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內閣制度與西方內閣制的不同

    在現代政治生活中,內閣制是君主立憲制國家的一種行政體制,內閣成員由首相及各部大臣或部長組成。通俗的說,在當今世界的很多國家中,內閣即是政府,為法定的中央一級行政機構。  

  我國的內閣制最早始於明代,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謀反罪誅殺了當時的丞相胡惟庸,並藉此廢除了中國封建政治中傳統的丞相制,以相權分六部。明成祖時開始選派品秩較低的文官當值文淵閣,參與機務,始稱為「內閣」。因此有很多人將明代的內閣與西方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內閣相比較,認為由於內閣的出現,明代是否也是君主立憲制或出現了君主立憲的趨勢?所以我寫了這篇東西,簡單闡述一下個人的一些觀點。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政治權力的爭奪可分為兩條主線,一條是中央和地方,另一條就是皇權和相權。鬥爭的結果非常明顯,地方權力及相權逐步縮小,中央集權和皇權不斷強化,直至明太祖廢除丞相制,皇權則是達到了空前的強化。朱元璋誅殺了胡惟庸後,廢丞相制,罷中書省,設置「四輔官」,不久又罷。洪武十五年(1382)仿照宋代制度,設置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等大學士,秩皆正五品,為皇帝顧問。明成祖即位後,委派解縉、胡廣、楊榮等官品較低的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入午門文淵閣,參預機務,稱為內閣。可以看出,明代的內閣在成立初期,閣員的品秩是很低的,都是一些五六品的小官,他們的職責也僅是:「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說白了,就是皇帝的私人秘書。雖然後來內閣大臣的職權不斷加重,其中內閣首輔更是位高權重權壓群臣,出現了如徐階、高拱及張居正等一批名垂千古的柄國重臣,但是他們仍然無法制約皇權,縱然實現短期的制約,也會遭到強大反撲而最終難逃被清算的結局,如張居正死後被萬曆皇帝抄家。原因在於內閣的權力本身就是依附在皇權之上的,閣臣權力的大小完全取決於皇帝對其的信任程度,皇帝要是不高興,要換要殺都是一句話的事。

  

  自始至終,明代的內閣都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行政機關,只是屬於皇帝的內侍機構,其職權大小沒有法律保障,所以很難對皇權形成制約。明代的政治權力的分配屬於三角構架,分別是皇帝、大臣、太監。內閣對國事具有票擬權,皇帝對內閣的票擬意見若是同意即可批紅蓋印生效,後來皇帝將批紅蓋印的權力轉到了司禮監,從而強化了太監的權力,形成大臣和太監相互牽制的局面,而最後的裁決權卻牢牢地把握在皇帝手裡。因而,有明一代有過一大批叱吒風雲名垂青史的名臣,也出現了很多為非作歹遺臭萬年的太監,無一例外都是因為他們得到了皇帝的信任。然而無論他們的權力膨脹到何種地步,卻始終無法威脅皇權,皇帝一旦不高興,無論你是內閣首輔還是司禮監掌印,殺頭抄家充軍流放都是說不準的事。比如嘉靖年間的內閣首輔夏言,善理政務且為人剛正,頗得嘉靖皇帝信任,當政十餘年,是明代唯一一位獲領上柱國銜的大臣。後來卻因嚴嵩的誣陷而被嘉靖處以棄市,堂堂首輔,身首異處。還有那位極品太監魏忠賢,因為得到天啟皇帝的寵信而一手遮天胡作非為,號稱「九千歲」,連當時的內閣首輔顧秉謙都要給他做乾兒子,可謂權傾天下。然而天啟皇帝一死,他就被崇禎皇帝抄家處死,瞬間完蛋。

