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現象」之網路暴民

再談「張顯現象」之網路暴民(2011-08-28 14:30:04)標籤:轉載蘭和評論:頂著高知帽子的鍵盤暴力,口吐蓮花的言殺技巧,低成本高效率地實現話語霸權。名曰公平正義,實則黨同伐異。「張顯現象」辱沒斯文,堵塞言路,叛逆潮流,禍亂公序,傷天害理。若放任自流,則回歸荒蠻,重創理性,激化矛盾,厝火積薪。 原文地址:再談「張顯現象」之網路暴民作者:嘶啞再談「張顯現象」之網路暴民什麼是網路暴民?網路暴民具備「廣博」的知識,卻缺少智慧;有著「極高」的道德水準,卻缺失寬容之心;擁有「洞察」一切真相的能力,卻認不清自己本身;具有「大師」級別的文筆,日書萬言的能力,卻不停演繹著語言的暴力;有著極大的團結心,目的卻是要致陌生人於死地;時時刻刻高舉著法律的大棒,給別人定罪卻不需要證據;將自己幻化為英雄和勇士,口口聲聲訴說著正義的故事,卻仇視一切,不是並肩作戰的朋友,就是苦大仇深的敵人。有媒體理性分析並激烈抨擊了中國網民的"鍵盤暴力",對網民濫用語言暴力,謾罵並進行人身攻擊等行為進行質疑,對個人權利的嚴重侵犯行為有著網路犯罪的跡象表示擔憂。可是,網路暴民以所謂的道德為出發點,無視現行法律和倫理底線,謀求通過平民草根話語權,使用語言暴力進行誹謗、謾罵等人身攻擊,利用人肉搜索力,無視他人隱私和個人權利,廣為傳播當事人真實身份信息並極力煽動對當事人現實生活攻擊,直接導致當事人精神創傷並崩潰,當事人家人和朋友受到牽連,一併受過,甚至當事人所在單位、學校等一併成為被攻擊對象,此行為的發動者、事件進程的推動者和積極以相同行為方式參與其中。近日,發生在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微博中的辱罵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蘭和的事情明顯具備網路暴民的特性。蘭和律師由於代理了葯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的案件,蘭和律師微博中每天都會有幾個或者十幾個網名不停的在侮辱、謾罵,罵的語言極其下流,比流氓、潑婦罵大街還要齷齪不堪。當蘭和律師視謾罵為無物之時,這幫網路暴民就像蝗蟲一樣「奔襲」到蘭和所在單位「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微博,以威脅、造謠、抹黑等等無聊、卑劣的手段繼續進行人身攻擊,企圖以這種形式,逼迫律師事務所和蘭和屈服,不再代理葯慶衛的案件。據網友爆料稱,這種「集中式」的圍攻蘭和律師和其所在單位的方法,是有關業內人士支招,認為在評選優秀律師事務所的關鍵時刻,給律師事務所和蘭和律師施以壓力,以網友的所謂「評價」逼迫蘭和律師和單位放棄此案件的代理,達到「釜底抽薪」的功效,讓葯慶衛只能放棄訴訟。這只是在葯案中網路暴民露出的冰山一角。記得那位葯案的公民代理人第一次出場的時候,就渲染起網路狂潮。什麼公安機關偵查不力,什麼檢察機關「認定自首情節非法」,什麼是軍隊黑幕等等毫無邊際的謠言讓網路暴民中的中堅力量"憤青",開始四處出擊,並不斷將包括央視等眾多媒體「疑惑,批駁」的體無完膚,不管你是多大牌的人物,想罵就罵,想侮辱就侮辱,處於網路暴民包圍之下的葯慶衛,在被四套房,被督軍,被蛀蟲,被指搞出「軍隊利益糾葛」,「政法黑幕」之時,毫無招架之力,只能噤聲。但是,網路暴民還是不能放過,原因非常簡單,誰讓你是死刑犯的父親,你就該被侮辱,被欺凌,被儘可能的放大缺點。而別有用心的人,暗地裡竊喜,用簡單的暴民思想實現自己的目的,成本是何其的低,效果又是何其的好!當正義的心純粹的變成發泄的衝動時,正義已經變味了,用盡了人間最惡毒殘忍的語言,像利刃一樣刺向所謂的敵人並想致其死地,這個時候的人性已被獸性的嗜血而替代。誠然社會不是完全公平的,機會也不是人人平等的,但大部分人的成功還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得來的。但是,當網路暴民們把對這個社會的一切不滿都用極端的觀點去以偏概全時,用最粗野下流骯髒、不人道不人性的方式發泄於他人的時候,用幾十倍乃至百倍言論去淹沒任何一點試圖理性討論的言論時,網路暴民走向無知無恥無賴的大道已經敞開。網路暴民在獲得了極高的話語權體驗,卻不知道有些話是需要有個一底線的,網路中的公平不是拿來抨擊和強暴的,而是需要大家共同愛護的,越是自重,網路才會越有價值,而越是暴民化,即便是通宵達旦的依靠和別人爭論來表達自己的意見,也是虛無的,因為沒有理性的討論,就什麼也價值也不能產生。有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會把自己那種無視法律、只有放縱的行為從虛擬的網路世界中帶到現實生活中來。大部分網路暴民鍵下的文字透出的都是冰冷的嘲諷和謾罵,久而久之,很多網路暴民的心也開始變得冰冷了,公民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在他們眼裡也就不值一文了。大多數網路暴民都不會仔細閱讀和分析事件的來龍去脈,需要的只是過足戰鬥的癮,為了什麼戰鬥,為誰戰鬥,都變得不在重要了。我國現行法律對隱私權的保護其中之一就是明文規定禁止擅自公布和宣揚他人隱私。在沒有獲知信息真實性和沒有合法獲得取證的情況下,通過語言暴力攻擊當事人,將他人隱私曝光,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一位媒體人的致歉(2011-09-07 10:52:35)

