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經驗] 言情·推理·武俠
愛情,永恆的主題。
毫無疑問,愛情在言情小說里,地位是超然的,正是"號令天下,莫敢不從"。力量之強大,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經常有這樣的設定:女主角的父親,陷害男主角全家滅門;或者男主角隸屬某暗殺組織,殘殺了女主角家108口。這類在武俠小說中絕對會引發江湖仇殺,在推理小說中足以引起蓄意謀殺的情節,放在言情小說中,男女主人公卻能在一番坎坷後摒棄前嫌,擁抱在一起,可見愛情之偉大。確實,愛情是萬能的,愛情可以戰勝一切。 而在推理小說中,愛情什麼也戰勝不了,尤其不能戰勝謀殺。很多時候,它甚至成了謀殺的理由。從這點看,言情和推理對愛情的評價是完全相反的。 言情中的愛情,讓人從地獄回到天堂。男主角在遇見女主角之前,可能心機深沉,不擇手段,待人冷酷,不擅表達,花心地讓人擔心他的身體健康。得到愛情後,則會變得陽光,懂得體諒他人,並可以把這種心疼順利地讓身邊的人知道,對感情也專一起來,每天只會對著家裡的小天使(女主角)傻笑。 推理中的愛情,是讓預備兇手由人變成魔鬼。過程完全相反。他們都很早就得到了愛情,如果讓這一男一女平安地活著,他們都是絕對的好人,王子和公主會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哪知天公不作美(通常如此安排!天公作美要等到案子結束後,成全那一對年輕的戀人時--或者說剛剛擺脫嫌疑的嫌疑人?),有那麼一天,其中一個被人殘害致死,另一個在斑斑血淚中仰天長嘯:"我要報仇!"於是隱藏起原本善良的心,開始處心積慮、苦心孤詣,把仇人一個個置於死地,然後躲在陰暗的角落裡冷笑。直到被大偵探拖出來,暴晒在陽光下(《陽光下的罪惡》?)。雖然是悲劇,可是並不少見,《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中就有一把一把這個類型的可憐人。(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值得嘆息的是:計劃固然完美,可惜不會挑時間,頻頻往槍口上撞,偵探不來他還不動手呢。) 至於武俠小說中的愛情--就趁此機會唱一段女權宣言,歌頌一下女性的偉大。 武俠中最愛寫的,莫過於"正邪誓不兩立"。所以,如果男女主角分屬不同陣營,那可就有麻煩了。 男邪女正的故事,情況好些。因為我們的女主角往往為了愛情不顧一切地飛蛾撲火,很快從道貌岸然的人群中脫離,跟男主角浪跡天涯去也。結局也許是男主角最終被感化,兩個人過起"只羨鴛鴦不羨仙"的隱居生活。當然,也可能是江湖上從此多了對令人聞風喪膽的雌雄雙煞。 其實,對於一個女人來講,她的眼裡只有那個人,她的心裡只有那個人,她的世界裡只有那個人。所以,愛人去殺人,她會幫忙收拾屍體;愛人去放火,她自然火上澆油。這並不難理解,是不是?(也可用來解釋推理小說中的合謀殺人)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例如女主角有過強的是非觀。但是,即使無法跟隨在男主角身邊,也會在遠方,終身不嫁地默默思念他一輩子。另一種情況,如果男主角是名門正派,女主角是邪魔外道,那讀者只有作好神經痛的思想準備了。因為男主角必然是個孤兒,從小被師父收養。師門除了對他恩重如山外,還是江湖上有名的正義象徵,且勢力龐大,人口眾多,男主角的師叔師伯師兄師弟加在一起大概有幾百口子。這麼多人眾口一詞反對起男主角的戀情來,聲勢浩大可想而知。而男主角往往沒膽量跳出來高呼"戀愛自由",所以,不管他在和平時期對意中人表現得如何一往情深,到了關鍵時刻,依然會動搖,而最終傾向自幼受的教育。在幾次搖擺後,雖然屢次遭背叛的女主角始終忠貞不渝,男主角卻終於開口。假設女主角名字叫"某",男主角會深情地呼喚:
