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 廣超法師 主講[大般若宗論壇]

 

 

 

 

 

釋廣超 法師  主講

 

 

 

 

 

如月、果逸  合錄        

 

 

 

 

 

 

 

 

 

 

 

 

 

 

 

 

 

 

 

 

一九九二年四月,我筆錄的第一本上廣下超法師佛理講稿《佛學基本知識》正式出版,在短短的幾個月中獲得新、馬佛友熱烈的反響,前後流通了一萬一千本。一九九三年初,在中國福建莆田廣化寺的協助下,出版了三萬本。佛教界人士如此熱心地在精神與金錢上所給予的鼎力支持,使我感激不已,銘心難忘。

 

 

 

 

 

廣超法師現年四十歲,肄業於南洋大學理學系。一九八〇年禮光明山普覺寺住持宏船老和尚為師。法師曾參訪台灣、香港等地高僧,並在泰國、斯里蘭卡參學修道。最近幾年,法師則到中國結夏,致力於個人修學。

 

 

 

 

 

廣超法師的佛理淵博,深受中觀、般若等經典的影響,其所演說的佛法義理精深博大,由始至終都不離此思想體系。

 

 

 

 

 

法師開演佛法別具一格,經常以生活中所發生的事故為例,深入淺出地詮釋那深奧難懂的佛理。法師有時會苦口婆心地對於某些佛法,說了又說,講了又講,這無非是要層層剖析,好讓聞法者明了且受益。法師的語言表達方式特殊,口語化中別具有它傳神的一面。

 

 

 

 

 

筆錄廣超法師的佛理演講稿,並非易事。如果照句筆錄,恐怕會顯得太口語化;假如以比較濃縮的文筆來表達,雖然文句比較簡練,可是恐怕又會失於準確度不夠;還有一種可能是,因筆錄者文筆表達的關係使筆錄的文風,不符合法師說法的風格。

 

 

 

 

 

在我們筆錄的過程中,雖然花費了不少心血和時間,面對許多困難,包括學識上的不足,智力的有限,但我們還是抱養對佛、法、僧的信心來一一地克服。我們努力地尋找資料,盡量把法師所要表達的原意筆錄出來,懷著續佛慧命的理想而努力,終於完成了這項筆錄的工作。

 

 

 

 

 

談及修行,本人深感慚愧,然而在筆錄《大乘百法明門論》的當兒,帶給我不少的新啟示和新意境,如法師所說:人的心念繁雜難知,佛教將它分為八大心王,它們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和阿賴耶識;其他跟隨心王而生起的心念皆稱之為心所生法,亦稱為心所。依大乘唯識宗在此論中說,我們重要的心所共有五十一個,若以善惡來分,其中煩惱與隨煩惱這二十六個心所是惡的;有十一個是善心所;四個不定心所是善惡不定;遍行和別境這十個心所是沒有善惡的的。對於修道者來說,他應當知道如何斷除所有的噁心所,保持善心所,將不定心所轉化為善性,令善心所一直生起;覺知遍行、別境心所,才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其他心念。

 

 

 

 

 

由於人的心念生滅神速,所以有些心所必須有相當的靜坐功夫才會真正了解,不過先知道這些心王與心所,對於靜坐會有很大的好處。因為我們學佛法應以修心為主,一切戒、定、慧都是為了明心見性,能把握自心者,就能把握生死。

 

 

 

 

 

佛陀的教誨中,「智慧」部分發展我們理性的一面,可達致越來越深地自我了解。「慈悲」部分發展我們感性的一面,表現出來的是對眾生無限的慈愛。菩薩行者的行徑就是努力不懈,精進勤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六波羅蜜。有道是「五度如盲,智慧如眼」,可見智慧非常重要。《大乘百法明門論》是屬於大乘佛教的論著。倘若能依據論中所闡述的百法修學,就能覺悟真理,進入智慧之門,證得解脫生死的涅槃境界。

 

 

 

 

 

