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輕鬆學 卷六(之九)
《楞嚴經》輕鬆學 卷六(之九)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阿難,另外,如果世界上的六道眾生,他們沒有了偷盜之心,就不會再隨著生死輪迴而不停流轉。」
「你們修行三昧正定,本應當超出塵勞煩惱;但偷盜之心不除去,這塵世便無法出離。」
所謂「偷盜」,就是侵佔別人的利益,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在《楞嚴經》卷四,世尊稱之為「盜貪」。而「偷盜之心」的範圍則更廣,不僅包括偷盜他人財物的想法,也包括一切貪求利益之心,乃至於商人貪求利潤,修行人貪求名利與供養,等等,都屬於「偷盜之心」。
假如不斷除偷盜之心,雖然修行三昧,也只能是: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
「縱然有的人聰明多智慧,縱然他已經得到禪定,如果不斷除偷盜之心的話,將來必然會落入邪道當中。具有上品福德之人,會生為精靈之類,盜取天地日月之精華;具有中品福德之人,會生為妖魅之類,盜取山林人獸之精氣;具有下品福德之人,會生為修鍊邪術之人,往往被各種妖魅附體或驅使。」
【精靈】盜取天地靈氣和日月精華的一類鬼神。
【妖魅】盜取山林精華和人獸精氣的一類鬼神。
【邪人】修鍊邪術,採集各種靈氣和能量的人,他們往往會被妖魅附體或者加持。
世間修行人當中,有一類採氣練功之徒,他們不肯踏實覺悟心性,不懂得去挖掘自心寶藏,反而把功夫用在採集靈氣和能量方面,想要更多地佔有天地萬物之能量,以便獲得驚人的功力,這都是「盜貪」之貪念在作怪,世尊稱他們為「邪人」,懷有「偷心」而品行不端的緣故。
個別學佛者也有類似傾向,甚至出家人當中也混有此類人等。據說在禪堂裡面,定力好的老參們就發現過這樣的人,大家在參禪用功,他卻在那裡「偷氣」,偷偷地採集修行人的靈氣,採集道場的靈氣。此乃修行之邪路,大錯特錯,請務必及時醒悟,以免將來落入邪道鬼神當中。而且,這樣的人隨時有被妖魅附體的危險,未來的結局,都很悲慘。
當年我發心出家的時候,在某寺就遇到了一個類似的人,他是某某功弟子,也想出家專門修行,修他們的那個功法。他和我年紀相仿,當時也就二十七、八歲,
他每天定時「接功」,定時「採氣」,雙盤一坐就一個鐘頭,蠻有功夫,這方面比我強多了。我當時連單盤都坐不住,都是散盤,兩個膝蓋還翹著,放不平。為此,他常常斜眼看著我。
在一間屋子住了半個多月,彼此有了了解和信任,一天,他神秘地告訴我:
「看你人不錯,學我們這個功吧。」
「為什麼,有什麼好處?」我問。
「嘿嘿,告訴你吧,將來這天下是我們的。」
「我只想修行解脫煩惱,不關心天下是誰的。」
「嗨,你這書獃子死腦筋,算了算了,不是一路人。」
確實不是一路人,不久,心懷天下的他看不慣寺院,寺院也看不慣他,他就走了。過了一兩年,他們的功法就被取締了。我呢,換了個寺院,正式出家了。
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這些雖然修行卻不肯斷除偷盜之心的邪神們,也會有一些狂妄弟子,都說自己已經成就了無上菩提。」
其具體表現在於: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已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如來滅度以後,在末法時代當中,多有此類妖魅、邪人,盛行在人世間。」
「他們潛藏了自己的『偷盜』之私慾,無恥地欺騙信眾,自稱為善知識,都說自己已經證得了超越小乘的菩薩大法。」
「他們以各種謊言(例如:世界末日、大劫難、彌勒佛提前出世、佛神清理人間、請某菩薩慈悲加持解難,等等)來迷惑誘騙那些無知的信眾,恐嚇他們讓他們六神無主,甘願奉獻出錢財物力。於是,在這些妖魅邪人所過之處,信眾們便會家財耗散。」
【詃(音:簡)】誘騙。
【上人法】指「菩薩境界」,已經超越了二乘聖者而躍居其上,故名「上人法」。