"某妹(或某兒,或小某),你是我的生平至愛……" 別管他用詞多麼有文采,但提取段落大意,卻是失戀者耳熟能詳的四個字:"我們分手"。 這時,女主角凝望遠去的背影到肝腸寸斷,那絕情的人也不會回頭了。 痛苦分手後,男主角是否會為前任戀人朝思暮想兼守身如玉呢?當然不可能。他會很快娶個名門正派的大家閨秀。這並不困難,英雄總有很多紅顏知己,蘿蔔青菜隨他挑選了。 二十年後,變成中年老帥哥的男主角享受著安靜的生活和眾人的仰慕,他的兒子也差不多成年,可以接任當主角,在生身父親被殺後足以負擔起報仇的重任時,便會傳來一個消息。 近年來,江湖秘密崛起一代女魔頭,閨名叫"某"。 話說當年,她不能接受殘酷的事實,在傷心之餘發奮圖強,從哪裡尋來本邪功秘籍練得筋脈錯亂,面目全非。如果把該小說拍成電影,你會發現她奇裝異服,面色青紅,眼線墨黑,髮型古怪到需要一筒髮膠來固定。她會佔山為王,建立據點,經營黑社會。收一群女弟子,專門從事恐怖活動,幾天之內平滅大小門派數十個,引起武林大恐慌。心理也很變態,極不人道地硬性規定門下弟子必須堅持獨身主義。但是,也許她因遷怒而仇視全天下男性,但再見到那個真正的負心人時,卻只是"相顧無言",她一個人"唯有淚千行"。 即使真的動手,也不會玩真的。在最後一手殺招時,總是手下留情,寧可真氣反噬,也不願打在對方身上。 像大多數時候一樣,女人屬於愛情,愛情卻不屬於女人。這件事,該怎麼辦呢? [智慧]智慧,恐怕是所有題材的小說中必不可少的。
言情吧,女主角要如何分辨男主角和男配角呢?難道不需要一點點智慧?或者,如何知道命定之人對自己是否真心?確定之後,難道不需要逼他吐露心意?很多智慧在裡面嘛。武俠中更是不乏主人公武功二把刀,卻能擊敗一流高手的例子(例如《楚留香系列》)。所謂"鬥智不鬥力",靠的正是智慧。 智慧應用廣泛,性質上卻有差別。武俠中體現的是人的智慧,言情中強調的是男(女)人的智慧,而只有推理小說,才是真正令人心動的純粹的智慧。君不見那一間間密室,一條條不在場證明,一批批(必須考慮群體的可能)聰明的兇手,一個個更加睿智的偵探……可以說,推理小說絕對是所有小說中腦力含量最高的一個。 需要質疑一下武俠中的智慧: 武俠是怎麼分類的,我不清楚。但在我看來,一種是寫實派,一種是抽象派。 所謂寫實派,就是武功招數比較平易近人,看著原著可以模仿出打鬥動作,如果要完全按照書表演,兩個武術學校的學生就能辦到。本派特點是主人公通常很有個性,生命力頑強,無論受了多少傷,包紮得媲美木乃伊了還能繼續活蹦亂跳。 至於抽象派,就是高手與低手間沒有明顯差別,一招決生死,一劍定輸贏。即使再厲害的格鬥家,如果臨場發揮不良,心理沒調試好,一樣可能給人一劍封喉。武功招數通常過於華麗,如果搬上銀屏,只有依靠特技效果。而主人公很有氣度(不得已的!沒有震懾力早已在數次紛爭中遭人砍死),但相對脆弱,一定挨不了一劍。 前者我還比較推崇,就不說什麼了;可是這個後者,由於作者怕格鬥的結果讓讀者費解,所以用許多理論去解釋。而這些理論,實在可信度不高,原因是作者經常出爾反爾,怎麼說怎麼有理。 比如某次格鬥,男主角一劍揮出,勝!於是作者開始形容他的出劍速度,"這麼的快,讓人來不及反應,來不及躲閃","只有快了,才能彌補自己的劣勢。極快時,已經無所謂高下,只有誰更快而已"。總之,男主角的劍,就一個字:快! 然而下一次,男主角又一劍揮出,可惜這次手腕抽筋,動作奇慢,誰知歪打正著,又勝!於是作者變成了太極拳經的信徒,開始鼓吹以慢打快,以柔可剛的道理。"這麼的慢,讓人來得及反應,卻來不及躲閃","只有慢了,才能壓制對方的攻勢。極慢時,已經無所謂高下,因為你立於不敗之地"。 男主角的劍,又變成了反義詞:慢! 雖然不理解,但我還是愛看,於是為其找借口,詮釋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是,類似的其他說法,我就百思不解了。例如--
