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尚方寶劍的人能不能殺持有免死金牌的人?
【盧百萬的回答(90票)】:
很難。
先看尚方寶劍,這個不是007的殺人執照:
1.尚方寶劍是存在有效期的。
一般隨事件(例如督師)頒發,完成後繳回;
2.尚方寶劍可斬官員等級是有規定許可權的。
明代楊嗣昌請尚方劍的奏章原文: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他的尚方劍斬不了巡撫和總兵這樣的地方大員,只能撤職;
3.亂用尚方寶劍殺人,後果嚴重。
袁督師用尚方寶劍斬了另一個也有尚方寶劍的毛總兵(就是上文所說手持尚方劍只能撤職不能擅殺的那一級),最後獲罪「專戮大帥」。
再看免死金牌。這個又名丹書鐵券,一般頒給皇室宗親、建國元勛、天子近臣。
這些人哪個都比封疆大吏還要大一圈。別說手握丹書鐵券,就算沒有,敢不請示皇帝擅自殺掉,都是非常嚴重的政治事件,可以說跡近謀反。
當然了,如果非要不顧後果地搞自殺式攻擊,那確實能殺。但那又何必動用尚方寶劍?這是連菜刀都可以完成的任務。
【王文遠的回答(10票)】:
如果問題中,拿著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那麼誰都可以殺,這很顯然,朱元璋殺了n多拿著免死鐵券的功臣。
如果指的是拿著尚方寶劍的大臣或者普通人的話,那理論上應該不行。尚方寶劍的意思是代行部分皇權,免死金牌的意思是可以赦免一次死罪。就算是皇帝要殺人,那人拿出免死金牌,皇帝都得考慮一下信譽問題,更何況是代行皇權呢?
實際情況下,大臣應該不會這麼傻。如果大臣殺了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必然會有人彈劾,到時候皇帝的信譽受損,就會棄車保帥,殺掉大臣來維護自己的信譽。唉,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最好的辦法,就是抓到皇帝跟前,讓他親自處置。尚方寶劍可以代行皇權,但是不能代替皇命
但如果是皇帝想殺持有免死金牌或者免死鐵券的人,那就真沒法擋了,拿尚方寶劍的人應該是不敢
【柴百川的回答(7票)】:
這個問題跟朋友聊過之後,形成了這樣的答案(確切地說是完全是朋友的貢獻,我只是負責提問和記錄並把他說的搬過來,一字不差),當然,這是從法理的角度來探討的,如果法律可以被踐踏,那又是例外了。我們是僅從其「應然」的角度來說的,而不是其「實然」的角度。
尚方寶劍算是一種政治授權,丹書鐵券則可以算是訂立一種新的契約。尚方寶劍的授權範圍以皇帝的享有正當權利的政治權力和政治性關聯作為界限。丹書鐵券則是由於臣民對帝王做出一定的有利行為後皇帝對其賦予權利,由自身履行相應義務的契約,這也同樣以皇帝原有的政治權利、責任為先在的界限。
一般來講,根據宋的政治慣例,皇帝是不殺文臣的。在明清雖然文臣待遇降低,但只要不對君主的政治權力進行顛覆,君主對臣民的生命一般來講不具有絕對權利,不能對其進行任意處分。對官員的處分更多以政治性為主,加之高級官員的身份和地位的影響因素,更不能夠斬殺。一旦恣意、未經君主這一唯一有可能對高級官員的生命享有絕對權利的許可,一方面是侵犯了政治權威,一方面是顛覆整個政制的行為,所以無異於叛亂。
但袁崇煥的例子實在可以商榷。因為督師算是軍職,軍法與一般的民法、行政法性質不同,在戰爭期間,上級軍官對下級軍官的生命是可以享有絕對權利的,只要不服從命令就可以剝奪其一切權利。只是在法律上來說毛文龍屬於官員-軍官的模糊地帶,因而是行政法和軍法的模糊界限,這一斬殺行動,本就是可判可不判的。可以說,即使沒有尚方寶劍,作為上級軍官,袁崇煥也是可以殺掉毛文龍的。但引入尚方寶劍反而麻煩,作為行政法的權力,反而失去了剝奪生命的權利。這一含混是難以避免的。
