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法合治」、「德主刑輔」則是我國傳統的法律思想。儒家提倡以德治國,在實踐中一直是「禮法合治」,將道德倫常與法律制度結合起來治理國家。孔子強調禮治,荀子則闡述了禮法並施思想。西漢時期,董仲舒將孔子思想進行總結,明確「德主刑輔」,主張用道德教化作為訓導臣民的主要手段,刑法作為必要的補充以及輔助。
翻開任何一本介紹中國傳統法律歷史的教課書,幾乎都會看到「禮法結合」、「德主刑輔」。這是中國傳統法律的最基本特點,植根於中國傳統社會與文化,也是有別於世界其他法律體系的重要標誌。
那麼,何謂「禮法合治、德主刑輔」?
創新執政話語
為何此時提出「禮法合治、德主刑輔」?
前日出版的學習時報也有背景分析。在《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執政話語體系創新》一文中,這家中共中央黨校主辦報紙認為,「黨的執政話語體系創新,既要賦予執政話語體系親和力,又要合理解釋社會的變化,由此,才能爭取受眾,促進社會認同」:「執政話語體系創新服務於國家政權建設,它為國家的政治主張進行論證和說明,並以規範醒目的語言表述國家的政治意圖和方向,使人們建立起對執政權威和政治秩序的認可,藉此引導思想輿論,整合分散的力量,共同致力於國家建設。」
在學習時報看來,能否促進社會認同是衡量執政話語體系成功與否的一個標準。具體表現在:「成功地解釋社會可觀察到的變化的同時保持適度的靈活性和兼容性,才能夠與時俱進地實現自我更新的意識形態,才稱得上是先進的意識形態」、「執政話語就應該兼收並蓄,在實踐上和空間上變得更 加圓潤,並且能夠突破一定群體或階層的局限性,在具備思想上的系統性和抽象性之外,還要具有適度的靈活性,以保證及時更新」。
參照學習時報給出標準可以認定,這是一個較為成功的執政話語的創新:以國家治理現代化高度,對治國思路進行「統一」,提出「禮法合治、德主刑輔」。
「禮法合治」,恰正切合今天的中國。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以重點治腐,堅決剷除貪腐、整頓吏治,收穫頗豐。下一步怎麼走?以後怎麼辦?「禮法合治、德主刑輔」,就是最佳選擇。這是一種思路、一種理念、一種哲學,把中國優秀的政治歷史文化積澱與馬克思主義國家治理學說有機的結合,探尋一條屬於自己的正確道路。是中央領導集體的英明決策,也是華夏兒女的福音。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執政黨與革命黨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後者是以鬥爭壯大自己,而前者則是以德、仁來獲得認同。從鬥爭到仁政的轉型並不容易,它既涉及觀念的理順,也關乎既得利益的調整,但它卻是執政黨實現依法進行國家治理的必經之路。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