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觀察】佛護法師: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 (二四) —— 「具足色身」與...

上回學到《金剛經》第十九分,今天繼續學習《金剛經》第二十分及相應的索法師釋文。

【經文】「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1、索文:

須菩提,你意下如何?見到佛身相好是否即見如來?須菩提說:世尊!不能以見佛色身得見如來。為什麼呢?因為如來在經中說:具足色身並非具足色身,假名而已。 

【按】索法師依自智慧作的翻譯:

一、經文「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譯為「見到佛身相好是否即見如來?」

二、經文「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譯為「世尊!不能以見佛色身得見如來。」

三、經文「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譯為「因為如來在經中說:具足色身並非具足色身,假名而已。」

各位讀者,深刻或淺顯的佛理先拋開,單看這三段譯文,對索達吉法師的漢語水平是否清楚了?這很能說明他改經的原因——文言文太深奧文雅。

弘揚漢地八宗的偉大理想使得生於這個特殊時代的特殊的他,鋌而走險。第一次悄悄把文言經文改得俚俗,嘗到了甜頭後,一發不可收拾。相繼染指《中論》、《無量壽經》、《金剛經》到《法華經》。據說無知無畏的同義詞是卑劣慢。但我無論如何不會把索法師和卑劣慢聯繫在一起。

另外,索法師除了習慣性的兩板斧,極少從三身解《金剛經》。

江居士說:「具足色身及下具足諸相,應約報身說。法身報身,不一不異。若會歸不異之性,則可見;若執著不一之相,則不可見。故如來『不應』以色身見,無所謂可不可,但不應。以,執相。如來,約性而說。色身乃多劫修因所現之果報,是緣生法。緣生非性,即假即空,故曰即非具足色身。所現修因克果之相,當體是空,即空即假,名相儼然,故曰是名具足色身。總明報身是緣生法。如來之勝報身尚是緣生。可知一切法莫非緣生。故一切法皆不可執。執則必墮一邊。執,所謂取著。心有所取,由其動念故。欲一無取著,惟有離念。佛說諸法緣生之宗旨,在令人知一切法本無可執,亦不必執以離念。修離念之因,必獲無念之果。仍不外乎緣生法。無念,所謂佛智,真如也。」

2、索文:

本經中多處將世俗、勝義法要結合宣說諸法本性,這裡也是如此。世俗因果規律中有福德資糧產生佛的色身、智慧資糧產生法身的特殊因緣關係存在。龍猛菩薩在《六十正理論》中云:「以此諸善根,迴向諸眾生,積福慧資糧,願眾得二身。」

也許有人會產生既然福德資糧產生如來色身,色身會不會成為實有的疑問。以理剖析,則不難了知,福德產生色身只不過在名言中可以承認,勝義中色身與福德均遠離戲論無可緣執,二者既不是分離獨立各別的法,也不是因緣聚合能生所生的關係。

【按】「世俗因果規律中有福德資糧產生佛的色身、智慧資糧產生法身的特殊因緣關係存在。」「特殊因緣關係」一語很容易產生歧義。「種佛因、得佛果」的緣起如幻因果關係是普遍性的,索法師把普遍性的因果關係說成「特殊」,有甚密意?難道您可以開後門?或者您暗示佛開了後門?如是因、如是緣,感如是果報,佛因佛果,何必在因果的普遍真理里故弄玄虛?

索法師繼續自己的套路「世俗諦有,勝義諦無」,前文多有指出,此處不再贅述。

「福德產生色身只不過在名言中可以承認,勝義中色身與福德均遠離戲論無可緣執,二者既不是分離獨立各別的法,也不是因緣聚合能生所生的關係。」索法師這樣說問題較明顯。福德與色身,怎麼不是「因緣聚合能生所生的關係」?