至誠感謝佛菩薩的慈悲加被,感謝廣超法師在百忙之中,抽空為我們批改與核對這些演講稿,使這本筆錄更具精闢、深廣、圓融的佛法義理。特此以誠敬的心,以筆錄與流傳此書的功德,願法師福德廣增、所願皆滿、菩提增長、廣度眾生。同時,對從旁協助的法師、道友,以及出資敬印此書的人士,我們深深地感激。祈願大家法喜充滿,但願佛法常住世間。

 

 

 

 

 

最後,承蒙中國福建莆田廣化寺的鼎力協助,使此書能順利出版,併流通到中國各處,與有緣的佛友廣結法緣,同沾法喜,謹此我們深表感激。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果逸寫於新加坡馬西嶺。

 

 

 

 

 

(註:全文下載地址http://www.dingguo.org/Soft_Show.asp?SoftID=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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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1 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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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釋廣超 法師  主講

 

如月、果逸  合錄  

 

 

一、敘緣起

 

 

《大乘百法明門論》對於初學佛法者來說是太深奧了一點兒,但是,光明山普覺寺佛理討論已舉辦了裝卸,因為此論闡明的佛法都是學習大乘佛法所應知的知識,是學習大乘佛法入門最基本的一部論著,所以我們才選講它。

 

佛教的流傳,因眾生的智慧、根機及煩惱的不同,所理解的佛法各異,故論師們所造論著的內容,與其闡述佛法時所對的對象也就不一樣。這部論是在印度唯識佛法特別興盛時期所造,因此它是屬於唯識的一部著名的論著。

 

 

二、正文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㈠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㈡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定。五、慧。

 

㈢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無痴。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

 

㈣煩惱六者:一、貪。二、瞋。三、慢。四、痴(無明)。五、疑。六、不正見(惡見)。

 

㈤隨煩惱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惛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

 

㈥不定四者:一、悔(惡作)。二、眠。三、尋。四、伺。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方。二十一、時。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三、著者━━世親菩薩

 

 

在佛教中,有些經典是佛陀所闡述,有些論著是古今法師大德所著述,而這部《大乘百法明門論》是為世親菩薩所造。梵語婆藪槃豆(vasubandhu)譯為世親,或譯天親,出生於佛涅槃後九百年,公元第五世紀,為此印度健馱邏國富羅城人,國師婆羅門矯屍迦之次子,無著菩薩之胞弟。世親菩薩青年出家受持三藏,博學多聞,神才俊朗,無以儔匹,著《阿毗達磨俱舍論》。最初執著小乘,毀謗大乘法,後來由無著菩薩攝化,領悟大乘的義理,乃深深感到自咎,責備自己,欲割舌以謝毀謗大乘之罪,當時無著菩薩告訴他,割掉舌頭並不能贖毀謗大乘佛法之罪,如今唯以此舌轉而弘贊大乘,則能消除毀謗之罪。於是世親菩薩廣造諸論來解釋大乘經典。一生著作很多,計有《大乘百法明門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攝大乘論》、《釋金剛論》、《法華經論》和《往生論》等。

 

 

 

2007-5-11 1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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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釋題

 

 

在未講論文之前,本論的題目,先得略為解說。

 

本論名為《大乘百法明門論》。在佛教中,因眾生的智慧,根機及煩惱都有所不同,因此佛陀說法並非所有的人都闡明相同的佛法,而是應機緣對不同的眾生開演不同的佛法,甚至以不同的表達方法教化不同的人同樣一個教理。佛陀在經中常自稱為大醫王,專門醫治眾生的煩惱。不同的煩惱,就得用不同的方法醫治,因此就產生了不同的佛法,或者不同的法門。這使到他的教法充滿了靈活的性質及多姿多彩的風格。

 

在修學佛法過程中,有些人只求個人的解脫,有些人則想要廣度眾生,個人不同的因緣,發心大、小的差異,因此佛教的派別就分成「大乘」和「小乘」。「乘」是指運載的意思,如:乘車、乘船等。佛教把佛法比喻為船,我們乘坐佛法的船能夠渡過生死大海,到達沒有生死的涅槃彼岸、佛道彼岸。船有「大」、「小」之別,小船只能自己乘坐,大船則能運載很多人。所以凡是只能自度的佛法,稱為小乘;能夠廣度眾人的佛法,則稱為大乘。

