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言之有理?我們整理了11種貌似有理其實無理的邏輯

汶川地震十年後,當年批評范美忠(2008年汶川地震被稱「范跑跑」)的人們是否要向他道歉;聯想集團被貼上「賣國」標籤,是否有理可依;羅永浩關於「精日」的言論是否合理;再往前,江歌案,劉鑫是否撒謊,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等等。

一個熱點事件,就可以撕裂你的朋友圈。

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是獨立思考,都會說尊重事實。然而,成長經歷不同、價值立場不同、接收的信息不同,所定義的「事實」及其解讀也不一樣。

微信朋友圈上,我們可能因為擔心與同學、同事、親人等熟人(或半熟人)產生衝突,會選擇分組可見,或避而不談。即便要談,也只是與觀點相同的互動,到朋友圈下面點贊、留言支持。為了緊張和尷尬,於是選擇迴避衝突,陷入今天要說的「退縮與抗拒」窘局。

比如,即便不同意對方,也要使用一些說法來緩解人際關係的緊張和尷尬,其實無關痛癢:

一切都是相對的。

事情都有兩面性。

我們要客觀地看;我們只是角度不一樣,不分對錯。

那麼,如果不迴避,而是直面衝突,甚至奮起對峙呢?朋友圈裡那些觀點迥異的公號文章及其留言,就展現了對峙。微博更甚。眾聲喧囂自然比萬馬齊喑更靠近一個現代社會。但他們,我們,都必然言之有理嗎?

今天,書評君就來梳理一類最基礎的邏輯常識,逃避衝突的八種策略,還有直面衝突後的三種邏輯迷失——貌似都在說理。

退縮與抗拒:逃避問題的八種策略

作者:朱迪斯·博斯 

譯者:岳盈盈 翟繼強 

版本:商務印書館 2017年8月

由於我們大多數人不願意被證明是錯誤的,因此我們會製造一些障礙使自己固守的觀點免受爭議。

但是,如果我們習慣性地把抗拒作為應對問題的方法,那麼它將成為困擾我們的難題。習慣性抗拒會妨礙自我發展,因為它會促使我們迴避與自己原有觀點不同的新經驗和新觀念。除此之外,抗拒會使人產生焦慮,因為它把我們置於一種防禦狀態,遠離別人的意見和觀點,從而使我們無法與別人合作,不能想出有效的行動計劃。

抗拒有多種類型,包括迴避、憤怒、陳詞濫調、否認無知、從眾、思想鬥爭和分散注意力。

1

迴避

只與贊同自己觀點的人為伍

我們運用迴避這種機制來逃避某些人或某些情況,而不是對不同觀點進行探索。有些人強烈支持某種觀點,但卻沒有足夠的證據為自己的觀點辯護,他們只與贊同自己觀點的人為伍,只閱讀和觀看支持自己觀點的文獻和電視新聞。

我曾參加過一次教堂禱告,牧師在佈道時嚴厲斥責了梅爾·吉布森的電影《耶穌受難記》,認為這部電影充滿了暴力,而且對耶穌被出賣和死亡經歷的描述也不恰當。禱告之後,我問她是否看過這部電影,她說沒有。當我告訴她我非常喜歡這部電影時,她只是皺了皺眉,然後迅速轉身離開去跟別人交談。作為抗拒的一種形式,迴避會使人不願意與持相反觀點的人交流,甚至會對他們產生敵意。

作者: L. S. 斯泰賓

譯者: 呂叔湘 李廣榮

版本: 商務印書館 2008年11月

譯者呂叔湘:「我翻譯這本書,是有鑒於常常看到一些說理的文字裡頭隱藏著許多有悖正確思維的議論。」

2

憤怒

強迫不同意見的人保持沉默

我們並不總是迴避持不同意見的人有些人在面對不同觀點時,無法運用批判性思維進行分析,而是感到憤怒。與身單力薄或缺乏社會資源的人相比,身體強壯或擁有強大社會資源的人更容易憤怒,並強追不同意見的人保持沉默。憤怒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表達出來,比如怒視、恐嚇、身體暴力、團伙行動,甚至戰爭。

但並非所有的憤怒都表示抗拒。當我們聽說最喜愛的一位教授由於是阿拉伯人而被學校拒絕長期聘用時,我們會感到憤怒,或者說是義憤填膺。這種憤怒可能會促使我們給當地報紙寫封抗議信,從而糾正這種不公平。

