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信與不信可以結婚嗎?+一婚姻見證

    信與不信可以結婚嗎?+一婚姻見證   聖經觀點   1.「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肯定包括婚姻而言   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雖然並非特別針對婚姻,但可以肯定所言絕對包括婚姻在內。①按這段聖經的原則來說,信與不信的人不但不能結婚,甚至如合夥做生意,或一齊合作做一件事也需要考慮清楚。因「不能同負一軛」的意思是大家的原則不一樣、路向不同、目標不一致,以致大家不能同心並肩而走。就如在犁田的時候,兩頭牛必須是同負一軛,向著同一方向,以相同步伐前進,所犁的田才能成一直線。其實這裡所說的,不單是信與不信的問題,還包括了義與不義的問題,即是我們在道德上、原則上和對神的觀念上不同。光明與黑暗是絕對牽涉是非黑白的,信徒與非信徒看黑與白、是與非、對或錯等立場是完全不同的。這段經文是否岐視或輕看那些不信的人?絕對沒有這回事!當我們勸導他人的時候,必須要小心,不要抱著一種以為自己是信徒就比他人高一等的心態,而應用一種客觀和持平的心態來跟他們分析問題。   2.神禁止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結合主要是為了信仰   聖經對信與不信者結合的看法,瑪拉基書二章11節這樣說:「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這段聖經非常清楚指出猶大人是褻瀆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作聖地)。在原文里,猶大人所褻瀆的是The Holy,所指的可能是那塊土地(The Land),亦可能指聖潔的神(The Holy One),也可能指褻瀆了那聖潔的約,就是神與人所立有關敬虔的後代不斷延續下去的約。這段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猶大人與外邦人結合是褻瀆了神的聖潔,而外邦人是指那些事奉外邦神的人。所以問題的關鍵,並不在異族通婚,而是在信仰的不同。   3.神沒有責備不同種族的婚姻   為什麼我們能肯定問題不在異族通婚,而在針對信仰不同呢?原因是在路得記里記載,路得是一個外邦女子,嫁與拿俄米的兒子基連。神從來沒有批評路得的外邦女子身分,又沒有批評她和拿俄米兒子的婚姻,甚至她再嫁給波阿斯的時候,神都沒有批評過她,反而在聖經里,她的名字清楚記載在以色列人的族譜上。換句話說,路得是在神選民的族譜上佔有一席位,不論是她的信心或是她的品行,都佔一席位。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神既責怪猶大人與外邦人通婚,但又贊成甚至推崇以色列人與外族人通婚呢?關鍵並不在種族的分別,而在信仰的不同。路得曾清楚對拿俄米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得一16-17) 顯然,路得與拿俄米是有同一信仰的,因此,縱使她們是異族通婚也全無問題,在神眼中是一視同仁的。   4.所羅門亦因娶外邦女子為妻而拜偶像   尼希米記十三章26至27節:「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這段聖經給了我們另外一個理由和例子,叫我們不存奢望。即使精明的國王如所羅門,深蒙神所愛,被立作以色列全國的君,但他與異教徒通婚,仍不能因此帶人信主。我們對真理的認識比所羅門還多嗎?我們的智慧比所羅門還高嗎?我們經歷神比所羅門還豐富嗎?按照聖經記載,神對所羅門的推崇不及你嗎?你對神的認識比所羅門更深嗎?當我們比較後就會明白,連所羅門這位聖經里的名人,一個曾寫過箴言和那麼多書,那麼懂得去說和做,智慧那麼高的人,當他娶了敬拜外邦神的女子之後,最終還是一敗塗地遠離神,何況我們呢?