 

以得阿羅漢果為目的而發心去修學,就是小乘,小乘行者只想求自己今生解脫,不想廣度眾生,因此說此類修行者的發心小。因為他們認為成佛的道路遙遠,費時長久。所以急著尋求解脫,急於學習解脫的方法,最後證悟阿羅漢果,不來生死,不廣度眾生,因此稱之為「小乘行者」。

 

凡是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自利利他,以證佛果為究竟目的的,稱為大乘。即是有一些修行者,不只要自己解脫,也要令他人解脫。他們在成佛之前深入世間,與廣大群眾生活在一起,一邊度化有緣者,一邊修行。最終解脫生死成佛,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稱之為「大乘行者」。

 

小乘又可分為二種類:一者聲聞,二者緣覺。聲聞乘是聞佛之聲教而修行覺悟的聖人。即聲聞修行者想解脫生死,依據佛陀所教導的道理、教法去修行,最終解脫生死,稱之為阿羅漢。因為阿羅漢沒有煩惱,此生圓寂後,再也不來世間繼續廣大地利益眾生,因此稱之為「小乘」。

 

緣覺也譯為獨覺。此類聖者在修行過程是「不由他覺」,生於無佛、無佛法的時期,獨自修行,因其根器很利,不必聽聞佛法,只是觀無常悟入緣起的寂滅(涅槃),即是觀十二因緣而證得聖果。因其觀世間的種種因緣而覺悟,斷除煩惱,解脫生死,故稱為緣覺。

 

緣覺之所以稱為獨覺,是因為在沒有佛法的時候,人生的根器很差,在當時能覺悟是一件不得了的事。證果後的辟支佛必定自發過頭陀生活,由於沒有同等根器的眾生,所以辟支佛沒有師長,沒有同學,也沒有弟子,故稱獨覺。此類的聖者不需要佛陀的教導,就可以覺悟,故他的智慧比聲聞果位的聖者更高一籌。

 

有些緣覺根機的修行者,過去世獨自修行,遇到有佛,有佛法住世,就變成聲聞乘。有些聲聞人今生遇佛修行,在這生結束時未證得阿羅漢果,只證初果或二果,這些聖者投生天上,再回來人間時,多數佛法已經滅了。因為他們過去證果的善根,最後一生在人間,雖然沒有佛法,然而會自動自發去修道,自發地覺悟,就變成緣覺了。

 

聲聞聖者最終證悟的是「阿羅漢果」,緣覺聖都證悟的果位叫做「辟支佛」;而大乘的修行者,我們稱之為「菩薩」,菩薩最後成佛,證佛果。這就是佛教的三乘,即聲聞乘、緣覺乘及菩薩乘(佛乘)。

 

《大乘百法明門論》主要是以大乘的道理來教導我們怎樣發願修行菩薩道,所以它是詮釋大乘修行方法的一部論著。我們常聽說「佛法無邊」、「法力無邊」,那法是指什麼呢?「法」譯自梵文(Dharma),音譯成「達磨」,意思即是「軌持」。「軌」的意思就是軌範,可生物解。其意即是指一個東西有一定的範圍,能夠令我們了解它;「持」就是任持,不舍自相。其意即是指一個東西能夠保持它的相貌。也就是說,凡是能夠在一定的範圍內,保持一定自相的事物,都稱為法。如:一朵花,它有一定的相貌,能保持一段時間讓我們知道,那它就是一個法。以現代語言來說,法就是「事物」,佛教將世間的一切事物都叫做法。在這森羅萬法中,有一些是佛法,所謂佛法就是佛陀覺悟的真理。佛陀闡述、開示這些真理及修行法門,教導我們怎樣修行,斷除煩惱,解脫生死,證悟涅槃等,都是佛陀的教導,叫做「佛法」。因此佛法與法是不一樣的。法是指一切事物;佛法是指佛陀所開演的道理。以佛教徒來說,佛法即是真理。因為我們確信佛陀是覺悟真理者,他所闡明的道理當然是人生宇宙的真理。

 