轉載▼標籤:雜談蘭和評論:葯家鑫案已成歷史,本律師依舊秉持初衷,尊重法院的判決。但在此過程中,一種洶湧的被暴戾情緒綁架的碎片化的「正義」信息裹挾了民意,席捲起很多人內心的惡念。我是一個人性本善論的信仰者,堅定地認為,作為肉體凡胎,每個人的內心和身體一樣,都是柔軟的,但惡意很大程度來源自私心和情緒。葯案之所以典型,在於在信息化的今天,單維的不實信息居然全面壟斷輿論,很多人蒙蔽其中,先是憤怒,繼而成了幫凶。我曾將此定義為「張顯現象」。熱血值得稱道,但血過熱也會灼傷自己戕害他人。薩達姆曾說過:「當你憤怒的時候,千萬不要做任何決定。」因為這個時候,人很容易被情緒綁架,所做出的任何自認為的所謂正義之舉,也成了失控的正義。葯父案,還原了一個被妖魔化家庭的真實一面。當一切都冷卻下來時,當真相逐步顯現時,有人選擇了逃避,有人選擇了狡辯,也有人選擇了懺悔。一位媒體人刊文向葯家鑫父親致歉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周虎城在得知葯家鑫之父葯慶衛家庭的真實情況後,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中。在葯家鑫被判刑前的一次電視辯論節目中,鄙人力主判處這位年輕的兇手以死刑。判死刑並沒有錯,任何人都應當為其犯罪行為付出相應代價。但在爭辯的口角之中,顯然我受到了誤導,把葯家鑫視為了特權家庭的一員。這其中,有一定程度是受到了葯案受害人張妙的代理人、西安某高校副教授張顯所發所轉網路言論的誤導。因此,在葯慶衛狀告張顯一案中,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之前的行為,在一個信息化碎片的時代,找到真實的信息是多麼的重要。葯慶衛稱,張顯在其開設的多個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實,對他進行惡意攻擊,污衊他收入非法等,「大量不實言論,讓我們雪上加霜,親屬因謠言遠離使我們孤立無助,家裡猶如人間煉獄」。在葯慶衛的起訴狀中,在第一次的訴訟請求中,僅是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未要求張顯給予一分錢的補償。對此,張顯表現出了大無畏的氣概,表示「這是個無聊的遊戲,我陪他玩」,「與某某的生命相比,葯慶衛的名譽一文不值」等等。但在葯慶衛看來,此舉對其造成了進一步傷害,因此變更訴訟請求,要求被告張顯在人民日報、南方周末等20家媒體上連續刊登30天3000字的道歉信,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元錢。對此,張顯回應說:「這個玩笑開大了。我一個平民百姓,能在這麼多家媒體刊發3000字的道歉信?這肯定是不可能實現的。」在最新的微博上,張顯則繼續和葯慶衛辯護律師蘭和開戰,並邀請其辯論。辯論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究竟是怎麼樣的,或者說,我們有沒有被不實的言論所誤導。從各方面的調查來看,葯慶衛顯然不是什麼特權人士,也不是什麼富豪大款,只是一名普通百姓罷了。張顯在當時有一句流傳甚廣的話:「任何人不管他權有多大,官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家裡多麼殷實有錢,只要他撞了法律這根紅線,那他在正義和法律面前都會變得蒼白無力。」此話擲地有聲,確屬正義之言,但在當時情景下,網友難免會據此判斷葯家背景深厚。對特權階層不滿的社會情緒之火一旦被點燃,再難熄滅。於是,網路上下,對葯家的指責之聲滔滔不絕。道理不錯,對象錯了,其結果便是天上地下,錯得離譜。這個案子已經不是葯家鑫該不該死的討論,不是張顯代表張妙家庭來維權的對錯,而是葯慶衛要維權和張顯的表達權有沒有底線的問題了。不管如何,當時的社會情緒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被劫持了。非理性成為主流,葯家鑫為他的殺人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問題在於此罪並非其家庭行為,卻讓其家庭背上了沉重的道德枷鎖,顯然,被劫持的社會情緒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於公平、公正的。我們應當反思,在出現某一事件後,我們是不是應當謹慎、謹慎再謹慎?是不是應在信息不明的情況下慢一點下結論?是不是應當著力於推動相關方面掌握和發布更多的信息以窺全貌?作為曾經在葯案中被誤導的人士,謹向葯慶衛先生致歉,向公眾檢討。2011年09月07日 08:27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yaojiaxin/content-2/detail_2011_09/07/9002120_0.shtml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蘭和-張顯隔空論戰(完整文字版)(2011-08-26 22:06:24)

轉載▼標籤:雜談蘭和評論:感謝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著名的中國之聲欄目,感謝王嫻記者的辛苦工作,向全國人民公布了一個事實:張顯先生自始至終對葯慶衛家庭情況一無所知。張先生在一無所知的前提下,向全社會公布了諸多葯慶衛驚人的身份背景和家庭內幕,從而引發眾怒。一位理工科副教授,傳播作風「嚴謹」若此,令人刮目相看。張顯-葯家鑫之父葯慶代理人蘭和律師隔空論戰中廣網北京8月26日消息(旁白)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備受關注的葯家鑫案以葯家鑫本人最終伏法而塵埃落定。但不久前,葯家鑫的父親葯慶衛以「侵害名譽」為由,將被害人張妙的代理人張顯告上法庭,卻把人們的關注目光再度聚攏。法院確定開庭日是9月13號,但雙方卻按耐不住,率先在微博隔空開戰。昨晚(25日)20時38分,葯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首先在微博上發言。他說,葯慶衛要的僅是張顯的一句道歉。但直至今日,張顯依舊大放厥詞,造謠滋事。他們已經向法院提交增加訴訟請求申請,並在法院判決前不接受張顯任何形式的道歉及和解要求。張顯隨後在微博上回應。