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命理學(值得收藏)
神秘命理學
目錄
自敘 說明一、命理演變
二、大哉五行 三、五行干支知識 天干合化及地支合 地支會局會方 五行相生相 五行衰旺生死 五生五敗五絕四庫 地支相衝、三刑、六害 十二支中所藏年上遁月、日上遁時
四、起大運法(陽男陰女、陰男陽女) 五、地支造化及十二月建二十四節氣 六、定時歌訣 七、除邪留正 八、看命入門 九、十神 十、尋主輔 十一、認真假 十二、立主十三、輔神
十四、察衰旺 十五、知變化 十六、知喜忌 十七、墓庫 十八、四生四旺十九、大運流年 二十、暗拱暗會 廿一、六親暨合婚 六親合婚
廿二、級分數法 廿三、性情 廿四、總論 男女皆同 氣節衰旺 寒熱 疾病 得時得地者昌 美麗與醜惡僧道
生之認識 凶亡 職業 生雙胞胎命 古今命譜詳解 附地理之我見目錄
自敘癸巳秋,由監察科長貶職附員。甲午,與何靜波相處一室,何君以命理拱官祿問。余告知:「如柱中地支有寅辰而無卯字,此卯字如系日干之祿,則謂之拱祿;如系日干之官,則謂之拱官。」
何君曰:「善。吾昔日當營長時,曾購命書多種,出伐作戰,交士兵攜帶,常常研究皆不得通,今得你一告,則你命學比我高明也。」余過去亦曾購命書研究一、二月遂棄,茲得何君讚譽,對命理追求勃然而生,遂購命書五種,從此潛心研究,朝閱暮思。
越二年,奉命退伍,此後時日更專心於命學者,已念六年也。最初十年,在書本文字上追求,較難通達,因前人所作書籍,格用等不甚明了,使人難以通達。後乃以古人原命,及今人之八字問清情形,細心研究,由是而得知格用之的確取法。進而知真假衰旺及變化之真機,更進而對六親成敗得失等,瞭如明鏡。
茲因在世日迫,故將餘數十年心血,以科學方法,貢獻社會,貢獻後人,使社會上之人,對命理不致視為迷信。
命理一學,包羅萬象,變化萬千,其中奧妙,知五行之神秘,則知其人其事;若不知五行之神秘,則如航海之失指北針,不知東西,本書詳細列出,故名為《神秘命學》,是人皆可適焉,斯為序。
說明
一、 本書除闡揚《滴天髓》隱秘術語外,並增添《滴天髓》所未見及者,發明甚多。《滴天髓》有錯誤之處,亦直言指出(或系後人抄錄錯誤亦未可知)。
二、 篇後附有古今命譜甚多,將各命格用「主、輔」詳述行運經過,並將妻財子祿,壽夭因果道出。附級分法,使後人研讀便知神秘。
三、 此次續版,增列《滴天髓增義》書中命譜甚多,皆選出其中最難者,不但清代任鐵樵問清原人經過仍尋不到頭緒,即一般術士亦難明白,其原因乃真假不知,衰旺不明也。
四、 命理是科學,但比其它科學更難,命理自五代開始,到今已千年,尚未進步到80%,兩千年之中,能得70%者有幾人,請看研究元子及火箭者,時間不及十年或 二十年,就能雲遊星球可想而知。希望研究命學者,以大無畏精神研究到極峰,不以得諾貝爾獎為榮,務使後世化除「迷信」二字。中國人遇有其人富貴貧窮或死亡 時,自己或他人則曰:「此命也」。而少數人又以命為迷信,其欲何在?此即一般術士,不明了命學,而為人斷禍福中也。006
一、命理演變
命理之學始於唐代李虛中,以年為主,到五代時,有徐子平者,改以日為主,命理從此乃定。考其所著,在命學上已經鋪成十分之五路基。觀其立格,錯綜複雜,又參以吉凶神煞以亂人耳目,不能清楚明了,無怪後人視為迷信,無代神峰張楠也以謬說稱之。
張楠所著命書《命理正宗》,完全抄襲,非出自心得,觀張楠自己命造------甲戌年,庚午月,乙亥日,丁丑時。他自認為真傷官格,,有庚金貼身而 不能用丙丁火,所以青雲弗克。其實此命是------從食神格混傷官,用財者,財有劫克,有官官星生水而不能去劫,生傷混濁而破。其它命譜,十能對一、 二,可見創收不不知真假,不知格用,何能談命?毫無價值。誤世遺害後人,使後人不得了解,此書竟能流傳數百年,可見中國命學無進步也。
明劉百溫著《滴天髓》一書,對命理大有貢獻,到此,命學已進步到70%,可惜造詞隱藏太深,使後人難以慧悟。如《滴天髓征義》、《滴天髓補註》,皆不得《滴天髓》真義。其它所出命書,不知格用,不知真假,比比皆是,誠可嘆也。以上徐子平及劉百溫皆先知先覺也。
又《窮能寶鑒》一書,過於呆板不通,如木必須要有火水金,始稱完美。夫五行之氣,最會流通,因流通而生變化,故不能拘執,此書系明代遺物,聞中央圖書館亦有存焉,實無存在之價值。其它命理書籍,不下數十種,皆無特別見識,而且自命不知者,不知凡幾,何能教人?何能流傳後世。無怪世人稱為迷信。
余今以科學方法,精確的認識廬山真面目,以分級而計量人之富貴貧窮之大小,以分級而計算人之壽命之多少,012至於六親問題,亦經徹底認識清楚,不 會如古人說,以官煞為子女,又說以食傷為子女,爭執不清,古人善者存之,虛妄者棄之,「格、用」名詞,改用「主、輔」,使人了解,從此不在疑惑也。
二、大哉五行
金、木、水、火、土,總稱為五行。每一行皆有陰陽,故分而為十,合而為五。陽順陰逆,陽絕陰繼,陰絕陽繼。此為天地萬物之生存法則。昔軒轅帝得自河圖,後人用之作占卜,地理、命理上用之,可以知將來之吉凶與禍福。夫五行之氣,形於天,現於地,質無氣則死,氣隨節氣之變化流通,五行生生不息,故無極生 太極,太極生兩儀。
太極萬物之始,萬物之本,太極,一大五行也。此大五行氣生質,氣流通變化而生萬物,萬古不變。萬物各有五行,截其流斷章(而)取(其)義,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人得天地之全(懷胎十月),故為萬物之靈,萬物皆為我所用,觀乎地球上,水有五洋,陸有五洲,人類有五種。白色人是金,占歐美澳地區。黃色 人是木,佔東南北亞地區,棕色人是水,佔中東歐國家地區,黑色人是土,占非洲及美洲一部分,經色人是火,佔美洲印地安等地。天上有五星,地球有五行,由此可見天地間萬物,皆是五行所生所滅。又何疑五行之虛妄乎?
前人在地理上為造許多五行,如洪範斗首,玄空八卦等,皆是無中生有,害人不淺。劉百溫在地理書上曾云:「唐一行神禪師所作出了五行,當初主意害蠻 國,如今竟誤中國人」。可見古人假造五行之一斑也。天地間只有一個五行,又何能有二個、三個、五個並存也!古人之人遇危難時叫天,其實天是空的,天地都是五行結成,天字即代表著五行也。諸葛武候云:「謀事在天,成事在人」。意思是成事在於各人所稟賦之五行也。
人即是五行所生,所以五行能操人類萬物之生死得失,而人類不能控制五行。能控制五行者,必須在地理上用功夫,因為地球接受陰陽二氣交流,故陰陽二宅墳生人,能使後代出福祿壽之子孫。人類只能改進人類生活之進步及武器之發展,而不能改變天地間陰陽五行流通之時序及人類之生死。今人以為換心之術可以奪天 工之五行,殊不知有可救者,有不可救者,何也?可救者,命尚未至絕境,不可救者命該絕也。乘車船、飛機失事時,有死者,也有生者,此皆命運。非人力所能,今日能登陸星球,無非是行的改進功能,星球是五行之體,炎箭是武器改進之工具,經過智者改進設計,故能達於彼岸,有何難哉。惟五行之偉大至誠,維繫宇宙之 億萬年而不停,造人類萬物生死之無窮。得五行之生旺者,多情富貴榮華;失五行之生旺者,非夭即貧。到公無私,大哉五行。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為十天干,為陽。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為十二地支,為陰。
甲乙寅卯為木,甲乙為干,寅卯為支,甲寅為陽,乙卯為陰,位居東方。
丙丁巳午為火,丙丁為天干,巳午為地支,丙午為陽,丁巳為陰,位居南方。
庚辛申酉為金,庚辛為天干,申酉為地支,庚申為陽,辛酉為陰,位居西方。
壬癸亥子為水,壬癸為天干,亥子為地支,壬子為陽,癸亥為陰,位居北方。
戊己辰戌丑未為土,戊己為天干,辰戌丑未為地支,戊辰、戊戌為陽,己丑,己未為陰,位居中央及四隅。
天干合化及地支合甲與己化合為土,
乙與庚化合為金,
丙與辛化合為水;
丁與壬化合為木;
戊與癸化合為火;
此天干一陰一陽之化合也。
子與醜化合為土;寅與亥化合為木,卯與戌化合為火,辰與酉化合為金,巳與申化合為水,午與未化合為日月。地支之合,亦系一陰一陽相合,地支之陰陽,看干,透陰則陰,透陽則陽
天干地支之合,如男女之相合,男與男,女與女則不相合也。化者變也,需要日干弱,與時干與月干作合而化,如日干乙與庚作合,日干旺,則不化也。
地支會局會方寅午戌會成火局,巳午未會成方局;
亥卯未會成木局, 寅卯辰會成方局;
申子辰會成水局,亥子丑會成方局;
巳酉丑會成火局,申酉戌會成方局;
辰戌丑未會成土局,土方。
局易成,有二字即成局,不論隔離遠近,皆可作用。且有一字在局,前後有一字暗來會合,亦可作用。如巳字,巳字前後有子字,子字前暗拱丑,即會成金局,余類推。方難成,須要方全。
五行相生相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此五行相生也。
金克木,木克圭,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此五生相剋也。
相生流通以循環,故宇宙經億萬生而不朽。
相剋以成以害,故宇宙萬物皆有成有敗。
克以陽克陽,陰克陰為重,陰克陽,陽克陰為輕。
五行衰旺生死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此也五行從生到養循環輪迴也。天干有十位,從甲至癸;地支有十二位,從子到亥。與長生到養合成十二位,以求天干十位,生死衰旺之方。循環輪迴。
五生五敗五絕四庫五生,火土生在寅,金生在巳,水生在申,木生在亥,此是陽生之位,宜順行。火土生在酉,金生在子,水生在卯,木生在午,此是陰生之位,宜逆生。
陽生為真生,陰生為泄氣,若陰生遇克,兒能救母,反為真生,此陰生陽生之不同也。
五敗;火土敗在卯,金敗在午,水敗在酉,木敗在子。此是陽敗之位,火土敗在申,金敗在亥,水敗在寅,木敗在巳,此是陰敗之位,五行至敗為險地。
五絕:火土(丙戊)絕在亥,庚金絕在寅,壬水絕在巳,甲木絕在申,此是陽絕,但絕中有生者存。惟土至亥為真絕。乙木絕於酉,辛金絕於卯,癸水絕於午,此是陰絕,為真絕,以陽順陰逆行推之。
四庫:丙戊,乙墓於戌,庚金,丁火墓於醜,壬水,辛金墓於辰,甲木,癸水墓於未。此是五行之四庫。
不但要留心陰陽庫神,還須審察本身所藏旺神之透出,以便取捨,寅申巳亥多以天干透出者為真。干無透出以旺神為重。
地支相衝、三刑、六害
六衝:子午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巳亥相衝、辰戌相衝,丑未相衝。二子不沖午,二寅不沖申。
三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之刑。
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為恃勢之刑。
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之刑。
辰午酉亥為自刑,要有二辰午酉亥方能相刑。
六害:子未不相親,丑害午兮寅自嗔,卯害辰兮申害亥,酉戌相逢轉見深。(注意:這裡沒有讓寅巳相害說清。)
子午卯酉,寅申巳亥,以沖為重,辰戌丑未,相衝為開庫。
三刑六害也有作用,大運流年遇刑沖合會,須兼論。
子中癸水在其中,丑內辛金己土同,寅藏甲木兼丙戊,卯中乙木獨相逢。辰中乙木又戊癸,巳丙庚金又戊土,午宮丁火併己土,未中乙己丁共宗。
年上遁月、日上遁時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犬戊為頭,丙辛之歲從庚上,丁壬壬寅順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起,甲寅之上好追求。以上是年上遁月法。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宗。以上是日上遁時法。
四、起大運法(陽男陰女、陰男陽女) 五、地支造化及十二月建二十四節氣正月建寅,立春,雨水。戊七昌二分半,丙七日,甲十六日五分。
六、定時歌訣轍,二八五更四點歇,三七平明是寅時,四六日出寅無別,五月日高三丈地,仲冬才到四更初,十月十二月四更便是寅時君須記。
太陽出沒歌
正九出乙入庚方,十八出卯入酉方,三七發甲入辛地,四六生寅入戌宮藏,五月艮出乾宮入,促冬出入在巽坤方,惟有十與十二月,出辰入申仔細詳。
太陰出沒歌
三辰五巳八五真,初十齣未十三申,十六酉上十八戌,二十亥上記斜神,二十三日子時出,二十六日丑時行,二十八日寅時正,三十加來卯上輪。初三辰時初五巳時也。
鐘錶定時
以每二小時合為一時辰,一日二十四點鐘,共為十二時辰。
子時夜半十一點鐘至午夜一點正,丑時一點至三點,寅時三點至五點,卯時五點至七點,辰時七點至九點,巳時九點至十一點,午時十一點到一點,未時一點至三點。申時三點至五點,酉時五點到七點,戌時七點至九點,亥時九點至十一點,
人出生於時辰交接之間,最容易錯誤時辰。須憑此人出生,男以兄弟、女以姊妹多少,或有或無上下推算,可以校正生時。
七、除邪留正
古人所立之吉神,如貴天月德,等,經查,對人命毫無好壞。
人命八字,相差一字或一時,富貴壽夭貧賤,相差天壤,豈有單獨以年月日時所造之神煞,有所關連?智者自明。
八、看命入門
凡看八字,排下八字,以日為主。
取年為根,天干為祖父,地支為祖母,才知世派之盛衰。年上有財官印綬,為喜神,到月衰,若逢旺運,又得開花結果,因年上有基因也。
取月為苗,天干為父,地支為母,則知親蔭之有無,月令為提綱,衰旺由此而分。
年月好壞,關係幼年之美惡。
日干為自身,支為兄弟,夫妻宮位,日支好壞,為兄弟妻妾美滿之處,又為人中年事業起落之所。
時為花果,時干為子,時支為女,方知嗣續之如何,時干支善良,也為晚境榮枯之所歸。
以上宮位之喜忌善惡,全憑本命之主輔以決定。主輔與宮位相生者,為喜;相剋主輔者為忌。
年月日時,如一國有帝王統領,一省有省長,一縣有縣令,各級管轄土地大小不同,權力有分。如年管一年,月管一月,日管一日,時管一時。故此一年,一月,一日,一時,五行喜凶輕重有分別者,因時間長短不同,而禍福有別也。
九、十神
以日為主,我克者為偏財、正財。陽克陽、陰克陰為偏財,陰克陽,陽克陰為正財。偏財為意外之財,正財為本份之財。
生我者為印綬,陽來生陰,陰來生陽,為正印;姐來生陰,陽來生陽,為偏印。正印慈,偏印猛。
克我者為官煞,陽來克陽,陰來克陰,為七煞,陽來克陰,陰來克陽,為正官。煞猛,官和。
我生者為食傷,陽來生陽,陰來生陰,為食神;陰來生陽,陽來生陰為傷官。傷官猛,食神純良。
與我同類者,為比刃,陽與陽同,陰與陰同為比肩建祿;陽與陰不同,陰與陽不同,為劫刃。比祿溫柔,劫刃剛暴。
煞傷梟劫為四大凶神,用之得當,我出能幹之人,若是忌神在局,而無喜以制之,歲運相逢,多出殺傷鬼怪之事。
財官食傷印比刃,一陰一陽,共為十神,古人稱為六神不正確,今改為十神。
古神本善,因各人之主輔不同,而產生喜忌善惡、有情無情之別,端視原命之配合也。
五代子平造命之初,即以「格用」二字,但後人對格用二字認識清楚者甚少,茲為使後人明了其見,將「格」、「用」改為「主」、「輔」。如此眉目清楚,一目了然。
年月時日四柱,神煞相聚,必有領袖,如一國之必有君臣也。君臣賢,則國強,君臣弱,則國亂亡。有君弱臣強者,如管仲之相齊也,諸葛武候之相蜀也。其國必強。有君強臣弱者,其國也強,即古人之所云有格乃朝廷之用。古今中外如是,命中之主輔也如是。
尋主之法,先看月令,月令者,五行生旺王也,所以古人稱為提綱,如月令之神遇有刑衝剋泄,而有合神或兒能救母,或君賴臣生,或道有體用,不可一端論也。
上乃《滴天髓》尋格用之法,而我所發現,有克泄刑沖而合,為「留」,無刑衝剋泄而合,謂之「去」,適於尋主輔,及行運尤為廣用。(我們可以認為五行在遇到刑衝剋害泄時,都是發生變化的一種狀態,其合,意即為使之屬性不能變化的工具,這個五行則為原性,可以用。)
月令者,如正月寅,以寅為合(令)神,寅中有甲、丙、戊,看誰得勢有用,然後尋輔助之神為輔。
若月令之神,若月令之神已經克破無救,則尋年時日中更生旺之神為主。若月令之神有泄,轉生他神時,則尋轉生之神為主,或支成局成方,則以成局成方中強旺者為主。
(陳按:尋主四步:
1、 以月令為綱,在月令沒有克泄存在時候,以透干之神為主,如無透干之神,則以藏干司令則為主。
2、 月令如逢到了克泄,四柱中又找不到救助之星,只得另外到年日時中去找較為生旺者為主。
3、 月令之神逢泄,轉生了它神,尋被生之神為主。
4、 支成方成局,則以成方成局中強旺者為主。
凡月令之神,有克無救者,去也(意思是沒有作用了),當尋另外之旺神;有泄(無救者)者變也,當尋轉變生旺之神而就之,此即古人稱為「格」也。以去假之神,或生扶主之神為「輔」,此即古人稱之為「用」也。
(陳按:在局中旺神為主,輔助旺神以去混濁者為輔)
輔神要接近忌神者為得力,生主神者要接近主神,或透出天干而無克合,或在地支生旺而無破損,不帶忌神者佳。
(陳按:這是對有情於無情的詮釋,位上講遠近,干支講得氣而無損,干支喜忌兼而有之,叫帶喜帶忌)
主輔之生旺清秀為富貴壽考之高低,以衰弱克破為貧賤夭折這機樞,如此者對命學了解,不致如以往之迷惑不清。
1 五行最會流通,吾人尋主之法,以截斷其流為我所用,而不得轉生它神者為主(這裡說逢生即為變,要尋到不再下一個五行時節,便為駐,如金生水再生木,而後再生火,取火為主),主輔要認清,不得認主為輔,認輔為主,如若顛倒,到以後禍福有差,而不得當也。
十一、認真假
何為真,何為假,使人迷惑不解者多矣。凡諸神相聚必有真假。
以木而論,甲乙同是一木也,甲為陽木,乙為陰木,陰陽不同途也。陽有陽黨,陰有陰黨,二者勢力平衡,必起戰鬥之爭,所以甲乙同居一處,局中甲旺乙衰,必須有克制乙之神,則甲為主為君,制克乙之神為輔神。(制混)
甲為真神,乙為假神,若無制乙之神,則局中混亂不清,乙木乘旺,必起戰鬥而危亡。如此真假易知,則主輔易得,不致迷惑。東方財官引到西,南到北方推。(原話好象有誤,看不太懂)
陳按:五行中,分陰分陽,以旺而不受制者為真神,衰而受制者為假神;能有扶真抑假為得用,吉象,抑真扶假者為破局,凶象。
《愚理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者須是泄天機」。明劉佰溫前賢,更將真假暗藏春色,而不明宣,使後人不明不白者多矣。吾今將真假披肝瀝膽,輔主易得,體用可分,或主為體、輔為用,或輔為體,;主為用,主輔不可相剋,相剋者不稱完美。
(陳按:主輔旺則局吉,好比神助,而體用不協,則是無福以受用,只有在主輔與體用均吉,此人才有大富貴。否者,凶)
主輔不可過強過弱,財官過旺,(體衰弱)難獲延年;財官過弱,體生旺,貧苦而壽長,最好體用相當,而福祿壽皆全也。
(陳按:主輔不畏太強,體用則要相當,則能獲全福)
如甲木日干,天干透甲,支見亥卯局。有辛金透生旺,當取官為輔,主為體,()
如甲日干見戊己土生旺,局中有乙木製己土,則以戊土為主,乙木為輔為體也。仿此類推,不致有認鹿為馬之差也。
(陳按:上面二例,斯屬特例,其它不能按此認為)
命理是神秘的東西,能知其神秘,則可以知命也。莫道假神有害處,真神死絕,假神也當真(如大宋時期,真君被虜,其弟也代君行令,以救國之危難)。惟原局假神易衰,宜制耳。余觀古人所作命書命譜,儘是格用錯亂,好壞莫辨者,即不知五行之真假,不知真假者,不能談命也。
陳按:此乃標新之碑呀。
若原局假神無去留混濁,得大運去留之神,則此一運也可風光。
(陳按:去留是有條件的,去的是假,留的為真時吉。)
五代徐子平之立格,大亂而無理。如飛天、遙巳、子遙、丑遙及無意義之雜氣、拱祿拱貴之格、後人謬之虛妄者,不乏其人,明劉佰溫則以財官印綬發偏正、兼論食傷八格定。
今余先將劉先賢所分八格,另加比祿,劫刃,化氣,從等四項,共列為十二項主。
如前人所稱建祿,一行得氣等類,統稱之比祿;如羊刃類象、一行得氣等,皆稱之為劫刃。如此所有人命,皆不出十二主之外,因生旺衰弱,刑衝破壞之多少,而造出千千萬萬不同之人。
主者,如一國有君,一家之有主也。有主弱者,必須得賢臣以輔之,若主衰無輔,或有輔,又有克泄制輔之神,試問其君其能安好乎?若主旺無損。輔雖較弱,亦可齊家治國。所以古人有云:「有格乃朝廷之用。」
主有大小高低之別,有主完全破壞,而不能援救者,貧窮下流之人也。今將各主(即格)列述於後:
取主,以月令令神取捨,遇刑衝剋泄時,如有兒能救母,君賴臣生,或會合得救者。
若以正財為主,混偏財,原局有煞印或印比,則以煞印或印比為輔。如有克泄,則用傷官,正官為輔,如無煞印或印比,則當從。正財旺,偏財弱者,則可尋暗拱暗會,亦真神也。
(說明:這裡以財為主,只要制混就好,為什麼一定要印呢?原因是,財生旺,身就必弱,身弱乍好勝財呢?所以在考慮制混的同時,一定兼顧到扶身,才能全備。不然,就會偏失。如果有了克,那一定是劫財,能制劫財的只能是正官,這個時候就不要怕身弱了;如果有泄了,泄神一定是正官,正官得制方阻其泄,傷官 就是最好的剋制官星的五行了,這個時候,就要兼看身弱的問題了。)
若主過旺,輔過弱,即《滴天髓》云:「君不抗也,貴乎損上而益下」。宜大運損主,以益輔為美也。(主輔要平衡,體用要平衡,這裡說的是主輔平衡)
偏財為主,混正財;與正財取用相同。
用正印為主,遇有偏印混,宜取偏財為輔,或比肩泄偏印生食。遇有正財、劫財克泄,宜正官,傷官為輔。若局中正印旺相,偏印弱,也可尋暗拱暗會;若正偏印同旺,局無去留之神,乃短壽之人也。即《滴天髓》云:「母慈滅子關因異」。
若有印而無用,此乃有體而無用,亦為無用之人也。其它與前述相同,但印綬以偏印為主,遇有偏財克之,宜以煞為輔;遇有正印混,宜以正財為輔。其它同正印同論。
以官為主,遇有煞混,或以偏印為輔,官弱,則以正財為輔。局中比劫旺,則煞也可混官,官旺煞弱,可尋暗拱暗會,日干弱無氣,則以從論。
以煞為主,遇有官混,則取傷官為輔,或正印為輔;煞多,日干有氣不從,則以食為輔,傷次之,即食神制煞,傷官駕煞也。(是傷官駕馭煞,食神制煞的特例,打成破了主不可克損的立意。)此者主為忌,輔為喜也(意思是說:身弱時,煞就是忌神,而能生身扶身的印「輔」神,則為我喜。)
又有身煞兩停者,煞輕,則以煞為輔;身弱,則以體為輔。許多人不大明了,以為煞格中有許多格,其實就是十二主之一。煞旺也,則當從煞(這裡漏掉了一個條件,就是身必須無氣方從)。
以傷官為主,傷官旺,(這裡應是泄了字了---「有食混「)用偏印為輔;傷官弱,身旺,用劫為輔,或傷官用劫為輔,或有財見劫,亦可見官,為日干無氣,亦可從傷。
食神為主,食神旺,有傷混,宜用正官正印為輔,食神弱,有財泄,宜用比為輔,有印製食,宜用財輔,食神大旺,有比,也作從,即《滴天髓》所云:「從兒不論身強弱」
食神旺,傷官弱,亦可尋暗拱暗會。
比劫為主,混劫,宜用正官,傷官為輔;官弱宜用財輔,煞過食泄,宜用印或比輔。比祿為主,亦可用印為輔。比祿同為一體,不過干支之分,故列為一主。
刃劫最喜煞,所謂刃無煞不威,用刃當去比,用比當去劫也,亦為陰陽不得混濁之理。
從是日干弱無氣,月令五行四柱生旺克泄日干,不得不從,惟陰日干柔弱易於從,陽日干難從。從正神遇偏混,宜局有克制偏神者為輔,遇有克泄從之神,宜有去克泄從之神為輔。
從神生旺,無刑衝剋泄而有混者,亦可尋暗拱暗會。惟從神忌根多,原局有制神無破,則假從,行制神生旺運也可發。如遇制神合克,或日干生旺者,運又逢,為凶亡之徒。從偏於從正神相同論。
化氣,是日干弱無氣,於時干,月干作合而化。如甲日干,見己月干或時干己化土,需年、月干透出所化之神,或地支成方成局,及生化之神為用。亦忌日干旺,及克化運,為不化,不吉。其它為形象,子平書中列舉甚多。
《滴天髓》亦云:「二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五氣聚而成形,而形不可害也」。很明顯是說二氣合成象為化氣,所以下句:「獨象喜行化地,全像是從也。」子平列舉稼穡、曲直、仁壽及從等。
所以形全者,宜損其有餘,是說損其假神混神也。形缺者,宜補其不足,是損補其有克泄之處也。非清代任鐵樵另作一格也。其間特別需要說明的一點:主過克泄交集,宜有陰克陰, 陽克陽之神救,為有力。若有救克之神,而無救泄之神,亦難稱好。有生主之神,而無去克、去忌、去混之神,安得為良?
