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紀辨方書摘要
● 協紀辨方書摘要
▲ 一六為水居北,二七為火居南,三八為木居東,四九為金居西,五十為土居中。
▲ 先天八卦方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東南,震東北,巽西南,艮西北。
▲ 後天八卦次序:乾父,坤母,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 後天八卦方位: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東南,坤西南,乾西北,艮東北。
▲ 四序:寅卯辰木,巳午未火,申酉戌金,亥子丑水。
▲ 六辰:子寅辰午申戌為六陽辰,丑卯巳未酉亥為六陰辰。
▲ 十二月辟卦:正月孟春泰(地天),二月仲春大壯(雷天),三月季春夬(澤天),四月孟夏乾(天天),五月仲夏姤(天風),六月季夏遁(天山),七月孟秋否(天地),八月仲秋觀(風地),九月季秋剝(山地),十月孟冬坤(地地),十一月仲冬復(地雷),十二月季冬臨(地澤)。
▲ 五行: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 五行用事: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於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總三百六十日而歲成。
▲ 木長生在亥,火長生於寅,金長生於巳,水長生於申,土亦長生在申,寄生於寅。
▲ 六合: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午為日,未為月,午未合為日月,巳申合水。即月建與月將相合,正月建寅,月將在亥。
▲ 三合: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三合取生旺暮合局。即水生在申,旺於子,暮於辰。
▲ 五鼠遁:甲己日起甲子時,乙庚日起丙子時,丙辛日起戊子時,丁壬日起庚子時,戊癸日起壬子時。
▲ 五虎遁:甲己年正月起丙寅,乙庚年正月起戊寅,丙辛年正月起庚寅,丁壬年正月起壬寅,戊癸年正月起甲寅。
▲ 五合化氣: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 納音干支起數合五行: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屬四數。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五行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後成音,蓋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如甲子乙丑四數相加得三十有四,四為金。戊辰己巳其數二十有三,三為木。
▲ 二十四方位:卦四,天干八,地支十二共為二十四方位。坎方(北):癸子壬。離方(南):丙午丁。震方(東):乙卯甲。兌方(西):庚酉辛。乾方(西北):戌乾亥。艮方(東北):丑艮寅。巽方(東南):辰巽巳。坤方(西南):未坤申。
▲ 二十四節氣方位:立春艮,雨水寅,驚蟄甲,春分震,清明乙,穀雨辰,立夏巽,小滿巳,芒種丙,夏至離,小暑丁,大暑未,立秋坤,處暑申,白露庚,秋分兌,寒露辛,霜降戌,立冬乾,小雪亥,大雪壬,冬至坎,小寒癸,大寒丑。
▲ 歲德:甲德在甲,乙德在庚,丙德在丙,丁德在壬,戊德在戊,己德在甲,庚德在庚,辛德在丙,壬德在壬,癸德在戊。陽以自德為德,陰以從陽為德。
▲ 歲德合:歲德五合之干是也。甲年在己,乙年在乙,丙年在辛,丁年在丁,戊年在癸,己年在己,庚年在乙,辛年在辛,壬年在丁,癸年在癸。歲德屬陽,歲德合屬陰。(歲德與歲德合併屬上吉,有宜無忌。歲德屬剛,歲德合屬柔,不分陰年陽年,只分剛柔,內事以柔,外事以剛。)
▲ 歲干合:甲年在己,乙年在庚,丙年在辛,丁年在壬,戊年在癸。所理之方可以修造起土,上官嫁娶,遠行參謁。
▲ 歲支德:從太歲向前五合之神也,所理之方利以興造,舉動眾務。假如歲在甲子,向前見己巳,甲與己合,則巳為支德。
▲ 太歲:太歲所在之神必不可犯。
▲ 歲破大耗:歲破,太歲所沖之辰也。其地不可興造移徒,嫁娶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財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大耗,歲中虛耗之神也。所理之地,不可營造倉庫,納財物,犯之當有寇賊驚恐之事。(歲破大耗為同一星辰,即子年在午。)
▲ 大將軍:歲之大將也,若國家命將出師,攻城戰陣,則宜背之,凡興造皆不可犯。孟歲(寅申巳亥)以勝光(午),仲歲(子午卯酉)以小吉(未),季歲(辰戌丑未)以傳送(申),加歲支上(下不清)
▲ 奏書:歲之貴神也。所理之地,宜祭祀求福,營建宮室,修飾垣牆。歲在東方,奏書在東北維。歲在南方,奏書在東南維。歲在西方,奏書在西南維。歲在北方,奏書在西北維。
