無受辱者,安有忍乎?以此觀之,學般若菩薩,不獨忘辱,抑且忘忍矣。

  次、明忍相,有二:(一)引一生證極苦忍,如是苦行,佛昔曾行。故引歌利之事以證之,謂世尊往劫作仙人,山中修道,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歌利,此雲極惡,同妃出獵,疲倦而寢,妃往禮仙,王起嗔恚,尋至仙處,問仙曰:得四果不?皆雲不得。王言:汝既年少,又未得果,具有貪慾煩惱,云何恣意,觀我女人?仙言:我雖未斷欲結,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由繫念無常不凈故。王怒割截,天怒雨石,王懼懺悔,仙誓無嗔,四體平復,王乃免害。佛云:我於爾時,無我人等四相。又反顯曰:當支解時,若有我等四相,應生嗔恨。然我於爾時無嗔,是知無我也。

  (二)引多生證相續忍,謂不獨一生,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人,無我等四相,不懼無苦,而且有樂,以與正定慈悲相應故。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二、勸離相以安忍,論云:若有菩薩,不離我相,見苦行苦,亦欲舍菩提心,故勸離相。無著云:為對治不忍因緣,有三種苦:謂流轉苦,眾生相違苦,乏受用苦。有二:

  初,總標離相發心。「離一切相」者,為離如是三苦相也。二,「不應」下,別顯亦有二:(一),對治不忍流轉苦,流是集諦,轉是苦諦,即世間所系六塵之境,故云不應住色等生心,應生於無住菩提之心。若使心有所住著,則於世間流轉苦中疲乏;菩提心不生,即非住於菩提心矣。是故佛於正答所問:行施降心中,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是引前以證也。(二)「菩薩為利益」下,對治不忍相違苦,菩薩為利群生故,應如是離相行施。眾生相違,不生疲乏,云何生嗔,隨於境緣而轉耶?故下遣著,顯示人法二無我,一切諸相,是法境,即是非相,顯法空。又說一切眾生是人境,即非眾生,顯人空。人法既空,何處見有眾生?乃因其相違而生疲乏耶?人法之相本空,眾生不了,妄執為有,是故勸離。離則內不見有人,外不見有法,則誰忍誰違乎?

    第九疑

  因上較量,內外財施,不及持經,而得菩提。遂疑云:若然者,且言說是因,因即是道,以此證果,理則不成,何者?以果是無為,無為有體,因乃有為,有為無體,無體之道,不到果中,云何說此而為因耶?。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此斷能證無體非因疑也。

  意云:如來之言,真實無異,皆如其事,不誑眾生,持說得菩提,何以疑而不信?菩提雖不在持說而持說,能為菩提之因,苟隨言生執,聞依持說得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及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達言空法實,故作斯執。今則遣之曰:汝豈知如來所得之法,本無實無虛者乎?何者?言說緣生,性本空寂,非實也。菩提體實,雖不在言說,不離言說之中,非虛也。若然者,則不應言中執有,離言執無,達此無實無虛之法,則永離諸執矣。

    第十疑

  從第三中來,彼但云無為,此雲真如。揀余無為,以顯遍義,余無為,有不遍故,謂此遍一切時,一切處,處則及乎塵塵,時則該乎念念,若然,即合皆得,何故有不得者?釋意云:若住法行施,則不得真如,如人入暗中,一無所見;若無住行施,則得真如,如太陽升天,何所不矚。得失在人,非關真如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斷如遍有得無得疑也。有二:初,舉喻斷疑,二,贊經功德。

  ﹝斷如遍有得無得疑﹞今初,舉喻斷疑。謂真如雖遍,得失在人,譬如虛空,無所不遍,遍眾生,遍國土,遍一切時;而性中無量功德,如虛空中種種色,無所乏少。若菩薩無般若觀照之智,心住於法,執著色等六塵,而行布施。如是則心不清凈,為塵所染,正智不顯,不證真性,如人入闇冥之中,雖對物而不見物,雖在空何曾見空?

