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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讀」 王信芳

    中世紀史學家坎特羅威茨曾說過,只有三種職業有資格穿長袍以表示其身份,這就是:法官、牧師和學者。作為文化符號,長袍象徵著知識的淵博和思想的成熟。知識來自學習,思想源於閱讀。為了不負莊嚴的法袍,法官務必好學多思,勤於「三讀」:一讀專業書,立身;二讀非專業書,廣才;三讀無字書,悟道。法官要通過閱讀——這種極具美感的生活方式,書香熏染,文火慢熬,修鍊身為「法律帝國的王侯」所應有的專業技能和高貴素養。

    法官要精研專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同志指出:「法學是治國理政的大學問。」英國大法官柯克則有句名言:「法律是一門藝術,它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未達到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從事案件的審判。」法官從事的審判工作專業性極強,一刻也不能放鬆學習研究。法官要有深厚的法學功底,通過大量閱讀法學理論著作,隨時關注法學研究動態,諳熟法學原理,領會法的價值,充分吸取法學理論研究成果,用以指導和推進審判工作。法官應該是法學家,藉助理論之光,熟知現行立法和司法規則,面對堆積成山的案卷和浩如煙海的法條做到成竹在胸。所謂「涉淺水者得魚蝦,涉深水者得蛟龍」,法官應做縛龍人。法官在系統了解整個法律體系的同時,應根據所在審判崗位和個人興趣,深入研究有關專業知識,努力成為某一領域的審判專家。作為法官的「名片」,一份優秀的裁判文書不僅要傳遞正義的聲音,也應該閃耀著理性的光芒。

    法官要博覽群書。讀書時必須處理好專與博的關係。按照英國哲學家懷特海德的說法,如果你僅僅只想學一些專業技能的知識,那麼你是非常卑微的。因為,這樣的人只能坐井觀天,一葉障目。法律是對社會生活的抽象,而具體的案件總是會有很多「疑難雜症」,這要求作出裁判的法官觸角須深、視野須廣,不能只是個熟練的法律工匠。「君子不器」,法官在術業專攻之外,應努力成為一個百科全書式的人。法官必須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手不釋卷,泛讀與精讀並重。可以利用碎片化時間,通過各種信息載體,對新聞資訊、社會動態等進行「快餐式」瀏覽,通過這種有限的淺閱讀及時了解社會經濟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應利用比較集中的時間,廣泛涉獵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倫理學等其他學科,努力成為學者型法官。開卷有益,功不唐捐,豐富的知識儲備和寬廣的觀察視野,必將使法官裁判擺脫「雲深不知處」的窘境,而收穫「一覽眾山小」的自信。

    法官要閱世讀己。抽象的法律通過法官裁判完成與紛繁世界、複雜人生的對話,法律經由法官「道成肉身」。在此過程中,法官的思想與良知是關鍵環節。一個睿智的法官,除了對法律有著準確的把握,必定還對人性有著清醒的認識,對社會現實有著深刻的理解,對社情民意有著合理的考量。這樣的大智慧背後,是深入的閱讀。法官閱讀的對象,非僅限於有字的書籍,也在於擾攘的世事,以及法袍下的自我。法官需要有「關機」時間,讓靈魂獨處,讓內心平靜,認真思考公平正義的宏大敘事在個案中的細節展開,躬身反省如何讓法庭內外的人們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和人性的溫暖。身穿法袍,法官要讀懂這份神聖職業的個中「三味」:法官要入世,了解社會的期待和民眾的訴求,高居法台而知人間冷暖;法官要出世,以理智與剋制排除外界紛擾,在眾聲喧嘩中一錘定音;法官更要自我審判,養浩然之氣,懷悲憫之情,修君子之德,成大家之風,以理性和良知完美地詮釋這份「介於神和人之間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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