▲ 博士:歲之善神也,所居之方利於興修。與奏書對沖,如奏書在艮,博士在坤。
▲ 力士:歲之惡神也,所居之方不利抵向,犯之令人多瘟疾。歲在東方,力士在東南維;歲在南方,力士在西南維;歲在西方,力士在西北維;歲在北方,力士在東北維。
▲ 蠶室:歲之凶神也,所理之方不可修動,犯之蠶絲不收。按太歲之四維,一奏書、二博士、三力士、四天蠶室,奏書在太歲右維,與太歲最親近,吉神也;博士與奏書對沖而在太歲之前,亦吉神也。力士武臣也,在太歲之前隅,專掌殺伐,與力士上對沖而居太歲之後隅,後宮之地,后妃之屬也。後宮之事,莫大於親蠶以供郊廟祭祀之服,不可抵向也。
▲ 蠶官:歲中掌絲之神也,所理之地忌營構宮室,犯之蠶母多病,絲蠶不收。歲在東方居戌;歲在南方居丑;歲在西方居辰;歲在北方居未。
▲ 蠶命:掌蠶之拿神也,所理之地不可舉動百事,犯之主傷蠶,絲繭不收。歲在北居申;歲在東居亥;歲在南居寅;歲在西方居巳。
▲ 喪門:歲之凶神也,主死喪哭泣之事。常居歲前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犯之主盜賊遺亡死亡之事。
▲ 太陰: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如子年在戌,寅年在子。
▲ 弔客:歲之凶神也,主疾病哀泣之事。所理之地不可興造及問病尋醫弔孝送喪。也常居歲後二辰。如子年在戌。
▲ 群醜:歲在四孟,太陰與大將軍合於四仲,名曰群醜。天地凶殃,必在群醜。
▲ 官符:歲之凶神也,主官府詞訟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工,犯之當有獄訟之事。常居歲前四辰。
▲ 白虎:歲之凶神也。也常居歲前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服喪之災(其方不可犯)。
▲ 黃幡:旌旗也,常居三合暮辰,所理之地,不可開門取土、嫁娶、納財、市買及造作。犯之主有損亡。即,寅午戌歲在戌;申子辰年在辰;亥卯未歲在未;巳酉丑歲在丑。
▲ 豹尾:旌旗之象,常居黃幡對沖之位,所在之方,不可嫁娶、納奴婢、進六畜及興造。犯之破財物、損小口。
▲ 病符:主災病,常居歲後一辰。
▲ 死符:歲之凶神也,常居歲前五辰,也叫小耗。所理之方不可運動出入、興販經營及造作,犯之當有遺亡虛驚之事。如寅年,寅旺、卯衰、辰病、巳死、午暮、未絕。與死符同位,余仿此。
▲ 劫煞:歲之陰氣也,主有殺害。所理之方,忌興造,犯之有劫盜傷殺之事。寅午戌歲在亥;亥卯未歲在申;申子辰歲在巳;巳酉丑歲在寅。
▲ 災煞:五行陰氣之位也,常居劫煞前一辰。主災病疾厄之事,所理之方不可抵向營造,犯之者當有疾患。如申子辰年合水局,水絕於巳,故劫煞在巳;胎於午,水與午火相剋,故災煞在午。
▲ 歲煞:陰氣尤毒也,常居四季,歲煞之地不可穿鑿、修營、移徒,犯之者傷子孫六畜。寅午戌歲煞在丑;巳酉丑歲煞在辰;申子辰歲煞在未;亥卯未歲煞在戌。
▲ 伏兵大禍:歲之五兵也,主兵革刑殺。所理之方,忌出兵行師及修造,犯之主有兵傷刑戮之事。寅午戌歲伏兵在壬,大禍在癸;亥卯未歲伏兵在庚,大禍在辛;申子辰歲伏兵在丙,大禍在丁;巳酉丑歲伏兵在甲,大禍在乙。
▲ 歲刑:歲刑之地,忌興土動工,犯之多鬥爭。巳酉丑金之位,刑在西方;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申子辰水之位,刑在東方。所以子刑卯、丑刑戌、寅刑巳、卯刑子、巳刑申、未刑丑、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為自刑也。
▲ 大煞:歲中刺吏也,主刑傷斗殺之事。所理之地,忌出軍、營造,犯者主有刑殺。大煞是歲三合五行建旺之辰,子年在子、丑年在酉、寅年在午、卯年在卯、辰年又在子,如申子辰三合為水,水旺於子;巳酉丑三合為金,金旺於酉;余仿此。
▲ 飛廉: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動工、移徒嫁娶,犯之主官府口舌,疾病遺亡。子年在申、丑年在酉、寅年在戌、卯年在巳、辰年在午、巳年在未、午年在寅、未年在卯、申年在辰、酉年在亥、戌年在子、亥年在丑。
▲ 金神:太白之精,白獸之神,主兵刀喪亂水旱瘟疫。所理之地,忌築城池、建宮室、豎樓閣、廣園林、興工上樑、移徒嫁娶、遠行赴任,若犯干神(指由年干五虎遁數至庚辛,所值地支即為干神),其忌尤甚。甲己年在午未申酉;乙庚之年在辰巳;丙辛之年在子丑寅卯;丁壬之年在寅卯戌亥;戊癸之年在申酉子丑。即以年干五虎元歷之逢庚辛及納音金之位是也。如甲己之年起丙寅,順行得庚午辛未,又壬申癸酉納音為金,故甲己年午未申酉為金神也。
▲ 五鬼:子年在辰,逆行十二辰。辰與子,水之精;丑與卯,木之精;未與酉,金之精;午與戌,火之精;寅申巳亥土之精。謂土能生育萬物,四孟為五行長生之辰也,故子年在辰,逆行,自然相合也。
▲ 破敗五鬼:五鬼者,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舉。犯者主財物耗散。甲壬年在巽,乙癸年在艮,丙年在坤,丁年在震,戊年在離,己年在坎,庚年在兌,辛年在乾。
