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學術研討會綜述

作為無產階級革命家和法學家,中國共產黨的創建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重要領導人之一,董必武所倡導和踐行的法治思想,為新中國的法治事業奠定了重要基礎。在紀念董必武誕辰130周年之際,重溫董必武的法治思想,有助於我們自覺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理念,奮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與司法發展的新局面。

為學習、繼承和發展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想, 2016年3月20日,中國法學會在湖北武漢隆重舉行「弘揚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學術研討會」。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會長陳冀平,湖北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省委政法委書記張昌爾出席會議並講話。來自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中共中央黨校、武漢大學、社科院等多家科研單位的專家學者和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學會等政法單位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董必武法治思想是一筆寶貴財富在研討會上,陳冀平指出,董必武同志為新中國法制建設作出了開創性貢獻,他的法學思想是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源泉;他的法治實踐為我國開闢、探索和形成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發揮了重要作用。陳冀平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新起點上,貫徹五大發展理念,把經濟社會的發展納入法治軌道,需要在新的廣度和深度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相應需要系統完整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發揮引領、指導、回應、闡釋等作用。這是當代法學法律人的光榮使命,也是我們繼承和弘揚董必武法治思想的時代要求。陳冀平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發展完善,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法學法律人要始終懷有對黨和人民事業必勝的信心,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增強理論勇氣,堅持追求真理,創造性地回答和解決時代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發出以理論呼應時代的有力音符。要堅持講政治與講法治的統一,處理好繼承傳統、借鑒國外經驗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的關係,堅持立足國情,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研究問題。要創新運行機制、搭建多樣平台、倡導優良學風,多出有價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切實發揮研究會弘揚董必武法學思想、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發展創新的主陣地和主力軍作用。張昌爾在講話中也指出,董必武同志在法治思想領域造詣深厚、建樹頗豐,他提出的「依法辦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必須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等重要論斷,是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今天仍然閃爍著思想的光輝,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湖北政法事業迎來了黃金髮展期,法治湖北建設進入「快車道」。特別是湖北作為法學資源大省、法學研究大省,湧現了一大批優秀法學人才,推出了一大批優秀研究成果,為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我們要以學術研討會為契機,充分汲取董必武同志法治精神和法學思想精髓,不斷推動湖北省政法事業、法治建設取得新進步,為湖北省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 董必武法治思想是當代中國依法治國的思想源泉今天來梳理董必武法治思想,經過歷史變遷,已逐步成為當代中國依法治國的思想源泉,中國法治建設的歷程,貫穿了依法辦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重要思想。中央文獻研究室第二編研部主任王均偉在主題演講中指出,董必武法治思想的核心是「依法辦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這在新中國法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後來,鄧小平同志在此基礎上,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到黨的十五大提出「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治國方略,十六大提出要「堅持依法行政、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從這個發展脈絡可以看出董必武同志的奠基性貢獻。王均偉在談到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啟示時說,董必武法治思想的精髓是堅持實事求是。他一生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在法治工作方面同樣如此。比如他強調,立法工作不可能也不應該主觀地、生硬地制定一套所謂完備的法律。如果硬要這樣做,其結果只能是不合乎實際。在司法實踐中,他一直要求認真按照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的審判原則辦事,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在建國初期立法不完備的情況下,他提出,在審判工作中要反對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就是說,有法可依時,要反對教條主義;無法可依時,要反對經驗主義。他的實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我們今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樣須臾不能背離的原則。 董必武法治思想對推進司法公正進程意義重大在法治中國的建設中,公正是司法的終極目標。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在當下,司法改革已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鋪開,如何促進司法通過改革更加公正、更加具有公信力?重溫董必武一系列法治講話,會給我們帶來許多有益的啟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說,董必武指出,「教育人民守法,首先就要國家工作人員守法」,他還進一步強調,「依法辦事,是我們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環節。」對於司法工作而言,只有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才能達到公平正義的要求;只要違背了法律的規定,就不可能實現公平正義。不久前我們平反了一系列冤假錯案,造成錯捕、錯押、錯判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偵查、司法人員的違法辦案所致。董必武曾指出,「錯案不能光按百分數計算,因為錯案雖然只佔法院全部案件的百分之幾,但是對每個被冤枉的當事人來說,則是百分之百的錯了。」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禁止刑訊逼供、不得以暴力、脅迫、欺騙或其他方法獲取證據,而在幾年前、十幾年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的情況比較普遍,導致了一些據以定案的口供不真實,這對我國的法治建設、社會的公正傷害十分巨大。只有嚴格依法辦事,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平正義的實現。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公丕祥同樣指出,董必武高度關注司法的公正性問題,把公正司法視為人民司法的基本價值追求。基於此,他著力推動「三錯」案件的清理與糾正工作,強調要從法律與司法制度上解決影響公正司法的制度與機制性問題,把落實1954年9月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建立的各項司法審判制度作為實現司法公正的基本制度保障。在當代中國,恪守社會公正準則,已經成為法治中國建設的生命線。作為社會公正的內在要求,「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因之,必須從體制、制度和機制上建構確保公正司法的可靠屏障。對此,習近平同志強調,「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一個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司法真正發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作用。要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三個方面,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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