他說,葯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說自己大放厥詞造謠生事,是無中生有,自己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並質問:一個律師竟然信口開河?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雙方隔空開戰起來。昨晚記者對這兩位「代理人」分別進行了採訪。·關於「侵害名譽」張顯:很可笑陪他玩蘭和:討公道記者:不知道您現在收到法院的傳票了嗎?張顯:收到了。記者:是九月?張顯:九月十三號。記者:最初您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您驚訝嗎?張顯:我感到奇怪。讓張顯感到奇怪的,是葯家鑫的父親葯慶衛以「侵害名譽」起訴了他。9月13號雙方到法院做證據交換,距離葯家鑫被執行死刑兩個月,距案件發生11個月。葯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說,狀告張顯是葯家人自己的主意,對於張顯曾經利用微博等網路空間傳播的關於葯家的不實言論,他們要討個公道。蘭和:給逝者以尊嚴,給生者以空間。張顯的言論很大程度上擠壓了葯慶衛夫婦生活的空間,比如說出去以後各種各樣的非議,包括親戚鄰里之間的非議。這些「張顯的言論」,曾經被廣為轉載,包括張顯所說葯家的四處房產、葯慶衛的軍中要職身份,以及葯家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背景等等,蘭和說,他們正在積極搜集並保留來自網路的證據。而張顯似乎有著另一種看法。張顯:對於我來說這是一場無聊的遊戲,我就陪他玩吧。記者:那您準備應訴嗎?張顯:我感覺這是很簡單的,要準備的話一會就準備好了。起訴我的理由感覺到非常可笑,說我網上轉載了別人的東西,傷了他的一個什麼名譽。·關於「張顯的言論」張顯:是「轉載」蘭和:不接受「轉載」辯解張顯不止一次說到自己的言論是「轉載」。張顯:我對他們家的情況一無所知,包括到了今天我也不知道。記者:對於他們家裡各種背景的真相是什麼您不知道?張顯:我跟你一樣,難道你知道了嗎?包括你也不知道。網上有什麼理由說我轉載的理由不實呢?實不實讓他拿出證據來吧。顯然,對於這些基本的細節,雙方的爭議始終沒有消除。作為葯家委託的發言人,蘭和說,所謂「轉載」的辯解他們不能接受,而在被稱為「後葯家鑫案」的葯慶衛狀告張顯名譽侵權案披露至今,蘭和也首次公開表示要對張顯追索賠償。蘭和:他們要求很簡單,只需張顯給他們承認個錯誤,給他們道個歉,表明他說的不是事實。我們之前在我們的訴訟請求裡面,只是要求第一是刪除他的言論,第二要求他賠禮道歉,道歉形式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這些都沒有做要求。基於他目前的表現,我們通過和葯慶衛這種溝通,決定增加相關訴訟請求。「大學教師」PK「律師」張顯:做的是對司法的監督蘭和:張顯角色定位不準確在網路微博上,張顯和蘭和的實名認證理由分別是「大學教師」和「律師」,這個身份的差別也是張顯一直強調的,他把自己叫做「公民代理人」。張顯:我僅僅是個公民,是一位有良知有社會責任感的教師。作為一個教師,我今天做了這件事,我感到問心無愧。我對得起我自己的職業,就是在幫一個沒有文化的人說話而已,維權而已。不是律師,在法庭上的確被區別對待,但蘭和說,豁免權不能沿用到所有地方。蘭和:說我不是律師,或者我沒有律師身份,但是我從事法律方面的事務。豁免權只局限在他在法庭上的表述,法庭之外有些不負責任的造謠,針對案件本身的評論等問題,他是沒有豁免權的。蘭和甚至覺得,張顯對自己的定位根本就是一片模糊。蘭和:張顯當時的問題就是在於自己角色定位的不準確。在葯家鑫案中,他只是被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在很大程度他把自己演變成公訴人了,法官,媒體記者,或是街道小市民。因為一場案件風波,大學教師張顯和律師蘭和文字交戰一直不休。張顯:我張顯和蘭和在職業上是有不同的。蘭和:打官司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張顯是誰。張顯說,他所做的是對司法的監督。張顯:法律需要民眾的基礎,不是個別精英的獨裁,在目前公平正義的取得,是需要民眾和媒體利用網路對司法進行監督。蘭和說,站在代理人席位,行為應有限度。蘭和:在當事人授權範圍內,依法表達觀點,依靠事實證據和自己專業知識,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旁白)在葯家鑫一案當中,張顯到底是伸張正義的英雄還是沒有言論底限的不合格的代理人?站在不同的立場和位置,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回答。但這起訴訟的意義或許並不在於此,而在於他向所有人提出一個問題:我們如何能夠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觀事實,才是最高權威。中廣網北京8月26日消息(記者王嫻)中國青年報:葯家鑫之父訴張顯直指不實信息之殤

(2011-08-25 09:42:53)

轉載▼標籤:雜談蘭和評論:言殺,亦是一種人治。利用弱勢身份散布暴戾傾向的虛假信息行為刀鋒所向,是這個社會脆弱的道德神經。但葯父案的深遠價值,不僅局限於社會的道德教化。葯家鑫之父訴張顯直指不實信息之殤本報記者 桂傑 《 中國青年報 》( 2011年08月25日 11 版)http://zqb.cyol.com/html/2011-08/25/nw.D110000zgqnb_20110825_1-11.htm

