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皇者華.崇拜和圖騰】:遠古的崇拜

《皇皇者華.華夏文明流源史談》第二部 崇拜和圖騰

第一章 遠古的崇拜概論

文|黃飲冰

一、遠古崇拜的進化歷程

(一)能崇拜

能崇拜是最遠古最原始的崇拜。在黃人的歷史上,有一個黃能時代,即黃能崇拜時代。在彝族(尼人)的歷史上,有一個尼能時代,即尼能崇拜時代。華(火)崇拜和蛇(龍)崇拜也屬於能崇拜,是最早的崇拜。

在姓族社會和姓族社會以前,古人對於給予自己生存有幫助的自然物以虔誠的感激,對於給自己的生存帶來巨大威脅的自然物以極大的敬畏,從而形成了人類早期的原始崇拜,最原始的崇拜,就是能崇拜。「能」是指存在於自然界對人有巨大影響而為人所不能控制和掌握的、被人敬畏和崇拜的力量的綜合或抽象的概括。

能崇拜是神崇拜的先驅,「能」和「神」區別在於,「能」是存在於大自然的力量,「神」來自天外。

(二)徽崇拜——徽即圖騰

姓氏族徽是遠古華夏族群信仰和崇拜的集中體現。姓氏族徽源自能崇拜,但不是抽象的能,而是具體的能——徽是對本姓族或氏族所崇拜的一種或幾種的動物或無生命物的抽象描繪。

正因為有對「能」的崇拜的存在,遠古人寄希望於「能」給與自己及親族以保護和庇佑,逐漸地認為她們所崇拜的「能」是自己的祖先,認為自己及親族是自己所崇拜的「能」的後代。「能」被描繪成抽象的圖案,這些抽象的圖案,就是「徽」,即姓氏族徽。姓氏族徽,就是圖騰。

1、姓是華夏遠古族群基本的標誌

華夏民族,從猿人群到無系人群,跟其他人種一樣,沒有人倫觀點,但從變成人開始,我們的祖先們就在思考人和動物的區別,所以我們的祖先們最早從無系人群進化成了有系人群,建立了初步的人倫觀點,並逐步發展了人倫觀點,華夏先人從無系人群分化成了姓族人群,又從姓族人群分化成氏族人群,再由氏族聯合成氏族國家和氏族國家聯邦,進入到國家時代。

所以,華夏古人的人文標誌是「姓」。從姓產生開始,姓的基本作用就是「以別血緣」和「以別婚姻」,就是將不同母系血緣的人群區別開來,杜絕同姓人群之間的交配行為:所謂「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說明以下幾點:一是華夏遠古人,無論人的社會地位如何,姓是人人都有的。二是姓都是直接繼承於自己的姓族(母族),在遠古時代是輕易不能變更的。三是同氏族不一定同姓族,即氏族可以是單姓氏族,也可以是由多姓組成,所以同氏族不是區別婚姻的標誌,姓才是區別婚姻的標誌。

在沒有文字的時候,每個姓族都有自己獨有的「姓稱號」和表達「姓稱號」內涵的「姓徽」。「姓徽」作為自己姓族的標誌,首先要被紋在人體上作為永久標誌(古人的紋身習俗可能就是因為每個姓族成員必須紋上自己的「姓徽」形成的習慣),當然,「姓徽」作為自己姓族的標誌,也要被雕刻在需要跟其他姓族相區別的具有神聖性和不可冒犯性的器物上,如祭祀器物、權力器物、亡人葬具、旗幟衣服等上。

從漢字的起源上講,「文」就是「紋」,所以在原始華夏語言中,「文」起先是「紋」,「文」指「鳥獸蟲跡」,人身上的圖案也是「文」不是指「文字」。在文字發明出來後,創造出「紋」來表達「文」的「鳥獸蟲跡」和「圖案」,「文」用來專指「文字」。一提到「文」就認為是「文字」的觀點是錯誤的。

在文字化時代,「姓徽」一般都簡化成了表達「姓稱號」的文字,紋身的習俗也在華夏族群被逐漸地淘汰了。同姓之間禁止通婚行為是基本的社會準則,在氏族社會依然遵循同姓禁止通婚的社會準則,到現代社會,人們也有拒絕「同姓婚姻」的心理。