3

陳詞濫調

「一切都是相對的」

說些陳詞濫調會妨礙我們批判性地思考問題,比如不斷重複類似的話:「不要把你的觀點強加於我」「一切都是相對的」「眾口難調」「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以及「我有堅持自己觀點的權利」。廣告商和政治人物經常使用陳詞濫調來轉移人們的注意力,讓大家不再關注產品的質量或團將發生的社會間題。陳詞濫調也會使我們不能批判性地審視自己的人生選擇。

當然,適當地運用陳詞濫調也會有助於闡明某個觀點,但是,習慣性地使用它們會對批判性思維起到阻礙作用。

4

否認

酒後駕駛的人經常否認自已喝醉

根據美國國家傷害預防與控制中心的數據,每30分鐘就會有一起因酒駕導致死亡的交通事故,酒駕造成的死亡人數在所有交通事故中佔41%。儘管這些數據令人震驚,但酒後駕駛的人卻經常否認自已喝醉。他們認為自己完全有能力駕駛,拒絕代駕。

許多美國人不承認世界石油儲備可能很快就會枯竭。儘管探測技術不斷進步,新發現的石油儲備量於1962年達到峰值,但從那時到現在數量一直不斷下降。根據某些推測,任何地方可利用的石油資源在2020到2030年同會耗盡。然而,面對不斷減少的化石燃料資源許多美國人仍然繼續開大型車輛,建造大型住宅,耗費越來越多的資源。

作者:  殷海光 

版本: 上海三聯書店 2004年7月

「攻習任何科學,相當的牛角尖是一定要鑽的,如其不然,我們將永遠停留在浮光掠影的階段。在鑽過牛角尖以後,如果我們增益了相當的智能,那麼正是我們到達了進步之點。」

5

無知

為了避免討論而刻意迴避

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無知是思想的黑夜。」現印度瑜伽修行者斯瓦米·帕拉瓦南達曾寫道:「無知製造了其他所有的障礙。」人們更有可能對自己深入了解的問題進行批判性思維。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弄不清楚某個問題僅僅是因為無法得到相關信息。

然而,有時卻是因為我們根本不想去了解。如果我們原本可以通過某種途徑獲得關於某一問題的相關信息,卻為了避免思考或討論而刻意迴避,那麼這種無知就成為了執櫃的一種類型。有些人認為,無知可以讓他們不必去批判性地思考某一問題或採取行動。結果卻是,問題永得不到解決,甚至會變得越來越糟糕。

6

從眾

根本沒有自己的看法

許多人擔心如果自己與同伴的觀點不一致,會受到同伴的排斥。因此,即使他們實際上不贊同群體的觀點,也會與群體保持一致,而不會冒險提出反對意見。也許我們都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在工作場合或聚會上,有人說了關於種族主義或男性至上主義的笑話,或者對同性戀或女性發表攻擊性的言論。許多人並沒有大聲說出反對意見,而只是保持沉默,甚至跟著大笑,正因如此,才會使得偏見和負面的刻板印象一直存在。

而有的人從眾則是因為他們對某個問題根本沒有自己的看法。他們經常會說「我看到了問題的兩面性」這樣的話來掩飾自己不願意批判性地思考問題。馬丁·路德·金曾經指出:「許多人最害怕站在與大眾普遍接受的觀點明顯相悖的立場上。大多數人傾向於採納這樣的觀點,它是如此的模稜兩可、模糊不清,以至於可以囊括所有的一切,它又是如此流行,以至於可以包括任何人的觀點。」

作者: 余式厚 

版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1年12月

「似是而非的論證常常使人們感到困惑。」

7

思想鬥爭

過多地考慮「如果……將會怎麼樣」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黨佔領法國期間,利尼翁河畔勒尚邦村莊的村民給躲避納粹黨的猶太人提供了避難所。《精神武器》是一部描寫利尼河畔勒尚邦的人們抵抗納粹運動的紀實性影片,皮埃爾·蘇拉吉是這部影片的導演。多年後,美國公共廣播公司的比爾·莫耶斯向皮埃爾·蘇吉拉詢問,為什麼有的村民仍然在為該怎麼做而掙扎。蘇拉吉回答道:「飽受痛苦的人是因為沒有採取行動,而採取行動的人則不會感到痛苦。」當我們面臨複雜的問題時,在暫時沒有想法之前,猶豫不決或飽受折磨是正常的。

