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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詩與繁體字

我們大家都喜歡詩。我想,全世界的人,恐怕沒有不知道一點本民族的詩歌的。就連以科學冠名的科學網博客上,《詩詞雅集》也是12個欄目中很惹人注意的欄目。我們國家的詩歌從上古的擊壤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和彈歌「斷竹續竹、飛土逐肉」,到今天各類博客上每天發出的無數現代詩,真是不計其數。

在這不計其數的詩作中,你能記住多少?記住的都是一些什麼詩歌?

我能夠記住的,大多是古典詩歌,特別是唐宋兩代的詩詞。我想,大多數人大概與我差不多。

有記住五四以後出現的新詩的嗎?對於那些被賦予「新詩」稱號的所謂名詩,我基本上都記不住。

但是,要說廣義的白話詩,我還是能夠記得不少的。記得哪些?兩類。一類是兒歌,從小時候由母親那裡聽來的「康靈康靈馬來哉」等吳方言兒歌,到同兒子一起背誦的「拉大鋸扯大鋸,姥姥家門口唱大戲」等北方話兒歌,估計有不少首。另一類,是歌詞。從50年代的「老黃牛肥又大,土改以後到我家」、「嗨啦啦啦啦嗨啦啦啦」,以及更早的革命歌曲,一直到90年代的電視劇插曲「黯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錚鳴」,這一類的歌詞頗多。而現代有詩人桂冠的「新詩」,最多只記得一兩句片段。倒是現代的格律詩詞如毛澤東的詩詞,還能記得不少,郭沫若校長的也能夠記得幾首。

為什麼上面所說的有些詩詞能夠記得,而而另外一些詩詞卻記不得?我看問題很大程度上在韻律、在順口。

先看古典詩歌,從詩經到兩晉南北朝的古詩,篇目也有不少,但是,由於歷史的原因,先秦詩歌中一些字的讀音與現在相差很大,因而讀詩經往往不很順口(跟唐宋詩相比),很多也失去了韻腳。而漢末到南北朝的詩,與唐詩相比,在韻律和意境上,似乎總差這麼一點。所以,這些詩就不如唐詩宋詞好讀好記。

在白話詩中,我上面已經說過,兒歌是容易記得的。一方面是小孩子記性好,更重要的是兒歌是最順口的。要讓小孩子好念,好記,就必須順口。在某一方言區流行很廣、念起來非常順口的兒歌,換一個方言,那就簡直無法卒讀,這就是一個例證。當然,也有個別情況恰恰相反,故意特彆拗口,讓小孩子不容易說,而練就的就能夠炫耀,像繞口令之類的。那屬於例外。

那些革命歌曲或流行歌曲的歌詞,可以非常盛行,也容易記得住,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們能夠歌唱,它們有依靠,靠的是歌曲的旋律。過了一些年,往往歌詞就記不住了,或者只能丟三落四記得幾句,歌曲的調調兒卻還能夠哼哼。這也說明音樂旋律的作用。

詩歌的韻律是詩歌的生命。詩歌是要讀的,只有讀起來朗朗上口,聽上去抑揚頓挫、悅耳動聽,這樣的詩詞才容易流行。有的詩,看起來並不很好,但是,讓一位聲音悅耳又善於朗讀的人一讀,就增色了許多。

古人說,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又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就是說詩與聲律的關係。

古代的詩歌,是到了唐代才形成一定的約定俗成的格律,才有了所謂律詩、絕句。由於在這以前的詩是不講究這些平仄、黏對的格律的,所以,人們把那些詩稱為「古體詩」,而把要求合乎格律的詩稱為「近體詩」或「今體詩」。這古體、今體或近體,都是站在唐代人的立場上所說的。有了這些平仄的相間,詩句讀起來才更加抑揚頓挫,有了這些對和黏,詩歌才有了更多美麗的對稱和變化,這種變化中往往也含有著對稱。

宋詞是在唐詩的基礎上誕生的,它是有一定曲調可以歌唱的「歌詞」,從而可以看作是當時的「新詩歌」。由於要與曲調相配,所以不但限制字數、也還有平仄、用韻等限制,也就是有格律的。正因為如此,作詞也往往稱為填詞。

千百年來在人們中最流行的、能夠被最廣大人們記住的就是這些格律詩詞,主要是一些五言或七言的近體詩以及被稱為長短句的詞作。在長期的創作過程中,這些文字音律的規定,即詩詞格律已經發展到了近乎完美的程度。

這些詩詞的另一個大的特點是短,只有短才容易被人們背誦、傳播,也正因為短,更要求作者用字簡練、惜字如金。也正因為用字少,有很多含義便不很清楚,或者說是朦朧的或者多解的,這給了讀者想像和體會的空間。

所有這些特點,使得唐詩宋詞在人們中能夠被喜愛、被一代代地流傳,被學習、被模仿,人們企圖用這種形式去抒發自己的感情,去創作自己的作品。

我想,這些唐詩宋詞的格律,在我們今天的詩歌創作中,仍然是必要的。由於這些格律已經近乎完美,所謂完美就是指它們合乎漢字音律變化的美學規律,所以我們仍然有必要遵循這些規律。如果我們不遵守這些規律,恐怕很難能夠被人們所接受、所喜愛、所記憶、所傳播。近百年來的所謂自由體詩歌之不被人們廣泛接受、人們難以記住它們,就是一個反面的例子。

但是,從唐代到現在,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千多年。許多文字的讀音、意義都發生的很大的變化。平上去入四聲中的入聲在北方的很多地方已經消失了幾百年,而且這已經被規定在如今中國絕大多數人都習慣使用的普通話中。唐宋時代所用的「平水韻」中同韻的許多字的韻母現在相差很大,讀起來很不和諧、難以押韻。比如,李商隱的《登樂游原》「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中,原和昏兩個字是韻腳,在當時是押韻的,如今讀音變化了,如果我們作詩再以原和昏做韻腳,讀起來就不順口、不押韻了。這樣,我們在運用格律詩的這些格律時,不應當死摳住這些古韻,而應當應用已經變化了的音韻。

我們制定法律是要依據一定的原則的,這就是所謂法理。格律詩應當遵循的格律也有它的原則。格律詩的格律原則至今沒有變,但是,我們今天作詩,就應當依據漢字已經變化了的讀音,作適當的調整。也就是說,我們理解和研究唐詩宋詞,必須懂得它們的格律,自己作詩,則要根據今天的讀音,用今天的讀音去配合格律的原則。

這讓我想起來一個文字上類似的情況,繁體字和簡化字。簡化字是繁體字的變化,也已經有了千百年的歷史,在變化的過程中,大多數造字的原則如形聲、會意、指事、假借等仍然被應用,變化的結果,漢字仍然是漢字,不是拼音文字。毀掉漢字,用拼音代替,顯然不能得到大家的贊同。我們今天,在了解古人著作時,應當懂得繁體字,但是,自己寫作,則不妨而且應當使用簡化字。這就是所謂寫簡識繁,我贊成這樣做。

我們應當了解詩詞格律,而且遵循這種格律,但是,要用今天的讀音去適應這種格律,這才是一種有前途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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