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德里達的歷史語境與支援背景*
另外,根據C. Howells的考證[5](P33),薩特對「自為」的「自身在場」的分析要比德里達在《聲音與現象》中的分析早二十多年。《存在與虛無》第二部分第一章引用胡塞爾為例說明即使是最堅決的在場哲學家也不能完全迴避隱含在一切意識中的反思性。薩特在《存在與虛無》中還像後來的德里達一樣討論了時間的本質,甚至在此基礎上提到了「延遲」的思想:「自為」事實上總是含糊不定的,因為它的存在是不斷的延遲和延期[4]。
很明顯,儘管德里達「已開始以另一種更嚴格的方式去閱讀胡塞爾」,儘管德里達已經「與薩特分道揚鑣」,但薩特的觀點和話語卻始終是德里達無法擺脫的陰影。C. Howells也表示了相同的驚訝:「在胡塞爾的個案中,德里達自己的分析同薩特的驚人地接近,而且他的現象學批判的基礎幾乎與薩特是同一的。」[5](P33) 德里達為什麼要掩飾他與薩特之間的傳承和親緣關係呢?這一點確實令人費解。C. Howells對此作過一些提示,也許可資參考:「20世紀60年代德里達對薩特的態度是叛逆的。當德里達似乎在重複他不願承認其構成先驅者文本的一種分析的一般思路的時候,這種情況就更為嚴重。30年之後,當他帶著明顯的愉快去探討他們政治和哲學某些方面的共同立場時,德里達對他的態度明顯寬容了。」[5](P33) 芬克(Eugen Fink)是德里達在早期的胡塞爾研究中常常引用的人物,德里達並不諱言芬克對他的巨大影響,特別是芬克1933年的突破性作品——「胡塞爾的現象學哲學與當代思想」——給他帶來的劇烈震撼。德里達在《生成》的寫作過程中就已接觸到芬克的這個文本並把它列入該書的文獻目錄。芬克的這篇文章(據說曾得到過胡塞爾的首肯)的特殊之處在於,作為胡塞爾晚年的親密助手和胡塞爾思想的最權威的解釋者,他在文中討論了先驗現象學的幾個悖論。芬克認為,先驗之我與經驗之我不同,但不是不同的「某物」,它的存在與心理學自我的存在相互重疊。他們的關係完全不同於世界上已發現的任何事物之間的關係,沒有任何邏輯能對此加以解釋。它的本質是現象學最根本的悖論。這些悖論都起源於這一事實,即先驗現象學試圖為世界的存在提供一個「超世間的」(extramundane)的基礎——同時無須把這一「超世間性」(extramundaneity)設定為純粹的超越性。這一基礎必須同時是內在的和超越的。在芬克看來,為了在基礎這一問題上與他人交流,必須以一種新的方式使用世間的(mundane)語言,而這需要一個新的差異邏輯。[6](P144)芬克對先驗現象學悖論的揭示引起了德里達極大的興趣,他在「『生成和結構』與現象學」(1959年)一文中詳盡地描述了觀念對象的先驗性存在方式,在一篇關於「現象學的心理學:胡塞爾1925年夏季學期的講座」[5](1963年)中德里達花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介紹了現象學心理學和先驗現象學之間的平行關係的特殊性,這一介紹後來在討論先驗之我與經驗之我的「令人震驚、奇妙非常的」(德里達語)「平行論」時又原封不動地直接搬到《聲音與現象》中。
提到唐·迪克陶[6],「德里達先生……毫不掩飾地表示,他和他的許多從現象學開始哲學生涯的同代人都受到過迪克陶的《現象學和辯證唯物主義》這部著作的影響」。[7](P27)《現象學和辯證唯物主義》的主旨思想是一方面把辯證法引入到現象學之中,另一方面立足於辯證唯物主義,通過對動物心理學和經濟歷史的分析,提出一種有關意識起源和理性生成的理論,也就是說,借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方法為現象學尋找本體論的基礎。從德里達早期著作對唐·迪克陶的引用和批判來看,唐·迪克陶至少有三個觀點得到德里達的注意和認同:第一,當胡塞爾在「幾何學的起源」中把幾何學的真理奠基於人類實踐(Praxis)之中時,他已經朦朧地預感到回到外在的、現實的存在和經驗的、事實的歷史是不可避免的;第二,這並不意味著回到經驗論歷史主義是不可避免的,在辯證唯物主義中,我們所處的層面位於還原之後,但這種還原並沒有刪除現實的自然(wirkliche Natur),現實的自然在其發展中蘊涵了主體性的全部運動;第三,這種主體性運動決不是主觀主義,相反,胡塞爾在《幾何學的起源》中正是他的「主觀主義立場」阻止了他的哲學的進一步跨越[7]。特別是唐·迪克陶的第二個觀點值得關注,它能使我們避免這樣一種常見的誤解:辯證法以及後來的解構主義徹底剷除了胡塞爾的主體性思想。德里達從未拋棄主體性思想,在20世紀90年代以後,經過改造的「先驗主體性」概念佔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背景三:經薩特曲解過和經勒維納斯警醒過的海德格爾 薩特對海德格爾的嚴重誤解,這已是包括德里達在內的法國第二代現象學研究者的集體共識,正如德里達所言,當他意識到薩特對海德格爾解釋的欠缺和隨意性之後,他便與薩特分道揚鑣,從而開始以另一種更為嚴格的方式去閱讀海德格爾,這個時期大約是在六十年代早期。儘管海德格爾對德里達的影響也像黑格爾和胡塞爾的影響那樣經過了中介,但比較而言,他對德里達的作用較為直截了當,——特別是當德里達注意到這種曲解之後。這可從他們對某些概念和方法的共同使用上看出。第一,有些概念的提法雖然不一樣,但究其內容而言卻具有一致性的方面,例如,在《存在與時間》中,海德格爾提出了「對本體論的歷史進行摧毀(Destruktion)的任務」,「摧毀」其實就是海德格爾所說的「拆解」(Abbau),也就是德里達所謂的解構(la dé-construction)的前身。第二,有些概念的使用不只是相近,甚至在含義和論證方式上也完全一致,例如對「在場形而上學」的批判就是這樣。海德格爾聲稱,「在場的形而上學」把存在等同於在場,但這樣做恰恰忽略了某物作為某物的在場正是由非在場作為前提的,正是非在場才使在場成為可能。「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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