2、遠古華夏人的信仰和崇拜具有多樣性和區域共同性

對於我們能不能用「圖騰」的觀點來解釋中華文明,我一直就抱有疑慮(儘管我也在用圖騰一詞),因為「圖騰」是印地安語,意思就是「他的親族」,而我們的文化基因中,沒有「圖騰」一說。如果硬要用「圖騰」來解釋華夏古文化,「徽」(姓徽和氏徽)就是「圖騰」。不同的是,華夏古人的「姓徽」(包括後來的氏徽),是對崇拜物的高度抽象的提煉和融合後形成的綜合和抽象表達的圖案,而「圖騰」是對崇拜對象本身的直接認祖,用圖騰的觀點來解釋遠古華夏文化,會步入歧途,因為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先祖們信仰和崇拜的東西太多。但是在這些圖騰性質的圖案中,可以找到最基本的構徽元素,這些基本的構圖元素就是中國諸族的共性所在。共性說明,中國遠古的各個姓氏既有共同的起源和分化,又有各自不同的發展和融合。華夏本土的多個族群,信仰和崇拜的東西從本質上講有驚人的一致性,龍、虎、龜、鳥、花、苗、黎、火、日、尼,無論是植物、動物、無生命物,它們中的一個對象可能是遠古某一個姓氏或族群的主「姓徽」或「族徽」,但其他的對象也都是我們先祖們崇拜和信仰的共同對象,只是在崇拜中的地位不同而已。

3、在姓族時代,華夏大地形成了多個基本崇拜相同的姓族群,每個姓族群都具有各自獨特的崇拜特徵和共同的崇拜特徵

由無系人群進化成姓族人群,主要是因為遠古華夏人群形成了初步的人倫觀點,認識到了母親血緣的存在,從而屏棄了同母系人群之間的交配行為,形成了以母親為中心的兄弟姐妹等單親家庭關係,最終形成了母系姓族,導致一個無系人群分化成了若干個姓族人群,形成了華夏大地上某一地理區域範圍內的相對獨立的一個姓族群,一個姓族群就是一個姓族社會,她們有共同的人種起源;一個姓族就是一個母系大家族,她們有共同的母系血緣起源,在一個性族群中,她們有共同的信仰。她們又有不同的母親源頭,導致她們又有不同的「姓徽」,不同的姓徽又帶有共同的特徵。

比如,紅山文化區域內的古人,就是一個有共同起源的性族群。什麼根據呢?從紅山文化出土的原型龍可以看到,紅山文化龍的造型,都是蛇身,說明她們統一的標誌是「蛇」,蛇的崇拜是她們從無系人群(可能早到猿人群)就有的崇拜,而且是最主要的崇拜。在她們分化成多個姓族時,各姓族就有各姓族的「姓稱號」和「姓徽」。她們選擇各自崇拜的豬、馬、鳥、鼠、人、鹿、熊等作為自己的姓徽。正是由於這些姓族均裂變於有蛇崇拜觀念的無系人群,所以他們的圖騰均以「蛇身」為共同造型,用不同的「頭部造型」以示區別。這就是紅山文化時期無系群居已經瓦解,無系人群向姓族人群分化的證明。以蛇為共同崇拜靈的姓族群,就是蛇系姓族群。她們不是民族,而是以「姓」作為她們之間的血緣認同和血緣交換的基本標誌、以姓族為基本組織結構形態、以共同的崇拜為紐帶的性族群,一個性族群就是一個基本種族。這樣的性族群,在華夏文明的起源階段,是有多個的。

由此可知,人類對自然物的崇拜,在人類的早期就已經開始了,如,華(火)、日、尼的自然能的崇拜,蛇(龍)、鳥、虎的動物能的崇拜,苗、黎、蒂的植物能的崇拜等,伴隨人類的成長而不斷進入人類的思考範圍,逐漸演變成了人信奉和崇拜的對象,這些主體崇拜對象,就成了遠古時代人們互相區分的標誌,共同崇拜對象,就成了他們互相聯繫和認同的紐帶。

在姓族時代,姓族的總數,恐怕就跟「百姓」一詞一樣,也只有幾十到上百個,而姓族群,受共同的起源、共同的生活地域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及人類自身繁殖等因素的限制,恐怕也只有有限的幾個群體。「百姓」一詞,反映了華夏族群在起源階段的真實歷史。

4、氏族時代的族徽,是對姓族族徽的繼承和發展並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多樣性

由姓族人群進化成氏族人群,是很複雜的一個過程。氏,一是對人(主要是男人)的尊稱,二是指氏族。經歷了六個階段的演化。

第一階段,氏是對姓族社會中有突出貢獻和傑出功績的男性成員的尊稱,如燧人氏、有巢氏,以功績和貢獻命名為氏號,這時的氏號是不遺傳和繼承的,因為獲得氏號的男性沒有直系後代,但享受這些發明成果的族人,可以稱為「燧人」(燧人族群)和「有巢人」(有巢族群),有這些發明的族群,也就比其他沒有這些發明的族群生活要優越,也就自然取得了對周圍族群的主導權,同時,發明人在本族內,也就開始擁有權威,這是人類形成權威的第一步和男性權威的第一步。女性的權威直接來自生命權,而男性的權威是在生產的過程中逐步建立的,經歷了一個很艱難的過程。由於女性擁有生命權,女性很自然地獲得了對人的領導權,女性也就逐漸地脫離了生產第一線,變成了生產的指揮者和家族的管理者,正因為這樣,男性才佔據了生產的直接實施權,成為了諸多技術的發明人。