  我們再來看看英國的內閣,英國的內閣起源於18世紀,十七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在英王威廉三世時,樞密院與外交委員會已有內閣之稱。1717年以前,內閣會議習慣上由英王主持,1717年之後,當時英王喬治一世由於不懂英語而不再主持內閣會議,於是內閣會議改由一名大臣主持,這樣就產生了首相職務,並形成了英王不得參加內閣會議的慣例。在1689年和1701年,英國議會分別頒布了《權利法案》及《王位繼承法》,這兩個法案確立了英國「議會至上」原則,是邁向君主立憲制度的重要一步,議會逐漸成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此後,英國的內閣由議會產生並且對議會負責,雖然內閣成員名義上要經過國王的任命,但是都是形式上象徵性的。在英國的政治生活中,國王的活動多屬禮儀性質,不但無權干涉政事,而且的一切政務活動完全服從內閣的控制和安排。正如某位英國內閣首相曾經評價英王:「只要議會和內閣通過,縱使把他的死刑判決書送到他面前,他也不得不簽字。」但作為統而不治的國家元首,英王個人還享有崇高榮譽和尊嚴,以及其他諸如不納稅、不被起訴等特權。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明代正是封建皇權空前強化的時代,皇帝凌駕於法律之上,內閣根本無法對其實現真正制約,充其量就是起到了一定的制衡作用而已,所謂像英國一樣君主立憲限制君權,實在是一個遙遠的童話。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因為內閣的存在,所以即使明朝的皇帝們不上朝理政,國事也不會荒廢,因為國家機器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務流程維持正常運轉,只要給予內閣權力,皇帝再怎麼瀟洒都無所謂(如明武宗和明穆宗),這一點明朝的皇帝們和英國的國王們是一樣的。唯一不同的,明朝皇帝們是自願放權的,如果需要,隨時可以再收回來。而英國的國王們是受法律的限制而被迫放權的,即使想收回來,他們也無能為力。具體再作如下入歸納:

首先,源泉不同。我們的內閣制度是明太祖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在廢掉宰相一職使六部直接聽命於皇帝後逐漸形成的,而西方的內閣制度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後一些政府要員在一個小閣樓里開會而逐漸演變來的,不知文中作者說「明朝的這套先進的內閣制度被西方廣泛學習」,這樣的觀點從何而來?

其次土壤不同。我們國家沒有西方那樣濃厚的民主傳統,西方歷史的源泉是什麼?大家應該不能否認是雅典和羅馬吧,雅典,就不說了,它的執政官是選出來的,公民會議的權力(即公權力)是至高無上的,至於羅馬,從共和國時期一直到後來帝國的崩潰,元老院的影響都是巨大的,這是西方議會制度的來源。奴隸制民主尚且如此發達,何況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而我們那個時代是什麼思想?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歐洲發展到中世紀後,君主就很少有中央集權的,封建領主在各地就是土皇帝,例如法國,直到路易十四(路易十六就爆發了法國大革命了)才開始有一點中央集權(照比我們從秦代形成的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制晚了一千多年),所謂的中央政府是各大封建主妥協的結果後來的,所以必須在中央政府有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言人,這就是所謂上議院(貴族院)的由來,而平民即有一定財產的中產階級,包括市民、商人、小地主(farmer也稱為自由民),不包括農奴(helot)也要有自己說話的地方。

講到這裡,說點題外話,為什麼我們在封建社會創建了輝煌燦爛的文明,而西方卻步入中世紀的黑暗,這是有一定原因的,當然是我個人的意見,僅供參考。我們的封建制度是經過奴隸制社會自然形成的,完全擯棄了奴隸制度的弊端,從魯國開始的封建化改革,秦、魏、楚都是摒棄了西周的全部經濟制度(土地公有)、政治制度(貴族世襲)才獲得成功的,換言之,我們的封建社會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沒有特定的貴族階層(當然有例外,形成於東漢末年豪強政治,盛行於魏晉南北朝時代,就有士族和庶族之分,所以這一時期也很糟糕,很快就在民族大融合的歷史進程中成為歷史的塵埃)。政體是建立在中央高度集權制度下,因此階級分部是金字塔狀的,而且我們的封建土地制度的主體是有一定土地的自由民,他們向國家納稅,是國家收入的的主要來源。並且,我們有很先進的考試製度,平民出身的人也有參政的機會。這是我國封建王朝的根本,所以每當土地兼并、高度集中,自由民數量急劇下降就會爆發大規模流民起義,直至摧毀這個王朝。中國的農民是寧可當流民、甚至起義也不願意依附地主成為農奴(我們叫佃戶)的。而西方,他的封建制度脫胎於奴隸社會,進化的並不徹底。想想歐洲的封建國家是什麼人建立的?是日耳曼人、哥特人、法蘭克人、斯拉夫人,他們是從原始社會意識形態(當然有了一點奴隸制社會的意識)通過對羅馬的征服而直接過渡到封建社會的,對奴隸制社會拋棄的並不完全,就像我們沒有經過資本主義社會而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一樣,其本質還保留落後制度的殘餘。所以歐洲普遍盛行農奴制,農奴制是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的一種制度,農奴人身沒有自由,政治權力低下,可以說完全沒有參政的資格,在軍隊也一樣,高級軍官都是由出身世襲貴族家族的騎士把持,沒有任何積極性可言。俄國彼得一世改革首先就是從廢掉農奴制開始的。另外,貴族世襲,使得政權長期為一個階層所把持,封建社會初期,貴族階層很少,但是由於世襲制度里的貴族階層也來越大逐漸形成了一個倒金字塔的結構,所以歐洲的農民起義時間之久、範圍之廣、危害之大都是我們所不能比擬的,例如捷克農民起義等等這裡不做詳解了。所以,我們在封建社會創建了繁榮燦爛的文明,而歐洲卻在中世紀的黑暗中摸索了近一千年。