《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的「法」是指世間的森羅萬物。佛教將世間萬物分為幾種類:有時分成兩種,所謂心法和色法;有時分成五種。《大乘百法明門論》將世間萬法分為五種類,因此也叫做五位百法。在佛教里,不同論師的論著在闡述法的方式各異,如《阿毗達磨俱舍論》將世間萬法分為七十五法;《成實論》有八十四法;而此唯識的《大乘百法明門論》卻有一百法。世間的事物包羅萬象,數之不清,講之不完,並非只有一百種法,而是世親菩薩認為它們比較重要,就特別挑選出來為我們開演詮釋,所以叫做「百法」。

 

2007-5-11 1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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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五位百法表:

 

  ┏心王 ⑧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        ┏遍行五━觸、作意、受、想、思

 

 

 

    ┃    ┃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

 

 

 

五 ┃    ┃善十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輕安、不放逸、行舍、

 

 

 

  ┃心所 51 ┃    不害

 

 

 

位 ┃    ┃煩惱六━貪、瞋、痴、慢、疑、不正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

 

 

 

百   ┃    ┃二十  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    ┕不定四━悔(惡作)、眠、尋、伺。

 

 

 

法 ┃色  11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

 

 

 

    ┃    ┕法處所攝色。  

 

 

 

    ┃不相應24┏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事、名身、句身、

 

 

 

    ┃      ┃文身、生、住、老、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

 

 

 

    ┃     ┕數、和合性、不和合性。

 

 

 

    ┕無為 ⑥ 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

 

 

 

 

 

 

俱舍五位七十五法表:

 

    ┏色法  11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

 

 

 

    ┃     ┕無表色。

 

 

 

俱 ┃心法 ①━━ 心王

 

 

 

舍 ┃     ┏大地法 ⑩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論 ┃     ┃大善法 ⑩信、勤、舍、慚、愧、無貪、無瞋、不害、輕安、不放逸

 

 

 

五 ┃心所有法46┃大煩惱地法 ⑥痴、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

 

 

 

位 ┃     ┃大不善地法 ②無慚、無愧

 

 

 

七 ┃     ┃小煩惱地法 ⑩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

 

 

 

十 ┃     ┕不定地法 ⑧惡作、睡眠、尋、伺、貪、瞋、慢、疑。

 

 

 

五 ┃不相應法14┏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

 

 

 

法 ┃     ┕名身、句身、文身。

 

 

 

   ┕無為法 ③ 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虛空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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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1 1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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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門」是什麼意思呢?要講解「明」,就得先解釋「無明」。中國人有句話說:「無明火起三千丈。」「無明」是佛教用語,意思是愚痴、無知。佛說眾生愚痴、無知,並非指眾生不聰明或者愚笨之意,而是說眾生對世間的真相無知。譬如:我們生從何來?死從何去?完全不知不覺。又如:如何解脫生死?對人間以外的事物,甚至對佛教所講的因果、四聖諦的真理都無法明了等等。佛陀說眾生無明,即是無知,因為不知道世間真相的緣故。

 

「無明」的相反是「明」。「明」即是明了解脫生死的道理。當對此道理明了後,稱之為有智慧;反之,稱之為無智慧。「明」也可解說為覺悟、智慧之意。就是指覺悟真理,非常肯定地了解這些真理能夠使我們解除苦的束縛,而達到解脫生死的最終目標。「明門」就是指覺悟真理的門路。《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的「明門」是指通過學習,深入了解這一百個法,能夠使我們覺悟真理,開啟智慧之門。

 

佛教經常提到「三藏」,可能三藏這個名詞很多人不懂,但《西遊記》中孫悟空的師父「唐三藏」,則是家喻戶曉傳奇般的化合物。唐三藏是指玄奘法師,出生在中國的唐朝,博學多才,畢生鑽究佛理,是當代最出類拔萃的法師,精通經、律、論三藏十二部的佛法,故被稱為三藏法師。《三藏》是指經、律、論,是佛教經典集成的總稱,有時稱之為《大藏經》,共有幾十本,浩瀚如海,深奧難懂。這些精深奧妙的佛法,是佛陀的遺教,也是偉大慈悲的佛陀,遺留給他後世弟子修學解脫煩惱,不再沉淪於苦海,證得涅槃的寶藏。

