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父母類移民重開放 新政被指「嫌貧愛富」

紐西蘭父母類移民重開放 新政被指「嫌貧愛富」

  關閉了近兩個半月的紐西蘭父母類別的移民申請近日終於重啟,不過政策發生了比較明顯的變化。新政下,申請人需要首先遞交移民意向申請(EOI),獲得邀請後才能遞交移民申請。不僅如此,申請還被分為優先和普通兩類。專家表示,新政凸顯了紐西蘭政府「嫌貧愛富」的取向,經濟條件好的申請人將更容易移民。

  先遞交意向書,獲邀請函後再遞交申請

  據悉,為了推出新的父母類移民條例,紐西蘭移民局曾於5月16日關閉了該項目。經過兩個多月的籌備,紐西蘭移民局終於在7月31日重新打開大門,受理此項目的申請。不過相關要求和申請流程都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此次新政最直接的變化是對申請流程有了新要求。新政下,申請人在申請父母團聚移民前,必須先要提交一份意向書(EOI)。在移民局作出初步評估後,會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出邀請函。而收到邀請函的申請人,必須在4個月內遞交正式申請。

  這一變化給移民局預留了更多審核和評估的時間,可以在EOI階段對申請的真實性作出調查,待審核全面材料後,將再對申請作最後決定。

  父母移民被分為兩類收入水平成關鍵

  不僅如此,父母移民的分類也發生變化,移民局會根據EOI將父母移民分為一類(優先類)和二類(普通類)。

  優先類申請者符合以下任何一個條件:主申請人保證終生最低收入為每年最低27203新幣,如果和配偶一起申請則為每年39890新幣;或者至少帶有不少於50萬新幣的置業資金到紐西蘭(必須是合法收入合法轉賬,必須在移民批準時起1年內轉入紐西蘭);或者成年子女擔保人每年收入不低於新幣65000元,如果加上擔保人配偶的收入每年應不低於90000新幣。

    普通類申請者需要符合條件則為:申請人必須有一個成年子女做擔保人,該擔保人年收入至少為33675新幣,並且如果申請人還有其他成年子女,這些成年子女必須合法永久地生活在其他國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新政中,「家庭重心」要求不適用於父母類團聚移民,並且無論是一類還是二類,凡申請人(父母)有未成年的子女,則完全沒有申請的資格。此外,在政策關閉前已經遞交的父母團聚移民申請,將不受暫時關閉的影響,按照請求當天的審理要求繼續接受審理。

  父母類團聚移民申請仍需等候

  儘管紐西蘭當局對移民居留方向傾向於有限考慮技術和商業移民,以及配偶類團聚移民,受限的家庭流(包括父母團聚移民)分配限額已經由14850個名額增加到16500個名額。但父母類團聚移民名額的要求目前已經超過了可用的名額(父母退休移民類別除外),目前至少需要等候24個月。

  需要指出的是,父母退休後申請移民與父母團聚移民是不同的。在父母退休後申請移民政策下,申請人仍舊可以連續申請移民,紐西蘭移民服務局將像以前一樣連續審理這類申請,移民局也將優先處理父母退休後申請移民的要求,把它們交給惠靈頓的商業移民分行審理。

  紐西蘭移民政策「愛富」趨向明顯

  對比新政的變化,新的父母類移民政策表明了對有錢人的歡迎態度,將經濟條件更好的申請人及擔保人劃分為優先審理類別。而經濟狀況差的申請人以及擔保人,需要更久的等待期,有的甚至完全失去與紐西蘭子女團聚的機會。

  也有專家表示,繼加拿大移民局去年停止接收父母移民的申請,紐西蘭移民局的這一舉措再次表明了各國對父母團聚移民這一類別的審慎態度。在各國的優先審理列表裡,普通類別的父母移民往往排在最後一位。因此專家建議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及早辦理,以免錯失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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