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結婚有四大好處
黃細花說,女子14歲、男子16歲左右就已發育成熟,開始具有生育能力。中國青少年從性成熟到法定結婚年齡之間的時間長達6年,容易造成一些社會問題。比如「未婚同居」造成事實婚姻,但法律不保護這種婚姻,這隱藏了諸多社會隱患。因此,降低法定婚齡,有利於保護普遍存在低齡事實婚姻一族的合法權益。
另外,黃細花建議將男女法定結婚最低年齡定為18歲。同時取消男的年滿25歲、女的年滿23歲晚婚年齡限制。黃細花說,雖然晚婚是鼓勵、提倡的,但有誤導性,男女青年24歲時,覺得結婚是一件很遙遠的事情,衍生出「剩男剩女」風行的社會現象。這一現象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嚴峻問題。
網路小丑星短評:
黃細花代表的準備提案除了提出的解決「剩男剩女」、「未婚同居」之外,丑哥認為還有如下四大好處:
一是鼓勵中學生談戀愛。按照我國的上學年齡結構,一般是7-12歲小學,13-15初中,15-18高中。18歲結婚,這就意味著高中畢業之後就可以結婚。眾所周知,結婚之前還得談一段時間的戀愛。高中畢業後就結婚,無形中鼓勵中學生去談戀愛。
二是解決了未婚先孕,解決了未婚同居的問題,自然而然也就解決了未婚先孕的問題。
三是更加坑爹坑媽。高中畢業後就結婚,有相當一部分同學考上了大學,在如今高學費的形勢下,父母供子女上大學就已經累得筋疲力盡,再如果供孩子結婚,恐怕非得累得爬下不可。
四是雖然解決了剩男剩女問題,但很有可能加大離婚率。好多家庭之所以不穩定,夫妻容易離婚,主要原因是因為婚前相互了解得太少,18歲雖然生理上已經成熟,但對社會的了解還遠遠不夠,隨著年齡的增長,小兩口各自的世界觀很有可能發生改變,改變後就很容易導致離婚。(呂梁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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