諸如此類的邪人,在各種妖魅的加持下,會具有一些鬼神之通,或者靈異能力,他們以此「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即《楞嚴經》卷九「想陰魔」當中,世尊所說:「口中好言災祥變異,或言如來某處出世,或言劫火,或說刀兵,恐怖於人。令其家財,無故耗散。」待後文詳明。
這些妖魅所加持的邪人,有些顯現為「在家老師」,有些甚至顯現為「出家法師」,他們以大乘菩薩自居,不肯遵守比丘或比丘尼戒律,刻意顛倒黑白,肆意踐踏出家沙門應有的簡樸行持。
如何識別他們呢?請看世尊對於比丘的要求: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
「如來教導比丘們,應當隨順所在地方之因緣而行乞食,無非是讓他們捨棄物慾之貪婪,才能夠成就菩提大道。」
「一切比丘等出家人,不要自開伙食。應當把自己的色身看做是暫時寄住在人間,像三界的旅行漂泊之過客一樣。」
「出家修行,就是在為眾生示現了生脫死的最後一生,去世之後就不再回到三界了。」
【循方乞食】隨順所在地方之因緣而行乞食。
「乞食」有四種含義與好處:一、可以福利眾生,幫眾生種下解脫之緣;二、可以折伏修行人自心的我慢,不會以為自己很了不起;三、乞食能夠充分體會到色身之苦,而不會留戀色身;四、乞食必然居無定所,於是不會貪戀任何地方。
【不自熟食】不要自開伙食,不要生火做飯。
【寄於殘生,旅泊三界】把自己的色身看做是暫時寄住在人間,像三界的旅行漂泊之過客一樣。
【示一往還】示現了生脫死的最後一生,如同二果斯陀含來到人間一樣。
所謂「一往還」,也叫做「一往來」,指的是二果斯陀含,去世以後在人間和天上各投生一次,便會證得阿羅漢果,以後就不再輪迴三界了。出家人持戒修行,目標就是成為這樣的出世聖者。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古印度和中國的民間習俗差別極大,在古印度,也包括如今的印度、緬甸、泰國等地,修行人「乞食」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僅不會被歧視,反而會受到社會大眾普遍的尊敬。
在中國則不同,中國百姓自古以來最看不起的就是「乞討」,連小孩子見到了都會罵「臭要飯的」之類。近些年情況更糟,隨著大批「職業乞丐」的出現,人們僅存的那點兒善心和同情心,也都給消耗得差不多了。
佛法傳到中國以後,「乞食」之法實行不開,在朝廷、官府和信眾的支持下,「寺院經濟」取而代之,即由大護法們捐建寺院,平時則由信眾們前來進香朝拜,捐助一些生活費用。寺院當中則設有廚房,名為「大寮」,由出家人或者發心的居士來為大眾燒火做飯。而大眾僧們,則按時到「齋堂」食用飯菜,他們自己仍基本符合佛陀的要求:「不自熟食」。
但那些獨自住山清修的出家人,卻做不到「不自熟食」,他們必須要照顧自己的生活,需要生火做飯燒水。但他們的修行方式極為簡樸,仍大體符合世尊對於比丘的要求,符合「令其舍貪,成菩提道」之宗旨。
至於「寄於殘生,旅泊三界」,多數出家人的境況本來如此,所謂「鐵打的寺廟流水僧」,哪裡想住一輩子也不容易,中華民族內耗的光榮傳統強大著呢,因緣到了,不由得你不漂泊。
那些寺主、住持之類,他們擁有著佛教界的多數資源,其中少部分人不遵循世尊的教導,過著奢華的生活,把自己的住處修飾如宮殿、別墅一般,這些人已經腐敗,失去了佛教沙門之本分,無論他們多麼有學問,也不是善知識,應當遠離。
還有一些為自己置辦產業,甚至是四處置辦產業,廣收弟子與信眾,想方設法斂財的所謂「出家人」,所謂「大師」,大家要小心了,他們不是「邪人」必是「敗類」。依佛陀來說,他們根本就不是出家人,而是披著僧衣的「盜賊」,混進僧人隊伍里的「賊人」。
對於他們,世尊呵斥道:
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傢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為何這些賊人,竟然借用如來的法衣,依附於如來而生存,販賣如來而謀利,造下種種罪業,卻說他們所行的都是佛法呢?」
「反過來,他們還非議那些守持具足戒的出家比丘,說他們所行是小乘之道,度不了眾生。」
「在這些賊人的煽動之下,迷惑誤導了無量眾生,他們師徒將會因造下惡業而一同墮入無間地獄。」
【裨(音:皮)販如來】依附於如來而生存,販賣如來而謀利。「裨」:依附,附屬,副職。
問:如何是「裨販如來」?