第二階段,是對嫁入女系家庭中的男人的普遍稱呼,跟男性生殖地位的逐步認同相關聯。

我們知道,在姓族社會前期,男女之間的交配關係不是固定的,除了「同姓禁交」之外,在「繁殖」因素的驅使下,女性往往是主動找多個男性進行交配以確保受孕成功,交配的地點往往在野外,所以男女之間除了性交外,沒有多少感情交流,也就沒有維繫固定的兩性關係的紐帶。由於女子可以同多個男子進行交配,男子也可以跟多個女子交配,而且是以「野合」的形式進行,女性的子女跟女性的關係是明確的,但跟男性的關係無法確定,男性也沒有跟女人的子女建立感情的機會,男人被排除在母系家庭之外。因為性生活大都在野外,此時期母系單親家庭的房子結構形式,應該是不分間的。

在姓族社會的中期,由於「人的自我」意識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女性逐漸地拋棄了「野合」的交配習慣,把性合的場所選擇在自己的家裡(因為女子有自己獨立的家),隨著時間的推移,感情因素逐漸地取代了性交的原動力(生殖因素),愛成了維繫男女性交的紐帶,愛則相聚,不愛則分離,主動權還是在女性的手中。這樣就讓男女之間的性關係能保持較長的「對偶交配」,有的還可能保持一生,這種男女關係俗稱為「走婚」。走婚讓男人跟孩子的感情逐漸深厚起來,但由於風俗的作用,男性不能成為這個家庭的固定成員,對孩子也沒有撫養的義務,父親的位置沒有被社會所承認。這時的家庭,依然是母系單親家庭,由於一段時間相對穩定的家庭關係的存在,孩子的父親是誰,孩子的母親是清楚的,孩子對於這個遊離於家庭的男子的感情,也是存在的,這些條件,為男子最終進入家庭,創造了條件。此時期房子的結構,應該會設立一個獨立的掩蔽區域,以方便女主人與性夥伴過性生活。

由於「對偶交配」和「走婚」的風俗的盛行,男性頻繁地走婚於女家,男女之間的感情向「愛情」升華,男性在女方姓族的家庭地位逐漸地獲得認同,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少男人會滯留在女家生活一段時間,直到常居女家,成為女家事實上的一員,男人在女方姓族中的地位也會被姓族社會所承認,這就必然導致婚姻制度的誕生,所以,可能是在姓族時代的中晚期,「女婚男嫁」的婚姻制度,就被確立起來。男性在生殖上的地位被確立,為姓族社會所承認,以母系雙親家庭出現為標誌。在房子的結構上,應該是分成若干單間的房屋,目的是為了方便夫妻的性生活和子女跟父母的分居。

至此,母系雙親家庭,成為姓族的基本單位。人類最後的倫理關係——父親與子女的關係,至此確立。男性在女家姓族中被普遍的冠以「氏」的稱呼。但此時的氏,也是不能遺傳和繼承的,人們繼承的,依然是姓。

第三階段,是對姓族中的男系家庭的稱呼。在血緣時代之母系社會的姓族生活中,土地、房屋、森林、水源等生活、生產資料實行公有制,食品、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實行公有、分配製。在此同時,外出作戰、漁獵、放牧的男性,則率先開始了諸如弓箭、魚叉、拋石索、獨木舟等武器以及小型勞動工具的私有化進程,並在以物易物的交換過程中,開始了對牲畜等生活資料的私人佔有。

所以隨著人類生產活動的不斷進步,在物質資料生產中有重大地位的男人,首先開始了對生產工具、勞動成果的個人佔有,並逐步取得了生活資料分配的參與權,成為姓族社會不可缺少的人物,為穩定這些人,讓他們不離開本姓族,姓族社會開始容許這些男人的配偶在本姓族內生活,組織男主雙親家庭,這些傑出男人,首先在姓族內部擁有了直系子女,使「氏」在姓族內部萌生。在此階段,在姓族社會裡,母系家庭和父系家庭就同時存在,只是母系家庭占多數,社會的性質依然是女性社會。氏開始在男系家庭中遺傳和繼承。