▲ 建除十二神: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從月建日開始為建日。「建」為歲君,為元神,為吉凶總神之主帥,可坐不可向,其在山在方,疊吉星則大吉,疊凶星則大凶。「除」為四利,太陽,小吉。「滿」為土瘟,為四利、喪門,又為天富,小吉。「平」為三台,又為上曲,大吉。「定」為歲三合,為顯星,吉;又為地官符、畜官,次凶。「執」為四利之死符,又為小耗,凶。「破」為歲破,為大耗,大凶。「危」為極富星,為谷將星,為四利龍德,吉。「成」為三合,吉;又為飛廉,又四利白虎,小凶。「收」為四利福德,小吉;又為八座,小凶。「開」為青龍,太陰,為生氣華蓋,上吉;又為四利弔客,小凶。「閉」為病符,凶。平定開危最吉,定除次吉,破大凶。除定執成開為吉,建破平收滿閉凶。
▲ 建(兵福、小時、土府):春不東行,是謂伐生,百事不成;夏不南行,是謂伐強,兵卒多殃;秋不西行,是謂伐熟,兵將不復;冬不北行,是謂伐藏,士卒多傷。小時者,郎將之象,其日忌結姻親,開倉庫;
▲ 除(吉期、兵寶):吉期者,吉慶之神也,所值之日,宜出師行軍,興吊伐,會親姻。
▲ 滿(福德、天巫、天狗):福往者,月中福德之神也,其日宜祀神祗,救福願,修宮室,獻封章;天巫者,月中善神也,其日宜合葯請醫,祀鬼神,求福願;天狗者,月中凶神也,其日忌禱祀鬼神,祀求願福。
▲ 平(陽月天罡、陰月河魁、死神):天罡河魁者,月中凶神也,百事宜避;死神者,月中凶神也,忌請醫服藥,出師征伐,種植樹木,進人納畜。
▲ 定(時陰、官符、死氣):時陰者,月中陰神也,陰神主事,機密不測,宜運謀算畫計策,睦子孫會親友。官符者,其日忌拜官視事,上表章,陳詞訟。死氣者,無氣之辰也,忌戰鬥征伐,療病求醫,安置產室,經營栽植。
▲ 執(支德、小耗):支德者,地支帶德也,宜修造作垣。小耗者,小損也。
▲ 破(大耗):破,月建所沖之日。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忌營庫藏出財物,遠經求,取債負。
▲ 成(天醫、天喜):天醫者,天之巫醫,能使萬物死而復生,損而復益,宜請葯避病,尋巫禱祀。天喜者,日辰與月建相合為天喜。
▲ 收(陽日河魁、陰日天罡):見平日。
▲ 開(時陽、生氣):時陽者,月中陽神也,所值之日,宜敘婚姻,行宴樂。生氣者,極富之神也,宜修作城壘,開道溝渠,起工修營,養育群蓄,種蒔。
▲ 閉(血支):血支,忌針刺出血。
▲ 月建:月建者,陽建之神也,所理之方,戰鬥攻伐宜背之,不可抵向;所值之日,宜封建視事,不能興造土功,結親禮。
▲ 月厭(地火):月厭者,陰建之辰也,所理之方,可以禳災祈福避病,所值之日,忌遠行歸家,移徒婚姻。正月在戌,逆行十二辰。
▲ 厭對(六儀、招搖):厭對者,月厭沖之辰也,忌嫁娶,乘船渡水。正月起辰,逆行十二辰。六儀者,月中正禮儀之神也,月厭主暗昧,六儀與之敵沖,宜牧養、生財、栽植、結親納禮、視事臨官。
▲ 陰陽不將:月建為陽建,正月起寅,順行十二辰,月厭為陰建,正月起戌,逆行十二辰。正月:辛亥、辛丑、辛卯、庚子、庚寅、己亥、己丑、己卯、丁亥、丁丑、丁卯、丙子、 丙寅。
二月:庚戌、庚子、庚寅、己亥、己丑、丁亥、丁丑、丙戌、丙子、丙寅、乙亥、乙丑。
三月:己酉、己亥、己丑、丁酉、丁亥、丁丑、丙戌、丙子、乙亥、乙丑、甲戌、甲子。
四月:丁酉、丁亥、丙申、丙戌、丙子、乙酉、乙亥、甲申、甲戌、甲子、戊申、戍戌、戊子。
五月:丙申、丙戌、乙未、乙酉、乙亥、甲申、甲戌、戊申、戊戌、癸未、癸酉、癸亥。
六月:乙未、乙酉、甲午、甲申、甲戌、戊午、戊戌、癸未、癸酉、壬午、壬申、壬戌。
七月:乙巳、乙未、乙酉、甲午、甲申、戊午、戊申、癸巳、癸未、癸酉、壬午、壬申。
八月:甲辰、甲午、甲申、戊辰、戊午、戊申、癸巳、癸未、壬辰、壬午、壬申、辛巳、辛未、庚辰、庚午。
九月:甲子、庚午 壬午 戊午 癸巳 辛巳 辛未 癸未 辛卯 己卯 癸卯 丙午 乙卯
十月:癸卯、癸巳、壬寅、壬辰、壬午、辛卯、辛巳、庚寅、庚辰、庚午、己卯、己巳。
十一:壬寅、壬辰、辛丑、辛卯、辛巳、庚寅、庚辰、己丑、己卯、己巳、丁丑、丁卯、丁巳。
十二:辛丑、辛卯、庚子、庚寅、庚辰、己丑、己卯、丁丑、丁卯、丙子、丙寅、丙辰。
▲ 陰陽大會:正月大會甲戌,二月乙酉,五月丙午,六月丁巳,七月庚辰,八月辛卯,十一月壬子,十二月癸亥。上吉之日。
▲ 陰陽小會:二月己酉,三月戊辰,四月己巳,五月戊午,八月己卯,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戊子。上吉之日。
▲ 陽錯:正月甲寅之日,申為陽錯(與甲寅沖),二月乙卯之日,酉為陽錯(與乙卯沖),三月甲辰之日,戌為陽錯,余仿此。
▲ 陰錯:正月陰建於戌,近於庚,庚戌之日月宿在辰為陰錯,二月陰建於酉,近於辛,辛酉之日月宿在卯為陰錯,三月陰建在申,近於庚,庚申之日月宿在寅為陰錯,余類此。
▲ 陰陽俱錯:五月、十一月陰陽二氣同建一辰,則以所建之支,配所近之干共為一日,月宿居月建所沖之辰,為陰陽俱錯。五月陰陽二建合於午,近於丙,配為丙午,月宿在子為陰陽俱錯;十一月配壬子,月宿在午,為陰陽俱錯。
▲ 以下幾日,雖遇天德、月德、玉堂、生氣、黃道吉星值日也不可用,陰陽不足之辰也。忌興造、嫁娶、上官赴任、入宅遷移、出行、交易、合葯問病,百事不宜。
