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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加急審理移民簽證範圍擴大

  從2006 年9月25日起,移民局將開始接受外籍工作者移民申請(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的I-140表格的加急審理要求,包括以下的移民簽證類別:

  EB-1: 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

  EB-2: 具有高級學位或特殊能力,但不是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的人員。

  EB-3: 不屬於技術工和專業人員的普通工作人員(即少於二年的訓練或經驗的非技術性工種)。

  在加急服務的情況下,移民局保證對交納1,000美元手續費的申請人,在收到的15個工作日內,寄發正式審核批准或拒絕通知,或是要求需要更多文件證明。如果申請在15個工作日內沒有處理完畢,USCIS將退還1,000美元的手續費,並將會繼續審理這個申請作為加急服務的一部分。

  除了快速審批之外,要求加急服務的申請人可使用專用電話和電郵,查詢案件申請狀況,或詢問有關的任何其它問題。

  自從2001年以來,移民局已對非移民簽證的I-129表格某些類別的申請允許加急審理,其中包括E類貿易商和投資者、H-1B專業人員、 H-2B非農業服務的臨時工、H-3實習生、L類跨國公司承讓人、O類外國傑出人才、P類演員和運動員、Q類國際文化交流訪問學者、R類宗教工作者和北美大西洋自由貿易區(NAFTA)的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專家。這些非移民工作簽證的I-129表的申請人,繼續有資袼要求加急服務,除非申請期關閉(例如,當某一簽證數達到每年的封頂)。

  而且從今年8月28日起,USCIS也增加了另外兩類移民簽證的加急服務,EB-3專業人員(Professionals)(即有學士學位,並在這個行業工作的移民工作者),以及EB-3特別技工(Skilled Workers)(即需要至少二年教育、訓練或經驗,能完成技術工作的移民工作者)。僱主申請這兩類移民簽證,使用的是外籍工作者移民的I-140表格。

  關於擴大的加急審理服務範圍的信息,可查閱USCIS 網站: http://www.uscis.gov/graphics/howdoi/prem_proces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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