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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九卿制(3)

在漢武帝之前,三公九卿制實際已有近代君主立憲的影子。丞相為主要的治國大臣,丞相府中有個百官朝會殿,皇帝有時也親臨朝會殿與丞相商議國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後領銜上奏。而日本由首相對天皇負責,天皇聽政則在一千多年後的「明治維新」時期才有此景象。但與此君主立憲制中不同的是,西漢的大司馬依然對皇帝負責,軍隊依然為皇帝私人所有,而非國家。  

   孝武皇帝之前,丞相的位高權重,連皇帝也不能不敬三分。凡丞相進見,皇帝得離坐;丞相病重,皇帝得親臨問疾,並遣使送葯;丞相死後,移歸私第,皇帝車駕往吊,並賜棺,賜葬地,賜冥器等。西漢,皇帝與丞相的衝突在武帝時達到高峰,本來漢武帝對田蚡言聽計從,但田蚡得寸進尺。

《資治通鑒》記載:田蚡每次上朝奏事,奏著談上大半天,他推薦人作官,有的位居二千石,把皇上的權利都奪了去(任命官吏是皇帝的權利),皇帝就對他說:「你任命完了沒有?我也打算任命官吏。」 田蚡曾請求把考工官署的土地撥給她以擴建私宅,武帝發怒:「你為什麼不幹脆要武庫」從此之後田蚡才稍稍收斂。  

    由於丞相權位太重,威脅了皇權,皇帝很不放心,所以自武帝以後,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尚書台(令),從此之後,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雖然都是政權的負責人,但實際權利已向尚書台。丞相有過失,由尚書問狀彈劾。 

    相對於秦朝,三公之中職能變化最大的當屬御史大夫了,漢文帝時下詔:「制詔御史,其除肉刑。」從此,御史大夫成為全國最高的法官和監察官。哀帝時又把御史大夫改叫大司空,再也不當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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