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新離婚時代:80後草率離婚

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那一代獨生子女已到適婚年齡,在這部分已婚人群中,快速離婚者較為突出,我們且稱為「新離婚時代」。「新離婚」,相對於前輩人的「舊離婚」,有哪些不同?

  A 所謂「性格不合」

  過去,離婚的一個最說得過去的理由便是:「性格不合」。

  現在,性格不合依然是離婚的最主要理由。但「性格不合」在「新離婚時代」有新的內涵。

  羅男與王女結婚前都是各自家中的獨生子女,都是各自父母的嬌寶貝,兩人的個性自然都很強。

  結婚前,羅男就是一個很活躍的時尚青年,什麼前衛玩什麼,蹦極呀、滑板呀、泡吧呀,無所不愛。拿結婚證的時候,王女對羅男有過「約法三章」:結婚後,再不能像小孩子,到處野了,要顧家。羅男頭點得跟雞啄米似的。可結婚後,羅男很快把結婚時的承諾拋到九霄雲外,該怎麼玩,還怎麼玩,朋友一呼,立即飛跑。王女常常孤燈相伴,獨守空房,悄悄跟蹤過幾次,羅男確實沒有外遇。王女多次發泄不滿:「你怎麼還像個沒玩醒的小孩呢?」羅男很詫異:「難道結婚就該徹底改變一個人的個性嗎?沒有個性,那我還是我嗎?早知這麼受約束,不如不結婚。」

  不如不結?那就離!就這麼簡單,兩人結婚不到一年就離了。

  B 所謂「生活瑣事」

  陳男與楊女結婚前都是家中的獨生子女,兩人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那一類享福族。結婚時,楊女的媽媽就發愁:「你什麼都不會做,以後怎麼辦 ?」楊女無所謂地笑話媽媽:「都什麼年代了?做飯洗衣這類生活瑣事還叫個事嗎?交給家政公司不就行了。結婚又不僅僅是為了吃飯。」

  新婚開頭兩個月,小兩口瀟洒快活,不是回兩邊父母家蹭飯,就是吃飯館。可結婚是大人了要過日子啊,不能總靠父母。楊女學做飯,不是水放多了就是水放少了,要不就是乾脆忘了放水,把電飯煲燒壞。於是,請鐘點工,但這還是不能解決兩人懶、都不收拾的根本矛盾。漂亮的新房,變得亂七八糟,洗衣機里臟衣服放不下了,就往沙發上扔,最後不能坐人。有天,陳男出門上班時,發現最後一條幹凈褲子找不到了,楊女撓了半天腦袋,吞吞吐吐地說:「我……我都拿去外面洗衣店了,忘了拿回來。」

  陳男惱火地說:「你什麼都不會做,你還像個結了婚的女人嗎?」

  楊女不甘示弱:「你結婚就是為了找個不花錢的保姆?我也有工作,憑什麼就該伺候你?我從來都是這樣,不想有什麼改變,你看不慣就離!」

  「離就離!」

  兩邊的父母還沒盼到抱孫子、外孫,這樁婚姻就瓦解了,說出來誰都覺得好笑,離婚的起因竟然就是洗衣做飯這類生活瑣事。

  C 所謂「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曾經是准許離婚的唯一前提。自己的感情破裂沒有,裂隙是否還可補起來,這都不由兩個當事人說了算,得由民政局或法官來判斷。

  新離婚時代,我的感情我做主。

  孫男與趙女,結婚前都有過與他人戀愛的經歷,孫男甚至是趙女從前女友手上搶過來的。結婚時,兩人互相警告,互相保證:過去的永遠過去了,不許再與舊人藕斷絲連。

  兩人「五一」拿了結婚證,打算等新房裝修好後,金秋十月,秋高氣爽的時候舉行婚禮。

  可才到盛夏,兩人就開始鬧分手了。起因是,孫男的前女友被趙女橫刀奪愛後,賭氣隨便嫁了個男人,沒多久就離了,離婚後,又與孫男頻頻聯繫,兩人鴛夢重溫,孫男竟然動了與前女友二次握手、再續前緣的念頭。孫男正猶豫間,趙女大吵大鬧,還驚動了兩邊的家長,矛盾升級,孫男只剩華山一條路了,分!分了與前女友在一起。

  可是,此時的分手,便是離婚。拿了結婚證,沒有舉行婚禮也算是離婚了。

  趙女多麼窩心呀,分不分手倒無所謂,以前也不是沒分過手,但現在不一樣了,還沒穿上婚紗,怎麼就莫名其妙地成了離婚女人呢?以後自己再找人不是貶值了嗎?