5月20日,第一個奔出法庭的葯家鑫案原告民事訴訟代理人張顯,向守候在法庭外的媒體宣布判決結果。CFP供圖「非常感謝雁塔區法院給了我們能在公正、公開場合下說話的機會,也感謝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及蘭和律師給我們提供的法律幫助,希望通過這次訴訟能還我們夫婦和家人平靜的生活。」這是8月7日,葯家鑫父親葯慶衛在微博上最後一次更新的內容。18天過去了,截至記者發稿,葯慶衛沒有再更新微博,而他訴張妙家屬王輝的代理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侵犯名譽權」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已經進入證據交換程序。交通肇事後殺人被判處死刑的葯家鑫一案,原本已在公眾心目中塵埃落定,為何硝煙再起?此案對於律師和公眾來講又有哪些意義?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自由的網路言行也要有所敬畏」從介入葯家鑫案到葯家鑫最終被判死刑,微博和博客一直是被害人張妙家屬代理人張顯的陣地。張顯的微博粉絲有8萬多。葯案審理期間,張顯一直在微博上向公眾報告葯案的進展和他掌握的各種信息。然而,很多信息在葯慶衛代理律師蘭和看來是「不實的、侮辱性」的言論,且這種不實言論將公眾的情緒引向一種偏激的方向。例如,張顯曾在4月23日10時39分發布微博,「據媒體披露,在房價高企的西安,葯家在市區內居然有四處房產,結合葯家鑫平時生活之奢華,買五千塊手機,花巨資整容,開十四萬元私家車,葯家資產超出葯父母收入水平數倍。」在央視《看見》等節目的採訪中,此條微博後被證實為虛假消息。此前,4月22日13時43分,張顯在微博上發布:「任何人不管他權有多大,官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家裡多麼殷實有錢,只要他撞了法律這根紅線,那他在正義和法律面前都會變得蒼白無力。」蘭和告訴記者:「對葯家鑫案本身和葯的家庭,我之前也曾有過誤解,和很多人一樣,我只是一個圍觀者,甚至抱著期待的心態在等待葯家鑫的死刑判決。但當我等到這個期待中的結果時,突然感覺異常失落。這個年輕人的死對我內心衝擊很大。我當時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心態來圍觀同類的死亡?我開始反思和懺悔。」此後,蘭和開始有意識地關注關於葯案的所有言論。「其中張顯的言論尤為激亢,很抓人眼球。張顯在其微博中表現出對葯家鑫執行死刑態度之堅定、言語之暴戾以及各種臆斷性語言,令人瞠目。」他說。「自由的網路言行也要有所敬畏,不能沒有邊界。否則,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在蘭和看來,「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葯家鑫與其說是被法殺,還不如說是被言殺,不能說一些人聚集在一起就是民意,它很容易被鼓動,民意不能成為司法判決的決定性因素。法院應該有"你說你的、我判我的』的勇氣和擔當,否則不如把人扔到大街上由民眾動用私刑。」「張顯的所謂正義模式不能成為範式。」蘭和說。「說民意可以影響判決是對法律的侮辱」8月7日,葯慶衛在決定起訴張顯的當天,在微博上發布了這樣一條信息:「家鑫走後,我們夫婦陷入了悲痛與自責中。張顯在網路的謾罵、羞辱、散布的大量不實言論,讓我們雪上加霜,親屬因謠言而產生的猜忌使我們孤立無助,我們被沉重的思想壓垮了身體。我愛人更是語無倫次,經常自言自語:"後悔沒有給孩子做最後一頓飯……』現已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焦慮症。家裡猶如人間煉獄。」葯慶衛表示,他自2003年轉業後自謀職業,家庭年收入在兩三萬元,近幾年才有五六萬元。尤其是在葯家鑫案件發生後,他在外找工作變得更加困難。「他把我說得這麼有錢,連我家裡人都對我有意見了。」葯慶衛說,自己的親戚多在農村,接連兩年好幾個親戚身患絕症,曾向他借錢,因自己也不富裕,於是婉拒了。而曾經到過葯家的蘭和則告訴記者,除了過去的舊軍裝以外,整個夏天葯慶衛只有兩身衣服替換著穿。6月26日,葯慶衛通過微博對外表達自己的心情:「葯家鑫現已用他的生命作為贖罪,但網上仍有某些對我們夫婦進行人身污辱和攻擊的言論。和此前一樣,甚至有些還完全是不實言論。對此,我們夫婦在悲痛之餘,表示憤怒。」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張顯說,4月23日他通過微博發布的「葯家在市區內居然有四處房產」這條微博,是有網友在他的微博回復中留下的,他沒有核實也沒有標明消息源就進行了轉發。記者問道:「為何不通過回復留言的方式轉發?」張顯說:「不太懂微博的操作方式。」張顯承認,自己在微博上發布的一些信息是道聽途說的。比如5月12日,他通過微博發布的「葯家住200平方米大房子」「樓上的富人」等兩條信息,是到葯家樓下和樓下老頭老太閑聊時獲得的。「所謂誹謗的話都是我引用的,我的目的是監督法律公正,擔心有權有錢影響法律的公正。」張顯說,「官二代和富二代不等於就是社會渣滓,不等於是負面評價。除非他們用的是來源不明的錢,否則請拿出窮的證據來。」葯家鑫案二審判決死刑的當天,張妙所在村子的村民在法院門口放起了鞭炮,當天的微博上,審判結果成為議論熱點,更成為眾望所歸。有人評論說:「忽報人間曾伏虎,淚飛頓作傾盆雨」。對於有人擔心民意會影響法官判決的說法,張顯表示很憤怒。他說:「民意是監督法律的,說民意可以影響判決是對法律的侮辱,是對法官的玷污。」「有些案件似乎只有暴露在陽光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判決」張顯告訴記者,3月22日,葯案一審開庭前一天,主審法官張某約他辦代理手續,並請他做一下村民的工作,不要都到法院來旁聽,怕影響法庭秩序。然而就在第二天,庭審現場卻來了400名大學生旁聽,還對葯家鑫是否該判死刑組織了民意調查。「這麼大的案子,能讓學生來決定嗎?」張顯說。談到葯案時,北京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劉新兵至今還記得庭審時的這一細節:「稍微有庭審經驗的人都知道,如果沒有法院的批准,別說在庭審上搞調查,就是摸出一根筆記錄兩句話都會被法官給收走。」他說,希望通過此次起訴和判決能夠讓我們看到葯家鑫案的全部真相。