第四階段,是對男系家族的稱呼,即氏族。由這些在姓族社會中有特殊貢獻的男人,首先打破了「女婚男嫁」的社會風俗,實現了「男婚女嫁」的突破,他們以自己特殊的社會地位,取得了組建「男主家庭」的權力,並以自己為中心和源頭,以自己的「氏號」為家庭徽號,以自己的子女和後代為成員,逐漸地在姓族內部形成了「氏族」小團體,這個小團體發展壯大,形成姓族內部的氏族。這時的氏,可以遺傳和繼承,是父系家庭和家族的稱號,即氏族。

第五,是對男性軍事強人的尊稱。氏族代替姓族,是社會權力的交換,這種交換,跟男性的物權和生殖權地位的確立,有一定的關係,但不是決定作用。由於戰爭的出現,成為了女性社會無法克服的矛盾,社會權力才逐步轉移到男性手中。如軒轅氏、烈山氏、蚩尤氏等,都是遠古時代新興的軍事強人。隨著軍事強人的出現,氏族制度不斷穩固,男性不斷的獲得社會權力,最終取代女性成為社會的主導者,氏族代替了姓族。此時期的氏族,大多以軍事強人的氏族稱號為共同稱號,所以不少氏族演變成了由多姓人口組成的複合氏族,氏族內的各依附氏族,可能跟主導氏族同姓,也可能不同姓,但統一使用主體氏族的稱號,各依附氏族地位和級別不同,這時候的複合氏族,實際已經具有國家性質—即原始的氏族國家。

第六,在氏族社會,由於女人的地位逐步降低,最後女人沒有名字或在氏族家庭不被稱名字,而稱「氏」。如李家的姑娘嫁到王家,在王家就被稱為「王李氏」。代表女性的社會地位徹底喪失,在家庭中也是自己丈夫的附屬物。

所以,姓族被氏族代替,男性對物的佔有和男性生殖地位的確立,只是讓男性有了獨立建立家庭的基礎,但被不被女性所接受和認可,卻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事實上,女性社會到現在還在一些地方頑強地生存著,原因就是,男性在人類自身的生產上處於天生的弱勢,「性」和生殖的主動權事實上永遠掌握在女性的手中,在姓族社會,女性一是以性的交配關係,牢牢地掌握著交配的主動權,使他族男人傾倒,二是女性以掌握衣食資糧等生活資料之關係,使本群男性無形中受控制。三是女性以哺育孩子的功績,自然能獲得子女和群體的保護和擁戴,形成了難以動搖的母親權威,四是女性創造了生殖神話,將男性排除在生殖的功勞之外,成功排除了男性的權利。所以女性對自己族群的男人、他族群與自己有交配關係的男人和自己的子女的控制能力是很強的。

但女性天生柔弱,缺乏控制多數的力量,姓族時代的各姓族,人口都是很少的,實際就相當於一個大家族,由幾十人到幾百人構成,在人口發展到十分盛大,並常與外界族群發生戰爭時,才給予男性崛起為王的機會。男性依靠戰爭不斷地摧毀女權,如在戰爭中搶奪女性為自己的生殖和性奴隸。出土的文物說明,在突出女性性徵的女神塑像之後,世界各地都開始製造突出男性性徵的男神塑像。女性生殖器崇拜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轉變,產翁制(一種在孩子出生之後,立即讓母親離開,而讓父親上床懷抱嬰兒,卧床坐月子的風俗)的發生,都說明男性利用戰爭的機遇,不僅剝奪了女性人口生產的主導地位,而且剝奪了女性掌握的物質生產的控制權利。所以,姓族社會晚期出現的戰爭,成為了姓族社會無法克服的矛盾,氏族代替姓族就成為了歷史的必然。

以兇猛和力量型動物和無生命物為氏族的族徽,是氏族社會的主要標誌,這是對人類的戰爭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如,烈山氏之母族是姜姓族,以羊為姓徽,在烈山氏族興起後,他們繼承了羊族徽,同時用「炎」(火上烤)來作為自己氏族的族徽。軒轅氏之母族是姬姓族,本來以蛇為姓徽,在天黿氏族興起後,以天黿(比龜更強更兇殘)作為自己的族徽,蚩尤氏源自神農氏族,本風姓,蚩尤以楓(比風堅硬)為氏族姓,以「蚩」(山中猛獸的一種)為自己的氏族族徽,只有神農氏繼承了母族風姓族的風為姓,以牛為氏族的族徽,就處於劣勢,一代不如一代。

另外,其他的氏族如《韓非子·十過》中記述的「昔者黃帝使鬼於西泰山之上,駕象車而六蛟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後,騰蛇伏地,鳳皇覆上,大合鬼神,作為《清角》。」中的虎狼、鬼神、騰蛇、鳳皇等,《列子·黃帝》記載的「黃帝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帥熊、羆、狼、豹、貙、虎為前驅,雕、鶡、鷹、鳶為旗幟。」中的熊、羆、狼、豹、貙、虎,雕、鶡、鷹、鳶,《史記.五帝本紀》中記載的熊、羆、貔、貅、虎等,都是當時以兇猛的動物為氏族族徽的真實寫照。