何況在政治博弈的過程中,袁為了立威一定要殺不服從命令的毛。崇禎為了政治權威也一定要殺僭越的袁。無論法律如何,在政治現實中殺伐是一定必要的。
丹書鐵券則是另一種形式。皇帝由互惠原則,對給君主提供利益的臣民提供民事、刑事上的保護。由於獲得丹書鐵券的資格多是為政體提供了支持,所以如果謀反,相當於是使得這一保護的前提無效,屬於臣民一方主動使得契約作廢。
朱元璋誅殺功臣,縱然不全如胡藍黨案一樣有明顯的謀反行動,但至少在現實中構成威脅,所以一方面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具有政治現實中的必要性。這一行為不是完全不合理的。
至於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券哪個有效力的問題,基本可以說二者不相干涉;因為前者涉及行政權力,後者主要是涉及民事和刑事問題;一旦以行政權力僭越地干涉民事、刑事問題,實質上就是對既有政制的威脅,無異於直接反對君權,這導致的無效並不是尚方寶劍效力小于丹書鐵券,而是其僭越了權力的界限,挑戰了自身權力來源而造成的後果。
而如果尚方寶劍真的能夠涉及到持有丹書鐵券之人的問題,那就說明後者已經涉及了政治上的問題,並且很可能是顛覆政體的事件。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君權的行事代表,尚方寶劍當然能夠處置這樣的人,否則尚方寶劍是以不作為否定了自身權利的來源,無異於謀反。但同時,此時持丹書鐵券之人也因為單方面使得契約作廢而不再享有其保護,這仍然不涉及寶劍、鐵券二者效力對抗的問題,這只是政治權威對反抗力量而已。
如果有同學想直接得到答案的話,在這裡寫下了:這兩個東西沒有pk性,相當於關公戰秦瓊。
【桂武磊的回答(4票)】:
可以
確實有免死金牌,就是丹書鐵券,因為這玩意看起來像個牌子,又是嵌金的,這個東西照理是「卿恕九死,子孫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責」
但是就像現在有些抽獎活動上的說明一樣: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XXX公司所有,它是朝廷發的,肯定是算數的,但是算數還是有條件的,比如上邊說的丹書鐵券適用的條件就是「常刑」,比如說你殺了人啊,佔了人家的地啊,這都不管你,可是你要是犯了不是常刑的罪可就慘了,比如說謀逆,比如說造反...
什麼?你沒造反?你也沒謀逆?那你就是「雖無實,意有之」......總之別說鐵券,就是鑽石券也保不了你
所以,是可以的,沒有尚方寶劍都可以
【Zhang Fuguang的回答(2票)】:
不行。
尚方寶劍就好比:衝鋒+斷筋+撕裂+開飾品+破甲+致死+英勇+斬殺(好久不玩戰士,貌似是這順序)
結果人家pal頭上蹦出一串:免疫。
皇帝殺功臣,和丹書鐵券沒關係。他有大驅散??驅掉你的聖盾術,然後用dot慢慢折磨,關鍵是不能還手。
丹書鐵券也不總是有效,看看柴進的境遇就知道了。其實是雙方實力的較量。
【滿統的回答(3票)】:
尚方寶劍並不是真的所向披靡,免死金牌絕不是無敵狀態。朋友,電視小說看多了……
【郝欣誠的回答(1票)】:
尚方寶劍是主動技能的配套武器而已,丹書鐵劵那個應該算被動技能,只要裝備上就持續發揮攻擊免疫效果。。當然一切還是要看遊戲運營商,皇帝們的意思。。
【王廣利的回答(1票)】:
這是個矛與盾的問題!提問者有心啦~
- 如果問題中,拿著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那麼誰都可以殺,這很顯然,朱元璋殺了N多拿著免死鐵券的功臣。
- 如果指的是拿著尚方寶劍的大臣或者普通人的話,那理論上應該不行。尚方寶劍的意思是代行部分皇權,免死金牌的意思是可以赦免一次死罪。就算是皇帝要殺人,那人拿出免死金牌,皇帝都得考慮一下信譽問題,更何況是代行皇權呢?