 

1、經:梵文是(Sutra),巴利文是(Sutta),中文音譯為修多羅,或譯為素呾覽;意譯為經,又叫契經,或叫經本。「經」有經過、通過;又有貫串的意思。此「經」字的翻譯非常恰當、傳神,意思是「貫串佛法」,使佛法貫串起來,讓我們明白、了解真理。

 

2、律:梵文是(Vinaya),音譯為「毗奈耶」簡稱為「毗尼」。譯曰調伏。它有調伏我們的身、心,防止我們的身、口、意造惡業之意。就是身為人天師的偉大佛陀,以慈悲的情懷,制定了種種的戒律,教導我們如何地修身養性,培養健全的價格,並凈化內心,抑制惡念,不造惡業,以達到解脫生死的最終目的。

 

3、論:論梵文稱為(Abidhamma),中文音譯為「阿毗達磨」,意思是「對法」。即以智慧對觀諸法的真理。就是以解脫生死為目標,以智慧觀察一切法,稱為對法。

 

精通經、律、論的法師,稱為三藏法師。但是佛陀的遺教━━三藏十二部,深奧難懂,自古以來的法師大德,能夠精通經、律、論三藏的沒有幾個。有些法師精通律藏,稱為律師;有些法師精通經藏,稱為講經師;有些法師精通論藏,稱為論師。而唐朝的玄奘法師是少數精通經、律、論三藏的法師,所以稱他為三藏法師。至今尚未有任何法師能出其右,精通經、律、論於一身。

 

《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的「論」就是屬於三藏中的論藏。有些論著是佛陀詮釋的,但是當時並沒有把那些道理歸類集中,後人就發心把它整理、綜合、歸類而收集成為各種不同的論著。如:《成實論》、《阿毗達磨俱舍論》、《唯識論》等等,都是三藏十二部中的論藏。

 

總的來說,《大乘百法明門論》是屬於大乘佛教的一部論著,倘若能依據論中所闡述的百法修學,就能覺悟真理,進入智慧之門,證得解脫生死的涅槃境界。

2007-5-11 1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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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百法明門論》是由世親比丘所造,由於他是修學大乘佛法的,因此稱他為世親菩薩。 世親菩薩造此論的主要目的是要以大乘佛法中的一百個法,讓修行者知道吾人的身、心世界其實就是個個不同的法在作用,它們不只組合成我們的身、心,更組合成這個世界,而在整個組合里,並沒有一個「我」,即是「無我」。

 

 

 

 

 

三藏十二部中的經典和論著,其所詮釋的佛法,總是離不開「諸行無常」、「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這闡述人生宇宙的三個真理━━三法印。三法印為佛教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法印來衡量,凡符合真理的佛法一定符合三法印。《大乘百法明門論》的主要目標是講三法印中的「諸法無我」。所謂「諸法」就是一切法,而世親菩薩卻精選出一百種包括世間、出世間法來詮釋這「無我」的真理。

 

論文: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佛陀是三界中最尊貴的聖人,是圓滿覺悟世間真理的覺悟者,因此我們稱佛為「世尊」。 這段論文是《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的第一句話,其意是:「如同世尊所說,在世間的森羅萬物中沒有一個我。」論師世親菩薩就問:「什麼是一切法?為什麼又叫做無我?」做為講演此論的開始。

 

 

 

 

 

現在讓我們來看什麼是「我」?一般人認為我的意義有三:

 

 

 

 

 

1、主宰:即自由支配者。比如:我剛才用手拿水來喝,那個喝水的就是我。

 

 

 

 

 

2、常:我一直存在,除非我死了,什麼都不知道,但是只要還有一些知覺,那我一直存在,它沒有改變。

 

 

 

 

 

3、唯一:即是這世間只有一個我,如唯一商標的產品,不能有另外一個我,它是單獨一個,不可與別人共有之。

 

 

 

 

 

由此可見我就是「主宰」、「常」、「唯一」,它有不變的意思。一歲時的我是我,十歲的我還是我,甚至老了還是那個我,這就是世間人對我的解說。到底這樣的我是否真的存在?依據佛法說是沒有的。

