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地活著──讓生命活出價值與意義
好好地活著
──讓生命活出價值與意義
時至今日,社會各種問題不斷的發生,由於很多人對生命價值與意義的迷失,故而動輒產生「輕生」的念頭,「自殺」已成為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甚至成為社會危機,而且這種不正常的趨勢已逐漸在漫延擴大。例如最近一位著名的荷里活影星,上吊自殺身亡,實在令人不勝唏噓;包括很多一生將歡樂送給別人,而最終卻因財困、憂鬱等問題而自我了結生命的藝人,他們生命所展現的是一種什麼樣的價值?確實不得不使人對生命的意義一再重新思考。
2003年9月10日,是世界衛生和國際自殺預防協會確定的全球第一個「預防自殺日」。全世界,每年約有100多萬人死於自殺。據統計,中國每年有29萬人自殺,平均每小時就有32人用各種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是世界上自殺人數最多的國家;而自殺是總人口的第5大死因,是15至34歲人群的首位死因。一個人自殺直接影響到周邊6人的生活,自殺未遂者是自殺死亡者的8至10倍,每年有170多萬人因家人或親友自殺出現長期而嚴重的心理創傷。可見問題的嚴重性。
以佛法來說「人身難得」,我們能夠投生到這個世界,生而為人是絕不容易的事,為什麼有些人卻不知道生命的寶貴,而想到要輕生?正如諺語所說:「人之所以痛苦,在於追求錯誤的東西。」原因就是他們不了解生命的意義,當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的時候,就會彷徨、迷失,所以才會做出毀滅自己的不智之事
一、佛教的「自殺觀」
據近代學者研究,通過《大藏經》的檢索發現,「自殺」關鍵詞共有526項,其中關鍵詞出現最高的是《律部》,出現170次;《阿含部》排名第二,出現了56次。佛教的律部是專門論述行為道德與規範的典籍,其中頻頻出現「自殺」一詞,說明佛教戒律對「自殺」問題的研究非常深入與重視。阿含中記載了佛教行化世間的種種事迹,其中關於「自殺」的教誡有56次,說明佛陀對自殺的態度非常清晰──是嚴令禁止的。
以佛法來說,何謂「自殺」?怎樣才是「自殺」?所謂「自殺」:(一)據《四分律》卷二載,有自殺、教人殺、遣使殺等二十種。其中,「殺」即指自己動手殺害有情生命。是故佛陀本「慈愛予樂,悲愍拔苦」之心,乃制定殺戒,嚴禁傷害任何有情眾生,若犯此戒,屬「波羅夷罪」。(二)自己殺死自己。所以五戒之首即為「不殺生」,含有禁止自殺之意。「不殺」戒的範圍,不但是蟲蟻等微小生命,就連沒有生命的草木都不得損毀。
(一)佛教以戒律嚴禁自殺行為
佛教非常重視戒學,僧團和合精神的形成,需要一定的行為規範和精神引導。無論剛剛受持「三皈五戒」的初信之人,受持「八關齋戒」、「菩薩戒」的凈信居士,辭親出家的沙彌、比丘等,莫不「以戒為師」,謹尊佛陀的教誡。這些戒律次第嚴明,根據信眾的信仰層次,制定了寬嚴不等的戒律,以期達到「防非止惡,自凈凈他」的目的。因此,如上所述,殺生包括「不自殺,不教他殺」;如《阿含經》卷一云:「尼拘陀,云何是汝修行?所持四戒:謂不生自殺生,不教他殺,不隨喜殺。」不自殺又分為不親自殺生,不自殺。而不教他殺,則包括不教唆他人殺生及叫別人幫助自殺。也就是說,在佛教里,自殺是一種嚴令禁止的殺生行為。佛陀又開示說:「若有舍此身,余身相續者,我說彼等則有大過。」指出殺生罪過極大。《梵網經》雲,凡生者皆為我父、我母,故殺生即殺父母。因此,自殺無異殺父、殺母的極大罪過。
又「不殺戒」以殺人為重罪,而自殺則其罪等同。佛陀在世時,多有比丘修不凈觀後厭患色身而以死為解脫,有的自殺,有的求人殺死自己,有的以殺人為度他。所以佛陀制戒,規定比丘自殺者犯「偷羅遮罪」;此罪障礙自殺者進入人天善道而墮入惡道。而比丘親手殺求死者,或幫助求死者自殺,或讚歎死亡、勸誘和蠱惑別人自殺,最後別人因此而死,就會犯「波羅夷罪」;此罪又稱「斷頭罪」,如人斷頭不可復生,犯者從此失去比丘資格,不得再住在僧團之中,與道果無分,這是聲聞戒律中極重罪之一。由此可見,無論是自殺或殺他,在佛教中都是極重之罪,都是不容許的。
從佛法而言,每一個生命要經過成(生長期)、住(壯年期)、壞(衰老期)、空(死亡)四大基本規律,如果以人為的方法或方式去終止這個過程,實在是違反自然之道,所以佛教明確予以反對。人生是六道升沉的樞紐,在六道輪迴的中,生為人道尤為不易,因此佛教常有「得人身難」的訓示。佛教視人格完善的佛陀為「福慧具足」者,而福的具足就有長壽的要求。如《阿含經》云:「若得大福者,便得生天、長壽。」如果破壞了生命的自然規律,造成不盡命而早夭,也是一種罪過很大的不道德行為。
要知道,世間的一切萬物,從有情到無情,都有它的生命與生機,我們都應該保護尊重。所謂「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我們人類?所以把自己寶貴的生命結束,或因此牽連、傷害到別人的生命,這都是不道德的行為,應該加以規範、防止。人的生命要自然的生,也要自然的滅,強求的苟活與自暴自棄的放棄都是不正確的。所以自殺前,請再給自己幾分鐘的思考、想想,人活著才能解決問題,死了怎能解決呢?只要有心振作,世界上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何必用自殺來逃避呢?何必把自殺當成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呢?事實上,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會徒然留給世間及後人更多、更大的問題與痛苦而已。
