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的核心理論----氣
05-28
來自: 白開水 (北京) 2015-10-08創建 2015-10-08更新生活在現時代的人們,要深入認識風水理論及其實踐,必須從其思維模式上加以探析。風水術的闡釋發揮,也就是風水的理論思維體系,是同中國傳統哲學直接聯繫的,無論翻開歷史上的哪一本風水著作,諸如氣、陰陽、五行、八卦、河圖、洛書之類的傳統哲學術語俯拾皆是。因此常有人說:「風水學源於易經」,「風水就是易」,「風水即陰陽五行」。這些說法雖顯偏頗,卻折射出一個事實:風水著作中清晰可見傳統哲學概念或範疇的影響及具體運用。欲打開傳統風水這一迷宮的門徑,了解相關的中國哲學理論實屬其必須的鑰匙。 「氣」是中國傳統哲學中最重要的範疇之一,在歷代哲人的理論思維中,其內涵外延不斷被發展,而變得非常寬泛,並深刻地影響了中國傳統建築風水。中國風水吸收了古典哲學的「氣論」學說,並從多方面加以應用和發揮,成為自己的基礎理論之一。 「氣」是中國風水的核心,無論是「形法」還是「理法」都是圍繞尋找「聚氣」寶地而展開的選址活動。風水論述中反覆提及「生氣」、「迎氣」、「藏氣」、「納氣」、「聚氣」,緊緊圍繞著「氣」這個核心。許多有心的國外學者也看出。「氣」是中國風水的「要害」。如美國羅系巴哈小姐,在她1987年出版的暢銷世界的《風水—中國的方位藝術》一書中寫道:「氣是風水中最重要的因素。」她斷言:「認識氣,便懂得風水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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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千年的風水堪輿實踐中,中國風水學依據「氣」的存在之象與存在之理,總結出一套實際勘察操作的實用理論。其中似乎包含了樸素唯物認識,又包含了實用而有益的精神外延。中國風水有關「氣」的認識閃爍著嚴謹的科學價值,我國古代宅居的選址、環境的優選、生態景觀的塑造等,都遵循了「氣」的聚結和運動規律。如果我們對「氣」的認識含混不清,以「氣」為基本理論的風水學,只能被學界視為「准科學」,甚至被貶為「偽科學」或「封建迷信」。因此,深入揭示「氣」的本質,已成為中國風水這門傳統學術進入科學殿堂的關鍵。
氣的基本含義 中國風水中的「氣」,吸收於中國古代哲學中的「氣論」學說,是「氣論」的應用和發揮。因此,要了解「氣」的概念,必須放到中國古代哲學體系中去認識它。 「氣」是中國哲學的重要範疇之一,其外延非常寬泛,凡所有學術,也無不引申應用並各有不同取義。概略言之,「氣」有如下一些基本含義。一是指流動而無定形的物質存在,如水氣、雲氣、氣味等,這是「氣」的原義。如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氣,雲氣也;」又說:「雲,山川氣也。」鄭玄在《禮記·祭義》的注中提到:「氣,謂噓吸出入者也。」《大戴禮·四代》;「食為味,味為氣。」等等。
「氣」由原義引申,被視為天地萬物的最基本構成單位,「其細無內」,「其大無外」(《管子·心術》),充盈天地。無形的存在是氣,氣凝聚即為有質有形之物,並貫通其內外。如《莊子·外篇》:「氣變而有形,形變而生。」《孟子·公孫丑》:「其為氣也,至人至則,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予天地之間。」張載《正蒙·太和》:「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充斥並維持生命存在以及決定其變化的「氣」,又稱為「生氣」、「精氣」等。 在哲理思維中,「氣」被視為萬物之源,即所謂「元氣」。《老子》中所云。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是說陰陽二氣沖盪而化合成萬物。王充《論衡·自然》中亦言:「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秦錄》說:「故天地成於元氣,萬物乘於天地。」何休《公羊傳解詁》日:「元者,氣也。無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元氣可看作是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統一體。 在宋明理學,「氣」常與「理」並列,稱為「理氣」。朱熹《文集·答黃道夫》: 「天地之間有理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是「先天地生」之道。而王延相等則認為理是氣所固有的,「理載於氣」。並說:「氣,物之原也;理,氣之具也;器,氣之成也。」(《慎言·五行》)理只是宇宙間惟一的實體存在,即氣的規律表現。 此外.由尹文「氣道(通)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管子·內業》)起,經《孟子·公孫丑》「我善養吾浩然之氣」的論說所倡導,「氣」被引入倫理學、美學等精神領域,又常指人的道德修養.心理素質以及審美觀照的感受等等意義。在魏晉山水美學等藝術哲學思維的深入發展中,更成為量重要的美學範疇之一。如文論、畫論中最為常見的「氣韻」、「氣象」、「氣骨」等概念中的「氣」,無不舍有類同今日「空間」、「環境(場所)」、「氛圍」、「心理場」等意義。風水理論中「氣」的內涵類型