(三)靈崇拜(祖、鬼、神的崇拜和原始迷信的形成)

「靈」是對「能」的人格化,是對「能」之源、「能」之用和「能」之藏的原因的追究後形成的認識,即「能」是哪裡來的,誰在控制和使用「能」,這個產生、使用和控制「能」的東西,就是「靈」。

這種對「靈」的思考,來自於人類對自身的認識和思考,人們認識到,人的能動性就是「人靈」,那麼,動物的能動性就是「動物靈」,自然物和植物的能動性就是「自然靈」和「植物靈」,從而形成「萬物有靈」的觀念。

有了「靈」的認識,遠古人類就會認識到其他自然物並不能保護人類自身,那麼人類自身的繁衍和壯大還得靠什麼呢?由於人在自然界力量還很弱小,總是受到動物和其他自然能的傷害而無能為力,遠古人類把希望沒有寄托在自己身上,而是寄托在自己生命之源——「祖靈」的身上。祖的觀念產生,遠古人類形成了祖崇拜。

在對自然和人類自身建立了進一步的認識後,遠古人類進一步形成了人類原始的迷信,原始迷信和原始崇拜逐漸演化成了鬼神觀念,隨著巫的出現,原始迷信和崇拜演化成了原始宗教,人類組織和人員進一步分化,神權和政權等人類權威形成,神為巫、政為君一直引導著早期人類的生活,在戰爭出現後,軍權興起,三權一起作用,將人類推進到國家時代。中國的不同,前期有姓族和氏族作為社會組織,進入國家時代後,黃帝將祭天權收歸天子獨有,開創了三權歸一的先河,經顓頊「絕天地之通」的改革後,三權集中於最高統治者一人,「君臨天下」的集權格局,在中國形成並一直影響至今,儘管曾經在顓頊時期經歷了共工氏族和九黎的反抗,在東漢末年經歷了張角的道教武裝鬥爭,在清末經歷了拜上帝教的太平天國起義,宗教在中國一直沒有形成勢力,中國人的信仰和崇拜限制在《四經五書》和黃帝為先祖中沒有出來。

所以,遠古華夏族群的信仰,起自「能」崇拜,在希望「能」保護人類自身之時自認自己是某「能」的後代,形成「徽」崇拜。由「能」認識進而認識到「靈」,形成「萬物有靈」的原始認識,由「靈」而認識到「祖」「鬼」「神」,從而認識到「萬物有神在控制」,「人有靈魂在輪迴」,後來進化成道神觀念。

道就是規律,有規律誰都能搞定,神呢?《繫辭傳》明確說:「陰陽不測謂之神」,也就是說,沒規律謂之神,形成了神道思想體系,神為巫有,道為君握,形成了原始迷信。

所以,道是人道,神是天神。

二、崇拜的承載物和崇拜的表達方式

(一)崇拜的承載物,有三種:

1、「屍」。由特殊的人演作祖先來接受群體的崇拜和祭祀。「屍」是對人的崇拜的一種表現形式,對動植物物或無生命物則不用「屍」。「屍」就是「夷」。

在《山海經》中,有不少的「屍」的記載,如肝榆之屍、貳負之屍、奢比屍、祖狀之屍、女丑之屍、黃姖之屍、夏耕之屍、相顧之屍。

「屍」之始為「孝悌」。對死人的祭祀用「屍」。如在集體生活時代,人沒有親疏之分,小孩可以為死亡的老人之屍。在以家庭為生活單位時期,祖父亡,由其孫子扮作「祖父之屍」。所以「屍」在早期的祭祀活動中是普遍存在的。

隨著祭祀文化的發展,由普遍的「屍」又演變出特殊的「屍」,用於對特殊人物的祭祀。如對祖先的祭祀,有祖先之屍;對英雄的祭祀,有英雄之屍;對神的祭祀,有神之屍。對首領的祭祀,有首領之屍。特殊人物一般對族群的生存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為了保持他的影響力或求得他的保護以確保族群的繁榮昌盛,人們用一定的程序選擇出「屍」來承襲他的名號,冰在日常生活中扮演他,來保證特殊人物的對人的影響呈持續狀態。這些特殊人物的「屍」,實際就成為了特殊人物「轉世靈」的載體。