答:一切「附佛外道」和一切「假僧人」皆屬此類。
所謂「附佛外道」,是指那些形形色色的在家老師,借著佛教的某些旗號,宣揚一些似是而非的「相似佛法」,例如什麼「真、善、忍」,例如什麼「三教歸一」或者「萬教歸一」,例如什麼「佛家氣功」,例如什麼「佛神一體」,例如什麼「某某佛出世」、「某某菩薩降臨人間」,等等,無論其名頭多麼好聽,究其本質,都是借著佛教的名義來招攬信眾,矇騙世人,而謀求種種利益。他們屬於「裨販如來」之「裨」。
所謂「假僧人」,大約有三類,其一:混入佛門的社會底層勞動力,他們不守戒律,也不懂戒律,更缺乏佛法常識,只是學會了一部分經懺佛事的敲打唱念,順應著老百姓民間信仰的需求,以質量低劣的經懺佛事來謀生,目的在於養家糊口。其中還有一部分更低劣的,直接上街化緣,以出家人的形相來騙取錢財。
其二:本來是「真僧人」,一旦有了名利地位以後,少數人悄悄地墮落為不守戒律的「假僧人」。市面上,這些人甚至被尊為「高僧大德」;暗地裡,由於已經破了根本戒的緣故,他們其實是混在僧團裡面的「獅子身上蟲」,只會敗壞佛教。
其三:還有一些「光頭外道」,以出家法師的身份,卻宣揚各種各樣的「相似佛法」,要麼是些神秘兮兮的奇異法門,要麼乾脆就用世間法來代替佛法。這些人危害極大,他們有一定的學識,往往故意「曲解佛經」,用一些簡易的「方便法門」來蒙蔽大眾,最終目的無非在於貪圖名利。
這三種人屬於「裨販如來」之「販」。
出家人這身衣服,既包括袈裟,也包括日常的僧裝,叫做「福田衣」,不是誰都可以穿的,只有遵守出家戒律的僧人才可以穿。
穿上這身衣服,居士和信眾們就知道你是出家人,於是你可以專心修行,而不必另外去謀生,大家會前來擁護你,供養你最基本的生活;當你生病了,信眾們通常也會慷慨解囊。為什麼?
