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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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6日03: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香港7月15日電 (記者尹世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簡稱《行政長官報告》)和《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兩個報告同時向社會公布。
《行政長官報告》認為,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需要修改,以實現普選目標;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對《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行政長官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16日 04 版) 延伸閱讀:- 林鄭月娥:香港首輪政改報告按原計劃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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