2、偶。用泥、木、石、玉等為材料,塑製成崇拜物的立體形狀,接受人們的祭祀和崇拜。如紅山文化的玉鳥、玉蛇、玉龜、女神等。

3、像。把崇拜物的形象在平面上刻畫或描畫下來,接受人們的祭祀和崇拜。使用的材料有陶器、玉器、青銅器、岩石面、牆面、地面和旗幟或人體等。「人面魚紋圖」就是「夏」。

(二)崇拜的表達方式——祭祀

1、祭祀。為了表達對崇拜物的崇拜,古人經常舉辦各種形式的祭祀,祭祀包括祭祀儀式、祭祀樂舞、獻奉犧牲等。「祀」和「戎」,曾經是中國古代國家最重要的大事。

祭祀起源很早。彭頭山文化的高台建築就是祭祀用的祭台,在高廟文化中有大型的祭祀場所,在石家河文化中也有大型的祭祀長所。在考古中,古城都有專門的祭祀場所。

2、祭祀獻奉的犧牲。犧牲是奉獻給被崇拜對象享用的貢品。犧牲可以是食物,也可以是人(人體或人頭)。祭祀用的頭(牛頭、羊頭、豬頭、人頭)的原始稱謂就是「夏」。

3、在遠古時代,人祭是神聖而光榮的活動,代表的是人類文明的新進步,不是野蠻和殘酷。

(1)人祭起始階段用作犧牲的人來自本族群。在現在看來,用人作為祭祀的犧牲是殘忍的。但是在祭祀文化的起始階段,被用來作為犧牲的人,是無上光榮的,他的家人和家族會因此榮耀獲得族群的尊敬,所以,祭祀文化起始階段使用的人犧牲,是本族群內部的人。

(2)在祭祀文化的起始階段,用來作為犧牲的人,是通過神秘的程序挑選產生的與被祭祀對象有緣的人。這些被作為犧牲的人,帶去的是人群的希望,他們是為了群體的興旺和發達而英勇赴死的。

(3)人祭時使用的人,少數時期使用成年人,但多數時期使用兒童。被挑選出來的被認為是與被祭祀對象有緣的兒童被稱作「靈童」。遠古人在立柱建房、立牆造城、祭祀先祖和神靈的時候,都會虔誠地把自己族群最優秀的靈童作為犧牲,舉行祭祀是把靈童埋在房屋和城牆基礎下或祭台下,以示虔誠,求得祖先和神靈的護佑。這個時期,靈童是不能存活的。

在不少遺址都發現了瓮棺,內面裝的都是兒童,如西安的半坡遺址、姜寨遺址遺迹、湖北孝感的葉家廟遺址。有人以為瓮棺是專門收斂兒童的,我認為瓮棺裝殮的是犧牲。從瓮棺所處的位置看,如半坡遺址瓮棺處於屋基邊,葉家廟遺址瓮棺集中處於一個台下(我認為是祭台),我認為這些瓮棺裝殮的都是用於人祭的兒童。從民間的風俗來看,早夭的兒童都是亂葬,不會集中置於一地,跟不會置於房屋邊,民俗中,早夭的兒童是不吉利的,早夭的兒童,是不會集中葬於一地,更不會葬在人的居住區。在遠古時代,兒童的出生率很高,但成活率不高,一個人能成為成年人很難得,所以用成人做犧牲代價太高,遠古人的自然選擇當然是使用兒童來作為犧牲。

在湖北孝感的葉家廟遺址,在150平方米範圍內集中了69座古墓,69座古墓中有嬰幼兒瓮棺(2個陶器對接的小棺材)47座,成人墓22座,其中嬰幼兒瓮棺墓超過三分之二,這個比例在目前的考古史中並不多見。我認為,這些古墓應該是祭祀坑。這個現象反應的不是嬰兒成活率不高的問題,恰恰反應的是祭祀用的犧牲,成年人是少數,多數時間使用兒童作為祭祀的犧牲。

3、遠古人認識到人祭的殘酷性後,並沒有放棄人祭,而是掠奪他族的人來用於本族群的人祭。

隨著文明程度的提高,遠古人後來不再殺死靈童,而是把靈童供養起來使之成長,使靈童成為神靈或首領的轉世接班人,享有神權和君權。

這個時期用於人祭的人,是掠奪而來的他族的人,要麼是戰場上的俘虜,要麼是為了祭祀專門去捉來的外族人。人祭也不再用整體的人,而是專門用人頭。

4、人祭之俗一直在繼續延續,有的少數民族的人祭之風一直延續到了建國初期。人殉也是人祭風俗演化而來的。

三、遠古華夏各族群的崇拜的區別和聯繫

遠古華夏各族群的崇拜,跟各族群所處的地理環境和歷史發展經歷有必然的聯繫。在人類的發展史上,人類一直在解決人與自然物、人與動物、人與植物、人與人的關係問題,在解決這些關係問題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人的自然能崇拜、動物能崇拜、植物能崇拜、鬼祖神崇拜,形成了人類特有的文明。