行狠:三月甲申日、四月乙未、九月庚寅、十月辛丑。
了戾:三月丙申、四月丁未、九月壬寅、十月癸丑。
孤服:三月戊申、庚申、壬申;四月己未、辛未、癸未;九月甲寅、丙寅、戊寅;十月乙丑、丁丑、己丑。
單陰:三月戊辰。
純陰:十月己亥。
孤陽:九月戊戌。
歲薄:四月丙午、戊午;十月壬子、戊子。
逐陣:六月丙午、戊午;十二月壬子、戊子。
陰陽交破:四月癸亥,十月丁巳。
陰陽擊沖:五月壬子,十一月丙午。
陽破陰沖:六月癸丑,十二月丁未。
陰位:三月庚辰,九月甲戌。
陰道沖陽:二月己卯,八月己酉。
三陰:正月辛酉,七月乙卯。
陽錯:正月甲寅,二月乙卯,三月甲辰,四月丁巳、己巳,六月丁未、己未,七月庚申,八月辛酉,九月庚戌,十月癸亥,十二月癸丑。
陰錯:正月庚戌,二月辛酉,三月庚申,四月丁未、己未,六月丁巳、己巳,七月甲辰,八月乙卯,九月甲寅,十月癸丑,十二月癸亥。
陰陽俱錯:五月丙午,十一月壬子。
絕陰:四月戊辰。
絕陽:十月戊戌。
▲ 天道天德:天道者,天之元陽順理之方也,其地宜興舉眾務,向之上吉。正、九月在南方,二月在西南,三、七月在北方,四、十二在西方,五月在西北方,六、十月在東方,八月在東北,十一月在東南。天德者,天之福德也,所值之日,可興土功營宮室。正月丁,二月坤,三月壬,四月辛,五月乾,六月申,七月癸,八月艮,九月丙,十月乙,十一月巽,十二月庚。
▲ 月德:月中德神,其方位上三合五行的陽干而定,如寅午戌三合為火局,即以丙為正五九月之德(陽干為德),月德之方宜修營,其日利上官宴樂。
▲ 天德合:天德合者合德之神也,所理之方宜營構宮室,修築城垣,所值之日,宜覃恩肆赦,命將出師,禱祀山川,祈請福願。正月壬,三月丁,四月丙,六月己,七月戊,九月辛,十月庚,十二月乙。四仲之月天德居四維,故無合也。
▲ 月德合:月德合者,五行之精符會為合也,所理之地眾惡皆消,所值之日百福並集,利出師命將,上冊受封,祠祀星辰,營建宮室。正、五、九在辛,二、六、十在己,三、七、十一在丁,四、八、十二在乙。
▲ 月空: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丑月申。所理之日宜設籌謀陳計策。
▲ 天恩:甲子至戊辰五天,己卯至癸未五天,己酉至癸丑五天,共一十五天為天恩大吉日。
▲ 天赦: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
▲ 天願:月中善神也,所值之日宜嫁娶、納財、敦睦親族。正月甲午,二月甲戌,三月乙酉,四月丙子,五月丁丑,六月戊午,七月甲寅,八月丙辰,九月辛卯,十月戊辰,十一月甲子,十二月癸未。
▲ 母倉:生我者為母,積藏者為倉。春亥子,夏寅卯,秋辰戌丑未,冬申酉,土王后巳午。其日宜養育群畜,栽植種蒔。
▲ 月恩:陽建所生之干也。正月丙,二月丁,三月庚,四月己,五月戊,六月辛,七月壬,八月癸,九月庚,十月乙,十一月甲,十二月亥。宜營造、婚姻、移徒、祭祀、上官、納財。
▲ 四相:四時王相之辰也,其日宜修營起工,養育生財,栽植種蒔,移徒遠行。春丙丁,夏戊己,秋壬癸,冬甲乙。(母生子也,春木生火)
▲ 四時:四時天德者,四序中德神也。宜慶賜宴樂,拜官賞賀。春午,夏辰,秋子,冬寅。
▲ 王官守相民日:月內視事之神,宜命將登壇,襲爵受封,上官赴任,臨政清民。王日:春寅,夏巳,秋申,冬亥。官日:春卯,夏午,秋酉,冬子。守日:春酉,夏子,秋卯,冬午。相日:春巳,夏申,秋亥,冬寅。民日:春午,夏酉,秋子,冬卯。
▲ 四擊:春戌,夏丑,秋辰,冬未。忌軍事。
▲ 九空:月內殺神也,其日忌修造倉庫,出入貨財。九空者,暮庫破散之辰也,庫破則空,沖則散。如寅午戌月,火庫在戌,辰能衝散也。亥卯未月,木庫在未,丑能衝散也。申子辰月,水暮在辰,戌能衝散也。巳酉丑月,金暮在丑,未能衝散也。
▲ 五暮:五暮者,四旺之暮辰也,其日忌營造起土,嫁娶,出軍。正二月乙未,四五月丙戌,七八月辛丑,十月十一月壬辰,四季月戊辰。
▲ 四耗、四廢、四忌、四窮(八龍、七鳥、九虎、六蛇):四耗,干支皆休氣也,忌會親姻,坐師,開倉庫,施債負。春壬子,夏乙卯,秋戊午,冬辛酉。四廢,春庚申辛酉,夏壬子癸亥,秋甲寅乙卯,冬丙午丁巳。四忌,春甲子,夏丙子,秋庚子,冬壬子。四窮:春乙亥,夏丁亥,秋辛亥,冬癸亥。
▲ 九坎(九焦):月中雜種也,其日忌乘船渡水,修堤防,築垣牆,苫蓋屋舍。坎為險、陷,與九焦同。正月在辰,逆行四季;五月在卯,逆行四仲;九月在寅,逆行四孟。月中凶神。
▲ 五虛:四時絕辰也,其日忌開倉庫,營種蒔,出財寶,施債負。春巳酉丑,夏申子辰,秋亥卯未,冬寅午戌。四時逢絕之辰。
▲ 八風(觸水龍):忌乘船渡水涉江河。春丁丑己酉,夏甲申甲辰,秋辛未丁未,冬甲戌甲寅。
▲ 寶義制專伐日:子生母早曰義,母生子曰寶,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寶日者乾生子也,義日者支生干也,制日者干克子也,其日利行軍;伐日者支克干也,其日忌攻討征伐出軍掠地;專日者干支五行相同也,其日忌出軍。
▲ 八專:忌出軍嫁娶,丁未、己未、庚申、甲寅、癸丑,此五日。
▲ 無祿:甲辰、乙巳、庚辰、辛巳、丙申、戊戌、丁亥、己丑、壬申、癸亥,此十日祿皆落空。又曰十惡大敗日。
