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經箋注》一卷《圖說》一卷 (上)
與聖賢之道無二,故崇朱、程之理,用四十餘年之時間,以朱子格物致知之功格地
理之書,得出巒頭者與理氣無殊,只要明乎陰陽逆順分合饒減之法,登山不格羅經
而羅經自合也。認為《葬經》是晉人博雅名通手筆,《發微論》識見高超,說理精
透,《青囊》、《玉尺經》精當造微,尤粹。四部書謂地理之善本。但相傳之久,
前後失次,錯亂無章,甚人為改竄,《青囊》尤甚,參考多書,一一給予訂正。特
別對諸家之註解,指出妄注之處,特別對四十八局的孟仲季之氣論,詳析其理之繆。
對地理諸家各立之附圖,可以萬計,認為最繁,雖然博而通之固佳,但要以重點為
主,故書未附精心所選五十圖供參閱,並附可作考證名墓圖八個作印證。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
說明;
1、 凡是《葬經》正文均頂格。
2、 箋注部分加箋註:以示區別。
3、 希望有不妥處或斷錯處,給予指正。
星光
《葬經箋注》
晉 郭 璞 景純 著
後學海鹽吳母音安注
葬者,乘生氣也。
箋註:生氣,聚氣也。氣聚而後能生,不聚則不生也。此一句解所以葬之之理,而
下文乃詳言之。
五氣行乎地中,發而生乎萬物。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經》曰:
氣感而應鬼福及人。
箋註:此言地與父母之氣,父母與子孫之氣,總為一氣相通,五氣即五行之氣,感
者,同氣相觸而動也。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皆言同氣相觸而應,故
父母之氣感乎地,則子孫之氣應乎父母,所謂鬼福及人者,父母之鬼福及乎子孫之
人也。父母骨骸得地氣而發生,亦同此理。
是以銅山西崩,靈鍾東應。木華於春,栗芽於室。
箋註:靈與銅山,有東西之隔,栗之與木,亦有在外在室之殊,然而銅山崩則靈
鍾鳴,木華春而栗芽室,猶父母與子孫,雖有形骸之隔,生死之殊,而鬼有福,則
人自及之。四句證明父母與子孫,同氣相觸而自應也。
蓋生者氣之聚;
箋註:先儒謂氣至則生,氣返則死,聚則有至,無返則凝而不散,故能成形。朱子
《中庸》注,所謂氣以成形也。
凝結者成骨,死而獨留;
箋註:骨乃聚氣所凝結也,故能死而獨留。
葬者反氣納骨,以蔭所生之法也。
箋註:反,猶復也。既往而復返也。父母骨骸本五氣之凝結而成,死乃氣散,葬則
復將五氣返納於骨,以庇所生之法。
箋註:自首句至此,反覆推明地與父母之骨,父母與子孫之體,本為一氣感通,是
以設立葬法,其法並非虛誕,乃出實理之所為。
夫陰陽之氣,
箋註:陰陽二氣,乃五氣之所由生。朱子太極圖說,謂陽變陰合而生水、火、
金、木、土也。
噫而為風
箋註:口咳出氣為噫,風則天地之咳氣色。
升而為雲,降而為雨。
箋註:張氏《正蒙》:陰為陽得則飄為雲而升,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
行乎地中,而為生氣。
陰陽五行行乎地中,以為生物之氣。
《經》曰: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
箋註:蔡氏《發微論》:八風不動則有氣,四水交流則有脈二句,乃山法尋龍立
穴之要語,蓋氣定凝,氣逐則散,乘風而散者,為風所逐也。土為氣之體,界水則
土而氣無與為體,故不行而止。下文氣因形來,而斷山不可葬,亦正謂土絕而氣
不能來也。
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
箋註:古人相地之法,無過聚止二字,風水之名,不外乎此。
風水之法,得水為上,藏風次之。
箋註:得水有四等,如領三匝,一也;如衣領之襟,左右交匝,橫抱過堂,二
也;圓抱者為金城,方直者為土城,水聚天心,三也;四面之水聚堂成潭,當面朝
陽,四也。勢如朝宗,面前屈曲特來,四者,龍止氣住,故為要也。藏風次之者,
得水而不風,則無龍砂,或水纏左邊,本身龍虎短縮,猶有外山近抱,可惜為龍
虎者。總之四面水抱氣,猶匝而不散,風而不得水,則氣隨水走,雖何益?故
風較得水為笫二項,非謂其緩而不必顧慮也。
夫土者,氣之體。看土斯有氣,氣者,水之母,有氣斯有水。《經》曰:外氣橫形,
內氣止生,蓋言此也。
箋註:此一節,正以明得水之為上也,蓋水土與氣相為表裡,無土則氣無所託,無
氣則水無以生,故水流土外,謂之外氣。氣土中,謂之內氣。外氣橫界,則內氣
之止生可見矣。
箋註:自陰陽之氣至此,發明地之生氣,不外得水風二者,而得水則更為緊要耳。
丘壟之骨,岡阜之支,氣之所隨。
箋註:丘龍,高山也。岡阜,低阜也。高山石骨,低□脈支,皆言入首,脈氣之來。
或骨或支,氣所隨也。
箋註:自此以下至為上地也,總論壟支形勢之妙,地貴平夷以下至永吉無凶,專論
支。山者勢險而有也,至是謂其次,專論壟。
《經》曰:土形氣行,物以陰生。
箋註:土成形而為氣之體,氣乃行乎其中,於以生乎萬物,此二句,引經以明上文
之意也。
何以言之,
箋註:此句單承岡阜來言,何以見得?岡阜之氣,支亦隨之。
氣之盛,雖流行,而其餘者猶有止。雖零散,而其深者猶有聚。