五行不但要辨別真假,還要辨別喜忌,克也有喜忌,譬如丁火,日干用正印,有偏萊陽用偏財,此財去梟為喜,若無偏印,此財則克正印,為忌也。
總之,主是命中主腦,所以看大運流年好壞,先看主輔好者好,主輔壞者壞。又有主克用者,其主帶忌,非好主也,古人論命,專取財官,殊不知諸多無財官之人,而有壽且有子孝孫賢者,各有所長,不可專論財官為好也。
主神有混濁刑衝破壞者,不得去尋暗拱暗會,當求輔神之無破也;但主神完全破壞,無餘一分者,或原局忌神大旺而多,縱使輔神生旺,亦無能為力,如君已死,無後繼之人,臣無復國之能也。
陳註:看完此一節後,我總覺得文不對題。我以為,應當從四柱中各種條件中,怎樣找出主才是正理。看完後,我們還是不會找主。因為它是先有主,只講了如何定輔的問題。
十三、輔神
輔者,輔佐臣也。有賢臣,弱臣,壞臣之別。
賢臣,如五行在局為輔者,得時生旺,在天干,地支所立地位,無克害所侵,接近忌神所克制者,此謂之賢臣也。一得賢臣,鞠躬盡粹,死而後已,其國必強。
弱臣之為輔也,自身本無才能,又衰弱不堪,安能輔國,如五行在局,失時衰弱,又有克泄,故無能為力。謂之弱輔。
壞臣為輔,所作所為,皆非君之所利,實有害國害主行為。如五行之在局為輔,其所立地位,不能生扶主神,反臨忌神之處,生助忌神,或以之為去忌之神,又見泄輔之神,轉而生助忌神,此謂之壞臣也。得賢臣輔者昌,得弱臣輔者亡,得壞臣輔者也不吉。
若主混亂無能,或刑衝剋破者,其富貴之大小,多寡,完全以輔神為依歸。《滴天髓》云:「君賴臣生理最微,兒能救母泄天機,此乃主無能,賴輔以經持也。
如甲乙並透,支又亥卯未,此比祿或劫刃為局也,若局無庚辛金,又無丙丁火,又無天地合,此戰鬥局也,無輔臣也,危亡之命。若有庚辛金或是丙丁火以留之,則庚辛金或丙丁火即為輔神也。再加輔神生旺,富貴榮華,立馬可待。此種命之高下,即以級分輔臣計算之,絲毫不差。
局中有用一輔者,有用二輔者,甚至有三輔可用者。此視局中需要及有無此神而定。如主神甲乙木,用一丙丁火或一庚辛金,此一輔神也;如局中甲乙木混雜,惟甲獨旺,有庚辛金者,局有印綬,當取官印為輔也。此二輔神也。(也就是說,甲要癸印來輔,乙木要辛金來制)
又如乙木(日元,為體),以戊己為主(臨於月建而旺),戊己並透,局中有官也有煞(這裡的官為庚,煞為辛),官星會成水局,局有丙火,當取傷官「丙」制官「庚」生主「戊」,煞泄己土,印「壬」泄官「庚」為用,此三輔神也。
陳註:關於輔神多出的情況下,計量時如何?先生未談及。
東海徐樂吾之評註云:「命中只有一個用神,那有二個三個之理。」此乃不知命理者之謂也。可笑。
亦有輔克主者,犯上也。輔神有克泄,刑沖混濁,不得論暗拱暗會,將其克泄剩餘者,計算級分(克泄剩餘的計量標準呢?),輔神弱刑破,或無力有泄生忌,或帶忌,皆不美,當作分計。(這裡好象什麼也沒有說清,能舉上一例多好呀。)
十四、察衰旺
劉佰溫云:「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之過半矣。」就這麼一句,如何使後人去知衰旺?現在我把衰旺真機二字寫出。
第一要先了解年,古人云:「年是年中天子,一年當中以年為首。」年中包括二十四節氣,正如帝王國事皆歸管,而實施則的宰相行之。
年為根基,月為提綱。又如將軍,故稱月將。月令為五行衰旺之所,如木旺於春,正月甲木旺盛,二月乙木旺盛,月令是專神之位,劉佰溫云:「月令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為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不卜。」
日雖小,亦月中三十分之一者,故人命以日為元,而架造及人命又以日為主。日之五行生旺,於年月有關焉,年月財官生旺,至日時為死墓絕這境者,亦變旺為休囚。
時雖短暫,乃一日中之十二分之一,把司專位之職,有取用之功效,故劉佰溫云:「生時乃歸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為用事之神,墓之穴方也,不可不辨。」
人元為用事之神,即五行衰旺之處,若忌凶神,則喜月位死絕,或時休囚之鄉(注意,這裡只談到月和時,年、日未論)。時上吉凶神,則要年月日上吉者為生旺之,凶者制之,已知月令為提綱,五行生旺衰休之地,若吉神年月日時皆有氣,而無破壞刑沖,且有暗拱暗會,此乃極旺也;若真神少,假神多,則以多者為旺。若吉神居月,年上克泄之,時日有喜神救之,當以救神論衰旺,救神若得暗拱暗會,雖不稱極旺,亦可稱次旺。(如果能有一例多好)
日干支介於月時之中,(如為)喜忌神論衰旺,如喜神遇月克泄,或墓庫,可以時論衰旺。若月令吉神有克泄而無救者,年日時又逢死絕之地,此極衰也。
陳註:好象語意不明,應當是日干支為喜神時,如遇月克害,或庫墓,可以以時論衰旺。
極衰者,遇大運流年生旺,亦有小草之遇春風;極旺者,行運途中如遇克泄,亦會落葉凋零。《滴天髓》云:「命理在於元,也在於貞,貞者,父母之命也。」斯言也,萬古不變。運不過是起落衰旺之時間,欲識衰旺真機程度,必須原命與行運衰旺共計算之。
總之,得月令之氣者旺,失月令之氣者衰,有克泄無救神者衰,成方成局無去留者,混亂;有去留者旺,拱會有情者旺,刑衝剋破則衰;有刑沖假神者旺;有克泄合留真神者旺;有合去真神、無克泄而合者衰。真神遇克泄,逢喜神得救仍旺,但要行作合救助喜神生旺,走出忌神死絕運為佳。
(陳註:旺者:
1、得月令之氣。
2、成方成局有去留。
3、拱會有情。
4、有克泄時合留真神者,
5、有刑沖假神者。
6、真神遇克逢喜神得救者。
衰者:
1、失月令之氣者。
2、有克泄無救神者。
3、成方成局無去留者,混亂者。
4、刑衝剋破者。
5、無克泄而合去真神者。)
以上衰旺之真理,在於先天真元,後天大運流年,亦能扶損衰旺,如陽金為主輔,大運行西方謂之旺,行北方謂休囚,東北方死絕,東南方生。局中有忌神,遇大運刑衝剋合而去之,大吉。局中有喜神,遇大運刑衝剋合而去之,謂之不吉。
其它化氣者,要日干弱,在年月日時無氣,與月、日干作合而化,天干透出化神及喜神,或地支成方成局與化氣相生,此為化得真旺也。
若年月日干生旺,則不得化為氣。或已成化氣,又有克害化氣之神,或天干爭合,或有印比生助日干,或化合之神克泄混雜,無去留,無救助,此謂之 「破」。亦有不得月令旺氣,或干透化神生神,支中暗拱暗會化神,或日干有氣,原局有克神,此謂之「假化」;如遇行運生旺,亦能出類拔萃。
從也是日干弱,財官大旺,不得不從。然有陰日干較易於從,陽日干較難從之別。從得真者,年月生旺,干透從神,地支有暗拱暗會;遇有忌神,又透制忌之神以去之,此謂之真生旺。
或日干有根有印,或有忌神克害從神,或所從之神真假無去留,此謂之破。假從也。破,有破多破少之別,若破之成分少數,遇大運去破之鄉,亦可取富貴,所謂------異性孤兒能出類也。
衰旺,有原局之衰旺,定富貴貧賤,六親之基礎,有行運之衰旺,定升級,財官,六親生死之樞紐。
以上所說衰旺,皆以陰陽五行在原局與行運時,以生旺死墓絕級分算其多少,則過去,現在與將來較為確實。能去假神,即能得到真神之生旺,不能去假神,衰也。
抄《滴天髓征義》命一則於後:
原書云:「壬辰、壬子、辛酉、己丑時。辛金生於仲冬,金水傷官,局中全無火氣,金寒水冷,土濕而凍,初患冷嗽,然傷官佩印,格局清純,讀書過目成誦,早年入泮。甲寅乙卯泄水之氣,家業大增,至丙辰年水火相剋而得疾,丙寅年,炎愈旺,水越激,竟成弱症而亡。」
以上系任鐵樵看命著述。此命非傷官佩印,即不知真假,不知衰旺論命也。此乃食傷用印比,創收認為傷官透干用己土,殊不知己土在子月死絕,己土印生比,比生食,所以要以食神為主,用印比,而印是辰中戊土是也,子月戊土有氣,拱得子辰寅四級;用比,亦有辛金生子四級寅即能去傷,故行甲寅運泄傷留食,得 四級功名舉人。
又甲寅乙卯,為主金之財,行此二運能去傷,成格。故發財家業大增,亦四級也。
行丙辰運,原辰年忌神水庫,不用宜開,今行運遇開忌庫,壬癸水混戰,比肩入庫,,再行丙寅運,壬癸水敗病之地,流年丙火又克去金庫之庚金,則陰陽俱去,故亡耳。
抄此證明五行之衰旺真假,取主輔時,宜認清體用,才不致錯誤。
十五、知變化
五行最會變化,勺五行之生子也,即是五行之變化,如木之生火也,木變而為火,因變化而流通循環。
人命之取主輔也,宜其不流而為我所用。若五行流通,則其質變化也,不能為我所用,茲將五行之變化分於後。
凡是日干弱而遇合,合則變,是謂之化氣也。古人論化氣,需要逢龍而化一說,有諸多命不逢龍化,亦得大富大貴,可見不必拘執逢龍。
亦有日干不弱,主輔有頭有緒,日干難於月時作合,此謂之不變也。有主神或輔神逢克泄,得有救神而合之,此非合去也,乃合留也。亦有主神或輔神,局中並無克泄之神,而於它神合作,此一合,謂之合去。
好神合去,正是英雄無用武之地,忌神合去,喜神則生旺,所以合好神便為壞,合去壞神使為好;需要合去則好,不需要合去則壞。《滴天髓》論合則曰:「合有宜不宜,合多不為奇」。好神合得留救者,喜後天大運行喜神生旺之運,忌克害之運歲。忌神合去不可遇解合,爭合運則不吉也。
合去之喜神不該合者,得大運生扶,亦可小草春風,如遇克害衰絕,則合去無餘也。此乃天干之合,地支之合也然,無須再述。以上是之合,對合發生變化極大,變好變壞有莫大關係。
會則變,金木水火土,皆有會局成方,會局成方已成,而有去衰留旺之神,則五行得生旺矣。若無去留,方局中陰陽混雜,真假參差,不作好看。或先天有二位方字,不作方看,先天有二位局之,則可作局論,大運行所缺之方字,則方成,吉凶禍福極驗。
地支雖成局成方,還要看天干之神,是成是破,或變化他神,有許多成方成局者,逢地支衝破,天干透出他神,則方局變也。如國府主席林森造:戊辰年,甲寅月,丁卯日,己酉時,此命原書誤認為印綬格,用財。實此造地支寅卯辰成方,透甲木,時干己合去之,卯有酉衝破之,則以從傷官為主,用財為輔,得酉戌與年 戊會六級,戊二級,月寅四級,共十二級。行酉運傷死,二酉自刑不拱日干,旺地不從,癸未年歿。
平常以令神透干取用,但在甲寅月,午戌會成火局,則木生火,不取木而取火也,三月戊辰月,申辰會成水局,如透火,則取戊土為主,如透庚,則取水為主也,會合雖合變化,還須看天干透神,才能決定其取何神。
合理之事,先天生之,後天行運成之;先天生之,後天之運破之,如己未月,月令己土透干,旺神為主,後天行乙卯運,若柱中無制乙木之神,則此運當敗盡。又如子月用癸水,柱中年、日有未土,並有己土透干,行卯運,行卯運反為一合會去病,此運反吉。是以看八字,首先要知原命之變化,而後更要知後天大運之 變化。能如此,則於命學之一途,已得百分之八十矣。
刑衝動也,變也,沖為烈,刑為輕,沖者,二敗俱傷,得月令之旺氣者,雖沖,若有救有生,仍可作用,不得月令之生旺之氣者,遇沖則敗。逢沖時,還須看有無合會,如寅申沖,有無午戌子辰會,若得子辰,午戌會局,取為主輔,則此一衝則為去假留真,再得天干生助真神,遂成好命。
忌衝破者而取用,雖在遇有生扶,亦難稱好。若地支沖,天干透出真神,天干地支又生扶,或拱會得法,亦不失為富貴之命也。可怕者,四柱混亂,是不可救藥也。
刑雖很輕,亦有作用。《滴天髓》云:「刑與害兮動不動」。我說刑是已動,亦變動也,亦可說是刑傷。如寅刑巳,支又見午,天干透丁,此一傷丙火,使丁火真神得用,此一刑豈不得力而得益哉。苟寅巳相刑,而無會合者,火金木土皆刑傷,不能作大用也。
看合不要光看地支,還要與天干合看,天地雖各分,但氣脈一體,則乃談原命先天之刑,若原命無去留,運逢刑沖,其樂也融融。
沖有對沖,隔沖,遙沖之別、對沖是二敗俱傷;隔沖損失一半,若有會合,只有損失四分之一;遙沖者,作四分之一損失。
刑事有對刑,為損失四分之二,隔刑四分之一,遙刑則無傷。不過巳刑申,巳申為地支之合,若有寅,則為三刑,無寅則以合論。古人稱寅巳申三刑為無恩之刑。
害有可害,有不可害之別,宜詳辨之。寅巳相害,土金木火四神相害;子未相害,未為癸水之庫,遇刑事開,天干透癸,則癸克丁,若天干透己土,則克癸水為相害。丑午相害,丑為丁己庚庫,惟丑午中有癸水辛金丁火三者相害。卯辰相害,辰中有辛金克乙木,乙木會克戊土;申亥相害,內有金木土水四者相害;酉戌相 害,戌為乙戊丙庫,酉金克乙木,火克酉金為相害。
以上樂謂害者,仍須看透、看會、或刑開,若不透,不會,不刑,又有何害?總之,五行會合刑沖,為五行之變化,能知其變化,則可知其來去也。凡有自刑或沖之主輔,必得解刑解沖之大運,方可發達。大運流年行刑沖會合肥市之運歲,必當兼論。
此外,行運之變化,《滴天髓》云:「順逆不齊也,不能逆者,順其氣勢而已矣。」此是指行運順逆,而清代任鐵樵編著《滴天髓征義》亂語其它。如用甲木為主輔,月令在酉,順行戌亥子丑寅卯皆是生旺。逆行申未午巳辰,甲木衰體。原局有假神乙木或無,皆作乙木,宜流年又逢甲木衰體之年吉,流年甲乙無旺者不 吉。所以不能逆者,順其氣勢而已矣。以上所述,皆是五行在原局及行運之變化也。茲抄《滴天髓征義》命一則,以示五行之變化。
男命--------庚午、乙酉、庚午、壬午。
原著謂:庚生仲秋,支中官星三見,則酉金陽刃受制,五行無土,弱可知矣,喜其時上壬水為輔,吐其秀氣,所以聰明權勢為最。嫌月干乙木透露,戀財而合,一生所愛者財,不知急流勇退。但財臨刃地,日坐官鄉,官能制刃,財必生官,官為君象,故運走庚寅,金逢絕地,官得生扶,其財仍歸官也。此前清權相和坤 命造也。
以上是任鐵樵看命錯誤。此命天干乙庚一合,時干有壬,則庚合為留也。月令酉金受官星三午所克,則刃已去,若用食傷壬水,則局中以何為主輔?若從官,又二午自刑,又有壬水克官,至此,當以比肩之庚,克泄而留。在酉月庚旺,故以比為主,用財官去刃,為原命時年生酉四級,加年午三級七級,二午自刑三級,天 干壬克一級,餘二級,加年庚坐敗地二級,共十一級,此乃原命。因行運逆行,故用官或煞,有變化之分。自丁亥運行官運,但體不旺,恐難如意。戊子運去官用印,即是好運。己丑運用己即酉刃亦為好運,此二十年為最盛時期。庚寅運,庚運尚好,一到寅運,官煞混雜,失勢的壬申年六十三歲,官煞俱去,比刃皆去,故遇 賜死。因用官忽逢煞旺也,故凶亡可見。原命無煞,大運之煞也不可忽視也,學者應知之,此命原命體用皆清,主聰明。
古書云:「喜忌能分,吉凶自見」。只此一句,使後人如何去分?茲將如何分喜忌披露於後。前面我們已經告知尋主輔之法--------要年生旺斷其流不受克害者為主,以輔佐主,克去忌神、生助主神者為輔,主輔皆是喜神也。克泄害我主輔者為忌神。如此告知,豈不容易分辨。
不過一個局中,諸神會聚,除喜忌二神外,又有帶喜帶忌之神,更要認清之。《滴天髓》命書云:「一二閑神用去么,不用何妨莫動它,半局閑神任閑著,要 緊之場作自家」。一個局中,把它分析,只有三種神,一是喜神,二是反對喜神者,為忌神;三是帶喜帶忌之神;另外一種生助喜忌神者,還作喜忌神算,並無閑神。
此三種神在天干有之,地支亦有之,若喜神忌神,勿須去論,惟帶喜帶忌之神,必須了解,方可知命之奧妙。
地支之神,除子午卯酉獨清外,其它八神皆混濁。譬如亥中壬甲,命丙火為主,支成午戌火局,以子水為輔用,又遇年支亥水,用甲木而甲木透干遇合,此一亥(該是壬克丙火吧)水又在旺月刑害子水為忌(這一句話是什麼意思,關於亥子相刑害,找到理論出處)。但亥內有甲木,至月支三級,泄去二級生午戌忌神,余 一級甲木生病(丙)火,亥(壬)水仍有二級克丙火,故為帶忌帶喜也。
又如用酉金,壬水之命,局中有申會子成局,而申有庚金旺位,為刑酉金之忌神,但申中有壬水喜神,故申水為帶喜帶忌之神,余仿此類推。
地支之合亦有喜忌。如子丑合,天干透己,子是喜神,則為留。若子為忌神,此一合,無法克去,為害。
天干之帶喜帶忌之神,如戊土為主在年,月有己土,時逢丙,此一丙火近己土,有生忌之嫌(只要貼近,陽火也能生陰土),生戊為喜神,故丙火謂之帶喜帶忌之神。又如乙木在年忌神,月有甲木為喜神,時用辛金克乙木,甲木貼近辛金,先被辛克,辛金是謂之帶喜帶忌也。或用透干之甲,用辛克乙木,而乙在地支未 戌,辛雖為喜神,而有克甲之害,是謂之帶喜帶忌。(這裡是說說克透出之甲木在先,而克暗藏遲後)。
總之,上下左右貴乎情協,反生反克為忌也。帶喜帶忌之神,大旺是壞,死絕也非喜慶。天干地支之忌神,最好是要有制神,若無制則為真忌,有制還當好神看。或二忌相合去為佳。地支隔位,不得以合論,天干年月相合,情最密切,月時干之合,為合而未真也。無克泄而合,謂之合去;有克泄而見合,謂之合留。
二神相合,還須看誰旺誰衰。得月令有生扶者為旺,失月令之氣,無生扶者為衰。及合神之支位等而論衰旺。生旺者為有力,死絕者為休囚,無力。
五行之為主輔,不宜過多過旺,適時而止。主大旺,易使體用不相稱;輔大旺,多有害主之嫌。假如以丁火為主,又見一丙字,用用戊土泄丙火,若見二戊,反有泄主之害,為忌。是以五行要得中和。氣候有寒暖,氣寒喜得火,氣熱喜得水,其它時節,不必拘束也。
日干雖為體,有時可用,有時不可用。可用者,以比祿為主輔;不可用者,劫刃及從化為主。故劫刃喜煞以去比祿,不至於刑害爭奪之戰。
日干不能衛護用神,而用神可以護衛日干。喜神以藏或透出天干地支,而有護衛者吉,若暴露天干地支,無護衛之神,易於被克害之危。忌神喜衰、喜暴露,喜有制,忌藏而有護衛生旺也。《滴天髓》上說:「吉神顯露,常起爭奪之風,凶煞深藏,亦成養虎之患」。
天清地濁,天干為葉莖,地支為根基,雖受災害,不致危亡。若根基逢衝剋破,則根拔苗枯。所以忌神在元命,或行運,均喜沖,拔其根源。不喜忌神已去復來,來則有禍。若喜神在元命或行運,如經一衝克,則損也。
如寅卯並排,原命衝去一甲或一乙為吉,若行運歲已去之神復來,則為不吉。與從化者相同。蓋已從化,又復行不從化生旺日干之運歲則不吉也。
古書只有忌戰鬥,而無說忌陰陽俱死絕,我今詳述於後:
戰鬥是同類相爭相戰,亦即是真神與假神之戰爭,異類只有生扶克害。夫宇宙五行,皆有一陰一陽以維持,以火而言,陽者以日光丙火,陰者為月光丁火,陰柔陽剛,由日月旋轉一晝夜為一日。人命行運歲用丙火,而丙逢死絕,可用陰丁火代行之,忌丙丁同旺,不分高低,而起爭奪領導之權,是謂之戰鬥。設或原局丙丁 火同旺,行運至巳午之位,又是丙丁火同旺之支,局中無克泄去一丙或一丁之神,則此一戰鬥凶。
我所云俱絕又如何?原局丙火或丁火甚弱,行運至丙丁火申亥子之鄉,則丙丁俱到死絕之地,用火則凶,不用火則無關係,忌火者吉也。另外有三種神煞宜細認:
一是《滴天髓》云:「君不可抗也,貴乎損上而益下。臣不可過也,貴乎損下而益上」。此乃原命君臣太過,宜行損上益下,或是損下益上之大運,乃發。五行要截其流為我所用,有克泄則變化君臣。若君過克,局中有見,可用泄以救,正是《滴天髓》云:「兒能生母泄天機」。但兒不可過旺,適可而止,此有泄反生 也。
二是傷官見官,有可見不可見。不可見者,如從化,傷官為主,局中有印而無財者。此不可見官也;傷官用劫者,不可見官也。非從化,傷官混雜用印而生身者,皆不可見官也。
三是官煞相混,官有可混不可混。此乃原局比劫迭見,日干忌比劫,故可混,命之原局易清不可濁,為了得到幫助,不但官煞可混,即其它食傷財印比,亦可混,但適於輔,而不適於主神之相混也。
其次是體用,體可以分,日干是體也。如比肩劫刃為主,當以比祿劫刃為體為主,取財官食傷為輔為用,若財官食傷為主,以比劫刃印綬為輔。
亦有看來君臣太弱而不弱者,有暗拱暗會非真弱也,君臣稍弱者,待後天行生旺運發達。若君強,而臣為體極弱者,夭亡之命。若君弱,而臣為體生旺者,貧窮而有壽也。其它如從化者,得從得化生旺,為富為貴為壽。從化官煞真者,為貴壽之命;從化財真者,為富壽之命。從化食傷真者,為聰明絕頂,發明家多壽之之 士。以官煞為主而無官做,以財為主而無財發,此財官破混濁也。
總之,以日干印劫為體,以財官食傷為用,不可有體無用,亦不可有用無體,體用大小高低相符,此謂之最吉也。以輔用生主者,非泄也,以輔用生忌神者,真泄也。
天干甲乙並排,用甲或乙者,不論原局行運,不久前喜克合去一甲或一乙,此克合非留也,此克乃去留甲乙也。若單獨一甲或一乙,遇克合則非此論,要有去留認識好壞。力大勢重者為主,以主為君,以用為臣為輔,不論何主何用,皆同此理。