言歸正傳,正因為中產階級的存在,才使得平民也必須有自己發言的地方,畢竟是民主傳統嘛,這就是所謂下院(平民院)的由來。正因為有這樣的民主傳統,才使內閣制度在西方形成、發展後獲得巨大成功,這也是我們在民國初年把議會制、內閣制度從西方搬回來卻不適合是我們的原因了,我們沒有使其成功的土壤。看看今天的世界,內閣制度也就是在西方適用,泰國也實行君主立憲、內閣制度可是政局穩定嗎?前幾天還爆發軍事政變了。大家也許說那日本的內閣制度很成功,讀過歷史的人都清楚,日本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時,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殘餘,天皇的權力至高無上,內閣和明清的沒什麼區別,不過是擬稿的寫作班子,並且一點不穩定,經常發生閣員甚至首相被殺事件。直到軍人內閣形成開始武裝擴張後。戰後的日本經過美國改革,沒有了軍人內閣,可是內閣由誰把持?自民黨,也算「一黨專政」 吧,自民黨總裁就是日本首相。也不能說是成功的內閣制度吧。

其次,身份和職責不同。明朝的內閣是皇帝旨意的執行人,是由皇帝任命的,所謂的閣員,內閣大學士不過是皇帝旨意的擬稿人而已,執行的是皇帝的命令。明代的內閣制度不是權力分化的結果,內閣成員既行使立法權(當然不能違背皇帝的旨意)、又擁有行政權(內閣成員多是六部要員),還行使司法權(內閣中包括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和督御史);而西方的內閣是由議會選舉而形成的,執行的是議會的決議,代表議會、代表國家元首行使國家行政權,受到立法者和司法者的制約,是三權分立的產物。

最後,植根之制度不同。這是二者的根本區別。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我認為這是鐵一樣的規律,離開這一規律,任何人文社會的研究都無從談起。在明代,我們在長江中下游誕生了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但是相對於幾千年來以農為本,重農抑商的中國,它的力量太渺小了,而且幾千年的傳統使得所謂的「資本家」即使通過資本運營賺到了錢也不可能有幾個人有意識去擴大再生產,而是落入一個怪圈:經商-賺錢-買地-收租-當地主,從而成為可能的資本家又變成了地主,畢竟,商人再有錢也不會得到社會的承認與尊重。同時,因為我們有先進的官員選拔考試製度,而使平民有參政的機會,所以根本不會有人去想:「通過革命實現自己的權利」,「去立法」還是怎麼樣。當時都想通過科舉考試去參政,這才是正途。所以就有了弊案,有錢人(也許會是當時所謂的資本家)就會想通過賄賂或是其他不正常手段去參加考試,不過很多人還是通過寒窗苦讀去科考的,當然也有捐錢當官和買官的。而一旦成為官員又有很多官場上的淺規則等著他學習,慢慢也就成為皇帝的忠實奴才了,而且入仕以後已經可以維護自己以及家族的既得利益,所以也就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去思考什麼資本主義發展、使自己可以維護自己利益的問題了。西方是不同的,封建社會時期政權是被貴族階層壟斷,「資本家」即使再有錢也沒有參政的資格和權利,只能在下議院發發牢騷,對國家起不到任何作用,也不能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資產階級的尊嚴隨意被貴族踐踏、利益被隨意損害,為了參政、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才會去思考推翻封建制度、建立符合自己利益的政體。但是資產階級勝利之初,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開工廠的、還有農場主、傾向資本主義制度的世襲貴族,所以就有了利益上的分歧也就有了爭論,於是政黨誕生了。有了政黨才使得現代內閣制度成為可能,當然近代的政黨政治和我們唐代、明代的黨爭完全不一樣,政治基礎不同嘛。一個政黨通過選舉取得了組織政府的權力,不得不組織一些人管理國家,根據職責分配國家公權力,通過對公權力的控制和對國家的管理,「合法」地實現本階級(或者說本利益集團)的利益了,西方的內閣制度在新興資本主義制度與傳統的民主政治雙重作用下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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