▲ 重日(五合、五離、除神):重日者巳亥二日也,忌為凶事者,恐重犯也;利為吉事者,宜再見也。五合者月內良辰也,宜結婚、會親友、立卷交易,寅卯日也。五離者,月中離神也,忌結婚姻、會親友、作交關、立契券;申酉日是也。申酉日也為除神。
▲ 解神:月中善神也,宜上詞章雪冤枉。正二月申,三四月戌,五六月子,七八月寅,九十月辰,十一十二午。
▲ 復日:忌為凶事,利為吉事,正七月甲庚,二八月乙辛,四十月丙壬,五十一月丁癸,三九六十二戊己。
▲ 鳴犬日(鳴吠對日):鳴犬者五性安葬之辰,用之者得金雞鳴,玉犬吠,上下相呼,亡靈安穩,子孫富昌,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庚寅、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是也。鳴吠對日者,用之破土斬草也,丙寅、丁卯、丙子、辛卯、甲午、庚子、癸卯、壬子、甲寅、乙卯是也。
▲ 三合:寅午戌火之三合,巳酉丑金之三合,申子辰水之三合,亥卯未木之三合。其日宜結為親友,和合交易,修造起工,立木上樑。
▲ 臨日:上臨下之義,其日忌臨民訴訟。正月午,二月亥,三月申,四月丑,五月配,六月卯,七月子,八月巳,九月寅,十月未,十一月辰,十二月酉。
▲ 驛馬(天后):其日宜封贈官爵,詔命公卿,遠行赴任,移徒遷居。天后者月中福神也,與驛馬同位,宜求醫療病,祈福祀神。寅午戌火也,病於申,中有庚為妻,戊為子,故以申為馬;申子辰水也,病於寅,中有丙為妻,甲為子;亥卯未木也,病於巳,中有戊為妻,丙為子;巳酉丑金也,病於亥,中有申為妻,壬為子。
▲ 劫煞:劫害之神也,忌臨官視事,納禮成親,戰伐行軍,出入興販。正月起亥,逆行四孟。按月劫煞與歲劫煞同。
▲ 災煞(天獄、天火):參見前。
▲ 月刑:參見歲刑。
▲ 月害:陽建所害之辰也,忌攻城野戰,牧養群畜,結會親姻,請巫醫,納奴婢。正月起巳,逆行十二辰。
▲ 大時(大敗、咸池):月建三合五行沐浴之辰也,是最凶之辰。正月起卯,逆行四仲。
▲ 游禍:月中惡神也,忌服藥請醫,祝神致祭。正月起巳,逆行四孟。三合五行臨官之辰。
▲ 天吏(致死):月中凶神也,忌臨官赴任,遠行詞訟。正月起酉,逆行四仲。三合五行死氣之位。
▲ 六合(無翹):其日宜會賓客,結婚姻,立存券,合交易。正月在亥,逆行十二辰。
▲ 兵吉:月內用兵之吉辰也,正月子丑寅卯,二月亥子丑寅,三月戌亥子丑,四月酉戌亥子,五月申酉戌亥,六月未申酉戌,七月午未申酉,八月巳午未申,九月辰巳午未,十月卯辰巳午,十一月寅卯辰巳,十二月丑寅卯辰。
▲ 五富:富盛之神也,宜興舉運動,估市經求。三合長生之六合也。正月在亥,二月在寅。
▲ 天倉:天庫之神也,宜修倉庫,納財、牧養。正月起寅,逆行十二辰。居太陽後四辰。
▲ 天賊:月中盜神,忌運行。正月在丑,逆行十二辰。居天倉後辰。
▲ 要安:月中吉神,宜安撫邊境,修葺城隍。正月寅,二月申,三月卯,四月酉,五月辰,六月戌,七月巳,八月亥,九月午,十月子,十一月未,十二月丑。
▲ 玉宇:月中貴神,宜修宮闕,繕亭台,結婚姻,會賓客。正月卯,二月酉,三月辰,四月戌,五月巳,六月亥,七月午,八月子,九月未,十月丑,十一月申,十二月寅。
▲ 金堂:月中善神,宜營建宮室,興造修作。正月辰,二月戌,三月巳,四月亥,五月午,六月子,七月未,八月丑,九月申,十月寅,十一月酉,十二月卯。
▲ 敬安:恭順之神,宜睦親族,敘尊卑,納禮儀,行慶賜。正月未,二月丑,三月申,四月寅,五月酉。六月卯,七月戌,八月辰,九月亥,十月巳,十一月子,十二月午。
▲ 普護:宜祭祀祝禱祠,尋醫避病。正月申,二月寅,三月酉,四月卯,五月戌,六月辰,七月亥,八月巳,九月子,十月午,十一月丑,十二月未。
▲ 福生:福神,宜祈福求恩,祀神致祭。正月酉,二月卯,三月戌,四月辰,五月亥,六月巳,七月子,八月午,九月丑,十月未,十一月寅,十二月申。
▲ 聖心:福神,宜上表章,行恩澤,營百事。正月亥,二月巳,三月子,四月午,五月丑,六月未,七月寅,八月申,九月卯,十月酉,十一月辰,十二月戌。
▲ 益後:福神,宜造宅舍,築垣牆,行嫁娶,安產室。正月子,二月午,三月丑,四月未,五月寅,六月申,七月卯,八月酉,九月辰,十月戌,十一月巳,十二月亥。
▲ 續世(血忌):善神,宜結婚姻,睦親族,祀神祗,求嗣續。正月丑,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巳,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
▲ 陽德:德神,宜交易開市,結親姻。正月起戌,順行六陽辰。正月戌,二月子,三月寅,四月辰,五月午,六月申,七月戌,八月子,九月寅,十月辰,十一月午,十二月申。
▲ 陰德:宜施陰騭,行惠愛,雪冤枉,舉正直。正月起酉,逆行六陰辰。二月未,三月巳,四月卯,五月丑,六月亥,七月酉,八月未,九月己,十月卯,十一月丑,十二月亥。
▲ 天馬:天之驛騎也,宜拜公卿,擇賢良,布政事,遠行出征。正月起午,順行六陽辰。
▲ 兵禁:忌出師振旅,閱武教戰。正月起寅,逆行六陽辰。二月子,三月戌,四月申,五月午,六月辰,七月寅,八月子,九月戌,十月申,十一月午,十二月辰。
▲ 地囊:正月庚子庚午,二月癸未癸丑,三月甲子甲寅,四月己卯己丑,五月戊辰戊午,六月癸未癸巳,七月丙寅丙申,八月丁卯丁巳,九月戊辰戊子,十月庚戌庚子,十一月辛未辛酉,十二月乙酉乙未。
