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學網-- 簡論近體詩格律的正與變

?【內容提要】近體詩格律的「正體」是根據部分有代表性的作品概括出來的。唐代傑出詩人既創作了符合正體的輝煌篇章,也往往為了更好地表現特定情景或避免圓熟而突破正體,追求新變。清人針對這種不合「正體」的「變」提出了「拗救」說,的確有貢獻;但遠不足以解釋所有變態。何況對於「正體」來說,「拗」而不「救」是「變」,「拗」而能「救」也是「變」。新時期以來近體詩創作十分活躍,卻過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變。本文的撰寫意在提供借鑒,或有助於創作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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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學研究年鑒·1983年卷》的「唐代文學研究筆談」一欄中,發表過我的一篇短文,題為《「斷代」的研究內容與「非斷代」的研究方法》。其中說:「斷代」的研究內容不宜用「斷代」的研究方法。就研究唐詩說,不應割斷它與唐以前、唐以後詩歌發展的聯繫,尤其不應忽視唐詩與今詩的聯繫。具體地說,研究唐詩的人也應該研究「五四」以來的詩歌發展史,研究新時期詩歌創作的成敗得失及發展前途。王充說過:「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論衡·謝短篇》)這裡的「陸沉」,指泥古而不合時宜。只研究唐詩而不同時了解並且關心當前詩歌創作的狀況,其泥古而不合時宜,就很難避免。我國古代的傑出學者評論前代詩歌,都既了解當時詩歌創作的實際,又著眼於當時詩歌創作水平的提高。例如鍾嶸,他在《詩品》里論述了自漢至梁一百多位詩人及其詩作的優劣,闡明了重「風力」、重自然而不輕視詞採的正面主張;而對「理過其辭,淡乎寡味」的玄言詩及當時堆砌典故、片面追求聲律的詩風,則給予中肯的批評,切中時弊。(註:《唐代文學研究年鑒·1983年卷》,陝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23頁。)改革開放以來,不僅「五四」以來的新詩創作標新領異,熱鬧非凡;而且被冷落多年的傳統詩詞也煥發出勃勃生機,詩會、詩社、詩刊、詩報有如雨後春筍,不斷破土而出,遍及神州大地。近幾年逐漸由社會延伸到各類學校,許多大學、中學也紛紛建詩社、出詩刊;而《青年詩詞選》、《大學生詩詞選》、《中學生詩詞選》一類的出版物,也層出不窮,方興未艾。這種十分可喜的現狀,研究唐詩和歷代詩歌的專家們,無疑應給予熱情的關注。從當前詩壇的實際情況看,如果說新詩創作的偏向是過分脫離傳統;那麼傳統詩歌創作的局限,則是過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變。近十多年來,傳統詩、詞、曲各體儘管都被運用,但比較而言,普遍運用的還是五、七言律、絕,也就是唐人所謂的「近體詩」。因此,本文以《簡論近體詩格律的正與變》為題,試圖為當前的近體詩創作提供借鑒。律詩、絕句定型於初唐(當然個別合律的詩唐以前就出現了),故唐人把這一套詩體叫「近體」,而把舊有各體叫「古體」。從「永明體」肇始,經過無數詩人的創造而建立起來、完備起來的近體詩,是漢語優點的充分發揚,也是詩歌傳統經驗的總結和提高。「四聲」雖然是南齊永明時期的沈約等人提出來的,但一字一音而音有平仄,卻是方塊漢字固有的特點。因此,早在三千年前的《詩經》中,就往往出現聲調和諧的句子,即後人所謂的「律句」。就第一篇《關雎》看,如「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如果把「窕」換成平聲字,則四句詩完全「合律」。《楚辭》也如此,如《離騷》開頭的「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其中的「高陽」、「苗裔」和「皇考」、「伯庸」,正好是平仄相對的四個節,也「合律」。到了漢魏五言詩,如曹植的「驅馬過西京」、王粲的「回首望長安」等完全合律的句子更多,無須詳舉。構成律絕的要素之一「平仄律」,就這樣逐漸形成了。單音節的漢字每一個字都有形有音有義。就字義說,?「天」與「地」,「高」與「下」,「多」與「少」,「貧」與「富」,「紅」與「綠」,「男」與「女」,以此類推,每一個字都可以找到一個乃至好多個字與他對偶,更妙的是其平仄也往往是相對的。構成律詩的另一要素「對偶律」,就這樣逐漸形成了。律絕之所以或為五言、或為七言,是因為五言詩、七言詩的創作已有悠久歷史,取得了豐富的成功經驗。經驗證明:五、七言句最適於漢語單音節、雙音節的詞靈活組合,也最適於體現一句之中平(揚)仄(抑)音節相間的抑揚律。而且,五、七言句既不局促,又不冗長,因字數有限而迫使作者鍊字、鍊句、煉意,力求做到「以少總多」,「詞約意豐」。絕句定型為四句,是由於四句詩恰恰可以體現章法上的起承轉合,六朝以來的四句小詩已開先河。律、絕的平仄律不外三個要點:一、本句之中平仄音節相間;二、兩句(一聯)之間平仄音節相對;三、兩聯之間平仄音節相粘。而由四句兩聯構成的絕句,恰恰體現了這三條規律,從而組合成完整的聲律單位。律詩每首八句,從聲律上說,是兩首絕句的銜接,前首末句與後首起句「相粘」,從而粘合為一個完整單位;從章法上說,每首四聯,也適於體現起承轉合、抑揚頓挫的變化;首尾兩聯對偶與否不限,中間兩聯對偶,體現了駢散結合的優勢,視覺上的對仗工麗與聽覺上的平仄調諧強化了審美因素;偶句一般押平聲韻(絕句有押仄韻的),首句可押可不押。總之,五、七言律、絕充分體現了漢語獨有的許多優點,兼備多種審美因素,是最精美的詩體。