因為,你是人間修行的模範,是佛陀教法的繼承者、實踐者和宣揚者,也是信眾未來可以獲益的「福田」。只要你能夠持戒修行,你便會獲得信眾的支持與擁護,這是佛陀對於信眾們的教導,也是佛陀迴向給所有僧人的福德因緣。
但芸芸信眾未必具有足夠的辨別能力,他們通常只能夠看你這身衣服,其它方面大概差不多,就會來擁護你。至於你的修行,則主要靠自己來約束自己。
為何末法時代修行如此之困難?因為,物慾過於發達,誘惑實在太多,於是人們的自制力就顯得弱不禁風了。出家人也是普通人,他們來自於社會大眾,必然具有社會大眾的共同特質,而不太可能超越時代。
對於那些具有足夠自制力的出家人,如果他們真心想要實修三昧而出離三界輪迴的話,世尊說道: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
「在如來滅度以後,如果有比丘等出家人,發起了決定出離三界之堅固道心,為此而實修耳根圓通等三昧。」
「如果他們能夠面對佛像,在自己身上點燃一個油燈,燃燒一節手指,或者在身上焚燒一炷香,等等,像這樣來供養佛陀。」
【身然一燈】在身上剜出一個小肉坑,裡面注滿香油,放好燈芯,點燃一盞油燈發願並供佛,直到油燈自然熄滅。
【燒一指節】把一個手指,通常是無名指,因為較少使用,把末端指節綁上較厚的多層棉紗,讓棉紗浸滿香油,然後在佛前發願,並燃燒供佛,直到火焰自然熄滅,末端指節便會被燒毀。
【身上爇(音:若)一香炷】在身上某處塗上膠水,栽好一炷粗香,發願並燃香供佛,直到香自然熄滅,皮膚上便會落下一個深深的疤痕。「爇」:點燃,焚燒。
在這樣捨身供佛之前,都要發願,大致內容是:決心出離生死輪迴,決定捨棄對於色身的愛戀與貪著,誓願成就解脫大道,請佛陀為自己作證明。
歷史上,正是由於《楞嚴經》與《法華經》,還有《梵網經》等等大乘經典的提倡,漢傳佛教比丘和比丘尼們受「三壇大戒」之後,許多人會在頭部燒出十二炷香的香疤,人們稱之為「戒疤」。其實,這通常不是硬性規定,多半是發於自願。
不過,此類行為似乎不太適合如今時代,人們會認為這「太不人道」了,是在「自殘」。其實,依照佛陀教義,世尊絕不會提倡「自殘」,也絕不允許佛弟子們「自殺」,佛陀甚至反對外道們那些無意義的苦行。
問:那為什麼佛陀會提倡這樣的行為呢?
答:其密意在於:首先,不捨棄對於虛假色身的貪著,就不可能超出生死輪迴,更不可能得證清凈法身;其次,一切眾生都有無始以來形成的貪愛色身之堅固習氣;最後,這個習氣太堅固了,絕不是悟解法理或者明心見性就可以破除的,而必須要付諸行動。
世尊成佛之前,當他成為大菩薩之後,在許多生生世世裡面,他都需要修行此類法門,例如「捨身飼虎」、「割肉救鴿」等等這些令人無法想像的修行,都屬於通過布施色身,來徹底斷除色身貪愛習氣的秘密行持。
問:天哪!這太可怕了,我做不到該咋辦呢?
答:慢慢來,先學會「站立」,再學習「走路」,然後才是「奔跑」,最終才可以嘗試「飛翔」。
如何是「站立」?明心見性是也。如何是「走路」?見性學道是也。如何是「奔跑」?行菩薩道是也。如何是「飛翔」?布施色身,乃至於布施一切所有,徹底超越生死輪迴是也。
像「捨身飼虎」、「割肉救鴿」或「焚全身供佛」之類的修行,大家絕不可盲目效仿,那是地上菩薩,即大乘聖者的修為。在您尚未親證無生法忍之前,尚未具有甚深三昧之前,假如盲目如此行持的話,在那個過程當中,您會因為極度疼痛而退失道心,並發生悔恨之心,那就前功盡棄了。假如因此而對於佛法產生了嗔恨之心的話,則會因嗔恨心而墮落於三惡道當中,真是適得其反的愚蠢行為。
就算是「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和「身上爇一香炷」,等等行為,也需要具有一定的修學基礎,等到極為強大的出離心發起以後,再付諸行動不遲。而且必須要發願,向佛陀表明自己出離生死輪迴的決心,請佛陀為自己作證明,並予以慈悲加持。
假如修行人能夠如此布施色身供佛,世尊授記其功德如下:
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
「如來說像這樣的人,因為勇於捨身供佛的緣故,其無始以來的宿世『盜貪』之業債將會一同償還完畢,從而永遠告別輪迴世間,徹底脫離一切煩惱欲漏。」
「他們雖然尚未明達無上菩提之路,但這樣的人對於佛法已經具有了決定不移之信心。」
【長揖(音:一)】永辭,永遠告別。「揖」即中國傳統的拱手為禮,俗稱「作揖」。
問:為何捨身供佛能夠消除無始以來的「偷盜罪業」呢?