尼希米訓勉同胞:你們這班人,堂而皇之用這等理由來與異教人通婚,你們想想看,連所羅門也應付不來,我們又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應付呢?   在我過往的經歷,我亦看見不少例子,當信與不信者在一起或結婚,不信的一方受到配偶的影響並不多,而絕大部分是信徒受到不信配偶的影響。不少姊妹在未結婚前非常熱心,但和不信的人結婚後,受丈夫影響,以致漸漸無影無蹤。曾有一位神學畢業的傳道人,與一位非信徒女子結婚,後來從教會完全失去蹤跡。每當看到這情形,我就感到很難過。對於那些對自己的信仰理解不深的信徒,若他們與不信者結婚,我不會怪責他們,因為他們對這方面的真理毫無認識,歸根究底這問題關乎教會對信徒的培育。有些所謂信徒,可能只是十多年前在佈道會中曾舉手決志,但之後卻鮮有返教會,更遑論參加任何主日學、查經班聚會。他們基本上對信仰完全不清楚,這些信得不清不楚的人,反而對那些不信的配偶影響較多或較容易,正是由於他們對信仰無知,配偶反而對他們沒有不切實際的期望。但那些神學畢業生,又或在教會任長老執事的,信主多年,他們不信的配偶對他們的期望就特別高,每事都盯得緊緊的,隨時預備找錯,壓力很大,要影響對方跟隨自己的信仰很難,反而被對方影響自己的信仰則較容易。   這段聖經告訴我們,不要以為跟對方結婚就能改變對方,婚姻不是用來改變人的,如想藉著婚姻來改變對方,不如嘗試在婚前引導對方改變。婚前也不能改變對方,婚後就更不能改變了。若改變對方成為我們結婚的目的,只會使雙方都感到絕望。那強要改變他人的或被人強逼改變的,都會不高興,最終弄致兩敗俱傷,所以我們不應抱著這樣的目的去結婚。   5.保羅強調信徒嫁娶必須是主內的人   哥林多前書七章39節:「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這裡所說的,是當我們不再受婚約規限的時候,我們是絕對有權再嫁或再娶的。重點是「只是要嫁(或娶)在主裡面的人」,意即若不是在主裡面的人,我們就絕不能與他談婚論嫁。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聖經原則,我們只能與在主裡面的人結婚。   6.不同信仰者生活難協調②   每當我要替一些信與不信的伴侶作輔導時,往往會用一種方法來鼓勵他們考慮清楚。我通常會勸那不信的一方再思,因將來他是會吃虧的,原因很簡單:每個星期經過五天半的工作後,稍有空閑時間是在星期天,但每到星期天,他們的配偶(信徒)就要到教會聚會,而自己就孤獨留在家中,要是稍為熱心的還可能跟教友們吃飯後才回家,有孩子分別也不會太大,因為做媽媽的通常會帶孩子們一同返教會聚會,自己獨留在家,結婚與否也無大分別。除非約定到教會去接她們,否則難有享受家庭樂的機會。我還勸他們考慮,信主的配偶與他們的價值觀肯定不同,那信的一方每月堅持奉獻金錢給神,而他們並非信徒,肯定不甘心將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無條件奉獻給教會。由於彼此的信念和觀感不同,縱然彼此肯互相尊重,坐下來討論也不會有結果,最後肯定會發生衝突。   將來在管教孩子方面遇到的問題就更大了,信的一方肯定會帶孩子返教會,飯前禱告,而不信的一方對此難免反感,結果令孩子們無所適從,造成更大的衝突。當我跟他們分析這些問題後,便與他們分享自己的所見所聞,通常那不信的一方,無論男或女,都會覺得有問題,因他們的另一半會以神為家庭的主,每事都以神為本,對不信的人來說,這是完全沒有意思的,更會有被遺棄的感覺。我跟著便勸他們,為了大家的幸福,即使已經約會數年也不要急於結婚,直至相方都有共同的婚姻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婚姻生活才會美滿幸福。他們聽後,有些人會覺得很有道理,於是便開始返教會參加查經班和聚會。因為信與不信的人看事物難有完全相同的立場,只有當大家都是信徒,依從同一本聖經,看事物才能一致。有不少人因此成為我們的一分子,因我們正面關心他們的切身問題,他們必會明白和接受。   7.夫婦信仰不同不能同心教導子女   箴言廿二章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這裡的道,有兩個可能的解釋。