二、 佛教是慈悲護生、珍愛生命的態度
佛教是慈悲護生、珍愛生命的。以佛法的角度來說,我們今生之所以獲得人身,是非常不容易的。如《華嚴經-》卷六十四云:「得人身難。」《梵網經菩薩戒序》亦云:「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大般涅盤經》卷二十三亦云:「人身難得,如優曇花。」
(一)、「最貴」:人身最可貴,因為容易接近佛法,所以容易修道,並容易覺悟、容易解脫,所以六道(天、人、修羅、地獄、餓鬼、畜生)之中人身最可貴。其他的五道則不然:天上樂多苦少,由於太快樂的緣故,把生死大事忘掉、疏忽了。所以說「天耽樂忽解脫」。而修羅瞋恚心太重,好勝心、嫉妒心特彆強;這貪、瞋、痴都是障道的根本,所以要修道都非常的困難。所以說「修羅多瞋背道」。而地獄、餓鬼、畜生則昏昧多苦;昏昧,就是不能辨別是非;多苦,太苦也無法修行。所以說「三途昏昧多苦」。而現在我們身處的人道,雖然苦多樂少,但「多苦易啟覺悟」,「小安能獲修道」,這就是它可貴之處。人身雖不容易得,但得人身就有解脫的機會。所以我們這一生好不容易才得到人身,若不好好珍惜、利用這個機會,超出三界、脫離六道輪迴,那就實在太可惜了。
(二)、「難得」:人身難得。為什麼難得?以下是佛陀在經上所說的比喻。
1.機緣喻:機緣不容易。
3.「時間喻」:這是時間上的比喻。
(三)、「得為大幸」:
由此可見,人道於六道中可謂最殊勝的地方,經中說人間有五事勝過諸天:勇健、有正念、有佛出世、是修業地、是行梵行處。又說「人間於天則是善處」,因為「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所以連諸天也求生人間聞思佛法。而人身卻極為難得,一般人由於過去現在業力的牽引而會於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中輪迴。因佛難遇、佛法難聞,眾生起惑造業多,除貪離愛難,所以多墮三惡道,難得人身。
三、讓生命活出意義與價值
我們的色身是父母所給予的,而法身慧命是佛所給予的;我們的知識、技能,是師長所教導的;我們生存的條件,也就是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是眾生所給予的;我們人生里種種事業的成就,是社會、國家所給予的;所以佛陀教導我們要「上報四恩」,即報佛恩、國土恩、父母恩、眾生恩。我們要認識清楚,我們的生命並不是屬於個人的,而是天地間共生共有的,我們沒有資格將之摧毀,而應該將之奉獻給大眾,我們應該儘力讓生命活出意義與價值──生命的意義就在於服務大眾、就在於成就別人;我們活著不能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而且要想到其他人的利益、要想到對國家、社會的責任;我們要能建立對自我的責任感、對家庭的責任感、對親人的責任感、對自己所受恩惠的人如父母、師長等的責任感;試想這麼多人的恩惠,我們都還沒有報;這麼多的責任,我們都還未了,如何能一死了之呢?想到自己不但「四恩」未報,而且連自己的生命都未照顧好,又怎可以隨便說:「死,驚什麼呢?」
所以,佛法教導我們:
今日的執著,會造成明日的後悔。
不要浪費生命在一定後悔的地方。
認識自己、降伏自己,改變自己,才能改變別人。
每一種創傷都是一種成熟。
你一定要放下,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
你什麼時候放下,什麼時候就獲得解脫。
因此,我們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親情、友情、愛情。讓生命活出真正的價值與意義!
結語、
生命對於我們每一個而言,都是只有一次,所以我們要好好珍惜每一天!如果我們能夠平平安安的渡過一天,那就是一種福氣了。多少人在今天已經見不到明天的太陽,多少人在今天已經成為殘廢,多少人在今天已經失去了自由,多少人在今天已經家破人亡…… 所以,我們除了認識生命的價值與意義外,更要學會知足。
所謂「知足者貧亦樂,不知足者富亦憂」。我們生存在世界上,面對問題、思考問題之時要多些知足,少些計較──其實只要知足就會減輕煩惱、消除煩惱,就會快樂!雖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總是充滿著各種壓力與考驗;這些壓力與考驗,我們要以正確的態度去面對:要不就是快快樂樂地主動接受,要不就是悶悶不樂地被動接受;接受的態度不同,所造成的後果也就是天壤之別;人生在世不過短短數十年,為什麼我們不能快快樂樂地活著,去自利利他、自度度他呢?這樣的生命,不是更有價值、更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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