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體詩的禁忌
05-29
原作者:草草蟲 改編:周佳磊近體詩的禁忌,具體是指在寫作過程中詩人應該避免出現的詩基本錯誤。下面根據自己經常見到的總結幾點:1,立意不明,一詩多意。有一首寫農村的詩歌:「街寬路凈早脫貧,院綠樓紅景物新。萬木衝天分左右,千花鋪地扮冬春。九龍照壁招商駐,四座牌坊待客臨。合作醫療民受惠,兒童無有輟學人。」此詩並列八種現象——街路寬、院樓新、萬木衝天、千花鋪地、照壁招商、牌坊待客、合作醫療,兒童上學。這種種景觀猶如珠,並排並列,不分主次,意多而散。2,缺少意象,多政治術語,多詩詞專業用詞。詩是形象的語言藝術,它不同於政論,必須有詩味,有意境。林紓說:「意境者,文之母也。」意象是意境的基礎,有情有景才產生意象。意境,則是比意象高越一級的美學範疇。意境由意象構成的,缺少意象就談不上意境。3,失粘、失對、出律,對仗不工,偏枯。律詩的平仄格律,是運用漢語中的四聲交換、對應規律,在音調上起到抑揚頓挫,富有音樂美的作用。律詩應嚴守平仄格律的粘對規律。有些詩友寫詩注意內容,忽視格律要求,造成失粘失對,多處出律,應特別注意。對仗是律詩中有別於絕句的重要標誌,它要求頷聯(三、四句)、頸聯(五、六句)對仗,要使相應詞語的詞性相同或相近,要平仄相反。詩友們寫律詩時,對仗不工不嚴的情況較多:①詞性不同。②平仄未相反。③對仗出現偏枯。何謂偏枯?指對偶句中的兩物對一物,或以一意對兩意,或種事物對屬事物,顯得不工整。如「燕王買駿骨,渭老得熊羆。」(杜甫)「駿骨」為一物,「熊羆」為兩物。4,詩中詞語多處犯復,或犯題,音步結構應變不變。梁章鉅《退庵隨筆》云:「作近體詩前後復字須避」。詩要求詞語精鍊而意豐,詩友們寫詩時往往忽略。如:《甘肅行》:「駝鈴陣陣走祁連,座座碉摟立漠間。舊日陽關沙場在。今朝烽燧已無煙。雄關遠望崑崙雪,石窟仍偎半月泉。大漠流沙難鎖住,春風已度玉門關。」此詩立意不錯,但犯復多處,「陽關、雄關、玉門關」「立漠、大漠、流沙」等。音步指詞或片語間因表達語意而拖長語音形成的間隔。它具有節奏美。齊梁以後,隨詩歌律化的深入,音樂感的加強,五言詩與七言詩音步均有甲式與乙式。五言(甲)二I一I二,(乙)二,I二I一。七言(甲)二I二I一I二I,(乙)二I二I二I一I。要求二聯之內音步相同,兩聯的音步上下要相異。5,出韻,合掌,章法欠周。今人寫律詩,中華詩詞學會提倡用新聲新韻,也可用平水韻,允許雙軌制。但一首詩中不能混用。用新聲韻寫律詩,也必須在二、四、六、八句句尾押平聲韻,一韻到底。首句如為平聲收,亦應押平聲韻。有些詩友寫律詩忽略這些要求,造成「出韻」現象的很多。合掌是指對偶句中出句與對句的意思相同或相似,猶如兩掌相合。合掌有三種情況:1,一聯內用同義字、同一字相對。如「皆、盡」、「猶、尚」、「因、為」、「聽、聞」、「知、覺」、「如、似」等等常會構成合掌。2,對句部分詞語意思相同,也是合掌。如「仙人洞里懷先哲,會議廳中憶昔賢」「懷先哲、憶昔賢」合掌。3,「事異意同」。即對偶句中的出句與對句所用辭藻典故雖不同,但兩句含義一樣或相近。如「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雖寫兩種動物,兩種神態,而含義均是思鄉。章法欠周主要是在不遵守章法、格律而隨意作詩這種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大多數是對章法,格律不懂的詩人。目前很多網路界詩人所寫詩詞據我觀察主要存在下面幾種情況:一,寫詩詞不合格律,只求意境;二,寫詩詞合格律,但是卻被格律束縛,難以寫出好的詩詞;三,寫詩詞合格律,不被格律束縛。第三種情況能入格律門又能跳出之外,不被格律束縛,可以說在詩詞上有一定建樹了,我就不多講,下面主要講下前面兩種情況。一,寫詩詞不合格律,只求意境存在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1,是詩人根本不懂格律,對詩詞純粹屬於門外漢;2,是詩人懂格律,但是寫作之時若按格律寫詩填詞常常被格律困擾,跳不出格律的束縛,所以乾脆不管格律,隨意而做,只在意境在下功夫。這兩種情況第一種可能是因為對詩詞的興趣愛好濃厚而去學跟著學寫詩詞,但是對於詩詞卻一點不懂,屬於學寫詩詞最初級階段。第二種,詩人對詩詞已經學習一段時間或者很長一段時間,但是由於積累的知識有限(或是其它一些原因)在寫作之時跳不出格律的束縛,所以只能一味尋求意境完美。二,寫詩詞合格律,但是卻被格律束縛;難以寫出好的詩詞這種情況其實是與第一類的第二種懂格律,卻不願意被格律束縛的情況差不多,不同的是這種情況詩人雖然寫的不好,但是還是在用格律寫詩詞,企圖提高自己。以上的情況我相信很多人都如此。那麼當你處在這種狀況下時,是否想進一步提高自己呢?我告訴大家,方法有一個那就是日積月累,厚積薄發。所謂的格律章法技法等都是外在形式,只有我們的內涵豐富,肚裡有了墨水,才有東西可寫,才不會一寫詩詞就碰壁撞牆。很多詩人的詩詞不合格律,只追求一味意境,還為自己找理由,其實這是一種心虛的表現,當你在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想想,如果我既符合格律,意境又好誰還會說你的閑話呢?