箋註:蓋氣之旺盛,雖落平陽,隨水流行而其餘氣所鍾,尚有所止,雖走岡阜,宜
深。是故二字承上。深者,猶有聚來,訛本改作涸燥宜深,坦夷宜淺,大謬。
《經》曰:淺深得乘,風水自成。
箋註:太深氣從上過,太淺氣從下行,須得恰好乘氣,方成風水。
自何以言之至此,乃單論岡阜之支,下文又總論壟支形勢。
夫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
箋註:土形氣行。
其聚也,因勢之止。
箋註:外氣橫形,內氣止生。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二)
葬者,原其起,乘其止。
箋註:蔡氏《發微論》謂其出也。有分水以導之,其沒也。有合水以界之,氣起於
出而終於沒。有出有沒,龍穴融結。又云:真他融結,有三分三合,穴前後,一分
合;起主至龍虎所交,二分合;□龍至四水交會,三分合,此皆原其起乘起止之謂
也。若夫推而廣之,如所謂起伏頓跌,胎息崩洪,蛛絲馬跡,鶴膝蜂腰。論五行,
則又有穿落傳變。論九星,則又有貪巨門武破。其為行龍法度,詳於諸家之說者甚
夥,然大約不出三分之論,最為緊要。
地勢原脈,山勢原骨。
箋註:地指岡阜,山指邱壟,原者,原其起與止也。
逶迤東西,或為南北。
箋註:《說文》:逶迤,,袤去貌,長箋,逶迤有委曲意。《左傳》作逶蛇。《蘇秦
傳》嫂逶蛇蒲服,總言來勢軟活曲動,不拘東西南北。
千尺為勢,
箋註:言其來勢之遠。
百尺為形。
箋註:言其靠穴之近。
勢來形止,
箋註:蔡氏《發微論》:勢雖順水而來,必逆水而就。
是謂全氣。全氣之地,當葬其上。
箋註:即上文乘其止之謂。
宛委自復,
箋註:楊筠松謂龍形如磨轉。又云: 宛轉回龍似掛鉤。
迴環重複。
箋註:龍既回逆,則龍虎賓主,四面迴環,外砂拱抱,只只向內,重重包裹,乃為
藏風納氣之地。下文左空右缺,前廣後折,正反,此以言之也。
若踞而候也,
箋註:踞,箕踞也。坐申兩足之樣如箕,元武項主星象,身首左右主龍虎象,申如
兩足灣,兜如箕之形狀。候者,前面朝山有如賓來,而我坐地以候之,蓋賓主相迎
之意也。
若攬而有也,
箋註:攬者,以手撮持之,謂龍虎左右砂嘴,如伸手摸物之狀。有者,有物在中為
案也。形類不一,總要端正圓秀,不反不竄,為吉。否則面前交牙兜收,堂氣融結
在內,無案亦吉。
欲進而卻,
箋註:言勢之來而止。
欲止而深,
箋註:言形之止而不進,則深以之。
來積不散,沖陰和陽。
箋註:言此深之氣,有來無去,則積而不散,自然陽去沖陰,陰來和陽,陰陽相
得,不孤不虛,旺相和平,男女於此媾精,萬物於此化生。諸家所謂陽來陰受,陰
來陽受,止積之地,自然如此,若不化之地,純陰純陽,必非止積可知。
土高水深,郁草茂林。
箋註:沖和之地,必然如是。
貴若千乘,
箋註:形勢崢嶸,擁簇高昂,若千乘也。
富如萬金。
箋註:形勢豐滿,充足盈裕,若萬金也。
《經》曰:形止氣蓄,化生萬物,為上地也。
箋註:此以上兼壟支言之,
土貴平夷,
箋註:土,高阜也。土之為言,吐也。言地中吐出者也。《說文》:土字從二,象
地,從丨,象地中物挺出形。貴有支者,貴牽連支阜而來,否則突然以起,非有結
作,此言山灘、平原、高阜之地如此,今之地師,不論山原平洋,概以高低起伏為
言,曰毛脊,曰蛛絲,曰串珠,種種以山鄉土阜之法,相杭嘉湖蘇松鎮之水地平洋,
忘卻上句「地貴平夷」之語,大繆。殊不知山地出於自然,故高低可論,而平地之
高低,非由竹園基地,皆墳墓之遺址也。
土貴有支。
箋註:支之所起,氣隨而始。支之所終,氣隨以鍾。
此明土之所以貴,有支也。同下文氣因形來之意。但彼言山,而此言土耳。
觀支之法,隱隱隆隆,微妙玄通,吉在其中。
箋註:「隱隱」,隱約之間。「隆隆」,高突之意。「微妙」,不大顯著也。「玄
通」,可以會也。言其起處高低起伏而來,如草蛇灰線,蛛絲馬跡,藕斷絲連,
種種諸式,亦有轉接,亦有剝換,到頭盡處,月角兜收,交襟合度,亦有砂交水會,
但其高不過尋丈,低則於尺寸,其妙甚微,識之頗玄,言在其中者,不在其中求吉,
而吉卻在其中也。
《經》曰:地有吉氣,土隨而起。
箋註:地有吉氣,吐出為土阜。
支有止氣,水隨而比。
箋註:其來也,有水以導之。其止也,有水以界之。
勢順形動,
箋註:遠勢順水而來,近形交會而止。
回復終始。
箋註:回復,即上文宛委自復。終始,即上文迴環之意。
法葬其中,永吉無凶。
箋註:自「地貴平夷」至此,是言垣夷龍,以別邱壟涸燥。「地貴平夷」一句,言
平陽不必有支,至憑溪河之水,來去順逆,交會合襟,便為吉地。土貴有支以下,
乃皆言支也。
山者,勢險而有也。
箋註:此以下至是謂其次,乃論邱壟涸燥,明其當取,言其當舍,而又論其大勢必
當如此,然後為上地也。
法葬其所會。
箋註:會,即止聚之處。
乘其所來,審其所廢。
箋註:二句以龍穴言之,來廢如蔡氏《發微論》所論,雌雄、強弱、生死、微著、
分合、聚散、順逆、僥減、浮沈、淺深等項,皆是也。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三)
擇其所相,避其所害。
箋註:二句以砂水言之,古人言砂水明堂,合成吉凶,故當重也。砂如龍虎應樂,
腦圓方尖,高于吉秀,峙於旺相,以及貼身蟬翼,坐下案,種種吉砂,水如交襟合
