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辦法
05-29
?1、首先要成功入境美國,合法的方式就是各種簽證了,最簡單的旅遊簽,或者找個學校掛靠辦學生簽也不難。 2、落地之後向當地移民局提出庇護申請即可,注意(1)不管簽證類型或者有效期是多久,只要開始申請就可以無限期延長了,這個不是問題(2)沒有特殊情況的話要在落地一年內開始申請 3.一段時間之後移民局會叫你去打指紋,然後安排面談。面談大概持續3小時(有翻譯),如果面談通過,就可以直接獲得綠卡。 4.面談不通過的話你的案子就會轉入移民法庭,美國和中國打官司的流程類似,也是有初審、上訴、終審這些流程,每個階段大概要出3次庭,每次出庭的間隔大概接近一年,綠卡在庭審的任何一個階段都可能獲批,也有可能運氣不好,審到最後也沒通過,那麼你就會被遞解出境。 5.一旦被遞解出境,你就會處於一個inadmissible的狀態,也就是不可以通過任何方法取得綠卡或者延續合法身份了。 美國政治庇護移民申請條件: 1、申請人過去曾受過迫害,或確實害怕會受到迫害,也就是所謂的WELL-FOUNDED FEAR. 2、申請人所受到的迫害,是基於種族、宗教、國籍、政見或隸屬某個社會團體。
美國政治庇護移民申請政策:
還應指出的是,要證實恐懼會受到迫害,必須在主客觀兩個方面都提出證據。從主觀方面來講,申請人要證明自己的心態確實害怕會受到迫害;從客觀方面來講,申請人須顯示生活中的確會受到迫害。兩者缺一不可。如果某個國家的政府迫害橫行,但申請人並不害怕會受到迫害,或者雖然申請人極其害怕會受到迫害,但所在國家並不會對其施以任何迫害,申請人的申請都不會得到批准。 最後,迫害必須基於上述的五種原因,即種族、宗教、國籍、某社會團體的成員或政治見解。 哪些情況下不能申請美國政治庇護: 1、在第三國長期停留。如果申請人在進入美國之前曾長期停留在某一國家,則無法申請美國政治庇護。 2、對他人進行過迫害。迫害過別人的申請人無法申請政治庇護或暫緩遞解出境,即使並非出自個人的意願或被迫對他人進行迫害也會造成申請失敗。 3、來美超過一年的時間。來美超過一年才提出申請,一般也會被移民局否決。如果來美超過一年才提出申請,應說明為什麼沒有及時提出申請。 由於審理嚴格,批准的概率也有所降低。目前在洛山磯政治庇護辦公室,所批准的比例大概不到40%。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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