 

 

 

 

 ┏色蘊━━色法十一━━━━━━━┓

 

 

 

五┃受蘊━━受一         ┃  

 

 

 

  ┃想蘊━━想一         ┃ 有為法九十四法┓

 

 

 

蘊┃行蘊┏除受想的其他心所四十九 ┃        ┃

 

 

 

  ┃  ┗ 不相應法二十四     ┃         ┃百

 

 

 

  ┗識蘊━━━━心王八━━━━━━┛                      ┃法

 

 

 

         無為六━━━━━━━━━━━━━━━━━━┛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5-11 11:04:00編輯過]

2007-5-11 1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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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破除我們對「我」的邪見,佛陀用五蘊來解說「無我」的道理。所謂五蘊就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一般眾生執著這五蘊(色、受、想、行、識)身心是我。

 

 

 

1、色是我:色是物質。有些人認為身體就是我。

 

 

 

2、受是我:受是種種感受的知覺。有些人認為能夠感受快樂、悲哀等感受的知覺就是我。

 

 

 

3、想是我:想是心於所知境執取形象。有些人認為那個東想西想的想就是我。

 

 

 

4、行是我:行是行為造作。有些人認為會做東西,如能舉手、走路、做工等等就是我。

 

 

 

5、識是我:識是能夠知覺外境的一種心理作用。比如:聽、看東西時,就是能夠知道外界的識。有些人認為能夠知覺外境的識就是我。

 

 

 

眾生可憐,不知道我人身心不外是五蘊的假合,不明白這個道理的眾生,就會在這五蘊中執著有「我」,任何人的執著都逃不出這五蘊的範疇。凡夫執著「我」是有主宰、常在、唯一,沒有改變。在《大乘百法明門論》中就會一樣樣詳盡深入地剖析,讓我們了解「無我」的道理。佛陀在經中處處都詮釋無我的道理,並非說世間有一個我,佛陀說無我來破除之;也並不是要我們放棄小我,以證得大我。事實上,世間萬法,一切事物里根本沒有我,所以佛陀說沒有我。無我是真理;執著有我是無明、顛倒、愚痴。

 

 

 

西方一位對宇宙人間很有研究的科學家曾說過:我思故我在。他認為「想」就是我。佛教否定這樣的看法。比如:一百年前沒有電視機,你們能想像它是怎樣的嗎?想不出。那時候的人根本不知道,要想也想不來。如果我要想就能想出來,那我相信這個我的存在。但是,這個想不是我能隨心所欲的,而是科學的電子學促使人類發明雷達,從軍用的雷達再發展成商用的電視機等種種因緣的配合下,才使我們想得齣電視機。因為種種因緣讓我們知道有電視機,記憶在我們的腦海中,即是法塵里有那個「法」,我們才能想得出;反之,則沒得想。所以能夠想的並不是我,而是儲存著的記憶在作用罷了。世間還沒出現白粉的時候,我們能想到白粉、吸毒,以及它對人類的危害嗎?再說三、五年前,你們從沒看過我,可能想像得到廣超法師是怎樣的嗎?想不出。必須要看到顏色、光線、聽到聲音才有得想。如果你的法塵中沒有廣超的記憶,你絕對想不出廣超。反之,就能夠想。這樣的想能夠叫做我嗎?不能,因為我是永遠存在的,如果要想廣超的念不在,我去了哪裡?若想時說我在,難道不能想時我就沒有了嗎?住在印度的人會想我嗎?哈哈!他們想都不想我啊!如果能夠想到我,必然是他們的意念里有我的記憶。因此「我思故我在」對嗎?不對。並非有我就能想,而是腦海里有那些記憶才能想。

 

 

 

再講色(身體)是我嗎?古代的人跟佛陀爭論,當佛陀問他們:「你的我在身體裡面或外面?」許多人都會回答說是在裡面。「裡面是指手上、腳下或頭上?」如果我們認為我是在身體的某一個部分,如:手上或腳下......,那麼我們的手或腳斷了,那個我是否還存在?如此類推,他們多數會說是在心上,現代的醫學發達,身體上的各個器官,包括心臟都可更換,只差腦袋尚不能換新的,所以有些人就認為會思想的腦袋(想)是我。如果有一天連腦袋都換掉,那麼,那個我是否還是我?