「為什麼葯家鑫父母拖了7個月的時間不見受害者?為什麼法院對葯案一審判決推遲開庭?為什麼要當庭對學生搞民意調查?」在劉新兵看來,張顯對於司法不公和葯家背景顯赫的擔憂,也是很多公眾的擔憂所在,「這些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是誰主導的,應該給大家一個說法。」事實上,在中國,無論是案件審理前還是審理過程中,從律師、公民代理人、檢察官口中說出的帶有明顯主觀評價的意見普遍存在。隨著博客、微博的興起,不少律師已經把博客和微博當成小通訊社,隨時披露信息。律師周澤、楊金柱都將博客作為信息發布平台。在代理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農案、貴州一起黑社會案等眾多熱點案件時,周澤將會見受阻、證人被抓等信息一一披露,一度引發當地公權力機關不滿。在近期發生的北海律師偽證案中,楊金柱對該案的進程連續播報,信息同樣十分詳盡。在一些受到公眾關注的焦點案件中,如楊佳案、鄧玉嬌案、上海「釣魚執法」案、李昌奎案等審理和宣判的過程中,律師的聲音、網路的聲音、媒體的聲音更是源源不斷。「嚴格地說,律師需要理性,但在目前的中國社會,理性往往很脆弱,有些案件似乎只有暴露在陽光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判決。」劉新兵說,「律師在無助的情況下,有時只能藉助輿論來達到一種平衡。」據了解,在美國,對於審判,凡屬「對司法程序有產生重大偏見的高度可能」的言論,律師和檢察官都不得發布。如當事人、被告人、證人的品行、聲望的信息;有哪些證據會出示;被告人是否做有罪陳述等信息,都被認為可能影響公正審判。律師和檢察官可以公開發表的言論,僅限於非常基本的訴訟事實,如訴訟階段的時間表等。這些信息往往也可以從公開的審判記錄中獲得。「作為律師,我們呼籲確立中國審判的宣傳規則,也希望法院能夠對焦點案件給予更多的信息披露,同時能夠公正審理,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控制和干擾。」劉新兵說。檢察日報:正義豈能靠謊言煽動輿論實現(2011-09-12 10:12:50)

轉載▼標籤:雜談蘭和評論:造謠是為了監督司法。不得不佩服張顯副教授的聰明才智,手段與目的間如此不合邏輯的牽強關聯,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實在具有獨創性。這樣的邏輯模式,很容易讓這個國家喪失是非與公序。善的目的,為什麼要用惡的手段來實現?只能說,所謂善的目的的表述,是為了掩蓋惡的手段造成的惡果。此役戰至今日,已到撥雲現日的階段,一切偽善的口號、邪惡的手法都將大白於天下。我們所處的是一個百家爭鳴思想解放的時代,我很慶幸自己能生活在這個時代。溫家寶總理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這是高層釋放出的前所未有的民主信號,必須珍惜和善用。檢察日報:正義豈能靠謊言煽動輿論實現8月4日,葯家鑫之父葯慶衛訴張妙家屬王輝的代理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侵犯名譽權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雙方這次對簿公堂,焦點不是葯家鑫的有形之刀對張妙的殺害,而是張顯的無形之劍對葯家鑫父母名譽的傷害。葯父訴稱,自2010年年底至今,張顯在其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實,把葯家鑫說成「官二代」,對自己謾罵、羞辱,引起公眾誤解,使自己的社會評價急劇降低,精神上承受著巨大壓力。日前,張顯接受媒體專訪,表示在網上發布、轉載網友的質疑和猜測,主要動機是為了監督司法,並稱採取的這種「發動輿論」的監督方式,「是我當時唯一的路」(8月22日《中國青年報》)。作為葯家鑫殺人案被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對於該不該判處葯家鑫極刑,張顯當然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即便他的意見是偏激甚至荒唐的,也不應因此受到法律的追究。不惟張顯如此,任何關心此案的網友、公眾,都有就此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這從法理上很容易解釋:「意見」屬於價值判斷的範疇,在民主多元社會,各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不應有何者正確或何者錯誤,進而運用司法權等公權力加以鼓勵或禁制的現象,而僅能經由「言論之自由市場機制」,使真理愈辯愈明,從而達到去蕪存菁的效果。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張顯在葯家鑫之父提起的侵權之訴中就穩操勝券、沒有侵權之虞。原因不在於張顯表達了何種意見,而在於他不僅僅發表了意見,還散布、傳播了一些有關葯家鑫家庭背景等方面的事實,比如把葯家鑫說成「官二代」、指責他的家人通過種種手段干預司法等等。意見可以不問對錯,但事實的真偽,卻是法院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所必須考量的。一旦這些所謂的「事實」被認定為嚴重失實,構成對葯家鑫父母的誹謗或侮辱,那張顯註定難逃侵權責任。張顯說,他在網上發布、轉載此類信息,「主要動機是為了監督司法」。可是,這並不能成為免除其侵權責任的合法理由。相反,為了實現所謂「正義」,不惜造謠傳謠,以此「發動輿論」、「綁架」司法,這是一種非常值得警惕的惡劣傾向。張顯只是一個公民代理人,但他所採取的「發動輿論」的手段,在部分執業律師中也大有市場。比如,有的律師一接到案子,首先關注的不是是否存在犯罪事實,而是虛構事實,一口咬定其當事人之所以受到追訴,是受到公權力的打擊報復,是「因言獲罪」,並在媒體上大肆渲染,以求得公眾的同情,藉此煽動輿論,給司法機關施壓。正義,必須實現;但實現正義,絕不能以罔顧事實甚至造謠傳謠的方式。對此,媒體需要保持足夠的警惕,嚴守采編規範,嚴把報道事實關,不受蠱惑,不為以謊言煽動輿論的人推波助瀾。司法機關亦須增強抗干擾能力,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拒絕輿論綁架,不給以謊言煽動輿論的人以可乘之機。作者:李國民新聞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中國青年報:「善的目的」無法為「不擇手段」擔保(2011-08-25 10:19:40)