灣環,注蓄來於旺相,囚謝以及裘聚天心,陽朝當面,種種吉水,皆所相也。害則
反是。言之,當有而缺,當無有見,諸般惡煞,法宜避之。《發微論》所謂山川變
態不一,咫尺轉移頓殊。《玉尺經》所謂當趨而趨,當避而避,皆下亦趨全避缺之
意。
是以君子奪神功,改大命。
箋註:乘審擇避,其功在人,而不在神,窮通壽夭,其命在天,而不在我,然神功
既為人奪,則天命自可禍為福。
禍福不旋日。
箋註:旋者,周而復始。不旋日者,不待來日,蓋甚言其速也。
《經》曰:葬山之法,若呼吸中言應速也。
箋註:盡有不利初葬者,或元辰直出,或元武嘴長,或明堂傾側,雖真龍而穴怪,
未免亦有此病,更或年月未善,或裁成不合法度,或淺深不得恰好,此則人事又有
不齊,否則未
有不旋至立效者。
箋註:自「法葬其所會」以至此,是明以當取。
山之不可葬者五,
箋註:此言尋龍當先除此五者之惡。
氣以生和,而童山不可葬也。
箋註:砂礫之地氣不生和,故無草木。
氣因形來,而斷山不可葬也。
箋註:箋註:或穿田渡河,必有蹤跡可尋,不接之接,似斷非斷,方為有來。否則
四面無來,或輕鑿斷,皆不可葬。地師多以窄地小圩、斷連無來,誤葬,可怪。
氣因土行,而石山不可葬也。
箋註:即石山土穴,亦穴內自有通土處,在於石板之下方有氣行,然有間氣所鍾,
盡有石中間土,未可輕謂之土穴而葬。
氣以勢止,而過山不可葬也。
箋註:凡關騎斬截等諸穴,以及大地腰落迴轉城廓,都是有界合止積之勢,若無界
合止積,休誇其巧怪。
氣以龍會,而獨山不可葬也。
箋註:即平陽一凸,亦自有倒地龍虎案應,水會砂交,故不為獨。若瞭然一山,並
無照應會聚,斷不可葬也。
《經》曰:童斷石過獨生新凶而消已福。
箋註:新凶,新增之凶。已福,已有之福。
自「山不可葬者五」至此,是明其當舍。
若伏若連,其原自天。
箋註:祖龍辭樓下殿,起伏高低之勢,如自天而降也。
若水之波,若馬之馳,
箋註:言其踴躍翔舞,其疊嶂若水之波,而隊逐若馬之馳。
其來若奔,
箋註:來勢如趨。
其止若屍,
箋註:止形若勒。
若懷萬寶而燕息。
箋註:左右環列萬狀,而一人居息處乎其中。
若具萬善而潔齊。
箋註:案外羅列如膳,與前朝賓主潔齊相見,潔齊二字見《周易》
若橐之鼓。
箋註:無底曰:橐鼓者,氣之滿也。或疑作裹
若器之貯。
箋註:到頭作穴,陽來陰受,若橐鼓,陰來陽受,若器貯。
若龍若鸞,或騰或盤。
箋註:言四面灣趨,婉蜒翔舞也。
禽伏獸蹲,
箋註:承上二句,言如禽之伏,獸之蹲。
若萬乘之尊也。
箋註:承上七句,言如是則有若萬乘之尊富也。
天光發新。
箋註:日月照乎上,
海朝拱辰。
箋註:江海朝宗於外。
四勢端明,
箋註:玄武、朱雀、青龍、白虎,端正明白。
五害不親。
箋註:無童、斷、石、過、獨之害。
十一不具,是謂其次。
箋註:若上文所云,乃為上地,十缺其一,便謂其次也。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四)
夫葬以左為青龍,右為白虎,前為朱雀,後為元武,
箋註:此以下言山之近勢,因上文四勢而詳言之,青龍本東方蒼龍七宿,白虎本西
方白虎七宿,朱雀本南方朱雀七宿,元武本北方元武七宿,而茲不論東西南北方位,
而笫以左右前後言之,此地方也。蓋二十八宿,附天而行,四時遷轉,不定於東西
南北,故但可以左右前後言之。
元武垂頭,
箋註:垂脈降勢。
朱雀翔舞,
箋註:兩翼拱向趨朝,如衣之綉團鶴相似,翔言其回,舞言張翼,端,拱也。然亦
不能盡得如是,但要有情來向,端整秀麗,不竄還背,不拘高低,只要劉青田所謂
尖、圓、方三字。
青龍蜿蜒,
箋註:蜿蜒,蟲盤曲貌。言委婉迴環也。
白虎馴□,
箋註:□,音俯,低頭也。馴□,低頭而馴善也。
形勢反此,法當破死。
箋註:此形字,與百尺為形形字稍異,蓋彼專坐山之形,此兼四勢山形也。
故虎蹲謂之銜屍,
箋註:蹲,猶踞也。昂頭踞足,反馴□言之。
龍踞謂之嫉主,
箋註:獸坐直前,兩足撐地,曰踞。與人坐之箕踞不同。
元武不垂頭者拒屍。
箋註:來無落頭,降勢為拒。
朱雀不翔舞者騰去。
箋註:不迴翔,拱向也。
夫以支為龍虎者,
箋註:此因邱壟龍虎,而及岡□土支之龍虎。
來止跡乎岡阜,要如肘臂,謂之環抱。
箋註:岡□則自無蹲踞之狀,要環抱乃佳。
以水為朱雀者,
箋註:此因上邱壟之朱雀,而及水之朱雀,毋論山龍、平地、土阜皆有之,而平地
土阜較多山龍耳。
衰旺系乎形應。
箋註:龍內氣之衰旺,系乎水外氣之形應。
忌那湍激,謂之悲泣。
箋註:湍激,沖瀉也。反乎灣環悠揚,止蓄裹聚,故凶。謂之悲泣者,不特瀉聲為
可憎也。
朱雀源於生氣。派於未盛,朝於大旺。澤其相衰,流於囚謝,以返不絕。
箋註:此言羅經二十四方位也,以二十四並為十二,則有雙山之號,以申子辰、亥
卯未、寅午戍、巳酉丑生旺墓,配為水木火金四局,則有三合之名,以八干左旋右
轉八長生,配合龍虎陰陽交媾,則又有生旺互用之法,總不出長生、沐浴、冠帶、
臨官、帝旺、衰、病、死、墓、胎、養十二項,以配十二支,即所謂生氣未盛,大
旺將衰囚謝也。源者,發源派者分流。朝者,特朝。澤者,止蓄。流者,出口。以
返不,謂病死墓絕而復胎養長生也。作用詳《玉尺經》。茲為大略言之。若龍右
旋,如掛鉤樣,水即鉤內左旋灣環,界住龍頭之脈。而長生即從鉤內起不外寅申巳