  若菩薩有般若觀照之智,其心不住著於六塵等法而行布施。如是,則心清凈,不為塵染,智慧明發,真性廓周,自然明見。如人眼目清明,天色晴霽,日光普照,虛空中所有種種之色,無所不見,不但明時空無邊際,即迷暗之時,身在其中,未曾暫離。是知迷悟在人,非真如有遍不遍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斷如遍有得無得疑﹞二,贊經功德,此經似乎一周將終,故重贊之。

  ﹝贊經功德﹞(先)總贊。論云: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又受持修行,依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是則從他聞法,內自思惟,得修行智,而三慧具矣。其所得無量無邊功德,除佛世尊,無能知見者矣。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贊經功德﹞(二)別顯反覆讚揚,別有十段:

  ﹝一﹞捨命不如。前者一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持經之福;今一日三時,以恆河沙等身布施,至於無量億劫,日日皆然,尚不及信心不逆之福,況從而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者乎,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議者矣。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二﹞余乘莫測。以非余者境界故,「不可思議」者,自覺聖智之境,唯證相應故;「不可稱量」者,無有等及勝故。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三﹞為大機說,大乘猶濫權教;最上乘,乃佛乘也。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四﹞具德能傳。謂唯能荷擔菩提,令佛種不斷者,能成就如上不可思議功德,余不能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五﹞樂小不堪。四諦緣生,名為小法。聲聞緣覺,是樂小之人,彼有法執。此顯三空,非其境界,故不能持說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六﹞所在如塔。謂般若所在,即是法身,如塔廟然,常有八部恭敬,散華供養,不可輕褻也。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七﹞轉罪成佛,持經者宜為人所尊敬,必無輕賤之事;若為輕賤,以是人先世,或未持經之先,作罪惡之業,來世應墮惡道受報,由今持經功德,遂轉重報令輕受,轉生報後報令現受,止以今世為人所輕賤之故,彼先世所有罪業,即為消滅,不唯滅罪,且以熏修菩提之故,當來必得菩提。蓋持經無我,即煩惱障盡;罪業消滅,即業障盡;不墮,即報障盡。三障既盡,三德必圓。今雖未得,當來必得也。輕賤者,一切毀辱,總包其中。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八﹞超事多佛。十億為洛叉,十洛叉為俱胝,十俱胝為那由他,意明持說此經,速證菩提之法,所以超過如來事多尊之福。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九﹞具聞則疑,謂此經功德,雖多次較量,未敢具足而說,若具足說者,本欲令人生信,其如非其境界,聞之心則狂惑瞀亂反致狐疑不信,謂世間那有此事。按前十疑,邐迤次第,五番較量。謂外財兩度,內財兩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一大千界寶施;第二,無量大千界寶施;第三,一恆沙身命;第四,無量恆沙身命;三時布施至無量劫,是較量之極,更無譬喻可以比況。後所較量,但是別意,隨時略舉,一大千界寶,或須彌聚寶,或阿僧祗寶,非同前說,五重次第也。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十﹞總結幽邃。至此贊較都絕,望前數段,故總結云:是經義不可思議,則持經果報,亦不可思議矣。

    第十一疑

  以上來一周已竟,又疑云:住修降伏已徹三空,既無有我,然住修降伏,及斷上十種疑執者,畢竟是誰乎?故重請問:以斷微細執情,所謂了了了時無可了,玄玄玄處更須呵,是也。問答不異前,而所明之理,所斷之惑,回異於前也。讀者詳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斷住修降伏是我疑也。

  空生承上正答,及斷十種疑,如來所以開示無我者至矣。苟無有我,是誰發心住修降伏,故重請問住修降伏之義,以斷前住修降伏是我之疑也。如來所答亦不異前,謂發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是無所度之境,若謂我能度眾生,則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薩,是無能度之心。故慈氏頌云:若內心修行,存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不住道。次征云:所以必外無生,內無我者,何也?以實無有法,名發菩提心者。法字,能所俱攝,謂能所俱寂,方是發無上菩提心者,此宛轉搜剔有我之疑也。