男主角往那裡一站,"全身都是破綻,所以沒有破綻"。這是什麼境界?"無用之用"還是破罐破摔?或者,其實對手是被男主角的氣勢嚇到胡思亂想? "天下最複雜的招式也就是最簡單的招式。最不可琢磨的變化,便是沒有變化"。怎麼感覺回到馬克思主義哲學課?對立統一問題? "其實,防禦最堅固的地方,正是最脆弱的地方。如果把最堅固的地方都打破了,那其他地方又算什麼呢?"等等,如果從"最強其實不強"這個觀點往下推,至少該是"最弱的也不那麼弱吧"?怎麼會……難道是"沒有最弱,只有更弱"?"奈何哉,其相弱也"? 話都是你在說,我憑什麼相信呀? 還是看推理小說去吧,那個淺顯易懂。至於武俠,以後只看氣氛不鑽牛角尖。(不是我挑剔。一個已經習慣於推理小說思考方式的人,確實很難信服這樣的解釋。比如某推理小說,警察一頭霧水地找到偵探,問:"兇手明明可以很便利地給自己偽造不在場證明,他為什麼不這麼做?"而偵探需要推理的是兇手絕對不可以那麼做的理由。如果偵探拍案而起:"最好的不在場證明,就是沒有不在場證明"……誰寫的,誰一死以謝天下!) [道義] 道義,很不愛說它。(那就說短點。) 武俠小說,很大程度上崇尚血氣之勇,當然那種推心置腹至死方休的真摯友情很值得羨慕,而且主人公們很喜歡捨己救人,尤其是在武俠小說的兇險背景下,真的是一命換一命,甚至是白白搭上一條命,實在難能可貴。 可是在"正義戰勝邪惡"的方面,卻沒有推理小說追求得那麼徹底,只是…… 由於推理小說重視智慧,所以文中人物,根本是論才排輩。一個故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大偵探,為什麼?因為他最有頭腦。而第二個被記住的人呢?不用說,當然是兇手,他僅次而已,"既生瑜何生亮"的關係。一個推理故事,讀過許久之後,最後還沒忘記的兩個人,恐怕就是他們了。至於那些平淡無奇的嫌疑人,恐怕最先被拋棄。再有則是混讀者對他們熟悉感,比如那些勤勤懇懇的警察與助手們。正因如此,有時候會善惡不分。當主角不夠吸引你時,很多人會移情別戀,愛上二號人物,就連作者也鍾愛他們到使之一次次逃逸,就是不被抓到。
至於言情小說,很少涉及這個深度。但是女主角大多設定成上車給小孩子讓座,主動扶老年人過馬路的超善良形象,在道德問題上不太會跑偏。可是,為什麼女主角都是養在無菌環境下一十八年,連手都沒讓人碰過,而男主角花到快AIDS呢?這實在是言情的負面影響了。 比較3:魔咒 就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盜》中那聲"芝麻開門"一樣,這三種類別當然也有些一些具有特殊魅力的語句。 [言情] 還用我說嗎?沒看過言情的人一定都知道,就是"我愛你"三個字嘛。 此三字一出,天下大同!男女主人公再也鬧不出什麼故事了。它們通常會出現在一本小說的結尾,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沒有這三個字,這本小說就不會結尾,你還要堅持看著他們繼續猜忌和誤會。所以說,讀者有時候遠比書中人物更期待那一句告白,說完了完了,磨蹭什麼呢?甚至焦躁到想把這一對拉出來嚴刑逼供--你倒是說不說? [武俠] 比起纏綿的言情,明快的武俠自然更簡單,一個字:殺! 如果說言情的魔咒表示完結,那武俠就代表一個階段性勝利,讓主角說出這個字的人是死定了,但事情並沒有結束,以後說這個字的機會還很多。 當然,沒有人喜歡看到"殺人狂紀實"類的武俠小說,所以主人公經常會把這個字發展一下,擴充含義,從優美的嘴唇中吐出,反而顯得非常有氣魄。在這個問題上,武俠與推理又成了對立。
