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路南石林敘事長詩《阿詩瑪》發現的一些問題
讀路南石林敘事長詩《阿詩瑪》發現的一些問題
請有關專家考證
無聊之際,翻看了一些資料,突然覺得,石林,還是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於是翻出了一些「古玩」,權作無事,慢慢把玩而已。
在石林,影響最大、最深遠的是彝系撒尼人語口傳的敘事長詩《阿詩瑪》。故事的時間是發生在什麼時候呢?詩中沒有確切的記錄,一些民俗專家考證說是發生在明朝中後期,形成的具體年代是1481年左右。筆者翻閱了大量資料,經過認真對比,認為《阿詩瑪》的故事,應該發生在清乾隆年間,形成的具體年代應該是清初中期。
在長詩中,分別出現了幾樣食物名稱,苦蕎,包穀,土瓜和山芋。苦蕎是中國的傳統食物,包穀,土瓜和山芋是外來引進的食物,包穀(在石林地區也叫玉麥、玉米),原產於美洲大陸的墨西哥、秘魯、智利等沿安第斯山麓狹長地帶,1492年哥倫布在古巴發現,16世紀時傳入中國,最早記載見於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成書的《鞏縣誌》,稱其為「玉麥」。
「玉米」之名最早見於徐光啟的《農政全書》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在原產地美洲以外,中國是玉米種植最為普及的地區之一。玉米也是全世界總產量最高的糧食作物。到了明朝末年,玉米的種植達十餘省,包括雲南省。玉米的別名很多,石林縣叫的最多的是玉麥,包穀。所以可以確定,石林縣的玉麥,是漢族引種上圭山地區的。最早不超過1600年。
土瓜和山芋起源於墨西哥以及從哥倫比亞、厄瓜多到秘魯一帶的熱帶美洲。
山芋,又叫甘薯、紅薯,其之所以稱番薯,大抵是因為它是「舶來品」之故。清陳世元《金薯傳習錄》中援引《採錄閩侯合志》:「按番薯種出海外呂宋。明萬曆年間閩人陳振龍貿易其地,得藤苗及栽種之法入中國。值閩中旱飢。振龍子經綸白於巡撫金學曾令試為種時,大有收穫,可充穀食之半。自是磽确之地遍行栽播。」還說:「以得自番國故曰番薯。以金公始種之,故又曰金薯。」又據:陳振龍6世孫陳世元及其子陳雲,先後以甘薯傳種於鄞州(浙江寧波)、膠州、青州(山東省青島、益都一帶)、豫州(河南朱仙鎮一帶)各地,漸次在浙江各地傳播,時為清乾隆二十年前後。以上史實證明甘薯系在16世紀末葉從南洋引入中國福建、廣東,而後向長江、黃河流域及台灣省等地傳播。
所以,通過這三種食物的引進,種植,可以得出,在石林,《阿詩瑪》敘事長詩的形成,不早於18世紀清乾隆年間。
有些專家考證,《阿詩瑪》形成的具體年代是在1481年左右,如果真是,那麼,故事就應該發生在美洲大陸了,也許還可能是哥倫布寫的呢。哈哈哈哈····
《阿詩瑪》敘事長詩中,阿詩瑪被有錢有勢有人有家丁的「土」司熱布巴拉家搶親,幾天後,又被阿詩瑪的哥哥阿黑,單槍匹馬三隻箭,輕易的,原封不動的就奪了回來。是熱布巴拉家打不過阿黑?非也。這就要先解答一個問題,熱布巴拉家到底是土司?還是「土」司?