第一個解作神的道,就是依著神的原則、神的命令、神的心意來走神的道;第二個解作蛇歸蛇路,鼠有鼠路,每人各按自己的恩賜、本分或特長來走人生的道。換言之,就是當我們教養小孩子的時候,除了要他們跟著神的原則來行事為人之外,還要他們按著自己的恩賜、喜好或特長來走人生的路,千萬不要強逼他們走不喜歡的道,就如一個孩子本性怕血,但由於父母認為當醫生是賺錢的行業而被逼要學醫,這孩子肯定會吃盡苦頭,將來亦不會與父母開心相處。   一位姊妹,當她的兒女還小的時候,已經開始強逼他們讀書,更控制和主宰他們所選讀的科目,又對兒女們說,若他們孝順媽媽,就要好好讀醫科直至成為醫生,否則就不孝順及不愛惜媽媽了。她的兒女們為了孝順她,縱使內心萬般不願意,最後都當上了醫生。但她的一個兒子在行醫四年多之後,突然對她說要轉行做生意,因孝順她而當了四年多醫生可算是仁至義盡了。她老人家十分氣憤,跑來向我投訴,因兒子數年來在生意上不停虧本,她又不懂如何勸導他。我問她為什麼兒子行醫數年卻要轉行,她說兒子覺得做醫生很沉悶。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是她強逼兒子讀醫科,那就怪不得他了,因為那根本不是他的興趣所在,而他們母子的感情也因此破裂,產生不少問題。在這情況下,縱使生意繼續失敗下去,兒子也不會為母親的原故而再當醫生,因為他根本討厭那行業,寧願做生意虧本也不願意聽從母親的話,這情況其實是十分可悲的。   所以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必須弄清楚我們的價值觀:不在乎我們收入多少,也不在乎我們將來的前途或名利,乃在乎神給我們的恩賜是什麼,他給我們的喜好或特長是在哪一方面,而我們須按著自己的恩賜和特長,儘力發揮至淋離盡致。若對非信徒提出這樣的價值觀是無效的,因為他們的看法跟我們不一樣。若兒女告訴他們要讀文科,他們會說讀文學、歷史等科目將來不能賺錢,為何不讀法律、醫學、會計?必要時,將來做政府的官員也不錯。有些人即使當教師,父母也會不滿意。在管教兒女上的許多分岐,都是由於夫婦信仰和價值觀不同引致的。   8.神設立婚姻之目的,與非信徒結合不可能達到。   信徒婚姻之目的,可以用7個「C」字來表達,③其中4個分述如下:   a.成全(Completion)   創世記二章18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這裡所說的「不好」,有可能是說神「創造」的計劃尚未完成,所以尚未夠好。另一可能是神早已看到如讓亞當單身獨處,他將沒法看到自己的盲點,因而永遠無法改善自己,所以就「不好」了。神因此造了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利用她來反影他的本相。相信絕大部分人都同意,最認識自己的盲點和缺點的,往往是自己家裡的人,因為大家每日共處,事無大小,在他們眼中都無所遁形。聖經所說成全的意思,就是透過一個最親密的關係,每天如一面鏡子般反影出自己的缺點來,以致自己能從中得以改善,這就是神造配偶其中的一個目的。這目的要我們向更象天父,更成熟的方向邁進。信與不信者的結合不可能達到這個目的。   b.基督化(Christianization )   神要我們透過婚姻來榮耀他、見證他,若信與不信的結合,就很難達到這個目的。在一個家庭里,基督成為一家之主,必須夫妻雙方都是信徒,要是任何一方不信主,就不可能使家庭成為基督之家。   c.二人成為一體的伴侶關係(Companion)   神要二人成為一體來建立伴侶的關係。創世記二章23至24節:「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若兩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及婚姻觀都不同,怎可能成為一體呢?特別是對婚姻的看法,因為彼此要建立一個永遠的關係。如一方是不信的,他就會認為無需守這規條,婚姻如衣服,隨時可換掉,只要覺得愛情已褪色,就可以換新的。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d.