    第十二疑

  云:若無菩薩,云何釋迦因地於燃燈佛所,行菩薩行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此斷佛因是有菩薩疑也。

  昔降怨王請佛入城,城中長幼盡迎,路泥,善慧布發,佛與授記,故舉此問;空生答無有法得菩提者,以善慧彼時,都無所得,離諸分別,由無法故得記。若有法者,是有心相,不順菩提,佛不與記。佛遂印可曰:如是如是,實無有法,如來於燃燈佛所得菩提者。又呼空生反覆釋之曰:若有法得菩提,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曰: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釋迦,翻能仁,牟尼,翻寂默,以寂默冥理,不住生死;能仁利物,不住涅槃。以實無有一法得菩提,是故燃燈佛,於人天眾前與我授記曰:善慧,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授記之時,智與理冥,境與神會,何有一法可得耶?。

    第十三疑

  云:果法號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既菩提不可得,豈有能證如來耶?。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斷無因則無佛法疑也。

  即躡上章而來,征意云:若無菩提,則無有佛,何以得有如來耶?釋中先斷無佛疑。若言無佛,於四句中墮損減謗,是真謗佛。夫如來者,非他,即諸法如義。如者,真如,通於凡聖。但以眾生垢染,故名如去。佛位清凈,故名如來。若無真如,則無有佛。今真如本有,復何疑乎?此顯真如是佛,故非無也。

  次斷無法疑。佛與菩提,義分人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為覺。始疑無佛,乃以如義釋之。次疑無法,謂菩提有得,是有執,菩提無得,是無執。如來雙遣之曰:如來所得菩提,於是中無實,以菩提無彼色聲等相故;亦無虛,以無色聲等相處,即無相是菩提相故。既無實之可指,亦無虛之可言,一如而已。

  是故如來說一切凡聖依正之法,並以真如為體,皆是佛法。又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者,以即是真如,非色等法故,是故名一切法者,是真如法自性故。

  如來又顯真佛真法之體曰:譬如人身長大者,謂真如法身也。即非大身者,離諸相也。是名大身者,有真如體也。

    第十四疑

  云:若無菩薩者,諸佛不成菩提,眾生不入涅槃,亦無清凈佛土。何故諸菩薩發心,欲令眾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凈佛土耶?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念: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斷無人度生嚴土疑也。

  此疑亦從第十二佛因中來。起則同時,斷須次第。

  先斷度生疑,謂若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不名菩薩,以實無法名菩薩,豈有我度眾生耶?是故佛常宣說:一切諸法,本無我人等相;但違之則是眾生,順之則是菩薩。

  次斷嚴土疑,准上可知。偈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凈國土,生心即是倒。問:此與第六皆言嚴土,義何別耶?答:前對無取疑有取,此對無人疑有人。佛意但是拂於我人之心,非是泯於菩薩,所以空生起疑之處,雲無菩薩,如來斷疑之處,則言無人,彼此媕含,未嘗顯說,直至此處,方乃決通,特言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謂人無我,法無我也。

    第十五疑

  云:若菩薩不見彼是眾生,我為菩薩;不見所嚴凈之佛土,若爾,則諸佛不見諸法,都無智眼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斷諸佛不見諸法疑也。文二:

  ﹝斷諸佛不見諸法疑﹞(一)約能見五眼以明見凈,諸佛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之智。蓋諸佛知見凈勝,具於五眼凈用。肉眼見障內色,佛具諸根,豈無肉眼;天眼者,於肉眼邊,引凈天眼,見障外色。凈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慧眼以根本智照真理;法眼,以後得智說法度生。佛眼者,前四在佛,總名佛眼。又見佛性圓極,名為佛眼。古德偈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恆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斷諸佛不見諸法疑﹞(二)就所知諸心以明智凈,凡五段,從狹至廣,展轉而數。謂數沙,數河,數界,數生,數心,今先約一個恆河以數沙,次約一恆河中沙以數河,三約沙河中沙以數界,四約爾所界中所有生,五約一一眾生所有心。何以故者,征悉知所以,非心者,妄識本空;是名心者,真心不滅也。又征者,釋非心所以。謂三際求心不可得,故云非心。三際者,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未至。古德偈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元無,妄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第十六疑