亥四者,為自生趨旺。彼龍之右旋,長生卻從子午卯酉四者上起,謂自旺朝生。龍
水兩邊,順逆轉逢,同歸一墓,此所謂生旺互用,元發相通也。龍若左旋如掛鉤樣,
水即從鉤內起,不外子午卯酉四者,為自旺朝生,彼龍之左旋,長生卻從寅申巳亥
四者上起,為自生趨旺,龍水兩邊順逆轉逢歸一墓,亦所謂生旺互用。玄竅相通也。
《造微賦》:「乙丙交而趨戍,辛壬會而聚辰,鬥牛納丁庚之氣,金羊收癸甲之靈」,
即此生旺互用,元竅相通之法。蓋東方為甲乙木,龍從南方發,足轉入東方,入首
無論寅位、甲位、卯位、辰位,發源總以自東轉入南方倒右,皆謂之丙氣流,生寅
旺午墓戍。龍從北方發,足轉入東方,入首無論寅位、甲位、卯位、辰位,皆謂之
甲氣流行,生亥旺寅墓未。水無論卯位、甲位、寅位、艮位、丑位,發源總以自東
轉入北方右倒者,皆謂之癸氣流行,生卯旺亥墓未。舉東方甲乙為例,而南方丙丁,
西方庚辛,北方壬癸,皆可例推。其四維乾、坤、艮、巽,各從雙山同宮推之,總
不出太極圖、陰陽交媾之圖。此即周、程、朱、張參天兩地,貫通三才之至理也。
地理法,所重龍水相交,雌雄相配,其義蓋盡於此。《青囊經》二十四山分順逆,
陽從左邊團團轉,陰從右畔轉相逢,亦即此法。但其囚謝去水之處,必要逆水之砂
兜收逆水,會合於交龍大勢,倒左倒右之水,方為交襟界合,否則裡頭不蓄,雖有
交龍水界,仍如不界,其向指必要交龍水之官、旺、衰三字,所謂朝於大旺也。切
不可朝逆砂內之逆水。蓋朝逆水則死到堂,滿盤皆煞,庸師每以逆砂,誤指翻身
作案,其害甚不淺矣。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五)
法每一折,瀦而後泄,悠悠揚,我欲留,來不見源,去不見流。
箋註:此言水之行度,曲折頓聚之形勢也。折,指交互轉接之處。瀦則深聚停蓄,
悠悠揚,狀其瀦蓄之象。我欲留,狀其欲泄不泄之意。來不見源,其來曲也。
去不見流,其去折也。至於面前,卻要見其灣環悠揚。
《經》曰:山來水回,貴壽豐財。
箋註:山如磨轉而來,水似環回而去,須一左旋,一右旋。如太極隅陰陽互根之樣,
則山水雌雄交度,生旺互用,貴壽且豐財也。
山囚水流,虜王滅侯。
箋註:囚則反背走竄而不來,流則反跳直瀉而不回,如此砂飛水走,玉則虜而侯也。
自葬以左為青龍至此,承上文四勢言之,兼邱壟、岡阜、平地三者。
《經》曰:勢止形,前澗後岡,龍首之藏。
箋註:言後岡象龍身之來,而頭勢止,有似龍頭,則為龍首。立穴有正求、架折
二者。
鼻顙吉昌,角目滅亡。
箋註:後岡斜來,結穴必正,所謂逆中取順道,若角目之處,則逆龍逆穴,滅亡之
禍。
耳至侯王,唇死兵傷。
箋註:後岡直來,結穴必側,所謂順中取逆,若唇口之處,則順龍順遷,故死於兵
傷。以上二者順逆,俱只在後龍與脈到頭立局上分別,未說到脈與向坐上,若夫脈
與向坐,只在本山之面論,上面落脈,下面合襟,不論後龍。凡落脈與本山之頂不
對,而斜來為逆,脈下合襟之尖,卻與本山之頂相對,則對合襟為坐向,便是逆來
順取。若落脈與本山之頂相對,直落為順,脈下而合襟之尖,卻與本山之頂不對,
則對合襟為坐向,便是順來逆取。總之向坐與本山之頂,有順有逆,而坐向與脈,
則無有不逆者也。其法詳於古傳,不知姓名之七圖內,茲為附載於後,此又是立向
細作功夫,本文未及言之。
宛而中蓄,謂之龍腹。其臍深曲,必後世福。
箋註:龍首是撞背龍,龍腹是腰落龍,撞背有直來斜來之分,腰落則回玎委婉,有
似龍肚屈轉,故為龍腹。其穴止有一臍,蓋龍勢回來凹曲之中,包之深密,如龍
之臍,深言交牙之內,曲言凹轉之中也。
傷其胸脅,朝穴暮哭。
箋註:言不當臍處而穴於太早之地,閃於左右之旁也。
自「勢止形」至此,言來龍到頭作穴,大約不出首腹二者,學者分得明白,勝讀
《撼龍經》一卷矣。
夫人之葬,蓋亦難矣。
箋註:此以下至終篇,復將前篇所言重舉而申詳之,因以論三吉六凶,為葬者所必
當究心者也。
支壟之辨,眩目惑心。
箋註:似支而壟,似壟而支,支中之壟,壟中之支,亂於目而疑於心也。
禍福之差,候虜有間。
箋註:辨得真確,則得其葬,而福為侯。若一差錯,則失其福,而禍為虜矣。
夫重岡疊阜,群攏支,當擇其特。
箋註:山脊曰岡,土山曰阜,石骨曰壟,壟支既已分明矣。而群之中,又當擇其
獨異,以為主星。
此岡字,以壟言之。
大則特小,小則特大。
箋註:山皆大,而此獨小獨小,山皆小,而此獨大,《玉尺經》所謂祥雲捧月,
群□賓鴻,亦是特小持大之意也。
夫支欲伏於地中,
箋註:支無石骨,須沈埋地中,方有積聚。否則高如壟峙,氣為風散而不蓄。
壟欲峙於地上。
箋註:壟有石骨,其氣不深不高,則無以蔽風,而氣不能蓄,故雖特小,亦必四山
高峙,形勢方為得經。
支壟之止,平夷如掌。
箋註:支雖欲伏,壟雖欲峙,而共止積之處,則皆平坦如掌也。蓋陽落有窩,窩中
之突,固為平坦。陰落有脊,突中之窩,亦見平夷。
故支葬其巔,坑葬其麓。卜支如首,卜位如足。
箋註:既曰支欲其伏,壟欲其峙。又曰「支葬其巔,坑葬其麓」何也?蓋支柔也,
壟剛也。柔伏而剛峙,其理當如是也。至其止處,支則平夷在巔,壟則平夷在麓。
在巔者,既伏而後升,其氣自下而上也。在麓者,既峙而後降,其氣自上而下也。
自上而下者,發越在外,故宜淺。自下而上者,收藏有內,故宜深。淺深自有一定
之理,《地理大全》將前面「故於涸燥者宜淺」句,反改作「深」,於「坦夷
