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建議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

     

 

         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認為應修改《婚姻法》關於「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的規定,建議將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她表示,現行法定婚齡導致「剩男剩女」、高齡產婦、未婚同居等現象不斷增多。

  ●面對網友質疑,黃細花回應:我提議法定婚齡18歲不是提倡早婚。

  網友PK

  撒花派

  婚姻幸不幸福和結婚年齡沒太大關係

  @紅酒熱咖啡: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至18周歲,現在的年輕人都早熟,18歲結婚也未嘗不可,其實我覺得這個法定結婚年齡不是太重要,婚姻的幸福指數和法定結婚年齡沒直接和必然的關係。

  @阿蚌談人口: 法律允許18歲結婚,並不是要求18歲必須結婚。

  網友PK

  拍磚派

  早婚→早戀→「坑爹坑媽」

  @水煮唐僧肉:人大代表建議將法定結婚年齡調為18歲,很多人很惶恐,認為這樣勢必造成早戀,而且18歲太小,不足以承擔起很多壓力和責任。

  @網路小丑星:黃細花代表的準備提案除了提出的解決「剩男剩女」、「未婚同居」之外,丑哥認為還有如下四大好處:

  一是鼓勵中學生談戀愛。按照我國的上學年齡結構,一般是13至15歲初中、15至18歲高中,18歲結婚,意味著高中畢業後就可以結婚。如果結婚前還要談一段時間的戀愛,那麼高中畢業後就結婚,無形中鼓勵了中學生去談戀愛。

  二是解決未婚先孕。解決了未婚同居的問題,自然而然也就解決了未婚先孕的問題。

  三是更加「坑爹坑媽」。高中畢業後就結婚,有相當一部分同學考上了大學,在如今高學費的形勢下,父母供子女上大學就已經累得筋疲力盡,如果再供孩子結婚,恐怕非得累趴下不可。

  四是很可能提高離婚率。18歲雖然生理上已經成熟,但對社會的了解還遠不夠,隨著年齡增長,小兩口的世界觀很可能發生改變,改變後就很容易導致離婚。

  據《信息時報》、《廣州日報》

  麻辣作料

  比起他國是蠻高

  丹麥、芬蘭、波蘭:男21歲、女18歲

  瑞士、越南:男20歲、女18歲

  德國、義大利:男女均為18歲

  日本和韓國:男18歲、女16歲

  法國:男18歲、女15歲

  英國、希臘:男女均為16歲

  菲律賓:男16歲,女只要14歲

  美國:各州不一,部分州規定,如雙方未滿成年人年齡,須經父母同意方可結婚,愛達荷、密西西比、新澤西和華盛頓等州則允許年滿14歲的男孩、年滿12歲的女孩結婚。

  史上看來也怪高

  唐、宋兩朝:男15歲、女13歲

  元朝:男女須滿15歲

  明、清:男16歲、女14歲

  民國:男18歲、女16歲

  1950年:男20歲、女18歲

  1980年:男22歲、女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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