  即躡上章而來,謂福德依心而成,諸心既倒,妄不可得,則福德亦是倒妄。何名善法?既非善法,修福何益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斷福德例心顛倒疑也。

  福德多者,以是離相行施,福成無漏,離於二障,故得福德多。佛為反覆以明之曰:若使認福德有實,則是取相之福,如來則不說其得福德多,何者?以是有漏之福,僅為人天小果,不趣菩提故也。若達福德無性,以佛智慧為本,是離相福,則如來乃說得福德多耳。故偈云:佛智慧為本,非顛倒功德,問: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說妄心性空,妄亦應多?答:福以佛智為本,順於性空,故悟性空,福則甚多;心識顛倒,違於性空,苟悟性空,則心識都盡。

    第十七疑

  從第三來,向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無為者,法身也。法身無相,云何諸佛必具足相好,始名為佛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此斷無為何有相好疑也。

  法身固非相好,而相好未始不是法身。正由無相好,能現相好。如鏡中無物,方能現物,鏡若有物,安能現物?眾生皆具法身,不能現相好者,以其有物故也。物即虛妄身心之執,此義借須菩提發之,有兩段:初、明無身現身;次、明無相現相。初,即隨形好;次,即三十二相。論云:法身畢竟非色身,非諸相。然相好二種,亦非不佛,此二不離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亦得言有,故說具足。

    第十八疑

  云:若如來色身相好不可得見,云何言如來說法耶?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斷無身何以說法疑也。

  初遮錯解云:莫作是念,次征釋所以,謂如來達諸法空,畢竟無執,今言有說,是謗佛執法,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也。後示正見云: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譬鍾因人扣擊,遂有響答。鍾雖答響,而無答響之念。佛雖說法,而無說法之心也。問:第三,第五,第七,及此,四處皆言無說,豈不重耶?答:言各有旨,未可雷同。第三疑化身有說,第五疑證智可說,第七明佛無異說,此文疑無身何說,四處皆脈路深細,應須甄別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經,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記云:諸疏於十八九之間,約魏本經文,皆出一疑。秦經既無其文,疏亦不敘其解。今乃略敘而釋,名為所說甚深無信疑。

  須菩提解空第一,與般若空慧相應,故以慧命為稱。白言: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此疑甚深無信以問也。蓋眾生有聖有凡,而凡夫眾生,於此般若,不能生信;聖體眾生,乃能生信。佛答意云:實有眾生能信此法,但彼能信者,非是凡夫眾生,非不是聖性眾生。聖性眾生,即大乘根器人也。豈可視為凡夫眾生不能生信哉!尚恐未悟,又征釋之,以何義故?說非眾生,又名眾生耶?眾生眾生者,雙牒上是非二種眾生也。如來說非眾生者,非凡小異生也。是名眾生者,結成能信之人也。

  此章六十二言:唐大興善寺釋靈幽,於長慶二年暴亡,冥王問所作,曰:一生持金剛經。王命坐朗誦,地獄諸苦,一時停息。王曰:「經中尚少一章,真本在濠州鍾離寺石碑上,師算合終,增壽十年,歸勸世人持誦。」幽還魂,具奏,敕中使往濠視碑,果然,考之二論,皆有釋文,遂增入流通。此段秦本雖無,魏本則有,況二論具釋,又有冥報之緣,宜可信也。

    第十九疑

  從第三,十二,十三中來,以彼文中皆言無法得菩提,故論云:如來不得一法,云何如來離上上證,轉轉得菩提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也。

  空生問:佛於菩提,為有所得,無所得?答文有三段:

  初、以無法可得為正覺,佛先印可其言曰:如是如是,我於菩提無有少法可得,名得菩提。

  二、以平等為正覺,無高下者,謂在聖不增故無高,居凡不減故無下。偈云:法界不增減故。

  三、以正助修善成正覺,謂雖平等,非是不修,得成正覺,應以無我等,修諸善法,然後得成。

  「無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緣因,即助道也。「阿耨菩提」,是正覺也。「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住相有漏之善法,乃是離相無漏之善法耳。

  問:第三,第十二,第十三,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不得菩提,云何區別?答:前後文雖相似,義意不同。第三疑釋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菩提因,第十三疑無法無佛,此十九疑有修有證,四義條然,無相濫也。

    第二十疑

  云:若修善法得菩提,云何前來頻言持說能成菩提?且所說之法,不離於名、句、文,是三皆無記性,無記之法,無有因果,豈成菩提耶?。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也。

  謂持說雖雲無記,而是菩提正因。蓋經詮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無教門,安知所入?故法華云: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故舉須彌寶施,不及一偈功德。慈氏偈云: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彼」,即菩提也。問:此與第九疑何別?答:彼約有為無體難,此約無記非因難,又彼唯據持說難,此兼對善法難,迢然不同也。

    第二十一疑

  云:既言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云何如來度眾生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斷平等云何度生疑也。

  初、遮錯解曰:汝勿謂如來度眾生,切莫作是念也。

  次、示其正見曰:以何義故,謂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蓋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論云:眾生假名與五陰實法,皆不離法界,故無眾生得滅度者。

  三、反釋其所以曰:若如來有如是心,五陰中有眾生可度,則有我人等相。又展轉拂跡曰:佛雖說我,元來無我;執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無凡夫。譬之夢中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然凡夫執我,故云非我。恐執凡夫,故云非凡夫。邐迤除遣執情,故云展轉拂跡。然前後四處,皆說度生無度,文雖同而意異。最初令離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疑無我而誰度?此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同異昭然,應須甄別。

    第二十二疑

  從十七中來。以前言,即非具足色身,即非諸相具足。又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諸相具足。意云:法身畢竟非相好,而相好未嘗不佛;由無身故現身,無相故現相。法身為根,相好為苗,便可因苗識根,即色相可以比知無相耳。佛以法身是真智境,非識所能比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也。凡五段:

  (初)佛審云:還可以三十二相比觀法身如來不?

  (次)答意云:因苗知根,實可以相比觀法身,以法身既流出相好,即由此相好,知如來證得無相法身。

  (三)世尊乃以凡聖不分難之曰:如來若可以相好比觀者,輪王亦有此相好,輪王應是如來。蓋約本望末則定,約末望本則不定。若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之末,比觀如來者。且如來三十二相,依法身而現,輪王依業因而生,凡聖雲泥,復何準的。

  (四)空生即悟佛非相見。

  (五)世尊復曉以非見聞所及。偈意謂:若人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見,或以說法音聲求,但見所見,聞所聞,是凡小偏邪之道,不能見正覺如來。何者?法身非識境,離一切相,乃真智境,唯證方知。魏譯經文,加後偈云:「彼如來妙體,即法身諸佛,法身不可見,彼識不能知。」余譯亦多加者。論云:此說何義?故慈氏頌云:「唯見色聞聲,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識境界。」前二句釋秦偈,後二句釋魏偈也。按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皆雲不以相見如來,義意皆別。初以對果疑因,次明感果離相,十七明依真現假,此明約假求真,故不同也。

    第二十三疑

  從上不應以相觀佛而來,承上色見聲求是邪,法身不可以相比知,遂疑佛果一向無相無為。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是則佛果非關福相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斷佛果非關福相疑也。文四:

  (初)遮毀相之念。華嚴經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若言如來不具足相,是斷滅見。故佛止云:莫作是念。

  (二)出毀相之過。謂毀相則墮斷滅,是損減謗。

  (三)明福相不失。具足相,即福德相也。蓋大乘所修五度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離取著之相,不同小乘斷滅之見,故曰於法不說斷滅相。論云:此中為遮一向寂靜,故顯示不住涅槃。