者宜深」句,反作「淺」,不但道理不明,妄自改竄,連上文雖零散而其深者猶
有聚句,都不照顧,則故字將何著落?諸如此類,豈不可笑。
自支壟之辨至此,申詳前篇支壟之義也。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六)
土圭測其方,玉尺度其遠邇。
箋註:十道天心及步龍步水淺深,吞吐等所用。
乘金相水,穴土印木。
箋註:印,合信也。取證佐以為符驗也。一本作應,古注云:凝結者金,流行者水,
正應者,沖和而收藏者,土也。其甚得,蓋化生圓腦,如金之凝結而成。乘猶
乘益之乘也。兩旁貼身腮水,流行曲抱,有夾輔之義,故曰相。正應之,謝覺齋
以兩旁夾耳砂言,以其恰好證佐,故曰印。穴居其中,沖和四備,收藏在內,故言
穴土,不言火者,火者爍金,無有融結,故穴內不取。
外八風,內秘五行。
箋註: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八方高峙,則八風不動,故曰。秘則隱
寓之也。乘金、相水、穴土、印木,隱寓五行之形氣在內,故曰內秘。非謂其有所
諱而不宣也。後來說五星者,本此推之,以上四句,承上土圭而因推及憑。
龍虎抱衛,主客相迎。
箋註:二句承上玉尺而亦推及焉,抱衛相迎,四勢灣抱有情也。
微妙在智,觸類而長。
箋註:其中變通,如土圭方位之局,玉尺達邇之勢,千變萬侖化,隨地而施,皆不
可以一格求之。惟智者方能推類旁通,得其微妙所在。
元通陰陽,功奪造化。
箋註:元,微妙也。智者,微妙之識,通乎陰陽。其土圭玉尺之功,可以奪化工也。
自土圭測其方位至此,言支壟得穴之後,更有土圭玉尺,作用神妙,人事可以乎
天地。
佔山之法,以勢為難,而形次之,方又次之。
箋註:此因上文論及方位,乃總而論之。地理家有勢、形、方三者,大率以形勢為
要也。難是不易得之意。
形勢不經,氣脫如逐。
箋註:土形氣行,形勢反常,其氣不蓄也。雖方位合法,究何益哉。此一段總論形
勢之為重。
勢如萬馬,自天而下,其葬王者。
箋註:萬馬,言其來勢之奔騰。稠多廣,隊隊向前,自天而下,勢極弘壯,故為
王者之概,此惟龍身最高巔上望之,乃見其妙。
此以下至「生人皆鬼」,是專論勢之吉凶有如此。
勢如巨浪,重疊嶂,千乘之葬。
箋註:重疊嶂,有如巨浪之勢,其層疊多,降自萬馬之自天而下一等,故為千
乘。
勢如降龍,水繞雲從,爵祿三公。
箋註:來勢踴躍翔舞,高低起伏,旁有護從,如降龍之勢從雲水,故為從龍之象。
勢如重屋,草喬,開府建國。
箋註:屏障端崇,三重五進,茂草喬木以蔥鬱之,此為勛戚,故舊家象。故為開府
建國。
勢如驚蛇,屈曲徐斜,滅國亡家。
箋註:降龍高低起伏,如雲中出沒,而驚蛇則無起伏高低,降龍委蛇宛復,不大為
屈曲,而驚蛇則屈曲太甚,一樣如是,降龍朋從砂水,不肯單行獨走,而驚蛇則獨
自徐斜,斷然無護纏爪牙。
勢如矛曳,兵死刑囚。
箋註:直如矛刺,轉如曳勁,皆主兵刑。
勢如流水,生人皆鬼。
箋註:直走順飛,並無回逆止聚之勢,則生人皆絕滅。
形如負□,有壟中峙,法葬其上,主侯屈起。
箋註:形指穴後靠山之形,□,御屏也。君王御極,樹屏座後,有壟中峙,儼如大
貴人負□而坐,故為極貴之象。止乃小八字交合處。
此以下至「法同忌之」,專論形之吉凶,自「負□」至「其巔可富」,是論形之吉
者。自「刀」至「所不葬也」,乃論形之凶者。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七)
形如燕巢,法葬其凹。胙土分矛。
箋註:背後靠山,灣兜似燕巢,葬於兜中凹處,主分藩得國。
形如仄□,後岡遠來,前應回曲,九棘三槐。
箋註:仄同側。郭璞云:□形壺,大者受一斛為酒器。又為盥器。側,斜放倒也。
坐山星體,形似側□,後來遠岡,前應曲回,此類之形,士公卿大夫。
形如植冠,永昌且歡,
箋註:植植立也。冠形不一,大約峙而不銳,方而無棱,反乎覆釜之塌且圓者,此
中得穴,永為昌盛而歡樂者也。
如覆釜,其巔可富。
箋註:此即支葬其巔之謂。氣自下而上,故穴於頂處平夷之中,須四面山回,方不
露風,前二項,是仰掌覆掌之分,此二項是高峙矮平之別。
形如仰刀,凶禍莫逃。
箋註:脊棱轉,長直如刀。
形如卧劍,誅夷逼□。
箋註:卧劍仰刀,皆眠狹長直之形,仰刀則有
形如橫幾,子滅孫死。
箋註:橫直方板,橫幾之形。
形如覆舟,女病男囚。
箋註:面平而長,爾旁直下,中闊而兩頭尖狹也。
形如灰囊,災舍焚倉。
箋註:有□曰囊,灰囊,兼色言也。
形如亂衣,妒女淫妻。形如投算,百事昏亂。
箋註:亂衣,謂如衣折不直垂而橫掀。投算,謂齒梳不整齊而斜竄。二項總以雜亂
言之,各為所肖而意會之可也。
形雜勢,主客同情,所不葬也。
箋註:言穴後靠形之惡者,不勝枚舉。總以錯雜混亂而無整齊尊特,皆不可葬。
夫牛卧馬馳,鸞舞飛,
箋註:牛馬,皆吉形也。
此以下至「法同忌之」,乃承上文穴後靠山之形,而推斷及於前後左右。飛潛動三
者,動收之形,凶多吉少,其石之似牛馬等形,作後鬼尤忌。
□蛇委蛇,
箋註:凡委蛇者,為□蛇之凶形。
黿鼉龜,以水別之。
箋註:凡在水者皆是,亦凶形也。
牛富貴,
箋註:牛卧馬馳者富,舞飛者貴。
□蛇凶危。
箋註:□蛇及黿鼉龜等象,皆凶危之形。
形類百動,葬皆非宜。
箋註:此又因□蛇等凶形而推廣言之,凡諸般動物之象,皆屬不宜,豈可應見。