「土司」,是當時少數民族地區的官職總稱,是朝廷封授給西北、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部落頭目的一種對當地實施軍事、政治行為進行日常管理的官稱,元朝始置。土司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土司既指少數民族地區的部落頭目在其勢力範圍內獨立建造的且被國家法律允許的治所(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狹義的土司是指不被國家法律允許,但可以「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就是說,當時的土司有兩種,一種是當朝政府封授認可,在國家體制內的,對上接受朝廷管理,對下管理維護自己領地的,世襲的國家官員。另一種是政府不認可,在體制外,沒有政府官員身份,不能行使國家權力,在當地有錢有勢的領主。
大明王朝初中期,朝廷推出了一個針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管理政策,叫:「改土歸流」。改土歸流是指在民族地區,改土司管理製為流官管理制。又稱土司改流、廢土改流,目的是將原來統治少數民族的土司頭目權力廢除,改為朝廷派任流官來管理。開始於明代中後期,由於明代中後期,各地農民起義頻發,「改土歸流」只是流於表面,只在一些特殊的民族地區實行過,大部分民族地區,只要不鬧事,土司伏首聽話,轄民安居樂業,明朝廷就放任由之。
明成化年間,路南州土司官(正五品)秦福病故,其無子,止生三女。據布政司咨稱秦福次女秦元真「無過,性純識字,夷民信服。該襲」。 秦元真於天順六年(1462年)十一月,在其父秦福久病卧床不起之際,提前奉聖旨繼任路南州土司官之職。
秦元真繼任土司官後,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親力親為,在她的帶領治理下,路南州彝漢各族人民空前的團結。她容留從外地遷移過來的外族民眾居住在彝族地區,從小就率先虛心的向漢族學習語言文化和農業技術,鼓勵並強制治下彝人在圭山地區大面積種植農作物,從此圭山彝區,從半牧半商的奴隸社會,快步進入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農耕社會。所以,才會有雲南布政司咨稱她「無過,性純識字,夷民信服」。
秦元真一生未婚無後,成化十三年(1477年)也因病早逝,秦元真之妹秦元慶(俗稱慶姐,)按制度該襲土司官職。秦元慶要襲土司官職,明朝廷不允許,秦元慶就率眾抗拒。雲南巡撫王恕上書奏設流官並下令鎮壓,冊曰:「慶姐性搖蕩,暴戾乖張,飲酒為樂,奉請大將軍到滇,發兵捕治。慶姐素有妖術,路南州人民大遭塗炭。未幾伏誅,剝皮示眾,以快民心,自是始立漢官」。 本年十月流官知州李升奉旨赴路南州管事。
從南宋成淳二年(1266年) 當朝政府授命認可阿瑤任路南州土司官職算起,到大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秦元真病故後,當政朝廷就沒有正式在路南任命過任何一個人為路南州的土司官,這標誌著,明朝廷在路南改土歸流成功,流官掌握了路南州的政權。秦家在路南州做土知州200餘年。成化十三年(1477年)以後的路南「秦土司」,是沒有得到官府認可的,非著名的,彝族人擁護並掌握權勢,可以一呼百應的「秦土司」。也就是說,大明政府的「改土歸流」政策,在路南,率先成功。
康熙四年(1665年)吳三桂統治雲南期間,路南圭山秦家後人,「土司」秦祖根率領路南州全州各族人民,參加滇中、滇東、滇南大起義,反抗大清王朝的統治,在吳三桂重兵的圍剿下,起義軍兵敗四散,秦祖根遁亡。秦家經營了幾百年的圭山土司府,老營,民宅,被官兵一把大火焚燒餘燼,變成了斷碑殘牆,活著的秦家後人,被趕離圭山,流亡他鄉。圭山從此山空人寂靜,秦家統治路南州幾百年,到此結束。也就是說,在圭山秦家被朝廷剿滅消失後,路南地區,就沒有出現過一個真正的「土司」,秦家消失後路南歷代的「土司」,是沒有任何實質意義,沒有任何實權,只是流於表面的「土司」稱呼而已。
雍正四年(1726年),雲貴總督鄂爾泰數次上書,全面闡述改土歸流的必要,奉請立
即推行改土歸流政策。他建議對不法土司用計擒為上,以兵剿為次;使其自動投獻為上,勒令納土為次;既要用兵,又不專恃用兵。以武力相震懾,力爭以政治手段解決。他要求調整雲﹑貴﹑川等省邊境的不合理的行政區劃,以便統一事權,使地方官相機行事。雍正帝對此甚為讚賞,令其悉心辦理。
熱布巴拉家雖然「貴」為「土司」, 按《阿詩瑪》敘事長詩的描述,其只是一個有錢沒實權無意義的「土」司而已,和現在的暴發戶差不多,阿詩瑪鐵心不嫁,作為阿詩瑪的親哥,阿黑又緊緊相逼,大鬧「土」司府,熱布巴拉又不敢輕易傷人把事情鬧大,就只能忍氣吞聲,放人了事。試問,在當政朝廷對少數民族的高溫打壓下,熱布巴拉家一個不知名的,小小的「土」司,敢惹禍上身?