  (四)明不失所以。又二:﹝先﹞明得忍故不失。「忍」,即無生法忍,初住菩薩所證,得無我忍功德,勝恆沙寶施功德。「無我」者,無二種我也。﹝次﹞明不受故不失。無著云:此顯示不著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又征釋云:何以不受福德,以無貪著故。貪著即因成有漏,縱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

    第二十四疑

  從上不受福德而來。若諸菩薩不受福德,云何諸佛福德,與眾生受用?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又若供養承事於佛者,能令獲福無量,斯亦佛福,眾生得受用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也。文二:

  初斥錯解。謂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去等,皆不解佛所說義。

  次示正見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也。偈云: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大云云:眾生心水清凈,則見佛來,來無所從;濁見雙林示滅,則雲佛去,去無可至。是以華嚴經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但以方便力,示現自在法。若然,尚無出現之佛,安有受福之事?但化身應機,見有出沒耳。

    第二十五疑

  據前不可以化相比知法身,法身無去來坐卧,即似真化異。據遮斷滅之念,又顯不失福相,即似真化一,故成此疑也。佛約微塵世界,委釋非一異義,以斷此疑。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也。文二:

  (初)約塵界破一異。

  (二)約止觀破我法。今初,又三:

  初、標界塵一異以顯無性。言世界者,喻法身也。微塵者,喻應身也。碎界為塵,塵無異性;合塵為界,界無一性。喻全法起應,應無異性;全應即法,法無一性。然如來體用互融,所以能一能異,非一非異,自在無礙者矣。此依天親約斷疑釋之,而無著約破執釋云:為破名色身,故言界塵等。於中二種方便,(一)細末方便,(二)無所見方便,無所見者,即不念也。空生答雲甚多者,是細末方便破粗色也。

  二、釋微塵喻應身無異性。以何義故,說微塵耶?以無實體故,又征云:所以說微塵空又說為微塵者,何謂也?釋意云:佛所說者,非實微塵,是空微塵也。塵碎為末,故非一;塵眾聚故,故非異。所以偈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無著云:此約不念方便破微塵也。

  三、釋世界喻法身無一性,謂非唯所起微塵空,抑亦能起世界是空。無著云:此以不念方便破世界,此破名身,乃有情世間也。以心法無質,不可分析,但以不念方便破之。謂念之即有,不念即無。故起信云:心生法生,心滅法滅是也。又俱約塵界破和合,征云:何以說世界空耶?釋云:若世界實有者,則是眾塵冥一,不可分之和合相矣。則不應有多,今如來說三千,明非冥然一矣。此約三千破一界也。一合非一合者,釋意云:佛說一合,非實有之一合,是空無之一合也。此一合相,無體可說,但為凡夫,妄生貪著,迷於事法,而起煩惱矣。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約止觀破我法也。

  破我法者,必得根本無分別智,而我法之見始除。欲得根本智,先修加行智為方便,止觀定慧等持,觀人法二無我,不起分別。至於親證真如,是為得根本智,忘緣入理,此修行要門也。先破我執,謂若言佛說我見等以為實有者,是人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何以不解?意謂佛說我人等見,非實我人等見,是假名我人等見。眾生不解,謂之為實,如蠅處見蛇,豈是實見。

  次破法執,謂不但我見非有,且法相亦空。發無上菩提心者,當進觀法空。是以日用之中,於一切法,皆應以增上心,增上智,為方便。何等一切法,十法界中,若聖若凡,若依若正,下自眾生五蘊,上至諸佛相好,如是依奢摩他,屏息萬緣,唯心獨存,靈靈不昧而知,知一切法無我。如是依毗婆舍那,觀察一切,委細推求,歷歷分明而見,見諸相非相。如是依禪那,定慧等持,無礙自在,雖未能親證真如,已為無分別根本正智近方便。內變真如,而為信解,信心清凈,即生實相。此當地前四加行位,從是能引根本正智,離能所取,不生能所我人法相,證入初地,乃至佛地,雖分滿不同,皆用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真如,歸無所得,何則?所言法相者,凡夫不了,以之為實,在如來說,即非實有之法相,但是假名之法相。況約勝義而論,純一真如,彌滿清凈,中不容他,誰為能所我人之法相?誠能如是觀察,我即非我,法即非法,離名離相,證入真如三昧。始信十方諸佛,平等清凈,真即非真,化即非化,又何一異之有?此約止觀定慧破我法,以斷一異之疑也。