聯想基督與教會的關係(Correlation)   以弗所書五章22至23節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段經文非常清楚說出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就如丈夫和妻子的關係一樣。神故意透過這種關聯,讓我們更明白信徒與教會的關係。若丈夫不信主,我們又怎能要求他愛護妻子如同基督愛護教會呢?如妻子不信主,我們又怎能要求她順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這根本是不可能的。若兩人要勉強在一起,可說是自討苦吃,亦肯定會產生問題。   9.尊重和接納非信徒不一定要與他們結婚   聖經要我們尊重不信者和接納他們,但並不表示要與他們通婚才算是尊重,這是說不通及不合邏輯的。我們必須小心,尊重是要尊重,我們不能失去自己的原則。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聽到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就如一些不信的人常問,「既然你愛我,為什麼我們不能有性關係呢?」「既然你尊重我,接納我,為什麼我們不能結婚呢?」這些話其實是不合邏輯的。實際上,我們並非說不可以,而是要彼此都作好預備才可以。怎樣才算作好預備呢?我再舉一個我十分欣賞的姊妹為例,她發現有位男同事想追求自己,也察覺到這人在很多方面的質素也不錯,於是在一開始時就清楚告訴那男子自己是信主的,若他們的信仰、人生觀、價值觀、婚姻觀和道德觀不一致,彼此存著距離,結婚是沒有可能的。這男子聽到這話後,覺得很有道理,於是開始四處去聽佈道會,但始終未接受主。直到後來,他來到我的查經班,這位姊妹不想我知道他是自己的追求者,所以只對我說介紹一位同事來參加我的查經班。   三個多月後,他決志信主。後來在一次分享時,他說與女朋友分了手,女方最後還是離開了他。細問下,才知道原來他的女朋友就是帶他來查經班的那位姊妹,在男的信主後他們卻反而分開了!我初時有點擔心會影響他的信心,於是為他們禱告並問及分手原因,他告訴我是因為她始終覺得彼此的差距很遠,恐怕不能一致。後來,我為他們禱告,並告訴他要感謝神,因為若是神要給他的,始終跑不掉!經過一年的時間,他倆和好了。兩年之後,他們結婚了,現在兩人在教會裡非常熱心事奉。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必須忍耐,莫焦急,尤其在人生大事上更是如此,最好在開始時就清楚告訴對方自己的信仰和立場,不要讓感情發展得太快。也就是說,在彼此還未深入了解時,不要將全副感情放進去,若到了一個如膠似漆的親密地步,整個人已經著了迷,便不能理性清晰地思考,更不懂得節制而只會向前直衝了,後果嚴重是可以想像的。神設立婚姻的原則不獨是為信徒的好處,也是為非信徒的幸福設想。   10.信仰不同者可以做朋友,卻不應急於發展感情。   信與不信,不可以結婚,但卻不是連話也不能說,普通朋友也不能交。可惜的是,很多信徒的生活圈子卻是非常狹窄,完全沒有正常的社交生活,更沒有那種有使命感的社交。我很欣賞有一些弟兄姊妹,他們具有強烈的使命感,自願走到不信者當中與他們做朋友,向他們作見證。他們都願意突破自己,所以能應付與非信徒的交往,但談到約會,他們就會很小心,不會隨便。在一些普通社交場合,最少有三數人在一起的,就絕對沒有問題;若是單獨約會,他們就會很小心。如有人想約會或追求他們,他們就必會事先說明自己的信仰立場,這是明智的,是為自已的終身幸福著想。   在我們教會裡,我正在處理幾件非常麻煩的婚姻問題。其中一個例子是一方為了結婚,假稱自己信了主,更受了洗。但結婚之後就原形畢露,原來他根本不信主,後來更經常為了子女教育、奉獻等問題整天吵個不停,雙方都非常痛苦。另一個非常特別的例子,我勸導一位姊妹無數次,要她再三慎重考慮才結婚,因為對方不單不信,且對基督教非常反感,並曾離婚。在這情況下,要改變對方是十分困難的,且對方十分自我,性格固執獨斷,縱使不為信仰,縱然他是個信徒也好,我都鼓勵那位姊妹不要跟這個人結婚。