轉載▼標籤:雜談蘭和評論:「張顯現象」,本質而言就是一場網路版的文化大革命:高尚的目的、高亢的口號、高昂的情緒,一切文明、理性、秩序、良俗都被浩浩湯湯的「正義目標」淹殺。對常識的認同與維護,對安全、幸福、真實和真理的追求是一個民族在劫波渡盡後的艱難回歸。中國青年報:「善的目的」無法為「不擇手段」擔保2011年08月23日 08:44 來源:中國青年報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8-23/3276075.shtml近日,葯家鑫的父親葯慶衛把葯案受害人張妙的代理人張顯告上了法庭,起訴對方在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實,惡意攻擊和誹謗自己的名譽。針對這些「指控」,張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承,他所發布的關於葯家有背景等信息,「有的是從微博後面評論里轉帖來的」、「沒有時間核實」。同時,也他表示,「一些出位的言論是為了監督法院」、「葯家鑫父親的名譽跟張妙的生命相比不足一提」。(綜合近日《南方周末》、《法制日報》相關報道)雖然張顯已經意識到自己一些曾被廣泛傳播的言論,屬於無事實根據的謬論,但顯然,他非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這些言論有什麼問題,反倒拿一些他所認為的更重要價值,比如「監督司法」、「名譽權與生命權相比不足一提」等,來為自己辯護。言外之意是,為了這些更為宏大的善的目的,即便我的言論與事實有些出入,也是可以被容忍的。這顯然是站不住腳的詭辯。沒錯,司法的確需要監督,但監督司法,一方面有許許多多正當途徑可供選擇,另一方面,從來都沒有法律規定為了監督司法就可以不擇手段,甚至使用違法侵權的手段。至於說名譽權與生命權相比不足一提,更是荒謬。在法律上,所有的權利都應該受到同等的保護,如果說權利也有三六九等之別,那麼「權利剝奪權利」的強盜主義邏輯就會盛行,一些所謂「並不重要的權利」就會在「更重要的權利」面前顯得岌岌可危。從這個意義上講,張顯並非不懂得這些基本的法律常識,而其真正的目的,也許是想通過如此義正辭嚴的「拔高」,來為自己尋找庇護的依據,從而想方設法免除其應當承擔的名譽侵權責任。要知道,在自己有錯在先的前提下,再沒有比把自己的錯誤行為和一個非常宏大的善的目的「綁」在一起更能迷惑公眾,更能讓自己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了。但不管張顯的言論有多大的迷惑性,還是禁不起法律邏輯的辨析。所以,我一點都不擔心,張顯在司法的訴辯環節,能靠這些與「名譽侵權」沒有任何關係的「道德宣言」,佔得任何法律上的「便宜」。不過,雖然筆者對個案進入司法程序的結果表示樂觀,但要提醒的是,張顯在言辭中所表達出來的「善的目的可以使手段正當」的思維,卻有著深厚的現實文化背景,值得特別加以警惕。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政府機構,經常以「善的目的」來為自己「不正當的手段」進行辯護。比如,有的地方違法進行強制拆遷,造成了公民的財產甚至人身損害,但當地政府卻以「為了當地長遠發展」為自己辯解;還有的地方城管人員對攤販大打出手,卻美名其曰「為了城市秩序和環境」,等等。事實上,對於這些現象,馬克思早就有過精闢的闡述,「用不正當手段達到的目的,不是正當的目的」。再好再善的目的,都不能為手段的正當性提供擔保。所有的宏大敘事都不是遮蔽個人權利的理由,對於個體來說是這樣,公權力的行使更應如此。尤其是在我們這樣有著以宏大敘事來遮蔽個人權利傳統的國度里,更應該好好集體重溫一下兩百年前法國作家沃維納格說過的那句名言,「給別人帶來不幸的人有一個共同的借口,那就是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志靈)也談「張顯現象」(2011-08-23 16:29:04)

轉載▼標籤:轉載原文地址:也談「張顯現象」作者:嘶啞也談「張顯現象」——暴戾的,失去控制的言行成為「張顯現象」的真實寫照葯家鑫殺人案並沒有隨著葯家鑫被執行死刑而塵埃落定,相反,爭議聲越來越大。葯家鑫以惡毒的手段取人性命,理所應當被執行死刑。但是,隨著葯家鑫父親葯慶衛訴葯案受害人張妙的代理人張顯名譽侵權的案件開庭在即,受害人代理人張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的種種行為受到了公眾的廣泛質疑,而張顯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也承認,他所發布的關於葯家有背景等信息沒有核實,並稱自己一些出位的言論只是為了監督法院。(引自《法制日報》)張顯作為代理人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本無可厚非。但是,這種不「拿證據說話」,妄自揣測,虛構事實的在其微博,惡意攻擊和誹謗犯罪家屬,發布對己方有利的輿論的行為,被葯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稱為互聯網的「張顯現象」,的確應該引人深思和反思。