初唐以來的傑出詩人運用這一套詩體創作了無數聲情並茂的佳作,由於篇幅簡短,篇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聲以及對偶、粘對的規範,一讀便能記誦,因而流傳最廣,影響深遠。近體詩定型,人們都那麼作,清代以前,未見有平仄譜之類的書流傳。清初王漁洋著有《律詩定體》(註:收入《清詩話》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年版。),分「五言仄起不入韻」、「五言仄起入韻」、「五言平起不入韻」、「五言平起入韻」、「七言平起不入韻」、「七言平起入韻」、「七言仄起不入韻」、「七言仄起入韻」八式,每式選一首最標準的詩,旁邊用平、仄、可平可仄幾種符號標明,略有文字解說。我童年學詩,家父就是選出平起、仄起、首句入韻、首句不入韻等式最標準的唐詩讓我背誦以代平仄譜的。近十多年來,講詩詞格律的小冊子很多,大都列出最標準的平仄譜,個別可平可仄的則用符號圈出。關於律絕,也有講到「拗救」的,但講得極簡略,遠遠未能概括唐人近體詩的實際情況。由於主張舍平水韻而按普通話讀音押新韻的人越來越多,所以許多詩刊、詩報的主編便不約而同地提出:「押韻可以放寬,平仄必須從嚴。」理由是:律詩、絕句是嚴格的格律詩,格律(主要是平仄)必須嚴守。因此,品評一首律詩或絕句,不看意境如何,首先從平仄上挑毛病。某句拗一字,便說此句不合律;上句拗,下句救,就說兩句都不合律。這種現狀,是很不利於律絕創作健康發展的。
「文成法立」,律、絕的所謂「正體」或「定體」,是根據部分有代表性的作品概括出來的,不一定完全符合所有作品。在詩人們有了共識之後,也往往會突破這種「正體」。突破「正體」的原因不一而足,就其重要者而言,首先是為了更好地表現內容。形式是為表現內容服務的,當特定的形式不適於表現特定內容的時候,就必須突破形式,這是人所共知的規律。平仄「正體」屬於形式範疇,為更好地抒情達意而突破平仄「正體」,就出現了所謂「拗」。其次,老按「正體」作詩,時間既久,就給人以「圓熟」之感,有膽識的詩人往往有意用「拗字」、作「拗句」,創造一種生新峭拔的音調,有助於表現特定的情思。宋人范晞文注意到這一點,他在《對床夜語》中曾以杜甫的詩句為例,中肯地指出:「五言律詩固要貼妥,然貼妥太過,必流於衰。苟時能出奇,於第三字下一拗字,則貼妥中隱然有峻直之風。」(註:《歷代詩話續編》上冊,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418頁。)其實,唐人為了避免「貼妥太過而流於衰」,往往不止「下一拗字」,而是一首之中拗數字、數句乃至失對失粘的情況都屢見不鮮。求變求新,也是詩歌創作的規律。杜甫曾說「遣詞必中律」(註:《橋陵詩三十韻因呈縣內諸官》,見《杜詩詳註》,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35頁。),「文律早周旋」(註:《哭韋大夫之晉》,見《杜詩詳註》,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993頁。),「詩律群公問」(註:《承沈八丈東美除膳部員外郎阻雨未遂馳賀奉寄此詩》,見《杜詩詳註》,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11頁。),可見他是最懂「律」的。又說他「晚節漸於詩律細」(註:《遣悶戲呈路十九曹長》,見《杜詩詳註》,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602頁。),其晚年所作七律組詩《諸將五首》、《詠懷古迹五首》、特別是《秋興八首》,格高調諧,垂範百代,的確達到了「詩律細」的極致。但他同時又突破格律,七言拗律的創作層見疊出,千變萬化,至《白帝城最高樓》而攀上了藝術創新的高峰。由此可以推想,杜甫所說的「詩律」,兼包詩歌創作的藝術規律和我們所說的「格律」,律、絕的「格律」從屬於詩歌創作的藝術規律,而不是相反,應是硬道理。所謂「拗救」,是後人根據唐詩的某些具體詩句概括出來的。王力先生在《漢語詩律學·序》中說:「在沒有看見董文渙的《聲調四譜圖說》以前,我自己就不知道律詩中有所謂拗救(更正確地說,我從前只知有「拗」而不知有「救」)(註:《漢語詩律學》,上海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4頁。)。」其實,早在董文渙之前約二百年,王漁洋在《律詩定體》中於「好風天上至」句下說:「如"上"字拗用平,則第三字必用仄救之。」(註:見《清詩話》上冊,第113頁。)趙執信《聲調譜》(註:見《清詩話》上冊。)和翟翚[huī]《聲調譜拾遺》(註:見《清詩話》上冊。)都主要談古體詩聲調,但也各舉五律、七律、七絕的例子講了「拗救」。董文渙的《聲調四譜圖說》(註:同治三年洪洞董氏刻本。)五言古詩五卷,七言古詩五卷,五言律詩一卷,七言律詩一卷,仍以論古體詩聲調為主;但五律、七律畢竟各佔一卷,選詩較多,講「拗救」也較詳。王力先生在《漢語詩律學》中用二十二節論近體詩,講「拗救」佔了一節。他博取前人成果,益以自己的研究心得,對「拗救」舉例既多,論述之詳也超越前人。如果說律絕的「正體」是近體詩格律的「正」,那麼平仄方面的「拗」對於近體詩的平仄律來說,就是突破,就是「變」。「拗救」的提出和研究成果無疑是一種貢獻,但「拗」而不「救」的情況在《全唐詩》中又隨處可見,不勝枚舉。「拗」而不「救」,當然是「變」;「拗」而相「救」,也同樣是「變」。如果從包羅近五萬首詩的《全唐詩》中選取幾十個例子說明「拗」,讀者會認為那只是個別現象,不能說明問題。因此,我主要將取例的範圍限於沈德潛《唐詩別裁集》中的近體詩。沈德潛是格調派的首領,如果以重格調為選詩標準之一的《唐詩別裁集》尚不能排除大量突破平仄「正體」的佳作,那就足以說明近體詩格律的「變」是一種值得注意的普遍趨向。