然而,有些人過於糾結問題的細節,過多地考慮「如果……將會怎麼樣」也就是被稱為「分析癱瘓」的情況,如此一來,到頭來什麼事情也做不了。拖延的人最有可能使用這種抗拒方式。儘管針對一個問題進行思想鬥爭是分析過程的一部分,可以有助於想出解決方法和行動計劃,是批判性思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如果這種思想鬥爭本身成為了目的本身,那麼我們就不是在對問題進行批判性思維而只是抗拒。

8

分散注意力

逃避批判性地思考

有些人厭惡沉默,不喜歡安靜地獨立思考。我們許多人通過看電視、聽音樂、聚會、工作、吸毒、酗酒或購物等方式,讓自己逃避批判性地思考生活中遇到的難題。政治人物也許會用戰爭戰爭威懾或恐怖主義來吸引|公眾的注意力,讓人們無暖思考經濟或衛生保健等方面的社會問題。

人們往往會大吃大喝,而不去審視導致自己感到不滿足或不幸福的原因。根據佛教思想,像分散注意力這種妨礙思考的因素會導致我們無法清晰思考。相反,佛教哲學崇尚沉靜和冥想,把它們視為獲得智慧和知識的方式。

那麼,如果不迴避衝突、奮起對峙,與不同觀點競爭,甚至建立起了我們渴望的社會風氣和個人氣度,是否就必然有理呢?

奮起對峙:那些貌似說理的三種方式

作者: 陳波 

版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6年8月

邏輯學基礎入門;部分內容參考自該書。

 

日常生活中的說話邏輯,沒有數學或邏輯學研究那樣複雜的推演過程,而是基礎的,因而也是常識性的。那些看似說理的方式,卻很可能是存在缺陷的推理,自然也絕不像講話者所宣稱的那樣「有理」,不過是藉助外在的威脅、語氣或詭辯做了點辯護包裝。

 

邏輯學的基礎常識說,一個推理和論證要得出真實的結論,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前提真實,二是從前提能夠合乎邏輯地推出結論。前提是否真實,涉及到事實的判斷,而謬誤常常是出現在前提與結論的邏輯關係上。換言之,那些貌似正確、具有某種心理的說服力,但經仔細分析之後卻發現是無效的推理或論證形式。

歧義性謬誤:利用語義的模糊

簡單說,就是指故意或無意地使用語言本身的模糊性,得出不正確的結論。

 

最基本的一個錯誤是「概念混淆」。詞語常是多義的,如果在論證過程中,利用這種多義性推論,就會犯邏輯錯誤。實際上,這種多義,除了詞語本身,由詞語構成的語法結果,也會因不確定而產生一句多義,包括動賓關係不明,代詞所指不明,定語修辭不明,等等。這時,就犯下了「構型歧義」。即使在詞語和句子結構上避免了錯誤,也還是可能由於強調其中的不同部分,衍生出不同的意義。如果這種強調是故意的,以至於扭曲了本意,就犯下了另外一種謬誤,即「錯置重音」。

 

謬誤不會就此結束。面對一個對象或事件,如果混淆了它的整體和各部分,同樣會造成謬誤,經不起推敲。

把整體中各部分的屬性誤認為是該整體的屬性,或者把個體的性質當作是這些個體的彙集的性質,就是「合舉」謬誤。如果是反過來,由一整體具有某種屬性,推出該整體中的每一個體也具有某種屬性,就陷入了「分舉」的邏輯錯誤中。

 

我們非常清楚語義的多義,也清楚句子結構的多義,更清楚整體和局部是不能簡單推論的,但如果審視前些年時常出現的一種街頭愛國衝動,就可看出,這樣的謬誤不會因為簡單而被遺棄。

愛國是一個政治共同體(在現代一般是民族國家,即nation state)成員的集體情感,是世界上也是人類進程中很正常的集體情感表達,然而,就在他們高呼「抵制日貨」或「用美國貨就是賣國賊」的旗號,衝擊肯德基或麥當勞非法打搶的時候,他們對「愛國主義」的說理,簡單粗暴地模糊了「愛」的本質,變得容不下「友善建議」聲音,將祖國、國家(state)、民族(nation)、政府職能部門以及地方具體官員等同起來,用「我們」高聲呵斥「你們」,強調「你們」的不正當性,實際上就利用了漢語中「國家」一詞及其結構的多義性和模糊性。而代表其他社會成員發起的對外敵視衝動,亦混淆了整體與部分的關係。