喜神在局無破,固然是佳,忌神也有所好,如遇有忌神衰弱無力,而有生旺之神克制之,則此一忌神,反為富貴事業之神。若官煞混,有食傷制之,則為文為武。財混,有比劫制之,則為富翁。食傷混,有印製之,則為文學發明家。印混,有財制之,則得功名之之士。此何因?因有基因必有果也。
古人見煞即要制,有制反稱為權,其它九神也是相同,而把煞丟去此一格,吾查驗古人命譜,大富大貴之命。以煞為主者多也。不過用煞看輕重而變化喜神,若忌神在局太旺有生,制神雖有在局,亦無能為力,此時惟有用泄神引導,轉為喜神吉之道也。又兒能救母,如保護喜神則佳,若保護忌神則壞。
五行生剋之理,本以陽生克陽,陰生克陰為正理。若原局陰陽相見,則陽者不生克陰,陰者不生克陽。如二者接近時,亦有生克關係。設若原局只有陽而無陰,或有陰而無陽,則陽者也可生克陰,陰者也可生克陽,惟生克之力較弱耳。
其它原局喜神生大運忌神者,主凶災,大運喜神生流年忌神克主輔者,忌也。
墓庫為命中最奧妙之五行,古人說:「少年逢庫,懵懵懂懂,中年逢庫,發財無數,老年逢庫,棺材一副」。究竟墓庫如何,古人命書皆無詳細分解。庫者,藏也,亦為收斂之所,故辰戌丑未四庫,落於天地之四隅焉。
四庫為丑(丁己庚)戌(乙丙戊)三神共一庫,未(甲癸)辰(壬辛)二神共一庫,每一庫除庫神外,又附有其它十神(指的暗藏),可謂複雜之極。我們如何運用,首先看合會與透出。如無會合,則以土論,以決定取用。
如未會合透出庫物,則謂之暗藏;透出者宜生扶拱會,有假神以有制神以為清,若未丑透乙辛,而庫藏甲庚不透,宜有克泄甲庚之神,及生扶乙辛之神,亦可得富貴。辰庫不透壬水,而透戊土以制水,若遇子會局,則癸水可用,壬透,則為戊土克去。
《滴天髓》云:「生方怕動庫易開」。庫有易開不易開之別。宜開者,無克泄之忌神,或有忌神在局,而有制神者,宜開之。不宜開者,有克泄之忌神,若庫開,則為忌神所克泄而破,不開反得保存無傷,而為我所用。但也要看傷庫之神衰旺,太旺者,雖閉也無所用,因出者被克劫清凈。
古書亦有,「墓庫格,稍許刑沖即開」之句,此乃庫中透出庫神,而庫又關閉,要刑沖者庫開而發,理之當然(這是其中一種情況,就是說庫神透出在外,可是庫又不開,意思好象是說庫的氣不能為庫神所用的意思,但有沖庫時,此氣就可接用,所以才有發的結果。)。若原局無庫,運遇喜忌庫,好壞皆在開庫之年, (這又是一種假設,條件當然是庫神透於天干,而地支卻不見庫地,這種情況下,如運逢庫神,也稱為入庫,要想借庫之力,就得等到開庫之年,這個開庫存之年是沖也行刑也能開的,於前面不同。)如庫不透干,丑支有酉,戌支有午,而午酉有制克之神,丙庚有生扶之神,則以制克之神論富貴,制克如能清凈,生扶之神亦可 加入計算。若不清則不可也。(這就是說如果庫神不透出,通過合局,也是可以讓他從中拉出來,但是,有一個缺點,就是混濁,取清才成了大用)
或辰不透壬,支會子,未不透甲,而支會卯,如有戊丙,則以戊丙論富貴,而不作庫論也。
現在我們再談庫之運用。庫是隨歲運為轉移,歲運旺則旺,行運逆者,要到行庫運大發,是以古人說:「中年逢墓庫,發財無數」。其實逆行者,到老年行此 庫運而發者,亦不少也。又說:「老年逢庫,棺材一副」,生死在於原命,而行歲運縮短其壽命者,亦有人在。庫是比印,體用至此休囚,而獨靠此一比印者,不但老年運到此會死,即中年人,孩童,也難免一劫數。若用煞印,或劫印者,印雖死,而煞卻不死,原命生旺,體絕而用生旺,又何懼此庫?故行庫運而發者多也。古 書謂:「少年難發庫中人」一句,未免對庫認識不清。
命的東西,不一定以主為先。主亂、主遇克害,必以救主之輔神為先也。其它從化為主者,忌日干生旺庫運年為災。茲將庫神列於後:
戌為戊丙乙之庫,辰為辛壬之庫,丑為丁己庚之庫,未為甲癸之庫,凡未開之庫,遇運歲刑沖則開;已開之庫,遇運歲再臨為閉。有無開閉之必要,須看喜忌而定,喜者宜開,忌者宜閉。吉凶禍福就在於此,宜詳審之。
子平《原理消息賦》云:「辰戌遇刑沖,必犯刑名」。此以辰為天羅,戌為地網,如用辰戌遇刑沖,或辰戌庫內所藏喜神而遇克制,並沖,必犯刑而坐牢。其它丑未二庫則未言及,似有偏見而過於拘執此一項而論。
大概犯刑者,有原局生成基因與後行運之促成。原局必用官煞,因牢獄為政府懲治人民之地,故有與官煞相連為最大關係。又如原局喜神,行運不能合去,原局忌神有克泄,大運不能合留而合留,不能合去而合去,即發生牢獄之災。茲舉例如下,可作參考為證。男命:甲辰年、癸酉月、乙卯日、乙酉時
此命以劫為主,用殺,殺有泄沖,得辰合之為留,故作喜神。酉金不能出,出則遇沖泄。此用神先天坐庫為安,若未出遇官星,則有牢獄之災。丙子運前非常好,有六級萬金家財,大學畢業。丁丑運,丑會酉走出,有食神制煞,官煞混雜,日本統治時,甲申年打入牢獄。戊寅運丙申年,做農林廳官員時,因貪污,辛丑月 入獄四年,此乃原命辰與酉合入庫,酉金與壬水入庫,亦辰戌犯沖必犯刑名也。
又一女命:庚午年、戊子月、甲寅日、壬申時
此命地支四沖,月時壬水生旺,以偏印為主,用煞泄財生印,原煞在子月死,財有克印之基因,幸一路行煞旺之地,只有高中畢業,得印綬三級任國小教員。行癸未運,癸合戊土忌神為留,克印,未為日干庫地,流年辛酉官煞混雜生正印,正偏印同旺,偏印有忌財克,因任教員兼總務貪污,「戊財留也」,而判刑牢獄七 年。
雙抄《滴天髓征義》中人命一則:
男命:癸酉年、辛酉月、乙卯日、己卯時
此命比祿為主,用印,時干己土有克印之害,此乃基因。原書云:「木休囚,癸水不能生扶,中運南方,火旺制煞,異路出身。至辰運,生金助煞,遂罹國 法。」此命行丙辰運合留辛酉煞忌神克比,旺財克印,故罹國法,前行午巳運用食制官,故無咎。與上女命因行癸未運,癸合留戊土克印相同意思。舉此三例,則子平所謂辰戌克制遇刑沖,乃非單獨辰戌犯刑者,必與官煞相連可以證明也。
十八、四生四旺
陽干生於寅申巳亥,陰乾死於寅申巳亥,生是柔弱也,譬如人之初生,必須有保母以保護之。
陽干旺於子午卯酉,陰乾旺於寅申巳亥,旺如日之在中天,極盛之時也。
生而遇克,生機危險,生而又生,則非弱也。陽干之生為真生,陽干之死為真死。陰乾之生有泄氣,若遇有克害陰乾之神,而得生地,真生也;兒能生母泄天機。陰陽干至旺地,真氣旺也,遇有克泄之神,或衝去假神之神,才算極旺,而畏假神之爭奪。陰乾丁火生地為生,陰乾至絕為真絕,此陰陽干生旺死絕之分別也。
五行須要生者,生可以復生,不需要生者,不可生,生則有災,需要死者,可以復死,畏死者,不可以復死,復死者真死也。《滴天髓》云:「生方怕動庫宜開」。余以為生方是喜神,怕沖怕刑不可動,若生方是忌神,要剋制,喜沖、喜刑,不可拘執也。
寅申己亥雖是生地,包有其它之神,必須要透、要會、方可作用。若無透、無會、必須有生神透干,或在側傍,方可作用。用丙火,(寅)干透甲,用戊土,寅干透丙,余類推。
又寅申巳亥藏神中之忌神,最難克除,如亥中忌神為甲,用庚克,亥中又有壬水旺位護甲,宜遇巳沖,庚旺壬甲衰,或透庚戊,或卯未會木局,而用庚克甲,或局無克甲之神,而得寅合去之,余仿此類推。
《滴天髓》云:「甲申庚寅,真是煞印相生」。若甲申不透壬水,不會子辰,甲日財煞大旺,何能稱為煞印相生也?若子辰會申,同用申中壬水,又用酉金,則申中壬水有庚金帶忌,非好神也。所以遇寅申巳亥無透,無會,不可以甲申庚寅為煞印相生,誤認為好命,
余見一命:壬寅年、壬寅月、辛酉日、丁酉時
此命在全局之下,只作印綬為主,用官為輔,天干未透戊土,又未透丙火,此人現今已七十七歲,子生三,幼亡留一,女生五,幼亡留三。甲辰運娶妻,乙巳運亡,乙巳運續娶,己酉運妻亡。一生家貧為農,其何以長壽者,因拱戌土庫也,壽可達八十二歲。此寅申巳亥,官印不明,故無官無祿也。
子午卯酉,為五生陰乾臨官之所,不透也可取用。陽干至子午卯酉乃為旺地,惜與假神同旺,必需要去假留真,或去真留假,要有去留,方得使用,不然真假參差,後果堪慮。上面所說壬寅之命,因用官印未透,且用官有傷官破,傷官又生財而破印,故如此。
生旺之理,以能克去假神為生旺。能去假神多少,真神就能增加多少,富貴壽夭六親,均同此理。
大運是各人後天主宰,流年是人類萬物五行一年之君。人命富貴,皆由於先天原命生成,是以先天原命,必須與後天大運配合計算。
後天大運雖不能改變原命之富貴,亦能引導人命進入順逆生死之途。在六親方面,更能使祖父母,父母、兄弟等之生死別離遲早、夫妻結婚長與短、子女之多少。以上雖與原命有關,但也與大運相牽連。所以古人說命運,亦即如此。現在,我將大運與原命之關係,分述如下:(大運的增加福祿的尺度,受限於原命局之高 下,行運好按原局計,行運不好時,從原局減除)
比如以戊土為主,生於正月,逆行,其最好之運,則在走庫戌運時,成功費力大(晚成之象,雖然成功,但大器晚成)。若行順,由生入旺,其一生所行之運,皆順運順境,成功也易亦久。所以,人命有一生只得五年或十年好運,亦有數十年好運者,皆在於原命結構及行運之故也。(逢陰乾時,逆行則為好運,順行則 大器晚成)
又如天干所透之神為體,地支暗拱暗會,此人功名事業,正當昌盛之時,突然長逝,此何故也?因行運合去天干所透體之喜神,或刑沖地支所拱會之支神,及體入墓之運,而終斷其壽,非原命也。(這個指沒有病,也不用藥的情況之下)
六親,若以父母而言,首先認清第一位大運為基準。看月上之父母宮是喜是忌,喜者,如以甲木而言,行第一位運時,甲木在衰鄉,原命生旺無克泄,則其父母在其二十歲時才會去逝,若忌神,則以克制忌神之神為長短,並與父母財印星長短參考。或財印星是忌神。(這裡也是說明星宮同參之意,先看宮位與大運去比, 處衰位,有可能在二十年內死父親,至於死在哪個流年,就在看六親之偏財星,什麼時候走到絕地)
年干為祖父,年支為祖母位,只有其位,而無代號之星神,必需知其宮位之喜忌衰旺。如宮位忌,則祖孫無見面之緣;宮位喜,要知原命宮位之衰旺;旺復行旺運,則祖孫在世之日,以旺計,衰而復行旺運,以原命衰者算,衰又復行衰地,無相見之機。
兄弟則以年命之初運看多少,如比劫為喜,原命比劫衰旺,以旺行初運到旺方,有六個兄弟之多,行衰運,只有三個兄弟。若原命兄弟少,而初運旺,則以原命數論,若衰弱休囚,則無也。
夫妻也以運之遲早為得失,續娶與再嫁,雖與原命有關,而運亦有關係。
子女,時干為子位,時支為女位,若喜神,需得宮位及子女星生旺運而生兒女,死絕則不生也,且可由出生之時運歲,決定父母子女相聚之時間長短,夫妻與原命及結婚歲運論長短。茲舉例如下:
男命:民國十六年,丁卯年、甲辰月、乙亥日、庚辰時生
此命以比祿為主,以官財去劫為輔。原命丁火為忌神,支卯為喜神,原命無制丁之神,若順行,則祖孫無見面之緣。因逆行癸卯,得辰中癸水透干制食。癸水除亥中壬水三級刑去外,癸水生卯四級,除去三級,餘一級,又除天干甲木泄去一分,只剩九分,故其祖父九歲死亡。
卯木喜神,地支辰月,甲衰乙旺,喜時庚制甲暗拱丑庫六級,加庚三級,共九級;除亥壬泄去一級,得八級,加年卯一分,其祖母二十一歲死亡。
以月為父位,財星被劫,甲木忌神有時干庚金之制,以庚初運卯一級,壬水泄去二分,故八歲亡父。月時支辰為土,為母位,為喜神,正印忌,以財去印為長短計算。除甲木劫去五級,余土一級,又年卯克去三分,故七歲亡母。
以比祿為兄弟,原局甲有庚制,卯木泄去一級,初運癸卯,故二兄也。
妻以財星論,月時辰土二才六級,亥木皿級,除克剩二級,一妻宮位在月辰,一妻在時辰,若行運逆,兄作一妻,幸行壬寅運,辰土旺地又得寅合去亥水,故寅運丙戌年結婚,戊子年生一女,己丑年分離。因行寅運戊土生地,故得四年相聚之妻,因制宮位之神及辰土,均在時支故也。
以癸水印為子,原局不見癸水而見壬亥,能去亥水,即得癸印也,以才為子,月時二辰共六土,亥木克去四,餘二能克亥壬,故得二子也。傷官忌,有辰土才泄傷,故以才為女。前行寅運,生一女,系寅運得來,相聚只有二年。行庚子運,乃原局時辰,得二女。
以上所舉六親之例,可見命、運相連,非虛言也。
《滴天髓》云:「休咎系乎運,尤系乎歲,沖戰視其孰降,和好視其孰切。」大觀察員流年,為後天之二樣東西。
大運由本命月令流出,主宰後天五行之旺衰;流年公共者,宇宙間人類萬物皆必要依照流年,主宰一年之五行之旺衰。不論大運或流年,皆須依照原命沖戰和好、刑克會合,而言吉凶。大運無權更改流年,故一年之休咎系乎歲。而大運所掌握,有十年之利害,以一年之短與十年之長久,是以大運有舉足輕重之用量,為人 命成功失敗之關鍵,不可等閑視之。
《命理正宗》神峰張楠論生死戰鬥雇云:「忌大運克流年者死,流年克大運者輕」。他認為流年與大運相剋相戰,而不知道大運與流年之氣,須以原五行局喜,及大運衰旺變化,而與流年五行之氣沖戰和好論吉凶。
大運的喜忌,流年也有喜忌,若遇大運流年有忌神,最好原柱有「制、克、化、合」之解救。
「沖、戰、和、好」
「沖、戰、和、好」四字,看衝去原命或運是喜是忌。有流年衝去忌神吉,衝去喜神不吉;有大運衝去真神,流年沖運假神不吉也。
戰,有大運旺真神,流年旺假神,或流年中湊成真假神混戰者。若真假神衰旺稍有分,即不成戰。
和,合也。當合者宜合,吉;不當合者合,忌。
好,流年吉利謂之好,大運流年相會合同一好境。此《敝天髓》之論流年也。
沖戰和好四字,不能完全代表流年,尚有「刑、克、會、合」,亦流年之重要者也。
刑克會合
刑,有刑忌、刑喜神之分;克,有克忌、克喜神之別。流年刑克喜神,柱要有救神為用。
流年會合,有吉有否。大運流年二氣同入壞境,此極不吉也;大運浪年同入生旺喜神,極吉也。
又如人命行運至死絕之位,正是凶神生旺之方,此命不遭凶亡,必犯病連年,未老身衰而亡。若大運行主輔之鄉,即使年已老邁,白髮同顏,其人精神健康,與壯年人本似,而死於無病幾分鐘之間者多矣
總之原命主輔與大運浪年順逆同道,有體用者,吉利;與歲運不合克害,無體用者,不利。大運有行主運者吉,有行輔運者也吉,若行主輔雙全,大吉也。行運能去忌神旺主輔者,亦上吉也。原命不好,能得大運相顧,亦可小草春風。
不論大運流年,要有體用二全者吉,缺一者非吉也。
尤有進者,看大運流年之法,必須認清原命缺痕,而後則知需要何種五行。
如正官混煞而用印遇偏財,正官混煞而用食逢印,以比劫歲運為最佳。以下省寫「歲」字,只寫「運為佳」可也。
正官弱,用正財而逢劫,仍以行正官之運為佳;用正官而逢傷,則以正財運為佳。七煞混官,以傷官運為佳。七煞混官,用印逢財,用傷逢印,皆以比劫運為佳。
身煞兩停,身弱以比劫運,身強以官煞運為佳。煞旺也,日干有氣不從,以食神制煞運或傷官駕煞運為佳。有財泄食傷。或有印製食傷,則以比劫運為佳。
以財為主,混濁用比劫,若有食傷泄比劫、有官煞克比劫,以印運為佳。財弱用食傷,而偏正印克制者,則以偏正財運為佳。
以食傷為主,有混,以偏正印為主,而遇有偏正財克制者,則以比劫運為最佳。或以偏正財泄食傷,右有比劫克制者,則以食傷運為佳。
以印為混,則以偏正財為用,逢比劫,則以官煞或食傷運為最佳。
以比劫刃為混者,則以傷食與官煞為用,遇有食傷及偏正印這克制者,則以比刃及食傷運為最佳。
化氣也忌混濁,幹頭除甲己合、乙庚合外,另要透出化神,或年化神之神,或支成化氣之局,如有克泄,則以制克、制泄、生化氣之神為好運,混濁者,則以去混之神為好運。
從也畏混濁,更怕日干生旺之運,如從官煞,原局有印泄,最喜行正偏財運,余仿此類推。
又寅申巳亥不透干,而用寅申巳亥之混濁用神,若逢運歲透干,即此歲運必為佳運無疑。
其它,原局若有刑衝剋泄,刑衝要行解刑,解沖之運,克泄要行制克,制泄之運,尤以合運為最佳。君賴臣生,宜行臣生旺之運;兒能救母,宜行兒母之生旺之運。或原局有阻擋,宜行之克合之通關運。或君過旺也,宜行損上以益下之運;臣遇過旺,宜行損下以益上之運。此乃有病對症用藥法。
若原局主輔生旺,又無缺痕,行運又順行,除行克害主輔之運歲稍有不利者外,其餘到外春風。惟有刑衝剋害破泄者,又行逆運,報以好運難成耳。
欲知一年之吉凶,必須問流年,欲知一生或一運之吉凶,必須問大運,此大運流年之分別也。
二十、暗拱暗會
古書有「拱祿、拱貴,填實則凶」之說,《氣象篇》云:「天地包藏神得用,豁然胸襟」。看此兩句,皆子平所創。但己知有拱祿拱貴(因其有祿格,官格也)而不知其它也有可拱。《滴天髓》云:「有暗拱暗會尤為喜」。觀上面語意,則《滴天髓》增加了暗會。
各種五行都可以拱會,但,滴天髓。只知道暗拱暗會,而不知有拱會、有不可拱會之別。吾今詳述於後:
拱與會是兩件事,拱,是子平命書中有之,會則為《滴天髓》命書所發明。拱,是丑寅辰無卯,或辰巳未無午,天干透了乙丁,而地支拱藏有卯午,或卯午之戌丑庫,皆謂之「拱」。或地支子丑寅酉,透甲,則拱木庫及亥木長生也,此謂之「暗拱」。
暗會又如何?譬如:甲木為喜神,地支有亥字,亥字左右有午字,午之過一位即是未字,未能會亥成甲木之局,謂之「會」。若午字隔亥一字或二字,即不能會。若局中有卯亥,而卯字未克制去除,則未木庫未能拱會也。
能暗拱暗會者又如何?第一,喜神在月令要比假神生旺,遇有假神相混,而有克制假神有力者,可拱會也。第二,喜神遇有刑衝剋泄混濁,不可拱會也。第三,要有情則拱,無情又不能拱。譬如:寅卯辰子四字地支,以甲木為喜神,甲在卯月旺透干,正拱著木庫及木之長生;又如年月戌亥,日時巳午空間之庫長生,皆 可拱,為有情。惟需透喜神在天干。
若月日時喜神死絕,所拱之神失去也。若雜亂,距離太遠,則無情。或地支三二位字相連同,而另一位字不同;或全局同一字,雖隔甚遠,亦作有情論。
有克害主輔者,不可拱也。譬如:以甲木為主,用傷為輔,地支暗拱丁火之丑庫,此丑帶忌,能克甲木主神,不可拱也。只能拱午火。若四柱庚金無氣,或甲木藏亥,庚不能克,亦可拱。若無去留,真假神混雜,亦不能拱會。假神弱,真神旺,亦可尋拱會。
暗會除前面所說述者外,還有地支有午戌無寅,支內有亥字,可以會寅到局,但須要有去午火之神清凈,若混丁午火不清者,不能會寅者。又如天干所透喜神,如甲字在年,時支有戌字,戌之前為亥,此亥木會甲為暗會,或月支有戌,皆暗拱,余類推。所以暗拱、暗會在命中關係極大,亦為命學奧妙之處。
學者不但要知道暗拱暗會,又要知道真假二神之扣除法,則於命理完全明了。扣除法詳命譜之舉例。有許多命,看似混雜不好,而得暗拱暗會之助,發大富貴、長壽者多多。亦有許多命,看似清秀,不得月時生旺,又無暗拱暗會,一生貧苦或命短促者也多,豈可一意以清秀論好壞?其它喜神藏在地支會合縫中,如巳申 合,側無有辰丑會為半拱,側無會則為無拱。
又方也有暗拱會,與局會相同。方須有二字,局一字也可會,多作輔神。以上是指喜神而言,忌神也有暗拱暗會,如遇填實則凶。喜神忌合拱會則不吉。如下造年命:忌神填實----
戊寅年、癸亥月、丁巳日、庚子時
此命月日巳亥一衝,有年寅合之為留,天干年月作合,時干透出庚金忌,時支子前丑正會巳,成金局克印,作印綬(甲)為主用煞,出身貧苦,行乙丑運壬寅年,庚戌月凶亡。
所以拱會天干喜神,行運忌合去喜神,地支共會喜神,忌地支刑沖拱會兩邊。若遇拱會合去或刑衝破壞,拱財官則財官去也,拱體則危亡立見矣。
子平書中「拱祿拱貴,填實則凶」之說,不可全從。因拱祿拱貴,行運遇卯,原局未見亥寅未字,又無七煞在局,有何不可填實?拱貴拱申丑,原局無七煞有劫刃,行運得遇走出,即可制刃為好,豈有不可填實。若說拱貴人,則貴人已是虛妄,拱貴人更虛妄也。
廿一、六親暨合婚
六親
六親在「大運流年」篇曾有說及,茲將上面未了者,補述於後。
人命與六親關係極大,一生過程與未來,均於六親關係淵遠。假使你和別人看命,不知道他的六親,那他的生辰有錯沒有錯,你也不能分辨,真是盲人騎馬,不知東西。所以我們以兄弟有多少,核對斯人出生時辰有無差錯。若兄弟差錯時,即以所報時辰,往上下推一時,即得真正出生時辰。
父母欲得賢孝子女成龍成鳳,必須原命食傷或印綬是喜神生旺,無刑衝剋害,更須要子女宮位為父母之主輔神而無破壞者。若宮位好,而食傷印綬帶忌,而宮位又帶忌,歲運逢忌神,必出逆倫之事。
父母愛子女雖屬天性,亦有喜忌之分。若食傷宮位原命有帶忌,而生時之運歲遇克制,或是忌神死絕,則此一子女,必得父母所喜愛。若所生之歲運與原命忌神生旺之時,此子女必為父母所不喜歡而虐待。
