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管學生的老師 既違背師德又誤人子弟
不敢管學生的老師 既違背師德又誤人子弟
[7879] (2009-09-08)
fieldset {width: 309px;border: 1px solid #990000;}legend {font-family: Arial,"宋體";font-size: 12px;font-weight: bold;color: #990000;}9月1日這天,孩子們興高采烈地背上新書包,開始了「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新征程。
然而,日前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中,針對一些地方和學校出現的老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象,特別作出了「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等「六指兒撓癢---多一道」的「專利權」,使許多老師或家長心中都布滿了陰影。「管」,有違「規定」,「不管」,既違師德,又誤人子弟,「師」還能稱為「師」嗎?
近年出現關於老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象,主要是老師和學生、學校和家長曾發生過不愉快地衝突,純屬「個案」。但經媒體報道後,給許多老師造成了不可逾越的鴻溝。
從近年發生老師打學生事件中不難發現,作為教師,打學生的確有違師德。但是當老師不打學生後,打老師的學生卻越來越多了。
但是,教師出現「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現象,叫不叫誤人子弟?誤人子弟難道僅怪老師嗎?教育真的是萬能的嗎?單一的說教是教育的根本嗎?面對學生上課不聽課、違反課堂紀律,老師出於傳道授業地去說一說、管一管,卻招來學生的謾罵,甚至動手打老師,面對老師多次苦口婆心、循循善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後的依然故我,作為老師該如何做呢?
筆者認為,教師隊伍中確實不乏有素質低下、道德淪喪、「一隻老鼠壞鍋湯」之輩。但是,現在一個不正常的現象是社會對於教師們近乎殘忍的苛求。無論事情起因如何,只要出現了老師打學生的事件,這個老師註定就此完蛋。輕者賠禮道歉,取消晉級、評優,重者還有被開除公職的危險。現在經常看見批評老師的報道,在此類事上,無論媒體輿論報道還是法律條規,全部都是「一邊倒」,似乎教師之罪已到聞者驚、觀者恨,到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地不可饒恕的地步!
對於家長,現在的孩子可成了掌上明珠、寶中寶,身為人父的筆者也真切的感到了這一點。但是,作為家長不能因為家庭只有這麼一個孩子,就「視為龍、看作鳳」,不讓他(她)受到一點點委屈或挫折,聽不到一點點對孩子的批評語言。於是,當寶貝受到老師善意的批評和遭受老師責罰的時,少數家長就不分青紅皂白,便有了置之死地而後快的決心。其結果,只是維護了一時的所謂「人權與尊嚴」,能否可以維護孩子未來的「人權與尊嚴」?能否永遠讓孩子一生八面威風?
常言說得好:「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現如今,一些老師在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背後的許多潛台詞下,或在不迷真相的家長溺愛下,學生和老師是平等的,可以擁有甚至比老師還要多的權利,可以空前地在師長面前揚眉吐氣:我犯錯怎麼地,我不學習怎麼地,我考試不及格怎麼地,因為我是學生,我有人權,我有法律保護;你是老師,你可以教育我!但是不能批評我。這還要看我給不給面子聽你說話,我要是聽,說話可得更要小心了,別挫傷我自尊心。你不能罰我站著,不能讓我到辦公室去,更別說你敢動我一指頭了.....總之別讓我下不來台,別惹我不高興,我要是一不高興,輕者,我到校長那裡去告你,稍重點到教育局或媒體去告你侮辱學生!再重了,我就自殺去,讓你一輩子翻不了身,讓學校記我幾輩子。
因此,在教育部這個規定的背後,教師們出現了「不敢管學生」現今,面對學生的錯誤,只能是:教育、教育、再教育。學生聽不聽、改不改就另當別論了。
這難道是老師的不負責任嗎?老師願意這樣做嗎?
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過必改,善莫大焉。當外科醫生不敢再摸手術刀,當駕駛員不敢再摸方向盤,當老師不敢再管學生......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已經蒼白得只剩下一張只會進行「正面教育」的「嘴皮子」!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特別是那一支支紅蠟燭只有背地裡偷偷流眼淚!(作者:朱波)
朱波 安徽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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