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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講述與賴昌星同機回國

  乘客講述與賴昌星同機回國作者:來源:中新網來源日期:2011-7-23  

  福建遠華集團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於北京時間23日下午17時左右被遣送回中國。記者一直守候在北京國際機場。由於無法近距離接觸到實際情況,記者攔下數名同機乘客,通過與其交談,了解到賴昌星在被遣返途中的情況。

  搭乘AC29的崔先生透露, 原本這趟飛機應該在T3航站樓停機,但實際上是在T2航站樓停機的。大約15-20分鐘後,其他乘客紛紛下了飛機,之後坐的擺渡車到的T3航站樓出站。據此人透露,賴搭乘的是普通艙,大約40-50排是戒嚴區。

  另一位同機商務倉乘客表示,有2個加拿大警察統計押解,在飛機尾部拉有一個白帘子,擋起來了。飛行過程中沒有過多異常,事先並不知道會和賴同機。飛機略有晚點。

  還有一名同機乘客說,到北京首都機場後,賴先下的飛機,除加方押解警察外,中方有5-6個警察。從窗口往外看,停有警車。其他乘客大約等了20餘分鐘才下飛機,下飛機時停機坪已無警車。

  遠華集團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已經於溫哥華當地時間22日中午時分,乘坐民航班機飛離加拿大前往中國,於北京時間23日下午17時左右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抵達北京國際機場,中加雙方在機場對賴昌星進行交付,中國公安機關當場宣布對賴昌星的逮捕令。至此,賴昌星終於結束了在加拿大長達12年的逃亡生活。有業內人士稱,由於之前有「不死」承諾,賴昌星遣返後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多就是終身監禁。

  直擊北京國際機場

  從溫哥華出發,到達北京國際機場的只有2架飛機,一架是中國國航CA992,到達時間為北京時間16:28,另一架為加拿大航空AC029,到達時間為北京時間16:05,賴昌星搭乘的是AC029。

  新聞記者一直守候在北京國際機場。7月23日上午11點,記者發現,由北京市區前往機場的高速路上多了很多警車,而平時並無如此多的警力。航站樓外已有多輛警車,但並未戒嚴。航站樓內,來往行人並無異常。

  12:30左右,拿有相機的海內外媒體記者開始增多。大約有十餘家媒體在此等候。距離加航到港時間還有半小時的時候,三號航站樓已聚集200多名來自海內外的媒體記者。航站樓內便衣有所增多,時不時能從擦身而過的便衣身上聽到「喳喳」的對講機聲音。

  飛機略有晚點,原本應該16:08到達,但實際上是16:28抵港,大約17:30左右,乘客才陸續出港。搭乘AC29的乘客向新聞透露,賴昌星被遣返是搭乘民航班機的經濟艙,40-50號大約10排設為戒嚴區。該座位區特設一個白帘子擋起來。陪同押解的有幾位加拿大警察,中方也有近10名警察陪同。飛機停下後,乘客表示,從窗口往外看,停機坪上停有幾量警車,等20分後他們下飛機時停機坪已無警車。原本這趟飛機應該在T3航站樓停機,最後該在T2航站樓停機,飛機停下後,乘客大約等了20餘分鐘才下飛機,乘客再搭擺渡車到的T3航站樓出站。

  新華社稍晚援引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予以證實賴昌星已經被遣返到京,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隨後,大陸公安機關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並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記者了解到,賴昌星最後是被一輛黑色特警車押解出機場的。

  賴昌星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朱鎔基總理當年訪問加拿大的時候,針對加拿大政府擔心賴昌星被遣返回國以後會被判死刑的問題,朱鎔基曾經承諾,如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可以免他一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是國際合作途徑緝捕賴昌星的必要條件,這種做法與司法是否公平沒有任何關係。中國社科院國際刑法學教授林欣則表示,根據中國的刑法,賴可能面臨終身監禁以上的刑罰。

  中央紀委副書記干以勝先前明確表示,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至於酷刑問題,干以勝稱,中國的司法機關遵守《憲法》,履行公約,嚴格依法辦案,嚴禁刑訊逼供。

  據了解,中國查處賴昌星案以來,先後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從國外或境外投案自首,中國對這些人全部寬大處理。賴昌星走私集團案被判處終身監禁和有期徒刑的有100 多人,大部分人都獲得減刑。數據顯示,賴昌星的弟弟賴昌圖,按罪可判處死刑,但他從澳洲回國投案自首後獲減輕處罰,僅判處有期徒刑15年,之後還因「表現良好」減刑。

  新華社引述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曲新久說,「目前所知,賴昌星身負兩項罪名,即行賄罪和走私普通物品罪,他肯定會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

  他說,根據中國今年5 月1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 (八)》,「無論行賄罪還是走私普通物品罪,兩項罪名的最高刑都是終身監禁。因此賴昌星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多就是終身監禁」。

  「反腐」的勝利

  對於外逃12年的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外媒紛紛將這一事件的核心意義定位為中國「反腐」的勝利,認為此舉警告了想要外逃的中國貪官:「此路不通」。

  德國《柏林日報》22日評論說,賴昌星是中國「紅色大亨」犯罪之路的標本,現在,賴原有的公司已經成為中國反腐的博物館。雖然加拿大在死刑問題上與中國存在分歧,但在中國人權進步和利益的驅使下,還是邁出了這一步。美國《環球郵報》22日稱,中國經常發動反腐戰役,如果賴昌星被成功遣返,此案將成為中國宣傳的利器。

  加拿大《溫哥華太陽報》報道說,賴昌星不是中國在逃境外的唯一經濟犯罪嫌疑人。據中國社科院《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的資料估計,中國目前有約4000多名官員境外在逃。而中紀委稱,近30年來,外逃貪官攜走資金達500多億美元,平均每人捲走近1億元人民幣。德國《明鏡》周刊評論說,中國政府一直把腐敗官員作為國家的頭號公敵,貪官們尤其愛逃往美國和加拿大,賴昌星將是中國政府打擊出逃腐敗者的里程碑。

  英國路透社報道說,賴昌星可能被遣返的消息在中國受到普遍歡迎,民眾希望藉此堵住貪官外逃漏洞,他們普遍痛恨貪腐現象,尤其痛恨那些逃到國外逃避法律懲罰的貪腐者和經濟罪犯。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莫世健表示,賴昌星案以其涉案金額和層級已經成為外逃經濟犯案件的風向標,如果賴昌星最終被遣返,將具有象徵性影響。這不僅將宣告那些外逃經濟犯即使套上「政治犯」的外衣,也不能逃過司法審判,而且賴昌星外逃十多年最終仍被遣返的下場,就是告訴那些準備外逃的貪官「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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