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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人留遺書從19樓墜亡 砸死路邊5旬大媽(圖)

  男子從這棟樓的19樓墜下廖健偉 攝

  男子墜落的地點

昨天上午10點半左右,南京市玄武區花園路78號小區里發生一起悲劇:一名60歲的男子從小區19樓墜下,當場身亡。而更加不幸的是,這名男子墜樓時,砸到了樓下路邊的5旬大媽。由於墜樓時的衝擊力巨大,大媽身受重傷,最終搶救無效身亡。

6旬男子留下遺書後,從19樓墜下

現代快報記者趕到小區時,警方已經在男子墜樓地點附近拉起了警戒線。「當時聲音好大,好像什麼東西爆炸一樣。」此時,小區的不少居民都聚集在了一起,議論著剛剛發生的悲劇。

「他是突然從樓上掉下來的,當時我就站在邊上。」花園路78號小區的居民吳大爺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上午10點半左右,「前後也都幾秒鐘,大家都沒反應過來。」

墜樓的男子姓龔,今年60歲。據小區的居民介紹,龔某是在他自己房間的窗戶外墜下的。「他在這個小區有房子,但不常住。」居民們告訴記者,龔某現在和兒子住,昨天上午打車回到小區,「他剛上樓沒多久,就從上面掉下來了。」

隨後,現代快報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他們在龔某的屋子裡找到了零錢、打車票以及一封遺書。遺書很短,只寫著「來生報父母養育恩」。「他老父親已經去世,但老母親仍然健在。」居民們說。

至於龔某為什麼會從樓上墜下,據龔某的家人介紹,他在今年2月份左右得過中風,但現在已經好了。此外,家人在龔某墜樓前也沒發現有什麼情緒異常。

目前,龔某墜樓的原因,警方還在進一步的調查當中。

5旬大媽帶孫子來串門,卻遇「無妄之災」

而更加不幸的是,男子墜樓還砸中了一名女子。「她當時站在樓下和別人聊天。」吳大爺告訴記者,男子墜下時,正好砸中了女子的額頭,「她被砸到之後,仰面倒了下去,我看著是後腦勺著地的,還聽到了 咚 的一聲。」

男子墜下後當場身亡,而被砸傷的女子,傷勢也十分嚴重,隨即被送去了江蘇省中西醫結合醫院進行搶救。昨天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從醫院了解到,事故中女子的頭部受傷嚴重,最終還是搶救無效身亡。

「這個小區是我們廠的住宅區,裡面住的大多是老同事了。」一位居民告訴記者,被砸中的大媽,也是他們的同事,「她才50多歲,現在也不住在這裡了,今天是帶孫子來找老同事聚聚,沒想到卻遇到了這樣的事。」

據了解,被砸中的大媽姓周,昨天上午,她帶著姐妹的小孫子來小區。「她的小孫子只有2歲多,還好當時她把孩子給同事抱著了,不然孩子也很危險。」居民們告訴記者,周大媽出事後,孩子還一直問姨奶奶怎麼了,「聽孩子這麼問,心裡真的難受死了。」一位居民說。

物理學教授

被砸一下衝擊力有多大?

相當於被兩噸多重的物品壓著

一個人從高處墜下時,會產生多大的衝擊力?現代快報曾就此事採訪了南京師範大學物理學教授平加倫。

根據記者的觀察,墜樓的男子體重在80公斤左右。而男子墜樓地點距離地面約有50米。「如果兩人撞擊的瞬間按照0.1秒來算的話,被砸的人承受的衝擊力,大約為25000牛頓。」平教授告訴記者。「這也就意味著,被砸大媽當時承受的衝擊力,大約和2噸多重的物品產生的壓力差不多。」這麼大的衝擊力,遠超過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極限。

大媽遭遇不幸誰來擔責?

對於被砸大媽的不幸,應該由誰承擔責任呢?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耿延表示,對於此類事件,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來說,跳樓的人是直接責任人。「跳樓的人將樓下的人、物砸傷、損毀,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耿延說,具體到昨天的這起跳樓事件,由於龔某已經死亡,那麼就應該用他的遺產來賠償周女士死亡的損失。

不過,還有一種特殊情況,跳樓者無須承擔責任,那就是跳樓者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比如孩子,比如死者患有精神疾病。」耿延表示,但這並不表示不需要負責人,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造成的損失,應由監護人來承擔。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作者:陶維洲 廖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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