作者: 余式厚 

版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1年12月

「似是而非的論證常常使人們感到困惑。」

假設性謬誤:利用不當或不存在的假設

如果在論證和推理的過程中,暗中利用了某些不當的假定、預設,並因此得出錯誤的結論,就犯下了所謂的「假設性謬誤」。

 

第一個假設性謬誤叫「複雜問語」。眾所周知的一個例子是這樣提問的:「你已經停止吸煙了嗎?」實際上就預設了一個事實——被問的人經常吸煙。不管是做肯定還是否定回答,都接受了該預設。這就在於,問句都包括兩部分:一是該問句已經假定的內容;另一是所問的東西。如果一個問句中包含虛假的預設,這樣的問句就含有陷阱。

 

除了這樣的預設陷阱,如果假設的對象是不成立的,就可能構成如下一些謬誤。

 

原本還有更多選項,卻要求對方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或回答,就是「非黑即白」的謬誤。面臨一個客觀事件,在做出評價時,非得迫使對方要麼堅決反對,要麼就堅決抵制,而容不下別的選擇。

 

具體到因果關係推演上,也有兩類錯誤的假設。

第一種是「混淆因果」,比如「虛假原因」(原因本身跟結果沒有關係,不是真實的原因)和「以先後為因果」(簡單地從時間的先後上判斷因果關係,先出現是因,後出現是「果」,而不顧兩者是否真存在導致與被導致的關係),以及「因果倒置」等。

 

第二種是 「預期理由」。用本身真實性尚待證明的命題充當論據,而實際上起不到證明的作用。比如在2016年,有城市地鐵安檢制度提出對名牌包可免過安檢儀,目的是為了避免給包沾上臟污或刮壞,因而乘客可以選擇不過安檢儀而通過人工檢查,但實際上就預期了一個城市「不安全」只可能由「窮人」帶來的前提。

 

此外,我們也知道,打比喻是一種說話藝術,可以把一個複雜或抽象的問題具體化、形象化,更容易理解,但如果錯誤地假定比喻的雙方具有可比性,就可能導致「虛假類比」,看似機智,最終偷換概念、避重就輕,只能得出荒謬的結論,而將真正的問題掩蓋起來。

作者:  徐賁 

版本: 中信出版社·三輝 2014年1月

「人有足夠的天生能力接受真實和公 正的東西,這種能力就是『理性』」。

關聯性謬誤:訴諸不相干的因素

如果說,前兩類的說理謬誤還可能只是說話技術上的問題,而「關聯性謬誤」則完全是出於說話者本人的心理或社會性動機,目的在於利用一些不相干的因素迫使對方認同自己的觀點。

 

首先常見的是「訴諸人身」,通過評說對方的人格、品質、處境等來論證他的某種言論為假,或者至少是降低其言論的可信度。一個人的人格、品質、處境與他觀點的正確與否之間沒有直接的聯繫。但論者就不談問題本身,而大談人格或尊嚴等不相干的因素,甚至可能「人身攻擊」或「惡意詆毀」。訴諸「情感」也是很常見的一種。不論述自己的觀點何以成立,而嘩眾取寵,通過激起眾人感情來代替對某個論題的論證。

如果訴諸人身或情感都不行,還可能訴諸「權威」、「起源」或「無知」。

所謂訴諸權威,就是借用或炮製一個名人或專家的觀點,來證明自己的正確性。而當「起源」變成訴諸的對象時,就簡單粗暴地說某個理論、觀點、事物的來源好或不好,來論證該理論、觀點成立或不成立。而最具詭辯力量的是訴諸「無知」,即利用人們對某事的無知來證明某種觀點成立還是不成立:一是斷言某命題是真的,因為該命題沒有被證明是假的;二是斷言某命題是假,因為該命題沒有被證明是真。

 

當然了,也可能幹脆直接訴諸「強力」,利用威脅、恫嚇甚至使用棍棒和武力,去迫使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或放棄他本人的觀點。所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強權勝於公理」,「打棍子、扣帽子、抓辮子、裝袋子」等都是訴諸強力的謬誤。

作者: 加里·R.卡比 / 傑弗里·R.古德帕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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