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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性皮炎臨床路徑

(2016版)一、接觸性皮炎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一)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接觸性皮炎(ICD-10:L25.900)。(二)診斷依據。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斑貼試驗臨床應用專家共識(2015版)》(中華皮膚科雜誌, 2015,48(1):8-10)。1. 發病前有明確接觸史。2. 在接觸部位發生境界清楚的急性或慢性皮炎改變,除去病因後,經適當處理皮損很快消退。3. 斑貼試驗:是診斷接觸性皮炎最可靠的方法,標準篩查系列變應原可為臨床尋找可疑致敏原提供參考。(三)治療方案的選擇。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斑貼試驗臨床應用專家共識(2015版)》(中華皮膚科雜誌, 2015,48(1):8-10)。1.一般治療:去除可疑致敏物,避免局部刺激。2.外用藥物治療: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選擇適當的劑型和藥物,包括糖皮質激素、抗生素、氧化鋅油、爐甘石洗劑、3%硼酸溶液等。3.系統治療: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採用系統治療。如果累及面積較大、和/或局部糜爛滲出明顯、和/或出現全身系統癥狀,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糖皮質激素、抗組胺葯、抗生素、甘草酸苷、維生素C和葡萄糖酸鈣等。4. 斑貼試驗:尋找可疑接觸致敏物。(四)標準住院日為7-10日。(五)進入路徑標準。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L25.900接觸性皮炎疾病編碼。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1.必需的檢查項目:(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2)肝腎功能、血糖、血脂和電解質、;(3)胸部X線檢查、心電圖、腹部超聲;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1)斑貼試驗(2)組織病理學檢查(3)細菌培養加藥敏(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1.一般治療:去除一切可疑的病因和立即去除可疑接觸致敏物,避免一切外來刺激,包括過度燙洗、過多肥皂刺激、過度搔抓等。2.外用治療: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遵循外用藥的基本原則選用合適藥物及合適的劑型。(1)輕度紅腫、丘疹、水皰而無滲液時:用爐甘石洗劑,其中可加適量苯酚、樟腦或薄荷腦以止癢;(2)急性皮炎伴滲液時:滲液明顯可用3%硼酸溶液、1:20醋酸鋁溶液或1:5000-10000高錳酸鉀溶液做冷濕敷;滲液不多時,可外用鋅氧油。(3)當皮炎至亞急性階段,可選用各種糖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的選擇應參照《中國濕疹診療指南(2011版)》(中華皮膚科雜誌, 2011,44(1):5-6)中提及的用藥原則用藥。具體時間視病情而定。(3)抗生素:當皮損有感染時選用。具體時間視病情而定。4.系統治療:(1)抗組胺葯:用於緩解瘙癢癥狀和控制組胺介導的局部紅腫等炎症癥狀。常規選用第二代抗組胺葯。如果患者夜間瘙癢明顯,可酌情選用第一代抗組胺葯,但在兒童和老年患者要觀察不良反應。具體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2)抗感染藥物:皮損有感染時短期使用,應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根據創面細菌培養及葯敏結果用藥。(3)糖皮質激素:當皮損面積較大、和/或局部糜爛滲出明顯、和/或出現全身系統癥狀時,可予中小劑量糖皮質激素(0.5-1mg/d/kg)待病情控制後可迅速減量,一般用藥時間不超過7天。(4)其他:維生素C、葡萄糖酸鈣、甘草酸苷等。(八)入院後複查的檢查項目。根據患者情況複查血尿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等。(九)出院標準。1. 皮疹痊癒:無新發皮疹,原有皮損基本消退。2. 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九)變異及原因分析。1.對常規治療效果差,需適當延長住院時間。2.繼發嚴重感染者。3.出現應用糖皮質激素引起的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治療。二、接觸性皮炎臨床路徑表單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接觸性皮炎的患者(ICD-10:L25.900)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0日日期住院第1天住院第2天主要診療工作□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完成病曆書寫□ 安排入院常規檢查□ 上級醫師查房及病情評估□ 簽署「告知及授權委託書」□ 上級醫師查房□  根據檢查結果完成病情評估並制訂治療計劃□  患者或其家屬簽署「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知情同意書」(必要時)重點醫囑長期醫囑:□ 皮膚科護理常規□ 飲食(根據病情)□ 抗組胺葯□ 葡萄糖酸鈣和維生素C(必要時)□ 甘草酸苷(必要時)□ 局部藥物治療臨時醫囑:□ 血、尿、大便常規及隱血□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 胸片、心電圖□ 斑貼試驗(必要時)□ 創面細菌培養及葯敏試驗(必要時)長期醫囑:□ 系統用糖皮質激素(視病情)臨時醫囑:□ 組織病理學檢查(必要時)□ 請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主要護理工作□ 進行疾病和安全宣教□ 入院護理評估□ 制訂護理計劃□ 幫助病人完成輔助檢查□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幫助病人完成輔助檢查(需要時)病情變異記錄□無  □有,原因:1.2.□無  □有,原因:1.2.護士簽名醫師簽名日期住院第3–7天住院第7-10天(出院日)主要診療工作□ 上級醫師查房□ 注意觀察皮疹變化,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觀察並處理治療藥物的不良反應□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是否出院□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今天出院□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將出院小結及出院證明書交患者或其家屬重點醫囑長期醫囑:□ 抗生素:根據創面培養及葯敏結果用藥□ 減系統用糖皮質激素(根據病情)臨時醫囑:□   複查血尿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必要時)長期醫囑:□ 停抗生素□ 停系統用糖皮質激素臨時醫囑:□ 出院帶葯□ 門診隨診主要護理工作□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心理與生活護理□   指導患者飲食□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出院後疾病指導病情變異記錄□無  □有,原因:1.2.□無  □有,原因:1.2.護士簽名醫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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