四象前後,法同忌之。
箋註:前後左右,都要檢點,《金函經》十二劫煞,亦要照顧。曾文迪云:劫煞照
破,全無地。
夫勢與形順者吉,勢與形逆者凶。
箋註:《虞書》云:惠迪吉,從逆凶。勢與形皆善,則順而吉。皆惡,則逆而凶。
訛本改作葬與形順,與勢與逆句,語意不貫。蓋此二句,總結上文形勢二者。不可
不經,須皆要順為吉。下四句,方轉到不可得兼,則形卻切要於勢也。
勢凶形吉,百福希一。
箋註:蔡氏《發微論》:有大勢之聚散,有穴中之聚散,來勢不善而近形卻好,則
小有結聚,猶可希冀,其一福。
勢吉形凶,禍不旋日。
箋註:來勢雖好,而近形不善,則穴不在此,葬之,其禍立至。
夫外氣所以聚內氣,過水所以止來龍,
箋註:此以下至「腐骨之也」,是申結前篇得水二字。
千尺之勢,婉委頓息,外無內聚,內氣散於地中。
箋註:有來龍而無界水,則其氣不聚,散於地中,故得水為上也。
《經》曰:不蓄之地,腐骨之也。
箋註:引經以明上文,無水為聚,其氣不蓄,則其骨朽腐矣。
夫噫氣為能散生氣,
箋註:噫氣,即風也。風亦陰陽之氣,但其氣動為能散盡。此以下至「敗槨之也」,
是申結前篇風二字,亦見得不經。
龍虎所以衛區穴。
箋註:龍虎蔽風,故衛區穴。
疊疊中阜,左空右缺,前曠後折,生氣散於飄風。
箋註:疊疊中之阜,未嘗少山,而區穴間,或左空,或右缺,或前曠,或後折,則
其氣飄散地上,故風為笫二項緊要也。折讀作舌。
《經》曰:「騰漏之穴,敗槨之也」。
箋註:氣升騰透漏於上,則其槨敗矣。此亦引經以明上文之意。
《葬經箋注》斷句文字版(八)
夫土欲細而堅,潤而不澤。
箋註:此以下八句辨土色以驗穴之恰好,無高低深淺左右之或差,以致失氣也。細
而堅潤而不澤,乃為氣聚之徵,土色之妙,無過此二句為切要。
裁肪切玉
箋註:肪,脂也。肪細膩而脂膏,玉溫潤而栗,故以為喻。
濕如□肉,
箋註:傷水。
水泉砂礫,
有泉與砂磧,謝延桂以為石塊不妨。
皆為凶宅。
箋註:諸書皆以五色為重,然大約以濕脂堅細,紅黃鮮潤,不幹不濕,便為沖和,
若粒粟□肉,則不潤而澤。砂磧,則不堅細脂膏,皆不可葬。
蓋穴有三吉,葬有六凶。
箋註:此以下,由上文土色,而及三吉六凶,作用周密,葬法完備。
天光下臨,地德上載,神合朔,神迎鬼避,一吉也。
箋註:天光,日月星辰也。地德,地脈旺相也。神者,收藏地中元神,須選四柱
八字,支幹純粹,成格成局,扶補地脈,則元神收藏,而地德上載,造命之體也。
合朔者,取初一日月合照,向上並尊帝金水紫白等星,到山到向,則天光下臨,造
命之用也。神迎者,年月吉神,如三奇、三德、祿馬、貴人,一切諸吉,來到山向。
鬼避者,年月凶神,如歲破、戊已、三煞、大月建、小兒煞,一切等凶,盡行退避,
乃造命體中之最緊者。以上等法,詳楊筠松之《千金歌》。
陰陽沖和,五土四備,二吉也。
箋註:觀毛一羽,而知五色皆備。觀五土四備,而知地脈衝和。四備者,五色中
備其四,斯為上。
目力之巧,工力之具,趨全避缺,增高益下,三吉也。
箋註:蔡氏《發微論》:或低視而丑,高視而好,或左視而妍,右視而媸,或秀氣
聚下,而高則否。或情意偏右,而左則虧。凡此趨全避缺,全在目力之巧。又云:
或過焉,吾則損其過,使適於中,或不及焉,吾則益其不及,使適於中,截長補短,
損高益下,莫不有當然之理,惟得功力之具,則始而入功,終而與天無間矣。
陰陽差錯,為一凶。
箋註:不合《玉尺經》龍水陰陽,相交配合之理氣作用。
歲時乖戾,為二凶。
箋註:年月日時,不合《千金歌》之造命作用。
力小圖大,為三凶。
箋註:不安本分,鬼神禍淫,故反招凶。
憑福恃勢,為四凶。
箋註:勢力之家,憑恃侵奪。蔡氏《發微論》:「心者,氣之主,氣者,德之符,
天未嘗有心於人,而人之一心一氣,感應自相符合」,苟憑福恃勢,強奪乎人福,
亦不應。諺所謂陰地不如心地好也。
□上逼下,為五凶。
箋註:墳上一切品制等威,不宜□逼,慎之。
變應怪見,為六凶。
箋註:宋主葬牛頭出,吳景鸞所疏稱變應等類,皆是。
星光按:箋注吳景鸞的疏,即《辨牛頭山陵表》。
《經》曰:「穴吉葬凶,與棄屍同」。
箋註:得吉穴而不得吉葬,與未嘗得穴者同也。
《葬經箋注》全文終。
葬經箋注自序
地理一理也。孔子曰:「吾道,一以貫之。」又曰:「致知在格物。」夫吾儕讀聖
賢書,解程朱理,既儼然命之為儒,則自當通三才,明萬物。天地間無所不格,則
亦何所不貫。山川無異理也,理貫萬物,獨未可貫此一物乎。農圃醫卜必有可觀,
觀此理也;鉤戈射御聖無不通,通此理也。理一本而萬殊,則可一理推也。而形家
之說,說多旁出,似乎天地之理不綜於一,而反授權於說之翻新出奇。於是乎,謂
地理之言,言人人殊,而殊各有驗者,吾不信也。夫程朱之理,即聖賢之所謂道,
天地之所謂心,天道廢見,流行隨處充滿。子在川上而曰逝者如斯。山川固與道為
體者也。地理者,即聖賢之道。程朱之理無二道,亦無二理也,何古今之明通曉宿,
往往棄其程朱聖賢之學,而悉聽於不識字、不明道理之譎秘、閹媚、庸妄粗劣者輩,
以為此必有異授焉。吾祖父之形骸托以是安,而子孫之蔭庇藉以是容也,迨未幾生
新凶、消己福,觖然失望之餘,禍不旋踵,而噬臍之悔亦已晚矣。此豈有他哉!感
於禍福之言,而不明乎是非之理也。
夫地理之是非與四子五經,及周、程、張、朱,性理語類諸書本無二理。奈讀書明