兄弟是相親相愛,或兄弟隔牆,惟視比劫和宮位(坐下)之星是喜是忌。若得宮位與比劫皆是喜神,必有唐明皇與兄弟共枕之愛。若宮位好,比劫帶忌;比劫好,宮位帶忌,平常兄弟也。若宮位與比劫帶忌,行運至忌神行旺方;或宮位與比劫變絕之時,必至閱牆之禍。
原命宮位與比劫忌者,以克制宮位及克制比劫者為兄弟、為宮位。若比劫為忌神,又無克泄之神,是無兄弟也。有比劫,見官煞忌者,以印為兄弟;無比劫,有印通喜神者,以印綬為兄弟也。088
夫妻以坐下為宮位,《滴天髓》云:「夫妻姻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其實夫妻姻緣,全在原命結構,好惡是非好象有宿緣,君不見夫妻方向、遠近也有一定,夫妻星是何神?當然是喜歡生旺方去尋。
夫妻以財官與宮位共論,有老夫少妻,亦有老妻少夫。夫妻星、宮位居年月者較大,宮位居日時者較小;還要看行運生旺衰弱。及夫妻星前後,而分老少也。
其次夫妻星生旺,不喜多見,若多見,則為多夫多妻也。遇夫妻星混濁時,要有去留神以清之,即以喜神為夫妻星,亦不可多見,多者重婚也。
若夫妻星是喜神,又生旺,而宮位帶忌神者,非上婚也。或宮位是喜神,而夫妻星是忌神,或不生旺者,皆非完美夫妻。必要夫妻星與宮位皆為喜神,而無刑衝破壞,有生旺者,此為上婚也。古書云:「妻坐妻宮,齊賢孟光」。這就是財星是喜神,又落在宮位而言。此乃狹義,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
關於六親之十神,此間吾再詳述。父母之財印星,正印為母,偏財為父,此乃生身父母一定之星。若局有偏印,正財為喜神,而不見正印、偏財,即以偏印、正財為父母,若財印皆忌,最好有神克泄之,即以克泄之喜神為父母之星。若財印星為忌神,宮位又忌神,無克泄喜神者,此幼失怙恃也。
官煞為夫,正偏財為妻。若夫妻星原命帶刑克者,如行運能去刑克,也可得夫得妻;有泄者,宜運合,亦可得。但運過後,不是離,即是亡。087
若官煞為忌,則以食傷為夫;或食傷不見,官煞迭出(喜神重官煞),以印為夫。若官煞混或忌,以食傷為夫,食傷見破,則為人妾;或官煞混,以印為夫,而印又破混,是無夫娼妓之流也。
恆情以正財為妻,偏財為妾,財星多見,則多妻妾也。財神混濁或帶忌,以比劫為妻,若比劫破,又無食傷以生財(則無妻也);財神為用,比劫多,無官煞去比劫,又無食傷生財,則無妻也。財神混濁,以官煞為妻,官煞破,則無妻。或財星帶忌不見,以食傷為妻,如食傷見刑克,則為入贅之人或無妻。
《滴天髓》云:「子女根支一世傳,喜神看與煞相連」。煞不能代表子女,子女原則上以食傷為代表,食傷是我所生者,故為子女。
食傷弱為喜神,有旺印克,無財救,則無子女。088
若局中食傷混亂帶忌,以印為子女,印又破亂無財制,則無子女也。
食傷混亂,以財泄食傷為子女,財又混亂無比劫制財,則無子女。若財又見忌,以官煞喜神為子女。此五行流通法,將其忌神引化喜神為子女也。
又有以去忌為子女者。如以正印喜神為子女,局中無正印,只有忌神弱偏印,以偏財去之,去得多少,得多少子女。
古人有以食傷為子女者,有以官煞為子女者,爭執不清,即不知變化也。
上述子女星,清而生旺,則暗拱之子女星也可算數。吾人慾求後代昌盛,必須時干支為喜神。若得死於運歲子星,及時干由生入旺之年,後代必定昌盛。
合婚
男婦合婚,古書有呂才合婚,云:「先撿男女生合合宮,次撿生月合德、生氣、天醫、福德為上婚之吉,子孫自盛,不避刑沖害絕、勾絞、歲空、夾角及胎 胞,有犯月內諸凶,並無忌也。」觀呂才之合婚,除「先撿男婦生命合宮」此一句合理外,余均非是。張楠之《命理正宗》只批評呂才合婚之不是,而以男之擇女也,八字貴看夫子二星;婦子擇男也,八字貴得中和之道。
這是講合婚,能不能結成夫妻,或講富貴、子女等,那又是命中另外一回事。合婚前頭六親中曾敘述,茲在補充如下:
先查男女夫妻星是何神,官煞、偏正財為夫妻星是原則,由於喜忌生克變化,而產生比劫食傷、偏正印為夫妻星者,故不可執一也。所以認清夫妻星為第一要義。
其次看原命有無刑沖泄克破,或多夫多妻,衰囚或生旺,此為原命先天,不得不了解。成於先天者,堅固難破;成於後大運流年者,要得大運相扶。
夫妻星同一字者,此乃緣也,如女命以甲木為夫星,男命以甲木為妻星,得大運流年促成,此即有緣也。有一生姻緣,有半途姻緣,有短時姻緣,此乃原命與運之關係。亦有原命不見夫妻星,行大運流年湊和者也有緣也。以上是講夫妻星。
宮位是夫妻星之坐位,與夫妻星相關重要,若宮位喜而相生相扶,而得夫妻星大運流年生旺者,大吉。若位忌,原命、行運歲又無克泄之喜神,即使男女夫妻星相合,亦不能成就姻緣之喜。最忌男女宮位相剋,為無緣不合也。
其次,日干為男女二人之體人,亦喜於宮位相合,男女夫妻星,男女二人日干相合和,從化者,以從化之日干而論,如能得夫妻星、宮位,日干三者相生相合,為上婚之選;得夫妻星、宮位者為次選;若主輔又相合,則一對鴛鴦生死相依也。
可見天地陰陽二氣生人,生死得失,全由五行操縱,而不能由人,亦古人所云:「世間由命不由人」。人體不過一個驅殼,內藏五行,代表先後天衰旺成敗而已。
廿二、級分數法級分數法,系根據古今人命,如貴至知縣至帝王總統,如富自千金,百萬金,如功名至秀才至狀元命中等級分,集合諸多同證者為考驗,無差絲毫,並雖憑空造樓閣或理想,乃古今人命結構之事實,其它六親壽命,亦考核屬實。
《滴天髓》云:「清得盡時皇榜客,雖存濁氣也中試」。又云:「分藩司牧財官和,格局清純神氣多,便是諸司並首領,也從清濁分形影」。這是使後人如何去追求清濁形影,但沒有一定方法,沒有一定方針高低尺寸,又如何去辨富貴大小?吾今以科學方法,辨認富貴壽夭、子女兄弟等之多少、高低長短,並舉古今命譜 級分分析與後,以作學者改進之基礎。
喜神有刑衝破壞及混雜為「分」,無刑沖混濁破壞之喜神為「級」,可尋暗拱暗會。
如甲木,生坐亥木月長生為四級,
子月敗地為二級,
丑月為三級。但甲木逢丑月金庫有克,為破,若有克制,則為三級,如無克制,金庫為分,若年、日、時有庚金,再除。
寅月為臨官,三級。
卯月為帝旺,六級。但卯月有乙木混雜,若無去留,不得以級算,若有去留,即以去留之神計算級分。
辰月為衰二級。
巳月為病,一級。巳月為甲木克泄交加之地,如無制神,不作級也。
午月為死,不作級也,為無級。
未月為甲木之庫地,混雜者無分,在局有克泄宜閉,六級;無克泄宜開,以庫神清得用,尋暗拱暗會為級數也。
申月為絕地,無級。酉月為胎,一級。戌月為養,三級。
其它陰陽五行,皆由是計算。有忌神克泄刑害輕微之數,去除喜神之數,如不足除時,以暗拱暗會之數再除減之,而後所得之數為實數也。
譬如甲木是喜神,原局見乙木為忌神,或七煞(庚)忌神,無七煞而見丙火之泄神,在原局雖有制化,亦當除其級分。如是,原命之大小高低級分數,配合行運衰旺之級數,了如指掌。
有得一級者,論財為古代錢幣時之千富,公務員委任四五六級,武官少尉一、二、三級。
滿二級以上而未滿三級者,以財為古代錢幣二千五佰富;以武職為中尉一、二、三級;文職委任一、二、三級。
滿三級以上而未滿四級者,以財為四千富;武職上尉一、二、三級;文職薦任十、十一、十二級。
滿四級以上而未滿五級者:以財為六千富;以官武職為少校一、二、三級;文職薦任為七、八、九級。
滿五級以上未滿六級者,以財為古代幣八千富,以公務員之職薦任四、五、六級;武職中校一、二、三級。
滿六級以上未滿七級者:財發萬金;武職上校一、二、三級;文職縣長薦任一、二、三級;
滿七級而未到八級者:以財為十萬富;文職薦任七、八、九級;武職少將一、二、三級。
滿八級未到九級者:財發到五十萬富;文職薦任四、五、六級;武官中將一、二、三級。
滿九級而未滿十級者:財發百萬;武職一級上將;文職特任部長、省主席。
十級五分者:為院長,
十一級者:宰相,副總統;富蓋一國。
十二級者:帝王;總統也。
求學者,以食傷印綬論。古之才子,今之發明家,皆看食傷印綬清秀生旺。古七級為傳臚,八級為探花,八級五分為榜眼,九級為狀元。
今讀書普及,亦需要天生智慧,若無俱備,亦難達到大學及留學目的。宜以食傷印綬之清旺,按其級數而計算之。三級者為高中畢業,四級者為專科畢業,五級者為院校畢業,六級者為大學畢業,七級者為留學畢業,八級者為碩士,九級者為博士。
凡有一技之長者,亦有級分,按其原命最清者計算之。
壽命以印或比劫計算級分,此乃不從不化者,若有從化者,即以從化之神或生助從化者計算之。壽命級數,一級十年,一分為一年。
壽命長短為命學最難之一事,古書《原命消息賦》云:「論生死,全憑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又如《滴天髓》論生死:「何知其人壽,性定原神厚」。 原氣有多厚,要知如何看法,亦無說明。還有書中說:「歲運逢戰鬥,必刑於命」。此也不能確定之事,若不是體用逢戰鬥,又何能刑於本命?如用逢戰鬥,體存在;體逢戰鬥,用存在,又何懼焉?間有市井推命者,亦有言中人命夭折,此乃偶然巧合,非有真實之把握。
吾人慾求人人有鬼谷子之知生死,除原人命長短以級分數計算絲毫不差外,還要看大運流年是否真到「主輔絕境」,或體透干或暗拱暗會,遇行運合去及刑沖支暗拱會,遂死。或大運行體基庫,及刑克之方無救,皆於原命有生死之關焉。
原命體之計算級分,不能與富貴計算之過嚴,壽命以原命並行運論,有用無體,有體無用,皆不必驚,稍有混濁克害,若有暗拱暗會,仍可計算,照其刑傷級分扣除之,若行運體用俱盡,必見危亡。
另外在配合原命局之六親命參考查看。如子女命,又子女宮位,查看原命生旺及子女出生時之運歲,以計算級分;父母命,可查查父母宮位,及財印星長短計算級分,然後會合大運流年之休咎,即可知其子女與父母間相住在世之長短。
夫妻以結婚時運歲財官宮位計算,原命衰旺長短多少,以及現行之運歲結離,宮位與夫妻星,而確定夫妻相聚之長短。六親尤以六親星為重,宮位次之。
以上六親與原命人皆有清晰之關係標示。作為原命人壽命長短參考,是最準確者。又原命與六親出生、結婚生旺,而宮位不及者,主離別,有名無實。
子女多少,亦以級分計算之。原命子女星生旺,並無混濁克害,除在局之子女星以坐位及月計算多少外,在局內所拱會之子女多少均可算入。若原局稍混或稍克害,除將原局所混克泄者外,所得幾何即幾何,不得尋暗拱暗會。又原命子女星有損傷克泄者,屬夭亡。一級一子女,五六級五六子女也。
兄弟以比劫,無比劫以印綬計算。比劫忌者,以官煞計算;印綬混濁,以財計算。
原有多少,初運行旺衰運?旺者遇旺鄉,則以生旺計;原命衰者遇旺鄉,以衰計。其它無一分者,一生貧窮,一分為一級貧民,二、三分者為二、三級貧民,四級以上者,為衣食之家。文武官,低層士兵技工不及委任者,亦以分計算之無差。
本書未尾,附有詳細命譜,按各命財官六親,以級分數列出,供學者詳細參考,則得級分數運用也。
人秉五行之氣而生,各人所秉五行不同,而性情也各異。
如金主義,金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此人性情最為有義,惟義是從。若是混濁無去留,其人乃無義之人也。苟原局喜神金衰弱或有克泄,亦非很有義氣之人。若金為忌神而有制,亦為有義之人,金性剛刃,始終不懈。
木主仁,木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此人最為仁愛。若混濁無去留,此人乃不仁之人也。苟原局之木喜神衰弱或有克泄,亦非很有仁者。反之木為忌神,原局有制有化,亦為仁者之人。木性直而不彎曲。
水主智,水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斯人性情柔和,足智多謀。若是混濁無去留,斯人性情混亂,低能之人也。原局之水衰弱,或克泄為用,亦非有智之士也。水為忌神,原局有制有化,亦為智士。水性柔,喜流通。
火主禮,火為喜神,原局生旺無混濁,乃禮教之士也。反之,火為忌神,原局有制有化,亦為禮教之人。若原局混濁無去留,乃不守禮法,行為越軌者。苟原局之火衰弱或有克泄,亦無禮教之人。火性烈,一觸即發,愈燒愈烈。
土主信,土為喜神,原局生旺無克泄,斯人最為信誠。若混濁無去留,乃無信用不誠實之人也。原局土衰或有克泄,亦無信用之人。反之土為忌神,而有克制者,必守信用之人。土厚天性誠實,不喜動。
人之性情除金木水火土之性情外,又有十神之性情,可參與應用。
煞傷梟劫,四凶神也。以之為主輔,若無官食印比混雜其中,其人性情不至暴躁,即混雜,原局有制有化,亦非暴戾之人也。若無制化而混濁,則性情躁也。尤以官煞為最。
反之,官食印比為主輔,亦不得雜,有生旺之煞傷劫梟而無制化,則成暴戾之氣也。
惟財一項,財性柔和,雖偏正混雜,亦不至改亦其本性也。
以上列舉之五行於十神性情,但人命雖一個五行所生成,有一主一輔者,甚至有用二、三輔者。如金水之命,其人剛柔相濟,能屈能伸,若用金木之命,最堅直而不變也。其它五行之配合,皆可依此推之。
茲抄《滴天髓征義》男命一則,以示火亂無制性烈。
辛巳年、甲午月、丙子日、甲午時
原著云:「丙火生於午月午時,木從火勢,烈之極矣。無土以順其性,金無根、水無源,激其猛烈之性,所以幼失父母,依兄嫂而居,好勇不安分,年十五六,身材雄偉,臂力過人,好習拳棒,樂於里黨無賴交遊,放蕩無羈。兄嫂不能禁,後因搏虎而被虎噬」。
此命是比祿用財官,惜官絕財絕,致祿刃混無去留,又以刃多於比,故凶亡。其父母幼亡者,因財印休囚,宮位帶忌,苦如此。
又錄《命理正宗》一則男命---------
乙酉年、乙酉月、乙酉日、甲申時
原作:「從煞為貴,金方主義,為人秉性剛毅,為國良臣,乃尚書命也。」此命非從煞,三酉自刑、甲申時,庚金在月極旺,全局申酉相連,暗拱巳丑生庫,十級,乃從官也。
以上二則以金火二者以為見證。
古人以男女命有分別,女命日干不要旺,專取夫子二星。若夫子二星大旺,則日干弱,又何能久於人世?男女之命,皆以體用二者兼并而論,並無男女各別之處。不過行運順逆有別,變化見矣。
女人在內操家務,男人在外工作,此乃古今中外大都相同。所以命不論男女,皆同一理推之。其實檢查古今婦女之命,其財官、食傷、印綬、比劫,於男命作用相同。故其子女,姐妹之多少,是富是貧是壽夭,嫁夫於男命之娶妻完全相同。所以女子之命不宜旺宜弱者,乃斯人不知命理之故也,惟端視原命之好壞,有何不 同哉。
今古女人主政,或從事公務者,多以官煞或印綬為主輔。若官煞印綬清,而宮位忌者,此女自然為公務,而夫非也。官煞宮位皆喜而清者,夫妻皆為公務也。茲舉《滴天髓補註》徐樂吾所舉他戚女命如下,可知男女之命並無分別。
女命:丁巳年,丁未月,壬寅日,壬寅時(壬病一)
原書作:「化木格甚真,酉庚運克夫,亥壬子癸二十年,印綬得地,以一婦女而居積致富數十萬,亦足以自豪矣。」
此命非化木,乃正財為主,用比印為輔。此命好在壬水用神坐下有寅木泄,正財丁火下有未己土泄氣,好在丁壬一合而不泄也,
壬水為體,表面看甚弱,壬水至未月為養,不弱,更得寅巳之間,拱辰庫六級之水,丁壬一合有七級之體,更得丁火一級,已得八級之主。
此命忌官忌煞,以官為夫。混旺煞(戊己),以巳泄去寅煞(戊-庚)為夫星,(這裡為什麼不說刑去呢?)巳有丙火帶忌(混丁),行己酉運結婚,庚戌運 死亡,因庚戌運與夫宮合成丙火忌局克庚巳,故亡。行亥壬子比劫之地發財。如此可見古人所說女人之命不宜旺者,非是也。他們皆不知拱會之理也。
抄《滴天髓征義》又一女造:
庚辰年、戊寅月、乙酉日、壬午時
原書云:「乙木生於初春,木嫩金堅,最喜午時制煞衛身。寒木向陽,官印雙清,財星生官,不壞印綬,純粹安和。夫官二品,五子二於三孫,一生無疾,夫婦齊眉,壽至八旬外,無疾而終」。
此命月財星有泄,印被克制,煞被制,故以食神為主,因食與傷官成火局,故以財為輔,為從食用財。因庚至寅絕,壬印有月財克去,非用官印也。
本命以食神制煞為夫,混傷,年干有官星忌神,故相混,所以夫星二品,有八級之食神。因月令混傷,以財去傷為要,得日酉茲成拱會戌土六級,壬寅五級,減泄生官三級餘二級,共八級。能泄清傷官多少,即得食神多少。
自乙亥運起一直至庚午運皆走西方,故年除上述八級外,另有午,壬水克一,午會局一餘一,實可得到八十一歲之壽。五子,子以食為子,戊泄到傷官五級,故除五子二十三孫,原命無雙宮位,不可列入計算,此乃從食用財,不是於男命十二主相同。古人說女命日干不旺,豈有此理。
氣節衰旺出生之氣節五行生旺,與人命有極大關係。五行以月令之神為進退,六十花甲子天干地支二神共立,共司職責。原命支以干為首,干以支為根,或戰鬥,或和好,或同旺不一,在行運歲月中,則有善惡之分。
子平立法,一運十年,上下五年分,以氣言之,上五年接交前地支氣運,下五年乃入本位之旺衰氣運。有上下二神合併論者,謂行干運時為七分,支運三分,行支運時,以干三分,支七分,天干十神與原命相生相扶者好,與原命相剋相戰者惡也。地支之大運亦然。
原命出生節氣旺衰,與人命富貴大小,大有關係。茲抄《窮通寶監》內之命譜以則,以示節氣衰旺之真理。
丙寅年,壬辰月、癸巳日、甲寅時
此命以從財(丙)為主,以傷為輔(甲),干有劫奪(壬),非傷不可。所以地支辰巳寅,暗拱未庫亥木,亥為壬水忌神,故亥水不能入算,惟拱木庫六級,加上天干甲木一級,共七級。上半月生,官至總兵,下半月生,武舉。因上半月至卯至壬,行壬運是接運卯木旺方,庚金胎位;下半月行辰運,甲木衰方,庚金養 方,庚金克去甲三級,故為四級,為武舉。原書只列其二命,未說明原因,今把箇中原因列出,以示上下運節氣之貴重也。
寒熱氣候不宜過寒過熱,大寒宜得火以暖之,太熱宜得水水以濕運,若不得水火之命,不但得不到好處,難免缺痕甚多。古書《氣象篇》云:「過一寒薄,和曖處終難發奮,過於燥烈,水激處反有凶災」。自古豪傑聖賢多出於春秋二季之時,因氣候之得中和也。
《滴天髓》之論寒暑,遇冷熱則曰:「陽乘陽位陽氣昌,最要行程安頓。陰乘陰位陰氣盛,還須道路光亨」。他之見解,是說原局過炎熱者,宜行金水之運,若行炎熱則不可也。原局遇寒冷者,宜行溫暖之運,不可再行寒冷之地也。
疾病種類太多,命理上只可大概分析,體以喜劫印比生旺,而無破損者,平生少病。從化者,以從化之神為體,體衰弱,而有破損或混濁者,平生多病。
病有輕重,流年不壞,月逢戰鬥或克害者輕,此為客神,流年戰鬥者重,最忌大運遇忌神中傷體用,或忌神藏庫,逢大運沖開,流年又無解救者,病患連年,若原命尚未絕,流年得逢生扶解救者,醫生尚有葯到回春之術,再換年月忌神,舊病複發也,若原命至此運此年止,即請仙人降臨,亦回生乏術。古人說:「葯可治 病,不可救命」。我認為五行不相剋害時,病自然會漸漸好,有葯相助,更可提前恢復健康也。
至於生何種疾病,吾人首先知道五行要人體中所佔部門,如火屬心,火為忌神遇生旺,或火為喜神遇衰絕,則發生心臟病,或發熱,或高血壓皆是火。大腸小腸也屬火,則生腸胃病,肓腸病,以下類推。金主肺,四肢筋骨、胸耳、說話皆屬金。木屬肝膽,全身四肢毛髮皆是木。土屬脾,全身之皮肉亦是土。水屬腎,膀 胱、三焦等。
人類各部門之結構皆屬五行,則此五行必有喜忌,忌者最好原命不見,落在休囚之月時方,喜者最喜生旺無破損。若忌神見之於四柱,亦分輕重之別:忌者喜行休囚之大運,若忌神入生旺鄉,必主疾病,輕重視原命患之輕重,及歲運之忌神輕重而定。
忌神若在天干,所患疾病多在上半部,在左患左,在右右患右;忌神在地支者,患在下半部,在左患左,在右患右。
凡人體各部構造,非一五行所能結成,必有主輔。譬如眼,以火為主,以金木為輔。若火金水是喜神,歲運逢火金水死絕之境,或火金水混濁之時,必患眼疾。或原火金水混濁,再遇歲運休囚或戰鬥,必主目肓。又耳以水為主,金為輔;或喜神遇克制、休囚、混濁,歲運再遇克制休囚混濁,必主耳聾。患在左,則在左 耳,患在右,則在右耳。其餘病患,依此類推。
以上所舉病患,在原命必須是主輔同傷,設或主損輔健、輔損主健,亦不至有此。