還有一種說法,說《阿詩瑪》敘事長詩形成於1300年元蒙時期,其依據是在《阿詩瑪》敘事長詩中,人物名字都是使用彝名,沒有一個使用漢姓,所以,故事只能發生在彝族改漢姓之前。
這更是個天大的笑話。
彝族使用漢姓開始於明朝洪武年間。為了更好的管理少數民族,鞏固雲、貴、川,滇東南等少數民族地區的政治經濟建設,朱元璋用了幾十年的時間,從內地遷移了上百萬的漢族,到這些地區居住生活,鎮壓反叛,戎守邊疆。為更好的管理少數民族,又建立一系列的戶籍制度,強制當地少數民族,都要更改漢姓。改姓從授封土司官職銜的部落頭人開始,這些頭人,要麼接受朝廷賜姓,要麼自己改姓,如果拒不改姓,說明你不擁護大明朝廷,只能剿殺滅盡,這就是少數民族漢姓的來源。
在大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在大明朝後幾百年的時間裡,他們為了走出大山,能參與當地社會,政治的日常生活工作和經濟建設,都自願或非自願的慢慢的改成了漢姓。這其中很多人對外使用漢姓,對自己族人,村裡人,就使用彝名,天長日久,就形成了在村子裡,部族內大家心照不宣,理所當然的規矩。所以,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很多少數民族,都是一人雙名,一人雙姓,這一直延續到解放以後。其中最有名的雲南省主席龍雲,就是典型的一人雙名,龍雲,字志舟,彝族,彝名「納吉烏薩」或「納吉岬岬」。盧漢,雲南省政府主席,彝族,彝姓「吉狄」。張沖,雲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省民委副主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字雲鵬,彝族,彝姓「尼娜」。
《阿詩瑪》敘事長詩是路南彝族地區撒尼人代代相授,口口相傳留傳下來的彝語詩歌,是撒尼人引以為傲的瑰寶,是涉及到他們日常生活、文化、風俗、宗教、習性等全方面的敘事長詩。是路南彝族地區撒尼人最全面的活化石之一。既然是「活化石」,當然就要越久遠,越古老了。可惜,歷史事實不是神話,更不是米酒。綜合路南歷史的時間軌跡和點滴記錄,就可以把《阿詩瑪》敘事長詩所發生的時間,起源地等,探秘個清清楚楚。
生活在石林的彝系撒尼人青年婚姻自主,從古至今都是自由戀愛擇偶成婚。青年男女通過公房、節日集會、勞動等方式自由戀愛結成終身伴侶。
搶婚,在圭山彝系撒尼人地區,屬於正常的民族風俗。不管是窮人家還是富人家,只要男女稍微對眼,都可以搶,搶到手,再談情說愛,談婚論嫁。現在,在一些民族地區,都還流行著「拖」小姑娘,「搶」小姑娘的風俗,當然,這裡的「小」姑娘,是指成年還沒有定親成家的女性。阿詩瑪被熱布巴拉家搶親的行為,在二十一世紀的現在,石林縣民族地區,都屬於正當行為,只是,解放後,為了政治的需要,熱布巴拉就被人為的烙上了倚強凌弱,惡霸「土司」的罪名了。要知道,在傳統的領主制度下,領主對其管轄下的臣民奴隸,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利,彝族更甚。
作為阿詩瑪的親哥阿黑,是以阿詩瑪家長的身份,到熱布巴拉家要人的,以情以理以民族風俗,熱布巴拉家都不敢造次,在石林彝族平民地區,你可以明搶,但不能豪奪。阿黑大鬧熱布巴拉家,家長都出面了,你還敢強留人?彝族永遠做不到。還有,如果阿黑是以阿詩瑪情人的身份去向身份、地位比較高的人家要人的話,估計他頭再多,也不夠人家砍的。
在《阿詩瑪》敘事長詩中歌中,有「阿著底是個好地方」的論述,阿著底到底是指什麼地方呢?在撒尼人的口語里,阿著底應該是他們祖上居住生活的地方,是他們對遙遠的家鄉,祖上生活過的地方的一種懷念和美好的嚮往。