 

 

 

又有人認為整個身體是我,那佛陀就會問:那個我跟身體一樣大,還是不一樣大?如果手斷了,這個我不就換成另一個我?如果整個身體才是我,少了一部分又怎會是我呢?

 

 

 

《大乘百法明門論》闡述我們的身心活動,它告訴我人是怎樣根深蒂固地執著我;同時一層層詳盡而深入,透徹地剖析,以破除我們對我的執著,最後的結論是諸法無我。

 

 

 

另一些外道,包括在座的很多人士都認為人死後會有一個永恆不變的靈魂,佛教否定這個說法。佛教認為我們有精神作用━━神識,平時它是與肉體一起作用,但有些時候,我們的精神跟肉體可分開來作用,甚至可借給其他的眾生。如:乩童扶乩時,乩童的身體借給其他的眾生使用,他一點兒也不知道,當乩童的身、心分開時,是另一個眾生使用他的身體。這樣的精神作用,一般人以為是靈魂在作用,認為它是永恆不變的;佛教則稱它為神識中陰身,其實神識也在變化不已。因此當一個佛教徒對佛法真正有信心時,一定會深信不疑地接受闡明人生宇宙的真理━━三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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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1 10:26:21

發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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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

 

 

宇宙間的森羅萬象,其數雖然無量無邊,但總不出:色(物質的存在)、心(精神的存在)、 非色非心(非物質非精神的存在)等三類。唯識宗將存在的性質,分類為:五位百法,其他佛教的宗派也不例外。

 

一者、心法:又稱為心王。它是我們能知覺的心,能夠知道外境,所以是能知的心。故稱之為心王。

 

二者、心所有法:就是依心王生起的各種心念。

 

三者、色法:就是物質以及物質的活動。

 

四者、心不相應行法:簡稱不相應行,此「行」不是心法,也不是色法。在心法與色法的生滅流轉過程中,產生的一些現象,我們為它假立名稱,所以是假法。因為它跟我們的心不相配合,故稱為心不相應行。

 

五者、無為法:諸法的實相。即是一切法本來沒有造作,沒有生滅;一切法本來是無為的,所以稱它為無為法。

 

 

論文: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

 

 

此段論文是配合前面那段來解說的。

 

一切最勝故:即心王是最殊勝的。因為它有主動的支配力,能帶動其他的心念,如王者率領群臣般,以它為主,故心王最殊勝。

 

與此相應故:即是心所是依靠心王生起,它跟著心王而相應作用。在此我們應該認識什麼是心王與心所。所謂心王是能知覺的心。比如:現在我們的耳朵、眼睛能夠知道外境的心;我們的心知道在思惟事物,這個能知覺的心,就是心王。心所是種種的心念。比如:我們起瞋心、貪心,或口讒恣意貪吃榴槤,這個貪的心念就是心所法。能夠知覺貪念生起的心就是心王。

 

二所現影故:大乘唯識宗認為世間的森羅萬物(色法),都是我們的心識(第八識)所顯現出來的,所以說色法是心及心所二法所現影故。

 

三分位差別故:即心不相應行是指前三法分位差別故。因為我們把世間一些東西分門別類,產生種種的差別相,然後就認為它們是實有的。比如:「一個」、「兩個」、「三個」是我們對東西的分別。當我們念「一個」、「兩個」、「三個」的時候,我們的心並不是「一個」、「兩個」、「三個」。就是說「一個」、「兩個」、「三個」的念跟我們的心情沒有關係。當貪心起時,心在貪;當瞋心起時,身心煩躁苦惱,心跳加速,熱血沸騰,然後罵人,這時的心情就和所想的心念配合。又比如:仇人見面,分外眼紅,種種瞋恨的心念都會生起,它們與心相應,使我們的心悶悶不樂。但當一個老人想那個人很年輕,他的心並不會跟那個年輕人一樣年輕,所以當我們想老、年輕、高低等,都沒有跟咱們的心相配合作用(不相應)。雖說如此,但它們也在變化(行),所以稱之為心不相應行。這並非有真實的東西,而是我們為世間的一些事情變化的現象命名。如:我們規定一天有幾個小時,何時是新年等。話說新年,在新加坡,華人有農曆新年;印度人有屠妖節;馬來人有開齋節,這些都是人為規定的。新加坡政府曾將時間撥快半小時,很明顯地,這也是人為的制定。所以說不相應行是事物的變化過