今日醫學,恆認人之疾病,多由於傳染病菌而來,此說可信。不過在命學上,各人頭上一個天,各人有各人十神結構不同,以痢病瘧疾而論,此人生病而彼安然無恙者,因生此疾病之人,此經五行無抵抗之能力,故病菌入體而病,若月日遇此經五行堅強有抵抗力增強時,則此病菌自無能生存而死,疾病因此而愈。所以古 人說:「葯可醫病,不可醫命」。我認為病期快脫離時,用藥幫助,亦有用也。
得時得地者昌人之生命,系得天地五行之氣成。故喜神喜生旺,忌死絕;忌神忌生旺,喜死絕。不但如此,即方道也喜生旺,忌死絕之地。
昔龐統輔助劉備時,率兵與曹軍作戰,軍至落鳳坡,突發現埋伏敵人,龐統問曰:「此何地名?」,左右答曰:「落鳳坡」,龐統嘆曰:「吾死此地也。」後果戰死落鳳坡。
因龐統與諸葛亮同時輔助劉備,皆知五行生剋之人,故未死而知死。
人們對於職業和工作順利吉否,不論貧窮富貴、高低大小,均與秩向地有關係。若行運主輔神生旺時,無足計較,隨遇而安。反之喜神休囚時,則不可亂行,行者不利有害焉。
夫妻在何方遠近,亦與原命有關,譬如原命夫妻星是庚金,則其得夫妻方位在庚方與巳方,喜則近,帶忌者遠。
普通人為生活方道吉利而遷移者甚多,他們遷移,雖是自己所喜歡,但查其命之喜忌,亦恰與相合。
若一國之中,主宰國事之帝王或總統,其出生與其命有極大關係。如明-朱元璋命—戊辰年、壬戌月、丁丑日、丁未時
原遺傳或父母所說有誤,非丁未時,若丁未時,真假參差,乃平常人也。此命應為丙午時,傷官為主,以劫為輔。暗拱從丑至午,有寅巳會丙火,寅會午除一級,共六級,年支辰前巳會時干丙火三級,年戊土十三級,時丙有壬克不算,共得十二級,故為帝王也。
他的主輔是傷劫,故出身軍旅。朱元璋,安徽人,中國以安徽、河南為中部,屬土,用劫火生戊土,得天下後在南京立都,忌西北方也。若此命生於西方或北方,不能成為帝王。
又清太宗造—壬辰年、辛亥月、辛亥日,丙申時。他出生於東北,北方水旺之處,此命化氣水,用辛金,得暗拱申至亥酉金三級,月上酉金三級共六級,辰庫六級有泄宜閉,天干壬水一級,除申中庚金一級得十二級;都北平,中國北方。
又袁世凱命—己未年、癸酉月、丁巳日、丁未時
此命丁未時有訛,原書是丁未時,恐父母說出生時有訛,乃戊申時,若丁未時平常人也。此命以偏財為主,用食制煞為輔。
戊申時,天干戊癸一合,地支申巳相合而清。巳申相合三級,酉與己會混濁為二級,癸合戊土得一級,癸泄去一級為四級,己土至酉生五級,未土三級,共十二級,袁系河南西北之彰德縣人,己土透干生酉,用金土也多得地。他運逆行,故駐地辰酉金庫地大發而稱帝。行丁卯運,丁克辛卯沖酉會合,己未土化木克土,故 帝位不穩,流年又丁巳比肩旺,劫財不從之地,故亡。此命雖有帝王級數,且行運也極壞,可見命運之相連,又一證明。
蔣總統中正先生—丁亥年、庚戌月、己巳日、庚午時
此命出生於中國東南方之浙江省,一般不精命學之人,我遇到好幾位看命者都說傷官格,其實非也。若以傷官為主,地支午戌巳火局,正克傷官。所以此命乃偏印為主,用劫傷主輔,皆以東南為生旺之方。不利於東北方,因東北方有丙火癸水及庚金墓絕之地,故此統治中國時期,東北未有寧靜。
此命亥年、戌月、日巳、時午,戌亥巳午之中,暗拱丑丁庚庫六級。丁旺混丙火巳,用財克丙火,有亥中甲木生丙火,故不用財而用劫去水,用傷官制木,以劫泄丙火克水生傷,月劫逢年亥官星克,喜原命戌土閉藏,午會戌,失去去戊土一級,得五級之劫,加天干丁火一級,亦有被丙火混濁影響,以上共十二級。其功勞 甚大,而不能安享平靜安閑之總統,即因天干丁火帶混之關係。
他命中喜神皆是劫傷梟印之類,才出身軍旅,後為全國領袖,喜丁火主神,故立都南京。行丙午運,印受爭奪,一反一復,部屬一反一平,二次下野均在期運中。行乙巳運,去盡亥中壬水甲木忌神,天干又得煞印相生,丁印極旺之時,可達十二級之主,率領全國軍民與日作戰而勝利,留名千古,此乙巳運為一生最好之運 也。
行甲辰運,甲木生劫神生丙火害主,辰沖開劫庫為官星害用,大好河山,皆為甲木所害而去。行辛丑運,主輔入庫,劫比二庫相刑,乙卯年駕鶴西去。
又已故曾任上部長級市市長之俞鴻鈞,與陳故副總統誠同一年月日時出生—丁酉年、壬子月、丁卯日、甲辰時。
《名人命監》列俞鴻鈞為乙巳時,乃正財為主,用煞印,全靠煞泄酉金以成主。
今原局子卯巳刑,輔神刑傷,稱不得好命。當為甲辰時,以煞不主,以財印為用,得暗拱亥未十級,時干甲二級,除卯木在子月刑去一級外,實得十一級。
陳出生於浙江青田,在中國巽巳方,為壬水絕、子水生旺之地,且甲木尚有餘氣央行出身軍旅,而後貴為副總統。原子水子卯相刑去一級,子水又生乙木一級,比俞鴻鈞多一級煞。
俞鴻鈞出生於廣東省新會,其家在中國之丁未方,癸水逢庫,但丁未方有壬水生旺,壬癸混雜,只得到甲木庫正印,酉財有氣制乙木,故出身文人,結果得到十級文官。因財在丁未方生旺,故多為財經之人,非陳之巽巳方酉金絕之地也。
綜合以上二命,可知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者甚多,而得時得地者甚少。所以,得大富大貴者,必須得時得地乃發。若失時失地者,郵可以大富大貴論也。當以其人其地之主輔衰旺而分等級可也。地以各國國土為基準。
人何以有醜惡,有美麗?此也為古書所未見者。《涇渭論》中有:「楊妃貌美,祿傍桃花。」桃花是咸池煞,亦名桃花。古人解不出理由時,即以神煞名之。其實諸多神煞皆是無稽之談,夫人之丑美,亦是天生;天生即五行所生也。
看丑美之法,從何著手?當然以日干為自己著手。日干清者,人也清秀,日干混濁,人亦濁。
譬如甲日干,年、月、日、時都是在酉亥方,不見乙木,則謂之清秀。若甲日干在卯月,又見乙木,甲乙無去留,則謂之濁。清秀者,男比潘安,女比西施。混濁者,男比張載,女比無鹽。
所以,日干是代表自己之好壞。好壞亦有級分,若遇有十二級清秀者,男女皆可稱絕代佳人。茲抄數則美醜之命於後:
女命—己未年、丙子月、庚子日、丙子時
此古書中蔡妃造,原書以三子衝出午中財官,乃誤解也。此命從傷為主,以煞為輔,日干庚金不用,她自己已變成癸水。局中二煞克庚,月日時皆庚絕地,三子為九級,再另二丙煞克庚生辛二級,共得十一級之美,真可為妃子也。
又抄《窮通寶監》一女命—壬辰年、辛亥月、庚辰日、丙子時。此命傷官為主,以財煞為輔,作傷官論。庚金日干在亥月為病,地支辰土有生庚金之嫌,好在 子辰會成水局,土金之氣泄入壬水,用亥月甲木之財去泄庚金、壬水忌神,生丙火、克庚金,用亥木克戊土,天干壬水一級,子至辰暗拱二寅火四級,亥月甲木有辛克去一級,存三,共八級;除辰生庚一級外,實得七級。所以原書謂:「金清水秀,夫榮子貴,美而且賢也。」
一男命,農夫—甲戌年、辛未月、丁未日、甲辰時。
此命丁火日干,年戌丙火戌庫刑開,又有木生丙火,月上雖是丁火旺,總是丙火混雜無去留,故其人面目很不美觀。
又一女命—己未年、丙子月、辛酉日、癸巳時。
此辛金在子月生,庚金死地,幹頭又有丙火克庚金。辛金得月四級,再加未至丑拱酉三級共七級,除去巳酉相刑外,仍剩巳庚一級,原得七級,除去一級,實得日干有六級之秀,其貌在百人中難得一人。舉此數例,其它類推。
妓女也有貌美者,惟獨有日干清秀,其不同之點在於原命或行運無夫星,夫星雜亂太多無去留、主輔破壞等。亦有歲運破壞而為娼妓者,歲運改變即行歸正。
僧道
古書云:「日干旺盛無依,不是為僧即為道。」此乃子平之見解。吾也附和此說,惟子平未詳說明,吾今解釋於後。出家之人叫和尚、僧人,此種人名利看淡了,不要妻子故出家。
道是中國道教,道教的人對名利沒有放棄,我是解釋日干旺盛無依即是僧人,不必連累這「道」字。再要解釋者,日干旺,有比祿或劫刃為主者,為何不會出家?因此劫等主為體,還有財官為用,故不想要出家。
又一般苦者之命,亦是財官破,為何不出家?此貧苦者,雖屬財官破,有大破,有小破,仍有一些根源,不過行運至休囚即貧。而僧人之原命財官食傷全破全無,故為無依也。出家者剛,有體而用破,名利俱無,亦子平所說無依二字,現比祿、劫刃等為主,大不相同。
又古書說:「僧人跳出五行。」我認為此說非也。僧人是原命無財官食傷,故無妻子名利而出家,僧人也是五行所生,由五行操縱,出家後之疾病生死,還是可以在五行中求出。茲舉數例於後:
錄《窮通寶監》—辛巳年、庚寅月、庚戌日、丙戌時。
原書說:「支成火局,無水,僧道也。」此命干透庚金,支成火局透干,支見刑。則以劫為主,以煞為輔。原命寅戌會成火局,有年巳一刑,則財煞俱破,日時二戌庫,天干地支丙火皆生戊土,戊土轉生庚金,而破輔破主。原命以劫為體,從寅至巳內有拱辰劫庫六級,財煞食以完全破盡,故身旺無依。抄《命理正宗》— 戊辰年、己未月、戊戌日、癸丑時。
張真人命,原書一切皆無說明,此命辰戌丑未全,原書認為稼穡格,無木克製為好。所說非是,此命地支辰戌丑未全,天干又透戊己土,以衰旺當取己土為主,以食煞為輔。煞在月入庫,已取己土則官為忌,用食在時入庫不透,局中陰陽土混雜,得天地四庫之土為體,身旺而無用,故為得道之人。
又一現為僧人命—己巳年、丙子月,壬子日、戊申時。
此命支成水局混濁,干透戊己又透丙火,壬水雖旺,癸水雖有年己土之克,但子月子日己土絕月,故不能用,而以財煞為體為用。子水局破月丙財,且丙又生時干之煞,柔弱又泄轉生忌神,行運又向西北方,造成無依。據該僧人自己說:他無兄弟,九歲見祖母死而念出家,十八歲父母為其訂婚未結,二十歲出家為僧。根 據伊之情形,恰與其命相似。其壽年。亦是靠戊煞,申至子拱有土庫,可到六十三歲去逝。
又一男命—庚辰年、丁亥月、癸丑日、己未時。
此人在未北伐時,做過省府財政廳長,(行辛卯運時),一交壬辰運,為俄顧問,迫其下台,遂棄子不顧,入山為僧十五年。至癸巳運,抗戰時,棄僧復出。政府選台後,總統以國策名義任用。
此命以從煞為主,以財傷為輔。煞有三級,傷官去官二級,財暗拱午共四級六分,連丑庫算入,共得九級六分。行辛卯運,有食傷泄水生財,又為傷官旺地,故佳。一交壬辰運,壬水合運丁火財星,庚金養位克衰木,地支二辰自刑,戊官冠帶,煞之衰方,財官俱去,故出家為僧。至巳運財煞之旺地,去木魚又入名利之 場。
舉此例可以證明;做和尚者,原命無財官食傷;此命運中逢財官,即入山為僧十五年,又可證明後天大運,亦能促成為僧入山林也。正印 食神 日主 正印
乾造: 乙 戊 丙 乙 (辰巳空)
丑 寅 申 未
大運: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四生之認識
前「四生四旺」篇有講陰陽五行四生之地,及陽生真生、陰生柔弱。此節則講陰陽五行生主輔,及生忌神之生。用官煞者,喜財生,用財有一石二鳥之用,既可生官煞,又可護官煞。用印者,喜官煞生,官煞生印又可護印。其它各神均同此理。在六神方面,譬如以財論妻,若財是喜而不見財,則以生財之食傷論妻也。若 財與食傷俱見,則以財為主,以食傷為輔也。食傷是論子女,若食傷是喜神而不見,則以生食傷者,即比劫為子女也。若食傷與比劫俱見,則以食傷為主,以比劫為輔也。其它六新同此類推。
人命用煞印者,原命印弱,則印賴煞生,有煞則有印,以之為富貴,以之為壽年,而精神在於煞也。其餘十神同此。119
以上是為生喜用者,若是忌神,能克倒陰陽忌神,即能得到陰陽同類之喜神,原命行運富貴、壽年,六親,皆同此理。亦要看有無生忌神者存在,如有生者,則此忌神力量甚大,有扶持有後援,狼狽為奸,不易消滅,只有將此忌神引化生喜神為佳。若看喜神多少,扣除時,生忌神者亦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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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繼善篇》云:「木賴水生,水多木漂,土能生金,土多金埋……。」等,不合生之道理。蓋生於河堤之木,遇大水衝破河堤,則樹木無土無依,隨水漂流,除此以外,樹木生在任何地方,也不會隨水漂流。金賴土生,採金礦者,皆在土多之處挖掘,非講五生生忌之意義。
如此可見,所謂水多木漂者,水混濁無去留,或真衰假旺,或稍有土去濁,行運遇土破,必致溺死。土多金埋之命,亦屬戊己同旺,有食傷去留而被合,或庚辛金日干,戊己土四柱迭出,無去留,忌神土生旺,死於土壓斃之下。余類推。
凶亡古人及一般命理不太精之人,遇運不順時,輒就凶字名之,殊不合理。《滴天髓》云:「何知其人凶,忌神輾轉攻。」命中忌神,不一定會凶亡。凶亡者,如 自殺,犯刑判死,或水火災或撞機船車等等,非命而死者,謂之凶亡。夫人之破財,失職、喪六親,病故等,有十神休囚者;有忌神生旺者;而凶死由於原命煞傷梟劫之基因,亦由於後天大運之所促成,茲將凶亡之命說述於後。
一、 原命局中,假神旺,真神衰,或有制假之神行運被合去,必主凶亡。
二、 凶神藏庫而閉,原局有克制之神,大運去制凶之神,流年刑開墓庫,即見凶。
三、 煞傷刃梟四凶神也,用官原局逢煞旺,用煞原局逢官旺者凶。或主克體,或用克主體,主克體者,離鄉之人,用克主者,犯上之人也。其它劫傷刃梟,與官煞同此。
四、 或用從化之命,原局根多,歲運又逢,日干生旺,必主凶亡也。如此投降之人又想反叛,豈有不被降主殺害。
總之,凶亡者,皆以體用對凶神而言,如凶神原局有克泄,運不逢克合喜神,則凶也不凶,所以凶亡者,多出於原命也。命譜中舉有實例可以參考,則一目了然矣。
職業
職業一項,文武官員,多系主輔用官煞印,而得官煞印之清旺,忌官煞印弱而得食傷財之有力,或官煞混濁而得印有力,如官煞稍混,或印綬稍混,皆非正牌文武官員之造。用官煞生印,可用官印,亦用煞印,生偏印或生正印,生正印為文官,生偏印為武官。或傷官用劫,或用官制劫有力者,武官。金土者陸軍,喜木火 者空軍,喜水木者海軍,此不過略舉大概,而官職大小,皆由主輔以級分數求出高低。
其它忌官煞或官煞混濁而無印以清者,或有印而印衰者,或用官煞而刑衝剋破者,皆不得為大小文武官員。只能向農工商各界職業去求。喜水土者農,用木火或土木者工;用水木,或財為主用劫輔者,為商;用金水者,流通性職業,或制神有制者亦同。如局中木火,木為忌神,得金制之,亦為工也。其它類推。
職業也隨運變遷,最要緊者,以最清旺之神,按金木水火土為其職業之選擇,最為合情合理。古書對職業等問題也無說及,希望後人留心研究,必得全套命上及行運轉變之職業。多彙集一些命造,將其職業之轉變與之命運之關係互參,即可得知,特此說明。
生雙胞胎命
人類之生產,普遍為一胎一命,其間有一胎二命者,甚至有一胎三四或五六者,其原因與人命極有關係,茲說述於下:
生雙胞胎以上,要原命子女星成局或成方,而有卻說留之神為用,行運再行長生帝旺之時,男星成方成局為喜神,生男雙胞胎,女星成方成局為喜神,生女雙胞胎,此乃原則,亦為原命中之基因。
若原命去留之神有損破,則不成。子女星稍有克損者,雙胞胎生下後有死亡;若成方成局會齊者,而去留之神又在生旺之地無損傷,一次必生多男多女之胎。去留之神如壬水日干,以傷官為主,支有亥成木局,用丙火泄亥木是也。丙為男必一胎多生女之命,余仿此。女以傷官為女,原局混食,有丙火泄去清凈,而傷官又 生旺,必一胎多生女之命也。
財官、六親、壽夭、吉凶,皆由於先天之基因而生成,而後天運限以啟發之。未有先天無此基因,而後天得此結果者。啟發中有陽衰陰代,要原局有此代神,若無代神,則陽盡而陰不繼,是謂之斷。
茲抄一男於後,以為參考—戊辰年、乙卯月、戊申日、甲寅時。
此命從官,用食比。食神不生旺,且有申辰成水局泄食生煞,破。因支成寅卯辰木方,戊午運丁酉年結婚,財忌,以比為妻,戊戌年生女,以官為女,要有食制,庚子年一胎生雙女。因寅申一衝,衝去一申,天干有比生食,比在卯月敗地一雙,加申辰,一共得三,故生三女。一胎二女中死一,因申辰會局後又生寅甲,子 刑卯,故雙胎死一也。
古今命譜詳解
讀書之人,光是讀,而不見聞實習者,無用。要了解命理進步,光看書是不成功的,必須多閱看命譜,並要將該命該人成敗得失、六親等,原命要知道了解,才是真正研究命學。古人命譜,都是簡略,夫人之命,富貴、貧窮、壽夭、六親,何時得失,均在命中,小致一月一日之得失,亦在命中,而無差錯。今將古人命譜 及現代人命,詳細說明及所得級分,並將六親在命如何,亦一一告知。古今人命,當將實在情形,按其原命說明,將原著錯誤之古人命,按命理真義解述之,以作後來者之參考。
劫 辛卯 財 比 庚寅 才、印、煞 日元 庚午 官、印 印 己卯 財 |
03己丑 13戊子 23丁亥 33丙戌 43乙酉 |
抄《滴天髓補註》,此命山東主席韓復渠造。原書未說明取何為主、何為用,只說:「身弱,好在有己土透出,寅中戊土長生,喜大運交入乙酉,貴為主 席。」此命以煞(丙)為主,用劫(克乙財)印(泄丁火,化煞扶身,也是扶體)為輔,若無劫,則卯木多克印,印不能生存(如果沒有辛金,乙木則生丁火制己土,導致丁火有生無泄而混主,稱破主輔),為破主、破輔也。喜午寅會局。煞旺(難道是丙辛不合)官(丁生己土為泄)衰。有卯合戌會而得戌庫六級(丙火 主),午前未(卯)會己土泄官四級(泄混等於扶主,所以才加分級的說法),共十級,又喜時卯前之辰庫會年辛(六級),表面弱而實旺,用劫印輔煞主,故出身軍旅。
發達於丙戌庫運中,四十一歲辛未年為山東主席。交乙酉,煞死官旺,酉沖年時卯而會辰庫失(辛金失利),流年戊寅煞旺四級,大運乙酉官旺四級,與流年官煞戰鬥,印梟戰鬥,乙木克己印,中日戰爭時,私通日本,被政府槍殺凶亡。雖煞在月生旺,而官有二卯生午,原會假旺於真,故主凶亡。
梟 癸酉 煞 煞 辛酉 煞 日元乙丑 煞財梟 煞 辛巳 傷財官 |
01庚申 11己未 21戊午 31丁巳 41丙辰 51乙卯 61甲寅 71癸丑 |
抄《滴天髓補註》。此駐英大使許世英命造,原書只說:「此命非從格也」。此以官為主,以印為輔,官煞雜亂,全靠輔印得力,官職與壽年,皆以印計算之。
此命年干透印,看來印甚弱,好在二酉相刑,時支有丑得會成官局,又喜從巳至年支酉,暗拱會未庫六級,酉至丑暗拱子水三級,年干癸一級,共得十級。戊午運中中舉,丁巳運起做官,乙卯運,民國十四年得內閣總理位。因印生旺煞絕官旺,故乙卯運為一生得意之時,死於辛亥運甲辰年,壽九十二歲。
此年壽年,以未庫六級癸水,酉丑間暗拱子水三級共九級,年干癸水,在病位,只作五分,日支丑土庫六級,有克癸水之害,幸得於巳會局,減輕克力,化級為分,巳會去一分,月干辛酉金泄土生印二分(忌神泄者算分),剩土三分,克去癸水,只剩二分,故得九十二歲之高齡。
比 癸巳 財印官 劫 壬戌 梟財官 日元癸酉 梟 劫 壬戌 梟財官 |
25己未 35戊午 45丁巳 55丙辰 |
抄《滴天髓補註》。此前清洪成疇命造,原書稱為「雜氣財官格」,非也。乃以劫為主,月時戊土克劫,好在巳酉成金局泄官生劫。原局壬癸混亂,壬旺癸衰,月時戊土藏庫不開,支會巳酉泄土為輔,惜偏印旺而正印衰,好在偏印得用,原命印反覆行運又反覆,遂棄明降清,其降清反變皆有基因。
降清後封王,降清時在丁運中,一生最好運在戊午、丁巳二運。此命級數,有酉戌無申,喜有巳會合月時二申為八級,用年巳印至戌二級,共十級,害劫,死於辰運,辰合酉破局,沖戌土忌神,故亡。
(疑點:壬癸水無去留,按常理來說是不貴的,但是由於壬癸水旺衰級量差別較大,所以也可不計。其二,戌土本身為戊庫,也叫做閉庫不開,不克壬水,可又能生金局,不可思意)
好在偏印得用,為半喜半忌之神,可以相混,位置在日支,接近幹頭,有生助壬水力量。若無此帶忌神則無局,劫被官克破也,所以可以相混,但酉不算級分。《古今名人命監》徐樂吾也說:「此命官格用財,認賊作父」。本書雲「丙辰運不死」。《滴天髓補註》又說「辰運終」。前後矛盾。
食 丙申 梟才煞 劫 乙未 傷財劫 日元甲戌 官傷才 劫 乙亥 梟比 |
06丙申 16丁酉 |
抄《滴天髓補註》,原書作「傷官佩印」,非也。此命作劫主、用食。因為食神丙至未為衰二級,年午食五分,加戌庫六分為三級一分,又加年申至亥拱戌火庫六級,共九級一分。所以原書稱「絕代聰明」,其事業與壽皆依據此食神而定。不幸行運丁酉,辛酉年,主輔俱絕,病歿。原書云:「未為夏未,申為秋始,戌為 秋未,亥為冬始,四字為四時代謝之方,孤神寡宿之位。」可笑可嘆!