大家都知道詩詞以意境為上,格律次之。但是這個次之並不是把格律叫你扔掉。這是在意境與格律二者不同並容的時候以意境為上。而在實際中這種情況是很少的。佳磊我並不是為格律做辯護,也不是死守格律不放,只是想說明格律對於如何寫好詩詞起到很大的作用。縱觀古人遺留下來的名篇,能上書的大都是要符合格律的,能讓後人代代吟誦的也大多是符合格律的。這就說明格律在學詩過程中的重要。歸根到一句話:要寫好古詩詞,必須要求格律,意境雙軌並行。只有在遵守格律要求的前提下,寫出意境優美,韻味綿長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好作品,否則只佔一頭的作品都可以說是欠缺不完美的。三、近體詩的八大禁忌寫格律詩,有八大禁忌:一忌孤平;二忌尾三連平(三連仄);三忌換韻;四忌失粘;五忌合掌;六忌重字;七忌直白;八忌新舊韻亂用。一忌孤平:所謂孤平,指一句中,除去最後一個韻腳字外,只有一個平聲字,則為犯孤平。孤平為詩家之大忌。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三字是仄聲,除去第七個韻腳字外,只有第四個字是平聲字,就犯孤平。犯孤平的句式,只限在韻腳的句子,就是說,最後一個字是平聲字的句中(即韻腳句),要注意不要犯孤平,在非韻腳的句中,即使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的句子,如「仄仄平平平仄仄」句,以一三五不論之說,第三、第五字變為仄聲字,就變成了「仄仄仄平仄仄仄」,這樣的句式,不是孤平,但是卻犯了尾三仄,當然,對於初學者,尾三仄不是太嚴格,如果能避免,則更好。二忌尾三連平(三連仄):是指每句最後三個字都是仄聲或都是平聲字,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最後一字是仄聲,就是尾三仄;如果第五第六字是平聲字,就是尾三平。尾三平也是詩家之大忌。三忌換韻:是指一首格律詩中,韻腳的字的韻部,只能在同一個韻部中,如果不在同一韻部,就是換韻。所謂韻腳,就是偶數句的最後一個字,如果第一句押韻,其韻腳也包括在內。四忌失粘:是指第一句與第二句相同位置間的字,平仄相反,第二句與第三句相同位置間的字,平仄相同,即為粘,如果不粘,就是失粘。五忌合掌:是指律詩中,三四句、五六句,其實是兩幅對聯,如果一幅對聯,上下句意思相近或相同,就是合掌。六忌重字:是指一首詩中,盡量不要有重複的字,但是在一個句子中除外。七忌直白:是指太過平直,沒有味感。八忌新舊韻亂用:是指在同一首詩中用韻,要麼依舊韻(平水韻),要麼依新韻(中華14新韻),不能新舊韻混用。當然,亦有以詞韻(如詞林正韻)作詩者,詞韻比詩韻(平水韻)相對較寬,但是,即使是以詞韻為據押韻,也要在同一個詞韻的韻部。四、詩及詩的意境之淺見詩」者,皆為感於物而作,是心靈之直觀體現或感悟。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詩言志,詩傳情。古詩凝鍊,魅力無窮。常吟古詩,可以陶冶情操,豐富想像。古詩,語言凝練,意境悠遠,或詠物寄情,或抒情啟思,首首膾炙人口、境界高遠、蘊涵哲理、令人叫絕的文字背後,都隱含著詩人當時的心情故事,詩中有畫,畫中有情,句結而餘味未盡。詩歌是藝術創作的結晶,它追求情景交融的美妙意境,要讓人領略到這妙不可言的意境美。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雲:「詞以境界為最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詞所以獨絕者在此。」他將境界分為「造境」、「寫境」、「有我之境」、「無我之境」等,標誌著傳統的意境論的完成。詩詞在意境上是同一道理。作詩,周佳磊認為,可以分以下六步:第一步:語言準確。不敢想像,對一件事(或物)的字面意思表達不完整的人,寫出來的東西,怎麼能稱其為「詩」呢?第二步:平仄合律。如果寫格律詩,就一定要遵從格律詩的一般格式來寫,即便是古風,也有其基本的詩韻;第三步:結構完好。如同一個人一樣,要有頭有腳、有內臟器官 ,對於詩而言,就要在「起承轉合」四大要素上多下點功夫;第四步:鍊句巧妙。所謂一字千金,便是如此道理,詩有詩韻詩魂,平鋪直敘的文字堆砌,不叫詩,即使有簡單的韻,也只能稱其為打油詩而難登大雅之堂;第五步:見解獨特。要通過詩句反應出自己對事物獨特的看法或感受、感觀,不能人云亦云,嚼別人嚼過的飯,毫無意義;第六步:寓意深遠。要通過詩的字裡行間,聯想到或寓含到更深遠的字面以外的東西。佳磊在紅袖添香論壇交流並認識的一位詩人說,他作詩,有「三味詩詞」原則,所謂「三味」 既指:新 味——體現時代氣息,反對一味擬古;韻 味——追求優美意境,反對標語口號;趣 味——充滿生活情趣,反對枯燥呆板。作詩,反對無病呻吟和矯揉造作,所謂無病強說愁,對作詩而言,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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