▲ 土符:土神,忌破土穿井,開渠築牆。正月丑,二月巳,三月酉,四月寅,五月午,六月戌,七月卯,八月未,九月亥,十月辰,十一月申,十二月子。
▲ 大煞:月中廉察也,忌出軍征討,嫁娶、納財、豎柱上樑、移徒、置室。正月戌,二月巳,三月午,四月未,五月寅,六月卯,七月辰,八月亥,九月子,十月丑,十一月申,十二月酉。
▲ 歸忌:凶神,忌遠行歸家,移徒娶婦。孟月丑,仲月寅,季月子。
▲ 往亡:往者去也,亡者無也,忌拜官上任,遠行歸家,嫁娶尋醫。正月在寅,二月在巳,三月在申,四月在亥,五月在卯,六月在午,七月在酉,八月在子,九月在辰,十月在未,十一月在戌,十二月在丑。
▲ 氣往亡:立春後七日,驚蟄後十四日,清明後二十一日,立夏後八日,芒種後十六日,小暑後二十四日,立秋後九日,白露後十八日,寒露後二十七日,立冬後十日,大雪後二十日,小寒後三十日。
▲ 上朔:忌宴會,嫁娶,遠行,上官。
▲ 月忌日:初五、十四、二十三,凡事避之。
▲ 天乙貴人:甲日陽貴未、陰貴丑;乙日陽貴申、陰貴子;丙日陽貴酉、陰貴亥;丁日陽貴亥、陰貴酉;戊日陽貴丑、陰貴未;己日陽貴子、陰貴申;庚日陽貴丑、陰貴未;辛日陽貴寅、陰貴午;壬日陽貴卯、陰貴巳;癸日陽貴巳、陰貴卯。上吉。
▲ 天官貴人:日隨干官星,酉中有辛,甲之官星。甲日在酉,乙日在申,丙日在子,丁日在亥,戊日在卯,己日在寅,庚日在午,辛日在巳,壬日在丑、未,癸日在辰、戌。
▲ 福星貴人:日干生時干,曰福星貴人。甲日寅時,乙日丑、亥時,丙日戌、子時,丁日酉時,戊日申時,己日未時,庚日午時,辛日巳時,壬日辰時,癸日卯時。
▲ 喜神:甲己日艮方寅時,乙庚日乾方戌時,丙辛日坤方申時,丁壬日離方午時,戊癸日巽方辰時。
▲ 八祿:本日之祿位也,如甲祿在寅。
▲ 四大吉時(四煞沒時):正四七十四孟月,用甲丙庚壬時;二五八十一四仲月,用艮巽坤乾時;三六九十二四季月,用癸乙丁辛時。
▲ 五不遇時:時干克日干也,如甲日庚時,乙日辛時。凡事不用。
▲ 截路空亡:甲己日申酉時,乙庚日午未時,丙辛日辰巳時,丁壬日寅卯時,戊癸日子丑戌亥時。
▲ 歲祿:歲干臨官之地。
▲ 飛天祿、飛天馬:馬到山頭人富貴,祿到山頭旺子孫,若逢祿馬一同到,千祥百福自駢臻。
▲ 天官符:忌修方,申子辰年屬水,水臨官在亥,故亥為天官符;巳酉丑屬金,金臨官在申,故申為天官符;寅午戌屬火,火臨官在巳,故巳為天官符;亥卯未屬木,木臨官在寅,故寅為天官符。
▲ 地官符:忌修方,歲前五位為地官符。
▲ 打頭火:忌修方,寅午戌在午,亥卯未在卯,申子辰在子,巳酉丑在酉。即三合旺方。
▲ 小月建(小兒煞):忌修方。
● 祭祀:
▲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恩、四相、時德、天巫、開日、普護、福生、聖心、益後、續世。
▲ 忌:天狗、寅日。
● 祈福:
▲ 宜:與祭祀同。
▲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大時、游禍、天吏、四廢。
● 求嗣:
▲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開日、益後、續世。
▲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刑、月害、月厭、大時、游禍、天吏、四廢。
● 入學:
▲ 宜:成日、開日。
▲ 忌:無。
● 上官赴任:
▲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天恩、四相、時德、王日、官日、守日、相日、臨日、建日、吉期、天喜、開日。
▲ 忌:月破、平日、收日、滿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往亡。
● 結婚姻:
▲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民日、三合、天喜、六合、五合。
▲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滿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大時、天吏、四廢、四忌、四窮、五暮、五離、八專。
● 嫁娶:
▲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三合、天喜、六合、不將。
▲ 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厭對、大時、天吏、四廢、四忌、四窮、五暮、往亡、八專、亥日。
● 搬移:
▲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民日、驛馬、天馬、成日、開日。
▲ 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歸忌、往亡。
● 興造動土(修造民):
▲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三合、開日。