先談「平平仄平仄」和「仄仄平平仄平仄」。近體詩的句式兩音為一節,句末一音為一節,雙音節的第二音為節奏點,決定音節的平仄。按定式,音節的平仄是相間的,例如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既如此,那麼「平平仄平仄」,前兩節都成了平節;「仄仄平平仄平仄」,二、三兩節都成了平節,這當然不合律,但這種句式唐人卻運用得十分廣泛。1987年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了《絲綢之路詩詞選集》,收了我的幾首詩,其中一首七律的尾聯本來是「莫謂西陲固貧瘠,要將人巧破天慳」,上句用了「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句式,「固」與「天慳」照應,兩句詩表達了人定勝天的企冀;而編者認為不合律,改得不成樣子。知正而不知變,此即一例。《唐詩別裁集》選五律四百多首,含「平平仄平仄」句式的詩就有百餘首;有許多首,一首中出現兩次。而且,出現這種句式的,幾乎都是名篇。例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中的「無為在歧路」,楊炯《從軍行》中的「寧為百夫長」,駱賓王《在獄詠蟬》中的「無人信高潔」,沈佺期《雜詩》中的「誰能將(去聲)旗鼓」,宋之問《登禪定寺閣》中的「開襟坐霄漢」,張說《深渡驛》中的「他鄉對搖落」,張九齡《望月懷遠》中的「情人怨遙夜」,王維《輞川閑居贈裴秀才迪》中的「寒山轉蒼翠」、《過香積寺》中的「泉聲咽危石」、《送平淡然判官》中的「黃雲斷春色」、《送楊長史赴果州》中的「褒斜不容幰[xiǎn]」、《漢江臨泛》中的「襄陽好風日」、《登裴迪秀才小台作》中的「遙知遠林際」、《觀獵》中的「回看射鵰處」,孟浩然《尋天台山》中的「高高翠微里」、《過故人庄》中的「開軒面場圃」、《宿桐廬江寄廣陵舊遊》中的「還將兩行淚」,李白《贈孟浩然》中的「紅顏棄軒冕」、《渡荊門送別》中的「仍憐故鄉水」、《太原早秋》中的「思歸若汾水」,杜甫《房兵曹胡馬》中的「驍騰有如此」、《畫鷹》中的「何當擊凡鳥」、《春宿左省》中的「明朝有封事」、《天末懷李白》中的「涼風起天末」、《不見》中的「匡山讀書處」、《登岳陽樓》中的「昔聞洞庭水」,劉長卿《逢郴州使因贈鄭協律》中的「相思楚天外」,錢起《送僧歸日本》中的「惟憐一燈影」,韋應物《淮上喜會梁州故人》中的「何因不歸去」,郎士元《送李將軍赴鄧州》中的「雙旌漢飛將」,白居易《河亭晴望》中的「明朝是重九」,溫庭筠《商山早行》中的「因思杜陵夢」,馬戴《落日悵望》中的「孤雲與歸鳥」、《楚江懷古》中的「猿啼洞庭樹」,鄭谷《亂後憶張喬》中的「傷心繞村路」,杜荀鶴《春宮怨》中的「年年越溪女」等,從初唐至晚唐,不勝例舉。

「平平平仄仄」這種句式每首五律中只有兩句,而《唐詩別裁集》入選五律兩句俱拗為「平平仄平仄」者不下十首,也多是名篇。如岑參《陝州月城樓送辛判官入奏》第三句為「尊前遇風雨」,第七句為「相思灞陵月」;李白《過崔八丈水亭》第三句為「檐飛宛溪水」,第七句為「閑隨白鷗去」;杜甫《春日憶李白》第三句為「清新庾開府」,第七句為「何時一尊酒」;《月夜》第三句為「遙憐小兒女」,第七句為「何時倚虛晃」等等。《唐詩別裁集》入選的七律、七絕,也多有「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句式。七律如杜甫《秋興八首》中的「西望瑤池降王母」、《詠懷古迹五首》中的「庾信平生最蕭瑟」、《諸將五首》中的「多少材官守涇渭」,七絕如王維《送沈子福之江東》中的「唯有相思似春色」,王之渙《涼州詞》中的「羌笛何須怨楊柳」,李白《越中懷古》中的「宮女如花滿春殿」等,略舉數例,以見一斑。對於「拗救」,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的闡釋是:「詩人對於拗句,往往用"救"。拗而能"救",就不為"病"。所謂"拗救",就是上面該用平的地方用了仄聲,所以在下面該仄的地方用平聲,以為抵償;如果上面該仄的地方用了平聲,下面該平的地方也用仄聲以為抵償。拗救大約可以分為兩類:1.本句自救,例如在同一個句子里,第一字該平而用仄,則第三字該仄而用平;2.對句相救,例如出句第三字該平而用仄,則對句第三字該仄而用平。」(註:《漢語詩律學》第91頁。)「抵償」的說法極通達,但上「拗」下「救」、出句某字「拗」對句同位置的字「救」,則不能概括所有的情況。例如前面所講的「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句式,按王漁洋、董文渙等人的解釋,就是「仄平仄」原該是「平仄仄」,倒數第三字該仄而用平,便將上一個該平的字改為仄以救之,這就成了下拗上救。其他如王維《晚春》首句「二月湖水清」、孟浩然《臨洞庭上張丞相》首句「八月湖水平」這樣的句式,本該作「仄仄仄平平」,按董天渙的解釋,第四字該平而仄,拗了,於是將第三字本該用仄者改用平聲,也是下拗上救。至於對句拗救不一定都在相同位置的情況,下文將有所涉及。五律的基本句式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七律只須在上面加一個平仄相反的音節(例如在仄仄前加平平),下五字是相同的。從音律上說,律詩是兩首絕句的銜接。這四種句式的後三字是:「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唐人作古體詩為了避免近體詩的音調,特別注意在句尾用「平平平」、「仄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因此,一般認為律、絕句尾出現「平平平」、「仄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就是嚴重的失律。其實,這四種「三字尾」,僅在《唐詩別裁集》中就不少見。

