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華人與狗」的木牌嗎?
《精武門》劇照,陳真踢碎寫有「狗與華人,不得入內」的木牌
對於上海外灘公園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木牌,中國人大都耳熟能詳,視之為帝國主義欺壓中國的鐵證。然而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即有人質疑木牌的存在。1994年,上海學者薛理勇在《世紀》雜誌發表《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文中稱「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故事「缺乏根據」,是「編造一個史實去嘩眾取寵」。薛文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時間在全國大小媒體上,出現了很多批判文章。《世紀》雜誌轉載了批駁薛文的文章,還被迫做了檢討,稱薛文發表後,「許多讀者紛紛來信,指出該文存在嚴重的錯誤」「本刊未對史實嚴格核對即予發表,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以此為契機,海內外學界針對「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問題,開展了一系列新的研究,大致還原了故事原貌。
1900年前,華人向租界爭取入園權利,尚未有「華人與狗」之說
上海外灘公園建於1868年,是中國第一家現代公園,佔地約30畝,環境優雅。起初,公園並沒有明文禁止華人入內,只是由工部局(租界的行政管理機構)指示巡捕,允許衣冠整潔的所謂「上等華人」進入,從事體力勞動的「下等華人」則要擋在門外。其間,也有華人向工部局表示抗議,但影響不大。
1884年,工部局對遊園者做出6條規定,其中第1條「腳踏車及犬不準入內」,第5條「除西人之傭僕外,華人一概不準入內」。工部局稱,其禁止華人入園的主要原因有兩個:第一,不希望華人大量湧入,影響外僑遊玩;第二,華人在公園中有很多不守公德的表現,如隨地吐痰、折花驅鳥,到處大小便,破壞景觀,提升管理成本。
1917年的公園管理條例
這一禁令,激怒了租界中的華人富商。怡和洋行買辦唐茂枝、房地產商譚同興等致信工部局,稱公園維護費用來自於租界稅收,租界內中國居民作為納稅人,理應擁有自由出入的權利,並說:「我們的鄰居日本人和朝鮮人(高麗人)都能自由地出入公共娛樂場所,而我們中國人則由於服裝的關係,竟引出意外的麻煩,被阻止在花園門外」①,實在太不公平。
出人意料的是,對這些「上等華人」的要求,工部局董事會「一致認為,信中提出的要求是公平合理的。」1883年前後,工部局拿出一個折中方案,「任何受尊敬的華人都可以從公園委員會要到一張門票,讓他們自己和他的朋友們進入公園」。1889年,由於唐茂枝等再次抗議,工部局同意給華人發放「遊園券」,時效為一星期。②不過,這個制度僅實行了一年,即發生了問題。一是公園裡中國人數量激增,外國人產生 了許多抱怨;二是有些中國人「在遊園券上搗鬼,如更改日期,過期的入場券再使用」,被人指摘。此後,工部局再度加強了對華人的限制。
從以上事實來看,出於現實原因,工部局對華人進入外灘公園確實有所限制。同時工部局在處理華人的抗議時,也尚願意在一定程度上考慮、解決華人的入園要求。「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說法,尚未在抗議聲中出現;提出抗議的華人更關注的是:日本人和朝鮮人都能自由出入公園,華人為何反而不能?
