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甲乙》木在春夏秋冬的五行特徵及取用
論春木之用神
初春之木,在漸漸生髮之時。其性未堅,加以寒氣未除,宜以火來暖之。木本賴土培植,但土不宜過多,若土多則木反受制。然則五行中,木本克土,而土重亦能害木。何也,蓋四時木之性質不同。初春之木,正在萌芽時代,其根亦在發展之際,土多則壓之太重,不免根盤受損,豈有發展之能哉。如比劫重重,亦宜金來削伐,但不可過多。蓋木性甚嫩也。若無火而增水,則寒氣更增,豈能萌芽哉。二月之木,柱中水火須要並見,不宜偏多。因水助劫財之物,只許一點。行運不宜再見。如柱中火不多,遇火運不妨。若柱中火已重,則行火運,似乎太燥。亦不取。二月木性最難推察,因天道似寒非寒,似熱非熱之際,關於土則不論寒熱,看木性而定多寡。其木漸大,其根漸展,而漸堅。土亦逐漸而加厚。金要看木之多寡而增減,少見為妙。惟水火兩物,冷暖須配調勻。是以論春木,最宜仔細,不可以木旺專以泄氣克製為貴。乃呆論也。蓋木之性質,與他物有不同之處也。春末木雖旺相,然陽氣已重,木防燥渴。宜以水來滋,亦忌太多。多則助劫財而不取。無水而增火,渴燥過甚,枝葉防枯,其能華麗乎。總之二三月之木最喜財星也。 傷 印 財丁亥 壬寅 甲辰 戊辰
偏印 建祿 偏財 偏財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甲木生正月,初交立春,寒氣未退,壬亥兩水不能生木,反使陰氣重。嫩木尚在萌芽之時,柱中土多則根盤。不能舒暢欲為也。八字惟喜丁火傷官透出,甲木得暖氣而能欣欣向榮。初行金水運,陰氣更濃,何能言佳。土運壓木,亦非所喜,惟取丙丁運,可為美矣。 食 印 食 丁未 癸卯 乙卯 丁亥 偏財 建祿 專祿 正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乙木生二月,身臨祿旺之鄉,地支亥卯未全,會成東方一氣。古書所謂仁壽格也。若以成格論,嫌白帝而喜坎地。白帝者金也。坎者水也。總之忌金喜水,然則依其經過則相反。此造念二歲,交進庚金運,頗順利。庚午年任統捐局長,行子運,達坎地而失職近年仍在敗運之中。若依用神推察,身強喜財來生官,初交驚蟄,陽氣未重,年上丁火被癸水制去,全由時上丁火助用神而生官,所以庚運利,要再露頭角,非達財運不可。
劫 財 煞 乙未 己卯 甲子 庚午 正財 建刃 正印 傷官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甲木生二月,月臨建刃,氣近春分,木性旺於極端。柱中劫財羊刃疊見,更助其榮。天道寒暖調勻,柱中不欲見水,而助劫財為忌。火乃助財之神,不能省,且寒氣尚未盡,略加點,亦可作木火通明論。今八字中又得己未兩土為依靠之神,蓋最喜者財也。書雲建刃若行財官運。為人必白手成大業,良不謬也。 印 比 壬寅 甲辰 甲子 己巳 專祿 偏財 正印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甲木生三月,清明之後,木星正茂,比肩專祿過多。有劫財之患,無資助之功。陽氣已生,火不宜多。木性防燥干之患。壬子兩水,潤木有餘,多則助劫財為忌。五行惟取己辰兩土財神,以資扶旺木。不見官煞,財須防劫,是以達金土財官之地,定能嶄然崢嶸也。 論夏木之用神依天理推察,夏木性質尚堅,不可以休囚論。惟氣候炎熱,不免枝枯根槁。防枝葉之焦朽。宜以水來潤澤,始無乾枯之患。時當生旺,自然滋之有力,土乃培植之物,萬不能省。若八字無水,使焦燥之土,豈能培植萬物也。木雖尚在華麗時代,猶能成林,總無結果。蓋夏木雖盛,不過虛榮。能開花不能結實耳。此時木不畏傷食泄氣,惟忌火炎土焦。木作灰飛之禍。所以要水土調和,滋生日主,而制烈火為宜。孟仲之月,金星力乏,鑿木無功,若於季夏,金漸有形,而施剢伐,所以夏木總以水土為主。 劫 官 食 乙亥 辛巳 甲申 丙寅 偏印 食神 七煞 專祿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甲木生四月,尚在茂盛之時代,比劫重逢,以助虛榮。惟丙巳兩食神疊見,火星過重,甲木須防枯槁,得亥水滋潤,又兼辛金透,為水之源頭,而助其長滋之力。惟不見土,未免根松,所以宜達財運,補其不足之處,始可美觀。至於四生之局,不過名目而已,總之五行安置得法,最為重要也。