武俠研究殺人的藝術,而推理研究反殺人的藝術。當然,殺人藝術也是旁枝,分配給兇手負責。 "死亡"在武俠小說中,是一種正常的,甚至是美的現象。死後的屍體有時比活著時更美麗(賴活著不如好死?),而一個人很可能微笑死去,那正是他的願望,死得其所。不像推理小說--死個人嘛,有什麼大驚小怪! 人命在推理中是最珍貴的(看偵探們多麼辛苦地致力於讓人償命),而在武俠中最不值錢。"一將功成萬骨枯",而所有知名的主人公們,哪個不是踩著配角們血淋淋的屍體爬上來的?所以,武俠中的人物最有個性的,因為他們的風采由生命堆積而成,而其他小說不能承受如此高的人口報廢率,尤其是推理小說。 [推理] 我們的偵探們,是如此的性格各異,很難總結出一句通用語,只能說,有些話聽來不一樣,涵義卻是相同的。 比如"兇手就是你",又或者"謎題全部解開了","叫大家去大廳集合,我有話要說"也能達到同樣效果。 推理魔咒放在文中,從整體來看,可能代表著矛盾的最終激化(要揭密了),很快會爆發(偵探與兇手的口舌之爭),然後重新建立新的平衡(兇手伏法了,準備看下一篇)。但對於讀者來說,只有一個單純的意義:作者羅里巴嗦廢話了這麼多,終於寫到我想看的了! 比較4:最…… [言情]--形象最美,智商最低 言情小說的平均容貌水平,絕對高於其他小說,裡面的男女主角至少有一人美到不可多得的地步。通常是男主人公,看著描寫他外形的那一段,一般看到第二行就不禁微笑,真正的魅力無法擋!推理小說毋庸置疑的精彩,但是,讀者永遠不可能聰明過書中偵探。所以,如果說讀推理是在受打擊,那讀言情便是在找平衡。從讀者信心的角度講,實在非常有益。尤其是歡喜冤家型的一對,可能在第九章還叫囂:"我和他不共戴天!",而第十章卻是法定的坦白時間,這時書中人才終於克服心理障礙,正視自己的心。而讀者就沾沾自喜:早在第二章就看出你們會終成眷屬嘛。絕對比虛構人物聰明,還是那麼漂亮的虛構人物,對虛榮心也是一大滿足。 [推理]--頭腦最好,平等最差
第一點無須解釋,那麼第二點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套用G·K·切斯特頓的句式--愛情需要兩個人,而推理只需要一個人。 也就是說,推理小說的主人公絕對比言情小說甚至所有小說的主人公都要地位高,出風頭,光彩照人,因為幾乎沒有人可以與他抗衡(沒辦法,故事就是這麼寫的)。他永遠是最好的那一個(其他人都是故意寫笨了來顯示他聰明的)。他的光芒足以籠罩全書,有他坐鎮,天下便無難事。 當然,也有些人物不可小覷,比如極有魅力的怪盜、藝術型殺人魔、年輕傲慢的英俊刑警……但是,從作者的觀點,角色的設定不可紊亂,主角的地位不可動搖。所以,正派的敵人,平時不相上下,在關鍵時刻總要略遜一籌(明智Vs金田一,柯南Vs服部);反派的角色,永遠保持實力相當(偵探可以破案,罪犯可以逃脫)。 再說,就算讀者不買帳,堅決喜歡旁門人物,可是再喜歡,能把他喜歡成主角嗎?高遠遙一代替金田一,《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改名為《殺人大百科》?或者讓怪盜紳士來?《盜竊手法108》? [武俠]--體力最好,個性最酷 都說過,不說了! 比較5:三個種類之三大不可思議 [言情]--"她是女主人公?為什麼?" 既然男主角通常閱人無數,那麼他是怎麼發現女主角的不同的?而讀者似乎也沒看出有多不一樣。雖然他對她很好,可是他對以前的情人是怎麼樣呢?難道就嚴厲地不見一點溫柔?