句尾為「仄平仄」的例子,前面已談過不少。現在看看「仄平仄」、「平仄平」在一聯詩中同時出現的情況。先談五律,後談七律。王維《終南別業》中的「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可謂膾炙人口,但因為是名家名句,一般人就忽略了它是否合律。出句的平仄定式是「仄仄平平仄」,第一字當然可用平,但第三字該用平而用了仄聲的「水」,就是「拗」;對句的平仄定式是「平平仄仄平」,現在為了「救」出句的「拗」,便把該用仄聲字的第三字改用平聲的「雲」。於是出句句尾便為「仄平仄」,對句句尾便為「平仄平」。在「拗救」說出現以前,讀者自然認為這兩句都不合律。然而僅在《唐詩別裁集》入選的五律中,例子就很多,這裡只舉若干名句以概其餘:如王維《登裴迪秀才小台作》「落日鳥邊下,郊原人外閑」;孟浩然《早寒有懷》「木落雁南渡,北風江上寒」;岑參《送杜佐下第歸陸渾別業》「夫子且歸去,明時方愛才」;李白《金陵》「地即帝王宅,山為龍虎盤」;杜甫《天末懷李白》「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戴叔倫《汝南逢董校書》「對酒惜余景,問程愁亂山」;張籍《夜到漁家》「行客欲投宿,主人猶未歸」;溫庭筠《商山早行》「槲葉落山路,枳花明驛牆」;許渾《送客歸湘楚》「秋色換歸鬢,曙光生別心」;趙嘏《東歸道中》「風雨落花夜,山川驅馬人」;杜荀鶴《春宮怨》「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韋莊《延興門外作》「馬足倦遊客,鳥聲歡酒家」;張蠙[pín]《登單于台》「白日地中出,黃河天上來」等。在這些拗救聯中,有些對句第一字用了仄聲字,如不將應為仄聲的第三字改用平聲字,則此句犯「孤平」。因此,對句第三字仄易平,既是句內「救」,又救了出句第三字的「拗」。在一聯詩中兼有「仄平仄」腳和「平仄平」腳的七律,《唐詩別裁集》選了晚唐詩人許渾的《咸陽城東樓》。其中的頷聯「溪雲初起日沉閣,山雨欲來風滿樓」,就用的是這種句式。他的《登故洛陽城》頷聯「水聲東去市朝變,山勢北來宮殿高」,《隋宮怨》尾聯「草生宮闕國無主,玉樹後庭花為誰」,也由於善用這種奇峭的句式表現獨特的情景而引人注目,被張為收入《詩人主客圖》(註:《歷代詩話續編》上冊,第100-101頁。)與許渾同時的趙嘏,也以善用這種句式而出名。他的七律《長安秋望》的頷聯「殘星幾點雁橫塞,長笛一聲人倚樓」曾受到杜牧的激賞,「吟味不已,因目嘏為"趙倚樓"」(註:王仲鏞《唐詩紀事校箋》,巴蜀書社1992年版,第1538頁。)。由於許渾、趙嘏的這幾聯詩很出名,一般認為這種句式是他們創始的,其實唐盛時代的王維已有「雨中草色綠堪染,水上桃花紅欲燃」的名句。杜甫運用這種句式尤其頻繁,例如《至後》頷聯「青袍白馬有何意,金谷銅駝非故鄉」;《所思》頸聯「可憐懷抱向人盡,欲問平安無使來」;《九日》頷聯「苦遭白髮不相放,羞見黃花無數新」;《將赴成都草堂途中作先寄嚴鄭公五首》之五頸聯「側身天地更懷古,回首風塵甘息機」;《十二月一日三首》之二頷聯「負鹽出井此溪女,打鼓發船何郡郎」;《寄常征君》頷聯「楚妃堂上色殊眾,海鶴階前鳴向人」;《赤甲》頸聯「荊州鄭薛寄詩近,蜀客郄岑非我鄰」;《江雨有懷鄭典設》頸聯「寵光蕙葉與多碧,點注桃花舒小紅」;《灧澦[yù]》頷聯「江天漠漠鳥雙去,風雨時時龍一吟」;《七月一日題終明府水樓二首》之二頸聯「可憐賓客盡傾蓋,何處老翁來賦詩」;《簡吳郎司法》頷聯「古堂本買藉疏豁,借汝遷居停宴遊」;《覃山人隱居》頷聯「征君已去獨松菊,哀壑無光留戶庭」等都見於晚年作品,也許正是「詩律細」的一種體現。在「拗救」說出現以前,這一種句式的佳聯都被認為「拗」,也就是不合律。請看宋人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中的一段:《禁臠[luán]》云:「魯直換字對句法,如"只今滿坐且尊酒,後夜此堂空月明」;"清談落筆一萬字,白眼舉觴三百杯";"田中誰問不納履,坐上適來何處蠅";"鞦韆門巷火新改,桑柘田園春向分";"忽乘舟去值花雨,寄得書來應麥秋"。其法於當下平字處以仄字易之,欲其氣挺然不群。前此未有人作此體,獨魯直變之。」苕溪漁隱曰:「此體本出於老杜,如"寵光蕙葉與多碧,點注桃花舒小紅";"一雙白魚不受釣,三寸黃柑猶自青";"外江三峽且相接,斗酒新詩終日疏";"負鹽出井此溪女,打鼓發船何郡郎";"沙上草閣柳新暗,城邊野池蓮欲紅"。似此體甚多,聊舉此數聯,非魯直變之也。余嘗效此體作一聯云:"天連風色共高遠,秋與物華俱老成。"今俗謂之拗句者是也。」(註:《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彙編·杜甫卷》,中華書局1964年版,第585頁。)《禁臠》所舉黃魯直(山谷)五聯,一、四、五聯皆是這種句式,二、三兩聯對句合,出句不合。胡仔所舉杜甫五聯,一、三、四、五聯皆合,第二聯對句合,出句不合。他自己作的一聯全合,但他明確地說:「今俗謂之拗句者是也。」江西詩派奉杜甫為「一祖」,胡仔認為山谷「此體本出於老杜」,確切無疑。山谷不僅學老杜的這種「拗句」,而且更多地學老杜的拗律。據統計,老杜七律一百五十九首,拗體二十八首;山谷七律三百十一首,拗體多達一百五十三首,竟佔總數之半。他這樣用力於拗句拗體,是有獨特的藝術理念的,那就是:在格調上力避圓熟,追求峭拔脫俗的獨特風格。五律、五絕「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和七律、七絕「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這種定式,如果五言出句第三字、七言出句第五字「拗」,就出現了三仄腳「仄仄仄」;如果對句同位置的字「救」,就出現了三平腳「平平平」。