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要做謝才萍——胡扯!
隨著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涉黑案件的審理,一個叫謝才萍的女子頻頻曝光於大眾視野,她是文強的弟媳婦,但她的「名聲」卻遠遠高於領導文強,還為社會奉獻出一句流行語「做人不要做謝才萍」。
這句流行語讓我們看到這個女人的可悲與可恥,但不經意間也有那麼一絲性別歧視的意味,不知大家可覺察到。謝才萍,一個女人,居然能夠涉足以暴力和男人掌權的黑社會,並且成為女老大。在男人看來,震驚之餘,更覺得是可笑和荒唐吧:一個女人,憑什麼呀?難道男人就應該從事黑社會這個骯髒行當嗎?這個「奇」女子,在生活作風上更是挑戰了世俗倫理的底線標準:包養16個男情夫。社會頓時炸開了鍋,譴責與討伐不斷指向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男人們對此十分不可思議也頗為鄙視:女人家家的,咋這麼不守婦道啊!這算是男女平等嗎?恐怕是男權主義在作祟吧。一個男人有情婦是合理的,包養十幾個更為正常,那叫風流倜儻;其實世界越文明,人格越墮落啊!換作女人謝才萍,天下群起而攻之而鄙之,因此也火了「做人不要做謝才萍」這句話,那麼之前和謝才萍做著類似罪大惡極的事的男人們為什麼不「成就」一句「格言」呢?比如:做人不要做李洪志、賴昌星之類的吶!原因在於,謝才萍幹了只屬於男人該被允許做的事,走進男人勢力的活動範圍,公然向男人們的倫理禁區開炮了,不被罵死才怪了.這個反面對比有些不恰當,但事實就是事實。
我以為,一個真正男女平等的社會的標準是對男女價值尺度、倫理寬恕是沒有任何區別的。我並不是一個憤青,只是討厭那些打著男女平等的口號,卻帶著雙色眼鏡對待男女的虛偽「理論家」,說一套干一套。我慶幸自己沒有生在「女人不是人」的舊社會,那可能是男人們嚮往的年代吧。現在這個社會關於男女平等問題已經改善很大,但對於類似謝才萍流行語事件,我還是如鯁在喉,不是那麼暢快。譬如:既然女人舉行選美比賽,為什麼很少有男人選美大賽?很多女同胞對此十分熱衷,她們殊不知這也是一種變相的性別歧視:男人將自己的審美情趣甚至是病態的、威望感凌駕於女人身上。瑞典的女人們就先知先覺,不會做這種無聊的事情,而把時間放在有意義的事上,從不參加選美。有點扯遠了。還是回歸謝才萍事件吧,這句流行語恐怕是男人們對全天下女人的建議吧,還說什麼「做人不要做謝才萍」,試問男人們會認真務實的履行這句「人生格言」嗎?還不如坦白些,直接就寫成「做女人不要做謝才萍」,玩什麼文字遊戲啊!不過有謝才萍這樣的女同胞,我也十分慚愧,希望女人們自尊自愛些,不要像她一樣,在男女沒有徹底平等的前提下,還是安分一點。任何時候都應該明白,女人羞恥的觀念,要高於一切男人。女人若抱定「人盡可夫」的心,女人人格永不能提高:女人求美之心,若甚於求學,女人的人權也永不能提高。
我的觀點是有些偏激,你可以說我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在男權當道的社會,還是均衡協調一點好,女權種子也發點芽吧。我並不是通過這篇文章為謝才萍辯解,以女人身份自居使她獲得社會同情或者寬恕,不是就事論事。對於這種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的人,無論男女都不能姑息,而應給予嚴懲。一個女人要想干出點成就,不如像任長霞學學,同樣走進男人勢力範圍,但口碑卻不經相同。我只是通過她這樣一個比較反面極端的例子,闡述一個不爭的社會事實罷了:同時希望大眾在對待敏感道德問題時,不要總理所當然的把天平傾斜於男人,卻過分苛責女人,一樣鬆綁那又如何。那句流行語,本身提的也不恰當,有失公平,讓我很不舒服,我有權推翻這句扯淡流行語的權利。
最後奉勸那些胡扯的人們,讀讀波伏娃的《第二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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