此前,我曾經戲謔說「張顯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張顯在新浪、騰訊、網易和搜狐的「粉絲」群體累計達20餘萬人,這種廣泛的「群眾」基礎使張顯「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隨著互聯網的傳播,將葯慶衛的「冷漠、無情」和受害者的「無助、悲慘「形象的傳播出去,將案件的話語權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一些不知身份的網友如青梅煮酒518、趙滿幅律師、皇城御貓、藍天下的陽光11等更是發揮「各自優勢」,對假消息,假資訊更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種虛假的消息,更讓周斌、傅尉岡等「揭竿而起」,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就開始進行著所謂的「善舉」捐款,而當張顯在知道葯家的情形並不是自己所說的那樣的時候,有網友竟然能「警告」張顯不能脫離軌道。這個時候張顯已經無法控制輿情了,洶湧的輿情被一夥「狂熱」的人(包括一些學者、律師和所謂的社會精英)所掌控,張顯這個時候已經不是一個人了,只能稱之為「張顯現象」了。央視柴靜在《看見》在節目中以平和的角度,揭示了葯案中不為人所知的真相。節目一經播出,讓很多「狂熱」的人逐漸冷靜下來,冷靜反思葯案帶來的警示作用。此時「張顯現象」還在持續發酵。辱罵聲照樣延續,什麼柴靜是瞎子,是選擇性失明;什麼中央電視台是誰的電視台;更為可笑的是有人竟然還在說葯慶衛的能量很大,央視又一次被買通了。其實,在葯案審理過程中很多人都在質疑張顯的說法,更有人懷疑張顯大放厥詞的「黑幕、蛀蟲、富二代、官二代和軍二代」和營造出的「悲情」,不要葯家「帶血的賠償」的目的除了標榜的「正義」之外,還有其他目的。此言是否是事實,有待考證,但是,當虛假信息綁架了網民的「正義」,網路便會出現猜測和謠言,在此種情況下,網民便會成為「網路暴民」,網路輿論便愈加暴戾。此時,出現"國魂毛澤東』中的《網路紅軍劍指何方》的血腥文章也就不足為奇了。互聯網為廣大網友提供的是公開透明的信息和自由平等的辯論空間,網友們通過辯論找到共識或者「公意」才是正常的一種輿情表達。「張顯現象」反映出來的恰恰相反,只要你不信張顯副教授的言辭,你面臨的可能是狂熱下的被傷害,被人肉搜索,公開侮辱,恣意辱罵成了一種常態,只要他罵政府的你不信也得信,只要他懷疑政府有黑幕的你必須附和,只要他侮辱犯罪家屬你必須盲從。此時葯家「被顯赫的背景」了,使得葯家陷入了網路暴力之中,無力再為自己辯解什麼。借用一句很隱晦的話來講:「你懂的」。張顯將自己的不實言論現在都歸納為「為了監督政府」,對於一些司法腐敗,公眾形成了「錢大於法,權大於法」的定向思維,張顯利用了「官二代」、「富二代」犯案的惡劣影響的輿論導向,以壓倒性的輿論「迫使」司法機關要按照所謂的「民意」不敢「官官相護」,這在某種程度是上「綁架」了司法,形成了以「張顯現象」為指向性新的「人治」。如若不重視「張顯現象」就不會實現真正的「司法公正」。暴戾的,失去控制的言行成為「張顯現象」的真實寫照。反思「張顯現象」其重要性不輸於案件本身。張顯作為公民委託代理人,其職責就是為受害家屬爭取最大的利益,但是張顯作為民事代理代理人,靠謊言,謠言虛構事實,明知自己說了假話,還大話炎炎的說什麼「從來沒聽說過犯罪家屬告受害者家屬的事情」,豈不知,防衛過當也會承擔法律責任,何況你是有意製造虛假輿情。張顯在民事部分並沒有為受害者爭取什麼利益,還「激情」的法庭上「放棄帶血的賠償」,而這種將法律規定的賠償和法律救濟稱之為「帶血的賠償」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煽動性,也是法盲的具體表現形式。放棄了「帶血」的賠償,卻接受了網路捐贈,這能否也可以被稱之為「張顯現象」?讓法律回歸法律的框架下,案件不要再受「張顯現象」的干擾才是國之大幸,民之大幸!南方周末 :謠言是捅向這個社會的「第九刀」(2011-08-14 10:39:22)

轉載▼標籤:雜談蘭和評論:葯家鑫手中的刀早已放下,但很多人心裡的那把刀依舊高舉,藉助謠言的力量,一刀刀扎向他的父母,扎向這個社會的信任與良知……葯家鑫身後事:謠言是捅向這個社會的「第九刀」2011-08-05 14:25   南方周末廣州網友小侯想不通,葯家鑫已經懺悔並為之付出代價,「為什麼人們好像很享受他的死亡?」「集體快意圍觀、歡呼別人的死亡,這挑戰我做人的底線」。於是,她決定去葯家看一看,看看葯家鑫生前到底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廣州網友小侯飛抵西安是在6月27日,在東郊一個十字路口,小侯見到了死刑犯葯家鑫的父親母親。那時距離葯家鑫執行死刑過去20天。一塊大石頭落了地,網路世界的圍觀者們已經散去。小侯心裡還是堵得慌。她記得新聞播報的鏡頭裡,葯家鑫穿著黑白條紋的T恤,隔著鐵柵欄簽字的手在發抖。那天上午,他被蒙面帶到行刑室,注射氯化氫死亡。此後,尚有教育學家在電視台上剖析:葯家鑫的「鑫」字由三個「金」組成,表父母愛財,是金錢綁架了教育。小侯想不通,葯家鑫已經懺悔並為之付出代價,「為什麼人們好像很享受他的死亡?」集體快意圍觀、歡呼別人的死亡,這種行為挑戰了她做人的底線。她想讓自己安心。她決定去看看葯家鑫的爸爸媽媽,這對一直迴避著公眾、謹小慎微的父母。他人即地獄看上去,父親葯慶衛比微博上的照片老了一輪。瘦,花白頭髮,很虛脫的狀態。母親段瑞華還算精神,圓臉,梳兩個辮子。只是後來小侯才知道,其實葯母的失眠很嚴重,卧室里一柜子全是安眠藥。單位的老房子一百來平米,舊但乾淨。每天,段瑞華一遍遍地掃地、拖地、擦桌子洗碗,她不能停下來,一閑就止不住想,然後崩潰大哭。一度,從西安市台到陝西省台再到中央電視台,每個頻道都是葯家鑫殺人,他們不能再看電視。小侯來到葯家鑫的房間。進門就是一架鋼琴,葯從小彈到大的,如今擱著他的遺像。小侯湊攏看他,「一張乖乖巧巧的孩子臉」,她記起有北大教授孔慶東說,「這是一張殺人犯的臉」。夫妻倆不怎麼出門,繭一樣把自己困在家裡。每到晚上十點過,他們就豎起耳朵,希望門外有點動靜。