 

程中,人為分別,給它過程的一段落分位。就有各種名稱。這些分別跟我們的內心並沒有配合,所以稱心不相應行。

 

四所顯示故:《大乘百法明門論》里的前四法(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是有為法。它們有生滅、作用,蘊藏著無窮無盡的真理,凡夫對此不知不覺,但是覺悟者就會知道一切法本來沒有造作、生滅(無為法),能從有為法中看到無為法,所以本論中最後的無為法,是由前面的生滅有為四種法中顯示出諸法的實相。智者能從生滅法直窺諸法實相;反之,愚者就不得證知。

 

2007-5-11 10:29:45

發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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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佛教把世間的森羅萬物分為五種類:

 

1.心王:能知覺的心。

 

2.心所:心所生起的種種念頭,它們被心王所知。

 

3.色法:物質。

 

4.不相應行:由人類分類差別而產生的法。

 

5.無為法:沒有生滅,沒有造作的法。眾生迷執五蘊的身心為我,此論為我們闡明這五種法是各別的因緣作用,其中並沒有一個「我」。

 

2007-5-11 10:30:24

發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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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心法

 

八識名稱表

 

 

 

 

 

 ┏眼識━┓

 

 

 

 

 

  ┃耳識 ┃  

 

 

 

 

 

  ┃鼻識 ┿━━━前五識┓

 

 

 

 

 

八┃舌識 ┃      ┃

 

 

 

 

 

  ┃身識━┛       ┃了別境識━━┓

 

 

 

 

 

識┝意識━━━━━第六識┛            ┃唯識

 

 

 

 

 

  ┝末那識━━━━第七識━━思量識━━┛

 

 

 

 

 

  ┗阿賴耶識━━━第八識━━異熟識━━━本識

 

 

 

 

 

 

 

 

論文: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 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在講解這段論文之前,讓我們先了解什麼叫做心、意、識?佛法中經常講到心,大乘經典《華嚴經》甚至說:若人慾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在佛法中,心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定義,略分為三:心、意、識。而心、意、識有時可合稱為心,即是心王,是緣外境的精神主體,為慮知的根本。這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和阿賴耶識等八識。因為心有很多種作用,如有特別指明,那就有不同意義了。

 

簡介心、意、識

 

 

 

 

 

1. 心:為集起義。集就是收集;起就是生起之意。即是此心能夠收集吾人過去世所造的種種業,同時又可以從心中生出種種的果報。

 

 

 

 

 

2. 意:為思量義。即思維、分別的意思,也就是心東想西想,要這要那等等的作用。

 

 

 

 

 

3. 識:為了別義。了別之意是:心依六根接觸外境,第一剎那的心念。即是心第一念知覺所對的境,沒有加任何的語言稱呼它,稱為了別。

 

 

 

 

 

心、意、識都是心,只因心有種種不同的作用,故有如此的分類。《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的心法,是指前面所說的八個識。它可分為三種類:

 

 

 

 

 

1.心━━阿賴耶識。

 

 

 

 

 

2.意━━末那識。

 

 

 

 

 

3.識━━前六識,即眼、耳、鼻、舌、身、意識。

 

 

 

 

 

佛教著名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曰: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蘊即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無數一剎那、剎那能夠知道外境的生滅的心,聚集在一起,稱為識蘊。心、意、識中的識,就是能知外境的心。比如:眼睛能看到顏色;耳朵能聽到聲音;鼻子能嗅到香味;舌頭能舔到味道;身體能感觸到東西;頭腦能夠想事物等。此能夠知道外境的心,一念念的生滅,沒有一念相同,它們無常生滅。每個心所的活動,有其生起的原因和活動範圍。分為: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等八種。普通叫做八識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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