  D 所謂「家庭矛盾」

  以前離婚的原因中,常有「家庭矛盾」這一項,多半是指不可調和的婆媳矛盾等。新離婚時代,有些家庭矛盾顯得很可笑,似乎「拈不上筷子」。

  周男與吳女,結婚前都是家中的獨生子女,結婚時都是30來歲的大齡青年了,兩邊的父母都是極喜歡孩子的人,盼星星盼月亮地盼著他們快點結婚,快點生孩子。

  結婚後,他們如父母所願,在最短的時間內就製造出了家族的第三代。

  就是這個超級寶貝,讓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兩邊像拉鋸一樣,你搶過來,我搶過去。當初取名字都成了個大難題。周家的孫子,自然應該姓周,周男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可吳女也是孝女,也希望孩子能給自己吳家續香火,說孩子為什麼必須隨父姓,時代不同了,也可隨母姓。爭來爭去,兩邊的親家都有了矛盾,最後妥協的結果是,製造出一個新的複姓,周吳。兩人還不肯讓孩子隨大流取單字名字,說太俗,於是,孩子便有了一個饒口的四字名字。

  孩子有了四字名,並沒能保住這樁婚姻。不是因為誰有外遇,竟然還是因為孩子,兩邊家庭背景大不一樣,你搶過來幾天,我搶過去幾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兩邊對小寶貝的教育方式大相徑庭,矛盾一步步擴大,最後導致周吳婚姻解體。

  本版責編聯繫上正在日本做訪問學者的 武漢大學教授倪素香,教授是專門研究倫理學的,對家庭倫理、婚姻問題頗有研究。看看教授是如何看待「新 離婚時代」的——

  「新離婚時代」,這個說法有些道理。目前,第一代獨生子女的婚姻問題跟前輩人的婚姻問題有很大不同。他們離婚的原因,比起前輩人,似乎顯得有些輕飄飄,不那麼凝重。這是個新現象,有很強的時代特點,不好簡單地說孰優孰劣。

  第一代獨生子女,現在大都是30歲左右,他們有些人,經濟上不太獨立,思想卻很獨立。

  經濟上不獨立,精神上沒有「斷奶」,便決定了他們很多事都依賴父母,父母對他們婚姻的影響作用不可忽視,比如,有些小夫妻,一有矛盾,就向各自的父母「告狀」、哭訴,於是矛盾升級,最終導致為非原則性問題離婚。

  思想上比較獨立,又表現在他們張揚個性,不願妥協。而婚姻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妥協的結果。兩個性格不同,出身背景有異的人,以前又都是家中的獨寶貝,結婚後,要朝夕相處,同床共枕,而不發生矛盾衝突,是不可能的。而獨生子女們結婚後,往往缺少妥協,夫妻間誰也不讓誰,誰也不想做出犧牲。

  再就是父母造成的,對孩子從小嬌生慣養,有的孩子上大學了,還不會疊被子不會洗碗,不知道家務的瑣碎辛苦,自然也不會體會做父母的不易。當自己結婚了做了大人,小夫妻無法面對瑣碎的家庭生活。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現在的年輕人,感情至上,責任感要差一些。不喜歡就不喜歡了,就要離。不像以前的人,離婚還要考慮這個那個,考慮在單位的影響好不好呀,父母的感受呀,對孩子的責任呀,要考慮的太多,最後只有委屈自己,將沒有感情的婚姻維持下去。現在的年輕人,我的感情我做主,為自己而活,自己覺得不好就離。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種更自主的生活態度,應該說更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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