理之士,反聽其說,而如聾;覽其說,而若□。又豈有他哉,其故蓋不在人,而原
在書,何也,地理書之紙繆不堪,而假託前人者每諭矣,即一二至當之篇,真確之
傳,如葬經、發微、青囊、胎腹、玉尺、金函等文,又為舛錯者半攙和者半改竄者,
又半其為本來真正遺存不過千百之什一而僭妄陋之徒,又為支離強解如謎。似囈
先賢本文之旨,始而僅得其似,既而盡失其真矣,是故讀書明理之士,刻意求解,
而解卒不得,遂以不解解之,亦作強不知,以為知之者狀然而良心難抹,畢竟未敢
以為真知,於是茫然迷悵然悶謂地理之與儒理判然兩途,不得不授其任於庸庸碌碌
鬼鬼怪怪之術,說玄說妙鋪張陽厲,而一時傾聽之下敬之如神明,事之如父母,嗚
呼,豈不哀哉!余本業帖括,未嘗賣形家言以為□口計,然而屬文賦詩之暇,高山
流水,夢寐相親,是以博覽諸家歷山川,以地證書,以書印地,以毫□之不合而
忘寢廢餐,直窮到底。朱子謂十事格得一兩件不妨每事,格到八九分便掉了,甚是
害事,蓋以朱子格物致知之功,以格地理書,如是者四十餘年,亦若恍有豁然貫通
之處見,夫所謂巒頭者,與理氣無殊,而理氣者,與巒頭不背,明乎陰陽順逆、分
合饒減之法,登山不格羅經,而羅經自合也;明乎乙丙辛壬丁庚癸甲之局,析理不
言體段,而體段自具也,他如撼龍九星而廖氏主之;玉髓巒頭而太華宗之;青囊理
氣而玉尺詳之;劉氏四科而今人從之;諸家雖有精粗本末之殊,而未嘗無深淺源流
之合其枝分派別,蓋皆具體於郭氏葬經一書而流傳於後,分其肢體各立門戶而互相
骶牾者也。余不自揣乃於葬書坊刻中,擇其本之有章可循,有節可次,絕無攙和誕
謾之涉於荒唐者,字推而句解之,段疏而脈貫之,去其支離附會之說,透以真實無
妄之理,籌諸黎棗以問世,世之讀書明理必將有起而鑒我者。然而術家之錮,自謂
得之秘授,向所聞知道在是矣,其欲使之一旦盡棄其生平,而翻然於余葬經之注必
不能也奈何,時
乾隆八年歲次癸亥孟夏穀旦海鹽縣學生吳母音題於槐村求放齋時年六十有七。
葬經箋注凡例
凡例
一別諸書真妄之傳
地理之說以偽亂真,甚於他書十倍。蓋自青烏狐首而後代有傳文,其見於人天共寶、
仙婆集、天機會元、地理統宗、地理大全、山法全書、人子須知等集者,不下百十
余種。而別刻單傳為各集之所未載,又不啻千百餘家。似乎說愈多則理愈明。而今
人之盡不古,若何也,此無他,亂之者愈眾,則得之者愈鮮,苟非著力窮究,反覆
深討,至於一源會合,未有不向岐處錯了路去。愚之披覽多矣,其中至精至妙、至
純至備,無過葬經一書,確是魏晉人博雅名通手筆,他如發微論,識見高超,說理
精透;玉尺經六篇,精當造微尤粹。二者之言,或明巒頭,或詳理氣,皆足以發明
葬經之說,而為葬經之傳可也。惜乎注發微者,各集所載固皆牛頭馬嘴,即雙湖謝
氏注,亦僅得其皮毛似是而非,猶未得其真髓;至於玉尺經注,惟審勢一篇尚系青
田公手筆,他人亦無此本領,其餘諸篇盡坏於賴敬仙之發揮,觀內有伯溫舊注云等
語,知其非出於青田之筆可見矣!愚不自量,積數十年苦思力索之功,敢為一一訂
正而推明之,行將嗣刻問世,其發微玉尺之外,如金函、胎腹、撼龍、疑龍、粹言、
玉髓、至寶、天寶、一粒粟、畫莢圖、倒杖、倒影、立錐、捉脈、管見、雙談、心
印、泄天機、入式歌、怪穴辨惑、披肝露膽、人子須知、平陽正宗,其為互相發明
者,固多其類,而偽托之訣,紕謬之說,如青囊,大半都被攙和;大全,所載都被
改竄;玄空生克進退天玉四經、五行八山翻化滅蠻宗廟秘書奇書、水龍經、四彈子、
直指、原真、平陽全書及天卦例、紫氣寸白,凡一切無皮無骨,一線穿去十不通一
之書,明類甚多,皆不足觀也。雪心賦雖亦淺而得正,然既陰楊順逆之未明,又精
微奧妙之弗出,以四子書成句,巧作駢麗語,而謂其出於朱子,固繆以牧堂之論,
深於理句,謂唐人卜則巍所著,則唐人豈能逆知宋論耶?大約後人附托之名,未可
遽以為信。
一訂本文錯繆之處
葬經、青囊、發微、玉尺四者,皆地理書之善本也,奈相傳之久,前後失次錯亂無
章,未有如葬經、玉尺經之甚,其妄被改竄,則葬經、發微、玉尺皆有之,而舛訛
之與攙和,則惟青囊為尤甚焉,愚於葬經、玉尺之本文錯亂者,從諸書參訂,固皆
一一得正矣。而葬經所云:故藏於涸燥者,宜淺。反改作深;藏於坦夷者,宜深。
反改作淺。與上文雖零散而其深者猶有聚,文意不接,故字將何著落;澤於將衰,
改作澤其將衰;勢如矛戈,改作勢如戈矛;兵死刑囚,改作兵死形囚。此改竄之見
於葬經者如此,其他發微論中,尖改作圓、圓改作尖、陰改作陽、陽改作陰、凸改
作凹、凹改作凸、深改作淺、淺改做深,書之恣意改換,未有如地理大全之為罪人
尤甚,至於無心傳寫之訛,則有如青囊序,先看金龍動不動,次察血脈認來龍。是
從巒大勢,說到三叉結穴,即發微論所謂:山本靜,欲其動。動則踴躍翔舞,而後
有龍也。未說到理氣上。下面二十四山分順逆方說理氣,坊刻諸本皆將全字訛刻作
金,金與全相似,因一本訛寫,而諸本從之,乃強解之者,遂以辰戌丑未四金理氣
言之,又一處以分金坐穴解之,豈非以訛傳訛,何異春雨於膏,夏雨似饅頭之謂乎,
然而相沿已久,三豕渡河,非卜子夏,孰能正其為巳亥耶。若夫攙和之處,葬經內
攙入葬乾葬坤一段,毫無意味,顯系偽術所託,較古本而知其為繆。青囊序演經立
義出玄空,謂演此順逆相交生旺互用之義,出於憑空也,術家因玄空二字,遂將玄
五行贅衍於後,將上文順逆生旺之理,反拋荒於蓁穢而莫之能究。噫!豈有先賢之