答:所有的「盜貪」之心,以及「偷盜罪業」,都是在為自己的色身服務,滿足色身的種種貪受需求而已。一旦能夠捨身供佛,以此巨大的捨棄色身之決心,便會徹底斷除對於色身的貪愛。連色身都不再貪愛了,「盜貪」和「偷盜」便沒有了主體,其罪業自然也就如幻消亡了。
反之,世尊繼續說道: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假如修行人不肯實施此類捨身供佛之微小因緣,其宿世偷盜罪業便無法除滅,縱然成就了無為道果,也必將再次投生人間,去償還宿世的偷盜罪業。」
「就如同如來成就正覺之後,還會在毘蘭邑遭受食用馬麥之業報一樣,等無差別。」
【捨身微因】捨身供佛之微小因緣。相對於無始以來的偷盜罪業而言,在身上燃燈供佛、燃燒指節供佛和在身上燃香供佛,其實都是微不足道的微小因緣,故名「捨身微因」。雖然此因緣微不足道,但卻可以獲得廣大的收穫;就好比西瓜種子很小,卻可以收穫巨大的果實一樣。因緣果報,如此不可思議。
【如我馬麥】如同如來成就正覺之後,還會在毘蘭邑遭受食用馬麥之業報。「馬麥」是一種喂馬的粗糧。
據《興起經》記載:當年舍衛國所屬的一個小國,名叫「毘蘭」,其國王阿耆達王邀請佛陀和五百比丘一同前往受供,答應在結夏安居期間供齋三個月。
當僧團到達了毘蘭,阿耆達王僅僅供齋六天之後,就被魔王迷惑其心,而忘記了供齋之事,整天縱情於欲樂當中。當時正遇上毘蘭邑民間饑荒,僧團在周圍乞食沒有收穫。由於是結夏安居期間,按佛制不宜遠行,僧團即將處於飢餓狀態。此時遇到一位養馬的馬師,發心把喂馬的馬麥取出一半來供養僧團,於是,此後的三個月當中,世尊和五百比丘便食用粗劣的馬麥度日。
安居結束,阿耆達王幡然醒悟,來向佛陀請求懺悔。舍利弗尊者便向佛陀詢問其中的宿因,世尊說,自己在毗婆尸佛在世之時,曾是一名梵志老師,帶領著五百童子住山修行。一天,國王請毗婆尸佛和眾僧前往應供,有人為生病比丘帶回了一份齋飯,回程恰好路過梵志所居之山,梵志聞到飯香時心生嫉妒,詛咒說:「此禿頭沙門,應食馬麥,為何卻供養他們如此美食呢!」五百童子聽到師父這樣說,一起隨聲附和,都說沙門應食馬麥。
以此宿世「盜貪」之業緣,雖然世尊已經成就正等正覺,其五百童子也都已證得阿羅漢果,他們就是隨佛而來的五百比丘,但仍需共同承受食用馬麥之業報。
鑒於「偷盜」罪業如此嚴重,世尊叮囑傳承教法的阿難尊者: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凈明誨。
「因此,你要教導後世的修行人,在實修三昧之時,第三要斷除偷盜行為。」
「這就叫做釋迦牟尼佛以及過去諸佛所共同認可的,第三種決定無疑的清凈光明之教誨。」
一般說來,明顯的偷盜行為,學佛人不會去做。但比較微細的「偷心」,例如投機取巧之心、貪佔便宜之心、貪圖回報之心、貪名求利之心、貪圖供養之心,以及貪求神通果報之心,等等,這些「偷心」同樣會障礙三昧正定,障礙修行人悟道及證果,也必須要徹底斷除。
這就是「攝心為戒」的第三方面內容,斷除「偷心」。關於其重要性,世尊繼續告訴阿難: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因此,阿難啊,如果不斷除偷盜之心而修行禪定的人,就好比有的人把水灌入有漏洞的器皿當中,想要把它灌滿。可是,縱然他這樣灌水經過了微塵數劫,也終究無法灌滿並保持平滿狀態。」
【卮(音:支)】古代指酒器之類的器皿。
【平復】指水灌滿了以後,能夠保持平滿狀態。
