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香港選出首位「女特首」!她是怎樣的一個存在?
導讀
剛剛,在第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以高票獲勝,獲中央任命後,將成為香港首位女特首,也將是香港由殖民地時代到回歸祖國後的首位女行政長官。另兩名候選人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退休法官胡國興。
第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候選人。左起:曾俊華、林鄭月娥、胡國興
林鄭月娥的從政之路
林鄭月娥履歷簡介
林鄭月娥是一位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家裡兄弟姐妹五個,她排行第四。父親是上海移民,早年行船,後來做點小生意;母親生於香港,沒有受過教育,是個任勞任怨的人。
從小學一直到中學,鄭月娥一直和家人擠在狹小的板間房內,她只能把床當書桌做功課。她學習很刻苦成績很優異,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13年的學校教育,讓她驗證了知識就是力量,努力奮鬥,不斷向前。後成功進入香港大學深造,並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誰也沒想到在基層家庭中成長起來的一位女子,往後竟位至香港政務司司長,將會成為有史以來的第一位女香港特首。
林鄭月娥與家人
鄭月娥七歲那年,母親為她覓到一所好學校,時光倒流,上世紀六十年代,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婦女,卻知道學校教育的重要,而且在一個重男輕女的社會,母親的思維很超前:「要給女兒一個受教育的機會」。學校與家庭教育的有機結合,「三歲定了她的六十」。
求學時期的鄭月娥
1979年,鄭月娥隨香港大學學生會到北京與清華大學交流,見到喜愛已久的作家冰心,以及著名力學家錢偉長教授,他們都是放棄了在外國優越的生活條件,願意回國為文教及科研作出貢獻的一流學者,鄭月娥心生敬佩。
1979年,鄭月娥在天安門前拍照留影
隨後,林鄭月娥開始了自己的從政之路。
1980年,鄭月娥加入港英政府成為政務主任,之後在多個部門工作,至1996年出任副庫務司,負責在每年的簡報會,向傳媒解釋財政預算案。
1997年香港回歸後,林鄭月娥續任庫務局副局長。其後在2000年出任社會福利署署長,2003年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
2004年,調任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
2006年3月,林鄭月娥調回香港出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9月晉陞為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
2007年7月,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成立的發展局局長,任內處理了多宗爭議事件。
2012年6月,林鄭月娥被得國務院任命為香港政務司司長。
林鄭月娥早期工作照
2014年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進行政改諮詢,並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合稱「政改三人組」。
「政改三人組」公開亮相
2016年面對香港社會出現一小撮人的「港獨」思潮,林鄭月娥站出來公開譴責。
林鄭月娥接受採訪時表示反對「港獨」
同樣在201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了表彰林鄭月娥一直以來對香港社會作出的貢獻,特別頒發了香港嘉獎制度下的最高榮譽——大紫荊勳章。
時任香港特首梁振英為林鄭月娥頒發「大紫荊勳章」
2017年1月12日林鄭月娥辭去了香港政務司司長的職務,為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做準備。1月16日辭呈獲得國務院批准,同日宣布參選香港特首。
2017年3月26日,林鄭月娥在第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獲勝。
選舉制度:特首如何產生?
2007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實行普選產生。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5條,普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當中不少是工商界人士、全國政協、以至專業人士。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基本法》精神,決議以提名委員會作為提名機構,參選人需得到過半數提名委員支持方正式成為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候選人數目為2-3名。香港「泛民主派」由於覺得此制度下自己推薦的人選難以被提名,於是動員支持者上街遊行反對,觸發了為時79日的「佔中」。
「佔中」抗議活動一度導致香港金融中心的大片地區陷入交通擁堵,給香港市民生活造成諸多不便
香港各界群眾也舉行了聲勢浩大的「保普選、反佔中」大遊行。約有十多萬人走上街頭,表達反對違法暴力、反對佔領中環的主流民意。
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修改決議案由於「泛民主派」議員阻撓,在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會中未能達到三分之二多數贊成票,而被否決。因此選舉仍以選舉委員會1,200名選舉委員(實有1,194位選舉委員)產生行政長官。
提名期由2017年2月14日開始,至3月1日結束。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簽署。
參選歷程
候選人需要爭取至少150位選舉委員會委員(簡稱選委)提名才能入閘參選。此後選委以不記名方式從入閘候選人中選出特首:首輪投票中,獲得601票以上的候選人經中央任命後當選;如果沒人超過601票,則得票最多的兩人進入下輪選舉,由兩人中獲得超過601票的候選人經中央任命後當選香港新一屆特首。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基本法》,選委會選出的候選人必須經中央任命後方正式當選為特首。
三位候選人的提名分布
林鄭月娥政策傾向
林鄭月娥在決定參選前考慮了三個因素:一,是否有利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繼續成功落實;二,是否對於接著行政長官的施政理念,即「行之有道、穩中求變」是否能夠延續;三,是否得到家人的支持和諒解。可謂「但願蒼生具保暖,不辭勞苦出上林」。這個決定,受到社會廣泛認同和稱讚。
在香港社會複雜的政治情勢下,特區政府堅持依法施政,在推動政改諮詢,妥善處理「佔中」事件,以及在反「港獨」方面堅定立場,堅持原則,有效地維護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林鄭月娥作為當時的政務司司長,其辛勤的付出,有目共睹,也足見其勇於承擔的一面。
她指出,好的政策就值得及應該延續,例如現屆政府提出的房屋、扶貧、環境等政策,她亦聽不到有聲音認為這些政策不應該延續,但明白好政策需要配合良好管治,期望未來能夠將政策透明度提高,並與市民有更好溝通。在針對少數裔族的教育政策上,她承諾自己一旦當選特首,會特別關注非華語生的中文學習,讓不同族裔學童能夠有效地學好中英文。
林鄭月娥與香港少數族裔對話
被問到若當選行政長官,任內會否就23條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她回應指,就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任何法律都應審時度勢,未來會按要求及社會利益進行立法工作。
來源:綜合網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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