▲ 忌:月建、土符、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土符、地囊、土王用事後。
● 豎柱上樑:
▲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三合、開日。
▲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
● 安葬:
▲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六合、鳴吠。
▲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月害、四廢、四忌、四窮、五暮、復日、重日。
● 年神總論:
1、 由本年天干起例者:歲德、歲德合、歲祿馬、貴人,山方皆吉,能制諸凶煞;歲干化氣克坐山化氣為正陰符,凶;帶卦者為傍陰符,亦凶;傍陰符有吉星制,或年月吉,則不妨。
2、 由三合五行起例者:三煞大凶,伏兵大禍夾三伊亦凶,三煞止忌單修,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害,惟歲煞不可犯;伏兵亦凶;大禍與吉星會,不為害,與凶煞會凶;臨官為天官符,忌單修;若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害;月家飛宮同到,小凶;地官符于吉星起手,連及修之無害;單修凶,或用太陽紫白命貴祿馬制,吉;帝旺為金匱星,吉;又為打頭火,主火燭,凶;若疊太歲尤凶;打頭火大忌不可犯;或年燭火、月游火、月家丙丁火,但有一火會合,其火即發;如月日得一白水星到,方有氣或有壬癸水星到,能壓制不妨。
3、 由本年十二建星起例者:建星,子年子上起建,丑為除。建為歲君、為元神,為吉凶眾神之主,可坐不可向;疊吉星大吉,疊凶星大凶;除為四利太陽,小吉;滿為土溫,為四利喪門,凶,又為天富,小吉;平為三台,又為土曲,又為四利太陰,大吉;定為歲三合,為顯星,吉,又為地官符,為畜官,次凶;執為四利死符,又為小耗,凶;破為歲破,又為大耗,大凶;危為極富星,為谷將星,為四利龍德,吉;成為三合,為天喜,吉,又為飛廉,又為四利白虎,小凶;收為四利福德,小吉;開為青龍、太陰,為生氣華蓋,又為官國星,上吉,又為四利弔客,小凶;閉為病符,凶。平成開危最吉,定除次吉,破大凶,建可吉可凶。
4、 由本年五虎遁起例者:五虎遁干,戊己為都天,丙丁為燭火,庚辛為天金神。
5、 由本年納音起例者:本年納音克坐山暮上納音,為年克山家,凶;屬金者為地金神,次凶。
6、 由四方起例者:奏書、博士吉;蠶室、力士小凶;有吉星可用;大將軍有吉星制,年月利主吉,年月不利主凶;又忌與太陰會,尤凶。
7、 由納卦起例者:太歲天干納在何卦,其衝破對卦,名曰破敗五鬼,忌修方,吉不多忌。
8、 由羊刃起例者:本年祿前一位為羊刃(帝旺位),對沖為飛刃,名李廣箭,凶;然性八干山有之,忌坐山,不忌方與向;乾坤艮巽山無祿亦無刃。
● 月吉神總論:
▲ 天德方,即天道方;月德方,即三合月宮旺之間,大吉;天德合月德方次吉;此四德到方,大能制此方之煞,並歲德、歲德合共名六德,俱起天干,不走地支,不能制地支方煞也。
▲ 月金匱方吉,即三合月分之旺方也,修之發丁,修年金匱不如修月金匱,比月德後一步,後與月德同。
▲ 月天赦方吉,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此天赦也。此方修造,可制官符等煞。
● 月凶神總論:
▲ 月破山方皆凶,坐山尤凶,造葬皆不可犯。
▲ 月陰府山凶,月天干克坐山所納之甲為正陰府,帶卦者為傍陰府。
▲ 月克山家凶,月之納音克山暮音也,以年日納音制之,大月建乃月家土煞,佔山占向占方佔中宮皆凶,動土尤凶,吉不能制。
▲ 小月建占方凶,佔山占向亦凶,忌修,不忌葬。
▲ 月家打頭火小凶,與丙丁火併,不可修造,用一白壬癸制之,月游火不足忌。
▲ 飛宮天地官符小凶,有吉星可用。
● 制煞要法:
▲ 坐三煞向太歲,此不能制也,不可犯也。三煞在方在向,及陰府在山,此可制而不易制也,不可輕也。其餘紛紛神煞,中煞制之,小煞不必制,有吉星同到自能壓伏。除太歲在山在方,宜合不宜沖,灸退在山在方,宜補不宜克,此外則四法而已。干犯干制,如陰府天金神,皆以干制干。支犯支制,如地官符之類,擇其死月死日修之可也。納音犯納音制,如年克地金神,以納音制之可也。
▲ 太陽三奇能降諸煞,紫白竅馬能制地官符在將軍以下諸煞,祿制空亡,貴人降諸煞,以本命飛到者最為上,太歲飛到者次之,同到者尤吉。
▲ 制煞之法,宜用四柱克之,而不宜沖,克之則伏,沖之則起,而反為祝。除太歲陰府在山不宜克外,其餘諸煞,如三煞、官符、大將軍、伏兵大禍等項,在坐則重而難制,在向在方則輕而可降。
▲ 方上有煞可制者,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作,又從吉方住手,亦佳。
▲ 凶方怕疊太歲,怕太歲對沖,怕太歲三合,其方則皆大凶。次之怕月建相疊,相衝相合則亦為禍,不然不甚為禍也。蓋歲君與月建之力極大,吉星必藉其力方能作福,凶星必藉其力方能作禍。吉星宜動,不修動,決不作福。凶方宜靜,不修動,亦不作禍。惟年納音所克之方,雖凶亦無害,已為太歲所制故也。
