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規範赴港產子:外地產婦須獲官方證明書_
香港規範赴港產子:外地產婦須獲官方證明書
2011-04-30 03:43:07 來源: 新快報(廣州) 有948人參與 手機看新聞轉發到微博(0)
核心提示:香港特區政府推出7項監管措施加強監非本地孕婦湧入香港產子,要求管港府設立的工作小組每年首季制訂下年的非本地孕婦分娩配額,外地產婦赴港生子須獲官方證明書。當局的7招集中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下重葯」,但「內地孕婦」的定義至今仍受爭議。
外地產婦赴港生子須獲官方證明書
非本地孕婦涌港產子迫爆香港公私營醫院的產科病房,更有醫生與赴港產子中介公司為求圖利,濫發「預約證明書」,甚至為未足月孕婦剖腹。為杜絕違規行為,以及保障本地孕婦獲最佳服務,香港特區政府迅速推出7項「辣招」加強監管,要求非本地孕婦的產前檢查,必須證實孕婦及胎兒健康才獲發證明書來港分娩,並由衛生署統一派發證明書,防止中介公司偽造及篡改證明書。
港府規範赴港產子七辣招
1、非本地孕婦要先適當檢查後才能到港分娩。
2、檢討現時由各私家醫院發出的證明書的安排,考慮改由衛生署統一發出,以便記錄數量,和杜絕透過中介人取得證明書。
3、邀請婦產科專家制訂指引,讓公營和私營醫院有統一檢查方式。
4、要求公私營醫院評估其產科和初生嬰兒深切治療服務的設施和人手情況,以制訂相關的服務量;也會因應醫院提供的臨床審核結果,決定未來是否需要調較相關措施。
5、致力打擊非法的中介人活動,包括醫生收受非法利益,濫收病人等。
6、基於以上共識,要成立工作小組,下月底前制訂配套方案。
7、工作小組每年第一季度決定下一年的非本地孕婦接收數字。
將統一發放分娩證明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岳前日與公私營醫院代表開會,達成初步共識。三方同意在優先照顧本地孕婦和嬰兒,並維持本地醫院分娩服務的質素,及可持續發展原則下,推出7項措施監管非本地孕婦來港產子。他強調,措施旨為保障在香港生育的孕婦及嬰兒安全,並非要求外地孕婦必須接受本地的產前檢查,由專科醫生確定孕婦及胎兒健康,才獲發分娩服務證明書到港分娩。為避免醫生濫發以及中介人透過醫生取得證明書,香港會考慮由衛生署統一派發證明書,以便記錄分娩數量。證明書將於下月進行設計,預計明年首季推出。
孕婦未足月將嚴控剖腹產
周一岳表示,發現有非本地孕婦未曾來港進行產檢,已透過中介人取得醫院預約證明書;亦有醫生改動預產期,甚至有醫生提早為未足月的孕婦剖腹生產,他以「流行」來形容有關情況,「在剖腹產子時發覺嬰兒根本不足月,我們認為在專業上是不能接受的」。
私家醫院複核時,也發現有孕婦的實際就診日子與預約期不相同。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表示,在半年至9個月前發現有醫生不止一次為內地孕婦提早剖腹產子,情況不尋常。他說,現時私家醫院有指引,規定孕婦必須有合理原因,才能夠提早剖腹產子,例如孕婦出現產前流血、胎兒生長率不正常、瘦弱、血壓高、糖尿病或有蛋白尿等,窒礙胎兒發育,或胎盤位置不正常、雙胞胎,可早於38周,甚至37周剖腹生產。
劉國霖稱,已經有私家醫院禁止違規的醫生「掛單」,無法於該院執業,「是懲戒性決定」。不過因為私隱理由,醫院不公布有關醫生名單。他強調,中介公司是直接聯繫婦產科醫生,私家醫院與中介公司絕無任何關係。
焦點透視
或將出現更多「臨盆闖關」
香港公私營醫院的產科服務面臨「崩潰」邊緣,港府「出招」加強監管內地孕婦來港產子,限制醫生濫收症及接收高危孕婦,以免加重香港醫療體系的壓力。不過,有醫護組織指出,「明路」越收緊,衍生的「暗路」越多,內地孕婦無法循合法途徑來港,唯有臨盆前腹大便便「闖關」或「闖急症室」,只要進入港境,當局基於人道理由,必定會為她們提供分娩服務,屆時問題更嚴峻,建議當局由源頭做起,與內地出入境部門協商,研究可行辦法。
港人內地妻反對一刀切
當局的7招集中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下重葯」,但「內地孕婦」的定義至今仍受爭議,港府只著眼孕婦的身份,不論內地孕婦的配偶是否港人,也「一刀切」定為「內地孕婦」,並徵收額外分娩費,未有照顧港人內地妻子的需要。「中港家庭權益會」指出,內地孕婦的香港配偶也有納稅,不論其妻子是否港人,也有權接受香港醫療服務,批評當局漠視跨境家庭的權益。
高低危難辨 控數目更實際
另外,措施擬防止「高危」孕婦來港產子,但香港產科服務關注組召集人梁德楊指出,「高危」是一個複雜及困難的概念,即使各項生理指標正常,孕婦也有機會出現難產等危險情況,每名孕婦情況各異,醫生未必能有效分辨高危或低危,而且也未必有效減低孕婦來港分娩的意欲。他認為,港府控制每年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數目,會較實際。
此外,港府將統一公私營醫院的產科檢查標準,香港婦產科學院主席顏婉嫦表示,當前超聲波、產前檢查等已有一套指引,但業界就如何界定「高危」孕婦仍未有統一標準。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表示,港府推出多項措施是「好開始」,但不評論限額及統一派籌對醫院帶來的影響。
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流程
港府設立的工作小組每年首季制訂下年的非本地孕婦分娩配額。
衛生署統籌非本地孕婦預約證明書數量。
非本地孕婦來港進行產檢。
醫生根據統一產檢標準為孕婦檢查。
如醫生證明孕婦的胎兒健康正常,孕婦可取得衛生署發放的預約證明書來港分娩。
如醫生證明孕婦的胎兒不健康,孕婦不能來港分娩。
(圖文據香港《文匯報》)
(本文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責任編輯:N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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