大家知道,「因」有「生因和了因」。以苦集滅道四諦關係為例,集是苦的生因,道是滅的了因。也就是集產生了苦,而道促成了滅,滅非道產生出來的。滅是諸法實相,本來面目。

好比木板的花紋被灰塵覆蓋,通過擦拭露出花紋。花紋是本來就有的,不是抹布擦出來的。抹布只是促成了花紋的顯現。

回到「福德與色身」的關係,修福德產生了莊嚴的色身果報,索法師為何不明白?因為索法師把另一個問題——法身和色身的關係,拼接到福德和色身的關係,就想當然地否定了。法身確實不是色身的生因。但福德卻是色身的生因。

3、索文:

《涅槃經》中云:「色實無常,應滅實色,獲得解脫,常住無色。」色法是無常的本性,應該滅盡對色相的執著獲得解脫,經常安住無任何色相執著的平等大空。《大乘起信論》中云:「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

不懂大乘經典教義者會感覺自相矛盾:法身怎麼變成色體,色體怎麼會顯現色呢?真正了義大乘經典中抉擇究竟法界實相時可以以正理這樣安立:如來色身非色身,色身即是本空離戲的光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這個道理。

【按】索法師說「色體怎麼會顯現色呢?」請問索法師的「色體」是什麼?是不是色的體?若是那怎麼就不會顯現色?

索法師繼續說「真正了義大乘經典中抉擇究竟法界實相時可以以正理這樣安立:如來色身非色身,色身即是本空離戲的光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這個道理。」

一問索法師「如來色身非色身,色身即是本空離戲的光明」中這個光明存在不存在?

二問索法師,這光明是本空的,那麼這色身是不是本空的?這光明和這色身都是本空的的話,你這樣說,是不是頭上安頭?多此一舉?二諦圓融,索法師有沒有「夢見在」?

三問索法師,您說抉擇法界究竟實相,那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如何演繹出「色身是本空的光明」?

【經文】「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4、索文:

「須菩提,你意下如何?能否以見如來所具足的諸妙相,而認為已見到如來?」「不能,世尊,如來不能以見具足妙相的外相而見。為什麼呢?所謂的諸相具足,實相中並不成立,只是名言中隨順世間眾生而安立為諸相具足。」 

【按】再次欣賞索法師的翻譯:

一、經文「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譯成「能否以見如來所具足的諸妙相,而認為已見到如來?」

二、經文「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譯成「如來不能以見具足妙相的外相而見。」

三、經文「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譯成「所謂的諸相具足,實相中並不成立,只是名言中隨順世間眾生而安立為諸相具足。」

又是三段,讀者們明察。

《金剛經》特色思辨模式「如來說什麼,即非什麼,是名什麼。」索法師一看到,就迅速掄起兩板斧——世俗諦有和勝義諦無。

其實,每當遇到這個模式,表明佛陀在提醒我們,所說的這些內容,包括具足色身、具足諸相、莊嚴佛土等,都不應執著。因為這些都只是為了幫助眾生離執,眾生本具如來智慧德相,只要離執,就自然顯現出自性光明。離執是佛說法的核心。如果不體會這個核心,而執著佛說的法,佛就會說,我沒有說法。

這麼多次反覆出現,佛陀婆心切切,可惜,索法師從來沒有摸到邊。一直在糾纏「世俗諦有和勝義諦無」,試問,二諦難道不是治心的嗎?難道有離心的「二諦」嗎?佛說一切法,為治種種心。若無種種心,何須一切法?

5、索文:

日常中佛子經常在金光璀燦、形象端嚴的佛像前作頂禮、供養。佛在世時,信心清凈堅定者可以現見佛的光明與不共同的莊嚴法相,而外道與無緣者所見則不莊嚴。於此佛在顯現中如幻般具足三十二相,乃是一個真實滅盡的標誌,但並非以實有存在的相好為表示,愚者用身相去求佛不合實相之理。《妙法蓮華經》中云:「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天人夜叉眾,龍神等恭敬,是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

平時所見的具足相好的佛像,暫時可以承認是清凈的加持相,詳細觀察則可了知諸如此類的現相併非究竟。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因相似了知此理而墮於斷空見,不取捨因果對佛像不恭敬,從而造下墮落的惡業。

【按】「不共同」,索法師依自智慧加了一個「同」,專業的佛學名相「不共」,就此淪落為俚俗的「不共同」,檔次掉了好幾層。「信心清凈堅定者可以現見佛的光明與不共同的莊嚴法相,而外道與無緣者所見則不莊嚴。」

索法師說「於此佛在顯現中如幻般具足三十二相,乃是一個真實滅盡的標誌,但並非以實有存在的相好為表示,愚者用身相去求佛不合實相之理。」請問索法師,「真實滅盡」的意思,是「只剩下虛妄」嗎?真實都滅盡了,能剩下的只能是虛妄。兩句話連起來說得通嗎?

