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的立法依據是什麼
05-29
《立法法》的制定和修改依據是:中國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儘管對立法許可權的劃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釋等問題作了原則規定。但由於憲法對立法許可權的劃分不夠具體、不夠明確,導致有些法規、規章與法律相抵觸或者法規、規章之間相互矛盾、衝突;有些法規、規章的質量不高,存在著起草和制定過程中片面強化、擴大部門的權力,為本部門、本系統帶來不應當有的審批權、發證權、收費權、處罰權;有的還超越職權,擅自解釋法律、法規,或者各搞各的規章。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也嚴重地影響了正確執法。
為了提高立法質量,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制定一部《立法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制定做出統一的規定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中國民主法治出版社法律應用分社(現更名北京法宣在線),邀請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黨校、中國社科院等知名領導專家,精心錄製了《立法法修正解讀與立法實務操作》高端講座。該講座立足《立法法》首修,凸顯《立法法》亮點,為「市區的市」立法支招,為提高立法質量、完善立法技術諫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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