既然比較有新鮮感的時候,都曾經迷戀過,那麼女主人公為什麼就不是他的下一任情人,而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呢? [推理]--"偵探找兇殺,還是兇殺找偵探"? 以前福爾摩斯和波洛等老前輩的時代,還是開個偵探事務所,等著不幸的人自動把案件和鈔票一同送上門。而現在,大有案件自己長了腿,把偵探追得到處亂跑的趨勢。世界之大,居然沒有一方凈土,可以讓我們可憐的偵探一日不見謀殺? [武俠]--"不是吧?懸崖能判斷善惡?"如果我們看到一個大奸大惡之徒掉下了懸崖,那麼可以去慶祝了,因為在這本書里他不會再露面。可是同樣的事發生在主人公身上,從來都是摔不死的。就算有草堆接著吧,就算有樹枝掛著吧,就算有深潭緩衝吧,但是,憑空掉在尖銳的石地上,蠻不講理就是不死的,也不是沒有。
等待他們的,從來不是死亡不說,還通常是絕世兵器、武林秘籍、前輩高人及其寵物。所以,這簡直是一次不可多得的脫胎換骨的好機會。要不是掉下去前,情景那麼的凄美壯烈,我都要誤會他是因為貪圖即將得到的好處,抱著功利性跳下去的。 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一定要做好人。因為"人好,運氣就好,身體倍棒,吃嘛嘛香"…… 且不管有沒有天意在裡面,總之,對英雄人物來說,跳崖永遠比蹦極安全…… 比較6:人物形象塑造的共性 主人公就是造來讓人喜歡的,可是,要如何讓他站在舞台上燈光下接受萬人敬仰呢? 像很多電影電視里演到的那樣,不管學名該叫"烘托"還是"反襯",說白了,就是要創造條件給主人公一個耍帥的機會,過程中通常會犧牲掉那些就是為此目的安排的人物來當炮灰。情節設計為某不長眼的跳出來斗膽挑釁主人公的權威,下場可以預見的凄慘。 [言情] 有幸多次擔任這個角色的,是色狼。 偏僻的小巷裡。 女主角縮在牆角發抖,驚恐大叫:"你不要過來!"
面前委瑣的男子一臉淫笑,淌著口水,伸著狼爪: "嘿嘿嘿……小美人,咱們@#$%^&*……"(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這一段隱。) 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迎著夕陽(或晨曦)走來一個人(有點納悶,在那種非早既晚的時間,女主角跑出去幹什麼?)。要說這個人,不但英俊瀟洒,風【蟹】流倜儻,論身家,是某財團大老闆;論身手,正好是跆拳道黑帶九段。 略過暴力血腥鏡頭。 牆邊躺著鼻青臉腫的色狼,勝利者平靜地伸出手,她在凝視他的同時,把手遞到他手裡。這時,男主角不但迷住了女主角,還征服了眾讀者。 [武俠] 事故高發天--大雪紛飛。 事故多發地--路邊茶棚。 一群三教九流的人物在此喝茶兼歇腳。 這時,從雪霧中走來一位少年。不用說,是我們的主角。他可能衣衫襤褸,給他個碗直接能坐在路邊要飯,可是他的氣度,不知道怎麼的,就是那麼不一樣,讓眾人的目光都投射在他身上。當然,其中有仰慕(在場女性)和憎惡(在場男性)兩種類型。 前者想:哪裡來的如意郎君? 後者想:哎呀!拽呀! 終於有一個傢伙,按捺不住心中的不服,站了出來。這個人的形象要與男主角正好相反,就是著裝還算入目,而人本身實在慘不忍睹。他的兵器,一定不能是劍。因為劍得到眾多武俠大師的瘋狂青睞,幾乎是主角專用。而這樣的人,更適合九環刀、狼牙棒、紫金錘等讓人一看就想起史前生物的笨重兵器。 他會撫著絡腮鬍,腆著將軍肚: "小子,哪條道兒上的?報上個萬兒來!去向綠林朋友們打聽打聽,誰不知道大爺我就是號稱天上地下,唯我獨尊,上窮碧落下黃泉的……" 一般情況下,不等這句話說完,他就已經下黃泉了。如果主角等他廢完話再動手,只能表示作者當時心情不錯,願意恩賜這可憐的殉難者一個名字。 一個人由生到死,經歷不到一秒鐘,而字數上也沒有超過100。