實際情況下,大臣應該不會這麼傻。如果大臣殺了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必然會有人勸告,到時候皇帝的信譽受損,就會棄車保帥,殺掉大臣來維護自己的信譽。唉,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最好的辦法,就是抓到皇帝跟前,讓他親自處置。尚方寶劍可以代行皇權,但是不能代替皇命
但如果是皇帝想殺持有免死金牌或者免死鐵券的人,那就真沒法擋了,正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拿尚方寶劍的人應該是不敢。
【王宇的回答(1票)】:
丹書鐵券可比尚方寶劍高級多了。
丹書鐵券歷史悠久(漢代就有了),級別高(最高級的官員),長期飯票(即使退休也好用),還能傳之子孫(世襲爵位)。
尚方寶劍限制就太多了,出現晚(明代萬曆之後才有),只能用於領兵作戰(和平時期沒用,非戰場沒用,非與作戰相關無用),臨時的(用完了就完了),雖有臨機決斷權,事後還是需要解釋的(有可能被追究)。再說了,帶兵打仗本身危險性就比較高,還在王朝的末期,實在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
用尚方寶劍斬持有丹書鐵券者純屬腦袋被驢踢了。
【許晰的回答(1票)】:
能不能要看雙方實力,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金小光的回答(0票)】:
持有尚方寶劍更多的是一種榮譽,大多數人是不會拿著尚方寶劍亂殺人的。要殺也是殺低級別且犯死罪的官員。
只有袁崇煥最有個性,敢殺正一品且也持有尚方寶劍的總兵毛文龍;這樣行事幾乎無異於謀反。袁督師也因此被殺。
【ArtS的回答(0票)】:
非完全法制,解釋權歸CEO所有
【引力x的回答(0票)】:
似乎不是一個年代的東西,尚方寶劍好像在宋代出現的比較多?丹書鐵券貌似元代的東西
?
【亘古的回答(0票)】:
明朝開國元勛們大都有免死金牌,不過後來也大都被朱重八幹掉了...
所以免死金牌並不能免死...古代政敵之間幹掉敵人大都不通過免死金牌的,好多用的是「莫須有」三個字...
好吧!好像我沒有回答問題....摺疊我吧!
【Kohen的回答(0票)】:
嗯,免死金牌是一次性的吧,我今兒殺不了讓你免一次,那明天再來不就能殺了。。。。早點洗白白伸出脖子等好了
求摺疊。。。
【石磊的回答(0票)】:
可能
免死金牌也是有很多等級的
比如有的就在背面註明了什麼樣的罪不能免
即使開國時期那種無敵的金牌解釋權也在皇帝那 皇帝要殺照殺 參見明朝
【謝卓洪的回答(0票)】:
1.終極解釋權歸皇帝
2.得看持有上述物品的人是否為「本人」
【張秉煦的回答(0票)】:
這要看形勢。無論拿的什麼,如果權柄正盛,就好使。如果勢衰,失寵啊什麼的,你拿那麼個東西就是罪過。
丹書鐵券,尚方寶劍其實就是個形式,告訴大家皇上寵著你,所以NB的不是物事,而是恩寵。當皇帝不鳥你了,拿什麼都沒用。
【汪露林的回答(1票)】:
我想到了DOTA里的魔法免疫和無視魔法免疫。-_-!
【付棟的回答(0票)】:
看皇帝想不想你死,想你死,你就是用免死金牌做身衣服都沒用,這些規矩是掌權者定的,當然一切看掌權者意思了
【張武軍的回答(0票)】:
應該是矛盾的關係吧。
【范永磊的回答(0票)】: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這種問題用不著那麼糾結。
【babo小傑的回答(1票)】:
有意思!
無比鋒利的去戳無比堅固的盾!
矛盾,有時候可以互轉化,
你可以拿著免死金牌用普通的劍去殺持有尚方寶劍可以殺死任何人的人!
因為你免死,他不行。
他有行使權,而你有解釋權。
【孫愷的回答(1票)】:
突然想到一個故事:從前有個鐵匠,他聲稱他鑄就的矛是最鋒利的矛,他打造的盾是最堅實的盾,於是就有人提議,讓他的矛去攻擊他的盾。所以樓主如果能夠明白這個故事那麼你上述的疑惑也就迎刃而解了吧。
原文地址: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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