風水言「氣",內容極為廣泛,取義也多有不同,但基本是在傳統哲學、美學有關「氣」的概念範疇框架下加以引申應用的。保存至今的風水著作,幾乎無一不是氣論的產物。 早期的形勢宗風水所言之氣,主要是山川之氣。如《青囊海角經》中所說:「山水者二陰陽之氣也。」並認為「氣者形之微,形者氣之著;氣隱而難知.形顯而易見」。《葬經翼》曰「氣吉形必秀潤,特達端莊;氣凶形必粗頑,欹斜破碎。」「地有佳氣,隨土所生,山有吉氣,因方而止。氣之聚者,以土沃而佳:山之美者,以氣止而吉。」(《青烏先生葬經》)「水隨山而行,山界水而止……水無山則氣散而不附,山無水則氣塞而不理……山為實氣,水為虛氣。土逾高其氣逾厚,水逾深其氣逾大,土薄則氣微,水淺則氣弱。」(《管氏地理指蒙》)在隨後的形法派著作中,對「氣」的論述進一步細化了。例如《金氏地學粹編·歸厚錄陽基章》講道:「陰宅穴在地中,止穴內一氣。陽宅穴在地上,不專以地氣為用,兼取門氣。蓋清虛之上,氣本橫行,門戶一啟,氣即從門而入,其力與地氣相敵。……須得門地兩旺,然後可以招諸福。門地之外又看道路。道路局勢朝歸者,作來氣斷;橫截者作止氣斷。朝路比來龍,橫路比界水,所謂三衢、橋樑同斷。嶠者,鄰居高處峻處,如艮方老有高屋,則氣被障斷,反從良方還轉氣來,迴向我宅。所謂迴風反氣,自高及下者,高屋多則氣厚,高屋少則氣淺。……空缺者,方隅孔竅,或在宅外,或在宅內,能引八風而人;關於禍福,不可不知。」這裡所謂「一地、二門、三衢、四嶠、五空缺」概稱「五機」,就是陽宅相法中察氣所審的五種氣,它們所具有的不同性質與作用,略可作如下理解。 地氣。概指宅基大小高卑、土質、地溫及濕度等因素及予人生理、心理的影響效果,其中也包括環境氛圍所體現的家庭內聚力或親和力。地氣過強或過弱,都會使人在生理、心理上感到不適,就需要用門氣或其他性質的氣來進行調節。 門氣。門是宅院的咽喉,陽宅相法中每有「氣口」之喻。實際上,門不僅為宅內外交通聯繫孔道,還涉及居住者的出入平安、防衛以及鄰里關係的和諧或門第尊卑秩序,也制約著宅內外景觀、小氣候調節等因素,門氣即概指這諸多宅內外環境聯繫制約因素及影響。門氣不宜過強或過弱。例如門氣過盛則會沖淡地氣,其中也包括宅內私密性的破壞。衢氣。概指宅外道路交通導向及道路對宅內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衢氣的審度與選擇調理,既要考慮到交通便利,識別性強,又要避免與之有關的外界不良干擾。
嶠氣。以高屋為屏障,圍合適度,會產生場所的安定感,而圍合過緊則會有壓抑感。這些都是所謂嶠氣。當然,其「迴風反氣」,也包括高屋遮攔對宅內通風排濕降溫或防風禦寒等小氣候因素的重要因素。 空缺之氣。即宅內外環境因空間流通滲透而產生的影響效果。除了影響生理需要以外。在心理上,也指宅內外空間圍合聯繫上的寬鬆、開敞或通透之感,還包涵有公共或半公共宅間中的各種不穩定因素。 理氣派風水比形法派更依賴於中國古代哲學中的氣論思想。理氣派以方位理氣為主,綜合五行生剋、陰陽八卦、九星吉凶、二十四山向等原理,認為住宅中某些區位為吉,某些區位為凶,理氣的目的仍是要趨吉避凶,乃至化凶為吉。風水中的生氣與煞氣
按照「氣」對居住者的不同作用,古代風水將「氣」劃分為「生氣」和「煞氣」。凡對居住者的身心有益之「氣」,統稱「生氣」,相應地,住宅內外環境中對居住者有不良影響的因素統稱為「煞氣」。各種「生氣」的功能有所不同.「凡地氣,從下蔭人,力源而緩;天氣熙育人身,力浮而速。故陽宅上承地之吉氣,尤欲上乘天之旺氣也。」(《相宅經纂》) 煞氣主要分為七大類:①形煞,②味煞,③光煞,④聲煞,⑤理煞,⑥色煞,⑦磁煞。 形煞——為有形可見、有跡可尋之煞,如:雞嘴煞、反弓煞、穿心煞。屋外的十字路角、天橋、奇形怪狀的山石、樹、路等皆是。 味煞——有發霉或一切難聞的氣味都屬於味煞。 光煞——屋內光線不足或光線過強都會產生不良影響。屋外的霓虹光亦為光煞的一種。 聲煞——嘈雜聲、打椿聲、難聽的流水聲。 理煞——理氣之煞,如飛星之二五疊臨、三線同見等。又如燈泡之雙單數、魚之條數。 色煞——家中黑色過多則陰氣過盛,紅色過多則精神緊張。又門對門的顏色亦有相生相剋的關係。更重要者,必須配以宅主所需的顏色。 磁煞——磁力對人的大腦影響甚大,風水主要是根據磁場的變化而計算出對人之吉凶。 如遇以上煞氣,風水主張用遮、擋、化、斗、避等五種辦法對付之:遮法——把有煞氣的東西遮著,眼不見為乾淨。 擋法——可用樹、屏風等物將其擋住。 化法——可用五行化氣、顏色化煞等。 鬥法——可用八卦、麒麟猛獸等對症下藥。 避法——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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