書,前後顯然各別如此。此青囊理氣之不明,所以景純源於生氣,朝於大旺之法不
明也。近刻直指原真,未嘗不以生旺互用言之,然而自生自旺諸圖,都與玉尺經相
悖,其尤不學無術者,將針一轉,以從衰,衰字擅改作生,豈知射破生方,向少差
而就絕,即生穴水城倒左,向雖死而無妨也。沖傷旺位,針一轉以從衰即旺,龍左
水右歸向就養方,何害也,其左旋水之絕位,乃右轉龍之死位,右旋水之衰位,乃
左轉龍之養位,以經解經合無間,愚所謂一線穿得通者,諸如此類。蓋書所難解
之處,務必潛心以討之,闕疑以待之,旁通貫串,而後得之。原非庸妄杜撰之輩所
能曉得到此,吾鄉劉敷文,號數百萬被徹瑩泰山一葬,直龍直向,頃至銷廢至於餓
死街頭,則原真說之自生自旺,其為害人不淺也。
一證諸家妄注之繆
地理書之不明於世,大半反被注書者悔之,經曰:氣感而應,鬼福及人。彼曰:世
有遺骨,棄諸水火而無禍福。此是說應乎,說不應乎,經曰:以勢為難,而形次之。
勢為大勢之聚散,形為穴中之聚散也。彼則合形於勢,而又混勢於形,全不分明。
經曰:夫以支為龍虎者,來止跡乎岡旱。明兼山之平岡,與土之阜起,而彼則單以
高田勾夾言之。經曰:乘其所來,以言龍也;審其所廢,以言穴也。穴有生死、強
弱、厚薄、明暗,所廢者死弱薄暗耳,而彼以鋤壞言之。青田云:不幸曾經戕賊壞,
再開土色驗生氣,則鋤壞未可以作廢言也。經曰:地貴平夷,土貴有支,地對土言,
土不似地之要平夷,地不似土之貴有支也,而彼則作一串說,混而為一,朱雀源於
生氣,朝於大旺,澤於將衰,流於囚謝,以返不絕。明以長生、沐浴、冠帶、臨官、
帝旺、衰、病、死、墓、絕,以返復於胎、養長生十二位之理氣言也。而彼之偏廢
理氣者,亦作水之形體解,獨不思楊公所謂朝水要從生旺來,流於囚謝。景純訣:
流破生旺皆絕滅。此是說巒頭乎?說理氣乎?今以造微賦乙丙四局發明之,然後自
晉而唐,自元而明,其理氣源流,自有一定不易之經在。總之,理會書旨,須要息
心靜氣,反覆再四,四面鑽研直窮到底,而後真有所得。若一味逞才使氣,率意牽
扯,反使本文之語,如雲似霧。雖有智者,先入為主,卒難曉會。愚之殫心於是四
十餘年,一字不合,未敢輕以為當雲。
一辟四十八局之繆
乾艮巽坤,四維之龍,左旋右旋,各從雙山五行之氣,以為四方所屬,皆四時之孟
氣。亥子丑冬令也,冬屬北方壬癸水,乾亥同宮,則乾與亥,皆壬癸之孟氣,左旋
從壬,而右旋從癸也。四十八局以乾亥丁未左右旋,俱作甲乙論,不作壬癸論,是
謂移冬作春,此因不以四方屬氣定局,而以亥卯未三合頭尾字定局,錯了路去,連
配龍之水都差了,則向首庫口不有不差。寅卯辰,春令也。春為東方甲乙木,艮寅
同宮,則艮與寅皆甲乙之孟氣,左旋從甲,而右旋從乙也。四十八局以艮寅辛戌左
右旋,俱作丙丁論,不作甲乙論,是又移春作夏,此亦因寅午戌三合頭尾字,錯了
路去,連配納向指都差。巳午未夏令也,夏為南方丙丁火,巽巳同宮,則巽與巳皆
丙丁之孟氣,左旋從丙,而右旋從丁也。四十八局以巽巳癸丑左右旋,俱作庚辛論,
不作丙丁論,是又移夏作秋,亦因巳酉丑頭尾字差去,而相連盡差。申酉戌,秋令
也,秋為西方庚辛金,坤申同宮,則坤與申,皆庚辛之孟氣,左旋從庚,而右旋從
辛也。四十八局以坤申乙辰左右旋,俱作壬癸論,不作庚辛論,是又移秋作冬,亦
因申子辰頭尾字,一差盡差。細玩所繪之圖,都作順龍順水,生旺反背,死絕到堂。
如亥龍左轉謂甲氣當出未;亥龍右轉謂乙氣當出戌,而不知其右轉從癸,當出未;
左轉從壬,當出辰也。寅艮巽巳坤申三處,及乙辛丁癸辰戌丑未四處,其誤皆同。
玉尺經乙丙趨戌四局之注,亦被賴敬仙作如此解,未知賴注在前?抑四十八局在前?
相傳嘉隆間,歐陽鸞圖此四十八局。而世人謂其傳自吳景鸞者大繆,今為具圖於後,
改四十八局為二十四局從雙山也。
一附推明切要之圖
地理之圖最繁,龍之圖百計,穴之圖千計,龍穴砂水出於諸家各立之圖,大約可以
萬計。苟不求其本,而專務其末,形之不同如其面然,其能盡天下之面,而一一圖
之耶?青田公解譚授一粒粟,於起主個字,巔曰頭首;於凸起節包,曰額門;於第
二分水,曰兩眉;於第三分水,曰兩眼;於球檐為鼻準;於葬口為人中;於薄口為
下頦;於合襟為髭鬚。如此則雖千形萬狀,要皆不離乎一面。曰玄武頂、曰落頭脈、
曰化生腦、曰軟硬蟬翼、曰大小八字、曰蟹眼蝦須、曰天心十字、曰兩片三叉,無
不可以一圖概之,然而陰來陽受,陽來陰受,逆來順取,順來逆取,既陰陽順逆之
難明,而龍虎左右,則又有先到後到之分;厚薄明暗,則又有邊生邊死之異;上下
正架,則又有蓋粘倚撞之別;脈突窟息,則又有窩鉗乳突之名;左旋右旋,則又有
龍水生旺之交;順龍順水,則又有射破沖傷之救,不明乎此,雖熟千形萬狀,究屬
皮毛,苟明乎是,推之千形萬狀,一以貫之矣。張子微之玉髓真經、廖金精之九星
穴法、劉江東之三十六形以及夫畫□、撥砂、倒杖、砂斷等類,為圖甚廣,不勝枚
舉,博而通之固佳,約而推之亦合,愚蓋於諸圖繁叢中,繪其圖之至切至要,而不
得不明者,新舊共五十圖。又諸書傳載名墓舉註明某龍某向,可以取證者,得之
八圖。附載於後,以待細心理會者之按圖一索雲。
凡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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