印 壬午 才食 梟 癸丑 才煞梟 日元乙卯 比祿 煞 辛巳 傷財官 |
壬水衰地不泄庚己有卯制不生辛 |
此命抄自《窮通寶監》,原書謂:「巳中丙戊得所,一榜官到太守。」,又認為「祿格用財傷。」皆非也。此命壬癸透干,地支丑巳會金局,以官為主,雜煞用旺偏印。丑庫有己土克印,故用印比,如午字前的癸未庫六級,加原癸水三級共九級,除壬水至丑衰二級,剩下七級,故為太守。
此命何以以官為主,不怕泄嗎?因壬水至丑月衰,至卯死,巳時壬絕,故可以以官為主也。且比祿制偏財,若無比祿,則丑中己土生煞,使原局不清,有煞混,非做官做太守之人。
劫 丙子 煞 印 甲午 食祿 日元丁酉 才 印 甲辰 梟傷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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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劫為主,以煞印為輔,此明代楊椒山繼盛造。
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為癸卯時,雲「煞印相生大貴,己運盡節。」補註以:「甲印化煞為用,己運合印化傷而制煞,盡節。」參閱《古今名人命監》,命監誤以癸煞為用,以戊運合煞為遇難之時節。
此命經三個著書者均誤也。非癸卯時,若癸卯時而用煞,煞生偏印生午火無效,用財煞,財生煞又弱沖,又無暗拱,乃一平常之人也,非明代宰相。
茲改正為甲辰時,午前未拱會甲木庫得六級,時甲二級,再加年子至時辰拱寅三級,共十一級。原命以劫為主,用煞印為輔,行己亥運合去甲木,流年逢甲子官星克劫神,盡節無疑。
此也原命用煞印而時辰庫官旺,壬在午月生,煞在午月絕,真衰假旺,故凶亡。129
食 戊寅 梟比食 印 乙丑 官傷財 日元丙申 煞食才 才 庚寅 梟比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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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抄自《命理正宗》,書云:「蓋雲南一省富命,身旺用財格。」余認為,神峰張南認鹿為馬。
此命食神在年,財在時干,有乙合去,月支有庚丁己庫,己土藏庫未出,用印製傷,印帶合,食傷有混雜,日支申與時支寅沖偏財去盡,以食神為主,日干同旺,用印比為輔。得丑寅至申暗拱戌庫六級,丙戊乙均拱。又寅拱卯會乙三級,月干之乙除庚合去一級,剩一級,共得乙木十級,另戊寅四分,共得十級四分,故盡 全省之富翁也。用印帶合,又丑庫己土暗藏不清,故發財。130
傷 壬辰 才食印 劫 庚戌 比煞印 日元辛酉 比 比 辛卯 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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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命理正宗》,原書為:「專祿格,戌中有火,煞星原是柱中病,去煞方知祿位榮。」可見張楠之認命不清。
此命年月辰戌沖開,天干壬水透出,月支土庫亦沖開,喜神庚金透月干泄土生傷,日時卯相衝,而庚金劫神得清,壬水傷官有戌土克,故不能暗拱暗會,只有庚金有暗拱會。丑申與酉辰會合不可拱,年辰前巳正拱月庚之位,原庚金有辛刑去一級得一級,及暗拱共五級。原書認為:「祿格,癸丑運癸丑年,丑刑戌火,去病盡也,連登皇榜」此人原命五級,可中進士,乃傷官用劫,喜財煞,不喜官印。131
少將師長命—甲辰年九月初七日戌時。
食 甲辰 傷劫煞 食 甲戌 梟財煞 日元壬午 財官 梟 庚戌 印財煞 |
08乙亥 18丙子 28丁丑 38戊寅 48己卯 58庚辰 |
八歲上大運,每逢丙、辛年六月二十七日戌時交換。
此命地支午戌會成火局,天干甲木生丙火偏財為混雜,好在庚戌時,以正財為主,以煞泄偏財生印,以印製食神為輔。年月甲木旺盛克土,得年辰前之巳會時上庚金四級,庚印坐戌三級,故其功名壽命,皆以印計算之。午戌之間暗拱申金,因地支有辰,申辰會水局破用,故不拱,共七級。
戊寅運,己丑年,升任師長;己卯運為國大代表;辛巳運、癸丑年、辛酉月病歿。妻二;1乙亥運娶同縣女為妻,以印製食為妻,丙子運離。2、丙子運娶外 省籍妻,此妻系正財混以煞為妻至終。子四女三,子以印為子,女以去食為女,庚克食三得傷三女。兄弟共五人,以煞印為兄弟。132
孤貧女命—乙未年十一月十一日午時
梟 乙未 印比食 傷 戊子 煞 日元丁未 印比食 劫 丙午 比食 |
01己丑 14庚寅 24辛卯 34壬辰 44癸巳 54甲午 64乙未 |
四歲一百六十天上大運,每逢戊、癸年六月初一日交換。
此女命子月煞有印泄土克,時上丙火生戊土,即以戊傷官為主,取丙劫為輔。無耐乙木梟神接近克制戊土為破。主破之命,雖有劫生之,年有乙木破之,故一生貧窮也。且自身未會生育。喜財,雖拱財,出則生煞生印。
姐妹三人,初運己丑,煞克丁火,有姐一,煞為姐,丙火妹一;辛卯運姐亡。庚寅運,庚合乙木,又是主輔長生,甲寅年結婚,以煞為夫,辛卯運丙寅年夫亡。乙木忌神,無子;傷官為喜,有乙木破之,無女。但帶養二女,一傷一劫也。未至子拱戌火庫及時干丙火得七級,子有乙木泄去一分,剩二分,制比肩得二分, 共得七十二歲,死於乙未運、丙午年、辛丑月。此命傷官五分,被乙木克去三分,只有二分之命。為人聰明,傷官故也。133
屠夫命—戊午年甲子月癸卯日丙辰時。
官 戊午 煞才 傷 甲子 祿 日元癸卯 食 財 丙辰 食官比 |
06乙丑 16丙寅 26丁卯 36戊辰 46己巳 |
六歲交大運,每逢戊、癸年正月初十日辰時交換。
此年地支子午相衝、子卯刑、子辰會局,天干透甲戊丙,以比祿為主,以甲為輔,丙戊也有作用。
地支午前未暗會天干甲木六級,天干甲木二級,共八級;除泄去午火三級,卯木刑去一級,得四級。丙火之財為正妻,甲木之財為妾,得一妻一妾同居。天干甲木一傷得一女,辛金子月以印為子。子月生四子,年午克去三子,得一子,為無用之人。
其壽命,以午前未庫甲泄壬水為壽。行己巳運,己合去甲,二午相刑,流年丙午,地支二午相刑,又衝去子午,天克地衝,四十九歲身亡,最好運是卯戊辰運。134
貧窮人命—甲辰年十月初六日戌時
才 甲辰 財傷印 財 乙亥 食才 日元庚戌 劫梟官 煞 丙戌 劫梟官 |
09丙子 19丁丑 29戊寅 39己卯 49庚辰 59辛巳 69壬午 |
此乃彈棉花工人之命。甲乙木居年月,日干坐土庫有氣,不能作從化論,只能以正財(乙)為主。主弱又見甲(混)刑,用煞印(丙戊),煞在墓絕(亥)之方,印有財(甲)克,主輔俱無。因年月忌神,少年時節離家別祖,遠走他方,從此音信全無。主用見刑傷者,皆貧苦之輩。日支之戌庫,為年月甲木克去五級,剩 一級,時支土庫六級,丙火五級,實得七級五分而亡。
此命以印為兄弟,以財為妻,以印為子。一兄一弟。己卯運乙酉年結婚,無子,印被克故也。以傷官為女,甲木泄得壬水三級,即得癸水三級,得三女。因乙丙為喜神,原局一女無位,故一女非親生。此命以丙火為富貴,有壬水克三分,乃二分命也。
辛己運、癸卯年妻亡。壬午運,用神煞旺,得女待養,至戊午年病故。行運以寅運及己運為佳。136
農人命—丙申年八月廿五日丑時。
劫 丙申 傷財 比 丁酉 才 日元丁亥 官印 才 辛丑 煞食才 |
03戊戌 13己亥、23庚子 33辛丑 43壬寅 53癸卯 |
三歲欠二百三十六天上大運。每年戊、癸年正月初五日丑時交換。
此命以比肩為主(?,酉丑會成庚辛,天干丙丁並透,金局有破,二火之中丁在酉為長生,丑己有辛化,丙有壬制,惜亥中之甲去除不凈,所以此命不貴。),以財官為輔。財不能去亥中甲木,故官不能克到丙火為破。所幸酉丑會局而破甲木,但只以分論,不能以級算。丑庫六分、酉金三分、辛金三分,共一級二 分,再加申中庚金三分,共計一級五分。田有二甲二分余之家財。兄弟原命比混濁,無兄弟。財多以比為妻(注意:這是個特例,財神之庚辛均為輔神,列為喜,當為本人之妻,因何又以比為妻呢?先生所說財多一說,值得深究。),結婚於庚子運、壬戌年,一妻到頭。子四,以乙印為子不見(己為食為子,為忌,制神乙為 子,惜乙不見,),有亥木忌神,以去亥木為子(乙不見有甲,故以去甲為增乙),故得申酉丑去亥木之神。以官為女(本來為戊,雖存於申而不顯用,也尋其生戊之丙,丙為忌神,壬水制神則為其女也。),申至酉二壬(申中壬在酉月為敗地,故為二,),亥中一(亥中壬在酉為敗,得二,甲在酉為胎,為一,也就是說壬泄 給甲了一剩下一。),共得三女。壽命以官比為為命,申至酉二級,亥至酉二級,得四級,再加丁火生酉四級,除丙一級、丁火生丑土一級,共六級,又加亥內壬水一分,實得六級一分而亡。行運以辛丑、壬寅二運為佳。137
小商人命—丙申年三月二十三日丑時
梟 丙申 比食才 才 壬辰 官比才 日元戊午 劫印 財 癸丑 傷劫財 |
01癸巳 11甲午 21乙未 31丙申 41丁酉 51戊戌 61己亥 |
四十天上大運。每逢丙、辛年三月二十三日辰時交換。
此命壬癸迭出幹頭,支會辰會局,日干坐午旺支,時支有丁己庚庫,當取偏財為主,以午印己土為輔,丁午印有財破,劫在庫未出,有比劫,故不能得富貴也。只得己土六分,丁火二分,共八分之財,乃小商人之命也。137
弟一,以劫為弟(己),幼亡。以偏財為主,用劫去正財,有一申食神為正妻(?),壬辰二妾,壬辰混雜也。(本以辛忌為女,午中丁火可制轉為午丁,)以午印為女,二女;以食為子,申中丙克二級,丁火克辛金二級,辰庫比除申會一級,加月日支拱巳四級,共十級,十子。父宮位混亂,死於十九歲;母死丙申運癸 酉年。他本人死於己亥運、癸卯年、庚申月。
原命申辰壬克去丙火六級,丑庫六分、丁火二分。共六級八分,財八分之命。其它父母之命已列演算法,讀者自推可知。行運以乙未、己亥二運為最佳,酉運不吉也。
貧婦產亡命—己未年十一月三十日戌時137
食 己未 梟比食 比 丁丑 煞食才 日元丁丑 煞食才 財 庚戌 比印才 |
03戊寅 13己卯 23庚辰 33辛巳 |
三歲少五十天上大運。每逢丙、辛和十月初十日交換。
此命以衰旺看,食神衰,傷官旺,必須以庚金財論富貴。庚金月日入庫,又坐在衰位,月上又有丁火克庚,克破者以分論,只得庚金三分財產之命。為從食用財也。姐姐己未年二級,加庚戌財三級,共五姐妹。己卯運庚辰年結婚,以財為夫,以食為子,庚金泄戊土三級三子,以財為女,得三庚三女也。
運行辛巳,丁火日干極旺之地,辛金泄主,乙未年,乙合庚金克己土,未沖丑,天克地衝,乙酉月生產凶亡。此命真神衰、假神旺,用財而原命有比劫生旺,故凶亡也。
貧窮道士命—戊午年八月初四日丑時139
比 戊午 劫印 傷 辛酉 傷 日元戊子 財 財 癸丑 才傷劫 |
01壬戌 11癸亥 21甲子 31乙丑 |
一百六十天上大運,每逢甲、己年二月初四日丑時交換。
此命食神為主(庚),用印(丁)為輔,幹頭透出癸水,克印護傷為破,故一生貧窮。以印為兄弟,有二弟。甲子運戊寅年結婚,己卯年離。乙丑運已丑年又娶妻,此妻有丑合,故能同至死。女以丁火計,生三留二,子一以食為子。
自丑運起即患病,因體用入庫也。乙丑運癸巳年,大病五六月之久,因大運旺,辛酉流年旺庚食刑戰。丙寅運庚子年,大運流年主輔死絕,戊寅月亡。此命以丁火至酉四級,年午三分,因年支有克為分也,實得四級三分亡,以丁火為財得二分。
劫 辛亥 財 劫 辛丑 傷劫印 日元庚戌 劫官梟 官 丁亥 食才 |
06壬寅 16癸卯 26甲辰 36乙巳 |
貧婦人命—辛卯年十二月二十日亥時
六歲欠二百十天上大運。每逢丙、辛年五月二十日亥時交換。
此命地支用乙,有辛克亥混,用戊土有己土混,用丁火戌庫有丙火混。只取丑庫比肩為主,用官制劫,用戊泄丙,用卯木製丑土國之己土。由亥至卯暗拱六級丑火庫,天干有丁火克制辛金,日干坐戌衰二級,除年干辛刑一級,實得八級,故壽至八旬而亡。無姐妹。一生惟癸卯、乙巳運風光。140
招贅二夫,卯木克丑庫生丁火一夫,戊土庫泄丙火一夫,天干丁火嫁一夫,共三夫到老。以卯木為女,一女;以印為子,生七子。因戌庫內有丙火化木,故有生有克;戌庫六級六子,甲木克去四子,剩二子;卯年克己土一,得一子,實存三子。此命財乙木一分,以比庫劫亥木四分,共五分。三子一送人養,留二,送人之 子,因卯生丁火,丁火又生忌神己土也。
女命—戊寅年四月十九日酉時
比 戊寅 煞梟比 印 丁巳 梟比食 日元戊戌 傷比食 傷 辛酉 傷 |
04丙辰 14乙卯 24甲寅 34癸丑 74癸酉 |
四歲多一百五十天交大運,每逢丙、辛年九月十九日,酉時交換。
此命地支寅午戌火局,巳酉成金局,寅巳一刑,天干透比生食,透丁克傷,以食神為主,以比印為輔。論富貴,以比印為主,丙丁混濁,非貴之命,用印製傷,地支酉金由戌土生之不清,喜癸丑、壬子去留運,故發小財。天干戊土泄丙火生食,故為農民。
算計級分,以丁火為去假之神,地支丙火忌神,丁火在天干克倒辛金五分,地支丙火忌神,有天干戊土泄之,惜寅巳刑為分,得五分,巳中二分,實得一級二分財。
子以食為子二子,女以丁為女,火亂以比泄丙為女,實寅四級刑二級,寅戌會去一級,故得二女。天干戊丁為喜神,子女皆依靠。
煞忌,以食為夫,有傷混,以官為夫,乙卯運、丙申年結婚,辛亥運、乙亥運夫亡。壽年以比肩,戊土六級,丁火六級,扣除泄戊一級、地支丙火刑去三級,共得八級;戌土六分,會寅去一分,生酉金去三分,餘二分,以上共得八級二分而亡。子孫滿堂,發於癸丑、壬子運二十年。142
官 壬午 比食 食 己酉 才 日元丁巳 劫傷財 比 丁未 梟比食 |
08庚戌 18辛亥 28壬子 38癸丑 48甲寅 |
貧窮農夫命—壬午年八月初四日未時
八歲欠一百天交大運,每逢甲、己年三月二十四日交換。
此命支成巳午未南方火局,又巳酉成金局,天干透丁火,又月干透己土坐偏才,生干透壬泄正財克丙火,成為從偏財為主,以食神正官為輔,此為君臣生也。惜丁火午在年支克偏財,官在年干有食神己土克害壬水之忌,為破也。只得支酉午克去二分,會局為一分,天干己土二分,壬水泄巳財三分,共五分,故為農夫之 命。
以正官食神為兄弟,一兄一弟。以財為妻,財混以雋官為妻,二妻,一死一至老。以官為女,一女;以食為子,月干己土生四子,夭亡一,癸三。己位喜神二子,時未帶忌,一子送人收養。以官食為壽,午至酉暗拱申四級,未前申會年干壬四級,己土四分,共得八級四分。行運丁巳,丁火極旺之地合去壬水,流年乙巳 年,乙木克己土,八十四歲而亡。
此命從財根多,未造成凶亡者,因原命食神有力,行運雖遇甲乙克害,好在有時未土相顧,無煞傷梟刃之害,故得善終。144
拱辰六級,天干壬一級也。
其貧苦原因,因用神衰弱,以胎中壬水而克五丙,其力不及,且原主食神有泄,雖用比,比坐下有煞,故食生財,財生煞而貧。只得到壬水為體,貧而有壽也。
小公務員命—丙申年三月初一日巳時
比 丙申 食煞才 煞 壬辰 印食官 日元丙申 食煞才 官 癸巳 才食比 |
07癸巳 17甲午 27乙未 37丙申 47丁酉 |
七歲多一百十天交大運,每逢丁、壬年六月二十一日巳時交換。
此命申辰成水局,天干透壬癸,以衰旺而言,一般人會認為以煞為主,早申在年而透壬,但月逢壬水入庫,又得時巳合日申,當以癸旺,以官為主。丙火生旺月時,當不從官,以比為輔。幸申辰局中暗拱二未,癸庫明現及半明現九級,除壬水申五級外,得四級財官。煞混,故財多官小。145
此人在日據時代擔任鄉職工作,光復後擔任鄉民代表,得財四級,財極盛時有十二甲之田地。以比為兄弟,兄一中年亡,弟一因丙巳中帶忌,臨死前訴訟閱牆。子二,幼夭亡一存一。以食為子,因食帶忌生申金,故子足殘,以辛財為女,年丙克庚三,除壬克丙一,得二女。妻一,以比為妻。
其人為人和平,乃官為主,用比,主輔皆和平之神也。壽命辰前巳會二丙六級,天干壬水克去一級,辰土克去壬水救四丙火一級。共七級,地支之巳帶忌二分,年月申辰有辰土製。官以辰土、財以比計,七十二歲病歿。最好運行甲午、乙未運,酉運壞破財。
劫 丙寅 印傷劫 印 甲午 比祿食 日元丁酉 才 梟 乙巳 財傷劫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身旺用財,大運入酉,財輕喜行財旺之運,一發轟天,一入子運問死刑,富則依然也。」
此命是一個變局,非如原書所言者。蓋年月寅午成火局,干透丙火,日時支酉巳財為比劫所劫,天干甲乙透,甲衰乙旺生丁火,論衰旺,當以劫旺為主。但劫在年月旺,一到丁酉日劫死,乙巳時丙火巳合酉去,而丁火至巳極旺,故以丁火為主,以巳庚及乙印為輔。147
計算級分,年月混濁不計,酉日丙死,當以乙巳時計算之,幸喜從寅前卯會時干乙為三級,實得三級之財,一入子運,庚合輔、子沖主,故亡。其凶亡者,為命劫太旺比衰之故也。此命即《滴天髓》雲「道有體用,不可一端論也。」丙火確生旺,若以丙為主,取何為用?故以丁火為主,以偏印為用也。
劫 乙亥 梟比 財 己卯 劫 日元甲申 梟煞才 劫 乙亥 梟比 |
06丁丑 16丙子 26乙亥 36甲戌 |
此命湖北巡閱使肖耀南造,原書只說「月令羊刃,以申金七煞制刃為用,乙亥十年雲程直上,至甲運,全省文武最高官階集於一身,戌運逝世」。
此命與上造丙寅年相同,年月比劫爭強,天干年時透乙木,日支申庚正克時支亥甲,好在卯月壬絕,亥卯又會局,庚煞清,暗拱至卯丑庫六級,自卯至申,庚巳長生四級,共得十級,非原書所稱以申金劫刃,乃以煞制比而清羊刃者是。
乙亥運,羊刃在干,亥見支刑,此運最好。甲戌運,甲合財,戌為羊刃之庫,行生旺流年,全省文武在其一人指揮之下,一到庫運,羊刃入庫,戌合卯拱丑巳全失,比刃俱絕,故亡。此命與上造丙寅造同一意義,因取體用,故以劫為主,煞為輔也。
煞 辛亥 印劫 官 庚寅 傷劫財 日元乙未 食比才 才 己卯 比祿 |
11戊子 21丁亥 31丙戌 |
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雲「方局齊來,開象已成,干透庚辛,是謂反覆,不得己以亥中壬水,引化庚辛金為用。此名崇禎皇帝命。」此命亥卯未成木局, 有庚辛金克木,而寅亥一合為留,庚臨絕地,又無生扶,故以劫為主,以財煞為輔,印時前辰雖拱二辛年庫十二級,但辛煞有官混,己土生煞反生庚官,此所以敗明代江山之皇帝也。行丙戌運,丙合去煞星,戌為比之忌庫,即會寅成炎局泄劫,又合去卯木,原命比肩忌神生旺,故引火自焚。凶亡於丙戌運甲申年。149
陸軍上尉命—甲寅年十一月初二日寅時
煞 甲寅 印比煞 印 丙子 財 日元戊寅 煞印比 財 癸亥 才煞 |
07丁丑 17戊寅 27己卯 37庚辰 47辛巳 |
七歲上二百六十天上大運,每逢乙庚年二月十二日亥時交換。
此命月時財透出,天干煞印透出,時支亥偏財是正財之混濁。取正財為主,用煞印為輔。用煞泄偏愛財生印,全局甚清,惜寅亥一合,使甲木煞不能泄財,偏財仍保留在亥,此之謂濁。正財月支三級,時干只得二級,除甲木泄去二級,剩三級;故只得到上尉。
若亥不合,則暗拱可算,甲也不泄正財,可得至中將,故此一合為破。
此命發在己卯運,庚辰運退伍,庚金克煞,壬癸混濁,辛巳運為工友。煞印刑傷,癸水又生甲木也。妻娶三,一小數年亡,大妻娶戊寅年運,小妻娶己卯運,系亥作財。大妻系天干正財有泄。入台後續娶,己卯運戊子年乃月正財,同偕到老。生子七,女二,子以煞印、女以財取。150
農夫命—丙寅年九月廿日卯時
才 丙寅 食才煞 煞 戊戌 印煞財 日元壬辰 傷劫煞 劫 癸卯 傷 |
04己亥 14庚子 24辛丑 34壬寅 44癸卯 |
車歲欠二百天交上大運,每逢甲、己年三月初三日卯時交換。
此命寅卯辰成方局,天干透才劫煞,取傷官為主,用才煞劫為輔。月時天干戊癸作合,好神合,月支辰戌一衝,戌中火土庫雖沖開,有年寅會去戌土一級,戊土為五級,辰水庫沖戌,九月壬水當旺,除戊土克去五級,剩壬水一級,比肩克丙火,生甲木為混濁,喜神變忌神為分,丙火四分,卯木三分,戌庫六分,共一級三 分。
妻一:子四,幼亡一留三;女七,幼一剩六,雙胎者死。傷官成方,有丙火泄,故月生雙胎。以財為子,以財去食及傷為女,因有一級之生壬水,故子女皆夭亡一,兄弟無,初運己亥,原局癸水合又逢克,故無兄弟。151
戊申生七月初二日子時—著者本人命
財 戊申 財印官 才 己未 比食才 日元乙酉 煞 傷 丙子 梟 |
03庚申 13辛酉 23壬戌 33癸亥 43甲子 |
三歲交大運,每逢乙、庚年十二月十二日子時交換。
此命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壬癸水,壬癸水皆克害,喜子水會申化水為局,得戊衰土以財為主,用煞泄己未土,用丙火克庚金生戊土,但丙火隔戊土而生己土忌神,用印泄庚金,若無比忌神子水之會局,則全局皆破也。
得煞二級,子印會申三級,共五級,戊土三分?,煞為兄,父母生我有五,兄生後亡留二,一兄壬戌凶亡。妻以酉金泄己土二分,子會申去庚一,丙火二,辛酉運壬戌年父母之命結婚,未三年離,酉生梟也。壬戌運甲戌年訂婚,壬水混亂未結,此乃壬水混申也,戊寅年結婚,酉金也,丙戌年娶小,此時丙火未一年離。癸 亥運己丑年,因大陸淪陷,妻陷大陸,甲子運乙酉續娶,此乃丙火也。
子二,以煞為二子,一子死於辛酉年。女二,幼亡一留一,乃傷官為女。自二十歲參加革命,至壬戌運十年中升至中校。癸亥運失職,甲子運復起,二次上校到手,均系自己自棄,因原命只有五級三分也。
子運丙申年退伍,潛心命學二十餘年,因丙傷位不正當,酉申會二丙火庫,得十二級,,時幹得丙二級,共十四級,除申壬克去三級外,仍剩十一級傷官,故封命學有貢獻。
壽命以印計,壬時申子會,有酉合辰,得辰庫六級,酉金三級,又申中壬水一分,共得八級一分,八十一歲歿也。一生最好之運為壬戌運,癸亥運有印無官,故不稱美,甲子運一反一復,子運起,至終皆不稱心。因原命複雜,故好運不久。152
裁縫命—宣統三年九月二十七日酉時生
比 辛亥 傷財 梟 己亥 傷財 日元辛卯 才 煞 丁酉 祿 |
03戊戌 13丁酉 23丙申 33乙未 43甲午 |
三歲多二十天交大運,逢逢戊、癸二年十月十七日酉時交換。
此命地支亥卯未成木局,二亥自刑,卯酉相衝,天干煞生印,印生比,比支酉逢沖。當取刑傷之亥甲木財為主,而以煞印為輔為用。
主已刑傷,又逢乙木卯相混,原有酉金沖之,在此情形之下,為要有體用起見,不得不取煞印為輔為體,因此卯木得煞之護,即兒能生母也。忌神卯木得留一分,二亥自刑仍有四分,年干辛金克去一分,忌神卯木會去一分,只得二分。以假神代真神,行壬辰運,因子發財一級。所幸亥至卯暗拱丑庫六級,時月干煞印共一 級,年辛泄去二分,得享受六十八歲。
以財為妻,正財刑偏財會局,除克混外,只剩一財一妻之命,丙申運己卯年結婚。以煞印為子,己土印有泄,以丁火煞為子,丁火生酉四,除泄生己土一,故有三子;以傷官為女,二亥自刑三級,傷官只有二亥之位,帶養他人女一為女。
其女位則為天干帶忌之辛金制卯木。行甲午運,甲木合去己土,地支午火克辛金;流年丙申,丙合辛金,申克亥木之財;乙未月,甲乙戰鬥;因原局辛金坐下為亥水,故養女跳井自殺。
此命真神假神皆在刑沖之中,凡原命刑沖者,必得解刑沖之運乃發。
財 甲午 煞梟 傷 壬申 印劫傷 日元辛卯 才 食 癸巳 劫印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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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窮通寶監》,原著雲「壬申二透,翰林。」此命是傷官為主,用財劫為輔。甲木財神泄傷為忌,天干壬癸並透,喜坐下卯木泄食成主成輔。原命傷官混泄,得卯前辰會申成傷局,辰庫六級,故中翰林。154
財 丙寅 傷財官 劫 壬辰 食比官 日元癸丑 比煞梟 財 丙辰 令比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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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窮通寶監》命譜,原書雲「財資七煞,駙馬。」此命丙財已經壬劫劫去,地支辰庫官星戊土轉生丑庫庚金,故以劫為主,以庚印為輔。幸丑字左右有二辰,辰前之巳會丑成金局生劫,得二巳會八級,天干壬劫一級,共九級,此命必中狀元,後為駙馬,因其妻宮丑庫有力也。
才 乙未 梟才煞 比 辛巳 官劫印 日元辛亥 傷財 才 乙未 梟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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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雲「丙間不雜,但非時耳,茂財。」此命地支成財局,有巳亥一衝而去正財,月上辛金至巳月死地,年上之偏財為比所劫,惟時干之偏財無破無損,得地支正財衝去四級,時上偏財三級,共七級之財,無怪原書稱茂財也。此乃從財。子平書中有「丙干不雜名利齊」,為丙干不雜格,不究五行 衰旺,使人盲從。
煞 丙午 官印 財 乙未 印官財 日元庚寅 梟煞財 食 壬午 官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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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也抄自《窮通寶監》,原書云:「壬透制火,大有幹才,縣令。」後又批:「壬水雖無根而能潤土,庚金臨絕而不從,當作胞胎格看,以未土正印為用,運行土鄉,泄火衛金,最為美運。」此命乃從官用食財,局中官煞混雜,年月支午未一合,獨有日時午寅成官煞局,時干食神透出制煞,用乙財,得寅午暗拱辰庫六級食神,天干壬生乙木財星,故只得縣令六級。156
才 乙卯 才 梟 己卯 才 日元辛酉 比 財 甲午 梟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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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亦抄自《窮通寶監》,原書云:「用胎元庚金破木,太守。」此命日月支一衝,好有時支煞克制比肩;天干雖有己土泄煞生比,好有時干甲木合己而去之,局成從財用煞,為兒能生母泄天機。得年乙卯四級,日支酉衝去一級得二級,己土合去甲木得乙木一級,共得七級,故為太守。古人對命講解不清,即以胎元庚 金破木,完全錯誤。157
比 庚辰 財傷梟 印 己丑 劫傷印 日元庚戌 劫官梟 傷 癸未 印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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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也抄自《窮通寶監》,原書云:「女命夫婦白頭,五子大貴。」後續批:「取戌未中一點丁火為用,喜用在時,中年之後,南方木火運,宜乎子貴,享晚福也。」
此命地支辰戌丑未全,干透比印皆入庫,論衰旺,當以己土印為主,比肩泄偏印為輔。比肩有爭奪食神之忌,宜生出食神為喜。辰前巳會丑四級,年干庚金一級,共得五級,故得五子。
其五子大貴之原因;因庚金辰前巳會丑四級,辰至未暗拱巳四級,加年庚一級,已有九級之多,泄偏印即得正印九級克傷官,子星子位皆九級,故得子大貴。《滴天髓》云:「命理在於原,亦在於真。」真者,父母之命,誠不欺也。
原書批命用木火官星者,木火在庫未透出,何能用?誤己誤人。
食 壬子 傷 食 壬子 傷 日元庚申 梟比食 比 庚辰 梟傷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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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亦少自《窮通寶監》,原書云:「井檻叉格,尚書。」此命申子辰成水局,透壬水。透比肩,食傷混濁,從何取此大貴?子月為壬水極旺之時,故拱申子內亥三級,原局地支申子辰除忌神傷官外不夠二級,又將天干二壬扣除,時干庚已生壬水二級剩一級,再加年支子前丑暗會時支庚六級,共得十級,故官至尚書。月 支之子不可拱醜於日干,因日干非主輔也。