拗而不救、即句尾為「仄仄仄」的情況極普遍,現從《唐詩別裁集》部分名篇中舉一小部分例句。五律如李隆基《送賀知章》中的「寰中得秘要」,王績《野望》中的「東皋薄墓望」,蘇味道《正月十五夜》中的「金吾不禁夜」,杜審言《和晉陵陸丞早春遊望》中的「雲霞出海曙」,沈佺期《送金城公主適西番應制》中的「銀河屬紫閣」,崔湜[shí]《折楊柳》中的「年華妾自惜」,張說《和魏僕射還鄉》中的「秋風樹不靜」,張九齡《湖口望廬山瀑布水》中的「奔流下雜樹」,崔顥《送單于悲都護赴西河》中的「單于莫近塞」,王維《送梓州李使君》中的「山中一夜雨」、《送丘為落第歸江東》中的「憐君不得意」、《被出濟州》中的「微官易得罪」、《使至塞上》中的「征蓬出漢塞」,孟浩然《晚春》中的「林花掃更落」、《宿桐廬江寄廣陵舊遊》中的「風鳴兩岸葉」,常建《破山寺後禪院》中的「清晨入古寺」,賈至《南州有贈》中的「停杯試北望」,岑參《虢州送天平何丞入京市馬》中的「知君市駿馬」,王灣《次北固山下》中的「潮平兩岸失」,李白《太原早秋》中的「霜威出塞早」、《送鞠十少府》中的「碧雲斂海色」,杜甫《春宿左省》中的「星臨萬戶動」、《搗衣》中的「亦知戍不返」、《送遠》中的「親朋盡一哭」、《野望》中的「清秋望不極」、《泊岳陽城下》中的「圖南未可料」,劉長卿《余干旅舍》中的「孤城向水閉」、《碧澗別墅喜皇甫侍御相訪》中的「荒村帶晚照」、《送侯侍御赴黔中充判官》中的「猿啼萬里客」,錢起《送征雁》中的「秋空萬里靜」,韋應物《淮上喜會梁州故人》中的「浮雲一別後」,李商隱《落花》中的「斷腸未忍掃」,杜荀鶴《春宮怨》中的「承恩不在貌」等。五絕如盧照鄰《曲池荷》中的「浮香繞曲岸」,崔曙《長干曲》中的「停舟暫借問」,王維《息夫人》中的「看花滿眼淚」,李白《獨坐敬亭山》中的「相看兩不厭」,杜甫《歸雁》中的「春來萬里客」、《八陣圖》中的「江流石不轉」等。七律如沈期《古意》中的「誰為含愁獨不見」,王維《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中的「朝罷須裁五色詔」,杜甫《送韓十四江東覲省》中的「此別應須各努力」、《詠懷古迹》中的「悵望千秋一灑淚」,元稹《遣悲懷》中的「今日俸錢過十萬」等。七絕如張說《送梁六至洞庭山》中的「聞道神仙不可接」,張籍《秋思》中的「復恐匆匆說不盡」等。比較而言,由「仄仄平平平仄仄」這種定式拗第五字而形成的三仄腳,出現的頻率較小;而由「平平平仄仄」拗第三字而出現的三仄腳,則出現的頻率極高,似乎唐人根本不以為病,所以一般也不「救」。這種三仄腳如果「救」,對句就出現了三平腳。出句句尾仄仄仄,對句句尾平平平,給人的感覺不是「救」好了,而是顯得更「拗」了。因此,有時在一聯詩中不得已用了三平腳,而出句則仍用正式。例如李白《越中懷古》中的「宮女如花滿春殿,只今唯有鷓鴣飛」;杜甫《崔氏東山草堂》「愛汝玉山草堂靜,高秋爽氣相鮮新」等。當然,出句句尾仄仄仄、對句句尾平平平的例子還是有的,如王維《酌酒與裴迪》中的「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李白《聽蜀僧濬[jùn]彈琴》中的「蜀僧抱綠綺,西下峨眉峰」;杜甫《北風》中的「十年殺氣盡,六合人煙稀」,《秦州雜詩二十首》之十一中的「蕭蕭古塞冷,漠漠秋雲低」,《題省中壁》中的「落花遊絲白日靜,鳴鳩乳燕青春深」,《暮歸》中的「客子入門月皎皎,誰家搗練風凄凄」;韋應物《簡盧陟》中的「可憐白雪曲,未遇知音人」;韓愈《城南聯句》中的「琉璃剪木葉,翡翠開園英」、「遙岑出寸碧,遠目增雙明」等,比較罕見。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定式的變化頗多,前面講出句句尾為「仄平仄」、對句句尾為「平仄平」時已經舉例說明了一種情況,現在再談其他變化。出句如果拗第四字,變成「仄仄平仄仄」,對句並不在第四字救,而在第三字救,變成「平平平仄仄」(句首的平當然可用仄),仍從《唐詩別裁集》中舉例,如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中的「野火燒不盡,春見吹又生」,曾受到顧況的激賞,歷代傳誦,至今膾炙人口。其他如王維《歸嵩山作》中的「流水如有意,暮禽相與還」;孟浩然《裴司士見尋》中的「落日池上酌,清風松下來」;岑參《送杜佐下第歸陸渾別業》中的「正月今欲半,陸渾花未開」,《陝州月城樓送辛判官入奏》中的「送客飛鳥外,城頭樓最高」;柳宗元《入黃溪聞猿》中的「溪路千里曲,哀猿何處鳴」;王貞白的《秋日旅懷寄右省鄭拾遺》中的「永夕愁不寐,草蟲喧客庭」;齊己《秋夜聽業上人彈琴》中的「萬物都寂寂,堪聞彈正聲」等。以上諸例中有對句第一字用仄聲字的,其第三字仄易平,不僅「救」出句第四字,而且本句自「救」,否則便犯「孤平」。出句拗第四字,也有對句不救而仍用正式的,如李白《過崔八丈水亭》中的「高閣橫秀氣,清幽並在君」等。五律「仄(可平)仄平平仄」這種句式中的兩個平如果全拗為仄,則對句「平平仄仄平」一般要保留「仄平」腳、只改第一個仄為平以救之,與「仄仄平仄仄」的救法同。仍以見於《唐詩別裁集》者為限舉部分例子,如孟浩然《與諸子登峴山》「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岑參《初授官題高冠草堂》「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闌」;杜甫《蕃劍》「致此自僻遠,又非珠玉妝」,《孤雁》「孤雁不飲啄,飛鳴聲念群」,《送遠》「草木歲月晚,關河霜雪清」;李商隱《落花》「高閣客竟去,小園花亂飛」,《登樂游原》「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馬戴《落日悵望》「臨水不敢照,恐驚平昔顏」;於武陵《東門路》「白日若不落,紅塵應更深」;周朴《董嶺水》「禹力不到處,河聲流向西」;許棠《野步》「閑賞步易遠,野吟聲自高」;崔塗《除夜有感》「漸與骨肉遠,轉於童僕親」等。