1949年之前,自稱見過「華人與狗」牌子者的回憶,差異還比較大
中華民國成立後,租界華人地位上升。工部局的6點遊園規定,在措辭上也隨之有所變化,1913年改為「這些公園僅供外國人使用」「狗與自行車不得入內」;1917年又改為「這些公園供外國人使用」「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內」「狗與自行車不得入內」。③直至1928年,始同意向所有華人開放公園。此一時期,工部局從未將「華人」與「狗」並列,並有意避免再提及華人。但「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說法,卻也恰恰產生、流行於此時。
由於至今沒有發現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木牌的實物或照片,中國學者熊月之、日本學者石川禎浩等傾向於認為,「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說法綜合自工部局1884年頒布的遊園規定。1917年到《密勒氏評論報》工作的鮑惠爾也回憶,「那時,外灘公園門口掛著一塊木牌,上面寫著到這個公園來的注意事項和若干規定……有一條是禁止攜帶家犬入內……下面一項是『中國人,除前來工作的苦力外,不許入內』……專做學生運動的煽動家很巧妙地,很有效地把它說成:『狗與中國不許入內』。」④同將華人與狗分列的規定相比,所謂「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牌給人的衝擊力無疑要大得多。但是,這種「綜合」顯然有違事實。
雖無實物,但長期以來,不少人回憶,自己見過外灘公園門口「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木牌。這些回憶材料也成為學者們反駁薛理勇《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一文的主要依據。不過,學者吳恆在仔細分析後發現,這些說法全部出現於1900年以後,並以1949年為分期,前後呈不同特點。簡單來說,出現於1949年前的資料,相關文字差異較大(見圖1)。⑤
圖1:1949年前的相關回憶文字
以上這些說法中,首先,孫中山、蔡和森等只是道聽途說,將之作為宣傳政治觀點的一種佐證,恐怕並未深究這塊牌子是否真的存在。其次,他們在相關文章中,有的用「犬」,有的用「狗」;有的把「華人」放在狗前前,有的把「華人」放在狗後面;楊昌濟更是將「華人」和「狗」分為兩句,顯然是來自工部局頒布的6條遊園規定。第三,姚公鶴的說法尤其值得注意,因為他說木牌不在外灘公園,而在跑馬場門外,外灘公園的傳說很可能是將跑馬場的木牌張冠李戴了。
1949年後,自稱見過牌子的親歷者們的回憶,在說法上比較統一
1949年後,政治話語體系大變,外灘公園的木牌得到更廣泛的宣傳。先是方誌敏及其《可愛的中國》一文廣為流傳,讓「華人與狗不準進園」漸為大眾所知。同時,新建立的「上海市歷史與建設博物館」製作了中英文對照的「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展出,引起轟動效應。⑥不少當紅的政治人物,如陸定一、陶鑄等,在講話或文章中,也都出現了「華人與狗不得(准)入內」的說法。
1964年,毛澤東對《東方紅》的指示,最為關鍵。排演大型音樂舞蹈劇《東方紅》時,毛澤東親往觀看,指示在劇中加入「華人與狗不準入內」的牌子。⑦也有親歷者回憶,毛澤東當時的指示提到的,是「華人與狗不得入內」。⑧
從現存視頻看,《東方紅》一劇當時使用的是「華人與狗,不準入內」。「不準」被更為上口的「不得」逐漸代替,也許同改革開放後,電影《精武門》的流行有關。電影中,李小龍飾演的陳真,一腳踢碎了寫有「狗與華人不得入內」的牌子。於是,1949年後,眾人留下的回憶較為一致,大都聲稱在上海曾見過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字樣的木牌(見圖2)。⑨
圖2:1949年後,親歷者們的回憶高度一致
這些人的回憶中,金秉英、陳岱孫說在1918年,陳孟熙說自己和陳毅在1919年,姜豪說在1921年,看到了將華人與狗並稱的木牌。但是,如上文所說,工部局1917年更改的遊園規定中,已經不再提及華人。
綜上,在上海租界內,外僑對華人的歧視確實存在;但將「華人與狗」並列,則經過了相當長時間的演變。略言之,這種說法,乃是史實與傳聞「層層疊加」的結果。在這種「層層疊加」下,中國人在近代遭受列強歧視的集體記憶,逐漸滲透到了個體記憶之中,並對個體記憶作了「修訂」。
租界時期的外灘公園
注釋:
①熊月之:《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晚清國家與社會》,社會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14—33頁;②③吳恆:《「華人與狗」與「『華人』與『狗』」——以公共租界工部局檔案為中心重新檢視近代上海租界公園歧視華人的史實與傳聞》,《近代史學刊》第9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④蘇智良、趙勝:《民族主義與殖民主義的較量——外灘公園「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文字資料的歷史解讀》,《甘肅社會科學》2009年第4期;⑤⑨表格參考自吳恆《「華人與狗」與「『華人』與『狗』」》、馬福龍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來龍去脈》及《上海園林志》附錄《有關不準中國人進入租界公園的資料輯錄》等;⑥薛理勇:《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世紀》1994年第2期;⑦楊永生編:《世界藝術風采(第2集)》,廣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75頁;⑧默秋:《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誕生台前幕後》,《文匯報》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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