此命原局無官煞,體用俱備,因行運遇丙而有食制,遇丁合壬而成傷局,故能官拜尚書。井欄叉格,亦子平錯誤之設格也。159
官 乙卯 正官 印 丁亥 才煞 日元戊戌 傷印比 梟 丙辰 官比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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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原書云:「食神生財格。」又後批:「此官印格。非食神生財也,丙榜。」
此命官煞相連,天干偏正印透出,所幸年月日偏印墓絕之地,故用財及正印。得亥至卯暗拱丁火六級丑庫,除戌庫一級外實得五級,故能得中進士。亥中甲木有水,丑庫不能克,故得暗拱丁火。160
財 癸卯 官 財 癸亥 才煞 日元戊辰 官比財 比 戊午 劫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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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也抄自《窮通寶監》,原書云:「羊刃架煞格。府尹。」後又批:「戊辰魁罡。羊刃在午,亥宮甲木七煞,名為羊刃架煞,而煞刃比弱,好在二戊二癸,真火之助,化煞助刃,宜為都候之職。」
此命官煞混雜,煞旺以煞為主,必以印為去留。天干透財克印,幸時比合月癸,得減其害,然亦須除減二級午印。亥至卯暗拱丁火丑庫六級,時午除減癸克二級外仍剩一級,合暗拱共七級,故為知府。
傷 辛未 官劫印 煞 甲午 劫印 日元戊寅 煞劫梟 才 壬子 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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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壬申二透,印旺煞高,出將入相,名播四夷。」
此命偏正混雜難成局,時支子沖午,有未合午印而得留,天干透壬克偏印,月干有煞泄為害,幸甲木在年月時皆在死庫絕方,日干之干之印有戊透午會,又有傷官制甲非原書所謂「印旺煞高」為好也。偏正印混濁,幸寅午之間暗拱辰壬水庫六級。未至子暗拱申四級壬水,傷官制煞生財一級,實得十一級,故出將入相也。
財 癸丑 傷劫財 印 丁巳 梟食比 日元戊午 印劫 印 丁巳 梟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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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抄自《窮通寶監》,原書云:「癸水雖出年干,元甲疏土,秀才而已。」此命月時干透印,有癸財克破之,地支丑會局, 以食神為主,以財為輔,作出了食從用財,因原局火多為假從。巳丑金足清不濁,但生與庫皆在支中,
局內無暗拱會,只靠癸丑年癸泄辛金一級,巳丑二級,共三級,為秀才也。原書之甲疏土,甲木為本局之忌神,甲木能生丙火克食也。
官 壬辰 梟傷煞 煞 癸丑 食煞才 日元丁巳 傷劫財 梟 乙巳 傷劫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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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書云:「無 甲用丙曬乙,為枯草引燈,有能訟棍。」此命壬癸水年月干透,地支巳丑半局生正官,當以正官為主,用印泄煞生身。惜巳丑之局破乙印,以致官煞不清,無官可做。因地支財局反生煞,財不能生官,加之乙印聰明,故為有能訟棍。乙印三級,被巳丑財破二級,餘一級。癸水三級,除乙泄去一分外,仍剩二級。壬水至丑衰為 二級,故官煞混雜,為有能訟棍。162
才 辛卯 梟 才 辛丑 食才煞 日元丁酉 才 印 甲辰 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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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命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柱無庚丙,乙木寒淫,至乙運身死。」
此命辛金在丑月,偏正印均受克制,甲木印透干,年日支二印,作正印為主,用偏財為輔。偏財近甲木,有輔克主之嫌。
偏財有正財庫混雜為分,月辛三分,年辛一分,加時甲二分,共六分之命,因甲旺得暗拱二寅六級,又有辛金克卯木,壽年最低也可達七十以上之壽。因行乙未運,乙木透出為辛所制,未沖開丑庫克甲木,忌神庫不可沖開,流年乙酉年五十五歲死也。乙酉與丑會成金局,故金局木皆喪失而亡。163
才 辛卯 梟 財 庚寅 劫傷印 日元丁酉 才 煞 癸卯 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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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女命貧賤。」後又批:「財官臨死絕之地,貧賤之象。」
此命從何取主輔?年月寅卯並排,天干庚辛金年月透出,癸水生旺生卯木,又逢日時卯酉二沖,不得已取月支寅甲為主,有庚金在干破;用辛才去卯木為輔,又有煞泄酉財而生卯破。主輔俱破。只得寅甲二分,辛才克卯木一分,共三分之命。但寅卯至酉,暗拱亥木四級,木庫有癸水在干,不能拱,此命可活到申運死,因 自酉至寅暗拱亥甲長生也。164
印 癸亥 梟比 印 癸丑 財官印 日元甲午 財傷 劫 乙亥 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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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孤貧,壽至百歲。」此命年月干透癸水生乙木,乙木生丁火,丁火有癸水克之,不能生主,年時支逢亥,則以甲木比祿為主,以傷官為用。年支之亥為丑庫金所克害,日支之傷又為年月二癸水所克,若一癸水克去一午火而有乙泄生午,尚有可用,茲逢二癸則克倒也。癸水又生乙木,使 比劫混濁,六親無坐位,故孤貧。其有壽之原因,因日支午前未去會時亥六級,時亥四級,共十級一百歲。乙木雖忌,亦有代替甲衰之功,若無此乙木,何能壽至百歲。165
劫 乙巳 煞才食 才 戊子 印 日元甲辰 劫印才 梟 壬申 煞梟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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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一派水局,申運溺死。」此命支成申子辰水局,干透壬水,子月之癸水生乙木,則以乙為主,以才為輔。原命拱卯二級,共三級之命,因主輔在衰鄉,尚未發達,全局申子辰又透壬水勢大,用此胎中弱戊土製水,因時申有庚金泄,故無拱會。力量太小,故一行甲申運,甲木克去戊土, 為水溺死。此乃原命水泛木浮,故死於水也。166
劫 乙巳 食才煞 才 戊子 印 日元甲辰 印劫才 煞 庚午 財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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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大將軍命。」此命與前命年月日相同,惟時不同,此命支成水局,天干有煞生偏印,又有乙木泄癸水生傷制官,故以偏印為主,以劫煞為輔也。其官之大小,以劫煞計算之,辰前之巳拱天干之庚共六級,子至巳拱卯三級,原乙木生巳火生土不計,共得九級,為大將軍。其主輔皆是煞傷 梟劫,故為大將軍。166
梟 壬午 財傷 煞 庚戌 才官傷 日元甲午 財傷 煞 庚午 財傷 |
167 |
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庚丁兩旺,一品當朝。」且又批:「明詹丞相命造,午戌會成火局,丁酉因會而動,庚金透干,七煞有制也。」
此命以傷官為主,混食神,用煞印為輔,以去食神。創收的官之等級如何去算?煞能泄財生印,以煞印計。生干壬一級,月時干庚煞四級,自午至戌拱二申,此申不任壬水作庚金算,因申由午數起至申向面是庚也,拱申庚六級,共十一級。非原書之七煞有制也,以喜神當作忌神。
才 戊午 財傷 煞 庚申 梟煞才 日元甲寅 比食才 食 丙寅 比食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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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縣令,丑運去官。」後又批:「身煞兩旺而有制,美格也。惜為丙火,而非丁火,貴不足矣。」
此命庚金為月令旺神,地支日月相衝,年午又會局,干透丙火克庚金,故庚金再旺,也會被火克盡,故取戊土財為主,從財,以食神為輔。日寅與年干會局二級,丙寅時五級,除午一級外實得共六級。再查此命是一位進士者出任縣令,因原命食神有六級,在壬戌運中克食一級得進士,甲子運為官。行乙丑運,去煞復留, 煞會生印,又是午火傷官庫地,傷官旺,故丑運去官。
官 辛巳 食才煞 劫 乙未 財傷劫 日元甲戌 傷才官 才 戊辰 劫印才 |
168 |
抄自《窮通寶監》命譜,原書云:「女命三嫁,乏子。」此命乙木透有官克,官透坐下有煞,無去留,故以戊財為主,以食劫為輔也。
官星護己土,劫被克,神得食二分、劫二分、共四分之命。以食為夫,丙炎巳至未月衰二夫,日庫一夫,故三嫁也。以食為子,食神混濁生財,財生煞為忌,故無子。
傷 辛丑 劫傷財 官 乙未 劫官印 日元戊戌 傷比印 食 庚申 比食才 |
169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命譜,原書云:「貧夭女,見夫受制格。大運入酉,自縊死矣。」
此命金土木,土生庚辛金,月干乙木為辛金所克,究以何為主?在未月及金局情形下,以食神為主,以官比為輔為體。官星能去己土減少輔助辛金者,又能增加比肩者,乙木能克一級,比肩即可得一級。初行丙申運,丙合去辛金大吉。再交丁酉運,丁火制辛之神也吉,至酉運,申酉戌會成金方,年支酉丑會成金局,流年 己未,劫旺生助傷官,與食對抗,辛金克倒乙木,未成年人戌自刑,用比劫,旺辛金護劫,故自縊身亡。
財 癸丑 傷劫財 劫 己未 官印劫 日元戊辰 官比財 食 庚申 比食才 |
170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乙木入墓,又逢西方運,故為貧婦,服藥而死。」此乃神峰張楠論女命,甚至不見官星也論官,豈有此理。
此命地支申辰成財局,天干透食生財,年上正財透出,用劫去正財為輔,以偏財為主。以食神透干,劫財見食神生,地支丑未一衝,癸庫沖開,正財坐冠帶旺方,只得四分之命,故為貧婦。此命以食神為夫,入酉辛金泄己土生正財,地支酉丑會局生偏財,主輔俱失,服藥而死。原命真衰假旺,劫去主凶。
食 甲午 官財 財 丁丑 劫官印 日元壬辰 傷劫煞 食 甲辰 傷劫煞 |
171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命譜,原書云:「牽豬牯,貧命,煞重身輕,入未煞重而死。」
此命年月丁火財星至丑入庫。日時壬水在入庫之方,時上甲木透出,只取從正官為主,以財食為輔。用食,月支金庫克甲木,有克泄為分,得三分之命。年支午前未至時暗拱會甲木庫,此其壽年之延長也。故行東方時,衣食頗給;行東南方牽豬牯;入癸未方,丑金庫沖開,癸水劫財流年乙木克官身旺,六十二歲死也。暗 拱未六級,甲木二分也。
食 丁未 比才食 才 己酉 七煞 日元乙巳 傷官財 食 丁亥 印劫 |
172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先兄西庵,制煞太過。早行丙午運,制過煞星,克子,財名不遂;入甲辰運,資產充廣;寅運見火克金,災生回祿;入丑,煞星入庫,八十三歲而死。」
此命是張楠說得對的一命,此命是以煞為主,有官,喜巳亥一衝而清之。惟天干二丁火克酉金七煞,故無官貴,幸有己土透干救,以煞為主,以財為輔。為從煞用財,得己土財五級之富,男命行運逆行,故入甲辰運中大發。壽年以財計,己土二級,未土三級,巳至酉暗拱未三級,共八級,煞三分,故八十三歲亡。
印 丁卯 正官 煞 甲辰 比官財 日元戊午 劫印 財 癸亥 煞才 |
173 |
抄《命理正宗》,原書云:「貼身七煞太剛強,不堪頑煞無制,故一生為乞丐。」
此命戊土生辰月,天干透出七煞,地支卯亥成局,故以煞為主,以印為輔。惜印位置不適當,年干丁火反泄甲木一級存一,泄地支卯木一級存二,日支之午泄亥木三級留一,卯木除亥甲二相平平,無一分多,原主衰假旺,用神被克而生忌神,故一生為乞食。
其壽年,自亥至卯暗拱丁火丑庫六級,丑庫因克甲對富貴無拱。行己亥運,己合甲、二亥自刑、癸財旺鄉,故死亡。因時干癸水旺克印,行運又是西北方也。
食 庚寅 梟比煞 癸 甲申 比食才 日元戊寅 梟比煞 印 丁巳 梟食比 |
174 |
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以甲木為夫,巳中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為夫,年上庚金破之,一入庚辰,辛巳運,三年二嫁有之,五年二嫁亦有之,損七夫矣。」
此命地支寅申沖、寅巳刑,天干透庚甲丁,當取丁火為主,用庚金克去甲木,而得寅巳之中卯木以生丁火、無奈申月甲木雖是絕地,有壬水生木不絕。以食神為夫,原局有一申一巳共七食神,才行庚辰、辛巳運,辰會申生木、巳合申留甲,故損七夫。
原命如無甲木,可以用財食以清之,即成好命,甲乃破主輔之神也。
才 乙卯 才 食 癸未 梟煞才 日元辛未 梟煞才 財 甲午 梟煞 |
175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夫子二星已受氣,早行丙戌不利,入北方助子興家,壽七十五歲死,系張楠大嫂之命。
此命支成卯未木局,天干透甲乙有癸水,當以乙木財星為主,癸水食神為輔。因原局有丁火煞泄,乙木財星用食神制煞,煞合而留,不作好命,只得食神五分,乃從財用食。乙木偏財生旺,暗拱戌庫六級,食神一級,又乙卯四分,乙木在時為長生四分泄去三留一,共七級五分之壽命。
按張楠之論婦女命,千篇一律皆以官為夫,不知變動,何能談命?此命以食為夫,以食為子,食神生乙財又生七煞忌神,行北方食神生旺運稍好而已。
煞 辛巳 官傷財 比 乙未 食比才 日元乙酉 煞 印 壬午 才食 |
176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張楠妻之命,原書云:「火重而金頗輕。」他認為「坐下夫星當」,真乃認賊作父。
此命地支成巳酉丑金局,天干透煞比印,時支逢午破煞留官,為何不以印為主?因印生甲乙木而生丙丁火,故以午中丁火食神為主,以比壬印為輔。
原命比肩有年煞克倒,壬印克傷,中間又逢月甲木庫,壬水生甲木,甲木轉生丙火破,食神為主,混傷官不清,得傷官在月衰中二級,月干乙未有煞克除一分剩二分,實得二級二分之命。以食為子,有傷,以印為子,未酉拱申時干壬四級,午中食神刑去一級剩二級,故有六子之命。
煞 丙子 傷 食 壬辰 梟傷財 日元庚子 傷 比 庚辰 梟傷財 |
177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夫星衰弱制重重,再入北方夫氣絕,一生婢妾走東西。」
此命地支成水局,傷官旺,天干透食神,有比肩生食,論衰旺,當以傷官為主,以煞印為輔,奈煞食比地位合,煞克比無力,而比反助食克煞,以煞為夫,故一生婢妾,無夫也。
傷 辛亥 才煞 食 庚子 財 日元戊戌 傷印比 劫 巳未 官印劫 |
177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夫衰最喜夫生運,定作人間女狀元。夫為狀元,子作方伯。入巳,庚金損破夫星而死。」
古語云:「遇眼狗也會遇到食。」神峰張楠千篇一律的以官煞為夫星為人論命,此番狀元之妻也是其中之一。此命戊土生在子月為從財,年支有亥,壬癸疊排混雜,喜時支未庫會亥成木局,且庫刑開,天干庚辛已透,以正財為主,用煞傷為輔。以煞泄亥壬克戊土,以辛金泄劫生正財,去官為用。幸未戌子之間暗拱亥木八 級,年亥庚金克去乙一級,共九級,故為狀元妻。行巳運歿,因巳衝去亥木,年干之庚旺刑辛,時干之己土至巳極旺而克子水之主,焉能不死。
劫 壬辰 食官比 官 戊申 官印劫 日元癸卯 食 財 丙辰 食官比 |
178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參政妻,財旺生官格。」
此命支成水局,天干透劫,有正官克劫,幸七月戊土在病方,且坐下有庚金泄之,時上丙火有局劫克之,日支之卯更為有力,已克月干之忌戊。又卯之前辰去會申成局六級,以劫為主,用食印,得印一級,申金辰會去一級,丙火克去一級,故剩一級,申中壬水四分,年辰六分共一級,共得八級,故為參政之妻。卯木克戊 土力量不足也,以卯為夫。
原書所云:「財旺生官格」,乃是財忌,以忌神為主輔,無怪後人不辨東西南北也。
梟 乙亥 官印 煞 癸未 食比梟 日元丁卯 梟 印 甲辰 煞梟傷 |
179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命譜,原書云:「木旺無金之格」。
此命亥卯未成木局。天干甲乙並透,月干有癸水,以衰旺取格,甲木在月入庫,乙木生旺,當取乙木印為主,用煞為輔。惜全局不見金火,未有去留,故不佳也。
地支亥木四級,乙木三級,天干甲木二級,乙木到未月三級,甲乙平平;只得癸水六分;地支未合得一分,天干癸五分,共六分。幸未亥之間暗拱戌庫六級,行寅卯運,甲乙同旺,呻吟不利,壽可達六十五歲。此命稱「木旺無金格」,那有此格之名稱?乃偏印為主,用煞為輔也。
傷 戊子 煞 梟 乙卯 梟 日元丁巳 傷財劫 比 丁未 食比梟 |
180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閣老命,假傷官格,貴命也。」
此命地支成木局,天干透乙木破傷,則傷官為能為主也明矣。地支子卯相刑,時干丁火透出,則乙木不能為主去生丁火,即以比肩為主,用財傷。喜巳未之間暗拱午火三級,子之前丑至時干暗拱會丑庫六級,再加乙木一級,共得十級。行庚申運,庚金去庫中甲木,申合巳,丁火清,故發。死於癸亥運,癸水克丁火,亥沖 巳,克傷混印,主輔俱盡,故亡。
張楠謂之假傷官格,使人跟著瞎子走,如清代任鐵樵亦稱假傷官格。傷官哪裡有假,不過有衰旺之分罷了。從化有真假,其它不可以真假論也。
官 乙巳 梟比食 財 癸未 劫印官 日元戊子 財 財 癸丑 傷財劫 |
181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命譜,原書云:「戊土臨未月土旺,作稼穡格,一入辛巳、庚辰二運,衰金得此,財發數十萬。一入寅運甲辰年,家無噍類,蓋為火克金衰也。」
此命戊土未月透出官星,天干地支又有財生之。年時巳丑遙會局,當以官為主,有財生官,用食神去未庫甲木,作從正官。子丑雖合,仍有會局之意,忌神煞星暗藏在庫中,為將來殺身之禍。未子之間暗拱戌乙庫帶忌不拱、只得巳金三級,乙木三級,癸水二級,共得八級,一俟行辛巳、庚辰金旺克去甲木之運即發。一入 寅運,寅刑巳去庚金,甲辰年煞旺身旺,與官星會戰,故凶也。
原書作稼穡格,非也;乃從官,為假從。行運能去煞星,即能剋制劫神為真從,運過逢生旺即凶。
食 辛丑 食比才 印 丙申 劫財傷 日元己丑 食比才 傷 庚午 梟比 |
182時有錯改為辛未時則合其經過也 |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張楠母親之命,原書云:「逸叟母命,金多用火,作食神格。得丙丁二火克去傷官,而能生張楠兄弟三人,旺夫旺子。八十七歲,辰運合水破印,親壽方終。」
據上面所述,原命用午中丁火,丁火生丑土,最多二級丁火,何以生兄弟三人,此不對者一也。其母八十多歲死,此命以丁火為體,壽年不會超過三十二也。再查所講述大運經過;庚子、辛丑、壬運不佳,患目疾。今我將時改為辛未時,以食為主,用比印。
原局比肩未三,初運生旺,故生三子。行庚子運比肩死,食神泄庚金死,會局克印,故患目疾。若庚午時而行庚子運,則早經去世也。
此命以比印為用,丙火雖被辛合,有二丑暗拱二寅八級,辛未時丑六分去三分泄辛二分,實得八級七分壽命。原書庚子、辛丑運,庚辛金混濁;壬運克丙火;一到寅運,庚金絕地,丙火旺地,故佳也。
比 庚子 傷 才 甲申 梟比食 日元庚子 傷 才 甲申 梟比食 |
183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高功昭尚書,飛天祿馬格。」
此命申子辰成水局,癸死壬水生,天干透甲死木,年上透庚金坐死,但月時氣旺,故以庚比為輔,以食為主。原局申子拱四亥,共得十二級,除去壬水生二枯甲二級外,實得十級,且運逢丙丁官煞,故為尚書之官。喜官星不喜煞,有煞則有食制之。
飛天祿馬格,原系子平所立之說,劉佰溫云:「影響遙兮即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可見子平錯誤之處也。
食 丙寅 食比財 梟 壬辰 劫梟財 日元甲子 印 比 甲子 印 |
184 |
此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古趙知府造,子遙巳格」,無理之談,非也。
此命地支子辰成印局,天干透壬克丙食神,時干透甲泄壬生丙,故以正印為主,以比泄壬印生丙火食神為輔。原甲木到辰衰二級,只得甲木二級,連同地支二子一子會去辰一級為五級,共七級,故為知府之官。子遙巳格,亦系子平立格之錯也。
食 乙未 煞食才 比 癸未 煞食才 日元癸亥 劫傷 傷 甲寅 官傷財 |
184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刑合格,古潘節度使造。」所論格局,不合理,非也。
此命癸日,天干透甲乙木,地支年月木庫,亥寅一合,天干有比生扶乙木,又是乙旺甲衰墓,故以乙木食神為主,為從食格也。未亥間暗拱戌之庫六級;從寅時前之卯會年乙食三級;寅合亥水原為三級,但未會亥走出一級,然仍合得二級,共十一級,故得節度使。
食 丁丑 傷官財 梟 癸丑 傷官財 日元乙酉 煞 官 庚辰 比梟財 |
185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乙庚化金格。交入西方純金之地,財富甲鄉,交入丙運而死。」
此命是化氣格,地支巳酉丑成金局,日干坐絕與庚合,故化正官。官煞混雜,有辰合去煞,月上癸丑,本可不化用印,但丑庫之財克印,年干丁火又生財故又化,乙木已化,又是死木,故用食財為輔。食神有印破,惟己土丑庫沒破,故行純金之地,即己酉運也,己土克印,酉自刑,原巳丑會去一級,得五級之財。不喜 印,故發財也。而官煞不清,無官可做。
梟 庚戌 印財煞 煞 戊子 羊刃 日元壬辰 傷煞刃 比 壬寅 食才煞 |
186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拱貴格,戴大賓之命。十一歲行庚寅運,中舉,十九歲戊辰年,中探花,行辛卯運,填實卒。」
此命地支子辰會成水局,天干透壬戊,又有年庚泄戊,當取羊刃為主,以財煞為輔。煞無財則庚泄,刃無煞則混亂,故用財煞也。喜子辰暗拱寅會戊四級,又年時支會成火局克天干之庚,又得時寅四級共八級,故得探花。
行辛卯運,子卯相刑而拱暗寅失去,卯至時日會成寅卯辰木方局克天干之煞,焉得不死?所謂「拱祿拱貴,填實則凶。」虛妄,張楠把拱貴人之壬癸兔蛇藏列入,更是無稽之談。
印 癸未 傷劫財 劫 乙卯 劫 日元甲子 印 財 己巳 食煞才 |
187 |
此岳飛之命,年月會成木局,天干透劫印,劫印皆生旺也。惟劫印原命帶刑,又暗藏忌神甲木庫在年,此為殺身之基也,時巳亦有庚金七煞可民前數頁乙巳年之用食神相似。以劫神為主,以煞印為輔為用。原命地支印製劫傷,全靠子前之丑與巳會成煞局八級,丙火在卯月敗二級,再加天進一步印劫二級共十級。
初行甲寅貧苦,繼行癸丑運大吉利,癸為用神生旺,丑與子合不刑,而與巳會成七煞局克制比肩,使劫神獨秀旺。再行壬子甲木敗地,二子不刑而生劫,故亦無不利。行辛亥運,上下交忌,上克劫,亥沖巳會卯,三十九歲辛酉年被害。
此命得力於子巳會煞局,若無此煞局,木庫在年,比刃會合,真衰假旺,故凶。
有真衰假旺,局中有制神化神,行運不逢克制,亦不見凶也。
比 乙酉 煞 比 乙酉 煞 日元乙酉 煞 劫 甲申 印官財 |
188 |
此命也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此命生於八月酉金七煞,與申酉類成金局,從煞為貴也。金方主義,為人秉性剛毅,為國良臣,尚書命也。」
此命天干透乙甲皆無生氣,地支三酉一申,幸三酉自刑而留申庚,非張楠所云之從煞格也。故作從官格,且酉月庚金極旺,地支三酉一申相連,暗拱庚金巳丑得十級,故官至尚書。前人不將官煞認清,胡混一起,又何能知命。
印 癸亥 印劫 比 乙卯 比 日元乙卯 比 財 戊寅 傷財劫 |
188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此卯破午也,已合真格,八十卒。」
此命哪裡有午?卯又何能破午?午是乙木生地,卯木生午火,胡說!
此命甲乙亥卯混雜,用財有甲木克,用傷官泄甲木,傷官未透,傷官在年月日皆在敗地,以卯月計,傷官敗地,得二級財。壽命亦以傷官計算,寅卯相連而隔亥暗拱火庫六級,寅時二級,共八級,故八十卒。此命乃比祿用傷財。
比 壬申 煞梟比 劫 癸丑 印官劫 日元壬子 劫 食 甲辰 傷煞劫 |
189 |
此命亦抄自《命理正宗》,原書云:「申子辰會水局,而生於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無成,行午運沖日干,不祿。」
此命申子辰成水局,天干透壬癸甲,當以劫為主,以食為輔。本好命,因子丑一合,其不好之奧秘即在於此。子水不需要合者而合去,丑庫應由比泄庚印而生甲木喜神,今一合為留,丑庫克甲木,不但心胸茅塞,家庭景況也差。幸子辰之間暗拱寅木三級,天干甲木二級,約死五十歲之年。因行午運,大運衝去主神,輔神 甲木午亦死,大運已到,待流年再逢主輔絕地即亡。此乃看生死神秘也。
煞 丁未 煞梟財 官 丙午 煞梟 日元辛卯 財 財 甲午 煞梟 |
190 01乙巳 11甲辰 21癸卯 |
此命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云:「丙辛化水從火,從象極真,運行辰癸,本事業於上海江灣立達學園,一二八之役,已返家度歲,忽堅欲返校,一去不返,竟犧牲其生命。」
此命辛亥生午無氣,丙辛天干一合,又有天干煞克之,不作化氣。
月時二午火克辛金,金在病鄉,年日卯未會木局,有午合未而消會,則以官為主,未土之印為輔,泄煞生身,坐下卯凶神為殺身之禍。
二十六歲行卯運,原命未只有三級,有卯會去一分,卯木克去三分共四分,流年壬申,壬水克官,印綬敗地,原命真衰假旺,故凶亡也。丙辛化水則以水論,已化水又從火,那有是理耶?