在這個比喻當中,「漏卮」比喻不斷除「偷盜之心」而修行禪定的人,其中「漏」就是比喻「偷盜之心」,「灌水」比喻修定,「平復」比喻成就三昧正定。
其中道理很清楚,有漏洞的器皿無法灌滿,或者說,即便猛地一下子灌滿了,也很快就會漏失,無法保持。不斷除「偷盜之心」而修行禪定的人也是一樣,縱然他們修行無量劫,偶爾得到了一些禪定,也無法保持,很快就會失去,而不會成就三昧正定。
因此,出家人應當如下捨棄身心貪愛,便會徹底斷除「偷盜之心」,才能夠通過禪修成就耳根圓通等三昧正定。世尊說道:
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蓄。乞食余分,施餓眾生。
「如果諸位禪修比丘,在三衣一缽之外,絲毫額外的東西都不蓄積。連乞食得來的多餘部分,也都布施給其他飢餓的眾生。」
印度屬於熱帶,一年到頭都是高溫,在袈裟三衣之外不需要其它衣服。中國則不行,必須有秋冬的厚衣服以及棉被等生活必需品。另外,一些生活當中的必要器具也不可缺少,例如剪刀、針線、水壺、指甲刀、剃頭刀、雨傘,等等。
總之,禪修者應當儘可能地生活簡樸,儘可能地減少積蓄,才能夠不被物慾所牽扯,而專心精進地禪修。如布袋和尚那般:「一缽千家飯,孤身萬里游;青目睹人少,問路白雲頭。」如此洒脫自在,最能與道相應。
這樣的生活,幾乎所有的出家人都心懷嚮往,但真要那麼過日子,需要極大的勇氣與堅固道心。而且,還需要一個好身體,不是誰都可以做到的。此外,依據佛陀的教導,不允許比丘尼獨自雲遊,她們應當在僧團當中結伴修行。
物質生活上如此簡樸,人際交往方面呢,人終究要與別人相處,與大家相處,到那時,啥情況都可能遇到,仍然需要禪修者隨時放捨身心執著,隨時破除「盜貪」之心。
對此,世尊說道:
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
「一旦參加大眾集會之時,對於大眾應當心存恭敬,合掌敬禮。」
「即使遇到有人打罵自己,也應當不生怨恨,就如同得到別人稱讚一樣,欣然對待。」
【捶】同「搥」,敲打。
【詈(音:力)】罵,責罵。
這兩句話很簡單,但要如實做到,必定是在了悟空性以後,而且已經化解了許多無明習氣。
所謂「合掌禮眾」,因大眾當中有四眾弟子,不宜禮拜,合掌以表示平等恭敬就好。所謂「有人捶詈」必有因緣,無論是什麼情形,都應當盡量不要計較,盡量和氣化解,隨時以「空明自在」之覺悟心應對一切,那才是真正的禪修者。
所謂「同於稱讚」,也就是遇惡不嗔,遇善不喜,平等對待善人和惡人。因為,所有的善、惡、好、壞等等,都來源於自心的分別,都是如幻境界,並非真實。
另外,所有這些都只應當用來要求自己,而不應當去要求別人,除非自己已經完全做到。佛陀已經完全做到,所以才如此要求弟子們,尤其是那些求證耳根圓通而禪修的弟子們。
為何世尊對於禪修者要求如此之高呢?因為: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與眾生共。
「必須要把對於身、心兩者的貪愛全部捨棄,把自己所有的身肉骨血都布施給一切眾生,看作是與一切眾生共有的,這樣才可以徹底消滅偷盜之心。」
其中有省略,釋文已經補出。
如此不可思議、難信難解之教法,乃是如來的究竟了義之說,原因何在?就在於,只有徹底放舍「我執」,才有可能成就耳根圓通等一切甚深三昧,也才有可能成就清凈法身。
「我執」在哪裡?就在大家對於自己身、心兩個方面的貪愛與執著。如果大家能夠放捨身心貪愛,「偷盜之心」便不會再發生,這便是第三種清凈明誨之真義。
如此之說法才是如來了義教法,不同於以往的一些方便教法。
對此,世尊叮囑阿難尊者:
