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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商業模式下消費者的身份變化

現代社會商業模式下消費者的身份變化

人從出生開始,消費就開始常伴我們一生了,這漫長的消費旅途中,我們一般都是先賺錢後消費。

但是有一部分消費,卻又可以為我們賺錢,比如我們消費買房,買車,買黃金等等,這種消費很有可能是可以為我們帶來利潤的,比如買了房,可以等房價升高時出售或者出租,買車可以做商業用途來賺錢等等,這種消費我們稱之為「投資型消費」

那麼另外的消費,往往無法為我們帶來利潤,只是在消耗我們的財力,我們稱之為「消耗型消費」

在我們的一生中,「投資型消費」往往只佔我們消費支出的20%,「消耗性消費」卻佔據了我們80%的支出。

「投資型消費」只佔我們支出小部分,卻創造了利潤的大部分。如果能夠找到一種方法或者一個平台,讓「消耗性消費」也能轉化為一定數額的投資,那創造的利潤豈不是更高,豈不就是開啟了一個巨大的寶藏?

也許,有人會說,這只是天方夜譚。誠然,在傳統的思維中,消費者就是花錢的,廠家商家中間商就是賺錢的。

思路決定出路,在傳統的思維下,我們無論做什麼,都是擺脫不了這種利潤分配模式的。

這時,我們清理一下思路,思考一個問題:我們在銀行存錢時,因為為我們提供了場地,人員,機器,系統等等高成本服務後,不但不收我們費用,反而還是要支付我們存款利息。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給銀行提供了資金,銀行利用這筆資金可以創造了更高的利潤,那麼我們就理應獲得利潤分成,也就是利息。

轉換到企業及公司發展中思考,企業發展必不可少的3要素:投資,生產管理,銷售。那麼後續的結果是,當公司發展之後,作為投資者的公司董事們獲得了利潤分成;作為生產管理者的高管、員工等等獲得了利潤分成;作為業務人員等,賣掉了產品,也獲得了利潤分成。

乍看起來,好像合情合理,但是我們再仔細思考一下,銷售環節到底是由誰完成的?難道是銷售業務人員,完成了這個消費環節?

錯!真正完成了企業生死攸關的銷售環節的是我們消費者!但是我們卻沒有利潤分成!而且,我們完成每一筆消費的同時,就相當於把這其中的利潤,注入到了公司當中,為企業進一步發展做出了貢獻,雖然資金數量少,但是本質上是與公司的投資者們完成了一樣的行為,但是我們卻也得不到利潤分成!

企業發展3要素,作為消費者,完成了其中2個,我們卻完全得不到企業發展的任何紅利,這就是現有商業模式最大的不公平,不合理!

在現代以前,商業模式是由供方主導,商品服務供不應求,消費者沒得選擇,只得接受純消費者的單一身份。

現代商業模式下,商品服務豐富完善,且同質化嚴重,消費者可選擇餘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身份已經發生變化,消費者具有雙重屬性:一、完成銷售環節的銷售者;二、以自身創造的利潤注入公司發展的投資者。

消費者身份的變化,必將帶來商業模式的變革。企業為了獲得發展,必須得到消費者支持。

解決之道:

一、消費者合理參與企業利潤分紅;二、銷售環節是由消費者完成的,至少銷售傭金應該分享,而不是由公司生產管理者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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