圭山秦家兵敗遁亡,被趕離圭山後,現在的石林撒尼人以及其他彝族支系,都是在明晚期到清中期從其他地方遷移過來的,經過幾代人的轉述,又因為彝族語言文字的缺陷,最後他們都不清楚自己的家鄉,自己的根,自己的發源地在什麼地方,為什麼要遷移?祖上都經歷了什麼。其中只有一支能明確的知道答案,他們祖上是明初中期從雲南大理遷移到楚雄,又到昆明碧雞關,最終才到了石林圭山地區安家落戶的。
石林圭山糯黑村,又稱「石頭寨」。經專家考證,石寨的歷史可以追溯到600年前的明朝洪武年間。所以,糯黑村的撒尼人,應該是在明朝洪武年間,明軍入滇,段氏徹底滅亡,為躲避戰亂,從大理地區,逐步遷移到了石林地區。
《阿詩瑪》敘事長詩經專家收集整理,在路南石林彝族地區,總共流傳下來的有40多個版本,每一個彝族村子,都有自己的《阿詩瑪》,每個版本的故事概述,結局都各有不同,也就是說,在路南石林彝族地區,每一個彝族撒尼村子,都有自己的「阿詩瑪」,都有自己的「阿黑」哥。都有自己的「阿著底」。就像漢族,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桃花源」,都有自己的「極樂世界」,都有自己所嚮往的英雄人物和生活方式是一樣的。所以,在路南石林彝族地區,「阿詩瑪」和「阿黑」哥,成了他們從小心目中的偶像和長大後人生的標杆。
要解密「阿著底」到底在什麼地方,就要先考證他們從什麼地方來,發源地在哪裡,他們的家鄉在哪方。他們的家鄉,他們的發源地,就是他們心底永遠的揮之不去,趕之不走的「阿著底」。針對路南石林的土著民族,唐宋時落蒙部後裔,秦土司屬下,真正的路南撒尼人,他們的「阿著底」,就是在路南縣城學地山腳下。
西漢到唐初,路南一直屬於爨氏族統治,唐初,取夷名「魯乃」,意為:生長黑色石頭的地方。也就是說,路南,就是彝名「魯乃」的諧音。唐天寶元年,爨氏之後裔落蒙酋長,在今天的學地山,築建「撒呂城」,撒呂,和我們現在的「撒尼」讀音相同,意義相同,只是記錄不同而已。也就是說,現在自稱「撒尼人」的,他們的發源地,就是我們今天的學地山。
在石林圭山地區,生活著黑彝,白彝,撒尼人,彝青,阿細人等多個少數民族。這些少數民族,大都是在圭山秦祖根兵敗遁亡後,逐漸遷移到路南石林居住生活的,自古都是以村、寨來區別,各自為家,互不侵犯。
在當時,撒尼人居住的地區,有三個勢力比較大的,祖上經過朝廷授封的土司,陸良的資土司,路南的秦土司和彌勒的昂土司。詩歌中,阿詩瑪家居住在阿著底的上方,熱布巴拉家居住在阿著底的下方,現在考證的是阿詩瑪家住在圭山一帶,陸良的資土司和路南的秦土司居住在阿著底的上方,只有彌勒的昂土司居住在阿著底的下方。阿黑從阿詩瑪家騎這騾馬用了三天時間,到了熱布巴拉家,估算距離250公里到300公里左右,所以,熱布巴拉家應該就是居住在彌勒昂土司的管轄地區,現在的彌勒縣至丘北縣一帶。
熱布巴拉家不是黑彝,因為黑彝不和外族通婚。
也不是白彝,一個很富有的奴隸主家庭,看上一個地位低下的佃戶,還正兒八經的請人去說媒?人家家裡人攆到家門口,鬧到家裡面,朝供桌射箭,已經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了,還不敢動武?呵呵!!
所以,熱布巴拉家不可能是奴隸主,更不是土司,最多只是個翻身做地主,膽小怕事的暴發戶「土」司而已。
阿哥阿妹情意長,共騎騾馬回故鄉。
可憐阿支黃粱夢,富了石箐一甲方。
楊洪斌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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