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你們不可以把如來以往的不了義之方便說法,拿回來據為己有,以為那就是如來教法,因此而誤導了初學者。」
「如果禪修者能夠如上行持,徹底放捨身心貪愛,斷除偷盜之心,佛陀印可這樣禪修的人,將會得證真實三昧與真實圓通。」
所謂「回為己解」,就是據為己有,把學來的佛法當做是自己的慧解,其實也是一種「盜貪」。假如有人講經之時每每大言不慚地說:「這個你們不懂,這裡面有很多竅門,來,我告訴你們,我來教你們『如何修證佛法』。」
諸如此類,這種人一定不是善知識,而是大家認不出的「大妄語者」和「盜法」之人。其實,內心深處,或許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經以佛自居了,完全無慚無愧。更何況,其所說內容都是從經論和古人註解當中學來的,且往往錯誤百出。請大家擦亮眼睛,務必遠離此類冒牌老師。
有人問:有可能他真是佛呢,是否可以這樣說?
答:首先,釋迦牟尼佛之後,彌勒佛之前,這個世界無佛出世。其次,那些大菩薩降生人間,如歷代祖師,其證量與佛接近,卻都只是替佛宣揚,而不會宣說自己的佛法。為什麼?因為,聖者無我的緣故。你教人家「如何修證佛法」,那顯然是你的佛法,是你的修證方法,或者,你以為自己就是佛了。
像六祖惠能大師這樣的祖師,是人世間的大菩薩,早已見性成佛。可是,六祖說法之時,卻自稱是「東山法門」,「東山」是指五祖弘忍大師,意思是說:「這是祖師傳下來的教法,不是我惠能的法。」六祖還明確說過:「教是先聖所傳,不是惠能自智。願聞先聖教者,各令凈心。聞了各自除疑,如先代聖人無別。」
如何才是善知識?請比對六祖大師,在說法之時,至少要有這樣平實的態度,而不可以自以為是,甚至把種種世間法和其它宗教內容都摻進來漫天忽悠。此外,還要如實觀察他的言行與心地,看他是否持戒,是否能夠遠離種種貪慾,是否能夠做到「四種清凈明誨」,等等。
問:法師,那就請您把這些冒牌老師們好好批判一下,一一指出他們的錯誤所在吧,可否?
答:不可。
問:為何不可呢?
答:首先,那些冒牌老師們通常也是修行人,只是不夠優秀,尚未見道,習氣煩惱比較明顯而已。人家也在宣揚佛法和傳統文化,或者順便混口佛飯吃,縱然有不少錯誤,畢竟還有許多功德,不可以一味批判與抹殺。
其次,菩薩道之根本精神之一,就在於「不見他人過」,大家都應當這樣,我也一樣。既要善於辨別「善知識」與「非善知識」,又應當不計較別人的過失,要有充分的容人之量,不可以揪著人家的小辮子不放。
最後,一切顯現都是虛妄的,怎可以當真呢?明白,而不會去執著與計較,那才是菩薩之心,那才是禪修者之心地。
對於第三種「清凈明誨」世尊小結道: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像我這樣說法,叫做佛陀所說之正法。不像這樣說法,就是魔王波旬所說之邪法。」
世尊的意思是,說禪修時應當斷除偷盜之心,以及種種貪求之心,才符合如來正法。否則,那些說偷盜不障礙禪修的說法,或者大言不慚地把佛法拿來據為己有而誤導眾生的,都是眾魔所說之邪法。
以上是第三種清凈明誨,即斷除偷盜之心。以下是「攝心為戒」的第四方面內容,斷除「大妄語心」:
◎本文轉自:顯密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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