即若他們兩人都不是信徒,我仍會鼓勵她不要嫁這個人,因為愈是固執和自我的人,就愈難相處,這是簡單的常理。結果她不聽我的意見!他們沒有正式註冊結婚,在同居後才知道,原來之前他已有三位這樣的「太太」,自己只不過是第四位而已。但那位姊妹卻胡塗地以為自己已正式結了婚。我問她有沒有到大會堂或其它婚姻註冊處登記及簽名,她說沒有;我又問她有沒有到任何教堂行婚禮和簽結婚證書,她又說沒有。那我就問她怎知道自己是結了婚,她說他們曾經擺酒宴請親客。真是莫名其妙!結果在幾個月後,她才發覺自己不過是第四位姨太,卻又不能控告他重婚,因他從來沒有跟任何人結婚。她唯有責備自己不聽勸告,以致吃虧。   希望各位弟兄姊妹在主裡面盡忠,用愛心說誠實話,看到弟兄姊妹落在這種情況中,無論怎樣,都要花盡唇舌,自己盡一切本分來勸導他們。要是他們不聽,責任在他們自己身上,要是我們沒有勸導,責任便歸在我們身上。以西結書清楚指出,守望者的責任,就是要作這工。如有危險,敵人或侵略者來到,你要吹號警告。要是你吹號警告後他們不聽,那無論生死,他們自己要負責,責任就不在你,若你不響警號,那責任就歸在你身上了。   神所預備的婚姻   何娜娜姐妹的主內婚姻見證分享:   記得在2006年2月份的最後一天(28號)也就是我和我老公的第一次見面,也算是所謂的相親吧。那一次我們被彼此之間的真誠、坦白所打動。我們就開始交往,到了第四天我們就準備訂婚。可在我們訂婚那天,我們就遇到了環境和周圍的人對我們的攻擊。也正是這樣,我們家人反對了這一場訂婚典禮。也否定了我們這對主內的戀人。這件事打擊最大的可以算是我們當事人。我們無法面對這突來的狂風。可正當我們非常難受的時候,我們便同時想到了一個人可以幫助我們——主耶穌。於是,我就把所有的一切,所有的痛苦,重擔都讓他來替我們擔,因我已無能為力。   當我禱告完後,就接到對方的電話說:他要選擇離開,因為他無法用語言解釋大家對他家人所攻擊的話語。當時我就很難受,哭著回答他一句話「無論如何不會放棄你,你也不要放棄我」。正當我說完這句話後,他馬上說:我要面對,讓我們一起面對好嗎?之後我們就不斷的禱告。不斷的祈求。因為神是我們的力量,我們的盾牌。只要我們心裡依靠他就會得到幫助。只有依靠他我們的心中才會快樂。在黑暗裡他是我們的光,在患難的時候他是我們的力量。當我們害怕的時候,他會緊緊的抱住我們。所以我們都不懼怕,將所有的事交託耶和華。在我們所行走的路上認定他,他必指引我。保守我們,阿們!   神是聽禱告的主,在事後沒多久,他就安排一個姊妹打電話到我家向我爸媽解釋原來以前所聽到的一切都是不現實的,哈利路亞。不單是一個這樣說,接著是好多人都這樣說,我們成功了,家人同意了,當聽到這些事時,我們都開心的流淚了。因為我們感恩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在他沒有難成的事。我們也悟出了一個道理。神所預備的婚姻,是沒有一個人能抓散的,魔鬼的計劃是失敗的,因為我們靠著主耶穌占勝了一切的攻擊。哈利路亞......。5月1號神預備的婚姻成就了,在這一天我們步入結婚禮堂。這天,我老公重複了當時令他最感動的一句話:無論如何我都不會放棄你,你也不要放棄我。   婚後我們的婚姻也很幸福,儘管我們也會吵架,但我們都知道這不是仇恨的爭占。而我們為感情也不會出現任何問題。因為我們的愛是建立在基督里的。我們會一起敬拜,一起禱告。一起侍奉,一起向前,得著那天上的永福。我們的生命在主那裡,是他給了我們永遠的生命。黑夜不能阻擋我們腳步,苦難不能阻擋我們的腳步,因我們的名字已經被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神啊,我們要高舉你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哈利路亞!珍惜神為我們預備的伴侶。
推薦閱讀:

[轉載]易緣;八字看哪些人不適合結婚
我不想和「老實人」相親、結婚
結婚屬相不合?生肖各自屬相婚配詳解
床頭婚紗照墜落差點砸臉?婚照千萬別瞎擺,這麼挑感情才更順!

TAG:婚姻 | 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