也有對句不救,仍用定式的,如王維《尋天台山》「吾愛太乙子,餐霞卧赤城」;齊己《早梅》「萬木凍欲折,孤根暖獨回」等。由這種五仄句(第一字可平可仄,僅第一字用平聲,全句仍為三仄節)構成的一聯詩,不僅本身具有波峭的音調和情致,而且往往在全首詩中發揮強化藝術表現力的作用。在賈島的五律中,我最喜歡《憶江上吳處士》一首。可惜《唐詩別裁集》未選,錄如下:閩國揚帆去,蟾蜍缺復圓。秋風吹渭水,落葉滿長安。此地際會夕,當時雷雨寒。蘭橈殊未返,消息海雲端。首聯寫吳處士揚帆去閩已久,次聯寫眼前情景,乃傳誦名句。三聯五仄句如奇峰突起,音響凄異,恰切地表現了餞別之夕雷雨交加,寒意襲人的情景;而「此地」回應「長安」,「際會」反跌尾聯的「蘭橈未返」,極具藝術魅力。這一聯句式,也有對句五字全平的,如白居易《題玉泉寺》首聯「湛湛玉泉色,悠悠浮雲身」。王維《終南別業》首聯「中歲頗好道,晚家南山陲」,對句第一字雖仄,但此處本來可平可仄,全句仍等於五平。最近讀到一篇短文,斥責杜牧竟然寫出「南朝四百八十寺」這樣不合格律的句子,令人啼笑皆非。唐人五律,五仄句不少見,杜牧這個引出「多少樓台煙雨中」的名句,不就是在五仄句前加了一個平節嗎?而且,對句第五字易仄為平,不正是「救」了出句的「拗」,與五仄句的「救」法相同嗎?杜牧的這種句式及其「拗救」法,宋代詩人仍在運用,如黃山谷《寄黃幾復》中的「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蘄三折肱」;樓鑰《頃游龍井》中的「水真綠凈不可唾,魚若空行無所依」;梅堯臣《東溪》中的「情雖不厭住不得,薄暮歸來車馬疲」;陳師道《絕句》中的「書當快意讀易盡,客有可人期不來」;方岳《夢尋梅》中的「馬蹄踐雪六七里,山觜有梅三四花」等。在七律中,還有出句除韻腳外六字全仄,對句七字全平的,見於崔魯《長安即事》的首朕。這首詩寫寒食(一百五日)將屆時的物候旅情,頗別緻,錄如下:一百五日又欲來,梨花梅花參差開。行人自笑不歸去,瘦馬獨吟真可哀。杏酪漸香鄰舍粥,榆煙將變舊爐灰。畫樓春暖清歌夜,肯信愁腸日九回?近體詩前一聯對句和後一聯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叫作「粘」,即把兩聯詩粘合起來,這是「正」;與此相反,第二字平仄相異,這是「變」,今人認為這是嚴重的失律,稱為「失粘」其實,唐代詩人並不認為這是什麼「失」,前後兩聯不相粘的情況較普遍,而且多見於歷代傳誦的名篇。仍以《唐詩別裁集》為限,舉部分例子。七律如宋之問《嵩山石淙侍宴應制》前兩聯「離宮秘附圖第一聯與二聯失粘,第二聯與第三聯失粘。以上僅是《唐詩別裁集》近體詩中部分失粘的例子,就有這麼多,而且其中多是名家的名篇,自唐代至今,多獲好評,從無「失律」的譏議。當代詩壇以「失粘」為不合格律,絕不準在作品中出現,究竟有何根據呢?在近體詩的一聯中,出句和對句的第二字平仄不是相對而是相同,叫「失對」,在唐人近體詩中,「失對」的情況也時有所見,失對之處,往往又是佳句所在。仍以《唐詩別裁集》為限,舉例說明。絕句如崔顥的名作《長干曲二首》之二結尾的「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和「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如果「拗」為仄,則全句除了韻腳,就只剩一個平,因而謂之「孤平」。王力先生在《漢語詩律學》中說:「孤平是詩家之大忌,我們曾在一部《全唐詩》里尋覓犯孤平的詩句,結果只找到了兩個例子:醉多適不愁(高適《淇上送韋司倉》);百歲老翁不種田(李頎《野老曝背》)。即使我們有所遺漏,但是,犯孤平的句子少到幾乎找不著的程度,已經足以證明它是詩人們極力避忌的一種形式。」(註:《漢語詩律學》第99-100頁。)的確如此。「孤平」既不可犯,就得有變通的辦法,那就是「拗救」。「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如果不得已拗用仄,則將第三字改平以救之;「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三字不得已拗為仄,則將第五字改用平以救之。這樣,全句除韻腳外還有兩個平,就不算「犯孤平」了。讀《全唐詩》中的近體詩,不難看出:完全符合「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定式的詩句,其實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則是「拗救」的變式。「平平仄仄平」的「拗救」句式是「仄平平仄平」,這是句內自救。「平平仄仄平」的出句「仄仄平平仄」如果第三字拗為仄,則須將下句第三字改為平,這樣,下句就變為「平平平仄平」。如李白《秋思》「海上碧雲斷,單于秋色來」、杜甫《送遠》「帶甲滿天地,胡為君遠行」等,其例甚多。既如此,「平平仄仄平」這種正式就有「仄平平仄平」和「平平平仄平」兩種變式,不犯孤平也沒有什麼困難。王力先生說他們只從《全唐詩》中找到兩個「犯孤平」的句子,當然是把「拗救」的兩種句式都視為不犯孤平的。