然後引用了《妙法蓮華經》的偈頌,「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天人夜叉眾,龍神等恭敬,是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索法師把偈頌的最後一句「永盡滅無餘」直接譯為「乃是一個真實滅盡的標誌」。

《法華經·譬喻品》原文:「我悉除邪見,於空法得證,爾時心自謂,得至於滅度。而今乃自覺,非是實滅度,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天人夜叉眾,龍神等恭敬,是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佛於大眾中,說我當作佛。」

要講這部經,恐怕要花好多年惡補文言文,這輩子能否讀懂《法華經》原文,尚未可知!

6、索文:

大小乘法只有在具相法器面前可以宣說,非法器面前不能宣說,因無智之人通常會顛倒執著斷滅的邪見。

智者應當了知,平日所見的佛菩薩聖像並非了義,以形相見不到真正的佛,什麼時候徹悟心的本來面目而開悟,什麼時候就見到了以相狀不能衡量的真實之佛。禪宗里稱之為明心見性,古代的高僧大德也稱為明心見佛,即是此理。

【按】索法師這話說的,好像很懂禪宗。其實禪宗的明心見性,內容豐富,層次分明,不是這麼含混籠統。

「平日所見的佛菩薩聖像並非了義,以形相見不到真正的佛,什麼時候徹悟心的本來面目而開悟,什麼時候就見到了以相狀不能衡量的真實之佛。」這一段經文里,一直反覆在說「如來」,但索法師不信,偏要翻譯為「佛」,末了,還要翻譯成「真實之佛」。

唉,佛還有真真假假的么。佛也好,法也好,如果我們「說」真實還是虛幻,是世俗諦。因為只要落於言語,就是世俗諦。還「說」什麼真實之佛?

7、索文:

如來在經中說:所謂的相併非是相。名言中的相以勝義理觀察時,皆不存在、不具足。如來本相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境界,不可能用有限的語言文字表達,用色法表示也非常困難。凡夫認為如來或者有相或者無相,而此見解皆不合實理,如來境界遠離言說、不可思議故,凡夫無法衡量。

如物體的影像雖可在鏡子中顯現,但只是影像,並非實質物體,同樣,凡夫所見諸法也只是影像,並非如來的真正本性。本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也說明了所有有相皆非真實存在的道理。《般若經》亦云:「佛知一切法如相,非不如相,不異相,得如是相故,佛名如來。」 

【按】「名言中的相以勝義理觀察時,皆不存在、不具足。如來本相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境界,不可能用有限的語言文字表達,用色法表示也非常困難。」我不知道讀者們會不會「非常困難」。反正我讀這一段漢語,真的「非常困難」。哪有這樣說話的呢?話不是這麼說的吧。這樣說話,漢人都要蒙圈了。索法師的套路深入人心,我已無需再說。

最後推薦印順法師釋供諸位讀者參考:

「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特殊形態。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這在佛教界是有諍論的,有的說有相,有的說無相。

「其實,這諍論是多餘的。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這法身是有相的。假使說佛有三身(也可以有相)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那即可說法身無相。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毗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佛問須菩提:可以從身色、諸相的具足中,正見如來嗎?具足,即圓滿。色身的具足,依玄奘及笈多譯,更有『成就』的意義,所以即圓成或圓實。凡是自體成就,不待他緣的,即名為圓成實。法身色相,或稱嘆為圓成圓實的。

「須菩提領解佛意說:不可!如來是不應以具足的身相而正見的。因為如來說具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裡有圓成實體可得。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本經概括地說諸相具足。

「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身而說。至於法身,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但有論師說:三十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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