財 乙亥 食才 印 己卯 財 日元庚辰 傷梟財 官 丁丑 印傷劫 |
191 24丙子 34乙亥 44甲戌 54癸酉 |
此命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云:「財旺生官格,用神在財,行官運不及財運之美,乙亥甲十五年為一生極盛是時代,到戌官運入墓,戊辰流年,歲運相衝,火庫爆炸而死。」
此命偏財為主,用官泄正財生印而成體用,喜亥卯之間暗拱丁火丑庫六級,時上官星一級為七級。地支卯辰戌方無寅有亥合,得寅三級共十級,原柱亥四級己卯三級五分,又剩五分,共得十級五分,故稱霸東北。
行乙亥運,乙木有丁火泄之,亥為主神之長生,故佳。行甲戌運,甲木合救己土也甚好。至戌,沖開時支凶神忌庫,故凶亡。
此命為何出身軍人,又為何行甲運乙亥運特好?因卯木忌神,已有丁火泄生正印,但日支坐下有辰土梟印會生比庫克甲亥刑己土,故以主神甲木製梟為作用最大也。此乃張作霖命。
煞 戊午 官財 傷 乙丑 劫印官 日元壬申 煞梟比 傷 乙巳 梟煞才 |
192 22戊辰 32己巳 42庚午 52辛未 |
此命亦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云:「此項城時代內閣總理趙秉均命造,天干克泄交集,喜得壬水臨申自坐生地,水暖金溫,取巳宮丙火調候為用,巳申刑合,暗伏殺身之機,到未運甲寅年,三刑逢沖,不得其死。」
此命地支巳申一合,月支丑庫,年支午火生己土,天干有乙木傷官克之,則成從煞為主,用傷官克制正官為輔明矣!幸申至丑暗拱戌庫六級,丑前寅暗會年戊四級,年戊一級,共得十一級,故能為首相。己土丑庫開藏為禍,行辛未運,克物資部乙木傷官沖開丑庫,暗拱暗會全失,故甲寅年凶亡也。
凡是忌神庫有克制者不可藏,宜開,藏者有禍也,此乃秘訣。喜神庫有克宜閉,閉者有福也,此亦秘訣。此命從煞為主,原局巳丑申有十三級泄煞生身,凶多吉少也。
印 壬申 官印財 梟 癸丑 煞梟才 日元乙丑 煞梟才 煞 辛巳 官傷財 |
193 37丙辰 47丁巳 57戊午 67己未 |
此命亦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云:「金寒水冷,妙在時逢巳火,寒谷回春。」
此命壬癸並透,壬衰癸旺,月日支二丑庫,日支之丑與時支巳會成官局生壬水,年支申金亦生壬水。惟丑月金庫有壬水泄而閉,得庚庫六級,幸丑至巳暗拱辰庫六級,即以官為主,混七煞在時,故以癸水為用泄煞,得拱未庫六級,癸一級共七級,故有上海道之職。原書所云:「妙在時逢巳火」,所見不當,因巳丑有合 局,且年上壬克也。不過巳火合去一級,壬水至丑月二級已無存在,不知衰旺去留者,不能談命理也。
印 癸巳 食才煞 煞 庚申 才煞梟 日元甲申 才煞梟 梟 壬申 才煞梟 |
194 03己未 13戊午 23丁巳 33丙辰 |
此命亦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云:「用神取巳中丙戊,無如巳申一合,吉神合而損,運程南方一派火土為十全十美之運。如此佳運,僅得收租一帳房而止。」
此命不知合去合來喜忌,用神又是認賊作父,完全非也。年月巳申一合,謂之去,年干透癸水,月庚煞近癸反生癸水,此命以壬水為主,以煞為輔。輔神生助忌神,壬癸混濁,只以分計。日以前不能計分,壬水生申五分,日支申水四分,共九分,除年癸一分,實得八分之命。此命行戊午運本不吉也,因戊土克主,好得與 忌神相合,午運為輔神庚金敗地,又是癸水忌神絕地,如遇流年衝剋壬申,必主疾病破財之事,行運至甲寅歿也。
癸酉 乙卯 丁未 辛亥 |
195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
此命亦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丁火生於仲春,支全木局,癸坐酉支,似乎財資弱煞,煞印相生,不知卯酉逢沖,破其印局。天干乙辛相剋,又傷印 之元神,財煞肆逞,至辛運壬子年又逢財煞,犯法遭刑。」根據上面所說,格在何處?用在何處?為何會遭刑?一點都說不出理由,所以中國命理無進步,就在於 此。
此命支成亥卯未木局為正印,用財去偏印本是好命,惜年干透出七煞,泄財生梟。初運甲寅、癸丑、壬子、不是正印生旺就是財生旺,故無咎。一交辛亥運,財敗地,二亥自刑,又逢壬子天干官煞戰,甲木敗地,故遭刑。
其遭刑原因何在?因原命梟旺,乙卯四級,亥四級,加癸水煞四級生乙木故凶亡也,此命以正印為主,以財食為用。
乙亥 辛巳 戊申 甲寅 |
196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
此命亦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天干乙辛戊甲、地支寅申巳亥,天地沖戰,似乎不美,然喜天干乙辛去官星之混雜,地支寅申制煞之肆逞,巳亥逢沖 壞印,本屬不喜,喜在立夏後十天,戊土司令,則亥水受制,而巳火不傷,中年運途木火助印扶身,連登甲第,仕至郡守。至子運,扶起亥水生煞壞印,不祿。」
此命地支四沖,得月日支合為留。除亥沖一級,辛刑一級,時甲生丙克去一級,仍剩一級。寅申沖,寅時正四月火旺之時,此一衝無剩,得拱從年亥到寅暗拱丑庫六級,共七級,此命若無此合救,安能為郡守乎?至丙子運庚金死地,故不祿。此命為從食用官。
癸巳 癸亥 甲寅 壬申 |
197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
此命亦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甲寅日元,生於孟冬,寒木必須用火,柱中四逢旺水,無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臨合,巳火絕處逢生,此即興 發之機。然初運西方金地,有傷體用,碌碌風霜,奔走未遇。四旬外運走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棄印就財,財發數萬,娶妾生子四。由是觀之,印綬作用,逢財為禍不小,不用就財,發福最大。」
此命地支寅申巳亥相衝,月日寅亥相合。干透壬癸水,當取正印為主,混偏印,以比賦去煞泄偏印為用,喜用神得合,故可拱年巳至申木庫六級,亥寅五分,共得六級五分之命。以比食為子,以食為妻。天干食為正妻,地支卯有混為妾。行戊午、丁巳運,正偏印有去留,故發財。
此命任鐵樵說了一大篇皆不對題,病在何處?
戊戌 庚申 癸亥 乙卯 |
198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造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干支同流,有相生之說,而無爭妒之風。戌中財星歸庫,官清印正,食神吐秀逢生,鄉榜出身,仕至黃堂,一妻二妾,子有十三,科第連綿,富有百萬,壽過九旬。」
此命以正印為主用煞食,因正印有亥水甲木泄,非得官星救助,則本命無用。幸申亥拱戌六級,加年戊戌二級共八級。以食為文章之秀,鄉榜出身,得印四級。妻以食一,妾時卯二。以食印為子,得印四級,申亥之間拱戌庫六級,加乙卯三級共十三級,故得十三子。
丁卯 乙巳 丁卯 乙巳 |
199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亦木火各半,二神成象,非前傷官之比,日主是火,長於夏令,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更不宜見金。寅運火逢生助,巡撫淅江,至辛運水年,木火皆傷,故不能免禍。所謂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此命比肩用印。得月時巳前午拱會午火六級,加月時二乙二級共八級,至辛運克印,故難免禍。寅運與巳相刑,故印生旺而生丁火,出仕巡撫。
劉先賢之說二氣合而成象,五氣聚而成形,是指二氣合而化氣,五氣聚而成形,是古人所謂之曲直從革稼穡及從也。此也根據子平,《形象篇》而發此二語也。
己巳 辛未 丙午 丁酉 |
200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火長夏天,支類南方,旺之極也。火土傷官生財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無濕氣,劫刃肆逞,祖業無恆,父母早 亡,幼遭孤苦,中受饑寒,六旬之前運走東南木火之地,妻財子祿,一事無成。到丑運北方濕土,晦火生金,暗會金局,從此得際遇,立業發財。到七旬,又買妾連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獲利巨萬,壽至九旬。
此命支成南方巳午未方局,天干丁辛己。六月之火,丙火退衰,地支年時成財局,,既透丁火巳中庚旺,當取偏財為主,丁火克去辛財為輔。巳未巳酉之間拱午火六級,加時干丁火四級,共得十級劫神。大勢形成,惟年己土阻擋,使丁火無法劫去辛財,一致於六旬前一事無成。
至乙丑運,乙木克己土,丙丁火即可劫去忌財,支丑與巳會成喜神,立業發財。到七旬又買妾生子,以丁火為妻,以午火為妾,午有巳火混也。以食為子,食神至未衰,故得二子也。因原命有十級,故發財巨萬。以丁火為壽年,得十級和除泄生己土忌神一級,故壽至九旬。此命即《滴天髓》通關所謂:「關內有織女,關 外有牛郎,此關若通也,相邀入洞房。」
癸亥 甲寅 癸亥 甲寅 |
201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水木傷官,喜其無財,故繼志書香。嫌其地妻寅亥化木,傷官太重,難遂青雲。辛運入泮,亥運補稟,庚戌加捐出仕,己酉、戊申二十年,土金生化不悖,仕至別駕,宦資豐厚。」
此命乃傷官用比,月時比在敗地,傷官太旺,故要金運以益日主,使體用得平,此即《滴天髓》所云:「君不可抗也,貴乎損上而益下。」此種命很少,級分經比劫論,癸水至亥六級。
甲申 庚午 丁亥 壬寅 |
202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
此命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造天干四字,地支皆坐祿旺,日主坐當令之祿,足以能任其財官,清而且厚,精足神旺,所以東南西北之運皆無咎也。出身世家,遺業百餘萬,甲登科甲,仕至方伯。六旬外退休,一妻四妾,十三子,壽越九旬。」
此命任鐵樵所說大部分相合,惟諸多不十分了解,故提出以說明之。此乃比祿用財官,這是對的,但說東西南北運皆好,則不確也。因原命比祿旺無混雜,用財財官又生旺無混濁,故從幼年行西北運到甲戌,幾十年金水運故佳。一行丙子運,丙火克財,子沖午,此運大敗也。惟官星尚未全損,若主輔皆損,即入黃泉也。
一妻四妾,天干庚金為正妻,申庚及庚之敗地一雙則為妾,因帶忌神也,以印為子,乙木生午四,午亥拱申三,庚三、申三,庚金能剋制甲木即得乙木,故有十三子也。壽年以財計,午亥拱申三、庚三、申三共九級,加午有會寅之煞,故午除會一分仍有二分,實得九十二歲。
丙子 己亥 乙亥 丙子 |
201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乙亥日元,生於亥月,喜其天干兩透丙火,不失陽春之景,寒木向陽,清而純粹。惜火土無根,水木太重,讀書未酬,兼之 中年一路水木,生扶太過,局中火土皆傷,以至財鮮至而志未成年人伸,然喜無金,業必清高,若以年時為乙木病位,月日為死地,豈不休囚已極。宜用生扶之運,今以亥子之水作生論,則不宜再見水木也。」
此命偏財為主,以劫傷為輔,惜劫生傷、傷生財,財克主為破,凡喜神轉生忌神者不吉,若六親之喜神轉生忌神則凶亡。忌神轉生喜神者吉也。任鐵樵說了一大篇皆不對題,痛在何處,茫然不知。
辛丑 辛丑 刑 戊戌 刑 癸丑 |
204 庚子 巳亥 戊戌 丁酉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傷官並透通根,丑為濕土,能生金蓄水,戌為火庫,日主臨之而不至寒凍也。是以家業豐厚,更喜運走西方不悖,自十六歲起生子,每年得一,連生十六子並無損害,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現,辛金明潤不雜木火也。」
此命天干透傷財,地支年月時為金庫,日支火土庫,當以取食神為主,用財比。得時癸三級,丑戌之間暗拱子水三級,共六級之財。子除上述有財泄傷六級外,又暗拱巳四級,戌土庫刑開六級,共十六子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
205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造官煞當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棄命從煞,只得煞重用印,則忌卯酉逢沖,去甲木之旺地,雖天干有情,家業頗豐,而地支不諧,所以妻生八女,妾生八女,所謂身衰印作兒,此財星壞印之故也。」
此命任鐵樵所說無理而不詳,故將其命對構補述於後。此命乃七煞用財印。得年亥三級之財。年甲有泄癸之害,用財制印木,因有七煞喜神泄財生印,變為忌也。非原書所云:「財星壞印也。」
其何以無子而生十六女?以妻為女,財生煞,煞生忌印故無子。以甲木印為女,酉子之間拱亥四級,天干甲三級,年亥三級,酉金克制卯木即得甲木,酉金生子皿級,加酉二級,共十六女也。
辛丑 丙申 癸巳 庚申 |
206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財星坐祿,一煞獨清,似乎佳美,所嫌者,印星太重,丑土生金泄火,丙辛合而化水,以財為劫,兩申巳,則財更不真。初運乙未,甲午,木火併旺,視業頗豐。一交癸巳,皆從申合,一敗如灰,竟為乞丐。」
此命混濁,有體而無用,故初運乙未,甲午得用為好,一到癸巳運,二巳合二申,天干二癸爭印,地支連體皆合去,故如此。此乃正印混旺偏印無去留,又天干地支有正財破印也。
乙亥 戊寅 丙子 甲午 |
207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現火生於寅月,印星當令,時逢刃旺,甲乙並旺透,四柱無金,寅亥化木,子水衝破,官星無用,必以月干戊土為用,忌神 即是甲木,亥子之水,反生旺木,所謂忌神輾轉攻也。初交丁丑,生助用神,祖業十餘萬,其樂自如。一交丙子,火不通根,父母雙亡,連遭回祿。乙亥水木並旺,又遭回祿,克三妻四子,赴水而死。」
此命天干透甲乙木,地支寅午成火局泄甲乙木。年亥合寅留甲木,故以甲木為主,以午火泄乙木為輔。奈日支子沖輔神,子水在寅月破敗二級,時支午三級衝去二級仍剩一級輔神,初交丁丑,丁火泄天干乙木,丑合子而午得生旺,故家世有千餘萬之財富。一交丙子,天干丙火泄甲木,地支子水沖刃用神,故父母死亡,連 遭回祿。乙亥運,天干乙木忌神,地支二亥自刑,則寅午成火局泄木也,且子水到亥極旺,故又遭回祿。
食為忌神,以比為妻,克三妻。以亥木喜神為子,克四子赴水而亡。因原命坐下子水忌神,故赴水而亡。
己酉 乙亥 丙寅 戊子 |
208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以酉金為源頭生亥水,亥合寅而生丙火,丙火生戊土,原神皆厚,鄉榜出身,仕至觀察。為人寬厚端方,九子二十四孫,富有百萬,壽至百二十歲,無疾而終。」
此命月令印綬有財克,得寅亥一合為留,用財克乙印,用傷克官生財,得寅亥六級,加酉克乙木五分,共得官六級五分,以印為子,拱亥四級加酉克乙一級,亥四級,共九級,故得九子二十四孫。命中只有子位,那有孫位?財以官印計。
寅亥除刑剩五,即能克食,故以財計,暗共亥四級為九級,加財一級共十級,故富有百萬。壽年以印及財克乙計算,亥寅六級,加暗拱亥四級共十級,又加財克乙二級,共十二級,得一百二十歲命。
丙申 壬辰 丙子 壬辰 |
209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丙炎生於季春,兩煞並透,支會煞局,喜其辰土當令制煞,辰中木有餘氣而生身,炳在申金,會而盡也,所以天資過人。丁 卯年,合煞而印星得地,中鄉榜。辛未年,去其子水,木火皆得餘氣,春闈不捷。究竟申金為嫌,不得大用,歸班,更嫌運走西方,好色為事。」
此命二煞並透,申子辰成水局,一般人皆認為是煞。所以看命要認清體用,體用已認清,則格用也隨之解決。亦即《滴天髓》云:「道有體用,不可一端論也。」此乃尋主輔之法則。
此命壬水在三月入庫之時,所喜辰庫閉而不開,故以官為主,以比食為用。比食三月皆旺,用比劫財,用食制煞。得時辰三級,月辰一級共四級,故得中鄉榜。此乃原命。又好色之徒乃水亂,行金水運也。
癸亥 己未 癸亥 巳未 |
210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
抄自《滴天髓征義》,原書云:「此土水相剋,二氣成象,純煞無制,日主受傷。初走火土之鄉,生助七煞,正是明清風誰與共,高山之水少知音。一交乙 卯,運轉東方,制煞化權,得奇遇飛升縣令。由此觀之,生局必須食為美,印透無秀氣,不足為佳。財局身財均敵,日主本氣無傷,又要安頓得好,斯為全美。」
此命月令用神透癸坐亥成局,應以衰旺取用,地支雖成木局,但亥甲月時地在入庫,若以傷官論,取何為用?壬水合成木局,癸水有己土克,故以癸水為主,取傷官為用以制煞。行乙卯運,比旺去煞,故傳縣令,因原命六級亥壬化合,故有六級縣令之尊。
乙亥 乙酉 乙酉 乙酉 |
211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
抄自《古今名人名監》,元世主命,原書云:「精神飽滿,氣象萬千,妙在亥年,化煞滋身。或謂四乙酉當更佳,此外行語也。如無亥溝通,地氣不載,上下 隔絕,旺煞克身,氣象偏枯,貧夭之造也。查元十三年入主中國,以運衡之,當在卯運,日元祿旺,假煞為權,己運不死,宜乎其成帝業也。」
此命乃身煞兩停之命,煞旺體弱,宜行運用。原局三酉本不刑,今作月酉與日酉各刑去五分,日酉與時酉各刑事去五分,共二級,除二級仍剩七煞七級,拱辛庫六級,共十三級。亥劫拱未六級,拱辰六級,年亥一級,共十三級。申水帶忌不拱,能得十三級帝王之命,只此一人,所以元代疆土很廣,即有十三級之故也。
庚戌 戊子 庚子 甲申 |
212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孔子命,原書云:「此據歷史家語所載,然周正建子,周之十月,今之八月,似當作乙酉。又據路史為己酉年癸酉月,代遠年湮,曆法累更,無從稽考也。」
此命若甲申時,食傷混雜,決非孔子之命。今改為乙酉時,傷官用刃,得傷四級,拱未庫六級,羊刃三級,共十三級。故有發明文學領導中國學者,數千年崇拜不衰。因他有八愛民十三級之聰明,故為創立中國文理之聖人。
又從何處證明是此時此日?因為原戊印為忌,故一生不得志於官場。因傷官用刃,忌戊印生庚金也,不利於政而利於教也。
辛酉 丁酉 乙卯 乙酉 |
213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韓信命,原書並:「乙卯專祿,偏官秉令,元神透出,得祿為貴,身強煞旺,假煞為權,此所以將兵多多益善與。運入水鄉,食神被奪,七煞無制而傷身,卒遭鍾室之禍。」
此乃食神制煞,亦即煞為主,煞多為忌,既不能從,則以食制煞以保體,以食為用也。此種用不可克合,一合則煞克身,體用皆去也。此命煞旺食旺,惟日干弱,故行壬合食辰庫煞旺之地而見凶,此命漢初能流傳且世也奇也。拱辰庫煞有十三級,食也有十三級,惟日干拱戌庫共七級,所以韓信手無縛雞之力,即日干弱 也。亦如有用體不足,若有用有體,則帝業成也。
丙子 癸巳 辛巳 癸巳 |
214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呂洞賓命,原書云:「修道之中,為佛教脫離生死海,不隨五行轉移,神仙修鍊,不過抵抗五行之銷鑠而已,不能脫離五行範圍,辛生巳月,官星得祿,為極貴之格,不為宰輔,便作神仙。」
此命乃從官用食,官食皆透天干,體用相剋,非極貴之命。甲午運以後皆不行主輔之運,日干生旺,故出家。
丙火子至寅八級,拱戌庫三四級,除癸子克丙三級外,仍剩丙十一級,保地支三巳、天干丙十級,又拱未庫六級,癸子水三級,可以泄去辛金共三十級,有三十級即有三百年在世,所以人稱為神仙也。
食 丁未 比食才 財 戊申 印官財 日元乙卯 祿 財 戊寅 劫傷財 |
215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歐陽文公命,原書云:「申月木凋金旺,喜得戊土蓋頭聯火金之氣,乙卯專祿,處寅時之生,身旺足以任官,樹大根深,得金而成棟樑之器。合官有情,用神專一,此所謂財官變美也。」此命為徐樂吾說得對一點之命,但仍不知此命結構詳情,故再述於後。
此命是正官用財食,以卯祿為體,原文支成木局,雖用財,財被劫奪,故為官清廉。申金官星有時寅隔沖,只剩一級,局中寅卯未申暗拱巳丑十級,加申一級共十一級,原書所云財官變者,不可連破財稱。
乙酉 庚辰 壬寅 巳酉 |
216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孫傳芳命,原書云:「乙庚化傷,辰酉合煞,同化為印。己酉官清印正,惜壬坐寅,日元太弱,不足以任官,且壬弱而印旺,母慈滅 子,必須順母之性,歲運同行金水之地,庶母慈而子安。丙子十年,丙辛化水,流年金水,歲逢甲子,貴至聯帥。丙寅、丁卯,木火相激,一敗不復振,以後木運連環,身弱泄氣,無能為也。」
此命正印用財制梟,原局雖年月相合,但未合去旺梟,故必以財制梟,而官印可用。所幸時酉前戌會寅火局十級,共得十級。行丙子運用神透干,又是酉金生旺,子水去丁火,丙火獨清之大運,此十年錦上添花,故得軍統帥,東南行政權也操之在手。一交乙亥運,天干二乙爭合不合,梟神走出,地支亥合寅制梟皆去,故 一敗塗地,戊辰年遭仇襲擊斃命。
比 癸酉 梟 傷 甲子 祿 日元癸亥 劫傷 食 乙卯 食 |
217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日本昭和天皇之太子命,原書云:「水木清奇,純粹極短,妙在酉金為始,上生天干,水木以次相生,下行地支,亦水木以次相生, 天地同流,《滴天髓》所謂始其所始,終其所終也。亥卯結木局,甲乙元神透露。食神吐秀,惜四柱無財,未免缺點。《滴天髓》云:「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 昌,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不但局中需要財星,行運也最要財地也。戌運非佳。金運有水生化,不傷卯木,已巳之後,塑其旺神,恐反激而生災也。
此命非乙卯時,若乙卯時食神混雜,雖年支有酉,用印以去食留傷,但癸在月年,有印製不到乙卯,仍然混亂不清,乃丙辰時也,比祿用傷財印,得酉子拱亥四級,月甲有酉克且泄比忌,亥到子月二級,辰至酉拱未庫六級,共十二級。此可為皇太子命也。非如原書亂說不根據五行清濁之理,豈有此理耶。
抄自《古今名人命監》,馬歇爾命,原書云:「根據港某西報載,馬歇爾生於一八八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四時,換算農曆,實為庚辰年十二月初一日寅時,若以我國命數之學推之,其八字為:
庚辰 戊子 甲午 丙寅 |
218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
二歲交大運,每逢丙、辛年九月十一日寅時交換。
原書云:「美國於一九五九年有二位要人先後去逝。第一位是前任國務卿杜爾斯,第二位是於十月中旬逝世之五星上將馬歇爾元帥。其命理天干為甲丙庚為倒三奇,年月子辰半水局,日時寅午半火局,各立門戶,水火既濟,四柱純陽,氣魄雄偉,不愧為一代名將。行乙未運時,乙庚化金,未為貴人,是為一生之黃金時 代,戰勝攻取,無往不利。但至七十八歲交入申運,甲木絕於申鄉,申子辰會水局,亦有水泛木浮之弊。今歲一九五九年是亥年,水勢亦旺,寒木其何以自存乎?於是乎生機告絕也。」
原書亂講之三奇,又說水火既濟,不根據原命八字五行之順逆,故說入道,貽害後人非淺。此命乃體制改革財用食印,即《滴天髓》云:「君賴臣生理最 微。」亦即尋主輔枚用之法也。因偏財巳泄生庚金,現在用食神制煞以生財,所以叫做君賴臣生也。得辰前巳會時丙三級,丙三級,子辰拱寅四級,共十級,查原命及經過,絲毫不差。
本人用食制煞,確系軍人八字,級數也對,據其書所述好壞運,如乙未運最好,乙合去忌神庚金,偏財主神不泄生旺,故為一生最佳之運,丙申運己亥年,丙申衝破財食,己亥年木旺劫財,又戊己土克印而亡。
由此可見,地球旋轉,不論何地都是地球旋轉一日,時是東西兩半球日到達該地之子午時為準。年月日時流出五行,全世界皆準此,亦即世界上人類萬物生生死死之年月日時相同也。
梟 乙卯 梟 食 己卯 梟 日元丁酉 財 劫 丙午 食比 |
220 01戊寅 11丁丑 21丙子 31乙亥 |
此命抄自《滴天髓補註》,原書云:「丁火生於仲春,有木火通明之象,丁己並透自午宮,己土食神為用,酉金財星為喜。無知天干之己,乙木克之,地支之酉,午火破之,卯木沖酉,喜用盡傷,自幼不軌於正,丁丑運中,已破其家也。」
此命前面所說皆非,乃錯認之故也,乙卯年月極好,至日而酉沖之為絕,時干丙火泄卯,午火克酉,當以卯印為主,以午火克財救印為輔為用。無奈月干透出己土泄火生酉,為破而無救也。設無此己土破,則此命雖非上乘,亦可居中等之間。故丁丑運丁火泄印,丑酉成金局破印,破其家也。
附地理之我見
余乃江西興國人,亦為唐朝楊筠松國師居住之所,故出名徒曾文燦,賴太素、廖禹之縣也。我在這一時未學此術,對風水略可辨別好壞,來台灣後潛心命理,對地理沒有時間去遊山玩水。地理書籍也購買甚多,最值得我稱頌者,為楊筠松之,《疑龍經》、《撼龍經》、《天玉經》、《都天寶照經》、《青囊經》等。其中 認為有欠缺者,亦有二、三。一、風水大小等級無具體確定,二、平洋龍對來龍九星太含糊,只詳以水為龍,來龍是何星體,如何認識,未有詳細指出,尤其都市更無說明。三、他的著作只有先天及流年,不見有後天大運。
凡是住宅墳墓架造之時,如人之誕生,誕生之後,必有行運,我邑名師對我說:「風水初行明堂十二年,以後走後龍運。」現在我想此說也非。茲研究完成龍運行法一套,以示理理之後學。
凡是住宅墳墓,必有祖山,到頭有父母山。此父母山與行運有莫大關係,所以要知此宅此墳吉凶,必先知道父母山星體,然後看立向字何,何年架造。如立壬山丙向,則順行,如甲己之年架造,即以丙寅起,數至向上庫位,為甲戌,龍運順行乙亥。若癸山丁向,則以甲己年架造,數至丁丑庫位,逆行丙子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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