前面大致談論了近體詩平仄律的正與變;下面再就近體詩對偶律的正變略作說明。讀《全唐詩》中的五律、七律,可以看出中間兩聯講對仗的佔大多數;後人據此作出「五七言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偶」的結論,當然是不錯的。但應該注意:這也是有正有變的,必要的時候可以適當靈活,不必死守。一種變式是:首聯對仗,次聯散行。五律如李隆基《送賀知章》「遺榮期入道,辭老竟抽簪。豈不惜賢達?其如高尚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與君離別意,同是宦遊人」;盧照鄰《關山月》「塞垣通碣石,鹵幛逐祁連。相思在萬里,明月正孤懸」;宋之問《晚泊湘江》「五嶺棲遲地,三湘憔悴顏。況復秋雨霽,表裡見衡山」;張說《和魏僕射還鄉》「富貴還鄉國,光華滿舊林。秋風樹不靜,君子嘆何深」;孟浩然《尋梅道士》「彭澤先生柳,山陰道士鵝。我來從所好,停策夏陰多」;李白《口號贈征君盧鴻》「陶令辭彭澤,梁鴻入會稽。我尋《高士傳》,君與古人齊」,《送友人》「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杜甫《一百五日夜對月》「無家對寒食,有淚如金波。斫卻月中桂,清光應更多」;高適《獨孤判官部送兵》「餞君嗟遠別,為客念周旋,征路今如此,前軍猶渺然」;郎士元《送錢大》「暮蟬不可聽(去聲),落葉豈堪聞。共是悲秋客,那知此路分」;王貞白《題嚴陵釣台》「山色四時碧,溪光七里清。嚴陵愛此景,下視漢公卿」;白居易《寄題餘杭郡樓兼呈裴使君》「官曆二十政,宦遊三十秋。江山與風月,最憶是杭州」,《別州民》「耆老遮歸路,壺漿滿別筵。甘棠無一樹,那得淚潸然」;杜牧《長安月》「寒光垂靜夜,皓彩滿重城。萬國盡分照,誰家無此明」等。仇兆鰲《杜詩詳註》卷四於杜甫《一百五日夜對月》詩後引《夢溪筆談》云:「此詩次聯不拘對偶,疑非律體;然起二句明系對舉,謂之"偷春格",如梅花偷春色而先開也。」仇氏又說:「此詩一、二對起,三、四散承,用"偷春格"也,初唐人常有之。」(註:《杜詩詳註》,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325頁。按杜甫此詩用「偷春格」之說,亦見宋人惠洪《天廚禁臠》卷上。)其實初唐常有,盛唐亦多,大曆以後,仍有繼者。由於首聯對起,次聯散承,三聯又對偶,易生文情跌宕之致,故用此格者多佳什。又一種變式是隔句對,又叫扇對或扇面對,即第一句與第三句對仗、第二句與第四句對仗。早在《詩經·小雅·採薇》中已經出現的「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這種隔句對,唐宋人律詩也偶然運用。如杜甫《哭台州鄭司戶蘇少監》中的「得罪台州去,時危棄碩儒;移官蓬閣後,谷貴沒潛夫」;自居易《夜聞箏中彈瀟湘送神曲感舊》「縹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鄭谷《寄裴晤員外》「昔年共照松溪影,松折碑荒僧已無;今日重思錦城事,雪消花謝夢何殊」;蘇軾《用前韻再和許朝奉》「邂逅陪車馬,尋芳謝朓[tiǎo]州;凄涼望鄉國,得句仲宣樓」等。這種扇對用於四聯律詩,必是第一、第二兩聯;用於長篇排律,也可能在中間出現。第三種變式是一首律詩對仗多於兩聯。前三聯俱講對仗的五律、七律極常見,不必舉例。四聯俱講對仗者較少,五律、七律各舉一例。五律如杜審言《除夜有懷》:「故節當歌守,新年把燭迎。冬氛戀虯箭,春色候雞鳴。興盡聞壺覆,宵闌見斗橫。還將萬億壽,更謁九重城。」七律如杜甫《登高》:「風急天高猿嘯哀,渚清沙白鳥飛回。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萬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獨登台。艱難苦恨繁霜鬢,潦倒新停濁酒杯。」第四種變式是一首律詩中對仗少於兩聯,即只有頸聯對仗,首聯、頷聯、尾聯皆不對。這種變式,唐詩中數量頗多,僅杜甫秦州詩中就有《送人從軍》、《秋日阮隱居致薤三十束》、《從人覓小胡孫許寄》、《雨晴》、《歸雁》、《秋笛》、《蕃劍》、《天末懷李白》、《即事》、《廢畦》等只有一聯對仗的五律多達十餘首。下面僅舉各種唐詩選本都不能不選的幾首佳作,以見運用這種變式的詩能夠達到多麼高的藝術水平:宋之問《題大庾嶺北驛》:「陽月雁南飛,傳聞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復歸來?江靜潮初落,林昏瘴不開。明朝望鄉處,應見嶺頭梅。」張九齡《望月懷遠》:「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情人怨遙夜,竟夕起相思。滅燭憐光滿,披衣覺露滋。不堪盈手贈,還寢夢佳期。」李白《塞下曲》:「五月天山雪,無花只有寒。笛中聞折柳,春色未曾看。曉戰隨金鼓,宵眠抱玉鞍。願將腰下箭,直為斬樓蘭。」杜甫《月夜》:「今夜鄜州月,閨中只獨看。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香霧雲鬟濕,清輝玉臂寒。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干。」杜甫《天末懷李白》:「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文章憎命達,魑魅喜人過。應共冤魂語,投詩贈汨羅。」岑參《送杜位下第歸陸渾別業》:「正月今欲半,陸渾花未開。出關見青草,春色正東來。夫子且歸去,明時方愛才。還須及秋賦,莫即隱蒿萊。」崔顥《黃鶴樓》:「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杜甫《和裴迪登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東閣官梅動詩興,還如何遜在揚州。此時對雪遙相憶,送客逢春可自由?幸不折來傷歲暮,若為看去亂鄉愁。江邊一樹垂垂髮,朝夕催人自白頭。」第五種變式是全首律詩無一聯對仗,通體散行。嚴羽《滄浪詩話·詩體》謂「有律詩徹首尾不對者,盛唐諸公有此體」(註:《滄浪詩話校釋》(郭紹虞校釋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1年版,第68頁。),其實盛唐以後也有。先看盛唐三首:孟浩然《洛中送奚三還揚州》:「水國無邊際,舟行共使風。羨君從此去,朝夕見鄉中。予亦離家久,南歸恨不同。