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PK】亂穿馬路被處罰:集贊20個可放行!你咋看?

【觀點PK】亂穿馬路被處罰:集贊20個可放行!你咋看?

最近,一條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集贊放行」的新聞刷爆網路:濱州交警支隊開發區大隊處罰非機動車和行人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用新招:將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感悟發到「朋友圈」,集滿20個贊就可放行。

網友的評論更是充滿了歡樂:「哈哈哈哈哈」,「給警察叔叔點贊」,「警察真是個有才人」,「交警這手高明」,「你還闖紅燈吧」等等。集贊放行的新招法引來了一片好評,我們應該為這一舉措「點贊」。

史上錐心三連問

你闖過紅燈嗎?

你見過行人闖紅燈嗎?

你對行人闖紅燈的現象怎麼看?

「行人闖紅燈,在朋友圈集齊20個「贊」就可以放行。」交警如此執法,迅速引發關注。有人認為這種舉措會讓執法效果大打折扣,起不到警示作用,有人則認為,這是一種嶄新的執法理念,是一次執法創新,體現出執法的人性化和科學化。小貝本人比較傾向於後者,集贊放行不僅是一種人性化的體現,也展現出執法創新的無止境。

正方:支持

闖紅燈集贊放行體現人性化執法理念。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集贊放行並非毫無原則,而是有著一個前置條件,那就是違反交規的行人有趕時間等特殊情況,不能靜坐觀看視頻,可以採用這種集贊放行的方式,如果沒有這一特殊情況,原則上還是需要按照規定和時間觀看教育視頻的。

另一方面,即便「享受」了集贊放行,也不失為一種懲戒,朋友圈或微信群不僅是公共場所,而且很多都是自己的親朋好友,將違反交通法規的詳細情況發布到朋友圈或者微信群,畢竟不是一件榮耀的事情,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自己在「圈內」的形象,也可以起到懲罰一個人、教育一大批的效果。這種執法可謂一舉多得,事半功倍,治標治本。

因此,闖紅燈集贊放行釋放出執法溫情,也是執法創新的一種嘗試,值得肯定與推廣。

反方:反對

一方面,將違反交通規則處罰與朋友圈集「贊」聯繫到一起,確實有失嚴肅;

另一方面,只要發一個朋友圈狀態,再群發,讓朋友們點「贊」,這在我們的朋友圈根本不算是一件難事。因此,廣州番禺交警的做法,無疑是對違法人犯罪低成本的一種縱容。

小貝想說:處罰永遠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真正根除「闖紅燈」這一21世紀出行史上的一大難題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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