印 比 傷 壬辰 乙巳 乙巳 丙子 正財 傷官 傷官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乙木生四月,傷官司令,然丙巳三火,重重來焚乙木,則危險萬狀。全由壬子兩水,制火有功,此之謂傷官佩印者也。再以辰土而培植之,夏土性亦燥,賴水以調和,否則木難疏燥土。所以水土兩物者,皆八字中之重要用神。四柱既明用物,且喜行運皆水運金土鄉,普通之人,一生衣食則有餘矣。此種命運,若自操業則富,近政必貴也。 官 印 食 庚辰 壬午 乙亥 丁丑 正財 食神 正印 偏財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乙木生五月,火勢正旺,花木雖在繁盛之時,然則丁午兩火併見,未免枝葉枯焦,而失其華秀。所喜者,辰丑兩土栽培乙木,再得壬亥兩水正印,殺火勢和土而滋木,兼之庚金官星,為水之源,此之謂官印相生。乃為純和之象。四柱皆財官印食,其性又屬忠厚。一派正氣,乃君子之命也。一生安分守命,無任何利害可言。 比 印 印 乙亥 癸未 乙亥 癸未 正印 偏財 正印 偏財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乙木生六月,小暑之後,陽氣正重,四柱不見火而無枯焦之患。五行得水土調和,以滋乙木,必成華麗之象。從中水土兩較,則水重而土輕,所以用神以土為主。且能生其官煞,尤喜行運亦以金土為多,雖在夏月,金多亦忌。然則此造八字中適少金,所以達金鄉亦無害,惟火則不取矣。比 官 傷甲戌 辛未 甲申 丁卯
偏財 正財 七煞 羊刃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甲木生六月,雖稱收令之時,其枝葉尚在茂盛之際,然而夏木成林,總少結實。丁火透出,雖能制煞,而增熱度,木防枯朽。未戌兩土,應作培木之要物,惜四柱不見水來調濟,以至火炎土燥,難作萬物之娘。雖壽越花甲,難享現成之福也。論秋木之用神
秋木雖為凋零時代,然於處暑之前,水尚未生,火有餘炎,煞星雖當令,不宜火制,蓋火雖制煞有功,而木亦防燥干。宜以水來化煞,再用土來櫚木,至於水土兩物,本犯衝剋,今以此兩物並用者,因初秋之木,非此兩物不能生也。然則不忌衝剋者,乃從天理而推察也。處暑後近白露,天道轉涼,稍可用火,但不宜多。總之重於水土兩物耳。仲秋之木,值肅殺氣候,枝葉根干,將欲枯朽,此正凋零時代至矣。古書用以金剢,此論不然。既是凋零之木,豈堪銳金削伐。雖有煞星重不忌煞之說,然而五行之性質,各有喜忌不同。八月之木,剢之無益。且不用他來生水,所以忌見官煞。原書曾言,煞星重而行煞運,早赴幽冥之客。如五言獨步云:甲乙生居酉,莫逢己酉丑。富貴坎離宮,貧窮申酉守。明明忌金而再犯。水火者,制化之道也。然中秋之時,天道轉寒涼,至水雖能化金而生身,一方增涼,陰氣重重,木亦不能興旺。凋零木要以增秀,宜以火來暖之。猶在花房之中,水汀開放,雖在寒冷之時,花草樹林仍能欣欣向榮也。況火又能制金而生財,有顧及三方之效用,是以為最喜之物。至於水,八字中略見一點,運上不宜再見。並不作用神。無論木性凋零至如何程度,土總不可缺,無盜氣之害,有栽培之功。亦不作財生煞論。古書曾言,八月官煞旺,甲逢秋氣深。財神兼有助,免得自然享。庶幾可以明暸真相矣。普通之論不察五行性質變化,專以太過不及為依歸,所以有毫釐千里之謬也。深秋霜降之時,木形更枯,枝葉凋零,而且陰氣加重,見水則憂。因近冬氣候,見水則愈寒,此時草木氣脈漸入於根,以火暖土培。若土多見比劫亦不忌,惟金水兩物,徒增其寒,不宜見也。 印 官 傷癸未 庚申 乙酉 丙亥
偏財 正官 七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乙木生七月,初交立秋,暑氣尚重。柱中官煞重疊,剋制乙木太過,丙火傷官雖能制金,然則炎氣未退,丙火之勢尚在。乙木亦防枯溫渴。要以水來善化金神,又用土來培植,所以初秋之木,尤以水土調和為貴。柱中已見兩水,土尚不足,宜行土運補之,始為合理。達比劫成虛榮。 印 財 食 壬子 戊申 乙丑 丁丑 偏印 正官 偏財 偏財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乙木生初秋,處暑未交,火氣仍濃。丁火食神獨見,尚是無妨。因食神亦貴重品,不宜傷也。亦不宜再見。申金正氣官星獨見,為護身之本。不宜多得而損木。土見三位,似乎財旺身弱,不知秋木生於凋零,宜以土為培養,亦未必為害。水星有二,調濟氣候,生扶乙木,當取為用。至於土,行運逢之,雖無妨害,然則柱中土多於水,總以用水為主。運行庚金,正在學堂攻書,且以壬水透出而引化,有滋印之功,所以尚稱良好。戌運刑丑,椿庭見背,可為墓庫忌刑不忌沖之明證。水運與土既濟,當能較順也。