▲ 歲君月建衝破吉方則不吉,無力敵也。若衝破凶方則又凶,蓋煞如虎如火,合之固起,沖之亦起。惟浮天空亡占向,可以八字沖之。
▲ 太歲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不易之論也。
▲ 凡制神煞,先令其星失時無氣,更泊死絕休廢之鄉,得祿馬貴人當旺之令修之,化煞為權,較之克之,尤穩。恐壓服太過,或遇沖合,反為禍也。
▲ 若要貴,修太歲。若要發,修三煞。要大興,修火星。要小興,修金星。要發富,修官符。救冷退,修灸退。
▲ 三煞連佔一方,其力極大,制之得法,自然發福,然此煞最凶,制不得法,必至為禍,修主孱弱,亦難駕馭,不可輕試。
▲ 火星乃三合旺方,即打頭火也,克而修之,旺氣發越,大發人丁,故曰大興。
▲ 火克金神則為財,以丙丁奇制之,則旺田產,故曰小興。地官符為歲三合,修之得法,亦主旺財,故曰發富。
▲ 三合死方為退灸,以月日旺相輔之,則無氣而有氣也。故曰救冷退。
▲ 制煞全看月令,必本煞衰月,制神旺月乃可。惟太歲灸退另論。若諸煞聚會,或與太歲同宮,則不可制,勿犯可也。
▲ 凡制凶神,宜酌其輕重,不可用煞之生旺。如煞屬木,忌春令和亥卯未日,如用午字則木煞死,用申字則木煞絕。余類推。
▲ 四柱法:年為君,故四柱切忌衝動太歲。月為相,當旺一時,故扶龍山相主命,必擇龍山主命旺相之月,而制煞修方必擇煞神休囚之月。日為有司,君相之德賴以承宣,故日之吉凶較年月尤切。用日之法,又以日干為君,日支為臣,乾重而支輕。日干必要旺相,切忌休囚,總看月令以辨衰旺。如寅卯月遇甲乙日為旺,丙丁日為相,皆吉。
▲ 四柱最忌地支相衝,大凶。沖龍沖山沖主命亦大凶。天干克龍山凶,惟辰戌丑未為四庫,自沖可,沖山亦可,沖主命則凶。
▲ 用日法:日貴旺相得令,忌休囚無氣,而日干尤重。日之吉凶,全看衰旺,日之衰旺,全看月令。當令者旺,受生者相,皆大吉。克月令者囚,受克於月令者死,皆凶。日生月者休,亦不會吉。故母倉非上吉日。如寅卯月,甲乙寅卯為旺,丙丁巳午為相。日干休囚,四柱又無印綬比肩,貧賤夭折之課,切忌勿用。
▲ 日干為君,支為臣,與月令同氣,或與月三合,或月建相生,及天德、歲德、月德為上吉,三德合日,天恩、天赦日為次吉。
▲ 忌天吏日,寅午戌月忌酉日,亥卯未月忌午日,申子辰月忌卯日,巳酉丑月忌子日。即三合死地也,亦主退氣,不致傷人。
▲ 破日大凶,與月相衝,日沖歲亦大凶。
▲ 正四廢大凶,支幹俱無氣也;傍四廢亦凶,或支或干無氣也。傍四廢吉多可用。
▲ 荒蕪日次凶,與四廢大同小異,亦是休囚失令之日。春巳酉丑,夏申子辰,秋亥卯未,冬寅午戌。
▲ 四廢、荒蕪相兼日尤凶。春酉,夏子,秋卯,冬午。
▲ 建、破、平、收,俗之所忌,然破日最凶,必不可犯。建日吉多可用,平日甚吉,收日吉多無妨。
▲ 凡辰戌丑未月修作中宮,決不可用戊己日,蓋中宮與四季月皆屬土,再見土日,必不吉。
▲ 用時法:時者,日之用也,全在幫護日辰,或與日支幹比和,或與日支三合六合皆吉。時家吉凶神,不必盡拘,惟貴人祿馬為吉。如甲戊庚日,以丑未時為貴人,甲日祿到寅時,子辰日馬到寅時是也。
▲ 時沖月令太歲皆凶,大事則忌,小事可勿論。
▲ 時破大凶,日支沖時支也,如子日午時之類。
▲ 時刑次凶,日子刑時支也,如子日卯時之類。
▲ 五不遇時次凶,時干克日干也,如甲日庚午時之類。
▲ 旬中空亡、截路空亡忌出行,不忌葬事。
▲ 時建吉,與日比和也。
▲ 孟月甲丙庚壬時,仲月艮巽坤乾時,季月乙辛丁卯時,謂之四大吉,又為神藏煞沒。
▲ 日干不旺,用祿時則旺,如甲日寅時。
▲ 百忌日:甲不開倉、乙不栽植、丙不修灶、丁不剃頭、戊不受田、己不破券、庚不經絡、辛不合醬、壬不決水、癸不詞訴。子不問卜、丑不冠帶、寅不祭祀、卯不穿井、辰不哭泣、巳不遠行、午不苫蓋、未不服藥、申不安床、酉不會客、戌不乞狗(食狗)、亥不嫁娶。
▲ 上吉日:辛未、壬申、癸酉、己卯、壬午、甲申、壬寅、甲辰、丙午、己酉、庚戌、丙辰、己未、庚申、辛酉,此十五日。
▲ 七聖日: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庚辰、辛巳、甲申、乙酉、戊子、己丑、庚寅、辛卯、甲午、乙未、戊戌、己亥、壬寅、癸卯、甲辰、乙巳、戊申、己酉、庚戌、壬子、癸丑、甲寅、乙卯、戊午、己未、庚申、辛酉,此三十七日。七聖者,黃帝、元女、文王、周公、孔子、天老、董仲舒。
▲ 紅沙:孟月酉,仲月巳,季月丑。忌嫁娶。
▲ 天狗:
天狗頭(小姑無子)春酉、夏午、秋卯、冬子;
天狗尾(妨夫主)春卯、夏子、秋酉、冬午;
天狗口(行嫁忌)春申、夏巳、秋寅、冬亥;
天狗腹(當年無子)春午、夏卯、秋子、冬酉;
天狗背(三年有子)春子、夏酉、秋卯、冬午;
天狗足(六年生子)春戌、夏未、秋辰、冬丑;
天狗後足(九年生子)春辰、夏丑、秋戌、冬未;
天狗方(同月建轉煞)春卯、夏午、秋酉、冬子。
▲ 九仙,吉:十三,日光仙;十五,月光仙;十六,金玉仙;十八,天德仙;廿一,繼國仙;廿二地藏仙;廿四送福仙;廿五大善仙;廿六大吉仙。
▲ 六神,凶:十四大禍神;十七滅門神;十九天凶神;二十地凶神;廿三喪門神;廿七弔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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