音書若有問,江上會相逢。」孟浩然《晚泊潯陽望廬山》:「掛席幾千里,名山都未逢。泊舟潯陽郡,始見香爐峰。嘗讀《遠公傳》,永懷塵外蹤。東林精舍近,日暮但聞鍾。」李白《夜泊牛渚懷古》:「牛渚西江夜,青天無片雲。登舟望秋月,空憶謝將軍。余亦能高詠,斯人不可聞。明朝掛帆去,楓葉落紛紛。」孟浩然以「掛席幾千里」開頭的一首和李白以「牛渚西江夜」開頭的一首,各種分體唐詩選本皆選入五律,諸家評論,備極推崇,歷代傳誦。下面再看一首中唐作品:皎然《尋陸鴻漸不遇》:「移家雖帶郭,野徑入桑麻。近鍾籬邊菊,秋來未著花。扣門無犬吠,欲去問西家。報道山中去,歸時每日斜。」這四首詩雖然「徹首尾不對」,但平仄都基本合律,所以被稱為「散體律詩」。現在不妨舉杜甫《白帝城最高樓》為例,看看「拗律」:「城尖徑仄旌旆愁,獨立縹緲之飛樓。峽坼雲霾龍虎卧,江清日抱黿鼉游。扶桑西枝對斷石,弱水東影隨長流。杖藜嘆世者誰子?泣血迸空回白頭!」董文渙《聲調四譜圖說》卷十二錄杜甫拗體七律二十七首(另有七言拗體排律一首)。仔細分析,這二十七首詩平仄俱拗,卻每首中間兩聯講對仗,甚工整,與散體律詩平仄合律而全無對仗者正好相反。葉嘉瑩教授認為杜甫「去蜀入夔」以後的拗律「由嘗試而真正達到了一種成熟的境地,以拗折之筆,寫拗澀之情,然有獨往之致,造成了杜甫在七律一體的另一成就,而《白帝城最高樓》一首,就正可以為杜甫成熟之拗律的代表作品」。接下去,她對《白帝城最高樓》作了細緻而精闢的分析,然後概括說:「像這樣的詩,其所把握的,乃是形式與內容相結合的一種原理原則,雖然不遵守格律的拘板的形式,卻掌握了格律的精神與重點。」(註:葉嘉瑩《杜甫秋興八首集說》,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1-43頁。)這是很通達的評論,值得參考。

以上從平仄、對偶兩方面簡略地考查了近體詩格律在唐人創作中的正與變,試圖為當代詩壇的近體詩創作提供借鑒。近體詩在唐人,特別是在以王、孟、高、岑、李、杜為代表的「盛唐諸公」的創作中取得了輝煌成就,這是舉世公認的。這成就的輝煌,當然主要不表現在格律方面;然而格律畢竟是近體詩的特徵,脫離格律,可能寫出絕妙好詩,但不是近體詩。因此,嚴守格律,完全按「正體」創作的好詩,五律如杜甫的《春望》、《春夜喜雨》等篇,七律如杜甫的《秋興八首》等篇,乃是「正」中之「正」的典範,為後賢所效法。大體上說,唐宋以後,近體詩格律愈來愈嚴,我的老師們和我青年時代接觸過的前輩們,都是按「正體」作律詩、絕句的,我向他們學習,也是按「正體」作律詩、絕句的。當代吟壇要求「平仄必須從嚴」,也還是這個傳統的繼承。按「正體」寫「正」中之「正」的近體詩,如果學養深厚、技法純熟、有感而發,當然可以寫出形式精美而意境高遠的作品來。所以嚴格地按「正體」創作,仍應受到高度重視。這是我的第一點意見。

唐人絕句本來有古絕、律絕、拗絕三體,較有彈性。五律、七律的「律」,後人認為兼有「格律」、「法律」的意義,只能嚴守,不能違反。然而仔細審視唐人的五律、七律,特別是其中的名篇,完全符合後人「正體」的作品,所佔比例實在並不大。前面談近體詩格律的「變」,是從各個角度分別舉名篇中的例子說明的,如果合起來看,「變」的程度就更大。僅從談對仗時錄出全篇的幾首詩看:宋之問《題大庾嶺北驛》只有一聯對仗,「明朝望鄉處」一句拗;杜甫《月夜》只有一聯對仗,「遙憐小兒女」、「何時倚虛幌」兩句拗;杜甫《天末懷李白》只有一聯對仗,「涼風起天末」一句拗。再舉李白《過崔八丈水亭》為例:「高閣橫秀氣,清幽並在君。檐飛宛溪水,窗落敬亭雲。猿嘯風中斷,漁歌月裡間。閑隨白鷗去,沙上自為群。」「高閣橫秀氣」句「秀」字拗,下句末救,救了也是「變」;「檐飛宛溪水」句「水」前兩個平節,拗;「閑隨白鷗去」句句尾「仄平仄」,亦拗。因此,就當代詩壇的近體詩創作來說,除了學養深厚、技法純熟、有感而發、自覺自愿地嚴守格律而能寫出好詩者外,與其受格律束縛而窘態畢露,何如適當地放寬格律而力求完美的藝術表現。其實,像唐詩大家那樣扣緊腳鐐固然可以跳舞,而且跳得很精采;但為了跳得更美、更活潑、更妙曼輕盈或更威武雄壯,不是也時常放鬆腳鐐嗎?這是我的第二點意見。

「入門須正」。初學作近體詩,必須經過嚴格的格律訓練,等到能夠熟練地駕馭格律,再根據創作的實際需要,為了更好地表現內容而適當地突破格律。所謂適當地突破,是指一首詩儘管有拗字、拗句、失粘等等,但應基本合律,必須像杜甫的《月夜》等名篇那樣,即使有較大程度的突破,讀起來仍然不失近體詩的格調和韻味。初學者如果一上來就放寬格律,便一輩子也入不了近體詩的門。這是我的第三點意見。

至於像杜甫《白帝城最高樓》那樣的拗律,並不是隨便寫出來的。杜甫早年就開始了拗律的嘗試,有《鄭附馬宅宴詞中》等七律為證。但直到「晚節漸於詩律細」之後,才在夔州創作了包括《白帝城最高樓》在內的若干成熟的拗體七律,對於這些拗律,董文渙《聲調四譜圖說》卷十二有圖有說,雖不一定符合作者的原意,但足以說明通篇的「拗」是確有講究的。讀起來仍有律詩的韻調,再加上工整的對偶,仍不失為七律。因此,我認為今人不必隨意拼湊八句完全違反「正體」的詩而自稱「拗律」,因為雖然經過趙執信、董文渙等人的努力探索,至今還弄不清「拗律」的「律」究竟是怎麼回事。今人作詩,很喜歡自己標明七律、絕句之類的詩體,唐人並非如此。如果不標明自己所作的是「拗律」,自由抒寫以求完美地表情達意,而不管作出的是什麼詩體,那當然是可以的。在熟練地掌握格律的基礎上借鑒唐人的種種「變」,從而適當地放寬格律,有利於當前近體詩創作質量的提高;在熟練地掌握格律的基礎上借鑒唐人拗體律詩和散體律詩,力求創造完美的意境而不管寫出的是什麼詩體,經過長時期的探索、總結而逐漸形成一種新的詩體,也不無可能。這是我的第四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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