以往這個時候,該是葯家鑫結束鋼琴課回家了,他開門的第一句話是,「我回來了」,天天如此。這對失去兒子的夫妻試圖構建自己的新生活,卻徒勞地走不出來。失去兒子的痛苦、兒子殺人的恥辱感和對全民義憤的恐慌,死死纏繞著這對夫妻。葯慶衛覺得自己成了「三頭六臂的妖魔」:上街買菜,別人不打招呼,就在背後指指點點,說這就是那誰的爸爸;他們去給兒子的紅色克魯茲小車——「肇事車輛」過戶,在交管局,聽說是葯家鑫的家人,很多人跑過來,掏出手機一陣狂拍,葯慶衛「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山西老家也回不去了——網上瘋傳葯慶衛是有錢的大官,農村的老家人聽說了,朝他借過幾次錢,葯慶衛拿不出來,老家人就說這人不實誠,還藏著眯著。葯慶衛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時至今日,他們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正常的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亂。這樣的打擊,甚至比葯家鑫的死還要命。葯慶衛有心臟病,有時說著說著就犯病,捂著胸口大口喘氣,讓小侯「感覺他搖搖欲倒」。沉默的螺旋小侯眼裡,葯家是守規矩、內向的一家人,有些膽小木訥,和網傳的「師級、團級身居要職負責軍械採購的蛀蟲」相去甚遠。葯慶衛在部隊呆過,轉業後在一個兵工廠擔任生產線質檢員。段瑞華曾在一家有毒的工廠做工,四十來歲便退休了。從葯家鑫殺人到葯家鑫被執行死刑,相當長一段時間裡,這對夫妻採取了把頭埋起來的鴕鳥態度。四五十家媒體在樓下候著他們的時候也有過,只是他們心裡有太多的怕,不敢露面,還曾在外邊租了間房子躲著。那陣在網上,葯家鑫已然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人們難以想像這個鋼琴十級、有雪佛蘭開的大學生,會在把人撞倒以後,殘忍地將對方捅死,尤其他還在口供里說:「怕農村人難纏。」這是「我爸是李剛」剛剛熱火的中國,網民們心底的怒又一次被挑起。葯家鑫被斥為「葯八刀」、「藥渣」,許多人被裹挾到這種憤怒里。2010年12月,北京一家媒體試圖從人性的角度還原葯家鑫的成長軌跡,比如性情溫和、平時大家覺得他是個好孩子。之後當事的記者被人肉搜索,有網民質問,「你的筆值多少錢?」待到2011年4月,中央電視台對葯案一審進行報道,這起案件遂被全民關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在點評案件時提及,「捅八刀殺人是彈鋼琴的習慣性動作」,被冠名「著名犯罪漂白家」。2011年4月14日,庭審前,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向500名旁聽人員發放調查問卷,徵求量刑意見。這更被認為是有「幕後黑手」,「居心何在」。事後,據西安中院內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陝西高院在這一輪司法改革中推行陪審制度,問卷調查只是他們對上面司法政策的一個回應。他們當時認為葯案事實非常清楚,量刑沒有分歧,中間也沒有人說過要輕判。之所以選擇葯案做民意調查,緣於案件涉及大學生,「是個法治宣傳的好時機」。越來越多戲劇性元素的出現,讓更多的圍觀者湧入。有人是因為「富二代、軍二代、官二代」想當然的仗勢欺人,有人是因為激情代理人張顯的「爆料」迭出,有人是因為受害者張妙那場悲情葬禮。公共領域裡,大家在高談闊論,發起各種投票,葯家鑫該不該殺?廣州的網民小侯向來不大關注新聞。每天工作忙得夠嗆,有時間去當志願者,探視孤寡老人。直到4月的一天,她在報攤上看到這樣一則報道,《葯家鑫師妹認同殺人:要是他,我也捅》。這樣的冷血讓她匪夷所思,她憤怒了。她開始在網上查找相關資料,不久後她卻發現:這是一篇假新聞。信息熙攘的年代裡,聲高者得。葯父葯母仍然噤聲,茫然無措地面對謠言四起。那段時間,他們忙著兩件事:一、借錢,給葯家鑫買車以後家底已經空了,他們得為張妙的賠償金籌錢;二、給看守所里的兒子買了文學名著《飄》等等。他們的沉默讓公眾疑竇叢生。到後來,做什麼錯什麼。元旦時候,葯家鑫配合看守所的工作,在聯歡會上唱了一首歌。視頻傳到網上,大夥又憤了:葯家鑫有特殊待遇,他可以上台去唱《傳奇》!「我只能嘆,對於某些人來說,只要他人身上有了污處,就不再有一絲清白了。」小侯說。「第九刀」葯家鑫二審維持原判,死刑。網路上的叫罵者冷卻下來,恢復了常態。6月7日早晨,父母被批准去見葯家鑫十分鐘。他們不知道,這是死亡的前兆。兒子對著父母說的第一句話:爸爸,我愛你,媽媽,我也很愛你。我先走了,等我投胎長大後,你們再走,再投胎做我的孩子,我再好好照顧你們。第二句話:爸爸媽媽,我沒有坐過飛機,也沒有坐過輪船,你們以後帶上我的骨灰,帶我去坐一次飛機,坐一次輪船吧。然後,把我的骨灰撒到大海里。還有,西安園博會開了,去看一次,也把我帶上。最後一句:爸爸,我要捐獻我的眼角膜。小侯在葯家聽葯父葯母講述了這些事後,回到家就記述所見所聞,寫了長文《葯家鑫案後記》放到網上。網路評論逾千。大多數網友留言說,看完心裡很難過。網友「Yoyoxikk」寫道:「我很矛盾,當時那麼地希望葯死,此刻又很同情葯家。兩家人都是受害者。」網友「天將亮號角響」說,謠言是捅向這個社會的「第九刀」。這篇博文被轉載過萬。「出於對人類生命的同情」,知名律師陳有西也轉載了這篇文章。他加了一段按語:「葯案審理期間,我一直沒有說話。因為情況不明,而按報道的情節和我的法律判斷,葯犯罪情節太惡劣,以現有中國法律,應當活不了。因此我要說話,肯定是說對其不利的話,當時主殺主留兩派吵得厲害,我不用摻和進去。」但跳出案件的生與死,這樣的結局對加害者葯家鑫來說,也是一個悲劇。陳有西原本打算給文章起名《魂歸天國》,但又顧慮「說葯去天堂會有很多憤青憤怒」,他想了想,把標題改成了《魂歸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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