    第二十六疑

  云:化身法身,誠非一異,而化身示現,終無自體,其所說法,豈有實耶?縱使持說,當有何福?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此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也。文二:

  先、明說法功德,論云:雖諸佛化身作用,化身說法,有無量無盡無漏功德。云何為人演說下,二、明說法不染,謂若能不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則如彼真如,故曰如如,又心如境如,故曰如如。不動者,正明無染義。無著云:為說法不染,故有如是大利益。

    第二十七疑

  云:若是,則化身如來,常為眾生說法。云何言如來無去來坐卧,常入涅槃耶?涅槃寂靜,說法喧動,動靜相反,云何兩存?釋意云:佛有妙智,觀諸法空如夢幻等,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住涅槃無作之理,復何疑哉?。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斷入寂如何說法疑也。

  征云:何故說法不礙涅槃耶?以如來有妙智,觀一切有為之法,皆非實有,如夢幻等,共有六喻:

  (一)夢喻,人於日用見聞所熏,夜寐則宛然而現,悲歡萬狀,咸謂為真,不知是獨頭意識所變,全無實體,而好歹境界,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有。人生於世,亦復如是。以無始時來,熏習而住,故招感現在果報不爽,雖蝴蝶莊周,變化已極,然豈悟後始空,方在神遊,早無實際,不待覺而後知也。

  (二)幻喻,世有幻師作幻術,咒巾可以為兔,草可以為馬,或作城郭男女,種種幻態,昧者惑焉。幻咒一止,寂然無有。

  (三)泡喻,水本靜也。因風激動,而泡生焉。其體本虛,即之安在。

  (四)影喻,鏡中日中,隨形現像,姘丑無遁,行止有待,捉之不可,無體可得。惟息陰悟本,庶不為其所惑,不然,終在燈影子下行耳。

  此四喻,喻一切法,空無有實,凡夫皆執身世為常,不悟無常。故佛又說(五)露喻,薤上露,何易晞,人之住世,少時耳,須臾變滅,焉得久停。

  (六)電喻,露猶少停,電則不能以一瞬,即生即滅,曾不異時,凡有為之法皆爾,剎那變滅,人不自覺。佛以妙智觀空,故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住涅槃無作之理。所謂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虛之中,何喧寂之有。所以云:夢幻泡影,空理全彰。露電二喻,無常足顯。悟真空,則不住諸相;觀生滅,則警策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亡情之觀。了此六喻,則全經之旨,思過半矣。學者宜盡心焉。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上來宗趣既陳,務於利濟。近益當時之會,遠被未來之機,使般若慧命,傳芳無壅,故曰流通。然般若宗趣,歸寂於無住處涅槃,而以發菩提心為始。

  菩提心者,本源自性清凈心也。心住於法,即不清凈,所以四相不住,六塵不住,聲聞自果不住,菩薩莊嚴佛土不住,乃至如來三十二相不住,說法不住,涅槃不住。應住者,極證於無住處涅槃矣。前正宗分中,空生有問,佛則有答;空生有疑,佛則有決。至此,慧日當空,群疑冰釋,善吉無問,能仁杜宣。長老須菩提,及諸四部弟子,出家而為除饉士,除饉女者,在家而為清信男,清信女者,乃至一切世間,三世間也。若天,梵王帝釋等;若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等;若阿修羅,八部護法等;俱在法會中,聞佛所說般若之法,皆各歡喜奉行。古德云:般若深經,三世佛母。聞經四句,已超惡趣之因。一念凈持,必獲菩提之果,是故欲圓無上菩提道,當學般若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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