當然,同樣一個族群,可以有多個不同崇拜,即可以對多個事物進行崇拜,不同的族群,也可以有相同的崇拜,因為有些事物,對不同的族群,有相同的意義。

「華」(火)崇拜,就是先古華夏人共同的崇拜,而且這一崇拜,起源於原始人群,並隨著原始人群向姓族人群的分化而轉播。但隨著人工火的應用,火的神秘性消失,華夏族群的火崇拜轉化為日崇拜,但生活於西北方和北方的族群,由於寒冷的關係,依然保留了火的崇拜。炎帝的「炎」,就是火崇拜,是「火上烤」的意思。炎帝族群的羊崇拜,來自其母族姜姓族是牧羊人的緣故。

根據《禮記·月令·疏》記載:「東方生養,元氣盛大,西方收斂,元氣便小,故東方之帝,謂之大皞,西方之帝,謂之少皞。」近代的呂思勉對太昊有個考證,說黃帝時期所謂的少昊和太昊,只是兩個官職名稱罷了,他引用的論據就是上面這一段話。此外,《越絕書·計倪內經》也說:「故少昊治西方,蚩尤佐之,使主金。」,將太昊少昊東西分置,是後代的行為,目的是適應「五行」歷史觀的需要,跟炎帝到南方主火一樣,南方的「火」的實際是指「大火星」,而不是指「火」,炎帝的火德跟南方沒有關係,火跟南方也沒有必然的聯繫。

「蛇」崇拜,是叢林狩獵族群的共同崇拜。但華夏的蛇崇拜,在農業種植也成為普遍的生產方式後,統一於龍崇拜,龍演變成了華夏農業的保護神,成為了農業族群的共同崇拜。但其他古氏族,特別是黃河以北的古氏族,還是保留蛇崇拜。黃帝族系,直到虞舜時期,還是蛇崇拜為主體。

根據古文獻記載和學者對紅山文化的研究,黃帝圖騰主要有5種:一是熊。《史記》說:「黃帝為有熊。」班固編著的《白虎通義》也說:「黃帝有天下,號曰有熊。」在朝陽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考古發掘中,不但出土了泥塑的熊下顎和熊掌殘體,還出土了雙熊頭三孔玉器。二是龍。《史記》說「軒轅,黃龍體」。聞一多先生認為,上古姬通女又通巳,而巳即是大蛇,這種大蛇又被人們稱作龍,被黃帝部落奉為圖騰。紅山文化蛇形龍玉器,從興隆窪、查海遺址的玉玦,到翁牛特旗三星他拉遺址的玉龍,已經形成了一個系列。三是龜。《國語》說「我姬氏出自天黿」。郭沫若先生認為黃帝的圖騰為天黿,即神龜。在牛河梁遺址多次出土了神龜玉器和玉龜殼。四是雲。紅山文化的勾雲形玉器,部分造型可能與雲有關。五是鳥。《國語》記載,黃帝之子十二姓中,有「人面鳥身者」,可能以鳥為圖騰。在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的墓葬中,確實出土了玉鳥。以上觀點,都可以與考古資料相證實,誰是誰非呢?如果用圖騰的觀點來解釋,黃帝族群的圖騰就是一筆糊塗帳,因為圖騰是唯一的,我們找不到黃帝唯一的圖騰。

但是,如果我們根據中國姓氏文化結合遠古崇拜的發展變化歷史(如開篇所述),我們就很容易理解了,以上都是黃帝所在的族群的崇拜。

黃帝的名字「軒轅」,郭沫若以為軒轅即天黿進行解釋,因為《國語.周語》中有「我姬氏出自天黽」的說法,這種解釋是不正確的,天黿和軒轅一樣,都是黃帝之世系之一。天黿是大龜,軒轅是車轅和車軒(華蓋),代表了黃帝的兩個不同的時代。

天黿黃帝出生的時代,正是氏族爭雄稱霸的血腥時代,前面我說過,以兇猛和力量型動物和無生命物為氏族的族徽,是氏族社會的主要標誌,這是對氏族時代人類的戰爭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在姓族時代,人們對食物之源十分感激,對威脅之源十分崇敬,所以他們的崇拜都是人類能夠獲得的動植物或者無生命物和不能控制的需要敬而遠之的動植物或者無生命物。氏族時代,人們崇拜的是力量型和兇猛型的動植物或者無生命物以適應獲得戰爭勝利的需要,天黿作為黃帝的稱號,是提高氏族戰力和威懾力的需要。