財 官 食 戊子 辛酉 甲辰 丙寅 正印 正官 偏財 專祿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甲木生八月,正凋零之時也。酉金正氣官星,本乃護身之物,只許一重,不宜再見,無取用之理,亦不宜傷他。無如幹上再透辛金,重見官星,當以七煞論。戊辰兩土,虛生金神,實有培木之益,古書八月木要水火坎離宮為貴,依經驗所得,逢水則害多而益少,遇火則主榮華。秋生甲乙透丙丁,莫作傷看,乃為正法。 官 財 劫 辛巳 戊戌 甲辰 乙亥 食神 偏財 偏財 偏印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甲木生於深秋,節近立冬,肅殺未盡,陰氣又來,凋零之木,雖未盡落,焦黃不免。徒有官印,益增其寒,剢之無用,養亦不活。陰氣加重,有損於木,喜得巳火暖之,存其生氣,亥水欲來沖巳,全仗辰戌兩土阻隔,巳火不至有損。乙木本為劫財,幸柱中財星有三,逢比劫而無害,反有助身之功,總之以火為主。印 官 傷 壬子 庚戌 乙亥 丙子 偏印 正財 正印 偏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乙木生九月,霜降之後,木性已衰。天道亦寒。水雖多無產木之功,而增陰寒之氣,非所宜也。庚雖合乙,實情而論,金總歸金,木仍是木,惟陰陽有情,少克制之害耳。八字得戌土而制水以植木,亦有功於日主,加以丙火透出,助土暖木有兩用之妙。以為凋零之木宜水生,乃謬說也。依天理推察,近冬之木,水愈多則愈寒,木將更損其根矣。其性雖衰,土總不忌,蓋土無盜氣之害,有培植之功者也。再用丙火暖之,則更佳矣。 論冬木之用神冬令之木,應正枯朽之際,枝葉盡落,氣脈收藏於根,無發展之力矣。惟保留其原有之精華,待春發動也。欲保留其根而不損傷,第一不宜水。蓋寒冬之時,水凝結為冰,非但無助於木,反足以損之也。要以土來壓之,自然根本堅固。按冬木,全靠土來護根,不作財旺身旺看。木性在根,金剢無用。若水多,見煞不為忌,惟不作用神論也。比劫雖多,豈能並秀,但取土來培植。再加火來暖之,使木之根源得其溫和之氣,則寒性既除,庶無冰凍之患矣。故而火土為最得用之神。 印 官 食 壬午 辛亥 甲戌 丙寅 傷官 偏印 偏財 專祿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子 辛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甲木生於亥月,名雖長生,實則毫無精神。壬亥兩水,不能保護甲木,反助陰氣,而甲木愈無精采。辛金官星獨見,雖無害於木,然亦無用之物。尤喜戌土培養,加以丙火暖之有功,冬令之木,本以火土兩物並用,加以地支寅午戌會火局,熱氣充足,不畏寒冷,故用神以土為主,行運再達火鄉,雖無害亦無益矣。 官 煞 比 辛丑 庚子 甲子 甲戌 正財 正印 正印 偏財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亥 甲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甲木生十一月,於寒冬之時,雖沐浴之地,實則仍在枯朽之鄉。庚辛兩金相連,皆作煞論。加以水多,兩物皆無剢伐及滋養之功,全仗丑戌兩土,制水培木為有用,惟四柱不見明火。寒氣未除,猶防冰凍,雖有戌中丁火,力量有限,無能為也,宜達火土之方,始可稍得安全。 官 財 食 庚寅 戊子 乙丑 丁亥 劫財 偏印 偏財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乙木生十一月,枝葉盡落,精氣聚集於根,能得保護根源而不損傷。逢春仍能復其舊觀,不意地支亥子丑,會成北方一氣,天道嚴寒之際,一片汪洋,未免冰凍而損之。貴有戊土透出,塞水道而培乙木。雖有寅木劫財,然而地支之木,難劫天干之土。且有庚金正官以護財也。至於金神雖護財,一方亦須防生水之忌,是以運上不宜再見官煞,五行獨取丁火食神貼身生財暖木為最愛之物,使根源得溫和之氣,而免冰凍之患,逢春自能萌芽矣。 印 比 劫 癸巳 乙丑 乙亥 甲申 傷官 偏財 正印 正官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乙木生十二月,天道正寒,枝葉仍在枯槁之時,氣脈尚在根源。癸亥兩水,無生木之功,有增寒之患。申金官星無削伐之力,比劫雖多,有劫財之患,無資助之方。所以冬木雖衰,比印兩物皆忌多見。五行全仗丑土培木之根,再以巳火助財星而暖寒木。亥水欲來沖巳,妙有丑土隔離,本當火來生土,結果土去救火,乃連環用法,所以火土兩物並取為用。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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