例如作者這麼寫: 少年出手了。 沒有人看見他出手。 也許只有一流高手才能看見。 可惜這裡沒有一流高手。 再說,高手也是人。 真有人的眼睛能那般快法? 這麼短短几行,血花便盛開在潔白的雪地上,分外鮮艷。而主人公沒有去看,只是端起茶杯淺啜一口,手不見絲毫顫抖。 我在被迷惑的同時也不禁扼腕:如果我們推理小說中的兇手,能習得這位仁兄鎮定氣質之萬一,何至於被偵探指著鼻子數落到瞠目結舌?而武俠小說中死了那麼多人,居然沒人敢管,大概正因為如此。 忽然想起: 每次江湖上一要出什麼事,必然會有幾個黑衣的彪形大漢出場,可是小說中真正有名有姓,有頭有臉的人物,都是形容俊秀,風度翩翩,沒有一個長成魁梧的樣子。所以,彪形大漢的作用,只是武林的形象代言人,象徵而已。 [推理] 推理小說中,這類的人物更是多到不勝枚舉。 智斗的失敗者--兇手,算是其中之一。雖然容忍他在文章的前半部分很得意,但是到了最終推理段落,就有秋後算帳的意味了。他經常大喊大叫,上躥下跳,頭頂冒汗,眼睛突出,把前面營造的良好形象破壞殆盡。而結局有兩種: 一種形式比較古老,負隅頑抗,堅決否認,甚至武力攻擊,而被偵探鐵腕壓服。於是偵探很帥。 另一種是最近比較流行的,跪在死敵腳前痛陳革命家史,而被偵探人性感化。於是,偵探還是很帥。 除了兇手們,能幹這個用的還有助手們。這個助手是廣義的,包括純助手和警察。 創造來給主人公作踮腳石的人物,在言情和武俠中,經常罔顧他們的感受,不會去描寫他們被毆打或殘殺時的思想活動。而推理小說正好相反,就是要抓住他們細微的心理變化,通過他們與偵探比較時的自卑自責自慚形穢,來抬高主人公的形象。他們會進行讓人笑掉大牙的推理,其荒謬程度與其被設定的智商成反比。偵探們則會氣定神閑地指出他們的錯誤,趁著他們無法原諒自己的愚蠢時,再嘴角銜著微笑來上一句:"親愛的老朋友,你真單純得令人心疼!"大多數配角在這時,會真的爆發心絞痛。所以說,我們的偵探,絕對是嘴巴最毒的形象,實在有"談笑間,強櫓灰飛煙滅"的氣魄。 而且,在言情和武俠中,這類的人物是一次性的,在被主人公修理過後,也就不再出場(也許是沒有命出場)。如果誕生在推理小說中,就辛苦了,需要屢教不改地出來獻醜,不屈不撓地接受主角的凌虐,與其他題材小說中的同類相比,是斬首與凌遲的關係。到底哪個比較慘?個人認為,長痛不如短痛…… 順便說一下不同性別的作者對男性偵探形象塑造的差異: 寫文章嘛,通常會帶出作者自己的嚮往,體現作者自己的意願。所以,看一個偵探是什麼樣子,就能判斷作者是男是女。 男性作者筆下的偵探,大多非常平凡,也許其貌不揚,甚至有生理缺陷,事業(除了偵探事業)不算成功,家徒四壁的窮小子。總之是社會普遍衡量標準的反義詞。但是他和別人不一樣,尤其在看到屍體時,會特別的不一樣。文中相貌普通的女子,眼光也和外形一樣"恐龍",俗眼不識寶。而有一天,一位貌美如花,氣質上好的絕代佳人慧眼識英雄,看到了他內在的優點,無視世俗觀念,主動靠了過來。看著那一個個除了推理能力外傻呵呵的偵探屢屢被倒貼,讓人感嘆美女過剩。 而打開女作者的文章,恐怕就是俊男泛濫了。因為她們通常按照擇偶標準來寫這個人。就算男作者沒有把主人公寫得很醜,也不會像女作者那樣,從左到右,從頭到腳,自遠及近,由微返廣,全方位立體化地描寫偵探如何帥得天地變色,日月無光。男作者唯一可以接受的,是描寫主人公的眼睛,一雙很特殊的眼睛,全身上下,這裡的特點最鮮明。所以,仔細琢磨起偵探的長相,恐怕是"凌空瞪"。而女作者只要不嫌麻煩,一根根形容主角的頭髮都是有可能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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