黃帝之黃,最初的文字造型是「佩玉之人」,在天黿黃帝時期也變成了「一隻烏龜的正面」形象。龜在上古,屬於四大靈物之一(另三大靈物為龍、鳳、麟)。黃帝族人以天黿而發達,他們對龜精心進行了研究,對龜的各方面都力求給予靈性的表達,所以豐富了「黃」的內涵,此時黃代表的是天黿的「德」,天黿黃帝因得「神龜之助」而君臨天下,才是正確的解釋。「土德」的認識害苦了中國人,誤導後人們一直把「黃」跟「土」聯繫在一起,黃帝也就跑到了黃土高原上去了。

軒轅黃帝出生時,黃帝族群的勢力已經有足夠強大,給氏族的發明創造了條件,軒轅正是黃帝的發明,而此時的黃帝,還有其他的諸多發明創造。

姬,是軒轅黃帝的母姓,從女,從臣,臣,也是一隻烏龜從側面看的寫法,所以軒轅也是繼承天黿的。我認為,「從女從臣」,不是「姬」的本來面目,「姬」的本來面目是從「女」從「巳」(蛇)。但是在軒轅黃帝繼承黃帝之位後,軒轅也繼承了天黿崇拜,所以軒轅黃帝對「姬」進行了改造,表明黃帝族群中蛇的主體崇拜地位已經讓位於天黿。

雲是黃帝名官制度,春官為青雲氏,夏官為縉雲氏,秋官為白雲氏,冬官為黑雲氏,中官為黃雲氏。說明黃帝時期也崇拜雲,以黃云為貴。

還尚有一說,黃帝出自有熊之國,這個熊呢,並不是四點水,而是三點水——能(讀音能),是龜鱉之類的水族動物,歷史也有「鯀化黃熊」的傳說。實際上,「能」在這裡指的是黃帝族群歷史上存在的黃能崇拜,黃熊、天黿、黃蛇、黃雲,都是黃能。當然,有熊也是黃帝的一個世系。

《述異記》:「有蚩尤神,俗云:人自牛蹄,四目六手。今冀州人提掘地得髑髏如銅鐵者,即蚩尤之骨也。今有蚩尤齒,長二寸,堅不可碎。秦漢間說蚩尤氏耳鬢如劍戟,頭有角,與軒轅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這段話中值得注意的是提到蚩尤「人自牛蹄」(自是面),說明蚩尤氏族跟神農氏族的淵源關係——蚩尤氏族源自神農氏族。

《述異記·卷上》又說:「太原村落間祭蚩尤神,不用牛頭」,也表明了蚩尤與神農氏族的不同,蚩尤已經拋棄了以牛作為主體崇拜的神農氏的習俗,而以「蚩」為主體崇拜,「蚩」跟後來的「禹」一樣,都是兇猛的蟲類,反映了古代的「蟲」崇拜。蚩尤「獸身人語,銅頭鐵額」,說明蚩尤氏族人中有以猛獸為圖騰,常把自己打扮成野獸的模樣,並有戴面具的習慣。「食沙石子」,這是鳥的本性,人是不可能做到的,說明蚩尤氏族也融合了東方鳥圖騰族群。蚩尤族群,有蟲崇拜,有獸崇拜,有鳥崇拜,是一個明顯的複合氏族聯邦或氏族國家(聯邦)。

神農氏的主要崇拜就是牛,神農氏是伏羲文化的繼承者。神農氏時期,華夏文化進入到新的發展階段。

總體歸納,華夏遠古的崇拜,可分為三個系統:一是H系統,即華系統,含華、黃、皇、昊、火,華是本源。二是N系統,即尼系統,尼是本源。含尼(泥)、夷、鳥、牛等,三是S系統,即夏(SA)系統,夏是本源。含夏、神、薩等。H是太陽(火),普照萬物;N是大地和天空,萬物賴以化生和生活的場所;S是諸神和萬靈,護佑生命。

在當今陝西一帶的方言中,夏讀作SA,是「頭」的意思,在古漢語中萬物都有頭,如山頭、石頭、木頭、水頭、日頭、雲頭、風頭等,頭不僅僅是之人頭。萬物有頭即是萬物有靈,所以「頭」是「靈」,遠古漢語中,沒有「頭」的語音,「頭」被稱作「夏」(音SA)。

作者簡介:黃飲冰,本名黃祥文,湖北省孝感市肖港鎮人,以研究華夏文明起源史為己任,從1989年開始研究華夏起源史,是華夏文明起源史的獨立研究者和中國中心論的倡導者。首倡人類起源於中國說和中國是世界人種和文明的起源中心和傳播中心,即中國中心論,並把中國中心論系統化和理論化。研究成果彙集成《皇皇者華——華夏文明流源史談》一書(未出版)。黃飲冰在網易、鳳凰、新浪均開有博客,在大同思想網和博客中國開有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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